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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6 18:35: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E伯爵 于 2011-11-8 15:12 编辑

黑灯
(楔子 从死亡开始)
沈越是在电话中知道庄菱死讯的。
那是彭海打来的电话,本来是问他春节要不要回重庆过年,因为初中的同班又要搞一次同学聚会,到了最后,那人突然说了一句:“你知道吗?庄菱死了。”
沈越一时间有些发懵,不知道怎么嗯嗯啊啊几下,就挂了电话。然后他就拿着手机,莫名其妙地在沙发上坐了很久。
沈越和庄菱是初中同学,都是1993年进入JS中学的,他们曾经是同桌。沈越不知道庄菱在1996年以后长什么模样,却永远记得她在自己身边那三年的样子——
她的个子不高,皮肤稍微有些黑,但是眼睛又大又圆,睫毛浓密得跟刷子似的;她的嘴角总是往上翘,露出两边深深的酒窝;她爱把头发扎成一个马尾,然后用五颜六色的发卡将刘海别起来,于是整张脸都明媚地亮了,仿佛每天早上从教室的窗户外照射进来的一缕阳光。
沈越在初中毕业以后就再没有见过庄菱,哪怕是以前的同学会,她也没有出现过。她每次都会说要来,而他每次都会定好车票准备回去,充满期待地等着在聚会的酒桌上,那一束阳光推开包房的门,重新照射进来。可惜每一次在他动身前,她都以各种理由屡屡失约,连带着他也失望地退掉了车票。
今年是初中同学18年后的又一次同学会,彭海在自己开的酒楼里举办的。沈越隐约希望这一次庄菱能够出现,然而她却提前宣告将永远失约了。
沈越的心很沉,沉到了他记忆中夜晚的嘉陵江的江底,无法打捞出来。
第二天,他就定了火车票,赶在春运开始前回到了重庆。

有一种说法是地球正在重新进入冰河时期。沈越以前认为这是在扯淡,不过在他回到重庆的那一刻,还是有些相信。重庆的冬天从来没有这么冷过,空气似乎也要被冻得凝固了。虽然耳边充满了嘈杂而熟悉的方言,还有人们聚集起来时散发出的热气,可沈越仍然觉得寒气像头顶上昏黄的灯光,把他整个人都罩住了。他穿了件黑色的羽绒服,竟然在下车以后打了个冷战。
他的脸也被冻住了,没有别人结束长途旅行后的轻松,也没有归乡的人常有的激动和兴奋,他沉默地提着一个简单的旅行箱,任由回家的打工者像一条滚滚洪流挟着自己朝出口涌去。
人们的热情像巨浪撞击着这座城市,而他仿佛是包裹在巨浪中的一粒小石子。
在出站口,沈越很容易就看到了又高又胖的彭海,那家伙正挤在围栏的最前面,一见他走出来,就使劲地挥手,大吼道:“轮胎,这边儿!这边儿!”
“轮胎”是沈越初中时的绰号,让彭海的大嗓门叫出来,就好像一把锤子,狠狠地砸破了沈越被冰冻起来的脸,他笑起来,快步走了出去。
一出站口,两人抱在了一起,彭海使劲在沈越背上捶了几下,那莽劲儿让沈越都咳嗽起来了,但是彭海却丝毫没有愧疚,一把揽住他的肩膀,顺手接过行李:“走吧,我都等了一个小时了。怎么不是到重庆北站的车呢?”
“不好意思,没买到票,就绕了个弯。”沈越说,“我又不敢坐飞机,你知道的,我恐高。”
“没事,吃饭了没有?今天晚上住我家吧!”彭海领着他朝地下通道走,一面道歉,“对不起啊,今天本来要开车来的,我老婆偏要用车,和几个闺蜜跑去泡温泉了。”
“没事,”沈越笑笑,“我不饿,而且已经订好了酒店了。”
彭海有些不满意:“干嘛呀?见外啊?回老家还住酒店?你成心让我难看是吧?”
沈越又笑了笑——他初中毕业就全家搬到了广东,后来又在南宁去工作,原本有一个舅爷在这里,五年前也病故了,现在沈越可以说是在重庆彻底没有了落脚的地方。彭海是他从小学到初中的死党,也是唯一一个还经常联络的老同学,这死胖子性子直,自己一跟他客气就黑脸。
见他笑着不说话,彭海也没有办法。沈越的脾气他也清楚,已经决定的事情是十头牛都拉不回来。于是彭海斜眼瞅了瞅他,不痛快地问:“订了哪儿啊?”
“金源大饭店,说是观音桥那里。”
“哦……”彭海摸摸头:“也成,过去方便。还是先吃饭吧。”
彭海大笑起来:“那当然,你们少得了我?”
沈越见他高大的身子提着自己的行李往前冲,很快就从地下通道里穿到了马路对面,接着又进了一个通道,在电动扶梯前买了票。
“坐皇冠大扶梯上去,先吃饭!”彭海冲他笑笑,“我在店里留了包厢,好多年没有吃正宗的重庆火锅了吧?我这店里的招牌火锅,保管你吃爽!”
沈越笑起来:“哟,生活委员,从前你就管东管西,管着开门关门倒垃圾,现在还管饭了啊!”
他去了广州后就没有吃过多辣的东西,南方人的口味偏甜、鲜,对于麻辣都不大接受。他这么多年下来,仅有的几次正宗火锅也是回来参加同学会时吃的,然后就狂喝冰的“老山城”。他有时候猜想,也许自己的舌头已经不能适应火锅,但是彭海的安排仍然让他激动起来,似乎嘴里立刻就分泌出了很多的唾液,涌动着饥渴的感觉。
他们踏上了大扶梯,这是亚洲最长的一级提升坡地大扶梯,112长,比平常的电动扶梯运行得快得多,又陡,回头往下望,有一种眩晕的感觉。原本熟悉的、山城特有的地势竟让沈越感觉到一丝紧张,他连忙转过头,不敢再看了。
“我记得以前坐缆车的时候可没有这么陡啊!”沈越对彭海说。
“哈哈,怕了吧?”彭海得意洋洋,“那时候人都一车厢一车厢地运嘛,再说你坐的时候才几岁啊,夹在人堆儿里就啥也看不见了。”
“这东西是什么时候建好的?”
96年吧,那年你不是就去广州了,以后回来几次都没有坐过。”
“我还挺喜欢缆车的,为什么要拆呢?”
“哪儿有什么东西永远都在的?用旧了,落伍了,自然就拆掉了,重庆老城区可没剩下多少古董了。”
沈越默默地低下头,看着电梯——
是啊,哪儿有永恒的东西呢?庄菱也死了……

