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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睫】《牧神的午后》2008+番外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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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6 00:03: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引子        2
第一章        2
第二章        7
第三章        12
第四章        17
第五章        20
第六章        24
第七章        29
第八章        33
第九章        37
第十章        42
第十一章        46
第十二章        50
第十三章        54
第十四章(end)        58
番外一:暴力理论        65
番外二:补遗之不羡慕他们的爱情        71
番外三:Over the Rainbow        80
番外四:没什么不一样        86
番外五:雪藏的悲剧结局        93

引子

午后的阳光下,半人半兽的牧神在午睡,恍惚中他 见到了美丽的水精灵,在半梦半醒中与他交欢……待牧神醒来,这段似幻似真的美妙印象越来越模糊不清,是经历还是梦,他再也说不出来……

《牧神的午后》──L'Apres-midid'un Faune。我和我那些管弦系的同学一样,深爱这首德彪西(Claude Debussy)的管弦乐作品。我们喜欢重复法国作曲家拉威尔(Maurice Ravel)那句名言:假如在临死之前有可能再听音乐的话,我要听《牧神的午后》。
和他们不同的是,我的生命已和这部管弦乐序曲紧密结合,乐曲中的每一个音符都牵动着我身体中的每一根神经,控制着血管中流动的每一滴血。

第一章

我说:这样,我下半辈子就能赖上你了!
他说:就你?我杀了你以绝后患!
九月的阳光透过窗子照进来,把房里的一切都镀了一层金,一切都美得像梦幻般不真实。

★★★★★

我叫于睫,名字有些女气,是父亲取的。他说,第一次在妇产医院见到我时,我刚在大哭后进入梦乡,低垂的睫毛尚悬有一滴泪珠,他脑中闪现的第一个词就是“泪盈于睫”。因此,于睫成了我的名字。
十八岁以前,我的世界只有小提琴和管弦乐,时光是随着开塞、舍夫契克、马扎斯、克莱采尔的小提琴练习曲一起流过的。
父母供职的那家新闻机构直属中央,宿舍区设施健全,大门有持枪的武警站岗,父母自可以放心地把我留在这个安全的堡垒里,在世界各地飞来飞去,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新闻事业中去。我也是个让人省心的孩子,从小学起就过着独立而有规律的生活,按时到宿舍区的食堂吃饭,独立做功课,自觉自愿地练琴,听演奏录音……从不厌倦,也从不曾把它们当作负担。
开始练习帕格尼尼的《24首随想曲》的时候,我从音院附中毕业了,成为音乐学院管弦系小提琴专业的一年级新生。
一切,都是理所应当,一切,都在我的预料之中。
直到那个人出现 ,我的生活发生了太多出乎意料的事情。于是,除了小提琴与音乐,我的生命中有了更重要的东西……

一九九八年九月,十八岁的我,满怀憧憬地开始了崭新的大学生活。
开学第一天,离上课时间还有三分钟时我跑进教学楼,一步两级台阶地向四层飞奔。
红色的“4”在眼前闪过的刹那,我的头撞上了一个向下冲的物体,巨大的冲击力使我的身体不受控制地向后仰倒。还来不及叫出声,右颈又遭到一记重击,身体由向后仰又变成向左倾倒。右颈挨的这一击,力道大得在身体不受控制的向右转了半个圈后,又重重跌到了左侧的楼梯扶手上,确切地说是以后腰为支点挂在了那里。
我从飞来横“撞”中回过神,心有余悸地低头瞟一眼楼梯,心中暗自庆幸,好在没有向后倒,要不然头朝下从十几级台阶上滚下去,那可就摔惨了。
“我救了你一命!”一个低沉的男中音响起,再抬头,人已站在面前,不等看清来人的面目,一只手已搭上了我的右颈,“没伤着你吧?”
不习惯与陌生人的肢体接触,我偏头让开了他的手,半垂着眼帘说:“没事儿。”
我的话音刚落,黑色身影已从眼前闪过,转眼到了三楼半又停下:“要是受伤了,找管弦系小提一年级齐哥!”
“这算什么?大学第一难?”我低声咒骂着,揉着脖子,紧随着乐理教授的脚步走进教室。

因为乐理是全系合堂,阶梯教室几乎坐满了人,我找到空座位坐下时,教授已经开始点名。右侧的座位空着,放着蓝色的乐谱夹和黑色的笔袋。
趁无人注意悄悄转动脖子,感觉活动自如并无大碍,看来不用找那个什么齐哥了。这个尊称令人想起黑社会老大。
“齐哥!”老教授的声音打断我心中的咒骂。天!竟然真有人叫这个名字!我惊讶地抬头环顾四周。
“嗳!──到!”声到人到,一个黑影冲进教室。
“好名儿,先占老头儿一便宜再说。”身后有个男生赞叹,教室里一片嗡嗡声,夹杂几声窃笑。
“不好意思,对不住大家,是齐声歌唱的缩写──齐歌。”戏谑的道歉,似曾相识的男中音──是他。
“齐同学,迟到了请赶快回座位。”老教授反应很快,马上改口。
齐歌在一阵轻笑声中,如凯旋英雄般走到我身边,好像从未谋面似的客气点头后在右侧的空座位坐下,转过身子和后排相熟的男生打招呼。
前后不过几分钟,他居然不记得我了?想嘲笑这个睁眼瞎、没记性,没想到嘴刚张了一半,他好像后脑生了眼睛一样,突然回头把脸转向我。奇怪的,我的脸颊有点发痒。
“是你?”他总算认出我了。
“是我。”我不动声色地回答。
“也是管弦系的?”他坐正了身子,把目光转向前方。
“是。”我也看向讲台,下意识地在他刚才目光所落之处挠了挠。
老教授合上点名薄准备讲课。
“和你一样,也是小提专业。”我又补充了一句。
他扭头看了我一眼,说:“还真他妈巧。”然后从裤兜里摸出眼镜盒,把一副半框眼镜架在鼻梁上。
“刚才去取眼镜?”
“嗯。”他简短回答,认真地看向黑板。
原来不是去抢死,我暗笑。
我们不再说话,开始记笔记:Rubato,弹性速度。在速度上做小小变化的表达技巧,可制造出潮起潮落般的乐声起伏。浪漫主义时期音乐的重要特征……
下课后,我和齐歌边聊边往学生公寓走。他说他早上刚进教室,还没坐稳便感觉眼睛发痒,随便一揉竟揉丢一只隐形眼镜,无奈只好返回公寓取备用的,途中鬼使神差般撞到了我。
又聊了几句才知道,原来我们还是室友,不过他比我早到宿舍一天。
看得出,他对住宿舍十分兴奋,我忍不住泼他冷水:“有什么可高兴的?还是住家里舒服,过不了多久你就该三天两头往家里跑了!”
“不会,不会。”他摆着手说,“能脱离我爸的监控,我乐死了。三天两头跑回家找打?我才没那么傻呢。”
他说他老爸是海军高官,几十年在部队,事事讲究军事化管理,要求下级对上级绝对地服从,一有反对意见就“武力镇压”。
“在单位也动粗?”我一惊。
“才不。在单位他对上级是绝对服从,下级对他是绝对服从,回家就拿我和我老妈当小兵。”他撇嘴,很是不屑一顾。
他母亲是部队歌舞团的女高音,虽说是文职但级别不低,没想到回家被他父亲擅自降为一等兵。
“不过,我妈这个一等兵被长官欺压急了,也会当逃兵躲到我外婆家住几天。那几天我就饱受摧残,盼望着有一天能脱离他的魔掌。”他在阳光下笑得异常灿烂,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

回到学生公寓,四人间的另外两个人都不在。齐歌说他们两个也是管弦系的新生,和我们不同专业,可能还在上课。
我爬上贴有名字的上铺,开始拆行李。
“你脖子怎么样?真没事?”齐歌平躺在对床的下铺,枕着手臂仰头问道。
我跪着整理着被褥,不耐烦地说:“你怎么啰嗦得跟老太太似的。没事儿就是没事儿,你以为你是武林高手呢!再说,我也没那么弱不禁风吧?”
“靠!好心当成驴肝肺!”他坐起来,拍着自己的手肘说,“告诉你,我抡你那一下不轻,难保不留下后遗症。哼,虽说我是好意救你免于滚下楼梯,但说不准你将来会以此为由搞讹诈。”
我不屑的撇嘴:“你这人心眼儿够多的,怎么尽把人往坏处想。”说着,我把头转了一圈,夸张地叹了口气,“怎么就一点儿事都没有呢?好歹弄个颈椎骨折,生活不能自理什么的,这样,下半辈子就能赖上你了!”
他大叫:“赖上我?你要是个青春美少女还可以考虑。就你这样?我杀了你以绝后患!”
“你够狠,够狠。”我趴在被子上笑,他站在屋中央张牙舞爪,比比划划。
九月的阳光透过窗子照进来,把房里的一切都镀了一层金,美得像梦幻般不真实。

下午,我们两个像没头苍蝇一样在校园里一通乱窜,摸熟了学院的边边角角,除了谢绝男生参观的女生公寓和暂不开放的校音乐厅,哪都留下了我们的足迹。
傍晚,我们结伴到食堂吃罢晚饭,就一头扎进了琴房。走进各自的“鸽笼”前,约好两个小时后琴房大门口见。
一首克莱采尔的《小提琴练习曲》没拉完,我就意识到,早上那一撞果然留下了后遗症──身体每一个轻微的前倾都伴着绵绵的疼痛。把手伸进衬衣里检查了一下,没有擦伤,没有流血,应该只是瘀青之类的小伤。放松心情继续练琴,几个曲子拉下来,痛感也就不太明显了。
两个小时后走出鸽笼,看到齐歌正斜靠着琴房的大门等我。他低着头,夹一支没点燃的香烟在鼻下嗅着,略长的额发在风中一丝丝飘动,腋下夹着曲谱的那只手拎着他的宝贝小提琴,侧面像剪影一般轮廓清晰
他没发觉有人靠近,直到我屈起手指敲了一下他的琴盒,才抬头灿然一笑,站直身体让我先过去。
“干嘛提前出来?烟瘾上来了?”我抬眼问他。
“没有,刚站稳你就出来了。”他接着嗅那支没点燃的烟。
“还闻?室外允许抽烟。”他大概是被琴房里四处张贴的禁烟标志给“禁”晕了。
“好闻着呢,你试试。”他把那支烟送到我的面前。
我就着他的手嗅了一下:“薄荷味!?”
“嗯。”他应道,“绿沙龙。”
我不抽烟,第一次知道还有这种味道的香烟。

回到学生公寓,另外两位室友已经回来,自然免不了一番热情洋溢的自我介绍。马潇潇是双簧管专业的,浙江台州人,有一双圆圆的黑眼睛,看什么都是一副吃惊的表情。拉大提琴的孙琛来自青岛,有着山东人的豪爽个性和高大身材。他就是乐理课坐在齐歌后面的那个男生。
孙琛摆弄着琴弓说:“马潇潇你应该跟我拉大提琴,将来准有出息。”
马潇潇停止擦拭那本就亮闪闪的双簧管,一脸问号地看向孙琛:“为什么?我怎么不知道我有拉大提琴的潜力?”说完还摊开左手,认真审视每一根手指。
“你拉大提琴可以和马友友攀亲戚!”齐歌抢过孙琛的话茬回答。
我和孙琛一起点着头笑。
“有朝一日举办音乐会,海报还可以唬人。”孙琛补充道。
“你们这几个死小子,就知道拿别人取笑!”马潇潇忿忿地骂,旋即又若有所思地说,“不管怎样,我还是喜欢双簧管,一唱三叹能带动整个乐队……”
不理会马潇潇对双簧管的抒情,我捧着换洗衣服往浴室走。齐歌架起双臂,边揉捏手指边一左一右地活动着腰,在后面喊:“限时十五分钟,不出来硬闯!”
“闯他有什么劲?都是男人,‘你有我有他都有’。”孙琛挤眉弄眼地笑,“有本事闯女生公寓去。”
“你就坏吧 !”我笑着关门,哗哗的水声盖过了他们的说笑声。

洗剥干净后,我背对着浴室镜子扭头审视着自己,镜中映出腰部一块手掌大的瘀青。白炽灯下,一大片青黑与后背的肤色对比鲜明,颇有些怵目惊心。
“于睫,你拆了骨头一根根洗呢?”齐歌捶着浴室的门大叫,“再不出来,老子真要硬闯了!”
我小心翼翼地套上睡衣打开门,咬牙切齿地说:“着他妈什么急?赶着去投胎呀?”骂完,心里颇有些愤恨地绕过他走向床铺。
他两臂一上一下、虚虚实实地向我的后背挥拳:“超时就得给老子当拳靶!”
我能感到他的拳风,有几拳打在空中,有几拳空掠过后背。本来不想理会,不料恰好有一拳不偏不倚地落在后腰的伤处,我惊呼一声,“嘶”地吸了一口凉气。
“怎么了?我、我没使多大劲儿啊!”他惊慌地看着自己的手。
“没事儿,不是你。”我转动身子,背靠在墙壁上。
他黑亮的眼睛怔怔地看着我,忽然想起什么似的一把抓住我的肩膀,另一只手就要撩睡衣下摆:“是早上撞的吧?我看看。”
我扭动身子挣扎着,躲避着他的手:“看他妈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
马潇潇跑过来大呼小叫:“怎么了?怎么了?有话好好说,别动手。”这个笨蛋以为我们要打架。
我张嘴想解释,一不留神,衣服后襟被齐歌掀开。齐歌和马潇潇都愣住了。
“铁、砂、掌?” 马潇潇轻轻地说,一脸的匪夷所思。
我和齐歌哑然失笑。
“铁个屁!”齐歌一拳打在马潇潇肩上,“红花油呢?”
“哦!” 马潇潇应了一声转身跑开。

齐歌揪着我的衣领把我拖到他的下铺,不由分说就按趴在床上。
“昨天你用的红花油呢?”马潇潇推了推趴在上铺戴着耳塞、闭眼听小曲的孙琛。
孙琛眼睛一亮,举着一瓶红花油从上铺爬下来,探头探脑地问:“谁?谁又滑倒了?”
看到趴卧在齐歌床上可怜巴巴的我,他弯下腰无比同情地说:“是你呀。怎么跟我一样倒霉?真他妈该找院长投诉去!”
“找院长投诉?”我莫名其妙,把红花油放到鼻子前闻了闻,忙调转头。
“他不是洗澡时摔的,是我今儿早上撞的!”齐歌从我手里夺过红花油,拧开盖子。
“他不是,我是!浴室不舍得用防滑地砖,老子的屁股都摔成八瓣儿了!”孙琛不依不饶地嘟囔着爬回上铺。
齐歌往手上倒了一点儿红花油,伸出另一只手撩我的衣服。我脸一红,抓住他的手腕说:“算了,我受不了这味儿。”
“不行,受不了也得受!”他晃动手臂想把我的手甩开。
我抓着他的手腕不放,小声说:“那我自己来。”
“嗬!还跟我端架子。当我愿意侍候你?这是免除后患,省得你以后讹诈我。”
他甩开我的手,顺便给我后脑勺一巴掌,吼道:“趴好!”接着,一包绿沙龙抛到我的脸侧。凑到鼻端,清凉的薄荷味掩盖了红花油呛人的药味。
他的手掌碰触到我的皮肤时,我抖了一下,感到双颊如着火般热呼呼的。真是莫名其妙。
“别动!”他低声呵斥。
我掩饰地骂:“你他妈轻点儿!”

开学第二周的星期四,马潇潇收到学校的催费通知。学校规定,第一周不能交学费的要以书面形式请求延至第二周,逾第二周不缴费的将被注销学籍。
我们寝室的三个人当晚和马潇潇谈了一次。强行逼问下得知,他父母早逝,姐姐正在亲戚处筹款,目前还差两千元。齐歌建议我们陪他等到星期五,到时候如果她姐姐来电话说不行,我们三个人可以先帮他垫上。
齐歌不容拒绝地对马潇潇说:“打欠条、加利息,你自己决定。”
星期五,马潇潇下了早课就直奔寝室,一直坐在电话前苦等,连午饭都是孙琛从食堂打包带回来的。
下午孙琛有课,我躺在上铺听老师布置的指定曲目,齐歌钻到床底下寻找失踪的袜子。隔壁寝室作曲系的肖小卫来串门,坐在书桌前翻孙琛的《世界军事》。
马潇潇进洗手间的时候电话铃响了,离话机最近的肖小卫顺手接了起来,怪腔怪调地说:“你好,这里是叮咚叮咚服务中心。异性按摩请按1,特殊服务请……”
“哎哟!”肖小卫在笑声中突然大叫一声,手里的电话摔在地上。
原来,齐歌等不及爬出来,从床底下伸腿踢了他一脚。
马潇潇提着裤子跑出来,紧张地问:“是找我的吗?”
肖小卫揉着膝盖笑着说:“不知道。我没说完对方就挂断了。”
齐歌站起身飞起一脚踢向他另一条腿,肖小卫变了脸。
我“蹭”的从上铺跳下来,张开双臂站在两人中间对肖小卫说:“别……”刚说了一个字,眼前一暗,颧骨上已重重挨了一拳。
我保持着原来的站姿面对肖小卫,以一副冷静的主和派嘴脸继续刚才被打断的话:“别动手。公寓管理员正在咱们这层检查卫生。”
“没劲!这人真他妈没劲。”肖小卫摔门而去,马潇潇冲过去把电话挂好。
齐歌微皱着眉端详我的脸,本来疼痛的颧骨在他的目光下再次突然发痒。我不自在的用手去挠,碰到伤处忍不住从牙缝里吸了一口冷气。齐歌因为过于专注,条件反射似的也跟着“嘶”了一声。
齐歌讪笑着伸出手似乎要触摸我被打的脸颊,我习惯性地侧身躲开,又忍不住调侃道:“你挡我前面干什么,玩老鹰捉小鸡啊?”。
这时电话铃又响了,两个人的注意力同时转向马潇潇。
“我等下就去银行。你从哪里借来的?……嗯,我知道,我假期去……电话号码没错,是同学开玩笑……你也注意身体,别太累了……”看来马潇潇的姐姐已经把学费汇过来了。
我爬回自己的铺位闭目养神,挨了一拳的颧骨却突突跳着疼起来。正暗自忍耐着,一块冷毛巾轻轻敷在伤处,我没睁眼,嗅着空气中淡淡的薄荷清香微笑。

第二章

他对我说:自讨苦吃,何必呢?
我对他说:妈!你回来啦!
那年春节,我的身边,只有齐歌。

★★★★★

每个音院生都从小经历过五关斩六将,早早领略到竞争的残酷,如今更是为了理想为了前途,卯足了劲恨不得“长”在琴上一样苦练。心无旁骛地专注自己,也就没那闲心去互相帮助共同进步。因此,接过齐歌那份标有我演奏错误的乐谱,我的心情是复杂的,既有不解也有感激。作为回报,我也指出了他在演奏方面的一些不足。说起来好像很崇高,其实很现实,我们的友谊是建立在互相批评的基础上的。
从那以后,我们常常在一起练琴,如果琴房满员,就一起去我家。反正父母经常出差,家里基本上是我一个人的天下。
我当时用的是一把Anthony Pitt的杂木弓,齐歌认为偏重偏硬,建议我换一把较轻的苏木弓,他说,若想讲究一点艺术表现,适宜用略轻略软的琴弓。
我拿着他的苏木弓把玩,发觉弓的重心比较靠弓根一边,有利于掌握运弓,弓杆一看就是精心挑选的,在配马尾库和缠柄时只配了一般的乌木、银丝,没有配仿鲸须等高档配件,是那种朴素的精致。试拉一首短曲,感觉很顺手。
他看出我的喜爱,大方地说:“送你了!”
“那怎么行?”我慌忙把弓往他手里送,“给我你用什么?”
他没有接,大大咧咧靠着沙发坐在地上,漫不经心地说:“我当时觉得好用,就多配了一把一模一样的。这把呢,就好弓赠知音了!”
“多少钱?”
“爱要不要,少他妈装蒜!”他瞪了我一眼,眼里有种受辱后的怒气。
“那就谢了!”抵挡不住他的眼神,我赶忙低头看弓。
“欠骂!”他小声嘀咕着,掷过一块松香,正中我的额头。
“你说什么?”我捂着脑门看他。
他站起来,拍拍手说:“休息一会儿,听点什么吧!”

法国印象派作曲家德彪西(Claude Debussy)根据象征派诗人马拉美(Stephane Mallarme)的诗歌写成的管弦乐序曲《牧神的午后》是我们共同的最爱。如果齐歌说听点什么,这个“什么”一定是指这首曲子。
当独奏长笛清越的声音在夕阳笼罩的客厅里静静流转时,齐歌微笑着向我点头以示赞赏。我们静静地坐着、聆听着……
竖琴急进的滑音,双簧管以轻弱的吟唱起而应和,伴以弦乐组加弱音器的和弦……牧神遇到了水精灵……
小提琴声部的力度逐渐增强,弦乐组以轻柔的切分和弦予以衬托……牧神追逐着水精灵……
在弦乐组的震音背景衬托下,仍由长笛主奏,音乐逐渐减轻……牧神的幻想也逐渐消失……
“起来了!”我站在齐歌面前,用鞋尖磕碰他的脚,“出去吃饭!”
他坐在地上,慢慢抬头,有些失神地望着我。
“傻了?”我用手掌推他的额头。
他的头被迫向后仰了一下,大梦初醒般地说:“天黑了。”
“是啊!”我伸手拉他起来,“该吃晚饭了,齐少爷!”

大一的寒假,我的父母又是天各一方。
上午十点多钟,我听着《格罗米欧小提琴作品精选集》,坐在茶几旁玩拼图。电话铃响起,我把电话夹在颈下“喂”了一声,继续摆弄那一堆色块。
“小兔儿乖乖,把门儿开开!”电话里传出拿腔捏调的歌声。
“齐歌?”慌乱中,我碰翻了装拼图的盒子,有些气恼地吼道,“妈的!说话呀?是不是你?”
“脾气够大的,肚子里没装早饭尽装气了吧?”果然是那个家伙。
“正饿着呢,你请我?”我没好气地说着,把地上散落的色块往茶几上捡。
“开门!外卖到了!”他在电话里突然大喝一声。
诧异地打开门,正对上他得意的笑脸,还有一个举到面前的必胜客纸盒。
“怎么想起找我来了?”我接过比萨饼的盒子往房里走。
“一个人在家闲着无聊,就到你这儿赈灾放粮了。”他熟门熟路地打开冰箱,拿出两听可乐冲我努嘴,“快吃吧,还热着呢。”
盒子里一张“东京的诱惑”一张“夏威夷风光”,都是我爱吃的。
吃完这顿“早午”餐,我们打着饱嗝一起拼图。他相当没有耐心,不停地乱发牢骚,一会儿说这套拼图是不齐全的残次品,一会儿又抱怨有重复的。像个捣乱的孩子,令人哭笑不得。
“收起来吧。”我决定放弃。拼图是一个人用来打发时间的,有他在根本玩不下去。
“去美术馆怎么样?我查过了,今天中厅有象征主义画展。”齐歌兴致勃勃地提议。
欧洲印象主义的音乐作品有相当一部分取材于诗歌、绘画,把和声与配器看作是渲染色彩的有力工具,迷恋印象派音乐的我们自然不愿放弃这个机会,冒雪赶往美术馆。

入馆之后,我们按照老习惯分头活动,约好五点钟闭馆时大门口见。
把中厅的展品粗看一遍已到约定时间,我按时走向门口。如同数月前的那个夜晚,齐歌斜靠着大门,轻垂的额发在风中微微飘动,手中把玩着一支未点燃的绿沙龙……
我走到他身边,对着冰冷的双手呵着气问道:“怎么提前出来挨冻?”
他抬头冲我轻笑,剑眉飞场,唇角上翘,冻得发红的鼻尖显得有些滑稽。
“让你站在风口等我,太不人道了。”他拉过我的手放进他的大衣里。
“脑积屎啊你!”我把手从他怀里抽出来,心里怪怪的。直觉这样不妥,却又享受他自然流露的关切。
美术馆离北海公园很近,齐歌提议去滑冰。我坚决反对。
“去吧!活动活动筋骨再去吃晚饭,”他央求着。
“不去!”我简短地拒绝。
“为什么?”他有些不解地问,“怕摔跤?”
“不是。是怕摔倒了,匍匐在地没等站起来就有人穿着冰鞋滑过去,等爬起来,手上就只剩两个大拇指了!”我伸出拇指比划着。
他缩着脖子哆嗦了一下,从头到脚打量着我。
“看什么看?没见过惜命的人长什么样啊?”我冲他吼。
“你脑子里都装了些什么?这么恐怖的事,亏你想得出来!”看来冰刀切手指的描述还是吓到他了,他没再坚持去北海。

美术馆附近就是隆福寺,我们决定步行去隆福寺小吃一条街吃晚饭。地上的积雪很厚,车子开得像蜗牛爬,走路反而要快些。
我在雪地上一滑一滑走得飞快,心里却很自信:我不会摔倒,因为每一次趔趄都会被一只有力的手抓住,帮我保持身体平衡。
“你他妈慢点儿,怎么跟上紧发条的玩具狗似的?不管你了啊!”他不满地吓唬我,却不敢真的松手。
我像八百年没吃过饭似的在隆福寺小吃街大展拳脚,见什么吃什么。油炸冰淇淋、烤肉串、年糕、茶汤……全往嘴里招呼。
当我嚼着烤肠向“老高太太糖葫芦”进军时,被齐歌一把拉住:“你饿死鬼投胎啊,还吃?!”
我甩着手想挣脱他,他的手却像铁钳一样紧扣不放。
“放手!不放我可喊了。”我冲着红彤彤的糖葫芦吞了一口口水:嗯,豆沙馅的。
“喊什么?社会主义饿死人?”他坏笑着,手抓得更紧,吃定我绝不敢在公共场合拉下面子大呼小叫。
北京人是出了名的爱看热闹,我们的相持已经引起几位食客的注意,他们闪着油光的嘴唇和充满希冀的眼睛真诚坦露出胸中那颗唯恐天下不乱的心。
“少废话,你赶紧松手。要有人把我当小偷,我他妈跟你没完。”我压低嗓子威胁他,不敢大声叫骂,也不敢用力挣扎。
齐歌很快看清当前的形势,二话没说就放了手,只是眼神里透着气恼和无奈。
我顾不得活动被攥得发麻的手腕,转身扑向“老高太太”,又在最短的时间内一手举着一个豆沙馅的糖葫芦从人堆里挤出来,边得意地傻笑边示威般咔咔咀嚼。
“怎么不撑死你?”齐歌恶毒地说,伸手拈下黏在我嘴角的冰糖屑放在自己的舌尖上。
当我吞下最后一口艾窝窝时,他终于忍无可忍地把我拖出了小吃街。

我们一同乘地铁到军事博物馆,我走几步就能到家,他还要再转52路公交车,哪知走上地面时刚好看到当天最后一辆末班车离站。
齐歌踏着积雪深一脚浅一脚地追在车后面喊叫着:“司机师傅!等一等!师傅!师傅……”
突然,他脚下一滑,“扑通”一声摔了个四脚朝天。因为这一跤摔得猛,他来不及收嘴,躺在地上又情深意切地叫了一声“师傅”。
大概是雪地上不容易剎车,或者是司机师傅真的没看到他,车子摇摇晃晃地开走了。
我忍着笑走到他身边,背着手俯视着他,揶揄道:“八戒,别追了,师傅已经不要你了。”
“啊……”他躺在地上大叫,“玉帝如来观世音啊!拜托你们睁眼看一看被贬人间的天篷元帅吧!”
他的叫喊声在空旷的长安街上回荡,我们一同大笑起来。
我把手伸给他,忍住笑说:“起来吧,差不多行了,再闹警察要来了。”
他拉住我的手坏笑着用力往下一扯,我重心前倾便扑倒在他身上。扑腾着想爬起来,却被他用手臂一挡一推,和他并排躺在雪地上。
齐歌偏过头咯咯笑着对我说:“猴哥,我想在雪地里撒点儿野。”不等我反应过来,他低沉的歌声已经响起:
“给我点儿肉,给我点儿血
换掉我的志如钢和毅如铁
快让我哭,快让我笑
快让我在这雪地上撒点儿雪……
YiYe──YiYe
因为我的病就是没有感觉
YiYe──YiYe
快让我在这雪地上撒点儿野……”
“怎么唱这个?”我皱着眉拉他起来,“走吧,今晚我收留你。”
拖着他转身离开时,我无意间看到身后雪地里印下的两个人型。
那场雪,很大。印在我记忆里的痕迹,很深。

洗漱完毕,我们并排躺在床上。齐歌捏了捏我的肋骨,忿忿地说:“你这只猪,吃那么多还这么瘦?”
“妒嫉啊?”我裹紧被子得意地笑。其实谁都知道,我那晚的饭量反常。
睡到半夜,我被胃里的翻江倒海折腾得醒过来,狼狈地趴卧在床上,一手抵着胃部,一手揪着枕头角,额上渗出了冷汗。
齐歌被我无意识的呻吟惊醒了,拧亮台灯询问怎么回事。
我面部扭曲,带着哭腔说:“胃难受。”
“撑死算了!”他咒骂着跳下床换衣服,又把我的衣服扔过来,“快点儿,去看急诊!”
我欠起身,捧着嘴可怜巴巴地说:“想吐。”
他抓住我的手臂又放下,低声咒骂了一句,从洗手间打了半盆水放在床边,说:“吐吧!”
我吐得畅快淋漓,浑身虚汗,嘴巴不够用,鼻子也帮着往外喷。狂吐的间歇,还不忘噙着两泡泪对齐歌说:“我不想去医院!”
他轻拍我的后背安抚道:“踏踏实实吐你的吧!你是老大,你说了算。”
听了他的话,我继续搜肝裂胆地哇哇大吐,直到除了胆汁再吐不出什么才虚脱般歪倒在床上。刚躺下又被生拉硬拽地拖起来漱口、吃药,在他手上热毛巾的摆布下摇头晃脑。
“好点儿了吗?”他轻声询问。我耷拉着眼皮疲惫地点头。
“睡吧。不舒服叫我。”他扶我躺下盖好被子,站起身去收拾那堆污物。
他返回卧室发现我正瞇着眼微笑,不禁一愣:“还没睡?傻笑什么?”
“衣服搭配够前卫的。”我撇着嘴笑。他上身穿着厚实的外套,下身却穿着我的蓝格子睡裤,小丑一样。
“你这人……”他抚上我的睫毛,无奈地责备,“自讨苦吃,何必呢?”
一只手伸进来,在我的胃部轻柔地按摩。他的手掌温热,暖得我的胃很舒服。他的指尖有薄茧,我知道那是他的左手。所有小提琴手的左手指尖都有这共同的特征,我们一样。
睡梦中我感觉口渴,念叨了两声头被托了起来,接着便有杯子靠近嘴唇,等我咕咚咕咚喝个痛快,头又被轻轻放回枕上,唇角残留的水迹也被温暖的指腹抹去。
我微睁双眼,抓住那只手,对模糊的人影说:“妈!你回来啦!”

第二天,我在阳光中醒来。胃不难受了,舌头却又麻又涩,像门口的脚垫。
齐歌从厨房出来,看见我靠着门框愣神,没好气地说:“起来了就快去洗漱,别站着不动扮殭尸。我熬了白粥,一会儿就好。”
我头发湿淋淋的坐在餐桌旁,看着面前的粥碗说:“没食欲,不想吃。”
“不想吃也得吃!”他目露凶光,“昨天还胡吃海塞装大胃王,今天少跟我装Hello Kitty。”
“我吃多吃少关你屁事?”他凶我更凶。
他放下手中的碗,绕过桌子走到我身边,捏着我的下巴说:“关我屁事?早知道你这么狼心狗肺,昨晚上你吐的那盆‘疙瘩汤’就该给你留着,让你……”
我皱起了眉,一手捂着嘴,一手冲他做了个“停止”的手势。他乖乖闭上了嘴,不再继续恶心的话题,我也乖乖捧起碗喝粥。
“有照片吗?”他咬了一口豆沙包,抬头问我。
“什么照片?”我有点莫名其妙。
“想看看你妈长什么样。”他一脸不怀好意的笑。
“干什么?”我警惕地问。
“你昨天拉着我的手叫妈!”他噗哧一下笑出声。
“你有妄想症!”我低头喝粥不搭理他。
吃罢早饭,我蜷缩在沙发上听拉威尔的《小提琴奏鸣曲》,他在客厅的一角打电话。
“……同学病了,他父母都出差了……嗯……知道……我过两天就回去……问爸过年好……妈再见。”
那天,是一九九九年的农历大年初一,我大吐特吐的那个夜晚是一年一度的除夕。
那年春节,我的父母都不在家。我的身边,只有齐歌。

寒假结束,开学也已经半个多月,马潇潇却没有返校。听他们班同学说,他好像家里有些事耽搁了,我们同屋的几个人很替他担心。
那天晚上,孙琛用刚发下来的演出劳务费从外面饭馆买回来很多精致的小菜当宵夜,我们三个人兴高采烈地摆着桌子,一个劲替马潇潇惋惜,可惜这孩子没口福。
刚要开吃,筷子都举起来了,半空林立着,门“咣啷”一声推开,马潇潇站在了门口。
孙琛大叫:“我说兄弟呀!你是神灯啊?刚一念叨就立刻现身?”
“他不是神灯,他是神鼻子,闻着香味来的。”齐歌接过马潇潇的行李,问道,“怎么回来这么晚,家里有事?”
马潇潇没有回答大家的询问,只是略显疲惫地笑了一下,看了看桌上的饭菜,说:“有好菜没好酒哪能成席?我今天还真是有求必应的神灯,看我带什么了?”
他从背包里拿出一个小瓷坛摆在桌上:“我们家自己泡的杨梅酒,是用新鲜的杨梅加冰糖腌在高粱酒里做的。你们尝尝!”
坛子打开,浓香扑鼻,倒到玻璃杯里才看出颜色,是很浓很正的玫瑰红,杯底还沉着几颗圆润饱满、色泽嫣红的杨梅。
“泡在酒里的醉杨梅是成熟的,也能吃。”马潇潇边说边递给我们一人一杯。
“潇潇,你实在是太帅了,我简直爱死你了!”孙琛捧着杯子,一脸谄媚。
我撇嘴道:“这后一句话你说顺嘴了吧?怎么见谁跟谁说?”
几杯杨梅酒下肚,齐歌红着眼睛说:“这酒倒是好喝,只是这酒香……怎么有股子女人的脂粉味?难道这酒是女人泡的?”
马潇潇变了脸色,手里的杯子跌落在一盘清炒虾仁上,白胖的虾仁被染成了紫红色。
我给齐歌递了个眼色,打着圆场说:“真老土,这哪是什么女人的脂粉味,明明是杨梅香。你没吃过南方的水果别乱说。”
“我……”齐歌不识相的还要继续,马潇潇忽然捂着脸无声地呜咽起来,我们三个人全慌了,不知所措地面面相觑。

第三章

他说:你的睫毛,湿了。
我说:什么?
那段带着驱蚊花露水味道的记忆,被我埋藏在内心的最深处。

★★★★★

沉默了几分钟,马潇潇快速抹了一把脸,笑道:“齐歌说这酒有女人的脂粉味是对的,这坛酒是我姐姐泡的,当然有她的味道。”
“是吧!我就说嘛,第一口我就喝出来了。不过,这酒真他妈地道,回头替我谢谢咱姐。”齐歌揽着马潇潇的肩嘻嘻哈哈地套近乎。
马潇潇的脸又沉了下来,声音低哑地说:“我姐,她走了,想见也见不着了。”
开学交费那会儿我们就已经知道,马潇潇父母早逝,和姐姐相依为命。他姐姐为了他的学费,同时打好几份工,起早贪黑的工作,没想到她……
马潇潇艰难地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算了,不说这个。我明天去办退学手续。咱们几个人同一个屋檐下住了六个月,今天跟你们道个别,大家喝个痛快。”他抓过翻倒的杯子,满满斟上,一饮而尽。
孙琛一把抢过马潇潇手里的酒杯,说:“没人供学费你也不能退学!”
寝室里安静下来,四个人一言不发。谁都知道,音乐学院的学费是普通高校的数倍,不交学费又不退学,哪有这种好事?
“你姐打好几份工为你挣学费,就为了让你有一天退学啊?”齐歌推搡着马潇潇逼问道。
“齐歌,你别这么说。”我拉扯着齐歌的手臂,阻止他再说下去。
齐歌一把甩开我的手,拎着马潇潇的衣领硬拖到桌前,把他的脸按在酒坛上,怒不可遏地说:“哭有个屁用?!不想着怎么弄学费,就知道遇事往后缩,你他妈属王八的呀?还有脸说喝个痛快,你配喝这杨梅酒吗?”
马潇潇的额头抵在酒坛上,默默无语地垂下了眼帘。
我赞许地对齐歌点头,把马潇潇拉起来温和地说:“你这种情况可以向学校申请助学金,也可以申请学生贷款,还可以利用假期打工。总之,退学这招儿,不高明。”
孙琛来了精神,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喊道:“对了!咱们还可以搞个募捐!”
“孙琛!”齐歌瞪眼斥责道,“你要是想不出好主意就上一边儿凉快去,别净出损招!”
孙琛不服气地嚷:“募捐怎么了?明明是快捷方式。”
“马潇潇一个大男人,胳膊腿儿完好身体健康,搞什么狗屁募捐?”齐歌态度恶劣地反驳。
这一点我是支持齐歌的。因为募捐而来的,不仅仅是金钱,还有附送的怜悯和同情,而这种会伤害到自尊的附赠品最令人难以接受。
“你明天好好上课,退学的念头趁早打消。学费的事儿,大家再想办法。”齐歌拍拍马潇潇的肩安慰他。
“募捐绝对不可以。”马潇潇一脸倔强地看向孙琛。
“好好好,当我刚才什么都没说。”孙琛摆着两只手后退,去收拾桌上的残羹剩饭。想了想,又不依不饶地说,“我就不明白,募捐怎么了?为什么放着快捷方式不走,偏要干这种男人自己黏假胸毛的事?这不是死要面子活受罪吗?”
“再说我揍你了!”齐歌半轻不重地踢了孙琛一脚,拿了手机出去打电话。
“好好好,你们都是铮铮铁骨的大男人,我是厚颜无耻的软骨头,行了吧!”孙琛掸着裤腿儿嘀咕着,又把头转向马潇潇,“我说这位铁骨大侠,别愣着了,赶紧洗洗睡吧。少上了半个多月的课,笔记就够你补一阵子的。”
“孙琛,我知道你是好意。”马潇潇走进浴室,抛下这句话后砰的关上了门。
“有你这句话,兄弟我死也瞑目了!”孙琛摆出一副闭眼吐舌状,脸却红了,故做不屑地说,“这孙子,什么时候学会玩儿煽情了。”
几天后,学校批准了马潇潇延缓缴费的申请,助学金也很快批下来了。接着,齐歌转告马潇潇,他母亲有一位歌舞团的战友,退役下海开了一间古典音乐的主题餐厅,可以请他在课余时间演奏双簧管,按小时付费。

这件事过去不久,就到了炎热的夏季,可怕的期末考试也迫在眉睫。整个管弦系十四个专业的难友们把“求同存异”一词发挥到了极致,不论专修何种管弦乐器,不分男女,人手一本《音乐理论》,再现了文革时期全国人民人手一本“红宝书”的壮观场面。学生食堂、公寓、小树林、图书馆,随处可见那些被意大利文、法文的音乐术语折磨得双眼冒绿光,仍不肯抛下手中书本的管弦系同学。
那本《音乐理论》的功效也被挖掘到极限,除了热时用来扇风,闲时冷不防拿出来吓唬人,还可以起到促进和平、化干戈为玉帛的作用。
学生食堂里,两个因为插队买糖醋排骨的兄弟正剑拔弩张准备大干一场,忽听附近有两个女生小声嘀咕,一个说打死也看不完了,另一个则抱怨说昨晚熬到凌晨两点,谁知一觉醒来大脑一片空白,看过的几章又没了踪影。
听到此番对话,两个怒发冲冠的男生转眼成了斗败的公鸡,同时抽出兜里、腋下的《音乐理论》,抓紧排队的一分一秒埋头苦读。当真是两耳不闻插队事,专心只读乐理书。
我们寝室的四个人早就不再争论什么大提琴是否最深沉,小提琴是否最优雅,双簧管是否最悠扬,现在的统一口径是,音乐理论最烦人。
那段日子,有空调的图书馆一到晚间就爆满,气得孙琛好几次想冲进去打人。

有天晚上,我们又没抢到图书馆的座位,只能在寝室吹着电风扇苦读。
七月的北京,天气又干又热,再加上心情烦燥,虽然全都是一身短打扮──赤裸着上身穿着宽松的大短裤,身上仍是汗流不止。
孙琛把脚翘在写字台上,捧着他那本卷边折角的《音乐理论》长吁短叹:“将来等我有了钱,一定让我们家孩子辍学,绝不能让下一代再受这种罪。”
“什么鬼理论!”我笑道,“有钱才更应该让孩子多受教育,怎么还辍学了?”
孙琛以椅子后面的两条腿为支点,一下一下晃荡着,阴阳怪气地说:“俺有钱,俺愿意养着自家的孩子当文盲,你管得着吗?”
“不行,热得受不了!我去图书馆看看,现在应该有空座位了。”马潇潇往身上套了件T恤,拿着快被翻破的乐理书往外走。
孙琛也从椅子上跳下来,边胡乱往头上套着衣服边叫:“马潇潇,等我,我和你一起去,我也要享受空调级待遇!”

