月光刚从树影间的缝隙里落下来时我被叫醒了。今天我夜班。这个班次从晚8点到凌晨2点,是三班倒中最累的。
我是一只史莱姆,是游戏公司的打工族。我的同事多得数不过来,不过再多也多不过那些发疯的玩家。他们在人数上和在线持久性上都压倒性地超过我们。为了对付他们我们不得不搞三班倒,否则大家全得累死。我们没有薪水,没有假期,没人把我们这些草根层的打工族当人看。他们叫我们就一个字――怪!
我蹲在一棵棕榈树的树根边,因为睡眠不足而不停地打呵欠。树影很够意思,把我严严实实地遮挡起来不让玩家发现,让我躲空多眯一会儿。影子年纪还小,只知道玩,总是跟着我乱跑,全然不顾什么光源的方位。为了照顾他我费尽了心力,可是我并没有养他。我已经不打算再养点什么东西了。在新手村的时候我养过一块很漂亮的石头,身上有彩虹一样的花纹。养它的时候一点都不觉得麻烦,唯一要做的就是多陪着它。我一上班就蹲在石头旁边,即使逃命也决不超过十步距离,真被逼到十步之外我就死,总之死也不离开就是了。我不上班的时候小獴会替我守着它。如果运气好两人一起当班,我们就轮流把小河里的水运来给石头洗澡。我们和石头,全身都湿淋淋的,快乐得要死过去。那块石头被我养得很好,皮肤越来越光滑。可是他还是死了,变成了灰。因为我离开了新手村。没有主人陪伴的石头,只有死。
我离开的原因是小獴。小獴跟我有点不一样,他是可以被抓住当宠物的怪,敏捷度和攻击力都远超过我。小獴第一次被抓走的时候我不在旁边。听说是一个拿着技工扳手的臭小子干的。他拿扳手死命地砸小獴,把小獴砸到快死的时候就喂他吃一片饼干。小獴并没有很快屈服,于是他又砸他,又喂他吃饼干,又砸他,又喂他,最后小獴终于被他抓走了。
我去找小獴的时候才知道他变成了我的敌人。他跟着主人来到石头边,和那臭小子一起一次又一次地扑过来咬我,他的眼睛里已经完全看不见我的影子。可是我决不攻击小獴,每次只对那个臭小子下手。跟软脚主人相比,小獴显得异常凶悍,尖尖的牙咬得我全身是伤。最后我放弃了。反正我一个人也斗不过他们两个。我被小獴杀了,全身像溶化的软糖一样瘫倒在石头上,只留下一片清亮的水渍。临消失的时候听见小獴叮咚一声升了一级。
小獴被他的主人带离了新手村。我很伤心,蹲在石头边大哭了一场。我的眼泪把石头表面的彩虹冲刷得晶莹剔透,闪闪发光,惹得好几个玩家都以为发现了宝物。结果宝物没取到,反倒把我给暴露了。无一例外他们都向我砍过来。我平时总是闷闷的,因为长得胖,跑不快也跳不高,人家一刀剁过来就像剁进了一块厚墩墩软绵绵的肉球,被打了好半天才知道哼哧地跳起来反击一下,唯一的优点是血多肉厚命长。可是那天肉球也被惹毛了,我不惹事我哭一场都不让吗?你们知不知道朋友被抓走是什么感觉?我使尽吃奶的力气拼命反击,我跑,我跳,我暴走了,我的反击力量和频率是平时的三倍。我一共杀死了十四个新手玩家,自己也升级变成了一只布丁史莱姆。
我被升级吓了一跳。我的身体原本是像露珠一样透明,微微泛出清澈的蓝色,柔软得也像一滴水珠。现在变成了布丁史莱姆,虽然还是蓝色的,可是透明度已经大不如前,也不能像水珠那样轻盈地摇来晃去了。被砍上来的时候会发出比较硬的嘭的声音,不容易伤到身体里面。好处是我的血更多了,命更长了。