(一
霓虹夜,白月光)
原来彭海开的酒楼就在南滨路,规模还不小,临街旺铺足有三层。整体装修还特地比照了老重庆的市井风格,墙上画着层层叠叠的吊脚楼。推开一间包厢,里面一口气坐了七八个人,男男女女、高矮胖瘦地聚在一起,正聊得高兴,见他们俩进来,一下子都愣住了。
彭海笑着说:“怎么,傻了?这谁都不认识了?轮胎啊!”
桌子边上的人都恍然大悟,接着便一阵七嘴八舌:
“我说呢,越长越帅了啊!轮胎,咱们班上的班草就你了!”
“从前怎么就没有发现你有点儿忧郁小生的气质呢!”
“馋了吧?赶紧坐下来,瞧,老山城,先来干一瓶儿。”
……
彭海把行李放在角落里,招呼沈越坐下,挨个儿介绍这些老同学——留了络腮胡子的,是乔长江,现在在电视台当编导;染着棕色头发的高个子女人是唐娜,以前数学很差,现在则是个会计;有些消瘦的长脸男人是陈一凡,在当律师;还有一个脸熟的女人叫郭晨晨,好像从前还是彭海的同桌;一个矮个子的男人长得又胖又圆,是从前的语文课代表,王福清……
剩下的两三个人沈越就完全不记得了,只好在彭海的介绍下勉强装出很熟悉的样子。
好在老同学见面,再怎么样也不会冷场,况且有彭海这么个大号儿的开心果在,于是一桌子人你来我往,吃得热火朝天,喝得畅快淋漓。
酒足饭饱难免要回忆往昔,各种糗段子被翻出来当饭后的甜点。同学聚会就是这样,只有过去,没有未来。
沈越笑眯眯地坐在一旁,火锅浓郁的牛油香味和熟悉的啤酒的味道,都让这个狭窄的空间被填得满满的。他想起以前在校门外买零食时候的样子——其实跟现在也一样,勾肩搭背地走着,嘴里和手里都被什么麻辣藕片、搅搅糖、串串香占满了。只不过那个时候他们从身体到脑子都不怎么成熟,所以一点点骗舌头的东西都让他们满足得不得了。
“这事儿轮胎能作证!”猛然有一个女声拔高了几度叫道,“他那时候跟庄菱是同桌呢!”
沈越抬起头,看到郭晨晨正指着自己,不知道提了什么,但是庄菱这个名字足以让整个包厢里的人都突然安静了下来。
就好像听到了口令一般,刚才酒酣耳热的人都清醒了过来,不约而同地望着沈越。
他笑了笑:“需要我证明什么?我可难得回来,要澄清要人证的可抓紧了。”
郭晨晨和其他人连忙借着他的玩笑下了台阶。“也没什么,”她不好意思地说,“就是有次上生物课的时候,对面山上有对情侣打K,庄菱不是先看见了吗?偷偷告诉了你,结果你又传给前排的,最后弄得全班都打望去了,生物老师给气得没法上课了。”
“哦……”沈越做了副恍然大悟的样子,“是啊,是庄菱先看见的,她当时可1.5的视力呢,看得可清楚了。我记得后来老师为此把好几个人都弄来罚站,还面朝小山,说是要看就看够。”
“庄菱就没在里边儿,她呀最先看,看够了就回头写笔记,整一个乖宝宝的表率,真够贼的!”
大家又一次笑起来,沈越笑得眼睛都酸了,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包“中华”晃了晃:“瘾犯了,得先去燃一根儿。”
沈越出了门,绕着弯弯曲曲的走道去了酒楼的另外一边,临街的背面,正好可以看到长江对岸。
那里是渝中区,是重庆最繁华的地方——解放碑。无数的高楼在狭窄而高低起伏的半岛上直愣愣拥挤着,好像彼此靠得太近而遮蔽了天光的树木。最后探入两江交汇处的朝天门广场变成了唯一能让人喘口气的平坦之地。但是那里也被另外一些东西给占满了——络绎不绝的游客,在风中飘荡的风筝和荧光玩具,摇头晃脑的探照灯,已经热闹的停泊在港口的观光船。
各种颜色的灯光被披挂到了这些林立的高楼和雕饰过的广场上,描绘出它们的轮廓,显得光鲜而又得意洋洋。有什么比金色、红色、紫色、蓝色、黄色等等光的线条画出的图案更加华丽呢?有什么比色彩更能让眼睛沉迷呢?这是过去的重庆不曾有过的夜景,从未有过的明亮。沈越曾经去过香港,也去过上海,他听到重庆的旅游广告中说重庆的夜景并不输这两个地方,如今看来,倒也不算言过其实。
身后传来脚步声,有人走到沈越身边,把手肘撑在栏杆上,跟他一起望着对岸、
“怎么样?漂亮吧?”脸颊消瘦的男人对他说,“灯光工程搞了好多年,这也算特色旅游项目了。”
沈越认出这人是陈一凡,当年在班上是个不怎么出众的男生,因为自己喜欢运动,所以平常也没和他玩在一起,生疏得很。
但是这个时候,好像都很熟悉了。他笑了笑:“漂亮是挺漂亮的,就是看不清了。”
陈一凡看着他:“这么亮还看不清?你不是近视眼吧?”
沈越递了支烟给他,点燃了,两个人吞云吐雾地并排站着。沈越凝视对面的流光溢彩,笑道:“我眼睛倒好,可重庆没有雾,点了灯,反而更看不清了。光的背后就是最黑暗的地方,我只看到光,看不到影子里的房子了。”
陈一凡也笑了:“看不出啊,你这么多愁善感。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还是个才子呢?”
沈越眯着眼没说话。
陈一凡又说道:“我记得当年毕业的时候,你成绩可好了,大家都以为你一定报送81中的。谁知道后来会那么多波折……”
沈越淡淡地一笑,他知道陈一凡的意思。当年他的确是保送81中,但是保送考试他没通过,被刷下来了。他又过了几天才知道,81中后来又增补了两个名额,可送到学校的通知单偏偏晚了一天,所以他没能赶上补考。但是至今他也没有觉得遗憾,替补他的是庄菱,这让他感觉很安慰。他甚至在那个时候有种“情圣”一般的自豪感……
现在想起来,他觉得只有15岁时的自己才会那么做。
陈一凡叹了一口气:“我知道,其实坐那一屋子的人,真熟的没几个。同学会每次都来不了几个人,出了校门各奔东西,谁会关心谁呢?所谓怀旧,怀念的不就是自己那点儿小屁孩日子吗?轮胎,实话说,要不是你,我也不准备过来的。”
沈越诧异地转过头。
“庄菱的事你一定知道了吧?”
沈越夹着烟的手指抖了一下:“嗯,彭海告诉我了……”
“是自杀,和着酒吞了一大瓶安眠药。”陈一凡语气低沉,“谁想得到呢?她从前在班上,那可是最疯最好玩的女生。”
沈越的喉咙有些疼:“为什么这样?她过得不好吗?”
“前几年挺不好的。工作一直不顺利,又离了婚,今年才差不多稳定下来,在一个不错的企业干,升职空间也挺大的。”陈一凡又顿了一会儿,“我就是在她离婚的时候偶然碰见她的,就当了她的代理律师,知道了一些情况。”
“你说她的生活在好转?”
陈一凡点头:“至少一切都走上了正轨,所以当时听到她自杀的消息时,我根本不信。不过警方的调查结果的确是这样,没有任何指向谋杀的证据。”
“连遗书也没有吗?”
“没有啊,自杀的前一段时间也没发生过什么事。据说唯一比较特别的就是他们领导特地找她谈话,准备给她升职呢。”
沈越心中又压上了一块沉甸甸的石头,他皱着眉头,问道:“为什么突然跟我谈这些?”
陈一凡苦笑道:“抱歉,我知道以前你和庄菱……嗯,很要好,你们是同桌。”
沈越干脆不再回答他,沉默地吸着烟,看着夜景。
“其实我是有东西转交给你。”陈一凡没有顾忌他的态度,自顾自地说,“如果你方便的话,请明天来我的办公室一趟,行吗?”
沈越愣了一下:“东西?什么东西?”
“庄菱留给你的东西啊。”
沈越手上的烟落下来,吃惊地瞪着他:“她留给我?”
陈一凡点点头:“实际上庄菱有遗嘱,在她自杀前两年就写了,一直由我保管。财产一类的都留给了父母家人,不过有些比较特殊,是指名留给你的。她说如果你不再回重庆,那就不用给你寄过去,如果你回来了,我得亲手交给你。怎么,她一点也没跟你说?”
“我们从毕业后就再没见过面。”
陈一凡尴尬地应了两声:“这样啊……嗯,其实大家都差不多。”
这时,彭海走了出来,一看他们俩,立刻不爽地过来揪住了:“干嘛呢?躲了?乔长江又叫了一打老山城,我今天豁出去了,你们俩都得跟我一起血战到底!”
沈越骂道:“人来疯啊你!”
彭海嘻嘻一笑:“老婆不在,能疯就疯!”
三个人勾肩搭背地走回包房,彭海趁着陈一凡没注意,用手肘捅了沈越一下:“喂,你俩说啥呢?神神秘秘的。”
沈越不好瞒他:“说是庄菱有东西留给我,在他那儿,让我去一趟。”
彭海诧异地瞪大了眼睛:“庄菱!她?”
沈越不自在地点了点头:“要不明天你陪我去吧,现在重庆我可真不熟了。”
彭海连连点头:“那是肯定的!没问题。”
他俩的交头接耳让桌子那边的几个人不满起来,面红耳赤的乔长江卡啦一声用牙开了瓶啤酒:“当着咱们说小话的,先‘吹’(注1)一瓶!”
彭海立马站起来:“‘吹’就‘吹’,你当我怕你这老小子?”
说罢一仰头就灌起来,周围的人拍桌子大声叫好,气氛又给加热了。沈越跟着笑,看着他们胡闹,在火锅蒸腾的热气中,看到窗户外模糊的五彩灯光,而灯光的缝隙里,能看到惨白的月亮。

