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齐歌说:男人需要女人,就像鱼儿需要脚踏车。
马潇潇说:你敢对你的女朋友这样说,我的马字倒着写。
孙琛说:不需要女人的男人,一定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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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过去一半的时候,父亲出差回来了,齐歌不能再到我这里过夜,而他父母的工作地点和宿舍区又同在一个部队大院,随时都有可能回家,更不敢在他家里胡闹。那段时间我们几乎是早出晚归地在外面疯,四下无人时匆匆地接吻或肢体接触都显得格外紧张刺激。
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在军事博物馆空荡荡的飞机展厅里,我们倚着一架抗美援朝时期中国志愿军缴获的美式F-86战斗机接吻,恍惚间从眼角瞟到一片移动着的湛蓝,两个人迅速分开,心惊肉跳地看着七八个身穿军装的空军士兵排着一路纵队从身边经过。
父亲和我的晚餐多是在大院食堂解决,有时我回来早也会做几个简单的菜或是煮点面,偶尔会下趟馆子改善伙食。
那天的晚饭我和父亲是在“皇城老妈”吃的四川火锅。食辣上火,睡到半夜我渴醒了,揉着眼睛到客厅喝水,黑暗中发现父亲正站在饮水机旁“咕咚咕咚”猛灌,书房的台灯从门缝里倾泻出黄色的光晕。
“您还没睡呢?”我喝完水,旋转着手里的空杯子问父亲。
“今天晚上得把剩下的稿子全看完,明天下午又要走了。”父亲放下杯子,转头看着我说,“最近功课紧张吗?”
“现在放寒假呢。”虽然看不清父亲的脸,但我仍能觉出他刹那间的尴尬,于是又补充了一句,“不过假期快结束了,两天后一开学,还是挺忙的。”
“我看你天天往外跑,以为你去上课……”父亲忽然恍然大悟,“你是不是恋爱了?”
“没影的事儿。”我低下头,真的不知道自己这样算不算恋爱。
父亲有些感叹地说:“一眨眼你都长成大人了,个子比我还高呢。”
我笑了:“所以千万别随便给我买衣服,搞不好又是一条九分裤。”
十四岁那年,母亲曾送给我一套短小得不能穿的名牌运动服作为生日礼物。
父亲估计也想起那件事,略显尴尬地说:“当年我们也没想到你个子窜得那么快。”
父亲走后,我站在空荡荡的房间里,脑子很空胸口却很满。
黑暗中,似乎有什么东西正一点点把我吞噬,就像扬进墓穴中那一锹一锹的土,身处狭小空间中的我既无处闪躲也无法逃遁,只能在憋闷中被静悄悄活埋,没有人知道,那颗心还渴望着跳动……
齐歌抱住我的时候,我像抓住救命稻草般紧紧揪住他的衣襟,用激烈的吻证明我的存在、他的存在。
这一次可能隔得日子久了,他有些激动,我忍不住哭出了声。他似乎被吓到,没有像以前那样不管不顾地先满足自己,而是停下动作一脸歉疚地用手指安抚我。我挤出一丝笑容示意他继续,他却缓缓俯下身把我拥在怀里,吻去我睫毛上的水珠……
他终于知道我要的是什么了,那一刻,我感觉自己从地狱一步跃入天堂。
我在他身下喘息着说:“我想去法国……我要问一问德彪西的灵魂……《牧神的午后》……灵感到底来自哪里?”
他说,他要和我一起去,顺便问一问马拉美的灵魂,诗歌《牧神的午后》,灵感又是来自哪里。
我们约定,先去西藏,再去法国。
二○○○年二月,寒假结束。新学期开学第一天,我和齐歌推开寝室门看见孙琛一个人在喝闷酒,地上摆了一排空啤酒罐。
“马潇潇回来了吗?”我仍对上次马潇潇的推迟返校心有余悸。
“他?”孙琛呷了一口酒,撇着嘴说,“不知死活地和音教系的小妖精风流快活去了!”
“你又犯什么病呢?”齐歌问他。其实,不用问也能从他话里的酸味猜出个八九不离十。
“我?失恋了!被人甩了!新鲜吗?”孙琛大口往嘴里灌着啤酒。
“不新鲜!”齐歌坐下来,顺手夺过他手里的啤酒罐,“没眼光的女人哪儿没有?让她后悔去吧!不就是个会唱歌的黄毛丫头吗?”
“靠!当初她戴着牙套,我不嫌她张嘴一笑就露出两排防鲨网,她反倒嫌起我唱歌像破锣了。” 孙琛刻薄地说着,我和齐歌轻笑着摇头。
孙琛伸手去抢齐歌手里的啤酒罐:“你给我剩点儿!最后一罐了!”
齐歌扫了一眼地上排着队的空罐,仰头一口气喝了个涓滴不剩。
孙琛把空罐接过来摇了摇,捏扁了拿在手上,悻悻道:“什么狗屁共同语言!她不就是假期演出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小歌星吗?我就不信,全院几百号女人,我就找不着一个比她强的。”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我和齐歌从琴房回来,寝室空无一人。齐歌去洗澡,我遛达到电视房消磨时间。刚在门口一露头,坐在第一排的孙琛就举起一罐啤酒招呼我过去。
我坐在他旁边压低嗓门问他:“你不是忙着找女友接班人吗?怎么在这儿浪费青春?”
“别提了,全他妈名花有主了,还一个赛一个的死心塌地。”孙琛指着电视屏幕说,“看电视,爆炸案元凶被抓了。”
那起震惊全国的爆炸案共炸死了一百零八个人,凶手竟然因为和家人的几句口角就炸毁了整幢居民楼,死者当中就有和他发生口角的亲弟弟。
电视画面上出现一个形象猥琐的男人,结结巴巴地讲述着杀人动机:“他……他……他骂……骂……我……”
记者说,这个凶残而又恶心的口吃杀人犯最后是在情妇家里被抓获的。
看完侦破纪实,我和孙琛一起回到寝室,继续聊那个爆炸案凶手。孙琛认定他脑子有问题,因为正常人不会那么偏激。
正聊着,齐歌从浴室出来,头发湿淋淋的坐到我身边,我很自然地接过他手里的毛巾帮他擦头发。
孙琛突然指着我们,恍然大悟地说:“总算知道为什么你们俩到现在都没有女朋友了!”
我吓坏了,双手举在半空,心吊到了嗓子眼。齐歌头上蒙着那块白毛巾“盖头”,僵着身子一动不动,透过“白盖头”的缝隙,观察着孙琛的表情,揣测着他话里的意思。
最后,齐歌豁出去了似的直接发问:“我都搞不懂,你怎么知道的?”
“妈的!连那个长相巨恶心、结结巴巴说不出一句完整话的变态杀人犯,都是又有老婆又有情妇,中国六亿男人六亿女人的配比平衡,都让那帮一个人把着好几个的家伙搞乱了!”他愤愤不平地说,“你们俩比我还惨,找到现在还一无所获。怪不得我这些日子看上眼的全都是名花有主儿的!”
我和齐歌对视了一下,悬着的心回归原位,恢复正常工作。
齐歌拿下头上的浴巾,神情轻松地说:“女朋友有什么意思?告诉你一句名言──‘男人需要女人,就像鱼儿需要脚踏车。’”
我吃惊地望着齐歌,不相信真有人说过这种话。
孙琛拍着床板大叫:“经典!经典!说得太好了!哪位高人说的?”
齐歌得意地笑:“U2的歌词。”
“唱来听听!”孙琛笑成了一朵花。
“……A man needs a woman, like a fish needs a bicycle……I'm gonna run to you, run to you, run to you……”
他边唱边看着我,炽热的目光灼得我抬不起头来。他把手搭在我肩上,拇指有意无意的抚弄着我的脖子和耳垂。他对我的敏感带了如指掌,看到我面红耳赤的窘态,表情很是得意。
我气得把手伸到后面戳他的脊背。他像背负硬壳的乌龟,任我怎么用力就是不为所动,始终面带暧昧的微笑一遍又一遍地唱着那首男人不需要女人的歌。
马潇潇面带桃花回到寝室,免费欣赏的就是这样一个节目:男声三重唱, Trying' To Throw Your Arms Around The World。
一开始马潇潇愣了一下,不解地问:“干什么?想转声乐系啊?”