我一升级就被调离了,因为以我的级别再呆在新手村会给新人玩家造成恐慌,为了留住他们我就得卷铺盖走人。怪的工作是给玩家砍,我应该去给那些可以砍死我的玩家砍,而不是在这里砍玩家。那时的我不知道一离开新手村,就像一滴被波浪卷走的水,永远没有回到源头的那一天。我来不及和我的石头说一声再见就跟他永别了。再上班的时候我已经到了沙漠。等我好不容易托人打听到的时候,才知道我的石头已经变成了灰。
我的梦里总有彩虹,而我的眼睛里却再也没有见过彩虹了。
再次遇见了小獴是在百花溪边,他已经自由了。原因是他很勤奋而他的主人太懒惰,以至于小獴的级别迅速超过了主人,于是他成功地叛逃了。他一离开那个主人就记起了我,记起了新手村,记起了我们的石头。可是和我一样,他也回不去了。
我们再见面的时候都已经不是从前的模样。我已经从一只普通的史莱姆,变成了布丁史莱姆,又变成了现在的巧克力史莱姆。而小獴也是一只四十多级的小獴了。即使不复当初的模样,我们仍然一眼就认出了彼此。我们在溪边又哭又笑。溪水哗哗地流淌,水面上飘落的红叶像蝴蝶一样随着水涡优雅地转了个圈,又轻快地向下游飞去。溪水映着石头背面的青苔,呈现出丝般的光泽。我们想起在新手村的时候,从很远的小河里,为石头运来洗澡水,想把他身上的彩虹冲刷得比天空更耀眼。
我们在长着青苔的石头旁留了下来,可是谁也没有提议要养他。天空很蓝,树影摇曳,流水淙淙,飞鸟的影子在水面上一闪而过,而我们已经不再是新手村的史莱姆和小獴。我们已经知道被主人遗弃的石头会寸寸变成灰。
我整天泡在溪水里,梦想着这样润泽如丝的溪水能把我身上的泥巴色冲刷掉,还原成水珠一样透明的颜色。小獴说史莱姆你别这样,巧克力色也很好看,一看就很好吃。
小獴就是贪吃。跟玩家不一样,我们这些怪没有饿的感觉。可这并不代表我们不喜欢吃。我和小獴收集迷迭香的叶子,做成迷迭香果酱。这种行为是不允许的,迷迭香的叶子是给玩家做材料用的,可是大家都在偷偷这么干。
小獴第二次被抓的时候我正也在。对方是一个弓箭手和一个魔导士。他们只攻击小獴,因为魔导士想要练一只宠。我们拼尽了全力,可是小獴还是身受重伤。这时魔导士扔给他一块饼干,小獴毫不迟疑地向饼干扑了过去。
我连箭都顾不上躲,拼命向小獴喊话。
我说小獴你不要吃他的饼干!
我说小獴你不要吃他的饼干!
可是小獴根本听不见我在说什么,现在的他只看得见那块饼干。以前我总认为小獴是被抓之后才变得不认识我的,其实当他一看见饼干的时候就不认识我了。
为什么?那明明是敌人的东西,为什么我可以不吃而小獴却一定要吃呢?他怎么就不记得一切都是饼干惹的祸,饼干害他被抓走变成别人的傀儡,害我们再也回不去新手村,是饼干害死了我们漂亮的彩虹石头呀!
我一边哭一边喊,可是小獴还是把那块饼干抱在嘴边并且飞快地吃了下去。饼干一吞下肚子他就变成别人的宠,跟刚才的敌人站在一边向我扑过来。
我又一次对着石头哭。我站在溪水里,全身趴在石头上,我说小獴又为了饼干被抓走了,石头啊幸好我们没有养你,我很快也要走了,我早就知道会变成这样。呜呜呜......
