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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酥】《也算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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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6 21:2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俺小酥不才,在本公司涂两笔文字混口饭吃。俺们男风公司也不才,主页破破
烂烂,老板整日靠吃人家豆腐为生。

但是我喜欢! 我喜欢为我们精神分裂的老板干活!(试想这种机会不是象bar
里面钓个帅哥回家那么多的)我喜欢为男风的读者写作。我想我有权利把自己的东
西放哪里,而不放哪里。

我没有北京同志的高风亮节,他老人家的巨著随便转,估计现在流行的几个网
站上除了男风都收了其新作〈辉子〉。可是这并不代表北京同志没有版权意识。试
问你们有谁看过他第二部作品吗?

早先拙作《寂寞港湾》被荣幸地冠于“同阳国际文化交流公司”的版权,刊登
于网页〈共同的阳光〉。事先该网站站主阿阳同志并无一点声息,哪怕象亦凡哪位
爷说的“吱一声” 也没有, 于是小酥就自己写email给该老大。 该老大回信名为
“阿阳——你的好朋友”,说你的小说已经注明了男风连接。于是我突然有了一个
闻所未闻的朋友,煞是惊喜,便原谅了他。

后来又有人告之:某网站在登你的〈赵小明〉呢,跑去一看果然,同时刊登的
还有牛哥的〈北部〉 上,我还真不知〈北部〉分了上和下呢,我们公司还只登到3
呢。于是愤然再学一把王海,写信去告之,大概是本人语气颇重:“如不删除,一
切后果自负”。果然有效,该站马上就撤了〈赵小明〉。我倒很欣赏他呢,“对啊,
你有什么了不起,好的文章多的是,不登就不登,缺了你地球还就不转了?”

没想到,我的那位“朋友”阿阳故技重演,把赵小明1-15又统统收罗至〈共同
的阳光〉。这次他很小心呢,注明版权为男风所有。可是我这位朋友大概真的和我
“不分彼此”了,连作者都不署。这就让我更摸不着头脑了。

于是小酥去他的宝地留言版发了一贴,内容如下:

“阿阳同志, 上次你不告自取,这次再演神技,你倒是先吱一声。我的email
地址是……想你给我发一个mail也是举手之劳,这比你吭哧吭哧做这么漂亮的网页
简单多了,不过可能比我吭哧吭哧写东西要难一点。”

10分钟后过去一看,该留言已经被删。

不过我还没来得及生气,一个email到了:

“小酥你好:

你的留言看到了,很抱歉,大概是你的文章特别好,所以一直都很喜欢,也希
望让更多的朋友能够拜读到你的佳作。

这一次的《赵小明》是从其他主页上选的,但是知道是原载于《男风》杂志,
所以也已经注明了是男风版权。但是不能肯定作者是谁,现在知道了,今天我一定
会在更新的时候加上的。

但是不管怎么说没有向您预先打招呼都是不对的,在此还是诚恳的抱歉。目前
网上的同志资讯都有一点泛滥了,但是优秀的却不太多,在这一点上,我是非常欣
赏《男风》的,也希望《阳光地带》可以和《男风》开展活动,共同把同志主页发
展的有声有色。感谢你的提醒,有时间的话,我们可以多多联系!Best wishes/阿
阳”

看来是我错怪了“好朋友”阿阳了。阿阳说的句句在理。如果大家都没错,那
就是我错了。后来我自己想想,人家也是义务工作,难得他的网页做得赏心悦目,
拙作经重新排版,比俺们小汉的乱码版“清俊”多了。可是怎么乍看就不象俺写的,
后来一想才发现我已经确确实实把男风当成自己的家了,金屋银屋不比自家的草屋
啊。

赋格的几篇评论被一并收入时作者为“无名氏”。可怜可怜!格格笑笑说,算
了算了,由他们转去吧。

在电话那边,我好象看到了格格“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我的衣袖还要擦自己的鼻涕,间或脸上老板的口水,就没舍得怎么挥。至于云
彩,自问不是八仙女,挥得手酸大概也带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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