后来他听清了歌词,指着我们说:“等哪天你们谁有了女朋友,敢当着她的面这么说,我的马字倒着写!”
“有女朋友的人,我鄙视你!”孙琛大吼一声,丢过去一只拖鞋。
马潇潇机敏地躲过“飞鞋”的袭击,笑着走进浴室。
半夜,孙琛在睡梦中咕哝:“……A man needs a woman, like a fish needs a bicycle……呸!不需要女人的男人,那他妈是有病!”
黑暗中,我咬住了被角,隐约听到对面的下铺发出一声若有若无的叹息。
日子平淡如水地流过,上课、练琴、聆听音乐,参加学校安排的演出,在《牧神的午后》的乐声中把身体纠缠在一起……
父母出差或是第二天没有早课,齐歌都会到我家过夜。我们两个人家都在北京,对于我们的夜不归宿,孙琛和马潇潇没有多想多问。对于我们过密的“友谊”,也没有人觉得奇怪,这就和任何大学里的找老乡一样,两个居住在同一所城市的同学加室友,很自然会成为“好朋友”。
是的,我说过,不仅是朋友,还是最好的哥们儿。
二○○○年的五一长假,我和齐歌如约去了西藏。
飞机降落在拉萨的贡嘎机场时,我有短暂的失聪,听不到任何声音,心情却格外的轻松。碧蓝的天空低得仿佛触手可及,肩上甚至能看到白云掠过的阴影。
我和齐歌的高原反应并不强烈,只有最轻微的症状──嗜睡。从机场开往饭店的大巴上,两颗头颅东磕西碰的“砰砰”作响,却怎么也无法让自己清醒。
中午一点半左右,我们到了拉萨假日饭店,困得东摇西晃进了房间,没有洗漱,没有吃饭,倒头便睡,一觉醒来已是晚上十点半。确切地说我们是被一声类似枪响的声音惊醒的,躺在各自的床上,我们面面相觑,半晌无语。
“什么声音?”齐歌问我。
“你也听见了?”我以为是我做梦。
“废话!”他瞪我。
“啪!”又是一声。
齐歌从床上弹了起来,扒着窗户往外看了一眼,又打开衣柜翻找。
“啪!”
这一声确定了方位,我和齐歌一起扑向了我的双肩书包。打开一看,是几个充气包装的蛋黄派,因为气压的原因自行爆裂了,剩下几个没爆的,也胀得圆鼓鼓、胖乎乎的。神秘的西藏让普通的蛋黄派也变得有趣。
没有吃晚饭,我们都饿了,抓着已开口的蛋黄派吃着。
齐歌靠着书桌,穿一件宝石蓝的套头绒衣,边咀嚼边用右手的无名指抹着唇角的蛋糕屑。这个小动作让我心动,忍不住靠进他的怀里吻他的唇。他揽住我的腰低头回吻,和我相叠着倒在床上。
他没有控制好倒下来的力道,相吻中我们的牙齿磕撞了一下,发出“当”的轻响,嘴里顿时弥漫开血腥味。愣了半秒钟,我放声大笑,齐歌俯在我肩上更是笑得浑身乱颤。
“高原反应,高原反应,”他笑着拖我起来,“算了,先找地方吃饭吧!”
齐歌要吃地道的藏餐,饭店的服务员推荐我们去“雪域”。
“雪域”餐厅是纯粹的藏族风情,满眼的明黄与暗红;没有卡座和小餐桌,只有宽大的长案,像学校的食堂,认识与不认识的人,随意地坐在一起。而且生意非常好,晚上十一点多钟还有八成的上座率,大部分是金发碧眼的外国人。
大盘大盘的各式肉类端上来,齐歌吃得不亦乐乎。我吃了几口,伸手向藏族女服务员要菜单。
齐歌啃着一大块骨头,口齿不清地说:“别看了,没有蔬菜。”
我身边坐的是一个德国旅行团的地陪,汉族人。他好心地告诉我,如果吃不惯藏餐,就去街上找川菜馆或是四川火锅店,保证正宗。因为当地的汉民大都是解放初期政府派来援藏的四川人。
我向他道谢,问他在川菜馆可否吃到蔬菜。
他点头:“有倒是有,不过不太新鲜,大多是从周边省市运来的。”
“为什么藏餐厅没有蔬菜呢?”我嚼着一块不知何种动物的肉,心想,管它呢,反正齐歌也在吃,吃坏了肚子也有人做伴。
“因为──”一个藏族小姑娘来上菜,他顿了一顿,把嘴凑到我的耳边说,“藏民是不吃蔬菜的。”
“为什么?”我歪头,不解地看着可爱的小导游。
“因为──”他又把嘴凑到我耳边,轻声说,“他们认为蔬菜是草,是让牲畜吃的。”
我呵呵笑了起来,小导游望着我,也呵呵地笑。
齐歌喝了点儿青稞酒,有些醉了,脸红扑扑的,黑沉沉的眸子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我赶忙结帐,架着他往回走。
拉萨的温差很大,五月初的天气,中午热得要穿单衣,早晚穿着皮衣还冷得发抖。哆哆嗦嗦地走在寂静的街道上,他忽然停住脚步,扳着我的脸说:“说话!跟我说话!”
我莫名其妙地问:“说什么?”
他伸手轻抚我的嘴唇:“那就笑一笑吧!对着我笑。”
我拍下他的手,有些生气:“喝点酒就犯神经病,真……”
嘴忽然被他的吻堵住,我“唔唔”叫着想挣脱,心里暗骂起这个在大街上撒酒疯的混蛋。
他一只手固定住我的头,一只手紧紧箍着我的腰,使我无从挣脱。他的舌尖带有浓烈的青稞酒味道,炽热而执着。我放弃了挣扎,本能地回应他。
有人从“雪域”出来了,是一群外国人。齐歌放开了我的唇,却紧拥着不肯松开我的身体。人群从我们身边经过时,有人向我们挥手大声说Bye-bye,然后就走得悄无声息了。
齐歌的下巴抵着我的额头,霸道地说:“今后,只许跟我一个人说悄悄话,只许对我一个人笑……”
他的话仿佛是从火山上喷涌而下的岩浆,冲得我喉咙发紧,眼眶发烫。
齐歌,你到底在想些什么?我仰起头,想从他的眼中找寻答案。他用牙齿轻轻啃咬我的喉结,厮磨我的耳垂,我捕捉不到他的目光……
第六章
第一次,在蓝天、白云、阳光下,陌生人的目光里,无所顾忌地躺在他的怀里。
仅此一次,就够我笑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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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的气候比北京干燥百倍。一觉醒来,我的嘴唇爆了皮,嗓子也痛得说不出话来。扭头看睡在另一张床上的齐歌,想问他感觉如何,抬眼却看见他满脸血迹、一动不动的躺着,枕头上也有一大片殷红。
我从床上跌到了地上,连滚带爬地扑向他的床头,摇着他的肩膀嗓音嘶哑地喊:“齐歌!齐歌!你怎么了?你少他妈吓唬人!”
他悠悠睁开眼睛,伸手摸了摸我的脸,咽了一口口水,用同样沙哑的嗓音问我:“你,哭什么?回程机票丢了?”
我浑身颤抖地抓住他的手,结巴地说:“你……你……怎么……你……”
他一脸茫然地看着我,用另一手拂开我额上被汗水浸湿的头发,纳闷地问:“怎么了你?胡言乱语的。做噩梦啊?”