孙琛和马潇潇走后不久,齐歌也沈不住气了,从椅子上站起来伸着懒腰发牢骚:“靠!我打死也看不下去了,看着那些Pianissimo和Pianississimo头直发晕。”
我从椅子上挪到旁边齐歌的下铺,条件反射地说:“Pianissimo,极弱,两个P,非常非常的小声;Pianississimo,最弱,三个P,难以置信的小声。”
“你记这么清楚想逼死我啊!”齐歌把手里的《音乐理论》摔过来,满腔嫉恨地说,“真想把你的脑袋拧下来。”
我不屑地撇嘴,把他那本破烂的乐理书捡起来扔回去,说:“不等你拧自己也快掉了。我这脑袋现在就是熟透的西瓜,一摇晃,里面咣啷啷直响──乱七八糟一大堆。”
“完了,我得换换脑子,不然非得神经病不可。” 齐歌打开了音响,悠远的长笛声响起,牧神又开始追逐水精灵……
我背转身继续啃《音乐理论》。
“新发现!新发现!”他站在屋中间边举着一大瓶花露水拚命往身上洒,边用广告腔念道,“驱蚊花露水洒身,消暑降温有奇效!”
房间里迅速弥漫起浓重的凉而香的味道,我耸了耸鼻子,埋头看书不理他。
“你也试试!”他的话音未落,我就感到脊背一阵凉,忍不住打了个激灵,迅速掉转头想骂他,却被继续倾倒的花露水泼了个满脸。瞬间,眼睛又凉又辣再睁不开,眼泪开始哗哗如泉涌,嘴巴也又苦又涩。
“你他妈的……”我说不出话来,呸呸地啐着,举起双手拚命揉酸痛的眼睛。
“本来只想洒你后背上,谁叫你突然把脸转过来的?”齐歌坐在我身边,用力把我的手从眼睛上拉开,“别揉别揉,让眼泪冲出来就好了!”
手腕被齐歌握住放在身体两侧,我吐着口水,眼泪汪汪地瞇着眼,眼前一片朦胧,连他的表情都模糊不清。
“你的、你的睫毛,湿了。”齐歌结结巴巴地说,声音有些沙哑。
“什么?”还没反应过来,他的唇便落在了我的眼睛上,滚烫的舌尖试探地舔舐着睫毛。
感觉有些痒,但是很舒服,眼睛好像也没那么酸涩的疼了。
他的唇缓缓下移,贴上了我的唇。“张嘴!”他低声下令,舌尖一圈圈描画着唇形。
我像个听话的傻瓜一样乖乖张开嘴,任他的舌侵入口腔,细细地舔舐着齿龈和上颚。
嘴里又涩又辣的花露水味道渐渐淡去,我颤抖着仰起了头,大脑一片空白。难道,那熟透的西瓜已经掉了?
握在腕上的手愈来愈用力,似乎要把骨头捏碎;结实的胸膛紧贴过来,把我压倒在床上。
“你这个水妖……”他低喃,坚硬的部位抵着我的大腿。
《牧神的午后》在飘荡着浓浓花露水味道的房间里如水般流泻,好像很远很缥缈,又好像很近很清晰。
两具汗湿的身体紧贴在一起,身上的短裤不知何时已被褪下,同样滚烫的部位互相磨擦着、碰撞着……
呼吸渐匀的我,慢慢恢复了意识,羞愧地推开压在身上的齐歌,从床上扯出卫生纸,沉默地擦拭身上的液体。
房间里,《牧神的午后》仍在继续,花露水的味道依旧浓郁。

“看见我的眼药水了吗?”孙琛推门进来时,我和齐歌刚打理好自己,短裤也刚刚穿整齐。
孙琛从写字台的书堆里翻出眼药水,嘴里咕哝着:“时间过得真他妈快,没看完两页,半个小时就过去了。”
他转身往外走,看到从我的上铺一直拖到地上、正在迎风招展的卫生纸,打趣地问道:“这是干嘛?你要悬腕写对联?”
我尴尬地走过去,想把那卷因为慌乱而扯得乱七八糟的卫生纸收起来,谁知越拉越乱,散在地上成了一大堆,烦躁地踢了纸堆一脚,我爬到床上望着天花板不说话。
孙琛突发感想,张开双臂开始诗朗诵:“时间啊!就像一卷卫生纸,越到最后窘迫时,越转得飞快!”
抒情完毕,他双手护头,防备着我和齐歌飞过来的拖鞋或枕头。各怀心事的两个人却对他的吟诵充耳不闻,一个坐着犯傻,一个躺着发呆。
孙琛迟疑着往门口挪动脚步,打开门时还猛地回头用手臂挡着脸窥探。可惜,我们让他失望了,没有像以往那样起哄丢东西。
“你们俩一定中邪了!”孙琛抛下这句断言,摔上门跑了。
以后的几天,我和齐歌见面时,有了少许的尴尬。我有意躲避着他的眼神和身影,他好像想解释什么,但每次总是欲言又止。

乐理考试的前一天晚上,我们四个人坐在公寓的书桌前做最后的一搏。
乐理成绩最好的马潇潇捧着他那本已经破烂如出土文物的《音乐理论》,瞪着一双圆眼睛说:“718页的理论知识全背下来是不可能的。你们说,我现在去找老教授套题还有戏吗?”
“没戏!”我们三个人异口同声。马潇潇的头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耷拉下来。
“听说教乐理的老头儿人老心不老,是个花心大萝卜!色诱没准能让他漏点题。”孙琛诡秘地压低嗓门,散布小道消息。
齐歌大笑:“那马潇潇这辈子是没戏了。这得让咱们管弦系的公主──骆格格出马才行。”
“怎么没戏?”孙琛忍着笑说,“潇潇可以先自宫,再整容,把自己修理得比大美女骆格格还漂亮,不怕老头不上钩,乖乖把考题告诉你。”
“真他妈损!”我笑着拿书敲孙琛的头。
马潇潇愣了一会儿,鼓着嘴说:“算了吧!老头儿要是同性恋呢?我把自己折腾一番岂不是白搭?”
“靠!潇潇,我小看你了,你还真不简单,考虑的确实周到。”孙琛转过脸,勾着我的下颌说,“如果老头儿是同性恋,就让这位同学出马,保证一诱一个准。”
我一掌打开孙琛的手站了起来:“你找抽呢吧?”
“我说着玩的,你……”孙琛讪讪地解释。
不等他把话说完,我摔门而去,齐歌也跟了出来。
站在宽阔的操场上,我看着地上两个人的影子恼怒地说:“你闲着没事跟着我干什么?警犬啊?”
“你这张嘴……”齐歌笑着叹了口气,走到我面前,“那件事,你别放在心上。那根本就不算什么,和洗澡时互相擦背意思一样,跟自己打手枪也没什么区别。考试压力太大,发泄一下而已。”
我沉默不语地低着头。地上的影子因为光线的变幻拉长了,两个黑影的腿和头重叠,像连体的怪物。
“你不会纯洁得没打过手枪吧?”齐歌揶揄地笑。
我忍不住也笑了,抬腿踢了他一脚,骂道:“流氓!谁像你那么精力旺盛。”
“对,我是流氓。”他爽朗地笑,揽着我的肩说,“还是朋友吧?”
我晃着肩甩开他的手,夸张地嚷:“热死了!全是汗!”
“快回去跟孙琛解释一下,那小子被你吓得够呛。”
进门之前,我看着齐歌的眼睛说:“不仅是朋友,还是最好的哥们儿。”
听罢我的话,他笑了一下。我总觉得他的笑容有些奇怪,可又说不出怪在哪里,想再仔细看,他已经推门进去了。
“还生我气呢?”看到我进门,孙琛小心翼翼地问道。
我瞪他一眼,不说话。
“我向你道歉还不行?”孙琛急切地解释,“我是拍马屁拍到了马腿上,想夸你帅不知道用什么词,请你原谅我没知识没文化缺心眼少智慧……”
看我爱搭不理的样子,他也有些急了,愤愤然地说:“你哑巴了?老不说话算什么?”
“算什么?”我看着他笑,学着相声大师马三立的天津口音说,“逗你玩儿!”
“靠!玩鹰的被鹰啄了眼,我孙琛也有被人耍的时候。”孙琛吹了一口气,额前的头发飞了起来。
“看书看书!最后的突击战开始了!”马潇潇拍着桌子大叫。
凌晨一点,我推了推趴在桌上打瞌睡的齐歌,压低嗓子说:“不行就去睡吧!”
他睡眼惺忪地看了看表,咕哝道:“离上刑场还有八个小时,现在认输我不甘心。”

期末考试结束,我们四个全部通过,欢天喜地收拾行李准备回家过暑假。孙琛嗷嗷的欢呼声惹来管理员大叔的训斥。他心情好,连带着脾气也好,笑眯眯地把打上门来的大叔请走,关上门继续叫,嗓子都喊哑了。幸亏他不是学声乐的。
临走那天,他连句“再见”也说不出来,急得像个哑巴一样张着嘴胡乱比划。
齐歌笑说:“早知道这样,应该冒充聋哑人骗张半价票。”
我和马潇潇无奈地摇头:“这小子,被《音乐理论》折腾疯了。”
临上车,孙琛咧着嘴无声地傻笑,提笔在一张破纸上写道:兄弟们,大二再战,打倒乐理!

整个暑假,齐歌没有找过我,甚至连一通电话也没有。同在一个城市,虽然熟悉,虽然惦记,却不肯联系。
那段带着驱蚊花露水味道的记忆,被我埋藏在内心的最深处,虽然隐密却被一根纤细而又坚韧的线牵连到大脑。一旦大脑被这段记忆轻微触动,就会带动整颗心的震颤,被细线紧勒的心脏也会伴随着震颤有一丝发麻,有一点疼痛。

第四章

疼得厉害时,我会在泪眼蒙眬中产生幻觉──这个世界上,有这么一个人,像神一样守护着我,不论生死都会和我在一起,直到地老天荒……

★★★★★

一九九九年九月,寝室的四个人顺利升入大二。我和齐歌仍是最好的朋友,仍旧每日一起练琴,互相挑毛病。这份建立在相互批评基础上的友谊,令孙琛和马潇潇羡慕不已。
我的小提琴演奏技巧很好,可以说精致到很少出错,但是在演奏炫技作品时缺乏张力与热情。这种没有气势而略显拘谨的演奏,曾被演奏老师责备太冷,没有全心投入。虽然他也曾安慰说这与性格有关,仍令我十分沮丧。
齐歌的演奏技巧虽然不是很精细,偶尔有碰弦的现象,甚至空弦带音,但是他的演奏有一股“冲劲”,也很有激情,尤其是驾驭那些富有浓郁感情色彩的乐曲,往往能达到电光火石的效果。
他喜欢在演奏结束时做一个很投入地定格,然后在收弓时得意地扫视观众。虽然我对他夸张的表演不屑一顾,但也不得不承认,他的动作很帅,很潇洒──也,很讨女生喜欢。
一次全系合奏课上,竖琴专业的骆格格用那双漂亮的大眼睛凝视齐歌良久,才在一群女生的嬉笑声中调转了视线。
齐歌用肘轻轻碰了碰我,得意地说:“有点意思,啊?”
我瞪他:“色鬼。”
“你不色?你不色干嘛也盯着公主不错眼珠地看?”大家习惯叫骆格格“公主”。
“我?我是看她的眼睛。她快把你看到眼里拔不出来了!”
“那说明哥们儿有魅力!”齐歌得意地笑。
“对了,今天电影资料馆放原版电影《末代皇帝》,去吗?”我把小提琴放进琴盒,征询他的意见。
“当然去。听说里面有一个太医闻大便的镜头很搞笑……”齐歌笑嘻嘻地说。
我有时很难理解他,这么沉重的电影他居然也能找到轻松之处。
银幕上,尊龙饰演的溥仪跪在洗手池前,两只暖水瓶的特写闪过,接着是一双手浸在一池血水里。黑暗中,我紧张地握紧双拳,齐歌把我握拳的右手包在他的掌中。
走在回家的路上,我平淡地说:“知道为什么要有两个暖水瓶的特写吗?有热水浸泡,伤口才不会凝固,血才会一直地流……”
“闭嘴!我看你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净琢磨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他屈指给了我一记爆栗,“你怎么一脑子的血腥玩意儿!除了冰刀切手指就是自杀秘籍。”

半个学期无风无浪很快过去,转眼又到了寒假。因为音乐餐厅春节期间生意特别好,分红十分诱人,所以马潇潇决定留在北京打工挣学费。几个人把孙琛送上开往青岛的火车,就在火车站分道扬镳。
寒假的一天上午,意外地,我接到了齐歌的电话。原本以为他会像暑假那样销声匿迹的。
“有话快说,有屁快放。”我故意地粗声恶气,掩饰着内心的喜悦。
“怎么又是一肚子气?不会又是用火气代替早饭吧?”他在电话的另一端轻笑。
“你又要大发慈悲,给我放粮赈灾?”我仰躺在沙发上兴奋的用脚打起了拍子。
“想吃什么?”他居然好脾气地让我自己点。
“你怎么了?这么好心?想出家当和尚结善缘?”
“今天,是大年三十。”
“哦,是吗?”他不说,我真的不记得了。一个人的春节和平常的日子没什么不同。
“你爸妈还在外地?”
“嗯。”这么多年一个人过春节,都习惯了。这一次,不知为什么,被他一问,心里竟有些发酸。
“等我!马上到!”
齐歌进门时我兴奋地扑上去勾他的脖子,他躲闪着说:“小心,好东西要洒了!”
落座后,我狼吞虎咽地吃着他带来的水晶虾饺、烧麦、萝卜丝糕、紫米粥……直到他挡开我伸向酱肉包的手,说:“于睫同学请注意,肚子是自己的,不要再胡吃海塞大半夜折腾人。”
我惊喜地问:“你今天晚上不走?”
他把剩下的食物放进冰箱,笑着说:“是啊!跟老爸老妈请假,特地来陪睫少爷。”
“切!谁希罕让你陪。”我舔舔嘴唇说,“好吃好喝给本少爷留下,人嘛,没利用价值趁早滚蛋!”
“你真够狼心狗肺的。”他摇头,无可奈何地笑,“快给本大爷放小曲去!”
不用多说,我知道他要听的是《牧神的午后》。

暖气很足,屋里暖洋洋的,午后的太阳照得暗红色的木地板闪闪发亮,有着水样的光泽。优美的旋律响起,弦乐器柔和的颤音,双簧管婉转的尾腔……每一个音符都如此熟悉。
我坐在沙发上,齐歌还是背靠沙发坐在地板上,这熟悉的画面和相同的旋律使我产生了幻觉,仿佛已经这样和他对坐了几百年……
乐声停止,两个人沉浸在音乐中保持着沉默。我走到音响前,又按下了播放键,《牧神的午后》再次响起。转过身,看到齐歌紧闭双眼仰着头,手臂搭在分开的膝盖上,便走过去用手指轻点他的手背:“要睡去床上睡。”
他睁开眼,一脸茫然地看着我。
“要睡……”重复的话没有说完,竟被他突然抓住手腕拉进怀里。膝盖撞到地面的声音很响,却感觉不到疼痛;呼吸被他的嘴唇夺走时很想挣扎,身体却仿佛融化为乐曲里的音符般不能自已,只能随着旋律的节奏和音调流动……
他温热湿润的舌在我的唇齿间游弋,绿沙龙的薄荷清凉仿佛是带有致幻剂的迷香,让身体只知道紧紧揽住他的颈项把胸膛贴得更近,近到能用心感受彼此的心跳,血液的奔流;让耳朵只能听到乐曲中竖琴的双滑音闪闪烁烁,犹如石床上晶莹的水波,在微风吹拂下撩起一个个闪光的涟漪……

在他身体重量的压迫下,我们相叠着躺倒在地板上,金色的阳光在身下变为闪光的碎屑。他又吻了过来,舌滑腻得像蛇。我的手臂在他的颈后交叠,胸中憋闷得几近窒息。
交缠的嘴唇终于分开,我大口呼气,双手仍抱着他的颈项,想维持这样,想以这种无间的距离靠近他。这使我感到自己不再是一个人。
他边喘息着吻我的颈和耳垂,边把扯掉的毛衣丢向一边,手指却因为颤抖怎么也解不开衬衫的衣扣。慌乱中,衣襟被用力撕扯开,扣子在地板上弹跳四散。
他怔怔地垂下头,眼神有些迷惘。
“你这个水妖。” 他轻叹一声,低头吻上我的前胸。弦乐组轻柔的衬托混和着他雨点般落下的吻如水般淹没了我,我放弃一切般甘愿下沉……
木管组辅以切分的三连音和弦突然增强,他仿佛被震到般猛然抬头,眼中掠过一丝嗜血的凶狠,手扣住我的腰,有些怨恨地说:“妈的,你这个滑溜的水妖!”
我不及回嘴,发出一声堪称凄厉的痛呼,身后突如其来的剧痛几乎使我昏厥。之后,我喊出了一句连自己都难以置信的话:“放开我!我要回家!”
这是我幼时在北京口腔医院常对牙医喊的话,此时却因为痛极脱口而出,浑然忘了身在何处。大部分时间冷清到只有一个人的空房间,仍然是疼痛时第一时间想要逃往的地方。
他困惑地看了我一眼,似乎要停下来但身体仍在继续,手指的抚触如同化骨绵掌般温柔地削弱着我的抵抗。
滚烫的液体倾入体内时,我已痛得意识模糊,耳边的乐曲声也变得若有若无。旋律似乎又回复到第一部分轻柔的主题,音量逐渐减轻,乐曲变得极慢极轻,仿佛是牧神逐渐模糊的意识和消逝在稀薄空气中的梦……
洗澡的时候,齐歌的手指令我尴尬,他反而变本加厉地把下巴抵在我肩上磨蹭着说:“有水和沐浴乳,那地方挺滑的。下次做之前也弄一些,你就不会那么疼了。”
“你做梦!”我挥拳向他打去,却忘了身在浴缸,脚下一滑便直直向后仰倒,幸亏他及时伸臂将我揽在臂弯里,抬眼正对上他熠熠生辉的眸子。我们对视了几秒钟,他的吻又开始洒落。
温软的嘴唇在游移中咕哝:“说我做梦?牧神午睡时还发春梦呢,我们两个凡人在午后的阳光下玩一玩有什么了不起?不过又是一个梦!”
“是的,只是个梦而已。” 我阖上眼睛对自己说。

接下来的日子,我们几乎天天腻在一起,一起疯玩,也一起练琴。
莫扎特的《回旋曲》如水般流泻,齐歌持弓的右臂轻盈有力的摆动,肌肉线条流畅优美。在他的目光中,格鲁克的《旋律》在我的琴弦上波动。更多的时候,我们喜欢并排站在谱架前合奏,马斯涅的《沈思》、佛瑞的《回忆》、德彪西的《月光》……一首首小提琴独奏曲变成了二重奏。
合奏时,每次不经意间看向他,都能迎上两道热切的目光。仿佛有种默契,我想要看他时,正是他想要看我时。于是,四目相接,一个短暂的凝望,视线再调回到乐谱上。
我一直使用的,是他送我的那把六十一克的苏木弓。

那天练完琴以后,我们窝在沙发上看布拉德•皮特主演的《西藏七年》。
“我要去西藏,我一定要去西藏!”我信誓旦旦,为电影里的布达拉宫和大昭寺着迷。
“五一,等五一长假,咱们一起去!”齐歌吻着我,在我耳边许诺,手指拨弄开我的衣扣。
有了第一次以后,我难以抗拒地又和他做过几次。虽然每次到最后一步都痛苦得像在受刑,却从没想过拒绝他。
他的吻和身体的温度令我迷醉,那种被他箍在怀里的满足感远远大于以后的疼痛。疼得厉害时,我会在泪眼蒙眬中产生幻觉──这个世界上,有这么一个人,像神一样守护着我,不论生死都会和我在一起,直到地老天荒……
我推开他伸向胯下的手,说:“不用了,你抱我一下就行。”
他依言伸开了双臂,我贴着他光滑、坚实的胸膛,身体的疼痛似乎真的有所减轻。
他温柔配合的眼神令我有种被洞察心事的不安,不愿在他面前暴露自己的脆弱,就下意识用强硬的方式掩饰。我掐着他的脖子故作凶恶地说:“五一你要敢说不去西藏,就把你卖过去当农奴。”他仍是微笑,手臂却箍得更紧。

齐歌从不掩饰自己的欲望,把我摁倒时的表情和动作像极一只嗜血的野兽,眉梢眼角以及嘴唇的弧度都会流露出刹那的凶狠,但他有时又极尽温柔,如水的眼神和温暖的怀抱使我认定他是这世上永远不会离开我的人。每当他在我耳边喘息着说“你这个水妖”时,我从没有反驳过,在我看来,他就是那个半人半兽的牧神化身。
 楼主| 发表于 2009-8-16 00:05:2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章

齐歌说:男人需要女人,就像鱼儿需要脚踏车。
马潇潇说:你敢对你的女朋友这样说,我的马字倒着写。
孙琛说:不需要女人的男人,一定有病!

★★★★★

寒假过去一半的时候,父亲出差回来了,齐歌不能再到我这里过夜,而他父母的工作地点和宿舍区又同在一个部队大院,随时都有可能回家,更不敢在他家里胡闹。那段时间我们几乎是早出晚归地在外面疯,四下无人时匆匆地接吻或肢体接触都显得格外紧张刺激。
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在军事博物馆空荡荡的飞机展厅里,我们倚着一架抗美援朝时期中国志愿军缴获的美式F-86战斗机接吻,恍惚间从眼角瞟到一片移动着的湛蓝,两个人迅速分开,心惊肉跳地看着七八个身穿军装的空军士兵排着一路纵队从身边经过。
父亲和我的晚餐多是在大院食堂解决,有时我回来早也会做几个简单的菜或是煮点面,偶尔会下趟馆子改善伙食。
那天的晚饭我和父亲是在“皇城老妈”吃的四川火锅。食辣上火,睡到半夜我渴醒了,揉着眼睛到客厅喝水,黑暗中发现父亲正站在饮水机旁“咕咚咕咚”猛灌,书房的台灯从门缝里倾泻出黄色的光晕。
“您还没睡呢?”我喝完水,旋转着手里的空杯子问父亲。
“今天晚上得把剩下的稿子全看完,明天下午又要走了。”父亲放下杯子,转头看着我说,“最近功课紧张吗?”
“现在放寒假呢。”虽然看不清父亲的脸,但我仍能觉出他刹那间的尴尬,于是又补充了一句,“不过假期快结束了,两天后一开学,还是挺忙的。”
“我看你天天往外跑,以为你去上课……”父亲忽然恍然大悟,“你是不是恋爱了?”
“没影的事儿。”我低下头,真的不知道自己这样算不算恋爱。
父亲有些感叹地说:“一眨眼你都长成大人了,个子比我还高呢。”
我笑了:“所以千万别随便给我买衣服,搞不好又是一条九分裤。”
十四岁那年,母亲曾送给我一套短小得不能穿的名牌运动服作为生日礼物。
父亲估计也想起那件事,略显尴尬地说:“当年我们也没想到你个子窜得那么快。”

父亲走后,我站在空荡荡的房间里,脑子很空胸口却很满。
黑暗中,似乎有什么东西正一点点把我吞噬,就像扬进墓穴中那一锹一锹的土,身处狭小空间中的我既无处闪躲也无法逃遁,只能在憋闷中被静悄悄活埋,没有人知道,那颗心还渴望着跳动……
齐歌抱住我的时候,我像抓住救命稻草般紧紧揪住他的衣襟,用激烈的吻证明我的存在、他的存在。
这一次可能隔得日子久了,他有些激动,我忍不住哭出了声。他似乎被吓到,没有像以前那样不管不顾地先满足自己,而是停下动作一脸歉疚地用手指安抚我。我挤出一丝笑容示意他继续,他却缓缓俯下身把我拥在怀里,吻去我睫毛上的水珠……
他终于知道我要的是什么了,那一刻,我感觉自己从地狱一步跃入天堂。
我在他身下喘息着说:“我想去法国……我要问一问德彪西的灵魂……《牧神的午后》……灵感到底来自哪里?”
他说,他要和我一起去,顺便问一问马拉美的灵魂,诗歌《牧神的午后》,灵感又是来自哪里。
我们约定,先去西藏,再去法国。

二○○○年二月,寒假结束。新学期开学第一天,我和齐歌推开寝室门看见孙琛一个人在喝闷酒,地上摆了一排空啤酒罐。
“马潇潇回来了吗?”我仍对上次马潇潇的推迟返校心有余悸。
“他?”孙琛呷了一口酒,撇着嘴说,“不知死活地和音教系的小妖精风流快活去了!”
“你又犯什么病呢?”齐歌问他。其实,不用问也能从他话里的酸味猜出个八九不离十。
“我?失恋了!被人甩了!新鲜吗?”孙琛大口往嘴里灌着啤酒。
“不新鲜!”齐歌坐下来,顺手夺过他手里的啤酒罐,“没眼光的女人哪儿没有?让她后悔去吧!不就是个会唱歌的黄毛丫头吗?”
“靠!当初她戴着牙套,我不嫌她张嘴一笑就露出两排防鲨网,她反倒嫌起我唱歌像破锣了。” 孙琛刻薄地说着,我和齐歌轻笑着摇头。
孙琛伸手去抢齐歌手里的啤酒罐:“你给我剩点儿!最后一罐了!”
齐歌扫了一眼地上排着队的空罐,仰头一口气喝了个涓滴不剩。
孙琛把空罐接过来摇了摇,捏扁了拿在手上,悻悻道:“什么狗屁共同语言!她不就是假期演出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小歌星吗?我就不信,全院几百号女人,我就找不着一个比她强的。”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我和齐歌从琴房回来,寝室空无一人。齐歌去洗澡,我遛达到电视房消磨时间。刚在门口一露头,坐在第一排的孙琛就举起一罐啤酒招呼我过去。
我坐在他旁边压低嗓门问他:“你不是忙着找女友接班人吗?怎么在这儿浪费青春?”
“别提了,全他妈名花有主了,还一个赛一个的死心塌地。”孙琛指着电视屏幕说,“看电视,爆炸案元凶被抓了。”
那起震惊全国的爆炸案共炸死了一百零八个人,凶手竟然因为和家人的几句口角就炸毁了整幢居民楼,死者当中就有和他发生口角的亲弟弟。
电视画面上出现一个形象猥琐的男人,结结巴巴地讲述着杀人动机:“他……他……他骂……骂……我……”
记者说,这个凶残而又恶心的口吃杀人犯最后是在情妇家里被抓获的。
看完侦破纪实,我和孙琛一起回到寝室,继续聊那个爆炸案凶手。孙琛认定他脑子有问题,因为正常人不会那么偏激。
正聊着,齐歌从浴室出来,头发湿淋淋的坐到我身边,我很自然地接过他手里的毛巾帮他擦头发。
孙琛突然指着我们,恍然大悟地说:“总算知道为什么你们俩到现在都没有女朋友了!”
我吓坏了,双手举在半空,心吊到了嗓子眼。齐歌头上蒙着那块白毛巾“盖头”,僵着身子一动不动,透过“白盖头”的缝隙,观察着孙琛的表情,揣测着他话里的意思。
最后,齐歌豁出去了似的直接发问:“我都搞不懂,你怎么知道的?”
“妈的!连那个长相巨恶心、结结巴巴说不出一句完整话的变态杀人犯,都是又有老婆又有情妇,中国六亿男人六亿女人的配比平衡,都让那帮一个人把着好几个的家伙搞乱了!”他愤愤不平地说,“你们俩比我还惨,找到现在还一无所获。怪不得我这些日子看上眼的全都是名花有主儿的!”
我和齐歌对视了一下,悬着的心回归原位,恢复正常工作。
齐歌拿下头上的浴巾,神情轻松地说:“女朋友有什么意思?告诉你一句名言──‘男人需要女人,就像鱼儿需要脚踏车。’”
我吃惊地望着齐歌,不相信真有人说过这种话。
孙琛拍着床板大叫:“经典!经典!说得太好了!哪位高人说的?”
齐歌得意地笑:“U2的歌词。”
“唱来听听!”孙琛笑成了一朵花。
“……A man needs a woman, like a fish needs a bicycle……I'm gonna run to you, run to you, run to you……”
他边唱边看着我,炽热的目光灼得我抬不起头来。他把手搭在我肩上,拇指有意无意的抚弄着我的脖子和耳垂。他对我的敏感带了如指掌,看到我面红耳赤的窘态,表情很是得意。
我气得把手伸到后面戳他的脊背。他像背负硬壳的乌龟,任我怎么用力就是不为所动,始终面带暧昧的微笑一遍又一遍地唱着那首男人不需要女人的歌。
马潇潇面带桃花回到寝室,免费欣赏的就是这样一个节目:男声三重唱, Trying' To Throw Your Arms Around The World。
一开始马潇潇愣了一下,不解地问:“干什么?想转声乐系啊?”
后来他听清了歌词,指着我们说:“等哪天你们谁有了女朋友,敢当着她的面这么说,我的马字倒着写!”
“有女朋友的人,我鄙视你!”孙琛大吼一声,丢过去一只拖鞋。
马潇潇机敏地躲过“飞鞋”的袭击,笑着走进浴室。
半夜,孙琛在睡梦中咕哝:“……A man needs a woman, like a fish needs a bicycle……呸!不需要女人的男人,那他妈是有病!”
黑暗中,我咬住了被角,隐约听到对面的下铺发出一声若有若无的叹息。

日子平淡如水地流过,上课、练琴、聆听音乐,参加学校安排的演出,在《牧神的午后》的乐声中把身体纠缠在一起……
父母出差或是第二天没有早课,齐歌都会到我家过夜。我们两个人家都在北京,对于我们的夜不归宿,孙琛和马潇潇没有多想多问。对于我们过密的“友谊”,也没有人觉得奇怪,这就和任何大学里的找老乡一样,两个居住在同一所城市的同学加室友,很自然会成为“好朋友”。
是的,我说过,不仅是朋友,还是最好的哥们儿。

二○○○年的五一长假,我和齐歌如约去了西藏。
飞机降落在拉萨的贡嘎机场时,我有短暂的失聪,听不到任何声音,心情却格外的轻松。碧蓝的天空低得仿佛触手可及,肩上甚至能看到白云掠过的阴影。
我和齐歌的高原反应并不强烈,只有最轻微的症状──嗜睡。从机场开往饭店的大巴上,两颗头颅东磕西碰的“砰砰”作响,却怎么也无法让自己清醒。
中午一点半左右,我们到了拉萨假日饭店,困得东摇西晃进了房间,没有洗漱,没有吃饭,倒头便睡,一觉醒来已是晚上十点半。确切地说我们是被一声类似枪响的声音惊醒的,躺在各自的床上,我们面面相觑,半晌无语。
“什么声音?”齐歌问我。
“你也听见了?”我以为是我做梦。
“废话!”他瞪我。
“啪!”又是一声。
齐歌从床上弹了起来,扒着窗户往外看了一眼,又打开衣柜翻找。
“啪!”
这一声确定了方位,我和齐歌一起扑向了我的双肩书包。打开一看,是几个充气包装的蛋黄派,因为气压的原因自行爆裂了,剩下几个没爆的,也胀得圆鼓鼓、胖乎乎的。神秘的西藏让普通的蛋黄派也变得有趣。
没有吃晚饭,我们都饿了,抓着已开口的蛋黄派吃着。
齐歌靠着书桌,穿一件宝石蓝的套头绒衣,边咀嚼边用右手的无名指抹着唇角的蛋糕屑。这个小动作让我心动,忍不住靠进他的怀里吻他的唇。他揽住我的腰低头回吻,和我相叠着倒在床上。
他没有控制好倒下来的力道,相吻中我们的牙齿磕撞了一下,发出“当”的轻响,嘴里顿时弥漫开血腥味。愣了半秒钟,我放声大笑,齐歌俯在我肩上更是笑得浑身乱颤。
“高原反应,高原反应,”他笑着拖我起来,“算了,先找地方吃饭吧!”

