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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酥】《飞跃黄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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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6 21: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 1 章


飞跃黄昏

我一直记得那是一个红彤彤的傍晚。那天我从学校出来,换上心爱的单排轮溜
冰鞋,从华盛顿广场溜到中央公园,一路上和横冲直撞黄色的出租车赛跑——它们
当然跑得比我快,但是我可以闯红灯。我穿着一件紧身的白色背心和一条肥大的牛
仔短裤,我的格子衬衫别在我的双肩包上,和一个纽约街头普通的亚裔男孩并无分
别。

那个夏天我除了选修了两门轻松的课程以外,我经常这样地穿梭在曼哈顿的大
街小巷。我是在对人生极度的倦怠后发现了轮滑这一个能使我着迷的玩意。傍晚的
中央公园是轮滑爱好者的大本营,几乎每过两天我就要去一次,混迹在疾驶的人群
中我有一种近似飞翔的错觉,仿佛变成了雁群中的一只,使我不再感到孤独。在那
个暑假即将结束的时候,我终于成功地摆脱了流浪的感觉。

沿着中央公园环型滑道溜了两圈,我身上满是汗水,停在公园的东北角。跳上
台阶,在出口处两大排长椅子那里我坐了下来,对着马路那边那幢古老的大楼发了
一会儿呆。我总是这样的。听说风烛残年的宋女士就住在那一幢楼里面,她拥有一
层楼,她曾经美丽而富有,现在还是富有。确实据我观察下来有那么一层楼的窗帘
一直是禁闭的,所以我就时时地猜测,或者也可以说期盼着,哪一天那张满是皱纹
的脸会那么突然出现在窗口,让我也能领略其风采,或者换个说法,满足我的一点
好奇心。但是这样的事总也没有发生。发完呆我象往常一样,从我的背包里拿出散
发淡淡臭味的运动鞋换上,再把两只溜冰鞋的鞋带扎在一起,象旧时赶集的农民的
褡裢一样,一前一后扔在右肩,然后一摇一晃地走向地铁站准备坐车回家。

那一天似乎特别热,我把带的一瓶鹿公园牌的矿泉水喝得精光还是口渴难忍。
公园入口处的小贩那里,超市只要卖四毛九的矿泉水要卖两块钱一瓶,我边走边盘
算着要不要买上一瓶。口渴是要比性欲更着急的事情,最后我还是向它屈服。不甘
心地急急打开那瓶比中午吃的汉堡还贵的水咕咚咕咚猛灌了一气,我继续挪动脚步。
轮滑的惯性使我走路的时候还有一些错觉,总觉得身子在漂浮,心也在漂浮。那一
刻,我听到有人在后面叫我。

“嘿哥们儿!”

我回头看去,沿着出口是一排几个替游客画像的画摊,其中的一个坐在小板凳
子上冲我打招呼。我之所以确定他是在叫我而不是别人,是因为他说的这句地道的
京片子,不不,是因为他在冲着我笑,露出一口整齐的牙齿,不不,其他都可能弄
错,他的眼睛在看着我的眼睛,这不会错。

我就是这样认识的阿仁。比起和他在一起混画摊的中国人,他显得很年轻,又
瘦又黑,留着披肩的头发,两个眼睛深陷在高高的鼻梁两侧,深沉又有点颓废。他
穿了一件碎花的短袖衬衫和一条肮脏的土黄色短裤,笈着拖鞋,看到他两条瘦黑的
长腿上稀稀疏疏的卷毛,我心猛动了一下。总之我觉得他很对我的调调。我已经忘
了我怎样装作不情愿地坐下来做了一笔他的生意,怎样和他讨价还价从一幅市价二
十的肖像素描画降到五块。反正最后的结果是,我得了那张至今还贴在床头的据说
上面是“我”却比本人好看上十倍的画。而后来阿仁给的解释是五块钱还想画个真
面目,那是不可能的。我知道他在开玩笑,因为后来他给我画的几十张肖像确实越
来越象本来的我,但我再没有出过一分钱。

第 2 章


飞跃黄昏

记不起来我怎么和阿仁熟悉起来的,我现在回想起来,那一定是一个渐进的过
程,首先,一定是我去中央公园溜冰的次数多了起来,然后就是每次我会在他的画
摊边逗留一段时间,一来二去,可能就是这样熟起来的。其中细细的情节我忘得差
不多了。可能和我学的东西有关,我记得比较清楚的是点的细节,而一条线或一个
面,就很模糊了。