“血!你的脸……血……”我语无伦次地指着他的脸。
他从床上爬起来,步履矫健地走到镜子前,也被镜子里的人吓了一跳,忙把脸贴近镜面仔细看,然后回头冲着我怪笑。
我坐在地上回不过神,傻瓜似的看着他。
“是鼻血!天气太干了!”他解释。
见我不说话,他好气又好笑的从鼻子里冷哼了一声,瞪大眼睛吼:“天干物燥,上火流鼻血,慬不慬?”
我彻底明白过来,气急败坏地抓起手边的东西往他脸上丢,牛仔裤、绒衣、毛衣、钱包、手机、枕头……床上的一应物品铺天盖地的向他飞去。
“王八蛋!让你吓人!”我坐在地上大骂,腿软得站不起来。
“你这副模样真他妈难看!”他一脸坏笑走到我面前蹲下身,揉着我的头发说,“好了,好了,我保证再也不流鼻血了行不行?一会儿我去买个止血夹,晚上睡觉夹鼻子上。”
我又想哭又想笑,隔着衣服咬他的肩膀。他把我拖到床上,急促喘息着解我的衣扣,低头啄我的颊和唇。
我推着他的下巴说:“先把这一脸的血弄干净,看着别扭。”
他把脸贴到我的胸口,在睡衣前襟上蹭了几下,抬起头灿烂地笑:“可以了吗,睫少爷?”
我不解气地抬手掴了他一记小耳光:“混蛋!”
“打我?我看你今天是不想出门了!”他一把扯下了我的睡裤……
我把手伸到床头柜上,摸索着按下便携式CD机的播放键,《牧神的午后》舒缓的乐声悠然响起……
他已经知道顾及我的感受,我的痛感也有所减轻,但最迷恋的仍然是他的吻和拥抱。那种心理上的满足感是无可替代的。
五一长假的第四天,我们出发去藏传佛教史上第一座佛法僧俱全的寺庙──桑耶寺。在桑耶渡口等候渡船时,又见到了那个德国旅行团的小导游。
“你们也去桑耶寺?”他挥着小旗向我们打招呼,一边给那些德国游客分发着什么东西一边问我,“要坐一个多小时的渡船,很难受的。你晕船吗?”
“我没坐过渡船,不知道。”我无所谓地回答。心想,路上的辛苦和寺庙里历史悠久的壁画、石刻的酥油灯相比,又算得了什么?
小导游闻言看了我一眼,跑过来摊开手掌说:“防晕船的药,吃一粒预防吧!”
拿起他掌心的两粒白色药片,我询问地看向齐歌。
齐歌皱着眉问:“有副作用吗?”
“你真够谨慎的!”小导游笑了,指了指身后仰头吞药的德国人,“我每次带团去桑耶寺,都要给客人准备的。放心吧。”
开始登船了,他向我们挥了挥手,跑回去指挥那群德国鬼子排队上船。
“还是吃了吧,一个多小时的渡船呢!”我从包里拿出矿泉水。
“我不晕船,要吃你自己吃。”
载着五十多位游客的木制渡船在混浊的雅鲁藏布江上、耀眼的阳光下缓缓前行。我坐在渡船的木梁上,眼前的景物越来越模糊,脑子里浑浑沌沌的,身子不受控制的往下倒。
“想投江自尽啊?”齐歌及时拉住我,让我靠在他怀里,半轻不重地搧了我一记耳光,气愤地说,“你又想耍什么花样?”
这记耳光使我略感清醒,抬起沉重的眼皮咕哝着说:“不知道怎么回事……特别困……”
“他怎么了?”是那个小导游的声音。我的眼皮仿佛粘住了,怎么努力也睁不开。
“你还有脸问?你给他吃的是什么狗屁东西?蒙汗药?”齐歌火大地质问那个小导游,手臂紧紧揽住我的肩,怕我一个闪神跌进这“从高山流下的水”里(雅鲁藏布的直译)。
“怎么会这样?不应该的,大家吃的都是同一种药啊,你不是也没事吗?”小导游委屈地辩解。
“废话!我没吃当然没事!”
“可是,那两粒药是给你们两个人的。”
齐歌又掴了我一记耳光,对着我的耳朵大吼:“笨蛋!你到底吃了多少药?”
“两片儿!”我嬉皮笑脸地回答,挨了一掌的脸颊在他胸口蹭了蹭,又闭上了眼睛。
“你还真不浪费!”齐歌哭笑不得地说着,调整姿势让我睡得更舒服些。
第一次,在蓝天、白云、阳光下,陌生人的目光里,无所顾忌地躺在他的怀里。
仅此一次,就够我笑一辈子。
我们计划的最后一站是江孜,因为那里发生泥石流,行程被迫取消,临时决定利用这一天好好逛一逛八廓街。
手工打制的石块铺就的街面上,店铺林立,所售的商品充满西藏民族特色,除了大小各异的转经筒,就是绿松石饰品和银器,老式首饰和藏刀。摊主大多不会讲汉语,但可以说一些简单的英语。
天近中午,齐歌仍蹲在一个藏刀的摊位前仔细挑选,不肯离开。
我站在他身后用脚尖踢他的臀部催促道:“走了,带凶器不让上飞机。”
“农民!我又不随身携带。民航局有规定,限定长度的刀具允许托运!”他瞪我一眼,回头继续挑。
逛了大半天,我有些饿了,也有些不耐烦,脚上略微加力又踢了他一脚。他一手撑地差点跪倒在摊子上,脸上腾起了薄怒,举起一把藏刀冲我挥了一下,沉着脸说:“你别来劲啊!”
我扭头就走不再理他,心里暗骂:真他妈混蛋,一会儿温和得像人,一会儿凶狠得像野兽。
没走多远,他追上来揽住我的肩,笑嘻嘻地问:“睫少爷,您今天想吃点什么?”
“想吃一个混蛋的肉!”甩开他搭在肩上的手臂,我气哼哼地回答。
“那要回酒店才行!”他色眯眯地笑。
“你……”我气结。
“去吃饭!”他自顾自地大步向前走,我无可奈何地苦笑了一下,加快脚步跟上他。
吃着饭馆自制的酸奶,嚼着拌在其中的一粒粒粗大的砂糖,我若有所思,觉得生活亦如这砂糖般甜蜜。
“笑笑行不行?看你那张脸,耷拉得跟破门帘似的!”齐歌在桌下踢我的膝盖。
我好脾气地摆出一个谄媚的笑容,凑到他面前说:“这样行吗?齐少爷。”
“真他妈恶心!”他笑道,拿出那把精挑细选的藏刀,举到我面前恶狠狠地说,“今后,你要再敢跟别人说悄悄话,再敢对着别人傻笑,我就用这把刀要了你的命!”
我一把夺过来说:“归我了!免得你什么时候一冲动,犯了故意杀人罪。”
我拿着那把藏刀在手里仔细把玩。刀已经开刃,出鞘后寒光闪闪,刀柄尾端嵌着两颗绿松石,蓝绿的本色,黑色不规则的花纹,古朴而没有过多装饰的藏族特色。
晚饭后我们在拉萨市区闲逛,惊讶的看到“JJ DISCO”的红色霓虹灯大招牌,居然和北京的JJ一字不差,而如此富有现代标志的娱乐场所和历史悠久的布达拉宫仅隔一个广场。
其实我们对DISCO并不感兴趣,迫不及待地走进去实在是出于好奇,想知道拉萨的迪厅会有些什么样的客人。
摇曳的灯光下,人影幢幢的舞池里,随着乐曲舞动的竟也有身穿藏袍的藏民,一曲强劲的“威猛”之后竟是藏族舞曲,这真是令人大开眼界。
坐在吧台喝着馥郁香醇的青稞酒,看着各色服饰人等的舞姿,齐歌和我都有些醉意。
我要了两杯冰水,递给他时,黏在杯底的杯垫掉了,滚到了地上,他很自然地弯腰去捡。我们坐得很近,他的手在地上摸索时,头蹭到我的腿。捡到杯垫后,他竟然顺势枕在我的大腿上,仰起发红的脸一个劲儿傻笑。
我摇了摇膝盖,小声说:“快起来,别光天化日耍流氓!”