接下来我升级成了一只朗姆酒史莱姆。我被调离了百花溪。不过这次我已经跟石头说过再见了。
再接下来我和小獴还在不断见面,我一直相信他会回来。在回来之前他会跟在主人身人攻击我,越变越强。我们见面的机会越来越少。我要倒班,而小獴上班的时间完全由主人决定。这个主人暴厉害,最长的一次连续在线三十个小时,小獴被他拖得七死八活的。最糟的是主人已经知道小獴会叛逃,当他即将超越主人的时候主人会把他关在口袋里不放出来。这次等待的时间很长,小獴是趁主人被别的玩家PK掉的机会逃走的,我们终于又可以在一起吃迷迭香果酱。
我问小獴饼干好不好吃,小獴说他根本就不知道饼干什么味道。他说一变成宠就必须吃饼干,主人忘记喂他的话他就会饿死。这话使我想起了我们那块变成了灰的石头,那种感觉真悲惨。小獴说我们吃迷迭香是因为我们喜欢,而在主人那里吃饼干是因为他不得不吃。就因为这个他绝对不可能对主人忠诚。
小獴伤心地说史莱姆你看不起我吧?我说怎么会呢,想吃饼干又不是你的错,不吃饼干的话就不是小獴了。那篇怎样抓小獴的攻略上说了,先要把他伤害到濒死的阶段然后喂他吃饼干,这样小獴就会被驯服了。我说如果攻略说抓史莱姆的办法是把我打到快死了再喂我一片饼干,我也不能不吃。因为这是攻略上说的。
不久小獴又被抓了。这次我们都特别不甘心。新主人是一个剑客,凭他自己的本事根本抓不住小獴,只不过他的胳膊舞得像只风车,一看就是开了加速。小獴反击不及只能被抓。在场的怪全都气坏了却又没办法,按规定怪没有投诉的权力。就算是只加速猪小獴也只有跟他走。不过这个新主人的级远远跟不上小獴的,他很快又叛逃了。
我和小獴总是不断地想起我们小时候。风吹过来的时候我的身体会轻轻晃动,像草尖上的一滴硕大的露珠。我们追着风跑,以为这样就能跑到天上去,直到被脚下的一块石头绊倒,然后发现那块石头身上有一条美丽的彩虹。
我和小獴就像这样短暂地相聚然后又不断分开。现在的我已经是一只合金史莱姆,身体是合金的,闪闪发亮,看起来so酷,被砍到的时候还会发出当的一声响。以前玩家都不把我这只肉球放在眼里,现在他们为了抢我不惜自相PK。每天上班前公司都会在我口袋里放很大一个金币,或者一件很珍贵的装备。不是给我的,是为了奖励砍死我的玩家。其实就算不带钱玩家也一样抢我,因为我是一只珍贵的合金史莱姆。
变酷的不只是我。小獴的背上也长出了尖利的金属骨刺,令人不寒而栗。他现在叫做斗獴,是一只很厉害的宠。他变得越来越难抓,想得到他的人也越来越多。我已经完全理解了小獴的工作性质,他是可以被驯服成宠的怪。如果总抓不到他,玩家就会生气,就会跑掉,跑去玩别人公司的游戏。公司对我们来说是顶头上司,可是这样的公司多得就像雨后草地里的蘑菇,每天都有新的冒出来,每天也被采蘑菇的家伙收拾得七零八落。公司下课了,服务器就会被reload,我们全都玩完。所以小獴的工作很重要。
我们给玩家砍,玩家给公司送钱,公司则给我们一个世界。没有什么可抱怨的。虽然很辛苦,没薪水也没双休,我也永远变不回水珠一样透明的颜色,可是我们还得努力工作,一天一天向前走。这就是生活。
我打完最后一个呵欠从树影中站出来,说影子你别闹了,你再闹下去,总有一天会被公司发现,然后一句"帖图错误"把你KO掉。影子完全不懂事,继续乱跑,把一头乱蓬蓬的头发甩得满地都是。我懒得再说。很多事情只有等他自己长大后才会明白。
我默默地想,今天会不会遇到小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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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新胖入手,翻出N久之前的一篇游戏文。
文章回贴
回贴人: yoning 时间: 2005-04-01 19:12:31
nonsense大~~
你何時要填一下"我們頭頂的天空"這個坑啊?>_<
日盼夜盼的,都盼不到後續...苦悶押
回贴人: xibao1 时间: 2005-04-02 14:09:34
好想看“枪冢”和“我们头顶的天空”。
nonesense 大人,难道已经放弃了吗?
回贴人: 白夜 时间: 2005-04-02 18:15:49
能等到大人来贴文,小白就已经心满意足了,贴什么内容就先放一边吧
回贴人: 品客薯片 时间: 2005-04-02 23:12:05
竟然看见了大人???!!!
我来申请转载行不??地址是www.glassdream.xilubbs.com,希望能得到同意啊~~~
不过要是不行也回我个声,别让我一直傻等....|||
回贴人: nonsense 时间: 2005-04-03 12:41:58
这篇不知道是怎么填的,其实不是耽美,只是给游戏杂志写的一篇小文。转载不需要授权,两个条件,一是不要换署名(汗~),二是不要改内容(更汗~~~),尤其不欢迎两个都换的所谓“借鉴”。
至于那两个坑......偶还以为米有人记得了呢......偶自己都不记得了......