齐歌要吃地道的藏餐,饭店的服务员推荐我们去“雪域”。
“雪域”餐厅是纯粹的藏族风情,满眼的明黄与暗红;没有卡座和小餐桌,只有宽大的长案,像学校的食堂,认识与不认识的人,随意地坐在一起。而且生意非常好,晚上十一点多钟还有八成的上座率,大部分是金发碧眼的外国人。
大盘大盘的各式肉类端上来,齐歌吃得不亦乐乎。我吃了几口,伸手向藏族女服务员要菜单。
齐歌啃着一大块骨头,口齿不清地说:“别看了,没有蔬菜。”
我身边坐的是一个德国旅行团的地陪,汉族人。他好心地告诉我,如果吃不惯藏餐,就去街上找川菜馆或是四川火锅店,保证正宗。因为当地的汉民大都是解放初期政府派来援藏的四川人。
我向他道谢,问他在川菜馆可否吃到蔬菜。
他点头:“有倒是有,不过不太新鲜,大多是从周边省市运来的。”
“为什么藏餐厅没有蔬菜呢?”我嚼着一块不知何种动物的肉,心想,管它呢,反正齐歌也在吃,吃坏了肚子也有人做伴。
“因为──”一个藏族小姑娘来上菜,他顿了一顿,把嘴凑到我的耳边说,“藏民是不吃蔬菜的。”
“为什么?”我歪头,不解地看着可爱的小导游。
“因为──”他又把嘴凑到我耳边,轻声说,“他们认为蔬菜是草,是让牲畜吃的。”
我呵呵笑了起来,小导游望着我,也呵呵地笑。
齐歌喝了点儿青稞酒,有些醉了,脸红扑扑的,黑沉沉的眸子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我赶忙结帐,架着他往回走。
拉萨的温差很大,五月初的天气,中午热得要穿单衣,早晚穿着皮衣还冷得发抖。哆哆嗦嗦地走在寂静的街道上,他忽然停住脚步,扳着我的脸说:“说话!跟我说话!”
我莫名其妙地问:“说什么?”
他伸手轻抚我的嘴唇:“那就笑一笑吧!对着我笑。”
我拍下他的手,有些生气:“喝点酒就犯神经病,真……”
嘴忽然被他的吻堵住,我“唔唔”叫着想挣脱,心里暗骂起这个在大街上撒酒疯的混蛋。
他一只手固定住我的头,一只手紧紧箍着我的腰,使我无从挣脱。他的舌尖带有浓烈的青稞酒味道,炽热而执着。我放弃了挣扎,本能地回应他。
有人从“雪域”出来了,是一群外国人。齐歌放开了我的唇,却紧拥着不肯松开我的身体。人群从我们身边经过时,有人向我们挥手大声说Bye-bye,然后就走得悄无声息了。
齐歌的下巴抵着我的额头,霸道地说:“今后,只许跟我一个人说悄悄话,只许对我一个人笑……”
他的话仿佛是从火山上喷涌而下的岩浆,冲得我喉咙发紧,眼眶发烫。
齐歌,你到底在想些什么?我仰起头,想从他的眼中找寻答案。他用牙齿轻轻啃咬我的喉结,厮磨我的耳垂,我捕捉不到他的目光……

第六章

第一次,在蓝天、白云、阳光下,陌生人的目光里,无所顾忌地躺在他的怀里。
仅此一次,就够我笑一辈子。

★★★★★

拉萨的气候比北京干燥百倍。一觉醒来,我的嘴唇爆了皮,嗓子也痛得说不出话来。扭头看睡在另一张床上的齐歌,想问他感觉如何,抬眼却看见他满脸血迹、一动不动的躺着,枕头上也有一大片殷红。
我从床上跌到了地上,连滚带爬地扑向他的床头,摇着他的肩膀嗓音嘶哑地喊:“齐歌!齐歌!你怎么了?你少他妈吓唬人!”
他悠悠睁开眼睛,伸手摸了摸我的脸,咽了一口口水,用同样沙哑的嗓音问我:“你,哭什么?回程机票丢了?”
我浑身颤抖地抓住他的手,结巴地说:“你……你……怎么……你……”
他一脸茫然地看着我,用另一手拂开我额上被汗水浸湿的头发,纳闷地问:“怎么了你?胡言乱语的。做噩梦啊?”
“血!你的脸……血……”我语无伦次地指着他的脸。
他从床上爬起来,步履矫健地走到镜子前,也被镜子里的人吓了一跳,忙把脸贴近镜面仔细看,然后回头冲着我怪笑。
我坐在地上回不过神,傻瓜似的看着他。
“是鼻血!天气太干了!”他解释。
见我不说话,他好气又好笑的从鼻子里冷哼了一声,瞪大眼睛吼:“天干物燥,上火流鼻血,慬不慬?”
我彻底明白过来,气急败坏地抓起手边的东西往他脸上丢,牛仔裤、绒衣、毛衣、钱包、手机、枕头……床上的一应物品铺天盖地的向他飞去。
“王八蛋!让你吓人!”我坐在地上大骂,腿软得站不起来。
“你这副模样真他妈难看!”他一脸坏笑走到我面前蹲下身,揉着我的头发说,“好了,好了,我保证再也不流鼻血了行不行?一会儿我去买个止血夹,晚上睡觉夹鼻子上。”
我又想哭又想笑,隔着衣服咬他的肩膀。他把我拖到床上,急促喘息着解我的衣扣,低头啄我的颊和唇。
我推着他的下巴说:“先把这一脸的血弄干净,看着别扭。”
他把脸贴到我的胸口,在睡衣前襟上蹭了几下,抬起头灿烂地笑:“可以了吗,睫少爷?”
我不解气地抬手掴了他一记小耳光:“混蛋!”
“打我?我看你今天是不想出门了!”他一把扯下了我的睡裤……
我把手伸到床头柜上,摸索着按下便携式CD机的播放键,《牧神的午后》舒缓的乐声悠然响起……
他已经知道顾及我的感受,我的痛感也有所减轻,但最迷恋的仍然是他的吻和拥抱。那种心理上的满足感是无可替代的。

五一长假的第四天,我们出发去藏传佛教史上第一座佛法僧俱全的寺庙──桑耶寺。在桑耶渡口等候渡船时,又见到了那个德国旅行团的小导游。
“你们也去桑耶寺?”他挥着小旗向我们打招呼,一边给那些德国游客分发着什么东西一边问我,“要坐一个多小时的渡船,很难受的。你晕船吗?”
“我没坐过渡船,不知道。”我无所谓地回答。心想,路上的辛苦和寺庙里历史悠久的壁画、石刻的酥油灯相比,又算得了什么?
小导游闻言看了我一眼,跑过来摊开手掌说:“防晕船的药,吃一粒预防吧!”
拿起他掌心的两粒白色药片,我询问地看向齐歌。
齐歌皱着眉问:“有副作用吗?”
“你真够谨慎的!”小导游笑了,指了指身后仰头吞药的德国人,“我每次带团去桑耶寺,都要给客人准备的。放心吧。”
开始登船了,他向我们挥了挥手,跑回去指挥那群德国鬼子排队上船。
“还是吃了吧,一个多小时的渡船呢!”我从包里拿出矿泉水。
“我不晕船,要吃你自己吃。”
载着五十多位游客的木制渡船在混浊的雅鲁藏布江上、耀眼的阳光下缓缓前行。我坐在渡船的木梁上,眼前的景物越来越模糊,脑子里浑浑沌沌的,身子不受控制的往下倒。
“想投江自尽啊?”齐歌及时拉住我,让我靠在他怀里,半轻不重地搧了我一记耳光,气愤地说,“你又想耍什么花样?”
这记耳光使我略感清醒,抬起沉重的眼皮咕哝着说:“不知道怎么回事……特别困……”
“他怎么了?”是那个小导游的声音。我的眼皮仿佛粘住了,怎么努力也睁不开。
“你还有脸问?你给他吃的是什么狗屁东西?蒙汗药?”齐歌火大地质问那个小导游,手臂紧紧揽住我的肩,怕我一个闪神跌进这“从高山流下的水”里(雅鲁藏布的直译)。
“怎么会这样?不应该的,大家吃的都是同一种药啊,你不是也没事吗?”小导游委屈地辩解。
“废话!我没吃当然没事!”
“可是,那两粒药是给你们两个人的。”
齐歌又掴了我一记耳光,对着我的耳朵大吼:“笨蛋!你到底吃了多少药?”
“两片儿!”我嬉皮笑脸地回答,挨了一掌的脸颊在他胸口蹭了蹭,又闭上了眼睛。
“你还真不浪费!”齐歌哭笑不得地说着,调整姿势让我睡得更舒服些。
第一次,在蓝天、白云、阳光下,陌生人的目光里,无所顾忌地躺在他的怀里。
仅此一次,就够我笑一辈子。

我们计划的最后一站是江孜,因为那里发生泥石流,行程被迫取消,临时决定利用这一天好好逛一逛八廓街。
手工打制的石块铺就的街面上,店铺林立,所售的商品充满西藏民族特色,除了大小各异的转经筒,就是绿松石饰品和银器,老式首饰和藏刀。摊主大多不会讲汉语,但可以说一些简单的英语。
天近中午,齐歌仍蹲在一个藏刀的摊位前仔细挑选,不肯离开。
我站在他身后用脚尖踢他的臀部催促道:“走了,带凶器不让上飞机。”
“农民!我又不随身携带。民航局有规定,限定长度的刀具允许托运!”他瞪我一眼,回头继续挑。
逛了大半天,我有些饿了,也有些不耐烦,脚上略微加力又踢了他一脚。他一手撑地差点跪倒在摊子上,脸上腾起了薄怒,举起一把藏刀冲我挥了一下,沉着脸说:“你别来劲啊!”
我扭头就走不再理他,心里暗骂:真他妈混蛋,一会儿温和得像人,一会儿凶狠得像野兽。
没走多远,他追上来揽住我的肩,笑嘻嘻地问:“睫少爷,您今天想吃点什么?”
“想吃一个混蛋的肉!”甩开他搭在肩上的手臂,我气哼哼地回答。
“那要回酒店才行!”他色眯眯地笑。
“你……”我气结。
“去吃饭!”他自顾自地大步向前走,我无可奈何地苦笑了一下,加快脚步跟上他。
吃着饭馆自制的酸奶,嚼着拌在其中的一粒粒粗大的砂糖,我若有所思,觉得生活亦如这砂糖般甜蜜。
“笑笑行不行?看你那张脸,耷拉得跟破门帘似的!”齐歌在桌下踢我的膝盖。
我好脾气地摆出一个谄媚的笑容,凑到他面前说:“这样行吗?齐少爷。”
“真他妈恶心!”他笑道,拿出那把精挑细选的藏刀,举到我面前恶狠狠地说,“今后,你要再敢跟别人说悄悄话,再敢对着别人傻笑,我就用这把刀要了你的命!”
我一把夺过来说:“归我了!免得你什么时候一冲动,犯了故意杀人罪。”
我拿着那把藏刀在手里仔细把玩。刀已经开刃,出鞘后寒光闪闪,刀柄尾端嵌着两颗绿松石,蓝绿的本色,黑色不规则的花纹,古朴而没有过多装饰的藏族特色。

晚饭后我们在拉萨市区闲逛,惊讶的看到“JJ DISCO”的红色霓虹灯大招牌,居然和北京的JJ一字不差,而如此富有现代标志的娱乐场所和历史悠久的布达拉宫仅隔一个广场。
其实我们对DISCO并不感兴趣,迫不及待地走进去实在是出于好奇,想知道拉萨的迪厅会有些什么样的客人。
摇曳的灯光下,人影幢幢的舞池里,随着乐曲舞动的竟也有身穿藏袍的藏民,一曲强劲的“威猛”之后竟是藏族舞曲,这真是令人大开眼界。
坐在吧台喝着馥郁香醇的青稞酒,看着各色服饰人等的舞姿,齐歌和我都有些醉意。
我要了两杯冰水,递给他时,黏在杯底的杯垫掉了,滚到了地上,他很自然地弯腰去捡。我们坐得很近,他的手在地上摸索时,头蹭到我的腿。捡到杯垫后,他竟然顺势枕在我的大腿上,仰起发红的脸一个劲儿傻笑。
我摇了摇膝盖,小声说:“快起来,别光天化日耍流氓!”
他嘴唇张合,好像在说什么。迪厅太吵了,我听不清楚,只好把耳朵凑到他的唇边。
“忽然很想吻你!”他伏在我膝上,舌尖有意无意地舔过我的耳垂。
我打了个激灵,热呼呼的感觉从耳朵迅速漫延到双颊。我一把揪住他的后脖领把他拉起来,紧张地环视四周。还好,音乐声盖过了他的疯话,我们所处的黑暗角落掩藏了暧味,没有人注意到我们。

齐歌忽然兴奋起来,拍着吧台叫酒保过来,指着台上的乐队说:“问问他们,有小提吗?”
“这种乐队不会有小提的。”我轻声抱怨,责怪他的心血来潮。
一会儿,酒保回来说:“现在店里没有,不过弹吉他的楚哥说,他家里有,可以派人回去拿。他家很近的。”
“好啊!去拿!”齐歌笑着拍酒保的肩。
“请问你是习惯用‘瓜乃利’还是‘斯特拉蒂瓦里’?”一个留着长发,打扮很摇滚的青年从酒保身后闪出来,坐在齐歌身边的高凳上。
“够专业的呀,哥们儿!”齐歌转头和那个摇滚青年打招呼。说他专业是因为这两种琴是大多数专业小提琴手的首选。
“我以前也是拉小提的,后来才改学吉他。”青年接过酒保递给他的酒。
“你好,我叫齐歌,齐声歌唱的齐歌。这是我的,呃,同学,于睫。”齐歌侧了一下头,把我的脸让出来。我冲着黑暗中模糊不清的人影点头问好。
“是两个人啊!”这个自我介绍叫楚向东的青年站起来,从兜里掏出一串钥匙在食指上旋转着,“要哪种琴?我让小丁去取。”
“‘瓜乃利’。”齐歌也站起来,“两把!”既然他搞过专业,最少应该有两把琴。
楚向东把钥匙交给一名穿着制服的男孩,叮嘱了几句,那个男孩点点头走了。
“十分钟。十分钟后看你们的。”楚向东挥挥手,返回舞台。
“等会儿来个二重奏震震他们!”齐歌在黑暗中握住我的手,我挣了一下没挣开就任由他握着。
十分钟后两把‘瓜乃利’分别递给我们。楚向东对着麦克风说,他有两个远道而来的朋友,请大家热烈欢迎。
那天我们玩得很尽兴,小提琴拉得很疯,在台上配合得天衣无缝。台下的人随着乐曲随意舞动着,无论是尤曼斯的《鸳鸯茶》还是圣桑的《骷髅之舞》,都有人跳着叫好。
我从不知道,小提琴还可以拉得这样肆意,这样纵情。

离开拉萨那天搭的是清晨的早班机,我们和大多数旅客一样都穿着冬装。中途转机走进西安机场的候机厅时,我敏感地发觉,衣着臃肿的自己在那些身穿单衣或短袖的人群中像是异类,就连旁人看过来的眼光似乎也充满了好奇与嘲笑。
我有些尴尬地脱去皮衣放在休息椅上,又迅速脱去了绒衣,小声嘀咕着:“靠!还真拿老子当猴儿看了。”
齐歌穿着冬装昂首挺胸地走过来,诧异地问我:“至于吗?脱这么快。这里开了冷气,不算热呀。”
在他了然的注视下,我才意识到,我竟如此在意他人的目光。

五一长假结束返校后的第一节演奏课,老师宣布,系里研究决定,派齐歌代表我们管弦系小提琴专业,参加第九届全国小提琴演奏大赛专业组的独奏比赛。十天后就是预选。并且强调说,他演奏技巧略粗糙的问题虽然存在但可以纠正,而他对乐曲的理解尤其是演奏时感情的投入却是大部分演奏者所欠缺的。
这一点,我十二万分的同意。齐歌,他本就是一个十分感性的人。
下课的时候,他和演奏老师站在教室的一角说话,大概是说参赛的事。我站在教室门口等他,他却让我先走,说是跟老师谈完直接去我家。
刚走出教室,他又追到楼梯口叫住我,说:“你还是等我吧。那条路太长,一个人走无聊死了。”
“有病!一会儿一个主意。”我踢他的膝盖,意外地发现他的脸竟然微微红了,淡淡的绯色从双颊逐渐晕染到耳朵。
他弯腰揉着痛处,羞赧而懊恼地威胁我:“你别得意,看我今天晚上怎么收拾你!”
他的话令我对晚上的事情既向往又有些难堪,为了掩饰只好撒腿就跑。耳畔呼呼的风声传来他的叫喊:“小子,去哪?”我站在楼下扯着脖子回答:“机房。”

我在各大网站蹓跶了一圈,还不见齐歌出现,就无聊地点开了本校的论坛。
当前的热门贴是关于莫扎特的讨论。满篇的溢美之词,把莫扎特协奏曲奠基人的地位捧上了天。其实莫扎特和协奏曲的关系,只能体现在他的钢琴协奏曲上,他的小提琴协奏曲属于早期作品,相对比较简单,虽然优美而明快,但规模不够大,还带有沙龙气息。
鼠标再往下拉,有一张帖子提到了莫扎特A 大调第五小提琴协奏曲,连带把这个曲子的渊源──德国歌剧《后宫诱逃》也捧成了“精品皇帝”。
我忍不住在后面跟帖说:莫扎特的《后宫诱逃》只是小学算术,德彪西的《牧神的午后》才是高等数学。
我疏忽了,钢琴系是音乐学院的大系,而学钢琴的人几乎每天都离不开莫扎特。于是,我的比喻刚贴出去两分钟,整个机房就乱了。
“谁发的帖子?谁说《后宫诱逃》是小学算术?给我站出来!”一个漂亮得像小瓷人的高个子男生站起来大声喊道,愤怒的目光扫视着机房里的每一个人。
“是我说的,怎么了?”我站起来,无所谓地看着他。
他脸红脖子粗地质问我:“你有什么资格这么说?”
“我说的是事实。”话音刚落,机房里呼啦啦站起一群人。我竟然犯了众怒。
小瓷人看了看身后,冷笑着说:“事实?事实是,比起《后宫诱逃》,《牧神的午后》只不过是华丽音符掩盖下的伪爱情。”
我的拳,在不知不觉间紧握,刻薄的话,不经大脑就脱口而出:“《后宫诱逃》是用优美旋律演绎的滥俗故事。”
“我看你胡说八道是想讨打。”小瓷人开始出言不逊。
这时,机房管理员冲了过来,摆着双手说:“同学们不要打架,不能损坏公物,这些计算机……”
“我们出去!”我打断管理员的话,昂首走出机房,一群钢琴系的人紧随身后。

第七章

他说:我想要收拾你,你躲的了吗?
我说:我不躲。
我知道,对他各种意义上的收拾,我都无法招架,也无从躲起。

★★★★★

电化楼一层大厅里,除了摆放在中央的一面巨大镜子,两株一人多高的巴西木,再无他物。安静、宽敞,鲜有老师经过,是用暴力解决问题的好地方。
我不喜欢把讨论升级为暴力,这件事的起因也不值得。他如果不说那句话,我会息事宁人地道歉。但是,那句话、那个词,让我心慌得要窒息,令我激动得想用拳脚把它击碎!
十几个钢琴系的男生散立在大厅的四周,准备随时扑上来,眼光凶狠得恨不得当场杀死我,再献祭给莫扎特的灵魂。
我背对着镜子,看着一步步向我走来的小瓷人,他的脸因为背光而显得阴郁。
他走到我面前,迅速地抬起腿踢向我的小腹。我撤后半步,踢向他的小腿外侧。两条腿在空中碰撞,发出“啪”的声响。甫站定,我立即直直地伸腿踏向他的前胸。他的反应很快,不等我把腿抬高,狠狠地一脚跺在我小腿的门面骨上。
典型的音乐学院派打架方式,手臂只用来保持平衡,腿脚才是攻击防卫的武器。
我的腹部和右肋挨了几脚,生疼。小瓷人也比我好不了多少,光洁如瓷器的脸因为疼痛而扭曲到狰狞。
他一脚正踢,向我的胃部袭来,鞋底的花纹在眼前一闪而过。没有办法招架,我背靠着镜子敏捷地向右闪身,躲开他的重击。他的脚飞落在我身后的镜子上,皮鞋与玻璃相击的脆响之后,是镜子“卡卡”的碎裂声。
他没有把脚收回而是改为侧踢,我再向右躲闪时,看到齐歌的腿飞起,从下面踢中小瓷人的膝窝。小瓷人中招后吃痛的抱着一条腿金鸡独立,钢琴系的人缓缓向我们靠近……
这时,我听到了身后玻璃跌落地面的声音,劈里啪啦,不连贯却一声声持续着。
突然被人往前推搡了一下,再回头,看到了齐歌被鲜血染红的手臂。地上的镜子碎片也落上斑斑点点的血迹,再一个个反射到其它的碎片上,竟是满眼晃动的红。
人声嗡嗡,说些什么我已听不清。
“别傻站着不动啊!快送齐歌去医务室!”马潇潇推了我一把,也不知道他和齐歌什么时候来的。
我脚步踉跄地跟着齐歌和马潇潇往楼门口走,齐歌却突然站住,回头对小瓷人说:“哥们儿!管好你的嘴!今天的事,纯-属-意-外!”

医务室里,我站在齐歌身后,嗅着空气里的血腥气和药水味,梗着脖子看着窗外枝繁叶茂的白杨树,表情与动作都像极了刑场上准备就义的勇士。可惜,我只做到了形似,和勇士们不同的是,我的心是虚弱的。因为,在我的眼里,那碧绿的杨树叶上也洒满了令人心颤的红色血滴。
校医的话隐隐飘过来:“伤口太深,都露骨头了……伤在小臂,不知道是不是伤到尺神经的运动枝……我帮你做简单的止血和清创,你们快去大医院……”
坐在驶往医院的车上,齐歌脸色苍白地嘲笑我:“就你这小身板儿,瘦得跟琴弓似的,还跟人打架呢!”
坐在前排副座的马潇潇转过头看着齐歌,想说什么,又闭上了嘴。
“真他妈困。”齐歌把头靠在椅背上,闭上了眼睛,失色的唇几乎与脸色同样苍白,裹着纱布的小臂又渗出了暗红。
“你先把汗擦擦,找个地方顺着气等我们。”在医院的候诊大厅里,马潇潇塞给我一包纸巾,愤懑地说,“早知道你晕血就不让你跟着了,真碍事!”
马潇潇拖着齐歌进了急诊室,我坐在医院的休息椅上,冷汗滴滴嗒嗒地落在手中紧攥的那包纸巾上。
“喂!你别瞪着眼装疯啊!”马潇潇用力推我的头,又看了看被我额头的汗水沾湿的手,在裤子上擦了擦,大声说,“他没事!没伤着尺神经!伤愈后也不会影响拉琴!”
我像踩了弹簧一样跳起来,伸头往马潇潇身后找:“他人呢?”
“在观察室输血,伤口已经缝合了。”马潇潇欣慰地笑着,“他让我告诉你,要是还有口气,就进去陪他聊会儿天!”
看着病床上笑眯眯的齐歌,我手扶观察室的门框,喘着粗气说不出话来。随后而来的马潇潇把我推了进去,按坐在床边的方凳上。
“我怎么不知道你有晕血的毛病?”齐歌指了指身旁的血袋问我,“看见这个晕吗?”
我仍有些魂不守舍,呆愣愣摇头:“以前没有,我也不知道……”
齐歌躺在床上,冲马潇潇挤了挤眼睛,坏笑着说:“幸亏他是个男的,要是个有晕血症的姑娘,可怎么办啊!”
“你现在活过来了是不是?”马潇潇憨厚地笑,“这么快就要实施打击报复了?”
我听不懂马潇潇的话,脑子还在发懵。
“你不知道,刚才这小子打麻药的时候,疼得哇哇乱叫,胡乱喊着非要好好收拾你不可!”马潇潇主动为我解释‘打击报复’的起因。
齐歌暧昧的看着我,语带双关的说:“你自己说,我要收拾你,你躲得了吗?”
“我不躲。”看着他黑亮的眼眸,我发誓一般地回答。我知道,对他各种意义上的收拾,我都无法招架,无从躲起。
“咦?你现在脾气怎么这么好?这时候摆出一副任人宰割的模样,刚才怎么会冲动得跟人打架?”马潇潇没好气的奚落我。
“那场架,不能不打。”引起我冲动的原因,死也不会说。
“嘁!你们这些北方人,就是学不会君子动口不动手!”马潇潇这个浙江台州的小南蛮,又开始发表地方论的歪理邪说。
齐歌看了我一眼,说:“这说明我们北方人豪爽。”
“豪爽?恐怕是借豪爽之名行鲁莽之事吧?”马潇潇不屑地反驳。

因为不好意思抛下马潇潇一个人,我们三人一起回了学校。晚饭是我和马潇潇从食堂打回寝室吃的,怕人多,碰了齐歌受伤的手臂。
吃完收拾完,孙琛还没回来,我们三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
马潇潇坐在我和齐歌对面,斟酌着字句说:“齐歌,你拉小提琴也有十几年了,怎么一点保护手的习惯都没有?大块的镜子往下掉,干嘛伸手去挡不用脚去踢?”
齐歌看着自己被包扎成白胖肘子的小臂,懊恼地说:“谁知道?不是急疯了,吓傻了,就是鬼上身了!”
“还有十天就是预赛吧?你打算怎么办?”马潇潇提出一个很重要却被我们遗忘的问题。
我看向齐歌,悔恨与内疚在心中扭绞成一团。
齐歌侧过脸冲我微微一笑,转头对马潇潇说:“怎么办?凉拌!已经这样了,我还能说什么?让系里再重新安排人呗!”
“齐歌,我和于睫都是你的朋友,当着我们的面,你能不能说句实话。”马潇潇的神情严肃起来,咬着嘴唇停顿了几秒钟,看齐歌仍沉默不答,继续说道,“对不起,你从办公室出来的时候,我不是恰好经过。你和演奏老师的话,我听到了。”
“靠!这种听墙根儿的龌龊事,亏你干得出来。”齐歌面露鄙夷之色。
马潇潇急忙解释道:“我不是有意的。开始我以为你们在争吵,想进去劝劝,没想到听见……”
“算了算了,听到也没什么了不起。”齐歌抢过马潇潇的话茬,“我是和演奏老师的意见有些分歧,心里憋了火。看见于睫和钢琴系的打架,一冲动就忘了保护手。妈的,空弦带音是我的老毛病,一时半会儿怎么改得了?这下也好,省得我被淘汰的时候他后悔用错人!”齐歌满不在乎地说道。
我刚想数落他几句,门被撞开,孙琛像一阵风似的刮进来。
“大哥哎,我半天不在你就受了伤,让我这做弟弟的情何以堪?”孙琛捧着齐歌的白胖肘子做出一副痛不欲生状,害得我们三个人抖落一地鸡皮疙瘩。
“你这死小子,上哪风流快活去了?抛下我们被钢琴系的欺负。”齐歌假装委屈地抱怨,配合孙琛的表演。
“都怪那新勾搭到手的小妖精,硬拉着我看什么经典电影回顾。回头我就休了她!怎么能让女人破坏咱们兄弟感情呢?”孙琛半蹲在齐歌脚边,继续煽情,“大哥的左手受伤了,我就是大哥的左手。大哥要拿什么,我帮大哥去拿;大哥想做什么,我替大哥去做!”
我们三个人同时哆嗦了一下,身上好像过电。
“你刚从醋缸里爬出来吧?”齐歌忍着笑踢了他一脚,说,“我现在要去洗澡,你侍候我?”
孙琛拍着胸脯说:“兄弟我当仁不让!大哥让擦哪儿我就擦哪儿,保证绝无偏差!”
齐歌瞟了我一眼,一脸邪气地说:“伺候我的活儿还是让于睫这死小子全包吧。”
“就是。”马潇潇随声附和,“他本来就是罪魁祸首。”
我坐着不肯动,因为齐歌的眼睛里分明燃烧着色情的火焰。
“还不快去。”孙琛用力把我拉起来,威胁道,“我哥为你受的伤,侍候不好他,饶不了你!”
我慢腾腾地磨蹭到齐歌身边,马潇潇塞给我一个塑料袋:“别让他的伤口进水。”

我低下头解着齐歌衬衫的钮扣,他带有淡淡薄荷味道的鼻息软软地落在我的脸上、颈间,温热的痒;左边带血的衣袖在包扎伤口时已经剪开,衬衫很容易就褪下来,露出胸肌微凸的胸膛;肌肉的线条流畅,紧绷的肌肤闪着健康的光,只用看就能想起那熟悉的触感。
我用塑料袋包住他裹着纱布的左臂,他轻轻吻我的额头,呼吸有些急促。
“你别胡闹!”我警告他,解开了他的皮带。
我克制自己不去看他胯下已经略微抬头的地方,挽了挽袖子,拿起花洒试水温。
他伸出右手从身后环住我的腰,吻我的后颈和耳垂,手里的花洒从手里滑落了。他拉我转过身,俯首含住我的唇,缠绵地吻。
“快脱!”他急喘着催促,单手扯我的裤子。
“你找死啊!”我踢了他一脚,双手抓着裤子后退,“犯禽兽看清楚地方,这不是在家里,外面还有人!”
“少废话!你不是说你不躲吗?”他欺身上来拉我。
我退到了洗手池边上,压低声音说:“我说的不躲不是指这个。”
“我管你指的是什么。害我受那么大罪,今天非好好收拾你不可!”
他抱住我啃咬我的喉结,我想推开他,又不敢乱动,怕碰到他带伤的左臂,只能小声和他商量:“齐歌,改天、改天回家我随便你,好不好?孙琛和马潇潇都在,他们听到了怎么办?”
他吻着我的锁骨轻声地笑:“你别叫那么大声,他们不会听到的。”
“你这个混蛋!”我屈膝撞向他的小腹,“你流出来的血怎么会是红的呢?该他妈是黄的才对。”
我终究还是拗不过他,看他吃力地单手解我的皮带,不得不自己动手,但是我实在太紧张了,听着浴室外面隐隐传来的音乐声和说话声,全身的肌肉都绷了起来。
“你放松点啊!这么紧让我怎么动?”齐歌伏在我背上气喘吁吁地抱怨。
我扭过头愤恨地瞪他,看到他脸上的汗水,恶意地想,活该,谁让你在这种地方犯禽兽!
他的手伸到我前面不轻不重的揉搓,我由于过度紧张,很快就泄了。他伏在我后背上低笑:“真没用!”
他右臂扣着我的腰开始前后的冲撞,我的身体仍不能放松,全部的精力都用来倾听室外的动静。他费力地动了几下,无奈地丢盔卸甲。
我拿着花洒帮他冲洗头发,他突然含住我一侧乳首略微用力地拉扯,我不敢出声,却痛得弓起身子抽了一口冷气。
“胆小鬼!看我将来怎么收拾你。说好不许躲的,你别耍赖!”他不满地嘟哝着。

第二天的演奏课上,老师无限惋惜地当着全面同学的面数落了齐歌一顿,当他讲到“对于一个乐手来说,双手比眼睛还重要”时,齐歌无所谓的挑了挑眉毛,小声嘀咕了一句:“我宁愿没手,也不想当瞎子。”
接下来,老师宣布,由我代替齐歌参赛。这令我很惊讶。老师解释说:“你的演奏技巧基本上已经精确到无可挑剔,致命伤是缺乏感情。虽然很难改进,但我希望你能从乐曲的理解着手,学习感情投入。如果做不到,就只能祈祷参赛的指定曲目不要是太煽情的作品。”
我感到压力很大,因为我不知道怎么在演奏时融入感情。在我眼里,所有的乐曲都是音符的不同排列组合,我能做的,就是把它们准确无误地转换成琴声。
预赛的指定曲目是巴赫的《恰空》,那是一首极看重演奏技巧的曲子,能够顺利通过只能说明运气好。复赛的指定曲目却是拉威尔的《茨岗》,长长的五十八小节无伴奏,需要用低音弦奏出刚烈、苍凉的浓重调子。这首乐曲内涵比较深厚,是一首需要以情打动听众的作品,正好是齐歌的强项,我的软肋。
演奏老师辅导我时,还算是客气,但也常常摇头:“弓弓饱满,句句清楚,并不能最完美的演绎这首曲子,你要理解蕴含其中的感情……”
齐歌陪我练琴时,脾气比演奏老师差远了。他常常对我大吼大叫,引得我也怒气冲天,最后往往是由谱架被踢翻在地做尾声。有时是他踢,有时是我踢,学校琴房和家里的谱架,都难逃倾倒在地的噩运。
复赛那天,我正坐在后台发呆,齐歌冲进来拉起我就走,老师跟在我们身后叮嘱:“于睫,注意时间,很快就到你了!”
齐歌把我拖进洗手间,拎着我的衣领摇晃着我的脑袋说:“你拉着一张苦瓜脸给谁看?不就是一个破比赛吗?刷下来就回家,谁还能吃了你?”
“齐歌!别摇了,我头疼。”我皱着眉闭上了眼睛。
他马上松开了手,用没受伤的右手揉着我一侧的太阳穴,紧张地问:“好点吗?”
“嗯。”我呻吟着说,“肚子又疼了。”
“靠!真他妈多事!”他咒骂着,又慌忙腾出手帮我揉肚子,声音流露出焦灼,“怎么个疼法?是胀痛还是绞着痛?”
“是……是浑身上下满脑袋肚子痛!”我笑着退后,撞到墙上的烘手器。“嗡”的一声,一阵热风透过后背把心烘得更暖,更烫。
“死小子!”齐歌把我从烘手器前拉开,伸手帮我整理颈间的领结。他左臂的伤口已经拆线,但尚未痊愈。
看到他缠着纱布的左手臂,我脸上的笑容僵住了,愧疚地说:“齐歌,我知道我一定会栽在拉威尔的《茨岗》上,这个名额肯定要被浪费。如果我不和钢琴系的打架,如果你不替我挡那块破镜子,如果你没有受伤,你一定能通过复赛,你……”
齐歌轻咬一口我的嘴唇打断了我:“再说这种丧气话,小心我揍死你!”
“回去吧!快到你了!”他催促我。

第八章

他说:我当时一定是疯了,才会下手那么重。
我说:如果你下手不够重,我会恨你一辈子。
如果他没有动手,而是默认了我说出来的原因,我不会原谅他。

★★★★★

三天后,我的丧气话得以应验,接到了落选通知。同寝室的哥们儿没说一句安慰话,一如既往地说笑打闹。他们很清楚,现在对我最大的安慰,就是不要再提这次比赛。
晚上,我躺在床上久久不能入睡。我深深知道,不懂得如何赋予乐曲以感情,就不可能成为一名真正的小提琴手。我热爱小提琴,不能忍受有朝一日这份热爱不能成为毕生事业,只能可怜地沦为业余爱好。与其将来被迫地承受这种痛苦,不如选择尽早舍弃。于是,我悄悄爬下床走进浴室,手里握着那把从西藏带回来的藏刀。
没有开灯,我站在窗前,借着月光伸出了左手。月光下,手掌的颜色是雪白的底子又涂上了一层荧光蓝,手指是修长的,因为骨节不是很突出,所以手指是令人羡慕的笔直。完美的手型曾是我的骄傲,左手指尖的薄茧是多年心血的写照,那是揉弦十几年的见证。现在,我却要破坏这只手,斩断与小提琴的一切联系。
右手紧握着那把已开刃的藏刀,仔细审视着自己的左手,我很认真很冷静地考虑着,到底应该切掉哪根手指,既可以坚决地抛下对小提琴的热爱,又不会影响到将来的择业与生活……
还没有做出决定,浴室的门推开了,齐歌一阵风似地冲进来,一脚踢掉我手里的藏刀。我吃惊地看着他眼含怒火伸腿勾上了房门,一步步靠近……
“早觉出你不对劲了,没出息的混蛋!长本事了是不是,想死啊?”说着,他飞起一脚向我踢过来。
我捧着肚子倒退了几步,靠在墙上干呕着,断断续续地骂:“你……才有病……谁……谁他妈想死了?……老子……老子还没活够呢!……就是死……也要拉你……做垫背……”
齐歌把右臂横架在我的颈上,凶巴巴地说:“不想死?那你大半夜举着刀在手上乱比划是什么意思?别告诉我你是到浴室抓贼,傻子都不信。”
嗅着那熟悉的带有薄荷味道的鼻息,我垂下了头,嗫嚅道:“因为,我不想再拉小提琴了。”
“神经病!”他手臂加力,我觉得脖子快要被压断了。
他看了看门口,把头附在我耳边,竭力压低嗓音说:“一次小失利你就这样,真有出息啊!我流血换给你的参赛名额,我还没说什么,你倒先做出一副半死不活的鬼样子!”
“流血?把参赛名额换给我?”我的脑子有些混乱了,闭上眼睛跟自己说冷静。
齐歌见状忙放开压制在我脖颈的手臂,抚着我的胸口帮我顺气。
我狠狠地回踢了他一脚,屈辱与愤怒在胸中浪潮般涌动翻腾。
“齐歌,你是不是觉得上过我,对我有所亏欠,想拿参赛名额做补偿?”我声音颤抖地发问。
“啪!”的一声,他抡圆了右臂,扇了我一记响亮的耳光。
我的头被打得偏向一侧,却感觉不到疼,只觉得眼前发黑,耳中轰鸣,被打中的左耳和左颊热辣辣发麻。
我没有捂脸,只和他仇人似地对视着。没有开灯的房间里,看不清对方的表情,只看到彼此明亮到发光的眼睛里,盛满了愤怒。
浴室门再次被打开,马潇潇和孙琛还是被我们的动静吵醒了。
“你们这是怎么了?白天还好好的,半夜就上演《三岔口》?”孙琛故作轻松地说着,拉扯着齐歌,“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先睡觉。”
齐歌被孙琛拉着往外走,走到门口突然回头,眼神锐利如刀的盯着我说:“于睫,你给我记住,那两件事没关系,没他妈一点儿关系!”
“齐歌!你也给我记住,就算是你欠我的,也已经还了。咱们两清了,互不亏欠!”我回瞪着他,话像掷飞刀一样,一字一字抛过去。
“你休想!”他从齿缝里迸出这三个字,被孙琛拉走了。

马潇潇走到我身边,叹了一口气,说:“你们……算了,快回去睡吧。”
“潇潇,”我抓住了马潇潇的手臂,哀恳地望着他,“你告诉我,我和钢琴系打架那天,齐歌和演奏老师都说了些什么?”
“这个,已经不重要了吧!”马潇潇抽出被我抓住的胳膊,劝道,“你先去睡觉,明天还有早课。”
“你不说我也猜到了。”我忍住眩晕和耳中的轰鸣,扶住身后的墙壁自嘲地笑,“他一定是求演奏老师把参赛名额让给我,老师不同意,对不对?”
马潇潇不肯说话,我知道,这是默认了。我仰靠着墙壁笑出了声:“我真笨,你早就看出他手臂受伤是故意的,我还一直蒙在鼓里。”
“齐歌也是好意,他觉得你们是最好的朋友……”马潇潇觉出不对劲,走过来拉我。
“哈!最好的朋友!”我歇斯底里地大笑,“比你们想象中还要好的好朋友!好到有来有往,有付出有回报……”
马潇潇强行把我拖回了寝室。
躺在床上,我仰望着天花板,耳边有如大海呼啸,胸口沉闷得仿佛压了块巨石。
齐歌,你既然知道募捐会伤害马潇潇的自尊,又怎么会不知道,这样做同样会伤害我的自尊?我不要你故意的谦让,我要的是完整的尊严!你根本不欠我什么,因为我,心甘情愿!