他嘴唇张合,好像在说什么。迪厅太吵了,我听不清楚,只好把耳朵凑到他的唇边。
“忽然很想吻你!”他伏在我膝上,舌尖有意无意地舔过我的耳垂。
我打了个激灵,热呼呼的感觉从耳朵迅速漫延到双颊。我一把揪住他的后脖领把他拉起来,紧张地环视四周。还好,音乐声盖过了他的疯话,我们所处的黑暗角落掩藏了暧味,没有人注意到我们。
齐歌忽然兴奋起来,拍着吧台叫酒保过来,指着台上的乐队说:“问问他们,有小提吗?”
“这种乐队不会有小提的。”我轻声抱怨,责怪他的心血来潮。
一会儿,酒保回来说:“现在店里没有,不过弹吉他的楚哥说,他家里有,可以派人回去拿。他家很近的。”
“好啊!去拿!”齐歌笑着拍酒保的肩。
“请问你是习惯用‘瓜乃利’还是‘斯特拉蒂瓦里’?”一个留着长发,打扮很摇滚的青年从酒保身后闪出来,坐在齐歌身边的高凳上。
“够专业的呀,哥们儿!”齐歌转头和那个摇滚青年打招呼。说他专业是因为这两种琴是大多数专业小提琴手的首选。
“我以前也是拉小提的,后来才改学吉他。”青年接过酒保递给他的酒。
“你好,我叫齐歌,齐声歌唱的齐歌。这是我的,呃,同学,于睫。”齐歌侧了一下头,把我的脸让出来。我冲着黑暗中模糊不清的人影点头问好。
“是两个人啊!”这个自我介绍叫楚向东的青年站起来,从兜里掏出一串钥匙在食指上旋转着,“要哪种琴?我让小丁去取。”
“‘瓜乃利’。”齐歌也站起来,“两把!”既然他搞过专业,最少应该有两把琴。
楚向东把钥匙交给一名穿着制服的男孩,叮嘱了几句,那个男孩点点头走了。
“十分钟。十分钟后看你们的。”楚向东挥挥手,返回舞台。
“等会儿来个二重奏震震他们!”齐歌在黑暗中握住我的手,我挣了一下没挣开就任由他握着。
十分钟后两把‘瓜乃利’分别递给我们。楚向东对着麦克风说,他有两个远道而来的朋友,请大家热烈欢迎。
那天我们玩得很尽兴,小提琴拉得很疯,在台上配合得天衣无缝。台下的人随着乐曲随意舞动着,无论是尤曼斯的《鸳鸯茶》还是圣桑的《骷髅之舞》,都有人跳着叫好。
我从不知道,小提琴还可以拉得这样肆意,这样纵情。
离开拉萨那天搭的是清晨的早班机,我们和大多数旅客一样都穿着冬装。中途转机走进西安机场的候机厅时,我敏感地发觉,衣着臃肿的自己在那些身穿单衣或短袖的人群中像是异类,就连旁人看过来的眼光似乎也充满了好奇与嘲笑。
我有些尴尬地脱去皮衣放在休息椅上,又迅速脱去了绒衣,小声嘀咕着:“靠!还真拿老子当猴儿看了。”
齐歌穿着冬装昂首挺胸地走过来,诧异地问我:“至于吗?脱这么快。这里开了冷气,不算热呀。”
在他了然的注视下,我才意识到,我竟如此在意他人的目光。
五一长假结束返校后的第一节演奏课,老师宣布,系里研究决定,派齐歌代表我们管弦系小提琴专业,参加第九届全国小提琴演奏大赛专业组的独奏比赛。十天后就是预选。并且强调说,他演奏技巧略粗糙的问题虽然存在但可以纠正,而他对乐曲的理解尤其是演奏时感情的投入却是大部分演奏者所欠缺的。
这一点,我十二万分的同意。齐歌,他本就是一个十分感性的人。
下课的时候,他和演奏老师站在教室的一角说话,大概是说参赛的事。我站在教室门口等他,他却让我先走,说是跟老师谈完直接去我家。
刚走出教室,他又追到楼梯口叫住我,说:“你还是等我吧。那条路太长,一个人走无聊死了。”
“有病!一会儿一个主意。”我踢他的膝盖,意外地发现他的脸竟然微微红了,淡淡的绯色从双颊逐渐晕染到耳朵。
他弯腰揉着痛处,羞赧而懊恼地威胁我:“你别得意,看我今天晚上怎么收拾你!”
他的话令我对晚上的事情既向往又有些难堪,为了掩饰只好撒腿就跑。耳畔呼呼的风声传来他的叫喊:“小子,去哪?”我站在楼下扯着脖子回答:“机房。”
我在各大网站蹓跶了一圈,还不见齐歌出现,就无聊地点开了本校的论坛。
当前的热门贴是关于莫扎特的讨论。满篇的溢美之词,把莫扎特协奏曲奠基人的地位捧上了天。其实莫扎特和协奏曲的关系,只能体现在他的钢琴协奏曲上,他的小提琴协奏曲属于早期作品,相对比较简单,虽然优美而明快,但规模不够大,还带有沙龙气息。
鼠标再往下拉,有一张帖子提到了莫扎特A 大调第五小提琴协奏曲,连带把这个曲子的渊源──德国歌剧《后宫诱逃》也捧成了“精品皇帝”。
我忍不住在后面跟帖说:莫扎特的《后宫诱逃》只是小学算术,德彪西的《牧神的午后》才是高等数学。
我疏忽了,钢琴系是音乐学院的大系,而学钢琴的人几乎每天都离不开莫扎特。于是,我的比喻刚贴出去两分钟,整个机房就乱了。
“谁发的帖子?谁说《后宫诱逃》是小学算术?给我站出来!”一个漂亮得像小瓷人的高个子男生站起来大声喊道,愤怒的目光扫视着机房里的每一个人。
“是我说的,怎么了?”我站起来,无所谓地看着他。
他脸红脖子粗地质问我:“你有什么资格这么说?”
“我说的是事实。”话音刚落,机房里呼啦啦站起一群人。我竟然犯了众怒。
小瓷人看了看身后,冷笑着说:“事实?事实是,比起《后宫诱逃》,《牧神的午后》只不过是华丽音符掩盖下的伪爱情。”
我的拳,在不知不觉间紧握,刻薄的话,不经大脑就脱口而出:“《后宫诱逃》是用优美旋律演绎的滥俗故事。”
“我看你胡说八道是想讨打。”小瓷人开始出言不逊。
这时,机房管理员冲了过来,摆着双手说:“同学们不要打架,不能损坏公物,这些计算机……”
“我们出去!”我打断管理员的话,昂首走出机房,一群钢琴系的人紧随身后。
第七章
他说:我想要收拾你,你躲的了吗?
我说:我不躲。
我知道,对他各种意义上的收拾,我都无法招架,也无从躲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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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化楼一层大厅里,除了摆放在中央的一面巨大镜子,两株一人多高的巴西木,再无他物。安静、宽敞,鲜有老师经过,是用暴力解决问题的好地方。
我不喜欢把讨论升级为暴力,这件事的起因也不值得。他如果不说那句话,我会息事宁人地道歉。但是,那句话、那个词,让我心慌得要窒息,令我激动得想用拳脚把它击碎!
