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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风】《阳光下的阴影》(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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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7 16: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阳光下的阴影 by 可风   
  
      前言
      在动笔写这部半自传体小说之前,我特意的去讨了一根香来点上,希望能够顺利的写完.有阳光的地方就一定会有阴影,而我的生活则一直在阳光与阴影之间交替着,游走着.

      一直以来,从中国到加拿大,从重庆到蒙特利尔,从童年到少年,再到青年.我一直都在飘浮着,想要抓住一些东西,却又不知道那具体指的是什么.
      于是,我用文字记录下来,在记录的过程中继续寻找.
      很早以前,曾经在QQ上跟人提起过写这篇文章的计划.也曾经说过,写完这部小说之后,就会静静的离开.不要问我什么情节是真实的,什么情节是虚构的.那些其实并不重要.因为,我写下的一切,都已经过去.

      第一部 青涩年代
      我是那种从小到大,没正儿八经跟人打过架的人,着一点让我想起来常常懊恼不已.
      好像唯一能记起来的一回是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放学后做清洁的分配不公,压迫以久的我终于揭竿而起,反抗那个手里有屁大点权就作威作福的小组长.结果是我把他的书包从三楼扔了下去(这在当时可是件大事情),然后,我的一颗牙齿被他打松,后来两周里都只能喝粥,吃泡在汤里的米饭.

      然后,在不久的一天下午,我跟在比我大三岁的表哥身后,一脸电影里保长带着狗腿子欺压劳动人民的那种表情,看他将那个欺软怕硬的小组长痛扁了一顿.从此以后,没人再来惹我,我知道,那是因为我那个比我足足高了一个头的表哥在背后给我\"扎起\".不然,我会死得很惨.

      很幸运的是,从小学到高中,表哥一直都跟我一个学校.依此类推,我相对很\"拽\"的过完了我的童年和少年时光.在这一点上,他简直就是我的亲哥.
      可惜,我实在是一个太不起眼的人物,以至于从那次打架之后一直都没有机会好好利用这个大好资源.这让我时常感觉有些失落.
      我的童年是由很多很多记忆的碎片组成的,表哥和他的拳头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很小很小的时候,具体年龄不祥,估计是三岁左右.我在睡梦醒来,才发现我居然第一次在睡梦中离开了母亲的怀抱,一个人被包的严严实实的放在一旁的小床上.而一贯睡在小床上的爸爸则搬到了大床上.老旧的大床发出压抑而暧昧的吱嘎声.在一阵不安和恐惧之后,我居然放弃了最直接了当的方式:放声大哭,而是进行了一次我人生中的第一次冒险.

      我尽量长的伸出小小的手臂,摸索着拧亮了小床旁边的台灯.
      这次冒险的结果是,我被突如其来的光亮刺得睁不开眼睛,什么都没有看见之后,灯被飞快冲到面前的爸爸一把关死.而我的屁股上,准确的挨了一巴掌.就像是早就演练好的一样,我放声大哭.为的是表示出心中的愤怒与委屈,然后故事的结局是:爸爸重新回到小床上,而我则被妈妈抱回的大床.

      我含混不清的向母亲追问刚刚在大床上发生的一切.我清清楚楚的记得,妈妈尽量温柔的告诉我:\"没什么,我们在打老鼠.\"
      她的胸膛实在是温暖,以至于我还没来得及想出为什么两个人会在晚上躺在床上打老鼠这一伟大的命题,我就已经昏睡过去.
      当我很大了以后,我才知道,那是我对于性的最初,也是最浅显的认识.
      我现在有两只猫,大的一只被命名为老鼠.在一次做爱中,不知怎么,我突然间想起小时候那段黑乎乎,不明不白的往事.想起母亲口里的\"打老鼠\".我开始忍不住笑出声来,笑的频率越来越大,直到全身都笑的抖动起来.

      在我身上的他被我笑的意性阑珊,不得不停下来.\"什么事情那么好笑?\"他有点不满的问.
      我强忍着笑意,可还是笑到几乎抽筋.\"我想把我的猫抓到床上来,然后胖揍一顿.\"我看着莫名其妙的他,做了一个打的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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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我以前的《BF包皮事件》,《假如天使堕落》N年前转到露上了,现在才来拜山,因为没有通过测试的说,狂汗~~~~~~~~~~~~~~~这是我半自传写实性质的一个大坑。希望各位多多支持。

      看了很多同志文学的东西,几乎每一篇里都有那么一句话:从我小时候(至少是青春期)时候起,我隐隐约约的喜欢男孩子.还有不少的文章中说:我一直喜欢和女孩子一起玩,对男孩子的游戏不感兴趣.

      可我好像并没有过那种时期,我小时候的游戏和别的男孩没什么区别,撒尿和稀泥玩,趴在地上拍小画片,弹玻璃球.我的童年和绝大多数男孩子没有什么区别,至于那种所谓朦胧的喜欢,好像也没什么印象.如果说喜欢,那么小时候我喜欢的是我自己.

      那时候,我一星期能有五毛钱的零花钱,而我的消费则是买那些小画片和玻璃球.原因很简单,因为我实在是太苯了,常常是不到半天工夫,就输得干干净净.但偏偏有那种越输越要玩的那种贱脾气,于是,我的零花钱很多时候都是给别人挣的.