(二  碎片·遗物)
沈越好多年没喝得这样烂醉了。
他其实很讨厌借酒浇愁的感觉,那让他觉得自己就是阴沟里的一滩泥。但是他又多多少少留恋醉酒后那短短的一段时间,他可以放任自己做很多疯狂的梦——尽管醒来以后因为头疼很多他都不记得。
这次他知道自己梦见庄菱了——
她依旧活泼、漂亮,用手撑着头坐在他旁边,另一只手写写画画。偶尔转过头来,黑亮的大眼睛闪闪发光,接着便是最常见的微笑,露出两个对称的酒窝。
在梦中沈越遗忘了她已经死去的事实,也忘记了自己交过的几个女友,似乎他只记得和庄菱做同桌的那段岁月。
因此,当他醒来以后,突然产生了从来没有过的乏力感。
床头的手机在响,那是孟庭苇的老歌《冬季到台北来看雨》。沈越懒洋洋地拿过来看了看,屏幕上是一个陌生的号码。他皱着眉头按下接听键。
“沈越……是沈越吗?”对面是一个陌生的女人。
沈越觉得有点熟悉,但是又不大记得起来。“是我。”他回答道,“你是——”
“我是郭晨晨,昨晚咱们才见过面呢。”
沈越想起来,昨天聚餐的确有她,不过以前就没啥交情,昨晚她坐在旁边又很安静,所以自己对她的印象不是很深。沈越客套地问候了几句,郭晨晨的口气就变得奇怪起来。
“昨天人多,看你们几个男生喝得高兴,我就没跟你怎么说话,不知道你今天有没有空?”
沈越迟疑了一下,摸了摸丢在一旁的外套,那兜里有张皱巴巴的名片,上面写着“明远律师事务所,陈一凡律师”的字样。“下午我有些私事,可能到沙坪坝去。”沈越问道,“有什么要紧事吗?”
“嗯,只是想跟你聊聊。”郭晨晨说,“能吃个午饭吗?就在你住的酒店楼下,两岸咖啡。”
沈越爽快地点了:“行啊!到时候联系。”
他有点摸不准郭晨晨打这通电话的用意,同时也不认为有十来年没联系的普通同学会有突然有很多话要说。
沈越冲了个澡,洗掉一身的酒味儿和疲倦,温热的水流顺着他的脸流下来。他又想到了庄菱——
他回来就是因为她,却永远见不到她。但是他们都知道她,那些老同学,他们的口里的庄菱还是活生生的。
大约快要到十一点半的时候,郭晨晨的电话又来了。沈越赶紧下楼,不大费力就找到了“两岸咖啡”,郭晨晨在靠窗的位置坐着,一见他就猛挥手。
“我已经自己点了,你要吃什么,看看吧?”她把菜单递过去。
沈越昨晚吃得有点过了,现在什么胃口也没有,就随便点了杯红茶。郭晨晨也不劝他,只是笑了笑,双手交握地放在桌上。
“你结婚了?”沈越看到她习惯性转动着右手无名指上的戒指。
郭晨晨顿了一下,点点头:“去年结的,他是我同事,不怎么能干,但是挺老实的。”
“那真是该恭喜你了,这年头找个老实人可真不容易。”
郭晨晨说了声谢谢,又看看沈越的手:“昨天晚上彭海说你还是单身。怎么,还没看上眼的?”
沈越搔搔头:“高不成低不就呗。”
郭晨晨的表情变得有些古怪:“对不起,我知道这么说可能有点奇怪,但是……你这次回来是因为庄菱的关系吗?”
沈越直愣愣地望着她。
郭晨晨变得不自在起来,她尴尬地搓着手心:“其实这次同学会也组织得挺突然的,毕业以后大家都没有怎么联络,偶尔聚会也就是几个关系比较好的老同学三五成群吃个饭。这一次要不是听说了庄菱的事,还有你会回来,我大约是不会去的。”
“为什么这么想呢?”
郭晨晨笑了笑:“我也说不清。以前班上都知道你和庄菱是天生一对,那时候这点儿事儿又隐秘又刺激,好多女生都觉得你们会一直在一起。谁想到后来中考的时候有那些变故,庄菱上了81中,你考得不如意,离开重庆。那时候很多女生还觉得庄菱特假,抢了你的保送名额——”
“这不关她的事!”沈越反驳,“都是我运气不好,再说都多久的事儿了,也不值得提了。”
郭晨晨有些着急地接了话茬:“对对,我没有那个意思,这事情的确不能怪庄菱,真不是她的错!”
沈越为自己心头突然冒出的那股火苗懊恼,正好这个时候服务员送上了他们的点餐,缓和下气氛。
沈越勉强一笑:“怎么,找我来就是说这个。”
郭晨晨看出他不再想继续原先的话题,于是就顺势转了弯,说起了别的。两个人吃了饭,郭晨晨问起他这几天的打算,沈越不想把庄菱留给自己遗物的事儿说出去,只说彭海要带着他好好逛逛新重庆,三天后再回南宁。郭晨晨笑着说:“想不到彭海安排还挺周到的,跟从前一样嘛。”
“那是,还多亏了他。跟他当了三年同学,也算铁哥们,他除了热心就是耿直,有时候简直过头了。”
郭晨晨又笑起来:“可别忘了我当了他一年半的同桌,我还不了解他吗?”
沈越连连点头:“那是那是。这同学会他也操了不少心吧?”
郭晨晨摇摇头:“我不知道,在网上建了班级QQ群的人是陈一凡,也是他打电话通知我的。”
“原来是这样。”沈越在心底猜测,不知道陈一凡的真正用意是什么。


郭晨晨吃过午饭就跟沈越告辞了,他们没有再谈关于庄菱的事儿,但是沈越觉得她始终有些话没说出来。但有时人和人之间就是这样,并不是时时刻刻都想着刨根问底的。
大概一点半以后,彭海就开着车来了。他那车是一辆马自达,颜色挺漂亮。彭海老脸挂不住,一个劲解释是媳妇儿喜欢,没法子。
沈越把陈一凡的名片儿递给他,上面写着地址,在沙坪坝XX路的一幢写字楼里。明远律师事务所租了整整一层楼,气派得很。两个人到了以后才发现陈一凡在里头混得不错,有一间敞亮的大办公室,外头还坐两个助理。
陈一凡热情地把两人请到办公室里,给他们泡上好茶。彭海忍不住就开始嘴贱:“我说大律师,咱们可快着点啊,你这儿说话分分钟可都是要算钱的。”
陈一凡骂了他一句,转身从隔壁一小房间里取出一个文件袋,打开以后取出一个深色的防潮口袋,然后拿出几份文件读给了两个人听。那是庄菱遗嘱中关于赠与沈越的部分。
室内很安静,外墙的隔音玻璃让马路上的噪音减到了最小。陈一凡干巴巴的声音令沈越坐立难安,而更加干巴巴的是庄菱遗嘱中那些简洁的文字。她只是把东西留给他,不到一百个字就在生死之间完成了传递。
陈一凡把密封口请沈越确认了一下,然后交给他:“就在这里了。除了她、我和你,没有别的人看过。”
沈越的手心有点发热,他暗暗地吸了口气,撕开封条,把里面的东西倒了出来。那是一个信封,上面写着“XXJS中学初三年级 张德明老师转沈越同学收”,寄信人是“81中教务处”,信封里是两张皱巴巴的纸,一张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还有一张却洁白干净,上面只写了一行字——
沈越:
我这辈子最快乐的日子,是和你听着孟庭苇的歌,在座位上玩东南西北。
——庄菱
沈越突然感觉到一股酸涩冲上鼻端,刺激得眼睛里都涌出了泪水。他站起来走向窗户,把脸朝向外边。
彭海小心翼翼地探过身子,看了看桌上的东西,奇怪地看着陈一凡:“就这个?”
陈一凡点点头:“就这个。她亲手封好的。”
彭海又仔细地看了看,拿起那个信封:“为什么留这个东西给轮胎?”
陈一凡苦笑着摇摇头。
他们俩都不再说话,静静地待在座位上。沈越并没有让他们等太久,不一会儿他回到了桌前,仔细地把那张纸和信封都装回了密封袋里,又装进了外套的内包。
陈一凡带着他完成了后面的手续,才送他们出门。
“这些是你的了。”陈一凡在道别时对沈越说,“这是庄菱在我这里唯一的东西,现在我可真不欠她了。”
沈越挤出一丝苦笑:“是吗?现在变成了我和她之间的债务了。”

(三  回忆之殇)
在回江北的一路上,沈越都没有和彭海说话。
大个子拘谨地开车,有些不安地瞅着沈越,等把他送到了饭店,才问道:“怎么了?庄菱那东西到底是什么意思?看上去好像是废纸,你咋跟见了炸弹一样。”
沈越转头看着他,苦笑道:“那信封上写的什么你没看见?”彭海没吱声。
沈越从内包里拿出密封袋,将信封取出来,把收寄地址都读了一遍,又扬起那封信:“看见邮戳没有?1995415。”
彭海鼓着两个眼睛,还一副懵懂的样子。
沈越闭上眼睛:“你忘记了吗?这个信封里应该装着的81X中寄给我的补考通知。”
虽然已经熄火,彭海还是一脚蹬在了油门上,他疼得龇牙咧嘴,差点没从座位上跳起来。
“什么什么?”他一面雪雪呼痛,一边扯着沈越追问,“那东西不是丢了吗?”
“如今信封都在这里了,你还想不透吗?”
彭海盯着他手上的东西:“你的意思是,当年那封信不是丢了,而是被庄菱拿走了?”
沈越抿着嘴,不再说话,彭海愣了一会儿,突然一个劲儿地摇头:“不会不会,庄菱干不出这样的事儿,她……她当年喜欢你的,你莫非不知道?”
沈越沉默着——他当然知道,而且知道自己也喜欢她,因此才觉得心底一阵阵地发凉。
彭海看他的样子,更不知说什么好了。两个人在黑糊糊的车库里静静地坐了一会儿,一阵阵车灯的光扫过,照得他们的脸雪白雪白的。
过了好一阵,沈越终于像活过来一样,抹了把脸。“我有点累,今天晚上就别去看什么夜景了,”他对彭海说,“改天吧,反正‘一棵树’在那儿又不会跑。”
彭海神情还有些呆滞,似乎找不到什么好说的,只能点点头。
两人一起上了大厅便分开了,彭海欲言又止,但是沈越心烦意乱,已经顾不上他了。