一夜无眠的我,不用孙琛在旁边鬼叫也知道自己的气色有多差,照镜子时,还是被自己恐怖的样子吓了一跳。比起黑眼圈和浮肿的眼皮,左边脸颊上红肿的瘀痕更是吓人,两边的脸已经明显的不对称。更可怕的是,躺了一个晚上,眩晕和耳鸣丝毫没有好转,头稍微一动,耳朵里就轰隆作响。
从浴室出来我迎面碰上齐歌,他张了张嘴刚要说话,我迅速调转视线不与他的目光相接,冷着脸从他身边走过。
强忍着身体的不适,我坚持走进教室。视听课上,耳中尖利的唿哨声使我根本无法做听音辨音练习。老师觉察到我的反常表现,打量着我脸上的瘀痕,很严厉地说:“我负责教学,检查校容校纪不在我的职责之内。不管你和谁打过架,还是要提醒你,你的耳膜可能受伤了,这直接影响到听课效率,要尽快去检查治疗,不能再拖下去。”他背转身时,我听到他慨叹般地自言自语:“现在的学生……”
刚下课,齐歌冲过来,一句话不说,抓住我的手腕就往外拉,我掰他的手指拚命想挣脱,但还是一步一步被带离了座位。所经之处,桌椅碰撞声响成一片,留下满室的狼籍,同学的侧目。我挣扎着被他拖到教室门口,马潇潇把我们拦住了。
“齐歌,你不要太过分!”马潇潇的态度很严肃,说完,他怜悯地看了我一眼。他的眼神让我有落泪的冲动。
“滚开!”齐歌冲马潇潇低吼。
马潇潇的口气软了下来:“齐歌,不管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矛盾,大家都是哥们儿。他这个样子,你不能再跟他动手了。”
“你放心,我不会把他怎么样。”齐歌紧扣我腕部的手略微松动,语气也明显缓和,“我带他去找校医。”
马潇潇点了点头,侧身让我们过去。
校医说,我的耳膜穿孔了,但还没有严重到需要动手术的地步,可以依靠耳膜的再生能力等待破损处自行愈合。眩晕感会逐渐消失,但耳鸣会一直持续到耳膜完全长好,这段愈合期大概需要一个月。
从校医务室出来,我在前面走得飞快,齐歌在后面跟得亦步亦趋。我恼怒地停住脚步,揉着红肿的手腕对他说:“你要再跟着我,我就把和你上床的事说出去。”
听了我这句话,他停住了脚步。我想,这句话对他应该有不小的威胁作用,他绝对不敢让这件事传开。其实,我比他还要害怕,这样的威胁,对我更有效。

一个多星期了,我的头不再眩晕,只是耳鸣还没有好转。这段时间里,我没和齐歌说过话,甚至没用正眼看过他。
冷战的第七天晚上,齐歌戴着耳机躺在床上听曲子,我闷坐在桌前一下一下往琴弓上擦松香,马潇潇和孙琛不知动了哪根筋,为击剑招式的法国派和意大利北派争论的面红耳赤。
“……法国派太注重手上动作的灵巧性,远没有意大利北派的劈刺动作有杀伤力……”说着,马潇潇顺手从我的手里夺过琴弓,摆出击剑的劈刺动作在空中比划了两下,“瞧,这才能体现格斗芭蕾的魅力……”。
不等他说完,我已经下意识地扑上去把琴弓抢了回来,拿到灯下仔细检查。
孙琛“切”了一声,说:“至于吗?琴弓是消耗品,有必要这么过分爱惜吗?”
齐歌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紧盯着我手里的琴弓。那是一把和他的琴弓一模一样的六十一克苏木弓。
我的心一阵慌乱,掩饰地走到书桌前,收拾起曲谱和琴,说了声“我去琴房”,拉开门就要走,却被马潇潇叫住:“你现在听音都听不准,怎么练琴?”
“没关系,就当是练指法,找感觉吧!”我随口敷衍了一句,匆匆关上门阻断了齐歌灼人的目光。

十点多钟,我从“鸽笼”出来,在琴房的大厅遇到从楼上琴房出来的小瓷人。自从上次在政教处解决完问题,这是我们打架后第一次见面。
他站在楼梯口看着我冷笑,我视若无睹地从他面前走过,他跟在我身后一同走出琴房楼。我不想打架,如果他不扑上来,我绝对不会主动出击,愿意玩跟踪就来吧。
为了不引起围观,我选了一条从琴房通往学生公寓的僻静小路。走这条路要穿过一条两幢离得很近的教学楼之间的夹道,夹道两头都装有铁栅栏,如果要过去,就必须翻越这两道阻碍。许多同学宁可绕远,也不愿为了抄近路给自己找麻烦。因此,这里很少有人经过。
“喂!”他在后面叫了一声。看来是决定在这个地方跟我重新开战了。
转身的一剎那,我看见齐歌从他身后的铁栅栏上翻身跃下。原来小瓷人那声“喂”不是叫我。
“两个打一个有失公平吧?”小瓷人看了看齐歌,瞪着我说,“原来是你下的套儿!”
“哥们儿,上次的事多有得罪。我们是约好在这跟你道歉的。”齐歌牵动嘴角,露出狡黠的微笑。
“我……”我想说不是,却被齐歌突然打断,“你不好意思说就算了。钢琴系的人不会斤斤计较的。”
小瓷人再次打量我和齐歌,将信将疑地说:“算了,打架被学校知道要受处分的。”
“不想打架你还跟着我?”我为他的行为感到好笑。
“谁跟着你了?我倒想超过你,让你跟着我呢!谁知道你走路那么快。”小瓷人翻了个白眼,径自往前走,翻过另一道铁栅栏,背影迅速溶进了夜色里。

齐歌走到我身边,有些尴尬地说:“还真他妈巧。”
“巧个屁!”我不屑地撇嘴。他一定是从琴房就开始跟着我们了,还有脸说“巧”。
“别想躲我,你躲不开的。”他把我拉进怀里,紧紧按在胸口。
“我的鼻梁……快压断了!”脸埋在他的怀里,后脑勺被他的手死死按着,几乎要被挤压进胸腔,鼻子也一阵阵发酸。
“还贫!”他扶起我,托着我的脸,细细吻我的睫毛、嘴唇,低声咕哝着,“相信我,那两件事,真的没关系,我真的不是要伤你的自尊……”一字一句,随着他的吻,送入我的口中,然后,滚烫地滑过咽喉,入心。
他解开我的皮带,在我耳边充满诱惑地呢喃:“知道吗?我刚才一直在听《牧神的午后》。快想死你了!”
我高昂着脖颈呻吟,弓起身子急促喘息着骂道:“妈的,是不是听得浑身的黄色血液都沸腾了?”
“你这张嘴,看我怎么收拾你!”伴随他的话语,我的肌肤瞬间感受到了夏日夜风的微凉。
脸贴着粗糙的墙壁,身体被他用力拉进怀里,又被猛然推到墙上。我疼得想哭,又快乐得想笑。艰难地扭转头,看他激情洋溢的脸在月色下罩上一层朦胧的光华,像我梦中的牧神。
“齐歌……”我低低地叫他。
“嗯?”他减缓动作,汗湿的脸贴上我的颊。
“吻我……”我微启双唇,等待着他。
他温柔细致地亲吻,用舌尖描画着我的耳廓,喃喃低语:“我当时一定是疯了……才会下手那么重……别恨我……实在是……你的话……太气人……”
我语音模糊地说:“如果……你下手不够重……我会……恨你一辈子……”如果他没有动手,而是默认了我说出来的原因,我想我不会原谅他。
“你这个傻瓜,你这个笨蛋水妖!”
他用力拉回我的腰向前冲撞,我失声尖叫,只叫出了半声,嘴便被他的手捂住,化为声声呜咽……
“我发誓,决不会再伤你一根手指!”

马潇潇、孙琛对我与齐歌的突然和好,而且比以前更加亲密,感到十分奇怪。
马潇潇不止一次地说过:“莫名奇妙的半夜里打一架,又莫名奇妙的一夜之间合好,你们俩真是怪人。”
孙琛对我的好脾气更是纳闷。在我耳膜穿孔尚未痊愈、听力不济时,对他失口责骂“聋子”竟能报以不介意的微笑,令他不禁心生狐疑,一个劲担心我会伺机报复。
在学生公寓留宿的夜晚,我常常趴在上铺,久久凝望着对床下铺的齐歌,看他孩子般的睡颜,看他悬垂在床边的手臂,看他翻身,一直看到睡眠夺走我的意识。
有时候,齐歌感觉到我在看他,就抬头回望我,我们便在黑暗中无声地对视,目光交织。如果那时候有人从我们纠缠的视线中穿过,大概会被灼伤吧!
有时候,我们轻轻嘬起双唇,隔着数米远的空间,在空中无声地接吻。更多的时候,我们总是控制不住自己地溜进浴室里短暂的缠绵……
齐歌洗澡时,我曾经多次假意要用洗手间溜进浴室,背靠着镜子被他吻得浑身虚软……直到他欲罢不能地把手伸进我的衣服里,才克制住心中澎湃的欲望挣脱他的怀抱逃回寝室,穿着潮湿的衣服钻进被窝,双手捂着发烫的双颊,无声地傻笑……
我洗澡的时候,齐歌也曾经多次装作要用厕所钻进来……我推挡着他的头,不让他的唇落在脖子上。夏天已经到了,不能穿高领衣服了……残存的一点理智让我捧住他的脸,重重吻一下再猛然推开:“快滚,他们要怀疑了。”
但是,我们还是引起了两位室友的怀疑。
当我和齐歌又一次一前一后走出浴室时,孙琛指着我们说:“你们俩有病吧?”
我吓得冷汗嗖嗖直冒,想起他曾在睡梦中说过“不需要女人的男人是有病”,心愈发狂跳起来。
齐歌煞白着一张脸,故作凶悍地问:“你丫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马潇潇从书桌前转过身,接过话茬儿反问道,“你们俩是不是一听见哗哗的水响就小便失禁呀?一有人洗澡就要上厕所,喝蛤蟆尿了?”
我和齐歌长吁一口气,对视一下,默契地一人揪住马潇潇,一人揪住孙琛,扭打起来。
“让你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我反扭住马潇潇的胳臂把他按趴在床上,膝盖抵着他的后背厉声喝道,“说,谁喝蛤蟆尿了?啊?”
孙琛被齐歌掐着脖子按在墙上,有气无力地讨饶:“服了,我服了,大哥。是我有病,我有膀胱炎,我有狂犬病还不成吗?”
据说,膀胱炎患者不能憋尿,得狂犬病的前兆是怕水,而喝了蛤蟆尿的人,听到水响就会小便失禁。
 楼主| 发表于 2009-8-16 00:06:3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章

在古希腊神话中,半人半兽的牧神是创造力、音乐、诗歌与性爱的象征,同时也是恐慌与噩梦的标志。
到了这一步,承认或是否认不再有实际意义。已经上了贼船,跳海,只能死;不跳海,就是贼。

★★★★★

二○○○年暑假,为了赚些去法国的旅费,我和齐歌大部分时间都在酒店的西餐厅和酒吧拉琴。西藏之行的完美,使我对春节的法国之旅满怀憧憬,一次次梦想着和齐歌一起追随着德彪西的脚步,漫步在巴黎音乐学院;在巴黎罗马街马拉美的寓所前,与马拉美的灵魂对话……

二○○○年九月,大三开学不久的西方音乐史课上,教授挂起一张德彪西的画像,讲述起这位欧洲音乐史上印象派的代表人物。
“若要领略印象主义的音乐,不能不欣赏德彪西的成名之作《牧神的午后》……”
“……作品的结构是三部曲式和变奏原则的结合……故事的架构是牧神遇到水精灵,牧神追逐水精灵,牧神失去了水精灵……”
“……在古希腊神话中,半人半兽的牧神是创造力、音乐、诗歌与性爱的象征,同时也是恐慌与噩梦的标志,英文的“恐慌”一词──Panic,就是源自牧神──Pan……”
听着教授的讲述,我开始走神──对我而言,齐歌是什么?
“根据这部管弦乐作品创作的同名芭蕾舞剧,是现代芭蕾的叩门之作,也是少数几部以男性为主要表现对象的芭蕾舞作品。”
“俄国著名舞蹈家尼金斯基,也就是文化名流迪亚吉列夫的同性情人,将该作品搬上舞台时,大胆地在结尾处揉进了手淫的动作,在当时引起轩然大波……”
“据说,对这部管弦乐作品过分狂热的人,都有同性恋倾向,比如尼金斯基。哈哈,开玩笑。同学们如果有机会,应该欣赏一下这部同名芭蕾舞剧,有助于理解这部管弦乐序曲……”
教授后面再讲些什么我听不到了,脑子里交替闪现着“对《牧神的午后》过分狂热的人”、“同性恋”这几个字眼,不觉已汗流浃背。
两天后,齐歌通过他母亲的关系,从部队歌舞团借到俄国蒙特卡罗芭蕾舞团重排当年尼金斯基版《牧神的午后》的录像带。
我和齐歌坐在电视机前,看着屏幕上的牧神与水精灵在熟悉的弦乐声中舒展身体,用默契的双人舞诠释着牧神的美梦;在渐轻的长笛声中,水精灵悄然退下,牧神一脸迷惘地依靠手淫来回忆刚才的美妙,猜测那是虚幻还是真实……
齐歌紧紧攥着我的右手,带有薄茧的指尖几乎嵌进我的皮肤里,濡湿的掌心和我的手背相黏,仿佛一体。
到了这一步,承认或是否认不再有实际意义。已经上了贼船,跳海,只能死;不跳海,就是贼。事实就是这么简单。

一个月后,十一国庆节。国家某事业单位成立六十周年,邀请我们到单位礼堂连开三场国庆音乐会。那家国家级机密单位坐落在北京远郊,从市区坐车要花三个多小时。我们一帮人在车上睡得鼾声四起,口水长流。
在机关食堂吃罢晚饭,我们涌进更衣室换过衣服,又一窝蜂地挤进后台的化妆间候场兼聊天。孙琛开始大讲特讲诱妞大全,引得一帮色狼两眼冒绿光,羡慕的呼声不断。
我坐在化妆凳上用音叉调弦,齐歌站在化妆镜前,一脸懊恼地和脖子上那只怎么也弄不平整的领结较劲。
他从镜子里看到我的笑容,转过身背靠化妆台仰起了脖子,抱怨道:“就他妈知道看热闹,倒是过来帮忙啊!”
我不敢在众目睽睽之下和他有太亲密的接触,更怕他趁机动手动脚,没好气地说:“不管!你自己长着手干什么用的?”
他色眯眯地笑着靠近我的脸,用近乎耳语的声音说:“那要问你,我的手昨天晚上是干什么用的?”
我恼羞成怒地抓起一瓶没开封的矿泉水要打他,他敏捷地躲开,擒住我的手腕……
“齐歌!有人找!”不知谁喊了一声。
齐歌显然并不想放过我,头也不回地说:“要找进来找!本大爷现在没空!”
“我已经进来了。”
循声望去,是管弦系的公主──骆格格。
“你现在有空了吗?”骆格格轻启朱唇,微微一笑,当真是一笑倾城。
齐歌讪讪地松开我的手腕,下意识地摸了摸不平整的领结,问道:“找我什么事?”
“出去说吧!你们的化妆间太吵了,在这里说话要用喊的,我的嗓子吃不消。”这样的温柔软语,谁又能拒绝呢?
他们并肩往门口走。齐歌一身黑色的礼服,身材挺拔;骆格格一袭曳地的白裙,体态婀娜。心忽然揪了一下──他们,看上去像一对正走向结婚礼堂的金童玉女。

“我的嗓子吃不消──”有人在捏着嗓子学骆格格说话,引起一片哄笑,又隐约听到他们在猜测骆格格和齐歌的关系,说起什么女追男和欲擒故纵。
这些东一句西一句的闲话搅得我心浮气躁,明知是无谓的猜想,却偏偏管不住自己纷乱的思绪。正兀自出神,眼前突然出现一张放大的脸,吓得我猛然缩脖,眨眨眼才看清来人是孙琛。
“嗨!醒醒,等会儿再接着发花痴,先看看这是不是你的。”孙琛举起一只书包在我眼前晃动,包里的手机正响个不停。
“是我的。”我接过书包翻找里面的手机。铃声停了,屏幕显示有五个未接电话,全是齐歌。
孙琛站在一旁发牢骚,先是抱怨我反应慢,害大家几乎翻遍化妆间所有角落才找到声源,然后又阴损地说:“自己的手机铃声都听不出来,不会是刚偷来的吧?”
我没心思跟他斗嘴,赶忙打电话给齐歌,问他有什么事。
齐歌在电话里大叫:“干什么呢你?这么半天才接。”
“听最新版的诱妞大全入神了。”我意有所指地回答。
“赶紧到东安全出口旁边的休息室找我,有话跟你说!”
在休息室门口,我碰到刚从里面出来的骆格格。她低头嫣然一笑,从我身边飘然而过。
推开门看到齐歌的第一眼,我就发现他颈间的领结已经平整如新,不似刚才那样往一边拧着了,心里竟涌起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怪异感觉。
我阴沉着脸说:“好话不背人,背人没好话。有什么事非要躲起来说?”
齐歌坐在沙发上笑着冲我招手:“过来,跟你说句好话。”
我走过去,刚在他身边坐下,他的手便搭上我的腰,嬉皮笑脸地说:“你昨天晚上累着了,演出结束直接回家吧!”
我拨开他的手,板着脸问:“那你呢?”
他挑了挑眉毛,解释说,因为今天是最后一场音乐会,明天又是十一假期,系里那几个家在本市的女生不想跟大车回学校,打算直接回家。出于安全考虑,想请不回学校的男生跟女生搭个伴。
“我跟骆格格说你今天不舒服,免了你的差事。你先回去歇着,等我送完她马上过去找你。”他的脸又凑了过来,嘴唇在我的颊上厮磨,忽然又笑起来,“骆格格这个建议非把咱们系那帮男生乐晕不可。这美差他们正求之不得呢!”
“是你求之不得吧?”我挪了挪身子,躲开他唇舌的继续纠缠。
他踢了我膝窝一脚,骂道:“滚一边去!再他妈胡说小心我揍你。”

回到家,一个人躺在床上,耳边是化妆间那些略带酸意的议论,眼前是他们情侣般并肩而行的背影,大脑忍不住去猜测他送她回家的路上会想些什么、说些什么。最后,这一切都化为一句话──你没有立场,你没有立场──随着怦怦的心跳,木楔一样凿入心脏。疼着,却不能停止;停了,人岂不是要完蛋?
想到这里,疼痛着也就释然了,渐渐睡去。
半梦半醒间好像看到齐歌穿着黑色的礼服,手挽身穿洁白婚纱的骆格格走进教堂。牧师大声宣布新郎可以吻新娘了,他笑吟吟地俯首,把唇印在新娘的颊上,骆格格仰起脸幸福地微笑。我躲在教堂一角,泪水滚滚而下……眼睛,却越来越热,越来越痒……
我奋力眨眼,终于醒来,发现齐歌正在吻我的眼睛。觉察到睫毛的颤动,他抬起头,微笑着说:“做什么噩梦了?哭这么厉害?”
我急忙伸手抹脸,却被他按住:“没有了,全部‘罪证’都被我偷偷销毁了。”
在他面前流泪让我顿感颜面尽失,把手缩回被子里讪讪地说:“你回来多久了?”
“快十分钟了吧!回来就看见你两眼紧闭泪如泉涌……”他侧躺到床上,手指在我的脸颊和睫毛上轻轻划过,继续说道,“就像大一考乐理前的那天晚上,一看到你被泪水打湿的睫毛,我就跟中邪了似的……什么都没想就……”
他的头又俯过来,双臂环住我的后背,湿软的吻再次印上我的睫毛、眼睑、脸颊、额头……
不管将来怎么样,现在,这温暖的怀抱是我的,这带有薄荷清香的呼吸也是我的。
至少,现在还是。至少,这个梦还在继续。

一个星期后,国庆演出的劳务费发下来,我看都没看就塞进了书包。
中午在校美食楼吃小炒的时候,齐歌问我是否知道这次的演出费比预先说的少了一半,我漫不经心地摇头,说是还没来得及数。他说,学校把扣掉的那一半演出费用做什么基金了。
我咔咔地嚼着饭菜,不满地嘟囔:“那怎么行?学校该从演出费里抽多少、给学生的又是多少,都是事先讲好的,凭什么多扣?”
“你连看都不看,还在乎多少?”齐歌不解地问我。
我告诉他,不管是否在乎,这笔钱是我应得的,学校就必须分毫不差地发下来。至于怎么处理,那是我自己的事。即便是用做什么基金,也要我自觉自愿地从自己兜里往外掏。
“是这个理。”齐歌赞许地放进我碗里一大块红烧狮子头。
下午,演奏课刚结束,同学们还没来得及离开,骆格格意外地出现在教室里,有男生开始起哄,问她是不是想转专业,她笑而不答,目光落在齐歌身上。俩人一起走出教室,几分钟后又一同回来。
齐歌清了清嗓子,说:“关于这次学校擅自克扣演出费的事情,学生干部决定联名抗议,大家听完骆格格起草的抗议书后,同意的,请在后面签名。明后两天,这份抗议书会陆续传到管弦系其它专业的各个班级。”
掌声中,骆格格仪态万方地站在讲台中央,不理下面的起哄声,朗朗宣读起来。
我目不转睛地看着齐歌,看他一直面带微笑地看着骆格格。
骆格格念完后,一大帮同学挤到讲台前排队签名。我拎起琴穿过长队,大步离开了教室。没走多远,齐歌便追了出来,提醒我别忘了签名。我面无表情的告诉他,我没忘,只是不想签。
“你什么意思?骆格格的抗议书和你中午的说法不是意见一致吗?这离中午才几个小时,你改主意也太快了吧?”他微怒的表情明显在指责我的无理取闹。
“对了!不是你不明白,是这世界变化快。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我就是改主意了。”不理他错愕的表情,我扭头就走。

回到家里,我吃了一碗方便面,翻出谱子开始练琴。拉了几个小节,感觉弦有点松,就停下来用手紧,可是怎么也转不动,找出钳子拧,没两下又把弦轴拧断了,气得我把琴和钳子扔到了茶几上。
这时,齐歌回来了。他看了看我的琴,又看了看那把老虎钳,不以为然地说:“这也值得生气?明天换一套新的4/4弦不就成了?”
他从书包里拿出那份抗议书,摊在桌上叫我过去签名,还得意地说:“刚才我在学生公寓又问了几个咱们系其它专业的同学,他们都等着抗议书早点传过去呢。”
“不签!”我冷着脸严辞拒绝,像被捕后拒绝写认罪书的革命战士。
“嘿,我说你这是犯什么拧呢?”他走过来拉我。
我甩脱他的手,没好气的地嚷:“老子今天就拧上了,不签就是不签,打死也不签!”
他被我气得笑了,说:“你这是干嘛?又不是逼你签卖身契。”
我踢了他一脚,大声说:“签卖身契也不签这个狗屁抗议书。”
他的脸拉了下来,一把从背后抱住我,抓着胳膊把我拖到书桌前,气哼哼地说,“看咱们今天谁拧得过谁!”
“管弦系上百号人,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你他妈的,凭什么强迫我?”我的脸抵着那份骆格格写的抗议书,整个上半身被他压趴在桌面上。
“今天我还就强迫你了!”他发狠地说着,硬塞进我手里一枝笔,手把手地在那份抗议书上歪歪扭扭地写下“于睫”两个字。
然后,他放开我,举起抗议书得意地说:“瞧,不用打死你,不是也签了?”
我气急败坏地大叫:“不算!不算!那不是我写的,不算数!”叫嚷中,心里不由一阵难过,真有种签了卖身契、被出卖的感觉。
“明明是你的亲笔签名,怎么不算?”他斜靠着书桌,好笑地看着我,如同看一只被耍弄的猴子。
我反驳道:“是你拿着我的手写的,不是自愿。妈的,你、你强奸民意!”
他哈哈大笑起来,指着我说:“强奸民意?亏你想得出来。我连你的人都奸了,还怕奸你的意吗?”
我的脸霎时变了颜色,一步步后退着跌坐在沙发上,嘴唇颤抖着说不出话来。
齐歌看出我真的生气了,蹲在我膝前慌乱地说:“对不起,对不起,是我说错话,我……”
不等他把话说完,我下狠劲踢了他一脚,从齿缝间迸着字说:“混蛋!看你敢再奸我!”
他双手捂着裤裆侧躺在地上,身体缩成一团,眉峰突突跳着,额上渐渐沁出了汗珠。
我有些害怕,想去扶他,他却挣扎着坐起来。我以为他要反击,暗自握紧了拳头准备迎战。
他眼神凌厉地射向我,看穿了我的想法,苦笑着说:“你放心,我发过誓,绝不会再伤你一根手指头。”
我喉咙一哽,扭头不再看他。他不会懂,他无意间说的一句话,做的某件事,比他真的动手伤我更有杀伤力。我冷笑着走进卧室,钻进被子里。

朦朦胧胧快睡着时,他一把掀开被子压在我身上,疯了似地又吻又咬,双手也伸进衣服里四处游走,上下翻飞。我睡意顿消,拳打脚踢地推挡着他。一番肉搏战之后,我们就像两个叠在一起的十字架,一上一下僵持着。
他俯视着我喘着粗气说:“死小子!下脚那么狠,总得让我检验一下是不是被踢坏了吧?要是不能用怎么办?”
我黑着脸啐他:“你别把老子惹急了,小心我翻脸不认人!”
他颓然放开我,重重地翻身,背对我低声咒骂:“小心眼儿!真他妈小心眼儿!”
我咬着嘴唇不吭声。我知道我小心眼儿,可是,有些事,我真的大方不起来。

第十章

闭着眼睛做的梦,常常淡忘了。
但睁着眼睛做的梦,却永远紧攫住我的心。
也许,只有呼吸停止的时候,
梦才会真正的完结。

★★★★★

学校擅自扣除的那部分演出费补发下来没多久,到了十一月。
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日子,却使我和齐歌的法国之旅成为泡影。
那天上午,第一节课是公共课艺术概论。课堂秩序特别不好,阶梯教室的各个角落都传来窸窸窣窣翻报纸的声音和嘁嘁嚓嚓压低嗓门的说话声。
“怎么了,又要闹学潮?”齐歌一脸诧异地问孙琛。
孙琛递给他一张揉得皱巴巴的《北京晨报》,小声说:“瞧瞧,真他妈龌龊。”
我瞄了一眼标题,“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晚,歌手毛宁在北京同性恋聚集地──某某公园被扎伤”。原来,大家都在议论这件事。
开始,我对那件事无动于衷,既不知道毛宁是谁,也不关心他到底是不是同性恋。但是,在媒体的强烈攻势下,社会反应却大得出人意料。先是毛宁遇刺事件很快成为轰动话题,随后,“毛宁的同性情人小玉自杀获救”、“露点照曝光”、“公安人员答记者问”、“同性恋聚集地──某某公园探秘”,无数后续报导铺天盖地的袭来,大街小巷到处都充斥着各种对毛宁、对同性恋的侮辱与谩骂,“恶心”、“无耻”、“下流”成为人们口中同性恋一词的定语……
“毛宁事件”使我和齐歌再次面对那三个字,虽然刻意回避,但自那节西方音乐史课之后,却不得不开始正视我们之间“友谊”的性质──一对好朋友是绝对不会把纯洁的友谊发展到床笫间的。

齐歌开始有意地疏远我,不再去我家,不再和我一起去琴房,公共课也不再和我坐在一起。不久,他开始和骆格格出双入对。
“齐歌这小子够有手腕的,这么快就把咱管弦系的公主诱到手了。”孙琛边擦拭他心爱的大提琴边忿忿不平,“多少人穷追猛打两三年,公主连个正眼都没给过。”
骆格格的美丽与优雅当之无愧“公主”的称号。大概因为多年演奏竖琴,她举手投足间都带有一种迷人的优雅韵味,再加上天生美貌,使她成为管弦系乃至全院色狼的追逐目标。没想到她拒绝了无数的追求者,却把一颗芳心给了齐歌。
“不知道吧,公主早就对齐歌有意,就等齐家少爷开口呢。”孙琛一副“百事通”模样。
我想起第一次全系合练时骆格格的眼神,还有国庆音乐会的种种。
复调合堂大课,齐歌和骆格格并排坐在角落里,他侧过头附在她耳边低语,逗得她抿嘴轻笑,于是,他也笑了……
我感到胸口发闷,调转视线轻声骂了一句:“真他妈没劲!”
“听课是没劲,谈情多有劲啊!”孙琛用胳膊肘杵我,冲着齐歌的方向努嘴,轻声说,“这小子,真他妈的重色轻友,有异性没人性。有了公主就不理咱哥们儿了。”
“格格是公主,齐歌就是咱管弦系的王子。王子哪有闲心搭理老百姓?”马潇潇这老实孩子居然也开起了玩笑。
“他不是王子,他是牧神。”我下意识地轻声嘟囔。
“你说什么?”他抻着脖子问我。
“闭嘴。听课。”我目不斜视地盯着教授翕动的嘴唇,脑子里却乱哄哄的,什么也听不进去。

老师刚宣布下课,我第一个窜出教室,逃一般冲出校门直奔地铁。灯光昏暗的地下通道深处,传来一阵低沉喑哑的歌声:“……因为我的病就是没有感觉……快让我在这雪地上撒点儿野……”
心骤然抽搐,脚步也慢下来,不由自主地循声走近那个弹唱的年轻人。
他垂着头,凌乱的长发遮住了大半张脸,地上打开的吉他盒里零星散落着几枚硬币和数张角票。他的音质不是很好,跟齐歌简直不能比,拨弄琴弦的手指却灵活而娴熟,吉他声如行云流水,顺畅灵动。
曲停,他撩开头发和我对视,我有些尴尬的掏出钱包,抽出一张纸币看也没看就塞进他手里,因为无法像施舍一样把钱扔进地上的琴盒。
“这可是一张百元大钞!”他夸张地强调“大钞”两个字,握住我拿钱的手往上抬了抬,像是在看我的手又像是在看那张纸币。
“嫌多?”我诧异地瞪大眼睛。现在不都在说有钱不赚王八蛋吗?
他用另一只手弹了弹那张纸,放开我说:“不如你请我吃一顿吧,找零我收下。”
我想扭头就走,又迟疑了。也许,这是他维持尊严的一种方式。在我心里,自尊永远是不能碰触的地方,不论是自己的还是他人的。
于是,一顿饭外加免费奉送的找零,我花了一百块钱,结识了一位朋友──贺庆生。

跟贺庆生握手告别后,我径直回家,在楼道里遇到了齐歌。
他靠在门旁的墙壁上看着我上楼梯,一言不发地注视着我开门。我比平时多花了数倍的时间才把钥匙塞进锁眼。
打开门后,他愣了一下没有马上进来,我站在门里等他,他有些迟疑地挪动双脚,面对我用后背把门关上。
我靠过去,抱住他的脖子。有很多话想跟他说,可是全都堵在喉咙口,好像受潮后坨成一大块的盐,卡在罐口倒不出来,只留下满口的咸涩。
他捉住我两只腕子,用力把我往外推,在我们的身体之间硬生生留出一道空隙。
我什么都明白了,恐惧地看着他,死死盯着他的嘴唇。在他的双唇略有缝隙的一剎那,我大叫着企图阻止他:“闭嘴!不许出声。我今天不想听你说一个字……”
“于睫……”他叫我,眼神中有种令我不寒而栗的决绝。
我疯了一样咬住他的嘴唇,用力地咬,嘴里有了血腥味也不敢松口。我怕他说话,怕得发抖。那一刻,我甚至希望他是哑巴或者我是聋子。
他用力摇头,腾出一只手捏住我的下巴,掰开了我的嘴,双手捧着我的脸把头固定住。
我两眼直勾勾地盯着他渗血的嘴唇,绝望地看着它们开合:“你别这样。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我没听见。”我挣脱他双手的桎梏,一步步后退,“我的耳膜破了,什么也听不见。”
“你这又是何必呢?”他无奈地劝我,“去找个女朋友吧。咱们还是好哥们儿,像孙琛、马潇潇那样的好哥们儿。”
我失语了,卡在喉间的盐块吐又吐不出,咽又咽不下,噎得几乎要窒息。
“一开始你就知道的,这只是一个梦。人不能对梦认真。”他平静地说,像在教育一个不明事理的孩子,“现在,梦醒了,我和你,都应该去找一份光明正大的爱情,就像马潇潇他们那样。”
“梦结束了,梦里的水妖也该滚蛋了!”我想笑,但脸部肌肉僵硬,嘴角牵动了一下,只得无奈地放弃。

我靠近他,与他四目相对,仰起头轻吻他的唇,他侧过脸避开了。我伸出手臂环住他的颈,用眼神乞求他,求他让这个梦再深刻些。他似乎读懂了我的意思,不再躲闪,被动地让我吻。
在熟悉的管弦乐中,我躺倒在曾留有我们第一次记忆的地方,一粒一粒解开衣扣。
“不用!”我拒绝了他的手指和润滑。第一次时,我们都不懂得这些,却知道身体的本能是内心最真切的反应。
“会很疼……”他俯首低语。
我点头,坚决地敞开自己。《牧神的午后》仍在继续,聆听无数遍的旋律,重复的却是一次又一次的分离与遗忘。因为他们没有痛过──而痛,会让记忆深刻。
他闭眼,挺身,进入。撕裂的痛楚让我再次抓紧他的双肩,在压抑的呻吟中颤抖,尽管已痛得几近昏厥,仍挺起腰接受他,与他做最紧密的契合。
恍惚中,仿佛听见身体里有液体坠落的声音,像雨水,滴答滴答,落个不停……
待我从昏迷中醒来,《牧神的午后》已经结束,他坐在床边凝视着我。
身心皆痛到麻木,心却亮如明镜。直到这时才明白,快乐的时候总是容易麻醉,痛苦的滋味却总是让人清醒。
“齐歌,你,喜欢过我吗?”梦醒了,我竟然还要给它贴个美梦或是噩梦的标签。
他沉默不语,甚至不敢看我一眼。
“快滚!”我推他,仿佛在学生公寓的浴室里,推开那个溜进来吻我的人。
他起身离去,没有回头。
门锁相撞的剎那,胸中有什么东西轰然倒塌,《牧神的午后》的旋律在心底缓缓荡开,似乎在缅怀我曾经睁着眼睛做的梦。
闭着眼睛做的梦,常常会淡忘。但睁着眼睛做的梦,却永远紧攫住我的心。也许,只有呼吸停止的时候,梦才会真正的完结。

我和齐歌努力维持着我们的“同学”关系,客气得像初识的陌生人。
我开始走读,每天独自回家,独自返校。那条路再长,一个人走再无聊,也只能一个人走。
那段时间我想了很多,却把自己陷入多重矛盾中理不出头绪。
时时痛恨着自己,一开始就已经说定,这是一个谁都不能认真的梦,就像比武前立下的生死状,输赢怨不得别人,可我却偏偏陷进白日梦里不能自拔。
应该恨他的,他对我所做的一切都只是为了“玩一玩”,也许是为了填补没有女朋友的空档,更有可能是为了发泄欲望。但是,为什么又会有标着各种符号的乐谱,除夕夜抚在胃部的温暖左手,留在眼睫处唇舌的湿热,一个人时突然出现的笑脸,拉萨街头拥吻的宽厚胸膛,挡住镜片飞落的手臂和红色血滴……
一再告诫自己不要再想那些无谓的东西,不知何时竟添了一个在纸上信手乱写的毛病。有一次,孙琛从我的弦乐史笔记里发现那些“而今迈步从头越”、“忘记过去展望未来”之类的胡言乱语,戏谑地说:“你没坐过牢吧?怎么写这么多监狱里的标语口号?”
我没坐过牢,却犯了罪。

后来,贺庆生打电话约过我几次,我对他也有了些了解,还通过他认识了DO乐队的鼓手和贝斯手。他们当中没有一个人所学的专业与音乐有关,也没有稳定的职业,却有着不亚于任何专业人士的对音乐的热爱。
他们的不羁与随心所欲令我既惊讶又羡慕,和他们在一起时,受他们的感染,我的言语举动有时也会很放肆,那种情绪得到宣泄后的轻松使我越来越愿意接近他们。
但他们对我却有些若即若离。我偶尔流露出的优越感和不经意间对他们音乐知识方面的批评都会触动他们敏感的自尊,但是我又希望能融入他们的圈子,成为朋友。
十二月下旬的一天,贺庆生打电话给我,说他有几个哥们儿到北京参加龙庆峡冰雕艺术节,乐队的几个人准备周末租一辆切诺基到龙庆峡探班,顺便目睹一下“冰灯是怎样做成的”,问我有没有兴趣。我欣然答应,和他约好了时间。
自从和齐歌成为“好哥们儿”以后,除了上课,我很少待在学校里。那种演戏般在人前客气地问好,无人时漠然地擦身而过令我痛苦不堪,几乎是想尽一切办法逃离他可能出现的地方。因此,我对贺庆生的邀约很少推辞。
星期六是个阴天,我们四人一车大清早就向延庆县城进发。那几天我因为赶学期论文严重睡眠不足,一上车就睡得像条死狗。车子驶上八达岭高速路时,贺庆生叫醒了我,嚷着让我看下雪。
我瞄了一眼窗外,不屑地说:“去年春节那场雪比这大多了,躺在雪地里能……”
话未说完,我蓦然住口把脸扭向窗外。那种令人窒息的胸闷感再次袭来,大口呼吸也无济于事。小心隐藏、竭力避开的记忆已经像毒气泄露般涌出,怎么盖都是徒劳,想把它装回去更是不可能,唯一的救命稻草是任何一个可转移思想的目标……
这时,我们的车速慢下来,原因是前面一辆红色的“富康”中途抛锚,停在高速路中央,两个男人正卖力地把车往旁边的紧急停车带推。
快要接近那辆坏车时,我把头探出窗外,冲着那两个倒霉蛋大喊:“嗨!哥们儿,人力车也敢上高速啊!”
我们的车从他们身边飞驰而过,往后看过去,两个可怜的家伙已经放弃他们的“人力车”,正站在路中央跳脚大骂。
“你这张嘴,也太损了!”开车的贝斯勇笑着摇头,贺庆生和鼓手斌已笑倒在椅背上说不出话来。
我把头埋在臂弯里,笑得双肩耸动,泪流满面。

第十一章

他说:去找女孩子吧,找多少都行。别再让男的碰你……
我说:去找女孩子?你开什么玩笑?你上过我那么多次,还不了解我是什么人?