十几个钢琴系的男生散立在大厅的四周,准备随时扑上来,眼光凶狠得恨不得当场杀死我,再献祭给莫扎特的灵魂。
我背对着镜子,看着一步步向我走来的小瓷人,他的脸因为背光而显得阴郁。
他走到我面前,迅速地抬起腿踢向我的小腹。我撤后半步,踢向他的小腿外侧。两条腿在空中碰撞,发出“啪”的声响。甫站定,我立即直直地伸腿踏向他的前胸。他的反应很快,不等我把腿抬高,狠狠地一脚跺在我小腿的门面骨上。
典型的音乐学院派打架方式,手臂只用来保持平衡,腿脚才是攻击防卫的武器。
我的腹部和右肋挨了几脚,生疼。小瓷人也比我好不了多少,光洁如瓷器的脸因为疼痛而扭曲到狰狞。
他一脚正踢,向我的胃部袭来,鞋底的花纹在眼前一闪而过。没有办法招架,我背靠着镜子敏捷地向右闪身,躲开他的重击。他的脚飞落在我身后的镜子上,皮鞋与玻璃相击的脆响之后,是镜子“卡卡”的碎裂声。
他没有把脚收回而是改为侧踢,我再向右躲闪时,看到齐歌的腿飞起,从下面踢中小瓷人的膝窝。小瓷人中招后吃痛的抱着一条腿金鸡独立,钢琴系的人缓缓向我们靠近……
这时,我听到了身后玻璃跌落地面的声音,劈里啪啦,不连贯却一声声持续着。
突然被人往前推搡了一下,再回头,看到了齐歌被鲜血染红的手臂。地上的镜子碎片也落上斑斑点点的血迹,再一个个反射到其它的碎片上,竟是满眼晃动的红。
人声嗡嗡,说些什么我已听不清。
“别傻站着不动啊!快送齐歌去医务室!”马潇潇推了我一把,也不知道他和齐歌什么时候来的。
我脚步踉跄地跟着齐歌和马潇潇往楼门口走,齐歌却突然站住,回头对小瓷人说:“哥们儿!管好你的嘴!今天的事,纯-属-意-外!”
医务室里,我站在齐歌身后,嗅着空气里的血腥气和药水味,梗着脖子看着窗外枝繁叶茂的白杨树,表情与动作都像极了刑场上准备就义的勇士。可惜,我只做到了形似,和勇士们不同的是,我的心是虚弱的。因为,在我的眼里,那碧绿的杨树叶上也洒满了令人心颤的红色血滴。
校医的话隐隐飘过来:“伤口太深,都露骨头了……伤在小臂,不知道是不是伤到尺神经的运动枝……我帮你做简单的止血和清创,你们快去大医院……”
坐在驶往医院的车上,齐歌脸色苍白地嘲笑我:“就你这小身板儿,瘦得跟琴弓似的,还跟人打架呢!”
坐在前排副座的马潇潇转过头看着齐歌,想说什么,又闭上了嘴。
“真他妈困。”齐歌把头靠在椅背上,闭上了眼睛,失色的唇几乎与脸色同样苍白,裹着纱布的小臂又渗出了暗红。
“你先把汗擦擦,找个地方顺着气等我们。”在医院的候诊大厅里,马潇潇塞给我一包纸巾,愤懑地说,“早知道你晕血就不让你跟着了,真碍事!”
马潇潇拖着齐歌进了急诊室,我坐在医院的休息椅上,冷汗滴滴嗒嗒地落在手中紧攥的那包纸巾上。
“喂!你别瞪着眼装疯啊!”马潇潇用力推我的头,又看了看被我额头的汗水沾湿的手,在裤子上擦了擦,大声说,“他没事!没伤着尺神经!伤愈后也不会影响拉琴!”
我像踩了弹簧一样跳起来,伸头往马潇潇身后找:“他人呢?”
“在观察室输血,伤口已经缝合了。”马潇潇欣慰地笑着,“他让我告诉你,要是还有口气,就进去陪他聊会儿天!”
看着病床上笑眯眯的齐歌,我手扶观察室的门框,喘着粗气说不出话来。随后而来的马潇潇把我推了进去,按坐在床边的方凳上。
“我怎么不知道你有晕血的毛病?”齐歌指了指身旁的血袋问我,“看见这个晕吗?”
我仍有些魂不守舍,呆愣愣摇头:“以前没有,我也不知道……”
齐歌躺在床上,冲马潇潇挤了挤眼睛,坏笑着说:“幸亏他是个男的,要是个有晕血症的姑娘,可怎么办啊!”
“你现在活过来了是不是?”马潇潇憨厚地笑,“这么快就要实施打击报复了?”
我听不懂马潇潇的话,脑子还在发懵。
“你不知道,刚才这小子打麻药的时候,疼得哇哇乱叫,胡乱喊着非要好好收拾你不可!”马潇潇主动为我解释‘打击报复’的起因。
齐歌暧昧的看着我,语带双关的说:“你自己说,我要收拾你,你躲得了吗?”
“我不躲。”看着他黑亮的眼眸,我发誓一般地回答。我知道,对他各种意义上的收拾,我都无法招架,无从躲起。
“咦?你现在脾气怎么这么好?这时候摆出一副任人宰割的模样,刚才怎么会冲动得跟人打架?”马潇潇没好气的奚落我。
“那场架,不能不打。”引起我冲动的原因,死也不会说。
“嘁!你们这些北方人,就是学不会君子动口不动手!”马潇潇这个浙江台州的小南蛮,又开始发表地方论的歪理邪说。
齐歌看了我一眼,说:“这说明我们北方人豪爽。”
“豪爽?恐怕是借豪爽之名行鲁莽之事吧?”马潇潇不屑地反驳。
因为不好意思抛下马潇潇一个人,我们三人一起回了学校。晚饭是我和马潇潇从食堂打回寝室吃的,怕人多,碰了齐歌受伤的手臂。
吃完收拾完,孙琛还没回来,我们三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
马潇潇坐在我和齐歌对面,斟酌着字句说:“齐歌,你拉小提琴也有十几年了,怎么一点保护手的习惯都没有?大块的镜子往下掉,干嘛伸手去挡不用脚去踢?”
齐歌看着自己被包扎成白胖肘子的小臂,懊恼地说:“谁知道?不是急疯了,吓傻了,就是鬼上身了!”
“还有十天就是预赛吧?你打算怎么办?”马潇潇提出一个很重要却被我们遗忘的问题。
我看向齐歌,悔恨与内疚在心中扭绞成一团。
齐歌侧过脸冲我微微一笑,转头对马潇潇说:“怎么办?凉拌!已经这样了,我还能说什么?让系里再重新安排人呗!”
“齐歌,我和于睫都是你的朋友,当着我们的面,你能不能说句实话。”马潇潇的神情严肃起来,咬着嘴唇停顿了几秒钟,看齐歌仍沉默不答,继续说道,“对不起,你从办公室出来的时候,我不是恰好经过。你和演奏老师的话,我听到了。”
“靠!这种听墙根儿的龌龊事,亏你干得出来。”齐歌面露鄙夷之色。
马潇潇急忙解释道:“我不是有意的。开始我以为你们在争吵,想进去劝劝,没想到听见……”
“算了算了,听到也没什么了不起。”齐歌抢过马潇潇的话茬,“我是和演奏老师的意见有些分歧,心里憋了火。看见于睫和钢琴系的打架,一冲动就忘了保护手。妈的,空弦带音是我的老毛病,一时半会儿怎么改得了?这下也好,省得我被淘汰的时候他后悔用错人!”齐歌满不在乎地说道。
我刚想数落他几句,门被撞开,孙琛像一阵风似的刮进来。
“大哥哎,我半天不在你就受了伤,让我这做弟弟的情何以堪?”孙琛捧着齐歌的白胖肘子做出一副痛不欲生状,害得我们三个人抖落一地鸡皮疙瘩。
“你这死小子,上哪风流快活去了?抛下我们被钢琴系的欺负。”齐歌假装委屈地抱怨,配合孙琛的表演。
“都怪那新勾搭到手的小妖精,硬拉着我看什么经典电影回顾。回头我就休了她!怎么能让女人破坏咱们兄弟感情呢?”孙琛半蹲在齐歌脚边,继续煽情,“大哥的左手受伤了,我就是大哥的左手。大哥要拿什么,我帮大哥去拿;大哥想做什么,我替大哥去做!”