沈越回到房间里,拉开窗帘,外头是重庆最繁华的商圈之一,林立的高楼环绕在四周,花园绿地和广场上的人在这些庞然大物的脚下就像蝼蚁一般。他们密密麻麻地在地面上穿行着,每个人都面目模糊。沈越想,尽管他的眼睛完全没有近视,也尽了全力,但是他仍然无法分辨出不同的人,更不要说看清他们脸了。
沈越抬起头来,在高楼远处是灰蓝色的天空。暮色正从东边慢慢地侵袭过来,白色的云朵转头变成了深蓝色,渐渐地便接近墨色了。原本就苍白的太阳正在努力地留下最后一道光,但是夜色来得迅猛,很快就将它彻底赶走了。
于是,山城又迎来了一个夜晚。
高楼上的灯一盏接一盏地亮起来,沈越的眼睛被刺目的红红绿绿占满,那些高楼的轮廓渐渐地熔化在了墨蓝色之中,LED屏和各种发光管漂浮在半空,而埋在花坛下的地灯发出幽幽的绿光,将树的阴影拖离了地面,显得飘渺恍惚。
这是一个不真切的世界。
沈越闭上眼睛,脑子里想起了十几年前的同样的夜晚——
那正是95年的415,一个周五。他前一天刚知道自己在81中的保送生考试中被刷了下来。为了安抚他,父母特地带着他去大足玩,为此请了周一和周二两天的假。谁也没有想到81中的保送生没有录够,补录的通知刚好在周五送到了学校。作为班主任的张老师没有收到那封信,而看门的王老爷子一口咬定是把信送到了老师办公室的——他一贯将信和报纸从门缝下面塞进去。周二是补录的最后时间,81中给了学校两个名额,必须到场面试。
沈越他们就读的中学并不是完中,只有初中部,所以高中必须到别的学校去读。81中是很多学生梦寐以求的好学校,还有美术特长培养,而保送免除了中考的搏杀,自然是求之不得的好事。等到周二的上午,张老师才接到了81中招生老师的电话,责问他为什么还没有带着补录的学生过来。
老师自然是惊诧万分,于是在找不到沈越的情况下,便将名次稍逊于他的庄菱和隔壁班的另外一个女生匆匆带了过去。两人的面试和笔试都很顺利,终于没有浪费那两个补录名额。
而在手机还是稀罕货的时候,沈越就错过了原本属于他的一次机会。
在那其后的很多年,沈越从重庆到了广州读高中,又去了上海念大学,最后落脚于南宁。他偶尔也会想,如果当年那封补录通知在周五被张老师看到,他就不会去大足玩,也不会错过那次机会。如果他留在重庆念高中,父母也就会留下,他不会离开重庆,也不会离开庄菱……那他的人生会完全不同。
如果他和庄菱在一起,她是不是现在还活着?
沈越又打开了那个密封口袋,取出三张纸,坐到台灯下仔细地看。
信封已经有些发黄了,但看上去保存得很好,除了自己放在口袋里弄出的一道折痕以外,几乎是平整的,只是有几个久远年代留下的黄点儿。老旧的牛皮纸信封上印着重庆市XX81中学的地址和邮编,蓝黑钢笔端正地写着“XXJS中学张德明老师收”的字样。邮票是那个年代流行的中国民居系列,上面的上海民居和陕西民居只有六角钱,那是当年的邮资。信的封口是被撕开的,歪歪斜斜的,很粗鲁的样子。
这封信的去向当年就是一个谜:坚决认定自己没有失职的门房大爷说,那信是和当天的报纸一起塞到办公室里的,肯定是第一个进门的老师给弄丢了;而早上第一个去初三年级办公室的一直都是初三(2)班的语文老师兼班主任李老师,她说的是报纸裹着信放在地上,她照例把各位老师的信都放在他们的办公桌上,但的确没有看到这封补录通知。
现在消失的信在十多年以后又如同幽灵般地重新出现在沈越的眼前,虽然只有一个躯壳,但是却仍然让沈越心底的疑问也活了过来——
难道当年偷走信的人,其实是庄菱吗?为什么要那么做?难道真是因为补录的名额?
她的成绩排名仅次于他,如果他真的不去,自然而然就有机会补上。
沈越放下信封,对于自己阴暗的猜想充满了厌恶。但是面前的信封又像是在嘲弄他,甚至那破碎的封口也像怪物的利齿,狠狠地咬着他的眼睛。
沈越又拿起那两张皱巴巴的纸——
一张看起来是从笔记本上撕下的,方方正正,很像以前上学时最普通的“红梅”牌笔记本内页。这张纸的双面都写满了字,凌乱而又无序,看得出都是庄菱的手迹。这不是诗也不是句子,只是一个个词语甚至一个个字的堆砌,颠来倒去的,比如“奔跑”“牡丹”“南方”“红酒杯”“是”“可怜”“美丽”“历史”“11路车站”“悲”……这些完全没有联系的散乱词语铺满了整张纸,甚至有些是重重叠叠的,就好像有人背着一口袋芝麻,猛地倾倒在地上,于是就很难分清楚、捡起来了。
这张纸伤痕累累,似乎被揉成过一团,又展开;或者是横横竖竖地折叠,又重新压平。看得出庄菱写下那些词语用了很久,绝对不是一次完成的——有的笔画重得划破了纸面,有的则轻得好像是拖着笔尖扫过;有的写得郑重,有点写得潦草;有的是蓝黑色的墨水,有的是碳素墨水,还有圆珠笔和签字笔的痕迹,甚至是彩色笔……
沈越想象着,笔记本放在庄菱的写字台上,或者是某个她伸手就能触及到的地方。当她的心重充满了无法排解的情绪时,就会随手抓起一只笔,翻开这一页写起来。
其实这就跟她初中时的习惯一样,当老师的课上得无聊或者她烦躁的时候,就会在笔记本或者教科书的边缘写起来。
沈越凝视着这张纸,想起庄菱那个时候的神情,她的眉头微微地皱起来,会不屑地撇嘴,或者狡黠地看着他,冲他微微一笑。那笑容里带着小狐狸一般得意,俏皮而又可爱。
人的习惯真是可怕,竟然能持续一生。
沈越摆弄着这张纸,不明白为什么庄菱会把这样一张纸留给他。
他又拿起另外一张发皱的纸:那是一张A4打印纸,看上去年代还比较近,而且看得出只是被折叠过几下,并没有受到太多摧残,除了边角上卷曲了点,连一丝脏污的印子都没有。
沈越:
我这辈子最快乐的日子,是和你听着孟庭苇的歌,在座位上玩东南西北。
——庄菱
这些字仍然是庄菱亲笔写下的,但是从容多了,笔迹流畅而顺滑,几乎能够想象她写的时候是多么平静。
然而沈越却觉得胸口不可抑制地疼起来,能够安祥地回顾着过去,她写的时候,也许已经下定了死的决心。
沈越不知道这些年她到底经历过些什么?
自从81中的补录错过以后,庄菱和沈越便没有再好好地谈一谈。其实沈越并不在乎这个,可他知道庄菱是介意的。她主动向张老师申请调换了座位,此后也很少找沈越说话。班上的确有些议论,因为大家都默认他们是一对的时候,庄菱的举动的确变成了一种“背叛”。
沈越想起今天中午郭晨晨跟他提到过的事,发现自己当年的确非常的粗心。他在伤心庄菱和自己拉开距离的时候,并没有理解她为什么那样做。即便是青涩的年纪,班级也是一个小社会,而十五六岁的孩子,很少费心去掩饰自己的厌恶与嫉妒。
沈越一直坚信这件事庄菱并没有错,但是她没有办法回避自己客观占据补录名额的事情,所以她躲开了。
但是现在沈越怀疑自己是不是也过于天真了,那个消失的信封从庄菱的遗物中出现,似乎证明当年的猜测是真的。
一想到这样的事,沈越便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寒心。
他以为他离开学校以后跌的跤,已经让自己长出了足够厚的茧,再感觉不到疼,也不怕烫了,可是冰冷的针逮着缝儿刺进肉里,仍然是一阵一阵地痛。
沈越把三张纸摆在面前,在灯下一遍又一遍地看,似乎想要明白为什么庄菱要留给自己这些。难道她终于决定在临死前将真相告诉他?
沈越忍不住苦笑:她还是一样的任性,只图自己舒坦,不管他怎么难受。她也不想想,万一他已经不在乎了呢?
沈越把那三张纸收好,忽然想到了什么,打开笔记本电脑,上了初中同学QQ群。
其实当时加他进去的人是彭海,但是因为他工作忙,空下来也懒得聊天,基本是潜水。所以有什么事,彭海干脆打电话 或者发短信给他。
沈越点进了群里,看到群主果然是“陈一凡”,三个管理员中间有一个就是彭海。因为是老同学,大家都用的真名。沈越翻到群共享里,下载了一份通讯录,在里面找到了唐娜的电话号码。
现在是七点半,沈越猜想这个时候打过去有点失礼,但是他突然感觉到焦躁,似乎如果这个时候不做点什么,他就难以忍受。
电话通了,唐娜的声音有些干巴巴的,当沈越自报家门以后,她顿了一下,很意外:“你怎么想到给我打电话?昨天吃饭的时候有事儿就该说了。”
沈越听得出她话中隐约带刺,但并没有介意。“我想谈谈庄菱的事。”他说,“有时间吗?”
唐娜沉默了片刻:“你住在哪儿,我过来找你。”