★★★★★

从龙庆峡回来不久,拉开了期末考试的帷幕。一月十二日上午考最后一门和声学。十一号晚上我正躺在寝室的床上心不在焉地温书,贺庆生找上门来了。
他一进门就抱怨:“你们这是什么机密学校?找个哥们儿这么麻烦,又要查身份证,又要登记姓名。”
我从床上蹦下来,问:“你怎么来了?有急事啊?”
他勾着我的脖子兴奋地说:“我们乐队有主音吉他了,是个响当当的大人物。今天在我家举行欢迎宴,特意来请你的。”
我皱眉:“明天要考试。”
“真不够意思!”他捶了我一拳,说,“不是明天考吗?今儿晚上一起吃顿饭,不耽误你大好前程。”
我犹豫了一下,点头应允。反正在这里什么也看不进去。
“够哥们儿!”贺庆生笑着表扬我,殷勤地帮我拿大衣。
我和贺庆生一同往外走时,齐歌叫住了我,却站在那里半天不说话,见我抬腿要走才低声说:“明天一早考和声学,别回来太晚了。”
我生硬地说了一声谢谢,随手关上房门。

贺庆生的家即DO乐队的排练地点在圆明园画家村一处偏僻的平房里。
所谓画家村是名副其实的农村,那些在北京寻求发展的落泊艺术家们因这里房租便宜,多聚集于此,又因其中以画者居多,得名画家村。
贺庆生租的农民房在村子的最角落,远离大部分房屋。他说在这里排练不会有人因为噪音打上门来。
一路上贺庆生不停地给我讲他们那位新加入的主音吉他。听起来那位乐队新成员确实来头不小,他的姓氏和父亲的大名在北京乃至全国都赫赫有名,任谁也想不到那位几乎天天上政治新闻的老人,会有一个参加地下乐队的儿子。
大家都称呼这位高干子弟为DOUBLE,因为他的小名叫来来。他有好几个叔伯姐妹,家里人盼男丁就预先给他取名“来”,后来这个男丁不负众望果然来了。
他从小被家长和姐妹们宠坏了,性格叛逆,行为乖张。据说他曾凭实力考入一所名牌大学的国际金融专业,老师刚表扬他成绩优异,他就在考卷上把BOND解释为JAMES BOND,把BILL解释为BILL CLINTON;学校正准备发展他入党,他却突然提出退学申请……反正他让人意外的行为很多很多。

我和贺庆生进门时,他们三个人已经开始大吃大喝。
鼓手斌嚼着一块清蒸鱼说:“兄弟想等你们,可肚子不干,你们俩别介意。”
DOUBLE站起来和贺庆生握手,然后大叫着说:“不好意思,手上刚拿过排骨。”
“没关系,没关系,我正嫌味道不够厚呢。” 贺庆生大咧咧地用手拈起一块排骨放进嘴里。
DOUBLE看向我,我有点尴尬,正犹豫着该不该伸手,他很理所应当地给了我一个拥抱,沾了油的手架在半空。
他们在饭桌上喝的是那种装在白色塑料桶里的红星牌二锅头,这种烈酒我从没尝过。贝斯勇见状,把一箱瓶啤拖到我脚边,说:“不喝白的就把啤的全干掉。”
DOUBLE说:“挪过来点,我也喝啤的。”
我依言大咧咧拖着一箱啤酒坐到DOUBLE身边。DOUBLE和我说话时总是有意无意地把胳膊架在我肩上,我觉得别扭便借挟菜之机侧身避开,他也不以为意。
又吃又聊地热闹了一会儿,桌上的菜下去大半。贺庆生说外面小厨房里还有几个松花蛋,可以切来下酒。我说我去吧,反正我是吃过饭来的,不会饿急了在厨房偷吃。
贺庆生笑着说:“案板上有姜,别忘了剁点姜末,再放点调料。”
我把姜切成片,正准备切丝,DOUBLE进来洗手。我冲他点了点头,告诉他绳上的毛巾随便用,不过不保证有擦脚布。
他看也不看就扯过一条抹干了手,站在我身边问:“要帮忙吗?”
话音未落,我猛地挺直了脊背,整个身体都僵硬了。他站在我左侧,右手从我的身后环过来搭在了我右侧的腰上。我往外挪了挪,他手臂一紧,反而把我锁在怀里。
“怎么这么慢?两个人一起偷吃呢?”贺庆生推门进来,DOUBLE迅速放开我,表情自然地踱着方步出去了。
我低头切姜丝,贺庆生站在我身边,略显尴尬地说:“刚才……那个……你们……我看见了。”
我瞟了他一眼,没说话。
他一个人继续:“DOUBLE还有些事,我没跟你说完。他父母想抱孙子时,他……他说……他是同性恋。”
我看着案板愣了一下,举刀用力剁向那一小撮姜丝。
“大家都知道他是故意和家里人作对,没人相信是真的。”贺庆生提高了嗓门,我剁得更加用力。
贺庆生忍无可忍地夺过我手里的菜刀,低声下气地说:“对不起,是我拉你来的,你要觉得受不了就先走,我跟他们解释。”
我把那撮大小不一的所谓姜末放在切好的松花蛋上,边往上浇醋边说:“马上就可以吃了,你回去等着吧。”

坐回座位后,DOUBLE没再靠近我,也没跟我说话。吃完收拾完,他们开始合练,我喝着啤酒当热心观众。
DOUBLE的吉他弹得非常棒,噪音条件也得天独厚。唱了几首英文歌之后,他开始唱中文歌:
“给我点儿肉,给我点儿血
换掉我的志如钢和毅如铁
……
因为我的病就是没有感觉
快让我在这雪地上撒点儿野
……”
曾经在耳边一闪而过的旋律和歌词再次回响,我嘴唇颤抖地看着DOUBLE,手上的酒全泼在胸前,哆嗦着放下啤酒瓶,端起一杯二锅头一口灌下,咳呛着鼓掌。
几个人对视了数秒,DOUBLE调了调弦,开始重复这首歌。我在歌声中一杯接一杯地喝着烧心灼肺的烈酒。
这首歌重复了无数次后终于停止,我伏在桌上已经咳得抬不起头。DOUBLE走过来问我要不要紧,我努力压制住咳嗽站起来,与他对视片刻,一把抱住了他的双肩……
那一晚,我醉得很厉害,意识模糊,记忆支离破碎,脑海里却留有几个不连贯的片断:他翻转或折叠我的身体时骨骼发出的断裂般的声响;趴卧在床上,身后被撑开的部位毫无知觉的麻木感;一道白光中,一闪而过的齐歌的脸……

第二天清晨,手机震动着把我唤醒,我在头痛欲裂中强打精神看了看表起床穿衣,故意忽略床上的另一个人。
那个人却不肯忽略自己,撑起身子露着结实的胸肌,睡意朦胧地问我:“这么早就走?”
“今天有考试。”应付完他的问话,我继续扣钮扣,却发现衬衫的扣子只剩下一颗,开身毛衣的拉链也被扯坏了,卡在中间上不去也下不来,只能像穿套头衫一样胡乱穿上,心里暗自庆幸外套尚保持完好。
“你昨天晚上很棒,真的。”他由衷地赞美。
我却不知该如何回应。难道要说谢谢吗?我沉默地弯腰穿上鞋,起身往外走。
他赤条条地披着被子追出来:“什么时候再见面啊?”
“有缘千里来相会。”我笑着撩开隔断里外间的布帘。
睡在外屋沙发上的贺庆生从毛毯里探出头,用一双惺忪而又迷茫的眼睛打量着我。

坐在出租车上,我不停傻笑。如果不是一上车就报出校名,司机大概更愿意把我送到安定医院。
我打算先回寝室换掉被扯坏的衣服再去考试,在寝室门口遇到嘴里咬着三明治正在锁门的孙琛。他收起钥匙边往外跑边对我说:“哥们儿先走了,待会你锁门。别晚了。”
刚把身上那件只剩一颗扣子的衬衫脱掉,门响了一声,我下意识地转过身,正对上齐歌红得几乎要滴血的眼睛。
“谁干的?是昨天找你的那个人吗?”齐歌紧盯着我发问,声音干涩。
看到他的瞬间,我曾为自己身上斑驳的吻痕产生过一丝羞愧。但是,随着他的问话又消逝得干干净净。
我面对他微笑着,甚至得意地说:“是谁并不重要,反正我昨天晚上是和男的在一起,做过些什么想必你已经看出来了。或者你想知道得更详细些,比如我们做了多少次,都用过什么体位……”
剩下的话被强行阻断了,他两手扼住我的脖子一点点加力,我感到呼吸困难眼前一阵阵发黑。
在我神智模糊以为自己快要完蛋的时候,他放开了我。突然畅通的喉咙被涌进来的空气刺激得又痒又痛,我侧靠着衣柜弯下腰拚命咳呛。
“去找女孩子吧,找多少都行。别再让男的碰你……” 他站在我面前,近乎哀求地说着,语调低沉得像低音弦奏出的颤音。
听到这句话,我背靠着衣柜又咳又笑喘作一团,好半天才平复下来:“去找女孩子?你开什么玩笑?你上过我那么多次,还不知道我是什么人?”
“你不是!”他大吼一声打断我,“你是神经病还是脑子生锈了?怎么能对梦认真呢……”
为什么会对一个梦认真呢?我不知道答案。
“别毁了自己,你不能因为这个……”
马潇潇风风火火地冲进来大叫:“齐歌,怎么这么慢?你是回来拿眼镜还是现磨镜片临时制作啊?”
看到我他更急了:“你们俩不赶快去考试在这脸对脸相面呢?迟到半小时不让进考场你们知道不知道?”
我们三个人在规定的最后时间冲进了教室。
我简直有些佩服自己,在经历了宿醉、激烈的情事和差点被活活掐死这一系列事件之后,居然能冷静地坐在考场里答题,在题目答得差不多时还有心眼儿停下笔算分数,确定能及格才提前交卷离开。
考完试就算是放寒假了,我没收拾东西直接去了东四那家常去的发廊。父母前两天来电话说今天回来,我得收拾一下才能露面。
那个相熟的发型师技术不错,经过他的手,整齐的短发给脸色苍白的我添了些精神。他又撺掇我做点颜色,说钢蓝色最适合我的气质,我同意了。
既然已经是异类,怪异的发色又算得了什么?

从发廊回家正赶上吃晚饭,母亲的厨艺没有一点进步,有一道菜是从大院食堂打回来的。
她有些歉疚地说:“今天刚下飞机,太累了,凑合吃一顿。明天让你爸请咱们出去吃,你想去哪个馆子?”
“随便!懒得出去我给你们煮面也行。”这是实话,我煮面的手艺比母亲强,因为实践机会比她多。
父亲笑了:“怎么?想给我省钱?”
我觉得自己有点可笑,他们谁也没有注意到我头发的颜色。
吃罢晚饭,父亲坐在书桌前摆弄他的PDA,母亲开始收拾行李。不用问,他们很快又要出差。家对他们来说,更像个驿站。
我端端正正坐在沙发上听维瓦尔第的《乡村协奏曲》。听出小提琴手西崎崇子那个不太明显的碰弦,我笑了一下,把脚架上茶几又很快放下来。父母在家时,我有一种不能自控的拘谨。
母亲说,过两天她和父亲要一起去参加塔斯社举办的新闻研讨会,问我有什么要带的东西。这问话引起我一连串联想,在母亲的催促下才回过神,赶忙回答:“哦,帮我带盘录像带,蒙特卡罗芭蕾舞团重排的尼金斯基版芭蕾舞剧《牧神的午后》。”
母亲抢过父亲手中的PDA塞给我,说:“记录下来让你爸爸买。”难得能和父亲一起出差,母亲脸上有掩饰不住的喜悦。
我的心被《牧神的午后》搅乱了,总是点错,最后只得还给父亲:“高科技的东西我不会用,还是您自己来吧。”
“你最近怎么了?瘦得这么厉害?”父亲接过PDA打量我。
“没怎么,前几天考试熬的,过几天就能补回来。”我故作轻松地笑。
父亲放了心,转头和母亲议论起在通州区买房子的事。我站起身,像个多余的透明人,默默地离开客厅。

父母离家后的某天,我接到父亲从俄罗斯打来的电话:“你要的录像带我买到了,已经跟着新闻素材带寄回单位。你去找姚叔叔拿吧!”
一个漫天黄沙的下午,我乘地铁到父母的工作单位,找到父亲所说的姚叔叔。接过那盘牛皮纸包裹的录像带时大脑一片空白,都不知道是怎么走出大厦的。
站在宣武门地铁站站口,我有种虚脱的无力,腿抖得厉害,硬撑着走了几步,干脆抱著录像带坐倒在台阶上。对面出口的乞丐把盛着硬币的搪瓷缸子摇得哗哗直响,嘈杂得像我纷乱的心。
等我从膝盖间抬起头,天已经完全黑下来。
快过年了,二○○一年的春节,那个相约去法国的约定依然清晰,再清晰也只能是一句无法成行的空话。
下台阶,进车厢,到复兴门换一号线,行动仿佛是机械的,不经大脑。车厢很空,我缩在角落的座位上睡了一觉。醒来时发现车厢里的灯全灭了,眼前一片黑暗,身边没有一个人,地铁在地面上奔驰,路灯一盏盏闪过。
“地狱。”我轻吐这两个字,看着自己映在车窗上飘乎抖动像鬼一样恐怖的脸。
车停了,车门大开,身穿蓝制服的工人看到我吓了一跳:“你是地铁职工吗?”
“不是!”我站起身,告诉他我只是睡过了站的乘客。
“妈的,这帮站员!怎么检查的。”他抱怨一番后,说,“这儿是古城车库,离车站还有一大段路,你自己想办法回去吧。”
我不再说话,在铁轨间蹒跚地走着,脚步虚浮,像踩在棉花上。
原来,天没有塌,地却陷了。

第十二章

莫非我爱的是个梦?
我的疑问,古老的沉沉月色,
停留在那细密纤巧的树枝上,
这是真正的树枝。哎,我感到了孤独,
为了克服那追求玫瑰理想的缺陷
让我们思索吧……
──马拉美的诗歌《牧神的午后》

★★★★★

回到家,我没有吃饭,也不知道时间,只是反复地观看那卷录像。听着熟悉的旋律,看着牧神和水精灵曼妙的双人舞,看着水精灵消失后牧神迷惘的眼神,看着牧神回忆时夹带手淫动作的独舞……
窗外从漆黑,到发白,到阳光明媚。齐歌的一颦一笑一嗔一怒开始在我眼前闪现,他剪影般的侧面,黑亮的眼睛,轻抹唇角的无名指,执弓轻摆的右臂,翻乐谱时的凝眸一笑,在拉萨JJ DISCO蹦跳奔跑着拉小提琴的神采飞扬,在月光下如同牧神般的脸……
我逃避地闭上了眼睛,恍惚中他又抚上我的睫毛,无奈地责备:“自讨苦吃,何必呢?”
他仿佛又在我耳边喘息着说:“你这个水妖……”
接着,又隐隐传来他的歌声“……A man needs a woman, like a fish needs a bicycle……”
我捂上耳朵,紧闭双眼,但无济于事,他的一言一行已穿心入肺。
眼前的他,再一次对我举起了藏刀:“今后,你要再敢跟别人说悄悄话,再敢对别人傻笑,我就用这把刀要了你的命!”
但是,说这番话的人现在却在和别人说悄悄话,在对着别人笑,我又该怎么办?
胸口像堵了块巨石,沉重而疼痛,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双肩也痛到发麻,但是,无论怎么做也逃不开眼中耳中的齐歌。
不,我一定要逃开你,不能再看到你,不能再听到你,因为,我痛得受不了了。
站在浴室镜子前,我对镜中那张青白的脸木然地说“再见”,把那柄镶有绿松石的藏刀压在左腕上,狠狠按下去……
恍惚间,眼前浮现出《末代皇帝》里的一幕,他仍在遥远的地方说:“你怎么一脑子的血腥玩意儿?”
我拧开洗手池的热水龙头,把黏糊糊的手腕伸过去。血涌出又被热水冲干净,淡红色的水流在白色的水池里打着旋,胸口的疼痛却在减轻……
不知过了多久,我在哗哗的水声中睁开双眼,左手仍被热水冲洗着,跪坐在地上的双脚已经发麻,裤兜里的手机却硬硬的咯着大腿。忽然想再听一听那个人的声音,最后再听一次,那怕只有一句话、一个字。右手费力地掏出手机,按下那个储存的号码……
“喂?”是骆格格甜美的声音。他和她在一起。
“喂?请问你找谁?”她顿了顿,恍然大悟地说,“哦,你是找齐歌吧?等一下啊,他马上就过来!”
一阵静默之后,熟悉的男中音传来:“喂?我是齐歌!”
我泪如雨下,握着电话的手止不住发抖。
“于睫!是你吗?怎么不说话?于睫……”
手机从掌上滑落,我深吸一口气,胸中的巨石已不复存在,心也轻飘飘地飞起来,无比轻松……
那洒满红色血滴的镜子碎片,与银色的反光交相辉映,渐渐地淡了……齐歌,我现在可以还你为我流的血了。你不欠我什么,我也不想对你有所亏欠。这回,我们真的两清了。
透过浴室的窗户,我看到一角天空在楼群的缝隙间露了出来,幽远清透,在它下面的人们,一定是依旧的忙忙碌碌。我知道,这种淡淡的雪后天晴的颜色,是那久已失传的,曾令无数英雄动容的汝窑的天青……  

一觉醒来,眼前的天青变成了耀眼的雪白,母亲靠着父亲的肩在抽泣。
看到我醒了,父亲安慰着母亲劝她先去外间的沙发上睡一会儿,然后坐回床边,试探着问我:“是为了感情?”
我仰望天花板咬住了嘴唇。
“用生命去追随一段逝去的感情,你觉得值吗?为什么不想想你的父母,难道你不知道,死是对那些爱你的人最大的伤害吗?如果不是你那位姓齐的同学发现及时,你要我们怎么面对没有你的日子?”满面倦容的父亲,声音哽咽了。
我闭上眼不肯出声。
“事情都过去了。你有什么打算?”父亲见状转换了话题。
“我想去法国。还有,不想见到其他人。”我避开父亲的视线,扭头看向窗外。有些记忆想一次连根拔去有一定难度,我只能选择淡忘,而淡忘的前提是眼不见为净。
我在医院渡过了春节。寒假结束新学期开学的时候,父亲去学校帮我办理了退学手续,顺便代我联系了一家出国中介。住院处也一直记录着二○九号病房拒绝父母外的探视。
临出院的时候,我隐约听到父母说起购置不久的新居,大概猜出他们很快就要出差,发愁没人盯装修,就用很轻松甚至是少有的快乐语调主动承担了装修的监督、验收、付尾款等工作。父母虽然不放心我的身体,迫于无奈也只能答应。
母亲出门前,拎着行李迟迟不肯迈步,眼里渐渐泛起泪光。在那一瞬间,我为自己曾经的行为感到了内疚。
“不会要我拉一曲《送别》才肯走吧?”我笑着抬起头,看着母亲的眼睛很认真地说,“我办事,您放心。我保证,人在,房子在,都不会出问题。”

父母离开后的第三天,我办理了出院手续,离开医院先换了新的手机卡,然后就直接住进了正在装修的新居。工人没见过我这样尽责的监工,干活倍加小心,工期也缩短不少。
在新居住到三月份,我不得不再次回到医院,因为患了厌食症,吃什么吐什么,只能靠营养针剂维持体力。经过几个月的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终于在六月底痊愈。这期间,中介公司一直在帮我联系去法国留学的事情。八月初,我拿到德彪西的母校──巴黎音乐学院的录取通知书,开始办理各项繁琐的出国留学手续。
月底收拾行李的时候,我从旧钱包里翻到贺庆生的电话,犹豫了一下,还是打过去了。毕竟朋友一场,走也得说一声。
贺庆生一听是我,在电话里兴奋得直嚷:“好小子,我还以为你人间蒸发了呢!”
我把要出国的事跟他说了,他问我走之前想不想聚一次,我拒绝了:“都挺忙,心意到了就行。”
他迟疑着说:“有个人,一直想见你。”
我知道他说的是谁,便问他要了电话。
DOUBLE听到我的声音沉默了至少一分钟才说话:“没想到还能联系上,以为你不愿意理我呢。”
我简单地解释说,最近大病了一场,挺严重的,在医院里待了好几个月,不想让朋友惦记,就谁也没联系。
他又问我现在身体怎么样,我笑着说:“身体倍儿棒,吃嘛儿嘛儿香。”
他在电话里很沉闷地干笑了两声,说:“挺想你的。其实咱俩只见过一回面吧?”
我故意绕开了话题,问他现在混的怎么样。
他又沉默了许久,说:“我那点破事儿你恐怕早就知道了,其实那些所谓的叛逆全是烟雾弹,都是给后面的大逆不道做掩护呢!”
我没说话,其实早就猜到他当年可着劲儿折腾,故意跟家里对着干,无非是想让他们对他失望,不再管他做什么,也不再管他跟什么人在一起。
“你有喜欢的人吧?”他忽然问道,又把话题扯到我身上。
“嗯。”我淡淡地回答。这个事实我不想否认。
“那天晚上,你哭得挺厉害的。”
我咬住了嘴唇。
“我国庆节要结婚了。”
这种跳跃式的对话使我的思维有些短路,一时没反应过来结婚应该算是喜讯,竟忘了祝福,而他说话时的语气又过于沉重,不像在宣布喜事倒像是在说“我得了不治之症”。
因此,我没有对他说恭喜,而是说保重。

离开北京的前一天,我去了趟邮局,把那把闲置很久的苏木弓寄给了它的原主人,没有附一个字。
九月二十四日,我登上了飞往巴黎的飞机。一个人。

二○○二年的春节,我到法国已经半年,闲暇时经常站在巴黎音乐学院的校园里,站在德彪西的雕像前发呆。
我买了一只非常漂亮的鱼缸和一条粉红色的金鱼。两天后,那条金鱼原因不明地死去。我又买了一条同品种的金鱼,它仅在鱼缸里生存了五天。第三次买金鱼时,我顺便买了一本家养金鱼的书,但是它没等我把书看完就离开了这个世界。后来,我买了一只巴西龟。
坐在漂亮的鱼缸前观赏巴西龟时,我总会恶狠狠地说:“妈的,我看你敢死。千年王八万年龟,我死了也不许你死!”
一个周日,我拎着从超市给巴西龟买的黄瓜信步走回学校,又站在德彪西的雕像前。
午后的阳光温暖地照耀着,我懒散地滑坐在雕像前的草坪上,侧身靠着雕像基座,无意识地伸出手指,描摹着基座上的字:1862……
手指描到生卒年之间的小短横时,一个人静悄悄走近,蹲在我身边,伸出手覆盖住我的手背,两只叠在一起的手,共同描画完剩下的四个数字:1918。
这次的梦竟然有种真实的奇异感觉,我一动不动的坐着,保持原来的姿势,眼睛盯着虚空的一点,痴迷地闻着那熟悉的薄荷清香,任由我的手被牵引着,贴在他温热的颊上。
惊喜地把眼神聚焦在手上,聚焦在那带给我真实触感的脸上。眼前的齐歌比我印象中要消瘦一些,手指触碰下的颧骨比以前明显突出,下颌也更尖削。
脸上的泪静静地流淌,我却笑得异常开心。果然是梦,只有梦才会这么异想天开,只有梦才会这么美吧?既然是梦,那就无所顾忌地哭吧,反正他早就知道,我在梦里特别能哭。
他拖着我的手臂站起来,拥着我的肩一步步移到雕像背后。我不敢转动眼珠地盯着他的脸,害怕一眨眼,梦就会醒,他又会再次消失。
温热的唇落在睫毛上,有着第一次被他吻时的花露水味道,有着在梦中被他吻去泪水时的热度……
随着这个吻的深入,真实的感觉越来越强烈,背后的花岗石冷硬地提醒我身在何处。如梦惊醒般用力推开他,我难以置信地抚上自己的唇。眼前的他,在阳光下微笑着,像光芒笼罩下的牧神。
“你来干什么?”压制住情绪波动,我努力使自己的问话平静无波。
他敛起笑容,表情严肃地说:“来找我的水精灵。”
“够了!”我猛地推开他转身要走。
“我说的是真的。”他捉住我的手腕把我拉回原位。
“你玩儿也玩儿够了,还要怎么样?”我怨毒地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不是吗?牧神和水妖玩儿够了,告诉他,这只是一个梦,不能认真的,你快滚吧!对不对?”
“不对!”他握着我的肩大吼,“午后的牧神,只是暂时的迷惑……”
我甩开他的手,头也不回地离开。

第二天上课我总是心神不宁,一整天都鬼鬼祟祟的。似乎想躲避,又不知道在躲避什么,也不知道究竟该怎么躲避。
下了课,我拧开公寓的房门,随即有人紧贴着我的后背挤进了房间,将我手中的乐谱碰散一地。
“我们重新开始。相信我,这次绝对不是梦。”齐歌抓住我的双肩,指甲几乎嵌进我的肉里。
我怕我的心会动摇,怕被他再次迷惑。我真的禁不起第二个梦的轮回了。
我挣开他的双手,蹲在地上捡拾散落的乐谱,似在收拾我零乱的思绪。他也蹲下身,单手撑地,轻啄我的脸和唇,曾经熟悉的温度与气息迅速在我体内撩拨起一股热流。
我气恼地站起来,把那叠乐谱丢到书桌上。他跟过来,从背后抱住我,前胸紧贴着我的后背,双臂环扣住我的腰。我的手臂在空中扬了一下,又无力垂落,肺叶像是被两只大手钳住,很用力也无法呼吸。
我把手探进书桌的抽屉里摸索着,然后转过身面对他,用那把藏刀抵着他的胸口:“滚!”
他望着刀柄上的绿松石,轻轻地笑了,不退反进地靠近刀锋。
我退后两步,把刀架在自己的颈动脉上,再次低吼:“滚!”
他身体僵立不动,笑凝固在脸上。
我手上加力,颈部感到冰凉的刺痛,有温热的液体缓缓流下:“你再不走,我保证,这次一定不会失手。”
他嘴唇颤抖着一步步后退,后背撞到门框,转身踉跄地离去。
我把刀举起,一滴暗红的血珠从刀尖缓缓坠落,在阳光中如红宝石般晶莹璀璨。我告诉自己:“不会了!再也不会了!与其带着一公克的爱去殉教,不如带着两公克的爱去削土豆皮!”
齐歌不再强行进入我的公寓,也不再靠近我,但他的身影却无处不在,有时在德彪西的雕像前,有时在公寓旁的路灯下……
我无动于衷地在他的目光中走过,走出很远仍能感到芒刺在背。
我攥着拳对自己说:“别理他,这一招追小女孩都嫌过时,别想蒙我。老子现在已磨练得刀枪不入、油盐不进!”

意外地,接到骆格格来自北京的电话。
“我从你妈妈那儿问到你的电话号码和地址。我告诉她,我和一年前那件事有关,想向你解释,打开你的心结。”
高明!我不禁有些佩服她。这个理由确实会令我母亲心动。
“你见到他了吧?”她没有说具体的名字,但我们都知道那个“他”是谁。
“你是说齐歌?见过了。”我刻意用平板不带一丝情绪的语气回答。
“我们已经结束了,确切地说是从来没有开始过。”她停顿了一下,在话筒的另一端轻笑,笑声中有难以掩饰的滞涩,“我知道他心里有个人,但真的没想到那个人会是你。”
“你们的事,是他告诉我的。那天,他收到一把寄自本市的琴弓……不管你们曾发生过什么,有一点不容置疑──他爱你。不然,他不会那么痛苦,痛苦到……”
“你到底想说什么?”心底那熟悉的痛提醒着我,一年来苦心经营的硬壳就要被她简单的几句话摧毁,不禁有些怨恨地打断她。
“只想告诉你一句话,人生没有过错,只有错过,请珍惜……”
我默默挂上电话,点燃一支绿沙龙。
 楼主| 发表于 2009-8-16 00: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三章

他说:与其让别人毁了你,不如我亲自动手。
我想:只要能和他在一起,是鲜花还是毁灭对我根本不重要。就好比吃坏了肚子,有人作陪,即使痛苦也好过寂寞。

★★★★★

走出公寓,他仍站在路灯旁,低着头,夹一支没点燃的绿沙龙在鼻下嗅着,略长的额发在风中一丝丝飘动,侧面像剪影一般轮廓清晰,如同以往等我时的每一个瞬间。
深吸一口气,我一步一步走近他。他听到脚步声迅速抬头,目光中交织着惊喜与渴望。我停下来,与他保持正常的距离,一尺──既不远到生疏,也绝不会近到亲昵。
他站直身子,迎着我迈了两步,抬起双臂。在他拥我入怀之前,我后退了,维持着原有的距离。他的手臂僵在半空,又缓缓放下,没有再度逼近。我冰冷的目光和退后的脚步使他却步。
“我们谈一谈吧!”说完这句话,我径自转身往公寓走去,他无声地跟在我身后。路灯将我们的影子投在地上,与多年前音院操场上的两个黑影一样,腿和头相叠,像连体的怪物。
推开门,我借着挑CD稳定情绪,却根本不知道手里翻动的是什么,胡乱放了一张,叼起一支烟刚要点燃,又想起什么,抬头问他:“抽吗?”
他坐在沙发上,紧盯我手中的烟盒不语。那是一包绿沙龙,他喜欢的牌子。
我讪讪地把那包烟放在茶几上,沏了一杯热茶放在他面前。不等站直身体,尚未离开茶碟的左手突然被抓住,炽热的唇在瞬间熨上腕处的疤痕。
他坐在沙发上,我站在他的面前,中间隔着一张茶几──一段看似很近却真切相隔的距离。
“对不起……”他把脸埋在我的掌心,声音自掌缝间传出,模糊不清。
我挣扎着想抽出手,叼着烟的嘴里发出含混的嘶吼:“放开!”
因他的置若罔闻,我急怒之下用另一只手去掰他的手指。他吃痛地抬起头看我,眼中的血丝,下颌的胡渣,还有眼角闪亮的液体,令我心中一窒,僵立着再无法动作。噙在唇间的半支烟 掉落了,在地板上弹跳着滚进茶几下面。
他捧着我的左手,垂下头痴痴凝望那道疤痕。
是因为左手连着心脏吗?我觉得心脏仿佛扭住了,胸口又开始那种快要爆裂般的疼痛。
奋力抽出手,我尽量平静地说:“你别这样。咱们好好谈一谈,好吗?平心静气地谈一谈。”
他靠在沙发背上,抬手抹了一把脸,喉咙沙哑地说:“谈什么?”
我坐在他旁边的转角沙发上,心里怦怦直跳,竟不知如何开口。只得伸手在茶几下摸索,自言自语地低声咕哝:“我的,烟呢?”
他从自己的上衣兜里摸出一盒绿沙龙,点燃一支塞进我的嘴里,焦躁地问:“你想说什么?”
“你不用向我道歉,也不用感到内疚。”我喷出一口烟雾,抬起左手,疤痕向外冲他挥了挥,平静地说,“这个,不是为了你。”
他睁大了眼睛,嘴唇张了又合,却没有吐出半个字。
“是为了我自己。我,是对自己失望了,跟你没关系。”是啊,是对自己的不能忘怀彻底失望了。我把手掌扣放在腿上,掩盖了疤痕,也隐藏了后半句话,缓缓抬起头,心平气和地说,“你也没有找我的必要。一开始就说好的,只是个梦,不能认真的。梦醒了,就……”
“闭嘴!”他大吼,胸膛急剧地起伏,额角的青筋突突跳动着,“那不是梦,那是确确实实存在的──爱!”。
这是他第一次提到“爱”,却如同一记重锤,狠狠砸在我心上,以致身体的每一块骨骼、每一分血肉都在为之震颤。这个字是那么高高在上遥不可及,我甚至从未梦想过它会降临,直到它清晰的在耳边响起,才知道我是在用全部身心渴望着它。也许,如齐歌所说,它的确在我的生命中存在过。但是,却已经是过去,迷惘之后,不管牧神忆起了什么,水妖都已经滚蛋了。
我无奈地吸气,说:“好,我们不争这个。就算那不是梦,是爱。分手这件事,你也不用跟我说对不起。这是早晚的事,你不提出来,我也会那么说……”
“我不想分手!”他蛮横地打断我。
“我们都是男人,两个男人……是见不得光的。你也说过,想要一份光明正大的爱情。”我尽量说得平静,不激怒他。
“不是!我现在要的是自己真正的心。”他有些激动,嘴唇明显地颤抖起来,掩饰地拿起一支烟衔在唇上,手却抖得怎么也无法点燃。我想帮他,可身体偏不听使唤迟迟不能动。
“妈的!”他把打火机凭空一抛,狠狠嗅了一下没有点燃的香烟,又猛然抬头,一脸惊恐地说,“难道,这一次,我又错了?”  
“不,是错过,你和我,只是错过了友谊,我们不应该无所控制地任凭友谊变质。”心中,剎时涌起无限悲哀,如果我们之间只有友谊……
忽然想起骆格格的话,人生,没有过错,只有错过。是的,相爱不是我们的过错,分手也没有互相亏欠。我们只是错过了,错过了应有的友谊。没有错过的,可以珍惜;若已经错过了,已经变质的友谊,又怎么珍惜?
“等到发现时,友谊已经变质。到了这种时候,你要我怎么控制?”他甩掉香烟,一把揪住我的衣领,喉咙喑哑地说,“你告诉我,怎么控制?你教教我,怎么控制?”
“你又怎么知道我没有控制过?”他的声音哽咽了,推开我颓然坐倒在沙发上,抬手蒙住自己的眼睛,自言自语地说,“根本,无法控制……感情……真他妈的……不受控制!”
我清晰地感受到自己的软弱,如同在最后一道防线负隅顽抗的小兵,眼巴巴看着坚守的堡垒被一点点攻陷,只能一遍遍徒劳地告诫自己,已经为他沦陷被他摧毁过一次,不能再有第二次,不能,不能……
我强自镇定,艰难地向他灌输我的解释:“齐歌,咱们当时不能控制感情,是不够成熟。现在,咱们现在来控制它,纠正它,好不好?”
他慢慢调转视线,怔怔地看着我:“这,是你的,真实想法?”
“是!”我点头,暗自握拳让自己坚定。
他牵动嘴角,轻笑:“是吗?看来,这次真的是我错了。”
“再见。”他匆匆起身往门口走,腿在茶几上绊了一下也没有停顿,几乎是跌跌撞撞地扑到门上。
他猛地拉开门,太急了,手还在拉门,人就要往外冲,头“咚”的一声撞在门棱上。他一手扶着门框,一手按着被撞的额头,僵立着,不等我冲过去搀扶就倒下了。
看着躺在地上满脸鲜血的齐歌,我有半秒钟的迷惑,好像又回到拉萨的假日饭店,他睡着了,满脸鼻血把我吓个半死。
我坐在地上拍他的脸:“醒醒!别睡了!”
他微微睁眼,手从背后揽住我的腰,然后又无力的垂落到地板上,再次闭上了眼睛。
我回过神来,带着哭腔打了急救电话,又坐回到他身边,紧紧握住他的手。不觉地,把骂巴西龟那套词用在了他身上:“妈的,我看你敢死。千年王八万年龟,我死了也不许你死!”

他额头的伤并不重,仅缝了几针。致使他昏迷的主要原因是几日未正常进食,缺乏睡眠。
他在医院昏睡了一天两夜,但睡得很不安稳,眉头紧蹙,时不时还烦躁地摇头。我安静地坐在他身边,偶尔像他咒骂我“怎么不撑死你”那样,低声骂他两句“怎么不饿死你”、“怎么没困死你”。
他醒来时,是个阴天的清晨,昏暗的房间有些分不清早晚。
“现在是两天后的上午。”我平静地说,“你没事了,我走了,你也走吧。”
我相信他明白那两个“走”的含意。

两天后,他又出现在我的公寓门口,额头还缠着纱布。我把他挡在门外,一手扶着门把,一手撑着门框,没有让他进来的意思。
他苦笑着表白:“我很快就走,明天的飞机回北京。”
“一路平安。”我淡淡地浮起一个公式化的微笑,告诉自己这几天不过又是一个插曲式的短梦。
“走之前,想问你一句话。”他目光灼灼地看着我,坚定地说,“还有二十几个小时,现在认输我不甘心。”
“这不是突击考乐理。”我摇头,“你要问什么?”
“你明确地告诉我,现在仍然只喜欢男人吗?我要听实话。”
“是又怎么样?这不关……”
话没说完就被他从门框上扯下手臂,反拧着推进屋里。
“我没有来错。”他低喊了一声,靠在门背后把我按在胸口,“与其让别人毁了你,不如我亲自动手。”
“为什么?为什么……” 我闷在他怀里喃喃重复这三个字。
本来已经习惯做一块冰了,你为什么要用温暖的怀抱把我变成水?在我沸腾的时候,你为什么要把我推开让我冷却?在我努力尝试变回原来的温度时,你为什么又要出现?
“你这种死要面子活受罪的混蛋,只能接受别人的鲜花和掌声,受不了一星半点儿的谩骂和侮辱,要把你放到毛宁的位置……”他神经质地抓起我的左腕,咬牙发狠地说,“我以为,结束那个梦你就会改变,没想到,没想到你这个混蛋,更是个一根筋的笨蛋。”
眼睛模糊了,心里却豁然开朗。一直以来,我理所当然地接受他给予的温暖,自怜自恋地怨恨他的放弃,竟从来不了解他的真正用意。只是,他独断地认定我和男人在一起会毁了前途,却不知道,只要能和他在一起,是鲜花还是毁灭对我根本不重要。就好比吃坏了肚子,有人作陪,即使痛苦也好过寂寞。
他的吻,细碎地落下来,确认般滑过睫毛。我仰起头承接他辗转的双唇,没有丝毫抗拒。其实早就知道,对于他,我永远都无法招架,无从躲避。
今天,这一刻,我终于明白,曾经的一切都是值得的,就像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到真经的孙猴子,我的爱情终于修成正果。这个当年因为追赶“师傅”而摔倒在雪地里的“天篷元帅”,是我唯一的功臣。

齐歌在浴室里洗澡,我蜷在沙发上看中央电视台国际频道的新闻。还有十九个小时他就要走了。我答应他,毕业后马上回北京。
看到书桌上的防水创口贴,我有些气愤。这个猪脑,头上的伤还没好,让他洗澡时防止进水,他又忘了。
我冲进浴室,他躺在浴缸里转过头看我,笑骂道:“流氓!等不及了?”
我不顾他的嘲笑,走过去扳着他的头察看伤处。
他伸出双臂,搂着我的脖子说:“我是故意的。”湿漉漉的手臂打湿了我的衬衫。
“你这个暴露狂!”我想挣开,他反而搂得更紧,进而向下拉,几乎把我拖进浴缸里。
我只得用手撑着缸沿,僵硬着身子任他搂着,嘴唇贴着他的伤口,不禁取笑说:“不知道是你笨,还是小脑不发达,怎么自己往门上撞?”
水气蒸腾中,他本已红润的脸愈加红了,嗫嚅道:“那天,我的隐形眼镜掉了,看东西有误差。”
想起他仰靠在沙发上以手抹脸的样子,我不禁动容,看他的眼神也变得格外柔软。
“你这个混蛋!”他显然并不领情,咒骂着把我推开,神情愤懑地总结道,“我的隐形眼镜总是掉在关键时刻,第一次是大学第一节音乐理论课,第二次是和声学考试……”
说到这里,他忽然住口,我慢慢退出浴室。那天的事情,是我们心中共同的结。我想解开,却不知如何开口。
他很快从浴室出来,头发湿淋淋的坐在我身边。像以前那样,我很自然地接过他手里的毛巾帮他擦头发。
他笑了笑,轻声唱道:“……A man needs a woman, like a fish needs a bicycle……I'm gonna run to you, run to you, run to you……”
仿佛又回到当年音院的学生公寓,他意有所指地反复吟唱着这首歌,只不过,现在唱来已没有了那时的挑逗意味,而变为认真的表白。
我明白他的意思,也深深知道,如果我是鱼,除他之外的女人、男人,于我都只能是脚踏车。
这一点,我也想要他了解。
于是,我放下毛巾,冷静地坦白,和声学考试前的那天晚上,我和一个男人在一起,而且,是我主动要做的。
他没有愤怒,甚至没有吃惊,只是面无表情的告诉我,不想说也没关系。
我却清晰记得寝室里的那一刻,他血红的双眼和窒息的痛。那件事,是横亘在他心中的一根刺,表面的平静不过是内在隐痛的掩饰,一天不全部剔除,这疼痛的隐患将永远存在。
所以,我执拗地继续:“因为他唱了好几遍你在除夕夜躺在雪地里唱过的那首歌──《让我在这雪地上撒点儿野》。”
他黑亮深邃的眼睛微光闪动,骂了一句“笨蛋”,把我搂进怀里。
“在你之前,我没喜欢过任何人,连暗恋也没有,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我想通过那件事,得到证实。”即使有对他坦白一切的决心,那一晚的破碎记忆以及白光中他一闪而过的脸仍令我感到羞耻,贴在他颈侧的脸颊也变得火烫,但还是坚持说了下去,“也许,没有你,我什么都不是。”
“水妖!你是水妖!”他把我压倒在沙发上,喉咙沙哑的低喊,“你是全天下最他妈笨的水妖!”