我们三个人同时哆嗦了一下,身上好像过电。
“你刚从醋缸里爬出来吧?”齐歌忍着笑踢了他一脚,说,“我现在要去洗澡,你侍候我?”
孙琛拍着胸脯说:“兄弟我当仁不让!大哥让擦哪儿我就擦哪儿,保证绝无偏差!”
齐歌瞟了我一眼,一脸邪气地说:“伺候我的活儿还是让于睫这死小子全包吧。”
“就是。”马潇潇随声附和,“他本来就是罪魁祸首。”
我坐着不肯动,因为齐歌的眼睛里分明燃烧着色情的火焰。
“还不快去。”孙琛用力把我拉起来,威胁道,“我哥为你受的伤,侍候不好他,饶不了你!”
我慢腾腾地磨蹭到齐歌身边,马潇潇塞给我一个塑料袋:“别让他的伤口进水。”
我低下头解着齐歌衬衫的钮扣,他带有淡淡薄荷味道的鼻息软软地落在我的脸上、颈间,温热的痒;左边带血的衣袖在包扎伤口时已经剪开,衬衫很容易就褪下来,露出胸肌微凸的胸膛;肌肉的线条流畅,紧绷的肌肤闪着健康的光,只用看就能想起那熟悉的触感。
我用塑料袋包住他裹着纱布的左臂,他轻轻吻我的额头,呼吸有些急促。
“你别胡闹!”我警告他,解开了他的皮带。
我克制自己不去看他胯下已经略微抬头的地方,挽了挽袖子,拿起花洒试水温。
他伸出右手从身后环住我的腰,吻我的后颈和耳垂,手里的花洒从手里滑落了。他拉我转过身,俯首含住我的唇,缠绵地吻。
“快脱!”他急喘着催促,单手扯我的裤子。
“你找死啊!”我踢了他一脚,双手抓着裤子后退,“犯禽兽看清楚地方,这不是在家里,外面还有人!”
“少废话!你不是说你不躲吗?”他欺身上来拉我。
我退到了洗手池边上,压低声音说:“我说的不躲不是指这个。”
“我管你指的是什么。害我受那么大罪,今天非好好收拾你不可!”
他抱住我啃咬我的喉结,我想推开他,又不敢乱动,怕碰到他带伤的左臂,只能小声和他商量:“齐歌,改天、改天回家我随便你,好不好?孙琛和马潇潇都在,他们听到了怎么办?”
他吻着我的锁骨轻声地笑:“你别叫那么大声,他们不会听到的。”
“你这个混蛋!”我屈膝撞向他的小腹,“你流出来的血怎么会是红的呢?该他妈是黄的才对。”
我终究还是拗不过他,看他吃力地单手解我的皮带,不得不自己动手,但是我实在太紧张了,听着浴室外面隐隐传来的音乐声和说话声,全身的肌肉都绷了起来。
“你放松点啊!这么紧让我怎么动?”齐歌伏在我背上气喘吁吁地抱怨。
我扭过头愤恨地瞪他,看到他脸上的汗水,恶意地想,活该,谁让你在这种地方犯禽兽!
他的手伸到我前面不轻不重的揉搓,我由于过度紧张,很快就泄了。他伏在我后背上低笑:“真没用!”
他右臂扣着我的腰开始前后的冲撞,我的身体仍不能放松,全部的精力都用来倾听室外的动静。他费力地动了几下,无奈地丢盔卸甲。
我拿着花洒帮他冲洗头发,他突然含住我一侧乳首略微用力地拉扯,我不敢出声,却痛得弓起身子抽了一口冷气。
“胆小鬼!看我将来怎么收拾你。说好不许躲的,你别耍赖!”他不满地嘟哝着。
第二天的演奏课上,老师无限惋惜地当着全面同学的面数落了齐歌一顿,当他讲到“对于一个乐手来说,双手比眼睛还重要”时,齐歌无所谓的挑了挑眉毛,小声嘀咕了一句:“我宁愿没手,也不想当瞎子。”
接下来,老师宣布,由我代替齐歌参赛。这令我很惊讶。老师解释说:“你的演奏技巧基本上已经精确到无可挑剔,致命伤是缺乏感情。虽然很难改进,但我希望你能从乐曲的理解着手,学习感情投入。如果做不到,就只能祈祷参赛的指定曲目不要是太煽情的作品。”
我感到压力很大,因为我不知道怎么在演奏时融入感情。在我眼里,所有的乐曲都是音符的不同排列组合,我能做的,就是把它们准确无误地转换成琴声。
预赛的指定曲目是巴赫的《恰空》,那是一首极看重演奏技巧的曲子,能够顺利通过只能说明运气好。复赛的指定曲目却是拉威尔的《茨岗》,长长的五十八小节无伴奏,需要用低音弦奏出刚烈、苍凉的浓重调子。这首乐曲内涵比较深厚,是一首需要以情打动听众的作品,正好是齐歌的强项,我的软肋。
演奏老师辅导我时,还算是客气,但也常常摇头:“弓弓饱满,句句清楚,并不能最完美的演绎这首曲子,你要理解蕴含其中的感情……”
齐歌陪我练琴时,脾气比演奏老师差远了。他常常对我大吼大叫,引得我也怒气冲天,最后往往是由谱架被踢翻在地做尾声。有时是他踢,有时是我踢,学校琴房和家里的谱架,都难逃倾倒在地的噩运。
复赛那天,我正坐在后台发呆,齐歌冲进来拉起我就走,老师跟在我们身后叮嘱:“于睫,注意时间,很快就到你了!”
齐歌把我拖进洗手间,拎着我的衣领摇晃着我的脑袋说:“你拉着一张苦瓜脸给谁看?不就是一个破比赛吗?刷下来就回家,谁还能吃了你?”
“齐歌!别摇了,我头疼。”我皱着眉闭上了眼睛。
他马上松开了手,用没受伤的右手揉着我一侧的太阳穴,紧张地问:“好点吗?”
“嗯。”我呻吟着说,“肚子又疼了。”
“靠!真他妈多事!”他咒骂着,又慌忙腾出手帮我揉肚子,声音流露出焦灼,“怎么个疼法?是胀痛还是绞着痛?”
“是……是浑身上下满脑袋肚子痛!”我笑着退后,撞到墙上的烘手器。“嗡”的一声,一阵热风透过后背把心烘得更暖,更烫。
“死小子!”齐歌把我从烘手器前拉开,伸手帮我整理颈间的领结。他左臂的伤口已经拆线,但尚未痊愈。
看到他缠着纱布的左手臂,我脸上的笑容僵住了,愧疚地说:“齐歌,我知道我一定会栽在拉威尔的《茨岗》上,这个名额肯定要被浪费。如果我不和钢琴系的打架,如果你不替我挡那块破镜子,如果你没有受伤,你一定能通过复赛,你……”
齐歌轻咬一口我的嘴唇打断了我:“再说这种丧气话,小心我揍死你!”