(四 每个人都有秘密)
唐娜是急匆匆地赶来的,沈越看得出来,她随便穿了件灰色外套,也没有化妆,头发有点乱。
沈越邀她吃饭,她也没推辞:“正好,我吃了一半就接到你电话,于是就出来了。”
沈越笑起来。唐娜是庄菱在班上最好的朋友,俗称的闺蜜。她跟庄菱的性格很像,外向、干脆,两个女生经常泡在一起玩。现在看起来,唐娜还没怎么变。昨天吃火锅他只是客套地和唐娜聊了几句,喝了点酒,没想到自己一约,她这么爽快地就来了。
沈越挑了一间清静的饭馆,两人坐下来点餐。
唐娜注视着沈越,突然笑了笑:“轮胎,你真是越长越帅了,我就说当年咱们班的女生没眼力,放着个潜力股不要,都去追林亮亮那种小白脸。上次同学会你没来就没看见,那家伙都长成圆形的了。”
沈越也不客气:“那是,现在后悔了吧?错过了就没有了。”
唐娜脸色沉下来:“别人后悔不后悔我是不知道了。但我知道庄菱后悔过,你呢?你难道没有后悔错过她?”
沈越的舌头顿时短了一截。
唐娜拿起筷子就开始吃菜,一边夹,一边说:“其实昨天我就打定了主意,要跟你谈谈庄菱的事,但你如果不找我说,我是绝对不说的。”
“为什么?”
唐娜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你不主动提,那就代表你已经不介意了,我还傻乎乎地凑什么热闹啊。”
沈越有点庆幸自己最后还是打了这个电话:“这些年……你跟庄菱联系得多吗?”
唐娜神色黯然地摇摇头:“跟别的同学比起来,当然算多的,可我知道依着我和她的关系,真算得上疏远了。高中她念的81中,我念的17中,见得少了。她也不爱给我打电话,只不过有时候会约出来碰头,吃个饭。后来咱们俩都在重庆念大学,倒一直会问问近况。”
沈越踌躇了一下:“听说她有段时间过得挺不好。”
“是彭海跟你说的?”
“不,是陈一凡。”
唐娜“哦”了一声:“他知道也不奇怪,他给庄菱打的离婚官司嘛。其实应该说自从初中保送的那事儿之后,她过得就不开心。你是男生,自然没听见班上女生中间嚼舌根的话,说庄菱给你下绊子说得可难听了:什么跟你好不过是找机会踹你一脚,什么成绩不好就用美人计啊,说她装纯洁装可爱,我跟她们吵过好几次。”
沈越有些愕然:“这么严重吗?我当时没觉得这么多事儿啊?”
唐娜讥讽地看着他:“你不混女生的圈子,之后又离开重庆了,你哪能知道这些。老实说,现在看起来,初中几个小心眼女生的嘴碎跟现在职场上的破事比起来算个屁呀,不过就是小孩儿家家的嫉妒、刻薄罢了。你看昨晚见面,谁还记得以前的过节?”
沈越深深地吸了口气:“大概不懂事的时候对待别人才是最狠的吧。”
唐娜原本夹起了一块肉片,听他的话突然啪地一声把筷子放下,厉声道:“沈越,你是不是也相信是她拿了你的补录通知?”
沈越没说话,从衣服里掏出庄菱的遗物递给她。
唐娜疑惑地接过来,拆开看了,满脸的不解。“这是陈一凡给我的。”沈越告诉她,“是庄菱留给我的东西。”
唐娜瞪大了眼睛,脸色渐渐地有些发青:“你想证明什么?证明她真干了这事儿?”
“你还记得那周到底发生了什么?庄菱究竟有没有机会拿到信?”
唐娜把东西还给他,把手撑在桌子上:“我记得,而且很清楚。那周是咱们班要出一个示范黑板报,一共有三个人在放学了就猫在教室后头干这活儿。庄菱负责誊写内容,另外两个人画画。因为向数学老师借了直尺,还借了美术老师的颜料,所以他们有办公室的钥匙。庄菱家离学校最近,她就管着钥匙。要不是因为这样,她也不会被怀疑偷信。”
“看门的老王一直说信是周五早上送来的。”
“那就得找早上进办公室的人啊,班长、语文课代表、生活委员,他们都能拿到办公室钥匙。”唐娜提高了声音,“庄菱每天下午都写到六点多钟,接着上晚自习。她怎么可能早上去偷信?”
“那这个信封为什么会在她手里?”
唐娜像被猫咬掉了舌头,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她慢慢地软下来,眼圈突然有点发红:“说不清楚了,从前说不清,现在更说不清。我只知道她不是那种人,可她为什么就不堂堂正正地站出来说一句‘我没偷’呢?沈越,你真的相信她吗?哪怕是这信封在她那里,你也相信她吗?”
沈越转头望着窗外的夜景,低声说:“灯太亮,影子就黑了。”
唐娜没有听清楚他说的话,似乎也并不关心:“她把那东西留给你总是有原因的,也许她觉得你能明白。”
沈越若有似无地提了提嘴角——他当然想弄明白,可怎么才能明白呢?
两个人草草吃了晚饭,心中都压上了一块石头,很不痛快。结账出来以后,沈越送唐娜上计程车。她扶着车门,看着沈越的双眼,说:“你这么多年了才回来一次,也许我给你说的话将来再没机会重复,但是我想让你知道,当年庄菱是真心喜欢你,你知道吗?”
沈越点了点头,他越是相信这一点,越是感觉悲伤。
唐娜又接着撇了撇嘴:“还有,我知道当年暗恋庄菱的不只你一个。”
“还有谁?”
唐娜笑起来:“那可就多了。她的确是个讨人喜欢的女生,对吧?她原本不该是这样……”
趁着眼泪还没有跑出来,唐娜匆匆收了尾,钻进出租车里,不一会儿就消失在滚滚的车流中。
沈越看着一片红通通的尾灯,逛街散步的人纷纷走过,情侣的甜言蜜语,孩子的欢笑,还有朋友间的打闹,都被夜晚的风裹挟着绕过他身边。沈越感觉到一种可怕的孤独,好像陡然间熟悉的一切都被翻转过来,成了一张张陌生的脸。
沈越慢慢地回到房间里,坐到灯下。
他依然铺开那三张纸,来来回回地看着,脑子里回响着唐娜的那些话——庄菱的确是想说什么,她为什么笃定自己就一定能明白呢?
或者说她这样做,还是因为她仍然相信他能明白。
沈越又看了看白纸上的一行字,似乎有了一些端倪。但是他并没有接着想下去,反而是关了灯,任由自己疲惫地躺在床上,睡了过去。


回到重庆的第三天,原本的计划是去逛逛新建成的几个商圈。但是沈越临时变了主意,打电话给陈一凡,想要去看看庄菱的墓。
“你知道在哪儿,是吧?”沈越问他,“你是她的律师,如果你都不知道,我真想不出该怎么打听了。”
陈一凡在电话那头笑了笑:“你猜得没错,我知道。还好我手头能腾出点时间来,等下我过来接你。”
庄菱的其实没有墓,家人为她在北碚的龙车寺灵塔买了一个灵位,将骨灰存放在那里。陈一凡带着沈越进了门,一个穿着墨蓝色大衣的守卫笑着跟他打招呼:“陈律师来了。”
陈一凡也客气地跟他笑笑,指了指沈越:“带个老同学来看看。”
那守卫放他们进去,还殷勤地按了电梯。
两个上五楼,在一个格子里找到了庄菱的骨灰盒。那是一个洁白的石雕盒子,刻着祥云和仙鹤的样式,庄菱的照片就镶嵌在盒子的正中央。
沈越仔细地端详着照片上的那个女人——无疑的,她很漂亮,但是她绝对不是沈越记忆中的庄菱。这个长大了的庄菱明显地瘦了,虽然眼睛依然幽黑而深邃,睫毛浓密,但是因为修过眉毛,显得整个脸有种尖锐的神情;她的嘴角微微地向上弯曲,看上去似乎想要拉出一个柔和的表情,但是很明显她并没有笑,因为她的脸上没有从前的酒窝;她的头发也不再束成马尾,而是烫成大波浪,披散在肩膀上。
沈越凝视着这个女人,像看着一个陌生人。这个人就仿佛不曾出现在他的生命中,跟他没有关系。可是他却在很远的地方偶尔想到她,甚至因为她而千里迢迢地回来,来到这个灵塔中,跟她对视。
沈越觉得自己干了一件多么荒谬的事情,他在向一个陌生人询问属于庄菱和自己的答案。
“这个地方不错吧?”陈一凡在旁边低声说,“当时买这个地方的时候她的家人还是听了我的意见:永久灵位,离主城不远,又靠着山,风景好。旁边还有个庙,早晚听点诵经声,也算个超度。”
沈越没说话,忽然在口袋里掏了半天,他发现自己居然什么都没有带来给她。隔了十几年,临到头没有一个回礼。但最后他还是找出了一样东西,那是一个ZIPPO打火机,上面有白头鹰的造型。沈越把那个打火机打燃,又啪地关上,然后小心地放在骨灰盒的旁边,又往里面推了推。
他转头朝陈一凡笑笑:“走吧。”
两个人下了灵塔,沈越和陈一凡买了点香烛纸钱,在指定的“庄”姓纪念碑下化去了,然后上车离开。
两个人一路上都没有说话,陈一凡把沈越送回饭店。下车时候,他问道:“你什么时候回去?”
沈越对最后那个词儿有些过敏,但是却静静地收下了,“明天一早。”他告诉陈一凡,“在重庆北站上车,六点半。”
陈一凡点点头:“我来送送你。”
沈越跟他客气:“不用了,彭海到时候把我直接送到车站。”
“那我就在车站外头送送你。”陈一凡很坚持,
沈越对他的热络有些意外,但隐约有些高兴。陈一凡跟他告了别,倒车的时候探出头,忽然对沈越说:“其实……庄菱应该很高兴你去看她。她对你说的话,你想明白了吗?”
沈越愣了一下,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而陈一凡似乎也不打算等他回答,径直发动车子离开了。
沈越目送他离开,呆呆地在黑漆漆的车库里站了一会儿,回到房间里。
他找到庄菱留下的遗物,想着陈一凡的最后一句话,忽然有什么东西被触动了。他把那三张纸重新铺展开,认认真真地一遍一遍看过去。然后他拿起那张写满字的纸折叠起来,他的手指灵活地在纸面上翻动,不一会儿就完成了一个四四方方的东西。他又掏出笔来,在饭店的便签纸上默写了几个数字,对着那个东西翻看了几下。
在做完这一系列动作以后,他好像被抽走了吊绳的提线木偶,愣愣地坐在椅子上。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沈越仿佛陷入了一阵恍惚,他似乎全明白了,但又没有想透。他感觉不到饥饿,只是拼命地想要抓住脑子里混乱的线头。
过了很久,手机里孟庭苇的歌声突然想起来,把他重新拉回了现实。“冬季到台北来看雨……”他喃喃地哼了两声,“庄菱,你这个谜语出得可真好。”
沈越按下通话键,彭海的大嗓门立刻在对面嚷起来:“轮胎,得空了吗?今天打算去哪儿啊?我媳妇儿非逼着我看店呢,我得等会才能出来。”
沈越笑起来:“没事,我不着急。”
“想好去哪儿玩了吗?”
沈越笑起来:“想起来了,今天晚上去朝天门吧。”