第十四章(end)

我们终于明白,爱情不需要展示给任何人看,要自己用心去感受。所谓光明正大的爱情,是指无愧于心的坦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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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年八月,我和齐歌一起参加了伊扬波尔斯基国际小提琴比赛,获得二重奏的特别奖。我的演奏不再生硬,因为我手中的小提琴被赋予了生命和感情。
二○○二年九月,我完成了在法国的学业回到北京,到齐歌所在的交响乐团做小提琴手,大部分演出节目是和他搭档的小提琴二重奏,大型交响乐演出时,他是小提琴第一声部,我是第二声部。不管中间隔了几个人,我总能感到他就在身边。
团里没有人知道我们的关系,在他们眼里,我们只是二重奏的搭档,关系不错的哥们儿。
我们终于明白,爱情不需要展示给任何人看,要自己用心去感受。所谓光明正大的爱情,是指无愧于心的坦荡。

刚回来的几个月,我住在家里,齐歌住团里的宿舍。后来,以他的名义贷款、我们共同支付,在“望京”买了一套小小的两居室,开始了朝夕相处的同居生活。
生活在一起几个月,我发现他有一些我以前不知道的小习惯,也许是我以前没注意,也许是他新添的毛病。他有时会半夜起来到客厅吸烟,或是喝水。
有一次我听到动静,睁开眼正对上他那双在月光下闪亮的黑瞳。我吓得头皮发麻,问他干什么。他却振振有词地说:“你睡着的样子真难看,像死人一样。”我当时愣了有半分钟,睡着后不像死人的人,岂不是在梦游?
不过我很快就习惯了。这毕竟不是什么令人难以忍受的恶习。

孙琛毕业后去英国攻读硕士学位,这个要让自己的后代做文盲的人,似乎要替子女把上学该吃的苦全吃遍。
马潇潇留校做了老师,和他那位学音乐教育的伊人组成了教师之家,偶尔会和我们几个老同学相约叙旧。谈起我和齐歌午夜十分在浴室里上演的那出《三岔口》,我和齐歌相视而笑,温情在眼神间交汇。
初回北京,我和骆格格见过一面。仅仅一面,再没有联系。
我向她致谢并代齐歌向她道歉,她拒绝了我的谢意,她说她是为了齐歌。
“我代他从你母亲那里要来你的地址,支持他去找你,不是我大方,是我希望他快乐,希望他拉琴时仍有往日的神采飞扬。”她轻啜着咖啡,美丽优雅得如同真正的公主。
她的声音低了下去:“那段时间,系里合奏时他常挨教授骂,演奏时与整体脱节,还常常出错。”
“你信不信,他能把德沃夏克的《幽默曲》拉得悲悲切切。”她抿着嘴轻笑,眼里却有无尽的心痛,“他那时根本不在状态。”
中粮广场星巴克咖啡厅里,马蒂尼的《爱情的喜悦》伴着“黄金海岸”的焦香在空气中飘荡……
“可以做朋友吗?”我发自内心地问。
“不可以!”她答得斩钉截铁,“我不会再和你们有任何联系,更不想看到那个人。”
“我说过我并不大方,而且还很小气。”她站起身和我握手,“再见!永-不-再-见!”
望着骆格格远去的背影,我知道,她仍然深爱着齐歌。因为有爱,不忍相见。她会幸福的,因为她是一个优秀的女孩。而且,那么善良。
父母从我的脸上看到了快乐,以为是骆格格的原因,是她打到法国的电话打开了我的心结。我知道他们不可能接受他们的儿子爱上同性的事实,他们所受的教育、经历以及所处的年代决定他们不会认同这种禁忌的爱。我宁愿让他们继续误会着。
我告诉他们我不会结婚,因为我和我的伴侣认为,我们的爱情不需要婚姻这一纸空文来约束;我们也不会要孩子,因为我们之间根本容不下任何第三者。我的父母对此并没有太多的意见,毕竟,儿子自己感到幸福是最重要的,他们已经不再看重传宗接代。
我给DOUBLE家里打过一次电话。一个年轻女人说:“他早就搬走了,不知道住在什么地方。”对于他,我还是那两个字:保重。
我与DO乐队的其它人失去了联系,旧的手机号码成了空号,圆明园画家村也已经拆除重建。不论他们在哪里,我会为他们祝福,并且在心里感激他们。在我最痛苦的时候,是他们接纳了我,我希望社会也能接纳他们。因为,不了解并不代表有权利轻视。很多事皆如此。

二○○三年元旦,马潇潇邀我们到母校的音乐厅欣赏新年音乐会。看着校园里那些拿着各种乐器和谱夹匆匆而过的学生,仿佛看到了当年的我们。他们之间一定也上演着各式各样的故事,有音乐,有欢笑,也有爱情和拳脚。
从音乐学院出来,长安街已经灯火通明。我和齐歌聊着我们的学生时代,走上复兴门立交桥。
俯瞰着桥下的滚滚车流,我对齐歌说:“以前一个人从这里走过时,总是忍不住地想,从这里跳下去,是被车轧死的概率大还是摔死的概率大。”
他用探究的眼神注视我良久,缓缓地说:“那你就跳下去试试。”
我刚想笑,手腕被他猛然攫住,滚烫的掌心紧贴腕上的伤疤。
因为第二天晚上有演出,团长慈悲将整日的排练改为开场前三个小时的彩排。既然第二天不用早起,洗澡时我就多磨蹭了一会儿,等从浴室出来,齐歌已经躺下睡了。我趴在他身边试探着吻他的唇,他不带情欲地在我唇上、颊上胡乱啄了几下又沉沉睡去。我笑了笑,窝在他胸前闭上了眼睛。
酣睡中突然被扳着肩膀摇醒,我不满地推他,含混地问他早上行不行。手指碰触到他湿漉漉的胸膛,我奇怪地睁开眼睛,发现他脸上也沁出一层细密晶亮的汗珠。
“怎么出这么多汗?做噩梦了?”我睡意朦胧地问他。
他一把抓住我的头发,恶狠狠地瞪着眼说:“告诉我,你脑子里到底还有多少血腥玩意儿?”看我一脸不解的神情,他愈加愤怒,扯着我的头发往面前带,嘶哑的低吼竟带着可怖的颤音,“统统说出来!除了切手指、割手腕、从立交桥上往下跳,还有什么?”
我伸手去擦他脸上的汗水,却被他一把抓住手腕举到眼前:“除了这些已经实施的,还有什么是你准备付诸行动的?”
“那都是我一个人时无聊的胡思乱想,随便说说而已。”我吱唔地解释。
他摇晃我的左手,厉声喝道:“做都做了,还随便说说?”
我哑然了。
“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事不过三,第三次我绝对不会出现。你那副样子,我再也不想看见了。”他松开我的手腕,缓缓闭上眼睛,无力地说,“你一动不动的样子,太……太他妈难看了,像死人……”
他从来没说起过接到我的无言电话后赶到我家时的情形,我也从来没想过那件事会在他心里留下如此深的阴影。
有多少个夜晚,他像今天这样大汗淋漓地从噩梦中惊醒?又是以怎样的心情看着身旁那个睡得像死人一样“难看”的我?又是怎样心有余悸地在客厅里靠吸烟、喝水来平复情绪?
“齐歌!没有了,再也没有什么要付诸于行动的血腥玩意儿了!”我低喊着,抚摸他汗湿的脸。
“你以为那样做会让我难过?我不会让你得逞的。要真有那么一天,我马上娶一百个老婆,带着她们在你墓前开音乐会,演奏曲目全是世界上最有名的幽默曲。”他略作停顿,抓住我的腕子侧身面对我,笑容中竟流露出绝望,“我倒要看一看,咱们两个谁更难过!”
我的喉咙哽住了,热浪一直往喉间、眼里冲,却总也不能畅通。不能说话,只是抱着他,感受他渐稳的心跳,回归平静的颤抖,逐渐消弭的汗水。
我知道,只有合理的解释才能让他真正的安心。于是,我第一次,向他人坦白脑子里那些血腥玩意儿的来源……

小时候,父母长年不在家,我总是想方设法让自己忙碌,可是时间还是过得很慢,往往是拉了很久的琴,磨蹭了很长时间,才到晚上八九点钟。那段时间特别难熬,不得不数着秒等待困意。这时总会感到恐惧──不是怕黑,也不是怕鬼,只是单纯的怕某种特定的东西──比如一点轻微的动静就会有回音的房间,钟表嘀答嘀答的枯燥声音……我会因此感到寒冷、心慌。
直到有一次,电影频道放映故事片《海囚》。很老很旧的画面里,女人拉着男人的衣角求他不要走,这让我想起自己拽着父母的旅行箱时双手的无力与无助。然后,男人手起刀落,大步离开,一只带血的玉镯在青石板路面上“喀啷喀啷”的滚动,印下无数色泽鲜艳的红色圆圈……
看到那个画面,我不由握着手上的塑料腕表开始浮想联翩:要是这一刀砍在我的手腕上,手表的落地效果比玉镯可差远了,估计没什么声音也不会滚动就软趴趴的结束。从那以后我就琢磨着换一块金属壳的表,还反复设想刀落下来的方向和力道,甚至想到表带不能系太紧,否则一刀下去表还系在没有手掌的腕子上会很难看……
我对这些血腥想法越来越热衷,源于那个意外的发现──它不仅让时间过得飞快,还能令我忘记恐惧和寒意。

齐歌抚摸着我的肩胛骨温和地说:“睡觉吧……”
我笑着推他:“干什么?我痛说革命家史你不认真听,怎么追求进步?”
他不再出声,我开始讲述那份给自己买的十六岁生日礼物──一块价格不菲的金属壳腕表。跟爹妈要这么昂贵的东西有点像敲诈,因为他们先寄来的那套名牌运动服穿在我正长个儿的身上短了不止一两寸,不能穿当然就失去了生日礼物的作用。
他没有附和着笑,而是若有所思地问我:“那是你第一次把血腥玩意儿联想到自己身上?”
“应该是吧。”我点头,“后来想的多了,就成了习惯。开始很紧张,但越想越刺激、越想越冷静……”
他突然侧过肩膀压住我,脸色阴沉地说:“实施的时候也很冷静吗?”
我愣怔了一下,抬眼对上他黑沉沉的眸子,很严肃地回答:“齐歌!你相信我,不论是切手指还是割手腕,我都很冷静,都是在用自己的方式解决问题。也可以说,我是在很理智地做一些不理智的事情。也许方式不对,但已经养成了习惯。”
他沉默了一会儿,揉着我的头发说:“联想归联想,真正实施前能不能预先告诉我?也许我能帮你想一个更好的方法。”
我眯着眼说:“好吧!这个事先通知的习惯要慢慢养成。”
他很温柔地笑,垂下头轻轻地吻我,手指拨弦般在我身上弹动。睡意被一点点驱散,我很快有了感觉。他却笑着推开我,翻身趴卧在我身侧,眨着眼睛说:“今天换一下,你来吧!”
虽然有些意外,但我不想表现出来,只趴在他肩上故作恶劣地说:“放心,过了今晚,有什么血腥想法我都会先拿你做实验。”
“死小子,要做就快点,少废话。”他把脸埋进枕头里,瓮声瓮气地催促我。
他的身体对我非常有诱惑力,只看后背的线条已经让我难以自制。回忆着他以往的做法,我笨拙地为他做着润滑和扩张。注意到他身体的轻颤,我开始紧张,越怕弄疼他手上越是慌乱。润滑剂弄到了床单上,我用手去抹,发现他抖得更加厉害。
我想要放弃了,停下动作问他疼得怎么样,他抽动着肩膀半晌不说话。我把脸凑到他的颈侧,却意外地听到两声压抑的笑。
我有些羞赧,也有些气愤,动作便粗鲁起来。完全进去的时候,还气喘吁吁地警告他:“哼,看谁笑到最后!”
他闷哼了一声,果然不再笑了。随着我越来越猛烈的撞击,他渗出汗珠的脊背愈加湿滑,双手也紧紧揉住了枕套。
关心则乱,一想到他在忍痛我便失去了章法。折腾半天得不到发泄,自己身上也难受得要命,干脆抽身倒在他身侧喘粗气。他低声咒骂了两声笨蛋,翻过来跨坐在我身上……

完事后,他阖身趴伏下来,捏着我的下颏说:“习惯会改变,万事总要有个开始。”
凝视那张汗湿头发下似笑非笑的脸,默默重复着他的话,我的眼眶不可遏止的酸胀。我行我素、甚少考虑他人已是我多年的积习,刚才答应他“事先通知”不过是随口敷衍,真要改掉连自己都不相信,他却认真了。虽然这第一次尝试我们都不太适应,甚至可以说身心都不太舒服,但毕竟做到了。其实,我最该改变的,是走出那个唯我的空间,不再只是被动地接受……
歉意,混合着各种复杂的情绪,逼湿了我的眼角。想转开脸藏起落泪的尴尬,下颌却被他的手指牢牢控制,只能瞪大眼睛死撑。在热流即将迸出的前一秒,为了暂时逃开他的视线,我竭尽全力地猛然仰起头,准备一跃而起……
他“啊”地轻叫了一声,从我身上翻开倒向一侧,捧着脸龇牙咧嘴的“嘶”冷气,被撞红的鼻子皱着,紧闭的双眼也沁出点点泪花。
想起他曾说过,看到泪水从我的睫毛下溢出,整个人就像中了邪一样不受控制,我不禁坏笑着将嘴唇凑近他的眼睛。谁知还没碰上,整个人就被他掀翻,眼看他纵身跳到地上,指着我下命令:“你换床单,我去洗澡。”
本想反驳两句,记起一开始被我弄到床单上的润滑剂,只得乖乖噤声,老老实实干活。
收拾停当走进浴室,我一言不发地站在他背后,头枕着他的颈窝,双臂自后环抱住他的腰。
“你这样还怎么洗?”虽是责备的语气,但是他侧过来的脸却充满笑意。
我紧了紧手臂,咕哝道:“这样挺好,就这么洗。”
“妈的,恶习不改又添新毛病。” 他笑骂着,反握住我圈在他腹部的双手。
热水喷洒在身上,与缭绕的蒸汽一起把我们包围在温暖之中,舒适,惬意。
疲倦的贴在他怀里刚刚睡去,又被他晃着肩膀弄醒。不会这么快又做噩梦吧?我睁开眼询问地望着他。
“明天是不是元旦假期第一天?”他问话的神情竟有些慌张。
“是啊!白天没有排练,可以睡一整天!”话音刚落,我警惕地把手伸到他下面,紧张地问,“你不会是想做通宵吧?”
“滚你的。”他打开我的手,把我的头摁在肩上说:“快睡!明天早起整理内务,我爹妈要来视察。”
“混蛋!折腾大半夜,你现在才说明天要早起。”

第二天,齐歌的父母像部队首长下连队视察工作一样驾临我们的新居。
我一眼便看出,齐歌长得像他的父亲,都是浓眉大眼,身材高大,腰背挺直,有着标准的军人气质。虽然齐歌并没有当过兵。
齐歌的父亲表情严肃地和我打过招呼,就在齐歌的引领下开始巡视各个房间。最后,指着齐歌那张用来遮人耳目的床,大骂他把被子叠得像食堂卖剩的花卷。听见齐歌嘟囔着狡辩“叠得再好晚上还不是要摊开?”我几乎忍不住要笑出声,那床被子自从买来还没有打开过。
齐歌的母亲则完全不同,她气质优雅,态度温和,笑容可掬,只是看我的眼神不知为什么总让我感到不安,甚至有种被人看穿心事的尴尬。递茶给她时,她注意到我手腕上的疤痕,脸色有些怪异。后来,她拿起床头柜上我和齐歌的合影仔细端详,专注的神情令我极度后悔没有事先把相框收起来。
“我给你留个电话吧,有事可以找我。”趁齐歌的父亲指导儿子怎么把被子叠得像豆腐块,她坐到书桌前,在一张五线谱纸上写下她的名字、家里电话、手机号码和团里电话。中途她抬头想了一下,又低下头,边写边说,“齐歌外婆家的电话也留给你吧。我有时会到那儿住几天。”
想起齐歌说过,他妈妈在家做他爸爸的一等兵,有时被压迫得受不了,就回娘家当几天逃兵,我差点又要喷笑。直到她把那张纸对折了几下,拉过我的手放在掌心,我因为憋笑而扭曲的脸才勉强恢复正常。
“齐歌的性格像他爸爸,过于强硬了,有时会很伤人。”她的手仍拉着我,拇指抚过腕上的疤痕,声调柔和地说,“如果他欺负你,你一定要告诉我,千万不要憋在心里。”
她看出什么了?她又知道些什么?她却什么都没有说,什么也没有问,只是把她所有的联系电话都告诉我……
我的眼睛瞬间蒙上一层泪的壳,拚命睁大眼睛才能保持不会破碎。

齐歌迷上了拼图,三百块的、五百块的、七百五十块的,甚至一千块的,买了一大堆,玩得乐此不疲,有时还用闹钟记时。
有一次我从父母家回来,看到他正盘腿坐在床上拼得来劲,就抱怨道:“干嘛不用拼图板?知道不知道一个人霸占整张床是浪费资源?”
他笑着露出一口白牙,好脾气地解释说:“刚买的,本来趴在床上只想看看,谁知道看着看着就拼好了几大块,舍不得换地方另起炉灶。”
“继续玩你的吧!”我转身去上网。
夜深了,几次催他睡觉都不肯,我要帮忙他又怪我剥夺他的乐趣,无奈我只好去睡那张被当作摆设的床。
一觉醒来天已大亮,我揉着眼睛到卧室察看他的进度,发现他坐在地上头靠着床沿睡得正香。床上是完成的拼图──油画《牧神的午后》:半人半兽的牧神闭目倚树而坐,美丽的水精灵抱着牧神的肩,轻吻他的脸颊……
我捂着嘴不让自己哭出声,脸上却已淌满泪水。
他还是被我吵醒了,拽着我的裤角拉我蹲下,嬉皮笑脸地说:“知道你喜欢,那也不用搞什么喜极而泣恶心人吧?”
我抬手要打他,手臂却被一把抓住。他搭着我的肩说:“来,扶我一把,腿麻了!”
我没把他扶起来,却和他一起滚倒在地板上……

齐歌以前是不说爱的,但是现在他非常喜欢说这个字。
有一次正吃着饭,他忽然手捧饭碗直愣愣地看着我。我以为他是咬了舌头或是卡了鱼刺,他却冷不丁冒出一句“我爱你”,又继续低头扒饭。我愣了半秒钟,以为自己产生了幻觉。
有一次是我挂在网上看小说,他在另一间房里拼图,忽然拖着长声叫“于睫──”,我跑过去问他怎么了,他头也不抬地说了句“我爱你”便不再出声,令我莫名其妙。
还有一次,我在厨房做早餐,他刷牙刷了一半,满嘴泡沫地跑进来,抛下一句“我爱你”又跑回卫生间继续刷牙。我看着锅里的煎蛋,怀疑进来的是鬼。
刚才,我从楼下走过,他趴在阳台上冲我喊“嗨”,我抬头看他,他用口型无声地说:“我爱你。”就像在学生公寓的某个夜晚,我们躺在各自的床上,隔着几米的空间,无声地接吻……

我们一如既往地喜爱《牧神的午后》。齐歌不再有牧神的困惑,我,也不必如水精灵般离去。

──全文完──
 楼主| 发表于 2009-8-16 00: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番外一:暴力理论

于睫说,在我之前,他没喜欢过任何人,连朦胧的好感都不曾有过。因此,对于“爱”这个字,他总是羞于提起。
其实,我也一样。除了他,也没喜欢过什么人。当我的同学忙于“早恋”的时候,我正以实际行动验证着父亲的暴力理论──武力是男人之间解决问题的最直接途径。
认识他之前,我除了练琴,大部分时间都在进行一系列事件的循环──打架、被母亲押着去别人家道歉、赔偿医药费。
所以,那个字对我同样陌生而难以启齿。
直到他离开,我才深刻体会到我有多渴望对他说那三个字。现在,他回来了,我在任何想表达的时候,用最简单的方式,让他知道。
我不想再后悔,因为我不是上帝的宠儿,不会总那么幸运。
有时候,我也会逼他说。虽然手段不够高明,但总能达到目的。
每当他用那双泪盈于睫的眼睛看着我,喘息着,用发颤的声音说出那三个字,我会感到万分满足。
不能怪我恶劣,谁让他主动说的次数越来越少?
他刚回来那会儿,只要我深夜从噩梦中惊醒,他就会紧紧抱住我,在我耳边一遍遍重复,以此来证明我梦中的血腥场面将永远不复存在。
这一年多以来,我做噩梦的频率越来越低,想多听到他说几遍就不得不耍些手腕。

若以此判断他是好脾气就大错特错了。
两个人一起生活,总免不了矛盾。自己的牙齿还有咬伤舌头的时候呢,更何况是两个男人。
冲突都源于一些不足挂齿的小争执,有些小到都想不起原因。最多的还是因为练琴。
好几次我险些跟他动手,因为想起那个再不碰他一根手指的誓言,又强忍住,有时只得抓起手边的东西发泄。
只有一次,是他先有了暴力企图。确切地说,他是在几乎动手时强行停住了。
那天是在家里练习揉弦。虽然夹式持琴姿势是演奏第一、第二和第三把位的常规姿势,但如果是大幅度揉弦,用夹式就限制了揉弦的幅度,而应改用托式。我逞着小指长度的优势,犯懒成了习惯。
他在小提琴演奏上是不允许一点将就的,马上揪住我这个毛病不放。
一遍遍重来惹毛了我,一气之下扔了手里的琴。我发誓我是在生自己的气,并不是针对他。
手中的“瓜乃利”被我甩到墙上又落在沙发上,弦轴断裂,E弦的一端也弹了出来。
直到他一手抓着琴一手抓住弹出的E弦,把那根尼龙琴弦横在我的脖子上,我才想起,那把瓜式琴是他所有琴里的最爱。
我们习惯把小提琴弦统称为“尼龙琴弦”,实际E弦是钢丝的。而这一根,为了拉快速经过音时不发声,配的是最好的钢丝镀金弦。
用它做环首死刑的工具,绝对合格。
他瞪着我,眼睛血红,真的急了。而我,也真心知错,不是怕死。
“我错了!您就原谅我吧!”我及时服软,在他面色略有缓和、而我颈上的琴弦也略微放松时,又适时地补上一句,“年轻人犯错误,上帝都会原谅的。”
“你……”他无奈地偏头,我看到他唇角若隐若现的笑意。
“再拉一遍,改过来就算了,否则……”脱弦的琴在我眼前晃了晃,又一把小提塞到我手里。
那把摔出一条裂缝的小提,由我在最短的时间内亲自护送到琴行修理、配新的弦轴。

这样一个爱琴如命的人,应该把小提琴事业放在第一位吧?可他又明显地自相矛盾,竟然会把团里派他到世界知名乐团学习的机会让出来。那可是团里多少个小提琴手恨不得打破脑袋都要争的名额。
最可恶的是,我知道消息的时候,团里那个捡到便宜的家伙第二天就要飞走。而这个消息还不是他亲口告诉我的,而是团里大食堂的胖师傅给我打饭的时候顺口说起的。
他问我:“于睫跟你合租房子,关系一定最铁,为什么不把出国的名额让给你?”
让给我?那跟他自己去有什么区别?就是因为关系铁,他才让我们两个人都没戏。
我当然知道于睫的用意,只是替他可惜。放弃这样一个提高演奏水平的好机会,在他心目中,小提琴到底占有什么地位?
他不是差点为了一把琴跟我玩儿命吗?这会儿怎么又把前途、事业看这么轻?
一场面对面的交换意见,不知怎么就演变为争吵。
我骂他是个不分轻重缓急的笨蛋,他骂我狗拿耗子多管闲事。我踢翻了茶几,他踹歪了沙发。
我损他:“拉琴的时候不知道怎么投入感情,做起事来倒挺会感情用事的。”
他嘲讽地说:“是啊!出国两年,在世界数一数二的交响乐团拉琴,多好的机会。换作你这个理智的聪明人,才不会像我这么傻让给别人。”
我哑口无言,不知如何回答。
如果这个机会给我,我会不会和他一样当活雷锋?
答案是肯定的。我对他的责备根本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他看我沉默,转身走进卧室摔上了门。
我回想他的话,又有些气愤,拚命捶门要他出来理论,他硬是不吭声。
我隔着门大吼:“你出来不出来?再不出来我可上脚踹了?”
听听没动静,我飞起一脚踢过去。门没开,却多了个大窟窿。
我正准备继续施展无敌鸳鸯腿,门铃响了。

母亲大人站在凌乱的客厅里,有几秒钟的愣怔,看到卧室那扇破了洞的门,她的神情明显紧张起来:“于睫呢?”
不等我回答,于睫拉开破门走了出来,讪讪地说“阿姨好”。
母亲上下打量他,关切地问:“你,没怎么吧?”
看他摇头,母亲转而问我:“你跟他动手了?”
“没有!”我坚决否认。
楼下传来汽车鸣笛的催促声,母亲欲言又止地离开,留下一盒去南方下部队演出带回来的枇杷。
我和于睫对坐在地上,一声不响地闷头吃,手上汁液横流,皮和核劈里啪啦扔进盒盖里。
没有人说话。茶几还翻倒在一边,也没人扶。
盒里剩下最后一个枇杷时,我先他一步伸出手,得意地用眼角瞟他。他狠狠地瞪我一眼,也迅速伸手。我故意慢半拍,在他快要碰到那个枇杷时突然放弃枇杷反捉住他的手。他想挣脱,我握得更紧。
和他对视着,我轻轻摩挲那只手,从手掌到手指再到指尖的薄茧。
一个和我的左手有着相同印迹的人,应该有着和我一样对小提琴的热爱吧?只是,他心里还有一份和我一样的、可以为之放弃一切的东西。
我欠身吻他的唇,他仰头热切地回应。我压倒他,手向下进入主题。
他放松的身体骤然紧绷,弓起身子要躲,喘着粗气说:“等等,齐歌,等等!你的手,枇杷汁……”
我用身体的重量压制住他,吻着他的后颈说:“我等不了!现在不能等,两年……更不能等……太长了……”

第二天我们一起去团里上班,于睫去停车场泊车,我一个人先走。在玻璃门遇到比我们低一届的同门师弟卓越,就和他边聊边往排练厅走。
他走在我右侧,我清楚看到他左颊的红色掌印。
基于校友加同事的关系,我和卓越早就相熟,于是就毫不客气地指着他的脸打趣道:“这‘五指山(扇)’是谁赏给你的?”
他摸了摸脸,笑而不答。
他一脚踢碎警察鼻梁骨的案子刚判下来,以他的火爆脾气,能让他挨了耳光还这副嘴脸的人,除了心上人还能有谁?
“这么凶悍的人你也敢要?”我故意逗他。
他呵呵直笑:“要!哪儿敢不要?”

吃中饭的时候,接到母亲打来的电话,说是父亲单位发了一些沿海部队运来的海鲜,让我晚上和于睫一起回家帮忙消灭掉。
于睫有些紧张。我的意思是排练结束直接去公主坟父母家,他偏要先回家换衣服,说是穿衬衫西服太板,会让气氛变严肃。我只得依他。
其实,只要我父亲在,就算是赤身裸体吃饭,气氛照样会被他搞得很严肃。
谁知出门之前又出了茬子。
他换上一件套头的圆领绒衣后,锁骨旁露出一块我昨天留下的瘀痕。他不擅于矫情,并没有借故跟我来劲,只是又换了一件有领子的衣服,把第一颗扣子系得紧紧的。
我指着他笑,说扣子系这样严实像弱智,因为钮扣一颗不剩全部系牢的人是影视剧里傻子的主要特征,比如阿甘,比如肥猫。
他点头,咬牙切齿地说:“我就是弱智,要不然怎么会跟你这个混蛋搅在一起?”
我不依不饶地扑上去,顺便又占了点便宜。
最后,吻痕的问题由一片创口贴解决。

空运来的海鲜确实新鲜,能在冬天吃到更是不易。
于睫是第一次到我家,母亲似乎特别喜欢他,一会儿往他碟里放一只虾,一会儿又运一只蟹,亲热得好像找到了失散多年的亲生儿子,而我则像个冒牌货一样被晾在一边。
父亲依旧不苟言笑,偶尔会沉着脸责备母亲一句:“让他们年轻人想吃什么自己来。”
母亲很温和地笑,然后做给父亲看一样敷衍地往自己嘴里送两口,又忙着为我们布菜。
我本想提出抗议的,忽然看到母亲把一筷头凉拌海带丝放进于睫的碟里,心里不由暗笑。
凉拌海带丝切得很细,被各色调料润得油亮亮的,粘着白芝麻,吃起来又脆又香。
可惜那个人,从来不吃海带。他喜欢吃肉类海鲜,却讨厌海洋植物的腥味。
我兴灾乐祸地看着他把碟里的海带丝以最快的速度尽数送进嘴里,差点笑出声。这家伙还挺狡猾,怕海带丝的植物腥味“污染”整碟的饭菜,竟出此下策。
也好,被迫补碘,预防大脖子病。
他终于低头把海带丝强行咽下,没想到又一大团送到面前。
“原来你爱吃这个。别急,慢慢吃,管够。”母亲体贴地说。
他彻底傻掉,脸都僵了,筷子悬在海带丝上犹豫不决。
我笑着把自己的碟子和他交换,假意嗔怪母亲:“这是什么世道啊!我连吃一口亲娘夹的菜都要抢别人的。”
母亲边骂我贫嘴边为我布菜,暂时忽略了海带丝。
于睫吃着我换给他的剔好的蟹肉,虽没有抬头,我仍能感觉到他心底的微笑。
电视新闻出现某位军政要人出访某国的画面,我有些忘形地批评这位政要没有领导人的风度,有损国家形象。
我大不敬的话犯了父亲的大忌,等我意识到错误已经晚了,一碗米饭正砸在脸上。
还好,瓷碗的质量不错,我的脸也够结实,脸碗得以两全,都没什么破损。
于睫吃惊地看了看父亲又转头看我,大概没料到父亲会当着他的面出手。
母亲却一直目不转睛地看着于睫,表情怪异。
“我错了。下回再也不敢了。”我低眉顺眼向父亲认错,赶忙为他重新拿碗盛饭,不忘冲着他的后背龇牙瞪眼。

饭后,我站在浴室镜子前,抚摸着颧骨处的瘀青嘟囔:“打人不打脸,揭人不揭短。好歹打了我这么多年,连这么点儿打手的职业道德都不讲,差劲。这让我明天怎么见人?”想起卓越脸上被同事嘲笑好几天的巴掌印,我不由心生懊恼。
于睫站在我身后扳我的肩:“怎么样?疼得厉害吗?让我看看!”
我猛然旋身揽住他的腰往怀里带。他踉跄了一下,上身向后仰着抗拒,腰部以下强制性地和我相贴。
“疼死了!”我夸张地苦着脸,“不过也容易治。你亲一下就行。”
他踢了我小腿一脚,借我呼痛之机闪身,压低嗓子骂道:“你脑积屎了?在你爹妈眼皮底下还敢惹事儿?”
其实我没想怎么着,只是要逗逗他,顺便用行动宣布,父亲的飞碗对我来说只是小菜一碟。
不,确切说应该是家常便饭──一碗米饭而已。
这时,母亲敲门进来。不问我这个被打的,倒关心起于睫这个看热闹的。
“刚才你看到了,齐歌的爸爸就是那样,脾气又急又爆。齐歌见样学样,也是火气一上来就跟人动手。”母亲的语速忽然减慢,似乎难以启齿,“他是不是,跟你也动过手?或者,伤过你?”
于睫点头,又拚命摇头,一脸慌乱。
母亲见他不答,转而问我:“齐歌,你说。”
母亲的严肃令我不知该如何回答,只得据实禀告:“是。我以前是打伤过他。不过,那都是几年前的事了。真的!从那以后,我再没动过他一指头。”
“那这是怎么回事?”母亲指着于睫颈下的创口贴问我,“你敢说不是你?”
“这……”这让我怎么回答?创口贴掩盖下的“伤”确实是因为我,但是、但是……
天吶!我无可奈何地大声叹气。
“齐歌!”母亲的声音转柔,但仍不失严厉,“你是成年人了,别再拿你爸爸那套荒谬的暴力理论当真理。‘武力是男人之间解决问题的最直接途径’,说白了,不过是他给自己的冲动找了个借口。”
我笑了,母亲果然是最了解父亲的人。因为了解,所以包容。好在父亲对她的包容也有回应。
“妈,您别忘了,爸的这套暴力理论还有下半句。难道那个也荒谬?”
“难得,你还记着下半句。”母亲似乎是松了一口气,转身面对满头雾水的于睫,“还留着我给你的电话号码吧?别忘了我的话,他要是欺负你,直接告诉我,千万别憋在心里。我保证不偏心。”
我大叫:“您已经够偏心了!心全偏到他那边了!”
我拉住母亲的手,沉痛地说:“您给我一句实话,我是不是垃圾桶里捡来的,他才是您失散多年的亲生儿子?”
“还贫?刚因为这张嘴挨了打,又来劲?”母亲无奈地摇头。

晚上,我吻着他湿润的睫毛,轻声说:“我老爸曾说过:‘武力是男人之间解决问题的最直接途径;但是,跟自己的爱人动手则是男人无能的表现。’这句话被我和老妈戏称为‘暴力理论’。”
他略微抬头,定睛看着我,眼神清亮。一点点的,他的脸靠过来,唇贴上我的。
我当然懂得这个吻蕴含的意义,却故意想捉弄他。无视他渐促的呼吸和身体的变化,我抓住他的双肩推开他,板着脸说:“因为那后半句话,我曾经发誓再也不伤你一根手指。”
不出我所料,他上钩了,眼里浮现出水光。
我继续说道:“你一定知道我老爸的暴力理论里,‘爱人’指的是什么人吧?──就是老婆!”
他反应过来,想张口反驳,被我噙住嘴唇,只剩下意思不明的“咿咿唔唔”。
我伏在他汗湿的后背上说:“十八岁以前,因为暴力理论的前半句话,我视老爸为偶像;十八岁以后,因为那后半句话,我对他更加崇拜。”
半晌,他呓语般地说:“我崇拜你妈。”
我大笑起来,从他身上笑翻到一边:“你说什么?崇拜我妈?你、你、你,不会是真的要做女人一样的老婆吧?”
他猛然翻身骑在我身上,恼羞成怒地说:“胡说。”
其实,我还有一句不胡说的话来不及告诉他──爱人,指的是,我爱的人。
他的技术仍然青涩,但已经比第一次好很多。
他曾有的坏习惯,都在为我慢慢改变。
我很高兴,付出的代价总算值得。

第二天一早,我们前脚走进排练厅,就被卓越一把拉住:“你可来了!趁指挥没来,快把‘拉2’的谱子借我去复印。我那份不知道放哪儿了。”
这两天团里一直都在合“拉2”,没带谱子简直是往指挥枪口上撞。
我刚把谱子拿出来,就有人站在门口喊着,卓越有人找。
我和卓越一起扭头,看到有个人正拿着一叠纸微笑着走过来。卓越接过谱子,陪他一起往外走。
他们没有勾肩搭背,却给我一种感觉,他们之间没有距离。
我知道那个人。他叫秦霜,是卓越的同班同学,也曾是我们学院的风云人物。
让他出名的,除了无可挑剔的外表和琴技,更因为他频繁更换女朋友的劣迹。
据说,他最后一任女友抛弃他出国之后,他受了刺激,曾经做出抢哥们儿女朋友的不义之事。后来,他得到哥们儿的谅解,被感动后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彻底退出了“花丛”。
那个令秦霜“重新做人”的哥们儿,就是卓越。

目送他们的背影,我不禁莞尔。刚才秦霜走近我的时候,我注意到他颊上也有一个微肿的掌印,与卓越脸上的相映成趣。
看来,父亲的暴力理论,前后两句可以分开来适用于不同的人:
武力是男人之间解决问题的最直接途径──适用于卓越和秦霜。
跟自己的爱人动手是男人无能的表现──适用于我和于睫。
不管怎样,我们相爱着,因此,我们也幸福着。

──完──

番外二:补遗之不羡慕他们的爱情

很多年以后,骆格格仍能记起“一见钟情”的奇妙感觉:先是一片电光火石,随后,听觉、视觉和感觉在瞬间产生屏蔽,心里眼里,只剩一个他。

那是升入大二后管弦系第一次全系合奏大课,正式排练贝多芬的《第九交响曲》。前两个乐章在反复停止、重来中磕磕巴巴地完成,指导老师擦着汗宣布休息,一张张表情严肃、神情悲愤的脸应声松懈,正襟危坐的众人也纷纷从座位上四散离开。
两个女生手捧茶杯小声议论起系里的男同学,骆格格在一旁揉着手指但笑不语。
“……‘贝九’的主题是──斗争,斗争的过程是──艰辛……”男生聚集的一角,竟然有人斗胆模仿起指导老师的讲话。虽然有些夸张,但口号般抑扬顿挫的语气却维妙维肖,引起笑声不断。
指导老师黑着脸站起来,冲着混乱的角落喝道:“齐歌,把第一乐章小提声部拉一遍,让大家听听你理解的斗争!”
那天,是骆格格第一次把齐歌这个名字和真人对上号。先是一个背影──高大、挺拔,利落地跨上乐台;然后,拿起小提琴转身,看到他的正面──浓眉、黑瞳,坚毅的下巴扬起又低下。这一刻骆格格还很平静,只在心里“哦”了一声,原来她们说的齐歌就是他。
齐歌把小提琴架在颈侧,“贝九”第一乐章庄严的快板流泻而出,先是低沉压抑,继而悲壮有力,随着右臂有力的摆幅,左手手指灵活的舞动,他的表情愈加凝重,略长的额发偶尔拂起,露出微蹙的眉心,深邃如潭的眼眸……
那个瞬间,骆格格的世界里滤去了与他无关的一切,眼里心里耳朵里,只有他的挥洒自如、他的激情澎湃、他的人曲合一……
曲终,他持弓的手臂在空中定格,紧抿的双唇微微上翘,带了笑意的双眼掠过听众──最完美的收弓,最张扬的结束。
骆格格感觉自己的心跳似乎也随之停顿,眼神绞着在他身上再挪不开。

自此,她期待与他的每一次相遇,盼望引起他的注意,但是自尊与矜持又迫使她不得不把爱慕埋藏在心底,用微昂的头、调转的视线来掩饰自己心如撞鹿般的悸动。
想了解他,想听到关于他的一切,却又羞于让别人知道。甚至在寝室无意中听到别的女生提到“齐歌”两个字,她都会脸红心跳,仿佛被人窥探到心中的秘密。想躲开,却又忍不住竖起耳朵,装出漠不关心的样子,听着别人眼里的他,再暗暗与自己心里的做着比较。
听别人讲述他的轶闻趣事,脸上会不自禁绽露微笑;听说某某女生对他有意,心就会不自觉的轻轻揪起来;知道他从不和女生亲近,形影不离的只有要好的哥们儿,松口气之后又忍不住红着脸开始遐想:也许,他像自己一样,也在默默等待着……
等待,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变为焦灼的火焰,把少女的矜持一点点焚烧。
大三的国庆音乐会期间,骆格格终于鼓足勇气,主动接近齐歌。先是请他安排护花使者的工作,紧接着又就劳务费问题与他连手组织与校方的谈判。齐歌的仗义与爽快,更令她倾心。
但是,除了见面时比以往略为亲切熟稔的微笑,他们的关系仍然没有进展。挫败感在少女的心头酸酸胀胀的弥漫开来,化为黑暗中溢出眼角的一滴泪。
骄傲的公主在爱情上第一次感到无能为力,不止一次考虑过放弃,但是那电光火石般美妙的瞬间又令她不甘,总想再做最后一次尝试。