“回去吧!快到你了!”他催促我。
第八章
他说:我当时一定是疯了,才会下手那么重。
我说:如果你下手不够重,我会恨你一辈子。
如果他没有动手,而是默认了我说出来的原因,我不会原谅他。
★★★★★
三天后,我的丧气话得以应验,接到了落选通知。同寝室的哥们儿没说一句安慰话,一如既往地说笑打闹。他们很清楚,现在对我最大的安慰,就是不要再提这次比赛。
晚上,我躺在床上久久不能入睡。我深深知道,不懂得如何赋予乐曲以感情,就不可能成为一名真正的小提琴手。我热爱小提琴,不能忍受有朝一日这份热爱不能成为毕生事业,只能可怜地沦为业余爱好。与其将来被迫地承受这种痛苦,不如选择尽早舍弃。于是,我悄悄爬下床走进浴室,手里握着那把从西藏带回来的藏刀。
没有开灯,我站在窗前,借着月光伸出了左手。月光下,手掌的颜色是雪白的底子又涂上了一层荧光蓝,手指是修长的,因为骨节不是很突出,所以手指是令人羡慕的笔直。完美的手型曾是我的骄傲,左手指尖的薄茧是多年心血的写照,那是揉弦十几年的见证。现在,我却要破坏这只手,斩断与小提琴的一切联系。
右手紧握着那把已开刃的藏刀,仔细审视着自己的左手,我很认真很冷静地考虑着,到底应该切掉哪根手指,既可以坚决地抛下对小提琴的热爱,又不会影响到将来的择业与生活……
还没有做出决定,浴室的门推开了,齐歌一阵风似地冲进来,一脚踢掉我手里的藏刀。我吃惊地看着他眼含怒火伸腿勾上了房门,一步步靠近……
“早觉出你不对劲了,没出息的混蛋!长本事了是不是,想死啊?”说着,他飞起一脚向我踢过来。
我捧着肚子倒退了几步,靠在墙上干呕着,断断续续地骂:“你……才有病……谁……谁他妈想死了?……老子……老子还没活够呢!……就是死……也要拉你……做垫背……”
齐歌把右臂横架在我的颈上,凶巴巴地说:“不想死?那你大半夜举着刀在手上乱比划是什么意思?别告诉我你是到浴室抓贼,傻子都不信。”
嗅着那熟悉的带有薄荷味道的鼻息,我垂下了头,嗫嚅道:“因为,我不想再拉小提琴了。”
“神经病!”他手臂加力,我觉得脖子快要被压断了。
他看了看门口,把头附在我耳边,竭力压低嗓音说:“一次小失利你就这样,真有出息啊!我流血换给你的参赛名额,我还没说什么,你倒先做出一副半死不活的鬼样子!”
“流血?把参赛名额换给我?”我的脑子有些混乱了,闭上眼睛跟自己说冷静。
齐歌见状忙放开压制在我脖颈的手臂,抚着我的胸口帮我顺气。
我狠狠地回踢了他一脚,屈辱与愤怒在胸中浪潮般涌动翻腾。
“齐歌,你是不是觉得上过我,对我有所亏欠,想拿参赛名额做补偿?”我声音颤抖地发问。
“啪!”的一声,他抡圆了右臂,扇了我一记响亮的耳光。
我的头被打得偏向一侧,却感觉不到疼,只觉得眼前发黑,耳中轰鸣,被打中的左耳和左颊热辣辣发麻。
我没有捂脸,只和他仇人似地对视着。没有开灯的房间里,看不清对方的表情,只看到彼此明亮到发光的眼睛里,盛满了愤怒。
浴室门再次被打开,马潇潇和孙琛还是被我们的动静吵醒了。
“你们这是怎么了?白天还好好的,半夜就上演《三岔口》?”孙琛故作轻松地说着,拉扯着齐歌,“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先睡觉。”
齐歌被孙琛拉着往外走,走到门口突然回头,眼神锐利如刀的盯着我说:“于睫,你给我记住,那两件事没关系,没他妈一点儿关系!”
“齐歌!你也给我记住,就算是你欠我的,也已经还了。咱们两清了,互不亏欠!”我回瞪着他,话像掷飞刀一样,一字一字抛过去。
“你休想!”他从齿缝里迸出这三个字,被孙琛拉走了。
马潇潇走到我身边,叹了一口气,说:“你们……算了,快回去睡吧。”
“潇潇,”我抓住了马潇潇的手臂,哀恳地望着他,“你告诉我,我和钢琴系打架那天,齐歌和演奏老师都说了些什么?”
“这个,已经不重要了吧!”马潇潇抽出被我抓住的胳膊,劝道,“你先去睡觉,明天还有早课。”
“你不说我也猜到了。”我忍住眩晕和耳中的轰鸣,扶住身后的墙壁自嘲地笑,“他一定是求演奏老师把参赛名额让给我,老师不同意,对不对?”
马潇潇不肯说话,我知道,这是默认了。我仰靠着墙壁笑出了声:“我真笨,你早就看出他手臂受伤是故意的,我还一直蒙在鼓里。”
“齐歌也是好意,他觉得你们是最好的朋友……”马潇潇觉出不对劲,走过来拉我。
“哈!最好的朋友!”我歇斯底里地大笑,“比你们想象中还要好的好朋友!好到有来有往,有付出有回报……”
马潇潇强行把我拖回了寝室。
躺在床上,我仰望着天花板,耳边有如大海呼啸,胸口沉闷得仿佛压了块巨石。
齐歌,你既然知道募捐会伤害马潇潇的自尊,又怎么会不知道,这样做同样会伤害我的自尊?我不要你故意的谦让,我要的是完整的尊严!你根本不欠我什么,因为我,心甘情愿!
一夜无眠的我,不用孙琛在旁边鬼叫也知道自己的气色有多差,照镜子时,还是被自己恐怖的样子吓了一跳。比起黑眼圈和浮肿的眼皮,左边脸颊上红肿的瘀痕更是吓人,两边的脸已经明显的不对称。更可怕的是,躺了一个晚上,眩晕和耳鸣丝毫没有好转,头稍微一动,耳朵里就轰隆作响。
从浴室出来我迎面碰上齐歌,他张了张嘴刚要说话,我迅速调转视线不与他的目光相接,冷着脸从他身边走过。
强忍着身体的不适,我坚持走进教室。视听课上,耳中尖利的唿哨声使我根本无法做听音辨音练习。老师觉察到我的反常表现,打量着我脸上的瘀痕,很严厉地说:“我负责教学,检查校容校纪不在我的职责之内。不管你和谁打过架,还是要提醒你,你的耳膜可能受伤了,这直接影响到听课效率,要尽快去检查治疗,不能再拖下去。”他背转身时,我听到他慨叹般地自言自语:“现在的学生……”
刚下课,齐歌冲过来,一句话不说,抓住我的手腕就往外拉,我掰他的手指拚命想挣脱,但还是一步一步被带离了座位。所经之处,桌椅碰撞声响成一片,留下满室的狼籍,同学的侧目。我挣扎着被他拖到教室门口,马潇潇把我们拦住了。
“齐歌,你不要太过分!”马潇潇的态度很严肃,说完,他怜悯地看了我一眼。他的眼神让我有落泪的冲动。
“滚开!”齐歌冲马潇潇低吼。
马潇潇的口气软了下来:“齐歌,不管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矛盾,大家都是哥们儿。他这个样子,你不能再跟他动手了。”
“你放心,我不会把他怎么样。”齐歌紧扣我腕部的手略微松动,语气也明显缓和,“我带他去找校医。”
马潇潇点了点头,侧身让我们过去。
校医说,我的耳膜穿孔了,但还没有严重到需要动手术的地步,可以依靠耳膜的再生能力等待破损处自行愈合。眩晕感会逐渐消失,但耳鸣会一直持续到耳膜完全长好,这段愈合期大概需要一个月。
从校医务室出来,我在前面走得飞快,齐歌在后面跟得亦步亦趋。我恼怒地停住脚步,揉着红肿的手腕对他说:“你要再跟着我,我就把和你上床的事说出去。”
听了我这句话,他停住了脚步。我想,这句话对他应该有不小的威胁作用,他绝对不敢让这件事传开。其实,我比他还要害怕,这样的威胁,对我更有效。
一个多星期了,我的头不再眩晕,只是耳鸣还没有好转。这段时间里,我没和齐歌说过话,甚至没用正眼看过他。
冷战的第七天晚上,齐歌戴着耳机躺在床上听曲子,我闷坐在桌前一下一下往琴弓上擦松香,马潇潇和孙琛不知动了哪根筋,为击剑招式的法国派和意大利北派争论的面红耳赤。
“……法国派太注重手上动作的灵巧性,远没有意大利北派的劈刺动作有杀伤力……”说着,马潇潇顺手从我的手里夺过琴弓,摆出击剑的劈刺动作在空中比划了两下,“瞧,这才能体现格斗芭蕾的魅力……”。
不等他说完,我已经下意识地扑上去把琴弓抢了回来,拿到灯下仔细检查。
孙琛“切”了一声,说:“至于吗?琴弓是消耗品,有必要这么过分爱惜吗?”