(五 清流和浊流)
似乎来重庆的人都要去解放碑和朝天门看看。在那里,嘉陵江和长江交汇在一起,浩浩荡荡地向着东边奔腾而去。过去的老码头早不见了,现在朝天门码头修得很漂亮,整体造型像一个船头,而“甲板”就是一大片开阔的广场。很多人在这里来放风筝、跳“坝坝舞”,或者散步、拍照。
当然,更多的外地人则喜欢趴在栏杆上,望着不远处青色和黄褐色的两条江冲撞在一起,划出一条分明的界限。
现在沈越也趴在这里,跟所有的外地人一样看着这重庆特有的景色。
彭海要交代店里的事,所以下午才能赶来,沈越就自己在七星岗找了家不起眼的馆子,点了碗小面,他嘱咐老板多多地放辣椒,直吃得大汗淋漓,这才坐着公交,自己跑到了朝天门。
这个时节的江风很冷,沈越额头上的汗水很快就干了,他也没担心感冒什么的。衔勒了支烟,习惯性地掏打火机,才想起自己已经把它留给庄菱了。于是胡乱在烟铺子那里买了个一次性的,总算抽上了烟。
他也没有独自呆多久,就听见身后有人呼哧呼哧地跑过来,接着在他肩膀上拍了一下。
“久等了啊,轮胎。”彭海熊一般的脸热乎地凑过来,“总算诓着老婆帮忙照看一下午。火车是明天一早吧?今天你想怎么玩,我都舍命陪君子了。哎,不过作奸犯科的可别来,咱现在是有家室的人了。”
沈越笑他:“那是,怎么着也不能走了以后让你媳妇戳我脊梁骨啊。”他抬手看了看表:“快四点了,你陪我下去走走,怎么样?”
他说的是朝天门码头的层层阶梯,一直走下去,可以走到江边上。
彭海有点意外,他盯着沈越看了一会儿,一抬下巴:“走吧,你也好多年没在江边玩儿了,今天就是要下水横渡我都陪你。”
沈越笑骂道:“去你妈的,你这身肥肉下水都能飘起来。”
两个人勾肩搭背地朝着江边走去。
现在是枯水期,停靠在码头的船不多,有些是两江游的餐饮船,装饰得花枝招展,有些是停靠的客轮,体积不算大,剩下的就是泵船了。因为水位低,许多石头露出了江面,任凭江水拍打,兀自矗在原地,而船在水面上浮沉不定,倒显得比蠢笨的石头更没有根基。
彭海指着朝天门的对岸:“瞧,那头是江北城,0304年的时候全拆迁了,修了科技馆,还有大剧院,喏,就是那个长得跟坦克一样的东西。”那里有一座庞大的绿色建筑,奇形怪状地立在江边,巨大的LED屏幕上闪烁着五光十色的广告。
“过江索道呢?也拆了吗?”
“拆了。”彭海叹了口气,“当时反对的人可多了,但还是拆了。如今只剩下南岸那边的一个。说是要重建的,不过现在还没消息。”
沈越在一个台阶上坐下来,正对着江对面的江北城。彭海也靠着他坐下来,瞅着他的表情没有开口。
“今天上午我去看庄菱了。”沈越突然对彭海说。
大个子有点意外,含含糊糊地哼哼了两声,不知道该怎么接下去。
但是沈越似乎并不在意他想什么,只是自顾自地讲了和唐娜的谈话,以及去公墓见庄菱的过程。
“其实我真的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执着,都是十几年前的破事儿了,做什么要想了又想。”沈越自嘲地说,“大海,你说人怎么越老越怀旧呢?好的坏的,都得在心里过上一遍才舒坦。”
彭海小心地问:“你还是……放不下那补录通知的事儿?”
沈越难看地一笑:“那可是我第一个喜欢的女生,我还一直认为她是喜欢我的。现在她死了,留下那些东西,你让我怎么想?走在路上莫名巧妙被人扎一刀,伤好了也留了疤,可本来都不疼了,转个背突然发现原来捅刀子的是你掏心掏肺喜欢的人,你让我怎么想?”
“你真相信那信是庄菱偷的?”
沈越摇摇头:“我不知道。唐娜不相信,但是她说不出肯定的答案。那段时间的事情她记得很清楚,但是她不能证明庄菱真的没有拿过。你呢,大海,你还记得吗?”
彭海叹了口气:“我明白唐娜的意思,换我也不能相信。不过那段时间正是办黑板报,经常进出办公室的就只有庄菱他们几个,她又有钥匙……你别误会,我绝对不是说庄菱偷了信。”
沈越问道:“庄菱他们几个晚自习下了以后是不会继续画板报的,对吧?”
“那是,下了晚自习都八点多了,张老师就觉得不安全,严禁他们赶工的。”
“庄菱他们经常忘记把直尺和颜料放回办公室吗?”
彭海望着天想了想:“好像是有过的,但是只要老师没发现就是了。那个数学老师不就没咆哮吗,所以至少他们把直尺都是还回了原位的。”
沈越没说话,眼神有些飘忽,彭海推了推他肩膀:“你咋突然想起来问这个,都过了这么久了,难不成你还想搞明白是谁拿了信?”
沈越大笑起来,使劲捶了彭海两拳,把那大个子吓了一跳:“发什么疯啊,我还说错了?”
沈越止住笑:“没错,没错!哪儿还能知道呢?我只是突然想起了另外一件事。”
“什么事?”
“还记得我当年给庄菱送的生日礼物吗?就是初三上学期,她刚满15岁的那个生日。”
彭海也笑起来:“咋不记得,东西还是我陪你去买的。你给她买了一根破链子,上面还坠了几颗玻璃钻石,特俗气。要不是我建议你临时换成毛毛熊,你可就惨了。”
沈越笑着连连点头:“那是,她金属过敏呢!还好她喜欢那头熊,也不算浪费我一个月零花钱。可见人人都有犯错的时候,对吗?”
“你以为你是圣人啊!”彭海不客气地从鼻孔里喷出个单音,“切——”
“庄菱也不是嘛。”沈越看着彭海,“所以……我应该原谅她,对不对?”
彭海脸上的轻松又渐渐地消失了,他叹了口气:“没错,你就不该怪她。”
两个人坐在朝天门临江的台阶上,看着滚滚江水从面前奔走,再不回头的往东而去,似乎有什么东西也被带走了。他们很久没有说话,沈越的喉咙里忽然痒起来。他伸出手去掏香烟,却发现盒子里已经空了,于是捏扁了盒子,扔在地上。
彭海连忙从掏出自己的烟递了一根给他。
沈越像逮着救命稻草一般把香烟塞进嘴里,然后点燃,大口大口地吸起来,那模样就好像个瘾君子。
彭海有些给吓住了,呆呆地看着他没敢动。
沈越吸完了整只烟,最后把烟头扔在地上,狠狠地碾了几脚,这才站起来。他长长地呼出一口气,看着已经开始渐渐黑下来的天空,以及变成墨蓝色的江水,对彭海笑了笑:“走吧,明天得赶火车,回去早点休息。”
彭海虽然个子大,做事莽呼呼的,但是能感觉到沈越那故作轻松的表情背后有难言的沉重。他开车把沈越送回了饭店,临走前叮嘱他,明天一早一定等着他来送车。
沈越点点头,转身上了电梯。
回到房间里以后,他急切地翻出电话,找到了郭晨晨的号码,拨过去。
过了好一会儿郭晨晨才接听,她的声音里有些不耐烦,背后传来孩子的哭声。
“是我,”沈越报了自己的名字,郭晨晨愣了一会儿,才放软了调子,客气地问有什么事。
“你看到了那封信,对吗?”沈越轻声问道,“我想只有你才能看到,所以其实你一直都明白真相。”
郭晨晨没有说话,呼吸却变得粗重起来。沈越没有催促她,只是静静地拿着电话等。过了好一阵子,郭晨晨的声音终于回复了正常。她平静地对沈越说:“你既然已经想通了,我说与不说,其实也没有什么分别了。一路走好,该忘的就忘记吧。”
接着,不等他回答,就挂断了电话。
沈越听着电话里的电子声音,笑了笑:“能忘就好了。”