我学的是电脑软件设计,在一年学习后我把自己的兴趣集中到网页设计上。不
仅是因为这个东西很好找工作,而且我也很喜欢。我是不会单单为了喜欢才做一件
事的,这两个条件的前后次序不能改。不过我知道其他的东西,比如网站管理,数
据库,也是同样的好前景,只是没有很大兴趣,我没本事把很多东西联到一起。我
是一个简单的人,这是阿仁后来跟我讲的,所以是好人,他说好人不一定都简单,
但是简单的人都是好人。

那个夏天的曝晒使我原本白皙的皮肤变得黝黑。洗澡的时候脱下衣服,胸口上
有一个清晰的背心印子,那白皙的皮肤一直延伸到下身,在膝盖的地方停住。

我住中国城附近。中国城又脏又乱,房租也不便宜,只是离学校近。更重要的
是,住在那里我可以享受很多懒的乐趣,比如吃东西,随便哪家饭铺里买个便当都
比我做的好吃,而且便宜。不知从哪天起,吃饭的时候我开始牵挂上一个人,吃是
人生中很重要的一件事,在做这件事的同事牵挂上另一个人,必定似乎是更重要的
了,简直可以称为爱情?我不知道,如果是的话,我的人生等级里,爱情比吃饭就
高了那么一小截。

于是在某个适当的时候,比如我下午没有课,比如周末,我就买两个便当放在
书包里,去中央公园找阿仁。那时侯天还没有凉下来,我记得第一次接过我递过去
饭盒时,他眼睛里竟有些懦弱的光,仿佛许多年前我外婆家养的那只小黑狗受伤后
的天真。但瞬间就顽皮起来,如老朋友一般,大言不惭地支起一条腿,大吃起来。
我就边吃我的,边看他翘起来光着的脚板和脚指头,并没有一点反胃的感觉,反而
觉得秀色可餐。

那么黄昏直到天黑,我就理所当然地陪着他。他有生意的时候就专心地画画,
没有生意的时候和我瞎吹牛。听他讲些他碰到的奇形怪状的顾客,比如曾有个女人
主动要求在画上画出乳房,实际上并没有脱光,还有个女人就住在旁边的一个酒店,
请他晚上去她房间给她画裸体,边上的老季就嘿嘿地笑。我问老季这些可是真的,
他依旧嘿嘿地笑。我怀疑是真的。

阿仁画的的确好,他的画和老李的画法不一样,和其他的人的也不一样,近看
看人都不象,远看看都很象。我问阿仁,他说这才是水平。所以他的画标价二十,
最多砍到十五,生意也还不错。我问他为什么那天只收了我五块,他笑着竟有些羞
涩,边收摊子,边说,“你好看呗。”

我也笑了。在树叶缝里漏下稀疏的路灯光里,他把吃饭家伙收拾好,存到附近
一家卖杂货的铺子里,那大饼脸的韩国裔掌柜据说是他的好朋友——阿仁掏出白天
赚的一卷钱, 扔下了几张拿一包烟卷出了铺子, 在曼哈顿汽油味的晚风中,他问
“我们去哪里。”

他不许我去他住的地方。他住在上城的一个破旧公寓里,说那里很乱又不安全。
然后他点上一根烟搂住我的肩膀,我们并肩走着,我很不习惯这样亲密的举动,他
却不以为意,这样更使得我心猿意马。我们就坐地铁到我家。关上了门,我就去掰
他的胳膊,他趁势就把我抱起来。我疑心是不是所有的人都是怎么容易就互相勾引
上的,但想到动物之间比如外婆家的小黑狗从来都是光天化日追着母狗乱咬,我想
人和人之间这么高级的动物彼此有兴趣还看不出来么?我于是放了心粘在他身上,
吻所有可以吻的地方。我陶醉在他一天劳作的汗味中,我享受他身体的一切角落。
第一次以后,我对他的身体从来不曾厌倦过。

他总是不大说话,笑着做一切该做的事,满足的样子象是长工的儿子和地主的
千金偷情,死活是赚的买卖。他丢开我,蹑手蹑脚去洗他的身子,洗得仔仔细细,
满是香香的肥皂味,再小心翼翼地闪进门,插上插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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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贴人: 文轩 时间: 2004-09-08 17:52:24
作者才写了个开头,请一定写下去哈,。

 
yaxa218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9-8-22 06:4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1-7-22 04:4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怎麼沒下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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