“齐歌,这边有空位。”复调合堂大课,骆格格第一次当众向他发出邀请。知道他一向与男生坐在一起,这次的主动是跟自己打的一个赌,以此来决定是否应该放弃。既然决定破釜沉舟,也就不再在意他人的眼光与议论。
他身体僵硬的站在阶梯教室的过道间,有些意外的与骆格格对视,眼睛却迅速扫向后排男生聚集的地方,那里有他固定的座位。
齐歌的脚抬起来,没有穿过过道走向后排,而是侧身走进前排的座位之间,一步一步走向骆格格。
骆格格的心怦怦乱跳,随着他的临近越跳越急,甚至有些惶恐,害怕他坏坏的一笑,单手撑着椅背双腿跃起,又翻回到他后排的老座位。
齐歌在骆格格身边坐下时,教室里响起几声口哨。骆格格感到自己的双颊热烘烘的烧了起来,像是着了火。为了掩饰她忙低头翻看笔记,却忽视了齐歌僵硬的表情,以及瞟向后排的闪烁目光。

齐歌和骆格格以后的交往频繁了许多,在众人眼里俨然已是完美的一对儿情侣。
骆格格却知道,他们之间存在着许多的不对劲儿。比如,虽然出双入对,但谁也没有把话挑明,因此,关系并不明确;齐歌也从来没对她说过亲昵的话语,暧昧的举动更是从不曾有过。
除了这种“类”情侣的现状,令骆格格极为困惑的是齐歌与她以往印象中的截然不同。他没有了以往的神采飞扬,锋芒毕露,神情总是阴郁的,有时还会精神恍惚。更甚的是,他突如其来的神经质简直令人莫名其妙。
前一刻,他还在跟制琴社的老板和颜悦色地聊天,下一秒就翻了脸。只因老板随口问一句是否还按老样子订制六十一克的苏木弓,他竟然大吼一声“不要”掉头就走,害骆格格一溜小跑在后面追了半条街。等抓住他问原因,他却脸色铁青说不出半个字,只是紧握着拳头不住的发抖。
寒假里,本以为关系会有进展。他却因为一通神秘的无言电话,把她晾在自助餐厅里,疯了一样冲进滚滚的车流,在一片刺耳的剎车声中跳上一辆未停稳的出租车,就此不再露面。

女孩子的心思总是纤细而敏感的,骆格格看出齐歌在痛苦着,也隐约猜到是为了藏在心里的某个人。
又一次想到放弃,既然心里没有她,又何必这样不热不冷的凑在一起?不舍的情绪出乎她的意料,只要想到自己一次次放下面子才争取到接近他的机会又要失去,眼泪都要流出来。
只好再退一步,只要他肯为这次的不告而别道歉,或是给她一个合理的解释,就不再计较。既然他愿意接近她,就说明他心里的那个人已经成为过去,那么,自己就给他一个可以把握的现在。
骆格格心情烦躁的等了四天,却没有接到齐歌一星半点的消息。最初的想法眨眼间全抛到九霄云外,心里只剩下了担心。毫不犹豫地拨通他的电话,话筒里传来的沙哑声音以及难掩的疲惫令她愈加不安。
齐歌坚决否认自己身体不适,却在骆格格一再的逼问下勉强承认自己人在医院。骆格格态度强硬的要他说出医院名称,他沉吟着,缓缓说出来,又仿佛自语般补充:“好吧,我欠你一个交待。”

从出租车上下来,骆格格一眼就看到北风中正一步步向她走来的齐歌,恍惚觉得那个身影竟带着和冬天一样肃杀的寒气。
“你现在的样子,还不肯承认自己生病吗?”骆格格紧紧盯住齐歌青白的脸,满眼的红丝。
“不是我,我很好。”齐歌有些烦躁,“是他。”
“TA是谁?那天打电话突然把你叫走的人吗?”
骆格格注意到,齐歌的脸因自己的问话瞬间变得惨白,嘴唇也不住的哆嗦,眼里却是掩饰不住的惊恐。她缓缓低下头,轻声说:“你不愿意讲,我不会逼你。但是,你在电话里说,欠我一个交待。”
坐在医院附近的一家茶室里,骆格格捧着一杯水果茶,静静等待着齐歌发话。她有点伤心,也有点无力,似乎从第一眼看到他起,自己就一直在等待。
“你看过电影《末代皇帝》吗?”齐歌深吸一口烟,好像根本不需要回答,又自顾自地说下去,“两个暖水瓶的特写,一池冒着热气的血水……”
他的声音颤抖起来,手里点燃的大半支绿沙龙握在掌心里揉碎了,烟丝从指缝间掉落,“他有预谋的!他早就有预谋的!他一开始就已经策划好这一幕,等我说分手,马上就实施。”
“你是说,你是说,那天,你突然离开,是有人,拿自杀要挟你?”骆格格似乎明白过来,又有些将信将疑。想起老式妇女的一哭二闹三上吊,鄙夷之心顿起。
“他没有。”齐歌将脸转向了窗外。

于睫从来没有要挟过他,也从来没有提出过什么要求。不论是想要什么还是不想要什么,他都不会说。他觉得说了也没用,给与不给的主动权最终还是掌握在别人手里。
齐歌以为自己足够了解他,因为从第一次见面他就看出来,他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表面下,有一颗渴望别人靠近的心。所以,他才会在他一个人的时候,突然出现;所以,他才会在他感到寒冷的时候,给他温暖。
这一次,唯一的一次,他看错了,判断失误,险些酿成大错。
知道他的敏感,也知道他是如何在意别人的目光,因此才更为他担心。害怕他们的秘密有朝一日被揭穿,他无法承受众人异样的眼光和闲言碎语,于是就自作主张采取了决绝的行动,还自以为是的期待着他成为音乐会上最无可挑剔的小提琴手。却万万没有料到,他会为了一个梦放弃一切。
推开房门看到的那一幕,他不愿再想起,每个夜晚却总是被同样的画面惊醒,冷汗淋漓,阵阵心悸,臂弯里似乎仍留有他身体的微凉,尸体般恐怖。
每天守在医院里,是想当面跟他说自己错了,错在自以为是,错在自作主张;更是要看他一眼,看他睁开眼睛,感受他的呼吸──那么,那个血腥的画面,就真的只是个噩梦。
但是,他拒绝探访。这更令他害怕,怕这是个骗局,而他,已经……

即使只看到齐歌隐在暗影里的侧面,骆格格还是看到了那条滑过脸颊的水迹。
她无话可说。这不关自己的事,也没有发言的立场,她不过是个想参与其中、却遭到拒绝的看客。她想嘲讽地对自己笑一下,脸微动,却有泪扑簌簌洒落,竟是笑中带泪了。
她站起来,转身往外走。齐歌也站起来,对着她的背影低声说:“对不起。”
骆格格的脚步略停,又迈开了。这个道歉她不接受,因为从始至终都是自己在一厢情愿,没有人对不起她。无论是他,还是他。

寒假后新学期开学,管弦系出了两档新闻。一是于睫因病退学,一是公主与王子分手。
因病退学的那个,大家短暂的感叹一番也就过去了。据同寝室的孙琛说,上学期就发现他不对劲,不光是瘦得几乎能在灯绳后面藏身,还半夜瞪着大眼不睡觉,像黑暗中的两盏探照灯。
分手的那对鸳鸯,骆格格没什么太大变化,齐歌却与以往判若两人。课倒是照上,就是一下课不见人影,还时常彻夜不归,整天耷拉着脸,见谁都没好颜色。笔试突击一下能混及格,拉琴却来不得半点糊弄,他完全不在状态,演奏老师也没办法。大家都说,看来公主给齐歌的打击不轻。
孙琛和马潇潇劝过他一次,无非是说些个为了女人毁自己不值当的大道理。起初齐歌只是心不在焉地听,没什么反应,直到孙琛再次提起那首男人需要女人就像鱼儿需要脚踏车的歌,他才倏地抬起头,咬牙切齿地说:“你闭嘴。”
孙琛以为他终于有所触动,想给他下一剂猛药,索性唱了起来。谁也没料到,他会突然飞起一脚踹过去,眼睛已是通红。
马潇潇把齐歌拉开了,孙琛骂骂咧咧地站起来,狠狠地啐了一口,摔门而去。
“那个人不是我。”骆格格用这句话回答孙琛──她并不是他口中那个令齐歌神魂颠倒的人,又顺便补充说明,“我跟齐歌,从来没有开始过,更谈不上结束。”
孙琛愕然,眼珠子瞪得差点落不回槽。以他的个性,像个八婆似的来找骆格格已经过了底线,这样做实在是看不下去齐歌的样子。若不是用情至深,一个大男人不至于那副模样。他想,这些情况骆格格未必知道,站在朋友的立场,让一个女人知道有一个男人这样爱她,多少会有些感动吧?没准儿就能有所挽回。骆格格的话,对他无异于一个惊天大新闻。
等骆格格离开,孙琛三步并作两步跑回寝室,看着齐歌和于睫空荡荡的床铺,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跟坐在写字台前的马潇潇说:“别管他了,谁也帮不了他。”

转眼到了九月,天气虽热,已经没有了夏天的黏腻。
孙琛说,于睫身体康复去法国留学,是他们寝室新学期第一件值得庆贺的事。可惜那小子时间太紧,来不及跟大家告别,只好由他口头传达了。
九月二十五日晚上,新生入学汇演结束,骆格格从校音乐厅出来,在琴房楼门口碰到一个钢琴系的男生。他有着一张瓷器般光洁的脸。
“你们系的一个男生,可能是叫齐歌,在夹道墙‘静坐示威’呢,你最好找人去看看。”
骆格格不想去的,她不想再看到那个人。可是她还是去了,当她隔着铁栅栏看到依墙而坐的齐歌时,她有些瞧不起自己。
“齐歌!齐歌!”骆格格隔着铁栅栏叫他,齐歌把脸埋在膝间仿佛什么也没听见。
美丽的公主攀上了铁栅栏,落地时,她觉得自己真是无可救药了。
骆格格看着齐歌弯下的背脊,心里一阵阵抽痛。她清楚自己的心──喜欢他,所以忘不了他;喜欢他,所以不忍看他痛苦。
她把手放在他宽阔的后背上,安慰般的,把自己的温柔通过手掌传送给他,轻言轻语地说:“那个人,会因为你提出分手而做出伤害自己的事,一定是爱你的;而你现在的样子,也必定是真心爱TA的。两个相爱的人,不应该这样痛苦难过。”
齐歌已经快要被心中的自责和懊悔焚烧成灰烬。半年多的疯狂寻找与苦守,只换来他的不告而别;他存心的躲避,家人严实的口风,以及这把寄回的琴弓,已经把他的意思完全传达了,他还能怎么办?
齐歌紧紧攥住那把苏木弓,抬起头无力地笑:“现在说相爱还有什么用?他已经躲到法国去了,不肯留下任何消息。我没有挽回的机会了。”
“法国”两个字让骆格格脑子里轰隆作响,一些琐碎的、被忽略的细节像阳光下的玻璃碎片般不停闪烁。
她抖着嘴唇说:“你的意思是,那个人、那个人,是他?是,于睫?”
齐歌紧握琴弓的手,抱住了自己的头,嘶哑的自语透出绝望:“我告诉他,我们在一起就是一场荒唐的梦,谁对梦认真,谁就是神经病。可是谁也没料到,神经病是不知不觉得上的,还他妈的传染!”
齐歌手里那把小提琴琴弓证实了骆格格的猜测。她沉默着,忽然很想哭,为自己这段没有得到也谈不上失去的爱情,也为眼前这个痛苦的人。

于睫的母亲坐在单位的传达室里,打量着面前这个年轻的女孩子。她有着年轻人少有的温和气质,眉宇间又隐隐透着倔强。
骆格格先是为自己的冒昧来访道歉,然后就抿着嘴唇斟酌下面的措词,沉默几秒钟才缓缓开口:“我知道去年寒假发生的那件事。他是因为我。”
骆格格想,自己并不算说谎,他那样做,有相当一部分原因是误会了她和齐歌。当时,又有几个人能不误会呢?自己不也一样?
于睫的母亲表面很冷静,内心却掀起了微澜。她不知道这个女孩子来找她的目的,却也相信儿子的眼光,这个女孩子除了美貌和气质,一定还有很多令男孩子们倾心的地方。也许,这就是儿子受伤绝望的原因所在?
“我来,是请您给我他在法国的联系电话和地址。”骆格格咬了一下嘴唇,一字一顿地、肯定地说,“我有办法让他打开心结。”
于睫的母亲沉默着,不说同意,也不说不同意,心里却在翻过来调过去考虑。那件事是扎在儿子肉里的一根刺,知道它还在,却不敢碰。知道他还在疼,却只能装作视而不见。因为她无能为力。现在,她能信任这个女孩子吗?她有这个能力吗?她会不会再次伤到他?
“他并没有完全解脱,对不对?”骆格格脸上现出了自信,“我保证,这一次,他会彻底恢复。”
这样说,是基于对齐歌的信任。她相信,齐歌深爱的人,也一定会深爱着他。
终于,于睫的母亲拿出便笺纸,写下了于睫的联系方式和地址。交给骆格格的时候,她说了一声谢谢。
骆格格当天就把那张便笺纸递到了齐歌手里。
短短几行字,齐歌看了很多遍,每一个字母每一个数字,仔仔细细从头到尾,仿佛看进眼里拔不出来似的。然后,他捏着那张纸,怔怔地看着骆格格,嘴唇蠕动着,想说什么,又什么都说不出来。
骆格格发自内心地微笑,她知道,她所做的一切,都只是为了眼前这个人,希望他快乐,希望他像以前那样神采飞扬──只因为她爱他。

春节前夕,齐歌终于办好了一切手续,飞往巴黎,去寻找他跑掉的水妖。
骆格格以一种矛盾的心情期待得到他们的消息,同时,又害怕着。他们和好了,她知道自己一定会伤心──为自己。他们没有和好,她知道自己一定会心痛──为齐歌。
最后,她鼓足勇气拨通了于睫的电话。他漠然的口气令她气愤,又迅速转为不平。这个懦弱的不懂得争取爱情的人,遇到事情会伤害自己继而逃跑的人,是冷血还是瞎子?他不知道当他逃开的时候,那个爱他的人是如何伤心痛苦吗?如果他爱的那个人是我,我不会轻易的放弃,更不会让到手的幸福错过。
“人生没有过错,只有错过,请珍惜……”这句话,是骆格格的肺腑之言,说给于睫听,却仍然是为了他,为了那个她爱的人。

齐歌回来了,很多人说他活了。
他回来的当天,骆格格对着镜子发誓:那个人,永远都不会属于自己,他的喜怒哀乐,都是为了另一个人。自己要做的,只能是彻底放下。
镜子里的女孩子,面容姣好,年轻美丽,眉宇间透着一丝倔强。她的明天应该是美好的,这个世界上,一定会有一个爱她的人,在等待着她。

骆格格努力避免与齐歌的接触,听说他会留在北京发展,她开始联系出国。她在给自己动手术,疼,而且狠,但绝对有好处。
出国手续办得差不多的时候,她接到了于睫的电话。本想拒绝与他见面的,却忽然想起,她对这个人的印象竟是模糊的,连他的长相都不甚清楚,又觉得有必要见一面。反正就此一别,再不会期待重逢。
见面的时间订在周末晚上,地点是中粮广场门口。
意识到自己铁定会迟到的时候,骆格格不禁苦笑。昨天两个人都急着挂电话,时间和地点顺嘴说出来,根本没有多加考虑。上车后才想起来,约定的时间是周末的下班高峰,地点则是在经常塞车、有大型停车场之称的长安街一侧。
骆格格比约定时间晚了将近半个小时。虽然她对于睫的印象十分模糊,走向中粮广场时,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
他穿着本白的衬衫,没有打领带;灰色的软料西装,同色同质地的宽松长裤;小提琴左肩右挎的负在后背上,胸前的黑色背带勒得衬衫领口微敞;没有塞进裤腰的白衬衫因为双手斜插在裤兜里而使得下摆翘起,呈两个相依的三角形。衣着与动作都很随意,没有丝毫的张扬与夸张,表情是闲淡的,看不出等人的焦灼或是烦躁,就连那双温润的眼睛也没有等人时应有的搜寻与张望,只是漠然的看着某个地方。
只一眼,怨恨就从骆格格心底浮起来──他就是用这样的被动与逃避置那个人于伤痛而不管不顾的。
原来,怨恨还是为了爱。

坐在中粮广场的咖啡厅里,于睫很真诚地致谢,骆格格也很坦白地告诉他,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齐歌。然后,尽量平静地讲述着在他逃开的那段日子里,齐歌的失魂落魄。她觉得他应该知道。
骆格格发现,于睫很善于掩饰自己的情绪。当手里的杯碟发出第一声轻响时,他迅速把咖啡杯放回桌上;当握拳也不能控制颤抖时,他的手用力按住了膝盖。
他这样的表现,使骆格格有了一丝为那个人报复的快感。但是,本来只想刺激于睫一个人的,没想到又触动到自己,心疼的情绪又开始无止境的漫延,这令骆格格十分着恼。看来,想要保证自己的心绪不再为那个人波动,必须要做到决绝。
因此,当于睫提出做朋友时,她斩钉截铁地拒绝了,并且很坚决地告诉他:“我不会再和你们有任何联系,更不想看到那个人。”
她知道,自己不仅不够大方,而且还很小气。因为爱着那个人,所以恨着眼前这个人。
她站起来,很大声很洒脱地说“再见”,跟于睫,跟齐歌,也跟自己那段有些荒唐却又难忘的爱情。

骆格格去了维也纳,除了在大学里继续学习心爱的竖琴,也流连于金色大厅、国家歌剧院、音乐博物馆,让耳朵得到享受,也让心灵得到平静。
毕业后,她应邀留在了学院交响乐团。
当她在排练厅第一次看到手持指挥棒、自如而投入的领导着整个大型乐队的符先生时,她流泪了。剎那间的仰慕与折服,让记忆中的电光火石与眼前的一幕重迭。
符比骆格格年长十八岁,在乐团里,他是高高在上的指挥者,指挥台下,他则是最温柔宽厚的长者和朋友。
没有演出和排练的日子里,他曾在舒伯特出生的故居给骆格格娓娓讲述这位伟大音乐家的手稿、钢琴,以及为了随时投入作曲状态而在睡眠时也要佩戴的眼镜。在茜茜公主博物馆里,这个并不懂得“格格”真正含义的人,居然会说:“格格,你就是我的公主。”在费加罗小屋──莫扎特渡过他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光、并写下歌剧《费加罗的婚礼》的地方──符目光灼灼地询问骆格格:“是否愿意接受我给你的婚礼,与我共渡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光?”
他们结婚了。
每天,骆格格以崇拜的心情仰望着那个在指挥台上潇洒自如、气度不凡的指挥,又以柔软平和的心态平视着那个在台下温柔呵护着她、甜蜜地唤她“我的小公主”的丈夫。
她也疑惑着,台上的指挥和台下的丈夫,自己到底爱哪一个多一些?如果指挥和丈夫不是同一个人,她是否还愿意接受他的爱?

圣诞节前夕,演出活动比较多,大概是有些疲劳过度,或是压力太大,骆格格身体有些不舒服,胃口不好,精神也不好。符很担心,把她抱在怀里问她可否看过医生。骆格格微笑,怪他小题大做,只把脸贴在他温暖宽厚的胸膛,喃喃地说:“我的身体很健康,只是精神有些累。”
符用商量的语气说:“有没有考虑离开乐团,到音乐学校教书?既可以整日与心爱的音乐在一起,又没有那么大的演出压力,对你的精神比较好。”
骆格格环住了符的脖子,手指抚过他黑的发,眼睛深深望进他碧蓝的瞳仁。心里忽然怕了起来,如果见不到那个在台上潇洒自如、指挥淡定的符,自己还会不会爱他?
“抱紧我,符。我不想离开乐团,我想随时随地看到你,不想和你分开。”骆格格的眼里滚出了泪珠,更紧的偎进符的怀里。
第二天的排练,骆格格没有参加,被符强行留在家里休息。
晚上,符回到他和公主的城堡,轻轻吻着骆格格略显苍白的面颊,问她感觉怎样。骆格格勉强堆起一个令他放心的微笑,说:“我真的没事,明天让我参加排练吧!”
符被她的微笑轻易骗过,宽慰地说:“你没事就太好了。今天团里来了两个中国人,明天的欢迎酒会,我也希望你能参加。听说,他们来自你的母校。”
餐桌前,骆格格维持着脸上的笑容,静静地听丈夫讲述团里新来的两位小提琴手的来历──一对同性情侣,顶着家庭与社会的压力公开他们的恋人身份,在新西兰领取了结婚证书,又以精湛的技巧和对音乐的热爱来到维也纳。
骆格格轻轻重复他们的名字──齐歌、于睫──她以为永不会再相见的两个人。
符以为骆格格不能接受同性爱,表情严肃起来,很认真地说:“团里邀请他们加入,是因为他们首先是合格的小提琴手,其次,他们是真心相爱的恋人。”
骆格格笑了,同样认真地说:“我知道,我早就知道。”

第二天的酒会,他们再次相见。
齐歌没有变化,依旧的爽朗,见到骆格格就大声打趣:“该怎么称呼你呀,老同学?骆格格?公主?还是符太太?”
“她一定更喜欢符太太这个称呼。公主现在恐怕是符先生的私用名词了。”于睫走过来,笑着与骆格格握手。骆格格惊异于他的变化──他居然变得这么主动。
有人招呼齐歌过去聊聊,他用征询的语气问于睫,是要一起过去还是留下来跟符太太叙旧。很自然的问话,既没有想当然的拉起他就走,也没有随意地拍着他的肩说“你们聊”就自行离开。
骆格格有些惊异于他们的变化──是谁改变了谁,是谁为谁而改变,似乎并不重要了──关键是,他们的变化没有一丝刻意,是那样的发自内心、潜移默化。
齐歌去了房间的另一侧,跟一帮人聊得热火朝天。于睫和骆格格坐在房间略为安静的一隅,闲闲地谈天。有些微的不自在,但心里又都渴望着。
间或,齐歌在大笑中低头或转身,视线不经意地飘落过来,于睫好像有预感一样偏过头稳稳接住,两个人没有任何意义的相视一笑,再各自转回头。于睫说起齐歌的某个情况时,眼波随意地瞟向谈笑的人群,齐歌总能像有心灵感应一样适时侧身,与他的目光短暂相触。
浅浅一笑,匆匆一瞥,一切尽在不言中。只有他们自己才懂。

骆格格说,她很惊讶他们会大胆地公开恋情。
于睫解释说,自己也没想到,开始只是一时冲动,就什么都说出来了。后来,因为压力,反而变得更坚强,非要死撑下来给他们看看不可。
他说的很是轻描淡写,团里的非议,小提二重奏被无故取消,似乎都无所谓。他只是感到好笑:“异性情侣,或是没有感情关系的两个人,可以用小提重奏曲演绎伟大的爱情,为什么搭档是一对同性恋人就不可以?难道同性情侣用小提演绎的的爱情就不是爱情?”
道理浅显,人们却不愿去懂。当事人的离开,并非逃避,而是被逼。
骆格格没有出言劝慰。她知道,走到这一步,他们比任何人都看得透彻,只是有些担心:“怎么让家里人接受呢?”
于睫垂下了头,转动着手里的酒杯,淡淡地说:“我父母没什么反应,有震惊也不肯表现出来。他们总觉得过去欠我太多,长大了就有些纵容。有天晚上,我妈哭着问我是不是在报复他们,我说我不会拿自己的爱情和幸福报复生养自己的父母,再说也没那个必要。也不知道他们信不信,反正我说的是实话。”
提起齐歌的父母,于睫端起酒杯一饮而尽,说:“很感谢他妈妈。”
是的,齐歌的母亲是双方家长中唯一给他们积极支持与帮助的长辈,除了苦口婆心地给齐歌的父亲上课,还不忘给这对恋人打气;当他们被迫离开乐团时,还动用关系帮他们联系国外的乐团。
齐歌曾问过她,到底是什么时候、怎么看出来他们的关系的。这位善解人意的母亲很得意地说,第一次去他们合租的房子“视察”时,于睫打开门后回头说“齐歌,你爸妈来了”,齐歌答着“来了”迎出来,他们眼神交会的剎那,她就看出来了,那是只有相爱的人才会有的对视。
“但是,齐歌的爸爸呢?他也支持吗?”骆格格对这位母亲心怀敬意之后,对齐歌的父亲也甚是好奇。
“恰恰相反。”于睫无奈地说:“齐歌的爸爸是反应最激烈的一个。”
他以前就知道齐歌的父亲是一个脾气暴躁的人,这件事更是加以证实。齐歌先是被痛打一顿锁在家里不能出门,手机电话全部没收,后来企图逃跑又被他父亲用椅子打伤了一条腿。
几天见不着人影,于睫也慌了,风风火火找上门来,却被齐歌父亲派的小兵拦在外头,僵持间,齐歌瘸着腿跳了出来,跟他父亲说,有本事再打折他另外一条腿,只要能动,他们就要往一处跑。
于睫大笑起来:“你没看到,齐歌那天穿了一件特别难看的大红色衣服,往那一站,就像一面革命的红旗。”
他们的行为,倒也可以用“革命”来形容。

欢迎酒会结束了,齐歌和于睫钻进同一辆车,挥手跟大家道别。
符帮骆格格披上一件外衣,又把她揽在怀里,不禁感叹:“他们真是幸福相爱的一对。”
骆格格仰头,看着符的眼睛问道:“你羡慕他们吗?”
“不!”符答得很干脆,“我有我爱的小公主,有我自己的幸福,为什么要羡慕别人呢?”
骆格格的眼里泛起了泪光,依偎在符厚实的胸前,羞涩地说:“亲爱的,明天,能不能帮我联系那所音乐学校?我想离开乐团了。”
“为什么?你不是要随时随地看到我吗?”符有些紧张起来。
骆格格仰起发烫的脸,甜甜地笑了。眼前浮现出昨天早上用过的那张测试纸,粉红色一点点弥漫过窗口,又迅速地褪去,仿佛海边的潮涨潮落,漫天水色落下,不足方寸的窗口里,留下粉红色的两条并行线。
“乐团的演出压力对我来说有些难以承受了。我不想被孩子的爸爸责怪──说我是个不负责任的妈妈。”
这个消息来得有些突然,突然得令符一时反应不过来,只是傻乎乎地看着靠在胸前的骆格格。
骆格格捧住符的脸颊,欢快地说:“傻瓜,不吻一下你的小公主吗?她就要做妈妈啦!”
符“啊”的大叫了一声,吻住了骆格格的双唇,边吻边把她抱了起来,幸福的感觉在两个人胸中弥漫,同时,也感染着彼此。
是啊,拥有了自己的爱情,享受着自己的幸福,为什么要去羡慕别人呢?

注:此番外经繁华过后同意,从其作品中“抄袭 ”五十七个汉字。

──完──
 楼主| 发表于 2009-8-16 00: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番外三:Over the Rainbow

顶层那套空房总算有了买主,业主乐了,住在楼下的齐歌于睫可惨了。
二月底,上面就开始叮哩咣啷地装修,敲敲打打直到五月中旬还没完工,住在下头的两个人真是饱受嘈音之苦。
小区规定的装修时段是早八点以后,晚七点以前。但是楼上这家请的装修队特别勤快,早上不到七点就往家里运装修材料,晚上七点以后又往楼下运垃圾,既不违反规定,又达到扰民的效果。
平时还好,那俩人要去团里,只当早上早起一会儿,晚上再在外头多逛逛,还能躲过去。周末就难熬了,不仅睡不成懒觉,还什么事都做不了。
以致在某个周六的早上,在冲击钻动人心魄的震撼下,齐歌气得双手捣住耳朵一头扎进于睫怀里哀嚎:“还有完没完啊!楼上这是装修呢还是建皇陵呢?”
待到六月底,装修队搬走,楼下这一对比楼上乔迁之喜的那家人还高兴。

北京城随着四合院、大杂院、平房的大量拆迁,“火柴盒”里的住户早已没有了老北京不是一家胜似一家的邻里关系。住进楼房的人们越来越适应于那种关起门就是自己的小空间,与邻居不相往来的生活模式。
因此,楼上新搬来的住户,与楼里的其他人家一样,与齐歌于睫他们,除了偶尔在楼道里碰见点个头,并没什么交情。

转眼到了七月,消夏音乐会结束,齐歌和于睫从二十一世纪剧院赶回家已经是午夜。
齐歌的琴负在后背上,两手闲着却懒得掏钥匙,打着哈欠推了于睫一把,示意他快些开门。于睫一手拎琴,一手拿钥匙,人又困又累,开锁的动作难免慢些。
齐歌站在于睫身后等了一会儿,懒洋洋地伸出双臂从后环抱住他的腰,头枕在他肩上咕哝道:“快点。再磨蹭我就这么睡了,你可得负责背我进去。”
“咔嗒”一声门开,于睫偏过头说:“行了,进……”
齐歌明显感觉出于睫肩膀的僵硬,忙站直身子,顺着他扭头的方向看过去。

半楼梯处,一位略显肥胖的中年妇女正自下往上仰视着他们,手里牵着两只小狗。
齐歌认出她是楼上新搬来的那家女主人,在不确定她看到什么又想到什么的情况下,决定抢先开口试探她的反应:“您好!这么晚出去遛狗啊?”
“是啊!这俩小东西可是我们家的宝贝儿,天天伺候它们能把人累个半死。”中年妇女边答话边往上走,声音并没有什么异样,待走到齐歌和于睫的面前,她那张笑容可掬的圆脸更是清楚地昭示出对这俩人的好感。
于睫看没出什么情况,暗自长出一口气,露出一脸谄媚地微笑,对中年妇女说道:“这么晚了,您也早点回去休息吧。”
那女人嘴上应着,脚却一步不挪,只拿一双眼睛上上下下地打量他们,看完一个看另一个。
齐歌被看得心里直发毛,偷眼看于睫,也是一脸的不自在,表情呆呆的。
“你们……”那女人指指于睫手上、齐歌后背上的小提琴,说,“你们是……搞艺术的吧?”
于睫虽然对“搞”字一向不大喜欢,还是讪讪地应了:“呃,我们俩都在乐团拉小提。”
“啊哟!真好!真好!……”女人笑嘻嘻地,羡慕地,念着“好”上楼了。

俩人进了屋,于睫也不说话,径自去换衣服。齐歌跟在后头追着赔不是:“对不起,我错了,我不该在外头手脚不老实……”
听他这话说得好象自己是个小偷,于睫心里憋着笑,脸上却不动声色,换好衣服走回客厅。齐歌追上来,抢到咖啡机跟前说:“我来我来,我做一杯爱心咖啡给你赔罪。”
于睫坐下来,翻着CD小声嘀咕:“真够肉麻的。”
齐歌撇撇嘴,不再出声。咖啡机嗡嗡地响,研磨咖啡豆的香气伴着渐起的音乐,在房内如水般缓缓地流淌、蔓延。
趁从冰箱里拿淡奶的机会,齐歌偷眼看向于睫,想揣测一下他是不是真的生气。翻看CD的人恰好也抬头看他,俩人的眼光立马搭上。
“看什么看!”于睫严厉地斥责。不只一次跟齐歌说过,在外头别太腻,他就是不听,这次虽然是虚惊一场,但一定要让他吸取教训。
齐歌也不是没脾气的人,拿起一罐“三花”气呼呼地往咖啡里倒,嘴里反驳说:“你不看我怎么知道我看你!”

于睫被噎,也有点担心齐歌真动了气,又抬头偷偷看过去。巧的是齐歌也正从眼角偷看他。俩人的目光再一次对视。
“看屁啊!”齐歌窥探出于睫眼神里蕴含的担心,有些得意忘形。
于睫已经不再掩饰笑意:“是啊,我就是在看‘屁’,你有意见?”
“怎么说话呢?有长我这样的屁吗?”俩人之间的嘴战一向是胜负各半,齐歌不再计较,把咖啡端给于睫。
于睫尝了一口,又把咖啡杯放回他手上,故作严肃地说:“我要的是咖啡,不是巧克力奶。”
齐歌低头看那杯颜色呈乳白色的咖啡,不禁傻笑。刚才加奶精时只顾分心与他斗嘴,手上没了准头儿,多加了几倍的奶精。
于睫看他不动,瞪眼道:“怎么?不服气?不信你自己尝尝……”
“不信,让我尝尝……”齐歌放下杯子,张牙舞爪地扑过去抱住他。
“别……我错了……我没看屁,看的是人,是帅哥……”只是几句含混的假意讨饶,很快就演变成一场甜蜜。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错了”三个字成了他们之间出现最多的一个词,一天总要说它几遍。其中道歉的成份越来越少,更像是只有他们二人才明白内在含义的术语。
对与错,原本是对立的,中间泾渭分明。一旦两个人开始相爱,感情就会像粘稠剂一样混沌了他们之间的对与错。
因此,相爱的人很难争辩出谁是谁非。若真想把情侣之间的对错弄得像小葱拌豆腐似的一青(清)二白,势必要撕裂混于其中的感情。
既是这样,先说“我错了”的人,并不是真的错了。他只不过是往两人之间的感情里又加多了一点粘稠剂。

第二天没有演出,俩人正点上下班。
他们小区附近有个自由市场,下班高峰时生意特别好,挤满了顺便买菜回家的小区居民。
齐歌和于睫家里不开火,多是叫外卖或是吃食堂。虽然不买菜,他们往往也要在菜市场堵上半个多小时,很是郁闷。
齐歌是个急脾气,车子开不动人就上火,人一上火就把车开上了自行车道。
于睫急了:“你干什么?刚过来的路口可一直都有警察盯着呢!”
齐歌鬼笑着打开右转蹦灯:“右转弯的车可以借道。我又没违章,怕狗子干嘛?”
车子闪着右转向灯顺利地在自行车道前行,到路口车流渐稀处,突然变灯驶入直行汽车道。

省去了堵车的时间,他们比平时早到家半个多小时。把从餐厅带回来的菜装盘上桌,俩人美美地吃了一顿,联手在厨房洗碗的时候,已有些春心激荡。
回到客厅,于睫去沏茶,背后传来熟悉的《牧神的午后》。这么多年了,这首曲子仍对他们有着一如往昔的魔力……

门铃响起的时候,两人正吻得不可开交,本想充耳不闻,但是门外的人却异常地执著。刺耳的铃声楔而不舍地响着,屋里衣衫凌乱的两个人几乎吐血。
齐歌理好衣服坐在沙发上喘粗气,于睫无奈地去开门。
“我老早就从楼上窗户看见你们回来了,估摸这会儿你们也吃完收拾完了,就带着一家人过来看看。”楼上新搬来的女主人爽朗地说着话,大咧咧地进了门。
吃完收拾完可还有要事没办完啊!齐歌心里默念,气得差点翻白眼儿。

平时只容纳两个人的家突然多了三位不速之客,客厅都显得狭小。以致齐歌不得不把长沙发让给他们,自己坐到一旁的单人沙发上。
李夫人很健谈,几句话就把自己家的情况介绍清楚。
李先生李夫人原先都是工人,厂里一位工程师出国时把爱犬交给他们照顾,谁知一去不回,夫妻俩白捞一条狗。
他们本想当个玩意儿养,可是经济条件又不允许,于是就托人打听想卖个好价钱,谁承想那竟是一条价格昂贵的纯种红色贵宾。
还是得说李夫人有好记性又有经济头脑,适时地想起小报上报导的宠物大赛,还有那高额的奖金,当下决定狗不卖了,自己养。
不出一年,李夫人带着经心伺候的摇钱树和东拼西凑借来的钱去了香港,赢得了宠物选美比赛的第一笔奖金。
回到北京后,陆续有纯种红色贵宾的主人找上门来,要求配对,并支付给李夫人不低的费用。李夫人灵机一动,用狗选美比赛赢得的第一笔奖金又买了一条纯种红色贵宾,与家里的那只凑成了一雌一雄,由此开始专职做纯种狗的配对和幼犬销售的生意。随着生意越做越大,两口子干脆提前退休,专职在家养狗。

“有这两条狗,我们的日子才好过起来。可粗人就是粗人,我们没什么文化,全部希望都放在孩子身上。上学期我们阳阳的学校让报名参加兴趣小组,我寻思钢琴忒占地方,又贵,我跟他爸就让他学了小提琴。那天晚上知道你们是乐团的专家,我激动得差点睡不着觉,今天赶着把阳阳带过来,指望以后你们多给他开开小灶补补课,传他两手我就千恩万谢了。”李夫人的胖脸笑成了肉包子,一个劲推着身边的小男孩给齐歌和于睫鞠躬。
于睫直说不敢当,把阳阳按坐在沙发上,婉言谢绝了李家夫妇的要求:“每个拉琴的人都有自己一套练琴的方式和方法,阳阳两边学反而容易混乱,不如踏实跟着学校的进度。”
阳阳爸爸在一旁搭话:“我们阳阳这都学了好几个月了,拉琴还跟锯木头似的,听得我直起鸡皮疙瘩。我琢磨那老师不成,是个二把刀,跟你们二位乐团的专家不能比。照您刚才那么说,干脆也不用让阳阳上什么兴趣小组了,叫他单跟你们二位学,你们就当他是带艺投师的劳德诺……”
齐歌忍不住笑起来,李夫人给了丈夫一个白眼。
禁不住李家夫妇的软磨硬泡,加上话说到这个份上,也没法再拒绝,齐歌和于睫只好同意在阳阳课余时给他一些指点。

周末,李夫人来电话说一会儿阳阳过来,于睫答应后不久,又接到齐歌妈妈要他们过去吃午饭的电话,齐歌只得一个人去。
阳阳按时过来上课。
于睫老早就看出他对音乐、对小提没什么兴趣,被父母逼迫着练琴,他的逆反情绪更盛,于是打算先从兴趣培养他。
本来想用小提琴演奏的圣经——巴赫无伴奏小提琴曲,来激发阳阳对小提琴的向往,没想到小家伙四肢大张地摊在沙发上,对着拉琴的于睫摇头晃脑地说:“什么时候完呀?真没劲。”
于睫有些无措地垂下了手,想当年他第一次听到海飞茨(Heifetz)演奏这套曲目中的D小调组曲时,是何等的激动?海飞茨无懈可击的单声技巧和梦幻般的运弓手法是那样令他为之着迷,轻快活泼的吉格舞曲(Gigue)曾令他少年的心也有如水银柱般雀跃。
而面前这个学琴的孩子,不仅无动于衷,甚至显得那样不耐烦。

于睫深吸一口气,弯下腰问阳阳:“那你想听什么有劲的曲子?”
“不知道!”阳阳开始在沙发上打滚儿。
于睫咬牙忍耐,翻开从网络下载的一堆流行音乐改编的小提琴曲谱,一首一首演奏下去。
“这个好听!”小家伙眼睛一亮,从沙发上爬了起来。
那是一首童话音乐片插曲改编的小提曲——Over the Rainbow。于睫也是只知曲名不知歌词更不知剧情。
发现阳阳喜欢,他赶紧引势利导,告诉他今天先把G弦学好,以后好好练习,就能学会自己拉这首好听的曲子。
阳阳总算肯老实拉一会琴,于睫更是长出一口气。

中午,李夫人过来把阳阳接走,又是一番千恩万谢。于睫自己也恨不能千恩万谢地求她给阳阳另择名师。
从楼下的餐厅点了菜刚放下话筒,电话又响,接起来是齐歌的妈妈。
仍然是熟稔又关切的口吻,询问他今天为什么不过去,午饭吃什么,还说做了他爱吃的几样菜,让齐歌装饭盒带回去,可以放冰箱里明天吃,还补充说都是剩一剩更入味的菜,不怕放……
扣下电话,于睫回想自己和齐歌出来住之后,自己接齐歌妈的电话倒比自己妈都多。
随即,他感到很羞愧。一个成年男人,如果还在斤斤计较父母对自己的施予,也太过自私、不懂事。
令自己都不齿的自怜情绪转瞬即逝,再次拿起琴弓时,于睫已经在心里计划着下周回父母家看看的事了。
在于睫的琴弦上反复流淌的Over the Rainbow,曲调很简单,句式也温和绵长,轻声地诉说着曾有的回忆,静静期待着更美好的未来。
飞越彩虹,比彩虹还要美。

金秋,又是一个下班高峰。齐歌驾车再一次假意右拐,驶上自行车道。
在他以为万无一失的时候,于睫吃惊地说:“警察!以前不是站在第一个十字路口吗?今天怎么跑前面去了?”
也许,警察盯着这俩假右拐的车不是一天两天了,今天特意等在他们要开回直行车道的路口守株待兔。
万般无奈之下,齐歌只好真的右转,绕了个大圈才回到原路,在龟速的车流中耗去比平时多出数倍的时间。
于睫不由感叹:“这狗子可真油儿,站后头拿你没辙,就跑到前头堵你。不得了,不得了,这年月,人脑子一个比一个转得快,谁也不比谁傻半秒。做着别人眼里容不下的事,还不自己小心点,逮着就有好看。”
“你什么意思?我怎么听着不象是说警察?”齐歌问道。
于睫也是一愣。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大概就是这种情况。而且,那也确实是他真实的内心想法。

沉默着将车驶入小区,停在楼下的停车场,这时天已经擦黑。
于睫拉开车门要下车,齐歌突然伸手将他拉回来,又往自己怀里一扯,头便俯下来。因为于睫把脸扭开,吻便落在了他的脖子里。
于睫知道,车门敞开着,想伸手去关却够不到,想开口提醒他,又放弃了。他能感觉到,这并不是一个真心实意想要吻的吻,而只是想要一种身体上的近距离接触。
片刻,齐歌松开手,看着车窗外完全沉下来的夜幕,说:“也怪了,这种时候,这种地方,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睛可能看到咱们,可我偏在这种时候最有感觉。”
于睫偏头看他,直视他的眼睛,笃定地说:“我明白你的意思。”
这些年的相处,他们对彼此的了解已经超过自身。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于睫个性中的缺点并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改变。他对其他人的目光依然在意,他依然害怕父母师长对自己失望,但是他也依然爱着齐歌。所以,他一直都在挣扎。
我行我素的年轻人总爱跟父母说:不要再管我了,那是我自己的人生。可是,他们并不知道,子女的人生,往往就是大多数父母的全部人生。
于睫彻底意识到这一点,是在一年前。他跟父母说明,骆格格一毕业就出国了,之前他们并没有在一起,之后也再没有联系。
父母的紧张出乎他的意料,也由此可见自己当年所做的傻事对他们造成的伤害。
那段时间,母亲像一只惊弓之鸟,变得异常敏感脆弱。她一天往乐团至少打三通电话问他在做什么,甚至哭着求他搬回家住。听说他现在和齐歌同住,又亲自到他们的住处,语带哽咽地要齐歌多“注意”些他。

齐歌很清楚于睫内心的每一丝波澜,但是他没有强硬的逼迫,也不会再越俎代庖自作主张替他做决定。
他只坚信一点,不论出柜与否,两个人都不会分开。
其实齐歌很想说,不论于睫是决意隐瞒下去,还是决定挑明关系展开与父母甚至更多人的战争,他永远都是他不离不弃的战友。他深知,战场上最鼓舞士气的话,不是“给我冲”,而是“跟我来”。
但是他没有说出来,他相信他知道。他也确实知道。他只是在走一步看一步。
不是高瞻远瞩的人,只要确定方向,完全不用考虑太多,走下去就是。

他们并不知道是哪里出了意外,楼上的李家夫妇就打上门来。
李夫人哭叫着说自己瞎了眼才会叫儿子跟两个流氓学琴。李先生骂李夫人是蠢货,偏要让宝贝儿子学什么狗屁艺术。
“搞艺术的都不是好东西。画画儿的画流氓画,拉琴的耍流氓。”李先生的眼睛里是满溢着鄙夷,把“小劳德诺”扯到身后,把他的儿童小提琴摔在地上,“以后少给我碰这种东西,不许跟他们来往,记住没?”