(六  送别)
第二天五点的时候,彭海果然准时来接沈越。
办理了退房手续,他帮着沈越把行李放好,还送了一大包土特产。“我媳妇儿硬要买的。”彭海笑嘻嘻地说,“可不许不收啊,不然我会被她说怠慢了你这老同学。”
话说到这份儿上,沈越当然是照单全收。他看着口袋里一溜的火锅底料、桃片、花椒面,突然感觉自己在离开了十几年以后,终于无法不被当做外地人了。他像一个陌生人一般地回到这里,又像一个陌生人地被这城市送走。
“哎,这么多东西,等下我还是帮你提上去吧。”彭海一边开车一边问,“你买的是软卧对吧?”
沈越点点头:“是……等会儿能在大门那里耽搁一下吗,陈一凡说他也要来。”
彭海意外地转头:“陈一凡?他什么时候跟你这么熟了?”
沈越意笑了笑:“他并不是跟我熟。”
彭海看着他的表情,觉得有些高深莫测,但是他并没有多问,很快就把车开到了重庆北站,找到停车位泊下。
重庆北站比起菜园坝的老站是要气派一些,站前的广场虽然要小一点儿,但是修得干净漂亮。天还没亮,但车站的通透的玻璃让里面的灯光毫无遮挡地射出来,加上高大明亮的路灯,整个广场被照得很亮堂。
沈越和彭海朝着大门走去,果然在入口不远处看到了陈一凡。他的手插在口袋里,瘦削的影子在几盏灯下散开了,若隐若现的。
“你还真来了。”沈越跟他握握手,“其实真不用了,这么早,你都休息不好的。”
陈一凡也跟他客气了几句,拿出件东西送给他。沈越接过来一看,是一个新的打火机。沈越看着陈一凡,后者浅浅地笑了笑:“一点儿心意。”
沈越捏着那个打火机,感觉到冰凉的金属壳子渐渐被掌心的温度捂热了,他突然问道:“你喜欢她,对吗?”
彭海吃惊地看着沈越,又看了看陈一凡。
但是陈一凡却没有慌张,他拘谨地笑起来,完全没有大律师的精明了。
沈越接着说:“如果你是她的律师,那她的生活你的确比咱们都清楚,能找到她的墓地和灵位也不奇怪。可连守灵塔的保安都认识你,连家属证都不要就放你进去了,你其实经常去看她,对吗?”
陈一凡还是摇晃着身子在发笑。
“同学会是你组织的,也是你把庄菱去世的消息透露出来,你其实只是想我回来一趟,对吗?”
陈一凡的笑声停下来了,他抬起头来的时候,眼睛里遮盖不住的酸楚。“我有女朋友了。”他告诉沈越,“其实喜欢庄菱的那个陈一凡,永远是15岁的陈一凡。现在我只是……只是想要帮帮她,可还是没帮上……你大概算是她最后的愿望。”
“你知道她想要告诉我什么吗?”
“不知道。”陈一凡回答,“那是属于你们俩的秘密,我真不想知道。”
沈越不再说话了。陈一凡做了个深呼吸,又长长地吁了口气:“好了,也不耽搁你时间了,还要安检呢。以后愿意,再回来看看吧。”
沈越和彭海跟他分开了,提着行李进大门,安检过后就到了候车大厅里。离检票的时间还有二十分钟,彭海找了个清静的角落把行李放下,说:“等会儿我不能送你进去了,你自己注意点啊。”
沈越点点头:“我多大的人了啊,别担心。”
两个人相对沉默了,似乎同时都不知道说什么。过了好一会儿,彭海才嗫嚅着问道:“刚才……你和陈一凡说的是什么?他……他喜欢过庄菱?”
沈越看了彭海一眼:“你听到他承认了,那就是了。”
彭海的表情就像听到了天方夜谭,喃喃地说:“真没想到,当年怎么都没有看出来呢?”
沈越双手撑在膝盖上,转头盯着彭海,突然笑起来,那声音虽然压得低,却透着点古怪。
“是啊,很多事儿当年都看不透。我以为我算聪明的,但是其实是个睁眼瞎。大海,你拿了我的补录通知,我不是也没看出来吗?”
彭海的身子一下子僵硬了,原本涨红的面皮陡然间就退去了血色,变得有些泛白,但是他很快就变得怒气冲冲:“你怎么突然这样说?陈一凡跟你嚼舌头了?”
沈越摇摇头:“告诉我这个事的不是他,是庄菱。”
彭海生气的表情就像燃烧的火苗突然被泼了一盆冷水:“你这是什么意思?她怎么会说这样的事情,什么时候说的?”
沈越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小的、纸折的四方形,然后轻轻地牵了几下,弄成型,最后变成了一个能扣在指头上的小玩意儿。
“认得这个吗?”
彭海看了看:“东南西北,小时候谁没玩过啊。”
沈越把这个东西取下来,拆开来,还原成一张皱巴巴的纸,上面写满了字:“这个就是庄菱留给我的三张纸里的一张。原本我也不明白,不知道她巴巴地给我这些做什么。但是陈一凡提醒了我,他说她是要给我留话。你当时也在场,她在白纸上写的什么还记得吗?”
彭海动了动嘴唇,没有说出来。
沈越从衣服内包里掏出那张纸,展开,轻声读道:“‘我这辈子最快乐的日子,是和你听着孟庭苇的歌,在座位上玩东南西北。’其实她已经告诉我她最后的遗言。东南西北是我们那时候在课上课下都玩得起劲的折纸游戏,把正方形的纸叠成豆腐块,然后翻过来,套在指头上一张一合地,喏,就像这样。”(注2
他又开始摆弄着个折好的东南西北。
“这上面的字我以为她是胡乱写的,因为她有想到什么就随手乱画的习惯,但是折好了这个以后,你看到了么?字还是很多,很乱,可东南西北几个字都在,我是在这纸上找到了这四个字,又联想到她写在白纸上的话,才突然明白过来的,当然,我也是折了好几遍才把这四个字折对了地方,确定了不会听错她想说的话。”
沈越又指着最后那句给彭海看:“瞧,她提到了孟庭苇的歌,你知道是什么吗?”
彭海的额头有些汗珠儿,不知道是刚才剧烈运动后冒出来的,还是因为这大厅里提前开了暖气。
沈越没注意这个,自顾自地接着说,“以前她就喜欢追明星,抄抄歌词什么的,我喜欢刘德华、张学友,她喜欢张国荣和郭富城,我们俩几乎是没什么交集,但有一个歌星我们俩都喜欢,就是孟庭苇。在她的歌里,我们同时喜欢的又只有一首《冬季到台北来看雨》。还记得调子吗?”
他掏出手机,调出现在正用的铃声,在嘈杂的候车大厅里,女歌手的声音恍若游丝一般断断续续。但沈越轻轻滴跟着哼唱,直到第一段儿结束。
彭海口气古怪地问道:“你什么意思?”
“应该说庄菱是什么意思。”沈越笑起来,“她真是鬼精灵,把要说的话都藏在歌里了。如果把这首歌转换成简谱,那就是32175637,这是关键的一句。冬季的‘冬’和东方的‘东’是一个读音,所以应该从东开始,先横开,再纵开。现在我们来看一看,把这个简谱的数字变成东南西北的开合次数会怎么样。”
他一边把折纸玩具张开、合拢,一边一字一顿地念着:“对、不、起、我、丢、了、直尺。”
彭海的身体抖了一下,脸色更白了。
沈越又重复了一遍:“‘对不起,我丢了直尺’……这就是庄菱要跟我说的话。看,横开三下,又回到东上,第一个字是‘对’;接着再按横开先东后西,竖开先北后南的规矩把头一个字都连起来,如果是重合的,可以直接看后头的字,她故意写成同样的字体,很容易就发现了。这方法很妙对不对?庄菱一直都很聪明。”
彭海看着那个小小的折纸玩具,表情从震惊变成了苦笑:“是啊,她一直都很聪明。但是你真想明白了吗,她说这个话和我又有什么关系?”
沈越笑了笑:“如果她只给我留下了这张纸和那一句话,也许我也摸不着头脑,但还有那个信封。那天我和唐娜聊过,她一直不相信庄菱偷了信,她觉得是能进办公室的人偷的。那个时候庄菱有办公室的钥匙,又恰好在办黑板报,可以在放学后和老师来之前自己进去,所以她说什么别人都不会相信。但她一般是晚上走之前将用过的工具放回去时,才打开办公室的门。如果她某个晚上忘记把工具放回去会怎样?她一定会很早地赶到学校去,趁着老师还没来,别的同学没拿走教具前,把那些东西放回办公室。所以她说的‘弄丢了直尺’,其实就是说,周四的那天她忘记把直尺还回数学老师那里了,‘丢’这个词意味着,她没有找到直尺。但是你告诉我,在办黑板报期间,数学老师并没有因为教具被弄丢而生气,所以庄琴以为丢了的直尺,其实是被更早来到学校的人捡到了,并且送回了办公室。”
沈越顿了顿:“大海,我记得在那段时间,作为生活委员的你总是第一个来学校,给班上开门,所以你一来就看到了庄菱遗忘在教师里的数学教具直尺。你有老师办公室的钥匙,就拿着直尺去了办公室,想帮她还给老师……你开了门,顺便就能看到地上的报纸和信件了,对吗?”
彭海的表情已经产生了裂纹,就好像被突然抽走了一层皮,裸露出皲裂肌肉。“这些,你说得真是玄乎。”他干巴巴地说,“谁又能为你证明?庄菱吗?”
沈越也不生气:“庄菱留给我那个信封,却没有补录通知,要真是她拿的,为什么不原原本本地还来?按她的脾气,是想告诉我,她做错了一部分,却不是全部。她告诉我她错的那一部分,是要为此而道歉。她弄丢了直尺,留下信封,潜台词就是说由此而引起了补录通知被拿走,拿的人一定将这个通知告诉了她,但是她没有说出去,而选择了隐瞒。其实是你自己泄漏了底细,还记得昨天咱们在朝天门谈话时你怎么说的吗?”
彭海没吱声。
沈越复述道:“我问你庄菱他们是不是经常忘记把教具和颜料还回去,而你回答的是数学老师没有生过气,因为直尺都还原了。我问的是两种教具,可你清楚地给我说是直尺。这事只有庄菱在她的谜语中提到过。”他又顿了一顿,“昨天谈了以后,我担心是自己想错了,于是又打电话给郭晨晨。她曾经是你的同桌,还记得吗?你这个马大哈,经常在上课前丢三落四,预备铃打了好一会儿才进教室,她经常翻你的书桌帮你把课本摆好。我问她的只有一句话,有没有看到那封信……我想你也猜得到她的回答了。”
彭海高大的身体慢慢地蜷缩起来,用手抱住了头。
沈越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有时候我也宁愿不知道这一切,大海,其实我是真傻,现在回头来想想,有很多事儿都不是我以为的那样。唐娜说从前暗恋庄菱的同学很多,那是当然的了——她漂亮、活泼,成绩好,人也好,天生就是个发光体。我从来没有注意过陈一凡,直到今天才明白他有多喜欢她。人啊,都会藏着自己的心思,可有时候藏不住,却又被旁观者忽略过去了。”
彭海的肩膀轻轻地抽动,拼命压抑着喉咙里的呜咽。沈越用力地抱住他的肩膀:“大海,对不起,大海……我是多迟钝啊,连我都没有发现庄菱金属过敏,你却知道。你一直在关注她对吗?帮她捡好遗落的教具,还拿走了我的补录通知……”
彭海的抽泣变得更加
开口时带着浓重的鼻音:“那个时候,我真是……鬼迷心窍。我不知道怎么的,就觉得按排名算,如果不是你,庄菱就能上81中……我以为,你的成绩好,即便不保送,也能考得上。”
沈越笑了笑:“一辈子里哪里能事事料得到?那时我也不会相信自己会考出那么糟糕的成绩。”
彭海紧紧地捏住沈越的手:“对不起,轮胎……对不起……不管你相不相信,我并没有想过用那封补录通知去追庄菱,我拿了那封信以后……犹豫了很久,周五放学的路上,我把信私下给她……”
“但是她选择了隐瞒,是吗?”沈越轻轻地对彭海说,“其实真的不奇怪,保送81中这件事,对于当年的我们来说,是非常巨大的诱惑。她只是在你的错误的基础上,又做出了一个有利于自己的决定。”
“她付出的代价很大。”彭海用手抹了抹脸,抬头看着沈越,“这事儿真是她一辈子的转折点。我拿了信,确实帮她上了81中,但是她失去了你。而且,我知道她一直都很后悔、很内疚。我后来见了她几次,她都过得不开心,现在走到这一步,也不过是日积月累罢了。”
彭海的意思沈越很明白,庄菱因为那件事而产生了抑郁的情绪,这么多年她没有放下,更多的坎坷她也没有迈过去。她给沈越留下的那份坦白和道歉,大概就是她的心结。
彭海松开沈越的手,袖口擦干净眼泪,他的双眼红肿,因为脸上残留着刚才弄出的各种红道道,看起来就像是被人揍了一顿。
“轮胎,对不起……”他哑着嗓子对沈越说,“其实我早该给你说对不起,尽管这根本没用,但这是我欠你的……我对不起你,也对不起庄菱……我是怕说出来以后,咱们俩真变成仇人了。可现在庄菱去了,我也早该给自己一个痛快的!”
沈越低头把那个东南西北拆开,又还原成一张皱巴巴的纸,他小心地把纸叠起来,放好,然后对彭海说:“迟来了十几年的道歉总比永远都不来的好。这些年那么多老同学里就你还没忘了我,现在我明白你心里其实一直挂着这件事。别的不用说了……我在大学里因为奖学金的竞争被人诬陷过考试抄袭;第一份工作因为给上司背黑锅被辞退;后来到了新单位,提拔部门经理的时候又被人给下了套,到处求爷爷告奶奶地装孙子,收了两百万的欠款才保住了职位,但还是延迟了两年的晋升;在南宁好不容易买了房子,但为了还月供,再不开心也不敢轻易辞职……大海,咱们活在世上,第一个跟头摔下去,哪怕扎破点皮,也能疼得哇哇大哭,可谁能想到后面保不住有断腿断脚的伤。人长大了再回头看第一个伤口,谁还会把它当回事儿呢?那些伸腿绊倒我的人,又有几个像你和庄菱这样,还能再跟我说声对不起?”
彭海的眼睛里又流出了泪水,他赶紧用手背揩掉:“我知道你说得轻松,小树苗上砍一刀,长成大树了那疤都能结成个瘤子……越是年岁小的时候,那锥子戳心口才更疼……我知道我他妈的就不是个东西……”
“哎,哎,省点儿啊”,沈越拽了拽他的胳膊,“我说时间的力量大吧,有些事儿呢,她不声不响地就给吞了,永远找不到真相;有些事儿,她总还是要抖落出来,盖都盖不住。可她最能耐的,就是让人能记住一些好事儿,忘记一些伤痛……时间越久,我越念着的都是你们的好。”
彭海的眼泪又流出来了,他抓住沈越的双手,用力的握着。
候车室的广播开始提醒到南宁的旅客剪票了,沈越提着行李起身,按了按彭海的肩膀:“我走了,你赶紧回去吧,老婆醒了的话,给她做顿早饭。哦,记得帮我谢谢她,那些特产够我吃好一阵子了。”
人群慢慢地开始朝着入站口的方向排起长队,沈越提着两大包东西汇进了人流中。
彭海立在原地,忽然叫了一声:“轮胎,你还回来吗?”
他的大嗓门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何况这老爷们脸上掩饰不住的哭过的痕迹怎么看都很诡异。但是彭海已经顾不上旁人想什么了,只是盯着前面的老同学。
沈越转头冲他挥挥手:“会回来的,我还要回来看她。放心,我到家了就给你打电话。”
彭海的心似乎略微放回了原位,他目送着沈越被夹在人流中,缓缓地消失在入口处。彭海陡然间想起沈越几天前来的时候,也是在人流之中,他的脸迎向自己,是那么显眼;而当他转过身去,背影就湮没在无数个背影之中。
彭海又抹了把脸,感觉到腿脚有些沉重,迈不开步子,甚至全身都有些酸痛,虽然心底是补上了一个洞,但脊背却仿佛压弯了一些。他慢慢地走出候车大厅,回到自己的车上,摸出一支香烟抽起来。