齐歌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紧盯着我手里的琴弓。那是一把和他的琴弓一模一样的六十一克苏木弓。
我的心一阵慌乱,掩饰地走到书桌前,收拾起曲谱和琴,说了声“我去琴房”,拉开门就要走,却被马潇潇叫住:“你现在听音都听不准,怎么练琴?”
“没关系,就当是练指法,找感觉吧!”我随口敷衍了一句,匆匆关上门阻断了齐歌灼人的目光。
十点多钟,我从“鸽笼”出来,在琴房的大厅遇到从楼上琴房出来的小瓷人。自从上次在政教处解决完问题,这是我们打架后第一次见面。
他站在楼梯口看着我冷笑,我视若无睹地从他面前走过,他跟在我身后一同走出琴房楼。我不想打架,如果他不扑上来,我绝对不会主动出击,愿意玩跟踪就来吧。
为了不引起围观,我选了一条从琴房通往学生公寓的僻静小路。走这条路要穿过一条两幢离得很近的教学楼之间的夹道,夹道两头都装有铁栅栏,如果要过去,就必须翻越这两道阻碍。许多同学宁可绕远,也不愿为了抄近路给自己找麻烦。因此,这里很少有人经过。
“喂!”他在后面叫了一声。看来是决定在这个地方跟我重新开战了。
转身的一剎那,我看见齐歌从他身后的铁栅栏上翻身跃下。原来小瓷人那声“喂”不是叫我。
“两个打一个有失公平吧?”小瓷人看了看齐歌,瞪着我说,“原来是你下的套儿!”
“哥们儿,上次的事多有得罪。我们是约好在这跟你道歉的。”齐歌牵动嘴角,露出狡黠的微笑。
“我……”我想说不是,却被齐歌突然打断,“你不好意思说就算了。钢琴系的人不会斤斤计较的。”
小瓷人再次打量我和齐歌,将信将疑地说:“算了,打架被学校知道要受处分的。”
“不想打架你还跟着我?”我为他的行为感到好笑。
“谁跟着你了?我倒想超过你,让你跟着我呢!谁知道你走路那么快。”小瓷人翻了个白眼,径自往前走,翻过另一道铁栅栏,背影迅速溶进了夜色里。
齐歌走到我身边,有些尴尬地说:“还真他妈巧。”
“巧个屁!”我不屑地撇嘴。他一定是从琴房就开始跟着我们了,还有脸说“巧”。
“别想躲我,你躲不开的。”他把我拉进怀里,紧紧按在胸口。
“我的鼻梁……快压断了!”脸埋在他的怀里,后脑勺被他的手死死按着,几乎要被挤压进胸腔,鼻子也一阵阵发酸。
“还贫!”他扶起我,托着我的脸,细细吻我的睫毛、嘴唇,低声咕哝着,“相信我,那两件事,真的没关系,我真的不是要伤你的自尊……”一字一句,随着他的吻,送入我的口中,然后,滚烫地滑过咽喉,入心。
他解开我的皮带,在我耳边充满诱惑地呢喃:“知道吗?我刚才一直在听《牧神的午后》。快想死你了!”
我高昂着脖颈呻吟,弓起身子急促喘息着骂道:“妈的,是不是听得浑身的黄色血液都沸腾了?”
“你这张嘴,看我怎么收拾你!”伴随他的话语,我的肌肤瞬间感受到了夏日夜风的微凉。
脸贴着粗糙的墙壁,身体被他用力拉进怀里,又被猛然推到墙上。我疼得想哭,又快乐得想笑。艰难地扭转头,看他激情洋溢的脸在月色下罩上一层朦胧的光华,像我梦中的牧神。
“齐歌……”我低低地叫他。
“嗯?”他减缓动作,汗湿的脸贴上我的颊。
“吻我……”我微启双唇,等待着他。
他温柔细致地亲吻,用舌尖描画着我的耳廓,喃喃低语:“我当时一定是疯了……才会下手那么重……别恨我……实在是……你的话……太气人……”
我语音模糊地说:“如果……你下手不够重……我会……恨你一辈子……”如果他没有动手,而是默认了我说出来的原因,我想我不会原谅他。
“你这个傻瓜,你这个笨蛋水妖!”
他用力拉回我的腰向前冲撞,我失声尖叫,只叫出了半声,嘴便被他的手捂住,化为声声呜咽……
“我发誓,决不会再伤你一根手指!”
马潇潇、孙琛对我与齐歌的突然和好,而且比以前更加亲密,感到十分奇怪。
马潇潇不止一次地说过:“莫名奇妙的半夜里打一架,又莫名奇妙的一夜之间合好,你们俩真是怪人。”
孙琛对我的好脾气更是纳闷。在我耳膜穿孔尚未痊愈、听力不济时,对他失口责骂“聋子”竟能报以不介意的微笑,令他不禁心生狐疑,一个劲担心我会伺机报复。
在学生公寓留宿的夜晚,我常常趴在上铺,久久凝望着对床下铺的齐歌,看他孩子般的睡颜,看他悬垂在床边的手臂,看他翻身,一直看到睡眠夺走我的意识。
有时候,齐歌感觉到我在看他,就抬头回望我,我们便在黑暗中无声地对视,目光交织。如果那时候有人从我们纠缠的视线中穿过,大概会被灼伤吧!
有时候,我们轻轻嘬起双唇,隔着数米远的空间,在空中无声地接吻。更多的时候,我们总是控制不住自己地溜进浴室里短暂的缠绵……
齐歌洗澡时,我曾经多次假意要用洗手间溜进浴室,背靠着镜子被他吻得浑身虚软……直到他欲罢不能地把手伸进我的衣服里,才克制住心中澎湃的欲望挣脱他的怀抱逃回寝室,穿着潮湿的衣服钻进被窝,双手捂着发烫的双颊,无声地傻笑……
我洗澡的时候,齐歌也曾经多次装作要用厕所钻进来……我推挡着他的头,不让他的唇落在脖子上。夏天已经到了,不能穿高领衣服了……残存的一点理智让我捧住他的脸,重重吻一下再猛然推开:“快滚,他们要怀疑了。”
但是,我们还是引起了两位室友的怀疑。
当我和齐歌又一次一前一后走出浴室时,孙琛指着我们说:“你们俩有病吧?”
我吓得冷汗嗖嗖直冒,想起他曾在睡梦中说过“不需要女人的男人是有病”,心愈发狂跳起来。
齐歌煞白着一张脸,故作凶悍地问:“你丫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马潇潇从书桌前转过身,接过话茬儿反问道,“你们俩是不是一听见哗哗的水响就小便失禁呀?一有人洗澡就要上厕所,喝蛤蟆尿了?”
我和齐歌长吁一口气,对视一下,默契地一人揪住马潇潇,一人揪住孙琛,扭打起来。
“让你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我反扭住马潇潇的胳臂把他按趴在床上,膝盖抵着他的后背厉声喝道,“说,谁喝蛤蟆尿了?啊?”
孙琛被齐歌掐着脖子按在墙上,有气无力地讨饶:“服了,我服了,大哥。是我有病,我有膀胱炎,我有狂犬病还不成吗?”
据说,膀胱炎患者不能憋尿,得狂犬病的前兆是怕水,而喝了蛤蟆尿的人,听到水响就会小便失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