天空可以想想办法填完(暂时没那个心情),那个枪冢就麻烦了,网王早忘得一干二净,复习一遍的话恐无可能。想当初偶可是很有决心搞篇同人出来的。
不来不能怪偶,这个地方太难上了,太难上了,太难上了......(回音~~~~~~)
回贴人: 麦小暖 时间: 2005-04-03 15:20:48
每次看NON大的文,我都是一边看,一边忍不住的感叹:天才天才。(此处句句属实。绝无刻意吹捧之意。)是什么的脑袋才能想出这样超棒的故事。落日,飘香,再加上现在这篇。全都是超好看呀。
好希望能早日看到NON大的下一篇文。万分期待ING。
回贴人: xianshui 时间: 2005-04-03 15:59:25
好有意思哦~~~
回贴人: 静静 时间: 2005-04-11 13:13:24
啊,没想到能看到nonsense,还以为您老不再写文了T_T
我昨天才在北京西单图书大厦买了《落日》,这让我兴奋了一整天,原来书的内容比较丰富^^
要加油啊,以后出书我还支持!!我那十二岁的表弟很喜欢看《落日》,嘿嘿
回贴人: 紫苏93 时间: 2005-04-13 12:55:43
坑坑坑,为什么nonsense大这里到处都是坑T_T
等了半年多,就盼着有一天nonsense大出现填一下《天空》,结果还是没填T_T
大人,您就可怜一下我们这些在坑底守候了半年多的人吧,给我们撒点土也好啊……
回贴人: mimoc 时间: 2005-04-18 19:40:50
nonsense天马行空的思维啊~~~~然后在无比的敬佩之后,突然发现,发现结局难道真的都要我自己去想啊~~~顺便催下湖畔......强烈抗议!!
回贴人: shirochin 时间: 2005-04-18 21:54:13
好心疼啊。。。
回贴人: 老树昏鸦
时间: 2005-05-06 04:55:40
老大看到起偶在《天空》中的回贴没俺盼星星盼月亮就等着你老把那篇文填完了5555555555
P。S不过这篇也很不错让俺想起《我的传奇生涯》里的一句话怪就是给我们玩家送穿送吃送钱还义无返顾前仆后继呵呵
回贴人: 桃花精 时间: 2005-05-19 14:33:43
好看,带点淡淡的忧伤
不过史莱姆是什么游戏里的东东啊?
我好想去看看他和小獴的世界~
看看他们的石头~~~~
回贴人: 仍然 时间: 2005-05-21 08:04:01
nonsense老大!!!!!!!拜托!!!!!!!什么时候填<我们头顶的天空>我等的就快吐血了~~~~~~~~~
你一定么填这个坑,好多人都等着呢,那么好看的文千万不么弃坑呀!!!!!!!!!
回贴人: songfuyao 时间: 2005-05-24 20:35:13
对啊~~~快填/我们头顶的天空/吧,偶们都等了那么那么久了~~~
回贴人: caici 时间: 2005-05-26 10:12:29
nonsence大的窝在哪呀?网址是什么?强烈想知道
回贴人: lalalalalazy 时间: 2005-05-28 20:16:16
很好看的文啊~~~
突然回忆起,看过的和网游有关的文文一般也都蛮伤感的说~~~~
回贴人: 季末的火鸟 时间: 2005-05-31 20:05:29
冒昧问一下,《落日》算是结局了吗??可是19节不象是完结啊!??很喜欢这一篇,真有百看不厌的感觉!!其实还是希望能有下文的说,毕竟文是由大人写的嘛,有可能的吧!!这也是网络的好处啊,可以与作者沟通!!!嘿嘿!
回贴人: siller 时间: 2005-06-03 14:30:53
好想去运水,给石头洗澡,也浑身湿乎乎的,快乐一把~~~~~
回贴人: TEE 时间: 2005-06-06 13:39:34
史莱姆是勇者斗恶龙的一種怪
回贴人: sisikang 时间: 2005-10-31 20:33:46
亲亲爱爱的non大人,你要是还记得天空和枪的话,那还想不想的起来湖畔呀,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