(沉默的尾声)
火车慢慢地开动,驶离车站。
现在是六点半,初冬的天还很黑,重庆还没有从夜晚中醒来。
沈越把头撑在窗边,看着山城的轮廓。
夜晚的灯光工程已经熄灭了,在离开市区的这条路线上,能看见的是繁华的残影。黑色的起伏的线条中,有许多星星点点,那是建筑物和道路上的各种照明灯光。当招揽眼球的霓虹和各种光怪陆离的装饰灯都熄灭以后,这些光的美丽便在黑暗之中显露出来。
被环抱在黑色之中的灯光微小而零散,却在冷冷的空气中发出一点点热气来——也许感觉不到,却莫名其妙地觉得温暖,这似乎比看到著名的夜景还要让沈越难以平静。
他的胸口涌起一股说不出来的滋味,这与刚回到重庆的时候完全不同。
他之前回来的时候,见到的是这座熟悉的城市变得陌生。他觉得自己像一个彻彻底底的外乡人一样在其中寄居,探访着一些已经淡化的痕迹。
然后在此刻离开之时,他却相信,自己仍然是爱着这里的——即便没有了他曾经熟悉的一些东西,比如那些索道,那些缆车,那些老旧而重叠的房子……可他依然眷恋这里,大概是因为他留下的东西是带不走的,比如记忆中的火锅的味道,比如生活在这里的彭海、陈一凡、郭晨晨和唐娜他们几个,比如长眠在这里的庄菱,还有无法带走的那些年少的岁月。
火车渐渐地开始加速,天也渐渐地开始亮起来,重庆的每一个线条都将在太阳之下被清楚呈现,最后的灯光也将熄灭,那是这个城市真正的面目。
当火车完全开出了市区,驶入一条接一条的黑暗隧道时,沈越把脸埋进了臂弯,轻轻哼唱起那首老歌……

END


1:重庆人把拿着啤酒瓶灌酒,叫做“对着瓶子吹”。
2:把纸的四个角往里折,再反过来折,前后左右压两下,手指伸进纸下面一翻写上惩罚
发表于 2011-11-6 21:38: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rosie7788 于 2011-11-7 09:03 编辑

看完之後,心情好複雜。 伯爵是個深沈又純淨的人。妳的文的確『迥別一般』!!!
发表于 2011-11-7 08:45:15 | 显示全部楼层
爪……
这篇可以搬到吧里去咩?
 楼主| 发表于 2011-11-7 08:51:14 | 显示全部楼层
2# rosie7788
谢谢~~  每次都担任了诤友的角色,感激大人啊~
 楼主| 发表于 2011-11-7 08:51:50 | 显示全部楼层
3# Scorpius

暂时不可以哦,这是给杂志的,刊登以后就可以了~
发表于 2011-11-7 09:06: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rosie7788 于 2011-11-9 05:06 编辑

白白享受妙文,這是唯一可作的服務~~~
发表于 2011-11-8 09:4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啊啊,好的好的,还好没有一时手快……
 楼主| 发表于 2011-11-8 15: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6# rosie7788

完中是大陆这边的一种说法 就是初中部和高中部合在一起的中学,有些中学只有初中部的,就不是完中~~ 呵呵
另外衔就是叼的意思噶~
另外两处已经改过了,谢谢~
发表于 2011-11-9 05: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謝大人,敬受教!
我這兒是文化大沙漠~~~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7 21:45:51 | 显示全部楼层
R大人太客气了哈,这个也没啥了,真的是说法习惯不同而已。
发表于 2011-11-18 05:3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大人回帖,令我激動、樂趴了~~~
发表于 2012-1-5 19: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读E的小说,也跟着学习很多了西方的文化一样的····
发表于 2013-9-2 16:07:36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俗气一些,这个是伯爵版本的“致青春”
 楼主| 发表于 2013-9-4 22: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嗯,哀悼一下,其实有部分真写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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