混乱随着“砰砰”的门响终告结束,两人世界终于回归应有的宁静。
于睫气得双手发抖,齐歌刚想劝他别跟那俩混人一般见识,只听于睫咬牙道:“骂我一个人就算了,往职业上胡扯什么?拉琴的怎么就耍流氓了?他们家开狗妓院岂不是更流氓!”
齐歌先是一愣怔,进而想到那一对专司配对收钱的红色贵宾,不禁笑倒,捶着大腿又叫又嚷:“看不出来,哎哟,还真看不出来,你小子居然这么损。开狗妓院?你怎么想出来的?”

这件事之后,“小劳德诺”不再上门学琴,偶尔看到他在小区里奔跑玩闹,洒下一片笑声,明显比学琴时快乐很多。
倒是于睫,时不时会拉上一曲Over the Rainbow。他似乎越来越喜欢这首曲子了。
齐歌曾问过于睫一个问题:“知道马友友为什么那么牛?因为在他之前,没有人能用除小提琴之外的乐器完美演奏过帕格尼尼的24首随想曲(Paganini 24 Caprices)。打破经典,才能成就新的经典。现在,男女之间的美好爱情是不朽的经典,谁能保证它将来不被无性别差异的爱情打破?
飞越彩虹,比彩虹更美。

——完——



番外四:没什么不一样

孙琛此次携新婚妻子一同返京,打的是一举三得的如意算盘:一是随所在的英国乐团到北京参演四场交响音乐会;二是赶上妻姐给小外甥办的满月酒席;三——也是最令他兴奋的——是跟老同学聚会。

抵京当天,接待方考虑到时差和长途飞行的辛苦,只把乐团成员们送到酒店,并没有安排其他活动。
基于同样原因,乐团也没有组织合练。孙琛夫妇把行李丢进房间便直奔约定地点,齐歌、于睫和马潇潇夫妇早已等在那里。
多年不见的哥们儿再次聚首,自然少不了一番擂胸捶肩、嬉笑嗔骂式的亲热。待最初的喧闹过去,众人才想起两位夫人还被晾在一边,赶紧请入座介绍给大家。

席间几人边吃边聊,除了交代这些年各自的发展情况和趣闻,更多地还是一起回忆大学四年间的点点滴滴。
寝室里的打打闹闹,琴房的火线抢订,图书馆的座位之争,与钢琴系的磨擦,因劳务费与校方的谈判,他坠入情网了,他又失恋了……
一桩一件,说起来头头是道,连细节都讲得清清楚楚,仿佛只是发生在昨天。
直到说起于睫未能参加毕业会演的遗憾,才恍然意识到,时光飞逝如电,毕业已是五年前的事了。当年同寝室的四个男生,如今已有两人娇妻相伴,另外两个则变成了合住的同事。

孙琛闻听此言来了劲,既羡慕又妒忌地说:“好啊!原来毕业对你们俩来说,就是从四人间的寝室搬到两人间的公寓,性质变了本质不变,好日子照旧。不行,我今天非要搬过去跟你们住一晚,只当又回到了大学时代。”
齐歌于睫连声说好。
孙琛兴奋之余不忘招呼马潇潇:“潇潇,你来不来?咱们四个可是难得又睡在同一屋檐下,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啊!”
马潇潇对学生时代的集体生活和四兄弟的真挚友谊同样怀念,不用孙琛多说已然心动,听到提议更是高兴得频频点头,就差把脑袋点下来了。

饭后,孙琛和马潇潇的夫人被分别送走,四个人又跑到酒廊边喝边聊了个把小时,这才微醺着回到齐歌和于睫的家。
如同四年间寝室里的每一个夜晚:于睫在浴室洗澡,齐歌在门外又敲又骂地催促;孙琛把CD放进音响闭目倾听,手捧书本的马潇潇嫌他声音太大,随手抓过一只靠垫丢过去……

日常的洗漱工作轮流完成以后,差不多到了熄灯时间。
四个人为了跟大学时一样睡在同一间屋里,硬是空着两间卧室和舒适的大床,在客厅里打起了地铺。
四人中身材较矮较瘦的马潇潇被安排睡沙发,于睫的地铺与他平行,齐歌和孙琛则在他俩头顶处并排摆放了两套被褥。
四个人呈两横两竖的布局倒头睡下,如同以往一样开起了卧谈会。一开始还兴高采烈声音洪亮,过一会儿回应的速度便越来越慢,说话声也越来越低,最后只剩下此起彼伏的轻缓鼾声。

静夜里,一声重物坠落的闷响伴随着于睫压抑的痛哼把众人从沉酣中惊醒。
齐歌手忙脚乱地爬起来,扑到墙边按亮大灯。孙琛眯着眼欠起身,哑声问道:“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骤然亮起的灯光下,只见马潇潇仰躺在趴睡的于睫后背上,四肢在空中一通乱划,终于抬起上半身,又以张果老倒骑驴的姿式,笨拙地从于睫身上爬起来。
“对不起!对不起!”马潇潇一脸歉意地说,“你没事吧?”
于睫正睡的迷迷糊糊,后背突然被不明重物砸中动弹不得,胸腔更是被压迫得差点儿爆裂,害得他喊也喊不出,只能从嗓子眼儿里憋出几声哎哟。
等灯光大亮,背部的重量略有缓解,他刚要挣动两下,腰又几乎被坐断。直到听见马潇潇道歉,他才从懵懂中彻底清醒过来,喘着粗气瞪着一脸窘相的马潇潇,好气又好笑地说:“几年不见,你是不是另投名师,不吹双簧管改练千斤坠去了?好家伙,差点儿把我压成人肉馅饼。”

马潇潇不好意思地笑道:“我睡觉不老实,一个翻身就滚下来了。”
“靠,幸亏当年潇潇睡的是下铺,要睡上铺恐怕等不到毕业已经摔残了。”孙琛奚落起人来,功力不减当年。
马潇潇在斗嘴上一向处于弱势,这次也不例外。他憨笑了几声,拉着于睫的胳膊说:“咱俩换换,你睡沙发吧。不然,我怕再掉下来,后半夜也睡不踏实。”
齐歌暗中长出一口气,眼看于睫跟马潇潇换了位置躺下,他边走过去关灯边恶狠狠地念叨:“马潇潇,你睡觉要是再不老实,就把你名字砍了只留下姓,贴墙根儿站着睡去。”
客厅恢复黑甜的宁静,轻鼾声又渐次响起。

可惜,这短暂的静谧在数小时后又被打破。
“啊——”孙琛在黑暗中发出一声堪称凄厉的惨叫,灯在第一时间被齐歌按亮,于睫和马潇潇也随着那声鬼叫,头皮发麻、抖着一身鸡皮从床铺上弹起身。
孙琛在三人的注视下,抖着左手哀号:“我的手——哎哟——疼死我了——”
“对不起,对不起,是我不长眼,没看见你的手,一不留神就踩上了。”罪魁祸首齐歌惊慌地蹲到孙琛身边,拉过他抖动的爪子又揉又捏,不住嘴地道歉。

孙琛在睡梦中被手上的剧痛疼醒,一时只顾着鬼哭狼号,根本没搞清楚状况,这会儿知道自己手疼的原因竟然是被齐歌踩了一脚,他难以置信地瞪着那个不长眼的家伙,嘴巴抽搐得像老太太的裤腰,憋了半天才气急败坏地说:“你小子太他妈狠了!咱们好歹也算是吃同一碗饭的,你拿大脚往我手上踩,这不是断我财路、毁我前程吗?”
齐歌半夜起来并没有穿鞋,赤脚本就反应敏感,加上他刚意识到脚下有异物就马上跳到一边去了,根本没有踩实,想来孙琛也不大可能被踩伤。再检查孙琛的手,只剩一点浅浅的快要消退的红印,心已经放下大半,又听孙琛开始骂人,就知道他没事儿了,忍不住反唇相讥道:“断你财路?告诉你,没断你子孙根是我良心发现!”
于睫和马潇潇一听两人开始斗嘴,紧张情绪立马全消,乐得趴在一边看热闹。
孙琛闻言,双手捂住胯下,故做委屈地嚷:“你敢!你要敢伤害我小弟弟,他嫂子头一个饶不了你!”
几人愣了一下才琢磨出孙琛话里的意思,更是捶床大笑不止。

齐歌在笑声中站起身,走过去把灯关掉,说:“笑够了赶紧睡会儿吧,再闹腾今天晚上就没的睡了。”
孙琛钻进被窝,仰脸看着身边整理被褥的齐歌,低声抱怨:“你有病啊,大半夜不睡觉起来瞎遛达,梦游症是不是?”
“我睡不着觉起来喝杯水怎么了?谁让你把胳膊伸得跟个长臂猿似的,不踩你踩谁?”齐歌嘴上也不饶人。
“靠,不跟你一般见识。”孙琛咒骂了一声,翻身睡了。

齐歌拉过被子准备躺倒,却隐隐有种芒刺在背的感觉,不放心地扭头看过去,正与于睫的视线相对。
只见那个明明已经睡下的人,此时却又端坐在沙发上,黑暗中的眼睛晶亮闪烁,定定地看着他。
“你怎么还不卧倒?打算后半夜放哨儿啊?”齐歌本就是个好话也不会好好说的人,两句刻薄话横着撂出去,转而又有些心虚了,赶紧干巴巴地解释,“我真是渴醒的。睡着睡着,就觉得喉咙干得冒火,一下子就醒了,真的。”
为了证实自己的话,齐歌又爬起来,从饮水机里接了一大杯水,咕咚咕咚一口气喝完,再爬回地铺,冲着远处的于睫说:“好了,不渴了,接着睡了。”
孙琛噗哧一声笑了,隔着被子踹了齐歌一脚,笑骂道:“我看你还真是病得不轻。谁怀疑你是故意踩我的了?解释那么多,反倒觉得越抹越黑了。”

马潇潇裹着被子轻轻笑了一声。于睫却站了起来,走到孙琛身边,推了推他的肩膀,说:“孙琛,咱俩换换,你去睡沙发吧。”
“不会吧?我怎么早没看出你是个好人啊。”孙琛怪叫。
“你少来劲。这屋除了你没坏人。”于睫给了他一拳,“要换赶紧起来,再磨蹭我可改主意了。”
孙琛迅速爬起来,三步两步蹿到宽大的沙发床上。马潇潇在旁边的地铺上警告他:“你睡觉注意点儿,别往外翻身砸我身上。”
“你当谁都跟你一样,没事儿在梦里练就地十八滚啊。”孙琛借机又损了马潇潇一道。
于睫在齐歌的身边躺下,齐歌还想继续解释:“我知道你想象力丰富,可我真是渴醒的……”
话未说完,一只手伸进他的被子里,摸索着找到他的手,两只手便交握在一起,相扣的十指紧了紧,又松开,再紧一紧,再松开。
齐歌在黑暗中长出了一口气。
这一夜,终于又回归宁静。

第二天,孙琛的头场音乐会很成功。他善感的太太在西贝柳斯《浪漫曲》(Romance by Sibelus)低柔深情的琴音感染下,不禁热泪盈眶,到后台献花的时候依然是泪光闪烁,孙琛则笑成了一朵花。
六个人一同吃了宵夜,两位夫人又是被先行送走,四个男人依旧转战饭店的酒廊。
四人间的话题散漫而随性,伴着一杯杯美酒,惬意自然。先是从老实人马潇潇怎样施诡计把音教系的美女娶回家,再到孙琛如何在痛苦的失恋后重新振作另结新欢。
“孙琛,你老实交待,现在这位是‘防鲨网’之后的第几个?”齐歌对孙琛那年寒假后的失恋记忆犹新,时刻不忘拿出来损他。
孙琛赌咒发誓现任是那之后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
于睫关键时刻暴料:“2000年寒假回来,你失恋不出一个月,就有外校的女生来找你。我还亲眼看见你跟她有说有笑地出了校门,连我这么大个人迎面跟你打招呼,你都没看见,愣把哥们儿当空气。”
孙琛急了,大声申辩:“冤枉啊!那是我老婆她亲姐姐……”
“嗯?你跟人家的姐姐有什么关系?”马潇潇故意添乱,逼孙琛更加着急。
孙琛被逼到了绝境,索性来个竹筒倒豆子,把与妻子这段缘分交待个清清楚楚。

那年寒假,孙琛声乐系的女朋友认识了一个小歌星,把孙琛给甩了。孙琛虽然在哥们儿跟前表现得嘻嘻哈哈,一副无所谓的模样,其实心里也挺难受。所以,他常一个人跑到玉渊潭公园散心。
二月的北京,乍暖还寒,气温仍然很低,玉渊潭公园的湖面上,还结着冰。
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为了抄近路,在离桥一百米的地方,想横穿冰面到对岸去。那时的冰层已经很薄很脆,姑娘踏上冰面没走两步,就咔嚓一声裂开了。
姑娘在冰水里扑腾,站在湖边的孙琛见了,几步冲到姑娘落水处的岸边,向她伸出了手。他本想把人拉上来就完事,却被惊慌失措一心求生的姑娘又拉又拽地扯进了水里。
好在孙琛是在青岛的海滨浴场泡大的,水性好,落水也不慌乱。他踩着水先把姑娘托上岸,自己也扒着岸边的石头爬了上来。
死里逃生的两人浑身湿透,狼狈不堪,连打两辆车都被拒载。孙琛眼看女孩子的嘴唇冻得乌青,自己的裤子也已经凝了一层冰渣儿,索性站在马路中间拦下一辆出租,扭头对女孩子吼:“上车!”
女孩子打着抖上了车,孙琛替她关上车门,敲开司机的车窗说:“麻烦您暖风开大点,把人送到地方。”
女孩子看着闪到路边的孙琛,又打开了车门:“你也上车吧,我住得离这儿不远,先把你的衣服弄干再说。”

孙琛被那个姑娘带到自己的单身宿舍,两人轮流进浴室冲了个热水澡,这才发现,身材娇小的女生宿舍里,没有一件可供孙琛替换的衣服。
出于对孙琛的信任与感激,围着毛巾的孙琛被姑娘请到了床上。女孩子把两人的衣服洗干净,放在暖气上烤着,局促地站在床边。
房间很小,床边平行放着一张写字台,中间留出一尺来宽的距离,平时床也当椅子使,因而也没别的坐处。现在孙琛仅围着一条毛巾躺在仅有的一床被子里,姑娘怎么好意思再坐在床沿上?
孙琛意识到这点,掀开被子就要起身:“你躺被窝儿里焐吧,我先走了,学校里还有事,衣服烤到现在也能凑合穿了。”
女孩子不好意思让救命恩人穿着湿衣服走,索性上床坐在孙琛的身侧,扯过被子盖在腿上,说:“好了,这下两个人都暖和了。”

这位姑娘,就是孙琛妻子的姐姐。
当年她也算是未婚大龄女青年了。那天,她在某位热心阿姨的安排下,上班摸鱼溜出来相亲,本想走冰面抄近道节省时间,却不慎落水耽误了更多功夫。
她之前相亲不知道相了多少次,没碰上一个合适的。这回应了那句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的老话,她跟相亲对象另约时间见面之后,两人居然成了。一年前,他们举行了婚礼,上个月又生了个小宝宝。
也许孙琛就是她命里的贵人,救她一命,也成就她一段好姻缘。
姑娘把这段惊险的经历讲给家里人听,她的爹妈一定要把小伙子请来吃顿饭,当面表示感谢。
孙琛就是在感恩筵席上,遇到了姑娘的妹妹,也就是他现在的妻子。

马潇潇听完就开起了孙琛的玩笑:“都跟人家睡过一张床了,谁能担保你的清白啊?”
“说吧,你这次回国的真正目的是什么?是不是旧情难了想多看姐姐几眼?”于睫强忍住笑,继续逼问。
孙琛一向最配合这种玩笑,心里揣着明白,戏却演得最是到位:“你们非要冤死我是不是?成,被你们这样误解,我活着也没什么意思,这就上天安门广场喝雪碧去,再拼着最后一口气冲击一下中南海,顺便喊两句反动口号……”
“你少打岔故意转移视线!”齐歌故作严肃,“先说说最严重的问题吧。当年你们两个睡过同一张床,这次回来却说是喝小外甥的满月酒。老实交待,那孩子到底是谁的?”
“扑”的一声,孙琛一口酒喷了出来,接着便捶着吧台大笑着说:“大哥,五年前睡过一张床,今年孩子才出生?那能是我的孩子吗?那是李靖他们家哪吒!”
几人再憋不住,伏在吧台上大笑不止。

等几个人终于笑够,喘匀了气,孙琛兴味盎然地提议:“怎么样?今天晚上咱继续夜谈?”
他出国几年,这次回来见了老同学格外兴奋,再加上本就是豪饮之人,聊得高兴又多喝了几杯,说话时眼睛已经眯了起来。
于睫头一个反对:“算了吧你,别忘了,你小弟弟的大嫂还在楼上客房等你呢。”
孙琛来了劲,拿起电话拨进他太太的房间,简单交待几句就挂了电话。
几人推杯换盏又聊了一会儿,孙琛的醉态越加明显,其他三个人也已是醉眼朦胧。马潇潇提议散了,孙琛却耍赖不肯。
齐歌解围道:“潇潇家里有人等,还是让他先走吧。于睫团里这几天四重奏加练,也撤了算了。我舍命陪君子怎么样?”
“还是你最够意思。”孙琛双手抱拳。
随后,另两人离开。
齐歌眼看着孙琛已经开始东摇西晃,也不好意思把这么个醉鬼送回给他小弟弟的大嫂照顾,好在孙琛之前已经电话通知过不回去睡,就自作主张又开了一间客房,把他拖了进去。

不料,孙琛吐过、洗过澡,人又精神起来,躺在床上絮絮叨叨,简直成了话痨。
“我们俩呀,好的时候跟一个人似的,中间连根针都插不进;不好的时候,仇人一样,恨不得一脚把对方踹到火星上去。”孙琛如此描述着他们的夫妻感情。
齐歌暗笑了一声,反驳道:“那是你们,马潇潇那一对儿可都是温和派,从来没大吵大闹过。”
“别说,我们两口子还真不像潇潇他们,倒跟你和于睫有点像。”孙琛有口无心地感叹着,“大学那会儿,闹得最凶的是你们俩,大半夜在浴室里摸黑打架,上演三岔口;可是关系最好的也是你们,什么都能替对方担着,什么也不藏着掖着,真是让人羡慕死。”
齐歌扭头看向孙琛,不太确定他说这番话是否在暗示什么,但是心里却有什么在涌动着,也许是酒精刺激出坦白的冲动,他平静地说:“现在不用羡慕了,你和你老婆不是跟我们一样?”
“屁!那能一样吗?”孙琛还挺明白。
“一样。”齐歌微笑地看着孙琛,“除了差一张证,我们跟你们没什么不一样。”
“啊?”孙琛愣了一下,犹疑着说,“你的意思是……”
“没错,就是你想的那样。”齐歌愈加坦然了。

短暂的沉默。
齐歌在沉默中一点都不后悔刚才的坦白,他相信友谊,但是也预料到孙琛需要一个接受的过程。
“齐歌,”孙琛深情地唤了一声,从床上爬起来,向齐歌走去。
齐歌知道他有话要说,也撑着床坐了起来。
孙琛坐在齐歌的床沿上,拉过他一只手,西子捧心状按在自己胸口上,长长叹了一口气,说:“我怎么早没看出你是这种人?如果早些知道,也许,一切就不是现在的样子了……也许,现在和你在一起的人,就是我不是他了。”
齐歌激灵灵打了个冷战,猛地抽回被孙琛捧着的手,整个人都懵了。他曾经想过“出柜”以后,家人、同学、朋友的各种反应,唯独目前这种情况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
“这些年,咱们因为惧怕对方不理解,错过了很多。”孙琛一脸哀怨地看着齐歌,“事到如今,该坦白的都坦白了,你还有什么可担心的?”
齐歌顺着话音机械地点了点头,抬眼看见孙琛嘴角闪过一丝狡黠的笑,再仔细回味他刚才的话,突然明白过来,抬脚把孙琛从床上踹到了地上,再跳下去踏上一只脚,恶狠狠地说:“你个死小子,耍人耍到我头上来了。”

孙琛临走那天晚上,四人又聚到了一起。
“潇潇,今天起,你就是我最佩服的人了。要是在白色恐怖的年代,你绝对是最善于搜集情报、嘴巴最严的卧底。”孙琛冲马潇潇连连拱手,“我这儿还一无所知呢,你早几年就什么都看出来了;最厉害的是,还什么都不说,蹲一边装糊涂看热闹。佩服佩服。”
马潇潇瞪他一眼,说:“废话。除了装糊涂,你说我能怎么办?”
“我早就知道潇潇是天下第一大好人。”齐歌在一旁谄媚地笑。
“你想骂谁是坏人就直说!”孙琛又想找碴儿斗嘴。
马潇潇及时转换话题:“对了,孙琛,你满月酒也喝过了,给你家‘哪吒’起名没有?”
“谁家哪吒啊?你找抽是不是?”
众人又笑了起来。

四个人又喝又聊了几个小时,于睫起身去洗手间。
孙琛坐在吧凳上旋身,指着于睫的背影问齐歌:“我说,咱们寝室可就剩你们俩了。你有没有跟他出去结婚的打算?”
“有啊!”齐歌旋转高凳,背对吧台,面向喧闹的人群,看着那个穿行于其间的熟悉身影,提高声音坚定地说,“早晚的事,我跟他,早晚会结婚!”
马潇潇和孙琛冲齐歌举了举手里的酒杯,抬眼却发现于睫正拨开人群往回走。
“叫我?什么事?”于睫问吧凳上高高在上的三个人。
“没。”“没有。”“没人叫你。”三个人异口同声地回答,摊手加摇头。
于睫皱眉,诧异地说:“奇怪,明明听见有人叫我的名字。”
三个人略微一想就知道,他是把“结”听成了“睫”,齐歌和马潇潇也不点破他,只抿嘴笑。
“你当你是谁呀,我们还得时刻挂嘴上?”孙琛又起了损人的坏心,阴阳怪气地说,“哎哟,我这些年都没看出来,原来你还是一多情种。”
于睫也猜到自己可能是听错了,犯了自作多情的错误,被孙琛这么一损,真是又羞又气又无奈,只得发狠说:“孙琛,你等着,等你犯到我手里,看我怎么治你!”
孙琛大笑起来,看了看身边几个好友,还是原来的样子,笑得那么畅快恣意,心无芥蒂。
他相信,他们四个人,不论生活在什么地方,不论有着怎样的事业追求,不论爱的人是男是女,没有什么不一样。

——完——

番外五:雪藏的悲剧结局 


2004年4月,我离开北京已经两年半。没有回去过。初时是刻意的,后来竟真的断了念头。
父母来过一次,短暂见面,匆匆而去。和以前没有什么区别。
从巴黎音乐学院毕业以后,我留在了学院的管弦乐团,担任小提琴第二声部的乐手。我很清楚,我不可能做到首席,因为我平板而缺乏激情的演奏。即使我练琴的时间比大多数人都长。
迅速地把感情投入到一首乐曲里,在收弓的同时把感情也一并收回。我做不到。
收放自如的境界对我来说,高不可攀。
或是无法投入,或是无法自拔,就这样吧。我认了。
这两年,我过得很好,非常好。
生活有规律,注意吃穿,有个头疼脑热知道给自己张罗点非处方药,还成功的戒了烟。
听说,绿沙龙里的薄荷,会引发关节痛。
我想,无论何处的疼痛,恐怕都要比烟的诱惑更难摆脱。还是用嗜好换无痛苦划算。
还是会想起他。
前半年我几乎精神崩溃。越想忘记越是频繁的回忆起过往的点点滴滴;恨他的自私与绝情,更恨自己的纠缠不清。
一旦他冲进脑海,我便疯了一样急于做点什么把记忆忽略。
试过摔东西,很认真的把房里的物事一样一样的砸在地上;也试过彻夜拉琴,让心里眼里只充斥着不明所以的谱子。
有时候,对于自己的认真,不知道是该庆幸,还是鄙视。
后来渐渐想通。
失恋,是和感冒同级别的小病。每天患感冒的人不计其数,连医生都不重视。
一个人,若整日自怜自恋的沉溺在小感冒里,实在恶心。
感冒和失恋,都无药可治,任何形式都只能是一种安慰,唯一的良药就是时间。
只是,感冒可能要花上一个星期,失恋却没有‘医嘱’。
但我必须努力让自己痊愈。
现在再想起他,我已经学会坦然,不再痛恨自己。即使叫着他的名字在手中释放,也不会再感到羞愧。
那只是一段过去的记忆,多少影响到我的现在,但不应该是主宰。
而我在那方面的经历,除了他,没有别人。我的做法,当属正常。
4月底,我们乐团将赴北京和上海,各有三天音乐会。
我同在英国深造的孙琛联系了一下,他届时也将抽空回趟北京,约上三五好友叙叙旧。
我并不是很热衷,日程安排也很紧张。但马潇潇很上心,连着好几封电子邮件敲定时间和地点。
我也就同意了。不好推托,也觉得自己不该躲。

抵达北京的第二天中午,我守时的去了国贸的“东方。”
见到孙琛、马潇潇、肖小卫等一帮老友,几个人又是捶肩又是拥抱,好不热闹。
骆格格清瘦了一些,但比两年前添了些许成熟女人的韵味,更有魅力。
她笑着和我握手,寒喧,然后和一帮女同学聊了起来。
我正奇怪她为什么独自一人,齐歌就走了过来。
“他们已经分手了,你呆会儿可别说错话。”马潇潇在我耳边叮嘱了一句,迎了上去。
“你,好吗?”齐歌和我握手,只是四指并拢碰了碰我的掌心。
他没什么变化,连垂在额上的那绺头发都和两年前一模一样。
“好。”我没有说谎,能吃饱喝足当然不能算坏。
他很欣慰地笑,仍和两年前一样令我心动。
吃饭的时候,齐歌坐在了骆格格身边。我们中间隔着孙琛和肖小卫。
他和骆格格谈笑自若,看不出有什么尴尬。
孙琛小声说:“听说他们早就分手了,你休学没多久的事。这会儿看着他们,还是那么般配,也不知道当初怎么想的就掰了。大伙可是最看好他们这一对呢。”
我抬头看着齐歌。他还保留着过去的一些小习惯,比如吃东西的时候与人交谈,总是习惯下意识的用无名指抹嘴角。
因为是午餐,没有叫酒,就餐的气氛虽然和谐但少了一份肆意。
我下午还要排练,其他人也要回单位继续上班,大伙吃过饭便匆匆在大门口告别。
握手,拥抱,站在车旁招手,目送同学旧友一个个离开。
马潇潇热烈地与我拥抱,拍着我的后背,轻声说:“有些事,忘了吧。”
我怔住,背脊明显僵硬。
“试一试,答应我,试试忘记。”他放开我,直视我的眼睛。
我点头:“我会的。你放心。”
他抿着嘴唇,轻轻捶了一下我的肩膀,钻进车子。
他怎会知道,我一直都在尝试,却总是失败。
再转身,齐歌站在了我身边。
他伸手和我相握,只是矜持地碰了碰我的手指就想撤开,却被我紧紧攥住。
他挣了一下便放弃,不说话,只是看着我。我也不说话,只是不放开。
很想让他抱一下,哪怕象肖小卫、孙琛、马潇潇那样,哥们儿式的随便一抱,也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贴近他,用我的心脏感受一下他的心跳。
可他没有做,我也没有说。只是单手相握僵立着,中间是一尺的距离。
“听你说‘好’,挺为你高兴的。等你娶妻生子的时候,你就该说Super了!那时候你就是事业、爱情两得意了!”他硬是抽出被我攥出汗的手,拉开出租车的车门,示意我先走。
我钻进汽车。低头的瞬间,匆匆抹了一把脸。再回头,透过车窗只看到他的背影,他面对着“东方”赭色的墙壁,背对着我的车子。
他,吝啬到不肯让我看他的眼睛。

当天晚上在北京21世纪剧院的第一场音乐会很成功。
同学都来捧场了,他也在。
介绍演奏员时,我看到了他。虽然从台上看过去,他的脸模糊不清,但只是一个轮廓,我就能确定是他。
演出结束有招待宴,和同学们只能匆匆打个招呼。
在停车场的阴影里,我看到了他。斜倚着栏杆,额发轻扬,手上是一只未点燃的绿沙龙。整个人象黑色的剪影,渐渐与以往的影象重叠。
我向他走去,不管前因,不计后果。
“日野”大轿车上的团务大声叫着我的名字。我回头笑道:“你们先走吧。我要再听一遍《牧神的午后》。”
我站在他面前,他手上的烟从指尖掉落。
“你好,牧神。”我伸出手,却被他一把抓住手腕,拉进怀里。
他把我整个人箍在怀里,手臂、肩背全被他掌握。
他的双臂一点点加力、收紧,我被勒得几乎喘不过气,甚至能听到骨头发出轻微的咔咔声。
他还是知道我想要什么的。我开心地想。
“为什么?为什么没有一点真实感呢?”他放开我,盲人一样摸索我的眉骨、眼睫、鼻唇、脸颊。
我看他。他的眼里满是迷惑,还有一丝恐惧。
“为什么呢?为什么没有一点真实感呢?”他一遍遍重复,声音愈加颤抖。
我拉开他的手,轻轻地笑了:“你怎么问我呀?你不是早就知道吗?这只是一个梦,牧神在午睡时发的春梦。”
他一步步后退,脚跟磕到了栏杆底座,身体趔趄了一下,倚住了栏杆:“是,我知道,我知道……一个梦而已。梦醒了,水精灵就会离开……”
我转身离开了。我知道,我无法再入他的梦。
接下来的两场音乐会,我没有看到他。看来牧神也拒绝做梦了。

第四天,我们搭上去上海的飞机。上海的三场音乐会结束之后,我会跟团回到原来的地方,继续尝试遗忘。
我坐在靠窗的座位,身旁的一男一女大概是情侣。
男的对女的很关心,先是帮她扣安全带,后来飞机起飞时还抢走她手里的报纸放进背兜,细心地说:“这时候看报纸影响视力。”
我微笑着闭上了眼睛。
女的说:“快看完了。就是急着想知道那个拉小提琴的同性恋到底是自杀还是他杀。”
“两天前的旧新闻你也看。不是已经确定那个姓齐的是自己从乐团的宿舍楼顶上跳下来的吗?”
我倏地睁开眼,一把扯过那张报纸。
他跳楼自杀了。在我们最后一个拥抱之后的第二天凌晨。
“2004年X月X日晚警方在严打行动中,突袭了一处向男性出卖同性色情服务的黑酒吧,拘留嫖客及男性色情服务者若干人,其中包括某乐团小提琴手齐某。其被处以罚款后释放。凌晨3时,齐某从其所在乐团的宿舍楼顶跳下。尸体被发现时,因其钱包内的现金皆无,乐团保卫处怀疑是他杀,遂报警。经核实,齐某身上所带现金均被缴罚款。因其性向并未公开,自杀原因不明……”
“哇”的一声,我吐了。来不及拿呕吐袋,那张报纸被我染上一片猩红。
我隐隐听到悠扬的乐曲,似乎是独奏长笛清越的声音……
很多人围上来,站在我身边嗡嗡地说着话。我生气地大吼:“别出声!”
他们安静下来。我靠在椅背上,缓缓闭上眼睛,乐曲声清晰起来。

竖琴级进的滑音,双簧管以轻弱的吟唱起而应和,伴以弦乐组加弱音器的和弦……牧神遇到了水精灵……
小提琴声部力度逐渐增强,弦乐组以轻柔的切分和弦予以衬托……牧神追逐着水精灵……
在弦乐组的震音背景衬托下,仍由长笛主奏,音乐逐渐减轻……牧神的幻想一点点消失……

牧神将永不再做梦,水精灵将何去何从?

——完——


整体大修于:2008年3月19日
发表于 2009-8-17 13:05: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比较喜欢喜剧结局~~~
这是我看过最最最喜欢的校园文~~~~
发表于 2009-8-20 13:4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正文结尾感觉没有展开阿鲁,应该是能写出一些东西的地方啊……小受的想法很有点女性化来着(废话因为他是bottom),不过番外里出柜啊结婚的表现,很是证明了这一对联合起来的抗击打能力^^
看完之后,觉得龙套君Double才是最大的杯具……
发表于 2009-8-20 22:5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居然还有悲剧结局Orz

我被刺到了......泪水,看到于睫吐血,好难受啊......
发表于 2009-9-18 20:56:1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小百合上看的好像是初稿,这边贴的好像更全,不过到是接受第一观感的,太折腾的看得好难受呀
发表于 2009-9-19 21:0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前番四都让我感觉两口子走在有些昏黄的大道上~~~番五原以为两人终成正果,不过等待的是绝望的降落~~~我好想逃~~~
发表于 2009-9-27 02: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番外五。。。。。。。我也吐血了。。。
发表于 2009-10-4 23:55:44 | 显示全部楼层
番外五太惊悚了┭┮﹏┭┮
还好当初是HE,而不是BE。
要不然真的要吐血了。ORZ
发表于 2009-10-7 23:4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单单重开没多久后就放了番外五么……当时就有看到,但被我主观无视掉了= =||| 实在是不忍心再看这两只被折腾了啊,虽然爱一篇文就是要爱它的所有(包括SE),但还是就让我心中的默认结局定为HE吧~><~~~
发表于 2009-11-22 01: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好先看过喜剧结局不然,我……
喜欢喜剧多些,我是俗人,想让他们在一起,白头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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