      有时侯爸爸也会开开恩,多给我一点钱,不过就是这多给的一两块钱通常也是和它们的前辈们一样的命运:被换成实物,然后不属于我所有.
      \"我下午刚刚给你的两块钱呢?\"有一回爸爸终于忍不住问我.
      \"弹玻璃球输了.\"那时候还不知道撒谎,只好直说.
      \"苯!!!看你那点出息!\"喝了点酒的爸爸酒劲上来,拉着我去找那几个还在继续\"战斗\"的小孩.然后红着脸和他们趴在地上打掸子.
      当然,很快,我爸爸以一个成年人的力量,还不算生疏的技术,加上那点还没散掉的酒精所向披靡.我手里很快就捧了满满一盒的玻璃球.
      \"你们欺负人....\"输了的小孩子一脸不平,但又不敢说什么,只好跑回家.很快,拖出来又一个脸红红的大人,于是两个已经当爸爸的大男人趴在脏兮兮的地上,童心未冺的弹起玻璃球来.而本来应该是主角的小孩子则退到一边观战.

      很多年以后,那个黄昏中打弹球的身影成了我印象中对爸爸最鲜明的一幕.
      后来,两个做父亲的人把战场留给我们,他们坐在一边继续喝酒.这才知道,我爸爸和他爸爸从小就认识.在酒酣耳热之时,我还偷听到了爸爸小时候的不少糗事.比如,据可靠消息称,我爸爸小时候曾经和他爸爸一起去学校的荷花池游泳(对于这个地点的选择,我对他们那个年代物质的严重匮乏和想象力的极度丰富有了一个很形象的认识).

      后来长大以后.一直都在想象,两个裸体的男孩在开着荷花的水池中沐浴着月光游泳应该是件多么有诗意的一件事情.不过,后来发生的事情却和我想象中的诗意一点都挂不上边.因为游到一半,他们被巡夜的校工发现,然后他爸爸做了件特别对不起朋友的事情:抓起一边的衣服拔腿就跑.当了一回可耻的逃兵,十分的对不起人民.

      但是最可恶的还不是这个,是他在落荒而逃的时候抱走的是两个人的衣服!然后我可怜的爸爸只好从墙上撕了一张大字报围在腰上,最后在逃走的途中被抓获.
      \"操!你妈的真不够朋友,那两个老不死的老头还以为我偷了东西,非要我把腰上的大字报扯下来.\"爸爸看着和当年的他差不多年纪的我,仍旧是一副耿耿于怀的样子.据说,当时,我爸很是胆战心惊的在\"搞破坏\"的阴影下生活了好久.

      后来,他们当了几乎一辈子的好朋友,直到我六岁的时候他们家搬走,我们两家之间的走动才慢慢的淡下来.
      他比我爸早两年结婚,于是儿子也比我大一岁.我以为,我们也会像我们的爸爸那样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但是,我们却没有.在他们高高兴兴的搬进那时还很时髦的新楼房之后一年多一点.他那个比我只大一岁的儿子,从八楼阳台上落下,当场死亡.
      关于这起事故,其实对我的影响并不象我现在回想起来那么大.他搬走之后和我也很少在一起玩,关于他的坠楼,我也只是断断续续的听到一点片言只语.只知道后来他妈妈因为精神上的原因不得不辞职,而他们一家搬出了重庆,从此音讯很少.

      那时,我还太小,还领会不到什么叫死亡.当我知道什么叫死亡之后,他的影子渐渐在我的记忆里淡去了.以至于如果我不是刻意去想,我都不会想起那个悲剧.直到我高二那年的一个中午,我照旧在寝室午睡.在梦里清清楚楚的梦见了他.还是十年前小孩子的模样,还记得他眨着亮晶晶的眼睛看着我:\"我不跟你换了,你把我那个红石头还给我.\"我突然惊醒,一身的冷汗.十年了,我从来没梦到过他,现在却是梦见这么个奇怪的情景.

      我连滚带爬的奔出寝室,全身发抖的跟同寝室的老大说我不舒服,要回家,请他帮我请假.然后我回到家里,二话没说开始翻箱倒柜.他说的红石头我还记得.是我们小时候我用十张画片六个玻璃球换来的一颗血红滚圆的雨花石.翻了好一阵,终于找出来,还好,尽管中间经历了几次搬家,它还是幸存了下来.我把它紧紧抓在手里,依然是那么光滑.不顾我爸妈奇怪的眼神,我冲到院子里,找了个地方把它埋了,口里还不停的念念有词,把天上的神仙都请遍了,求他们保佑他的在天之灵.后来,我把这事告诉了我妈,她叹了一口气,没说什么,第二天买了不少纸钱什么的烧化给他.又弄了点什么汤水来给我安神.

      说实话,那是我一生中最恐怖的一次经历.其实我一直都记得他,他叫黄维,走的时候,刚刚八岁.
      我的童年时期几乎每天都被叮嘱不许到太高的地方去,不许靠近没有栏杆的阳台.其实,我家一直住的都是二楼,除非我像田亮那样来个难度系数挺高的动作,否则我即使是摔下来也没什么大碍.

      但我的确是因此得了轻微的恐高症,直到现在,我站在楼顶,两腿还会情不自禁的哆索.还记得两年前,我在多伦多电视塔的顶上,站在那块著名的透明钢化玻璃前,看着一清二楚的脚底世界,我整个人的力气都像是被抽掉了一样,软绵绵,飘忽忽的.

      \"别怕,有我呢.来拉着我的手.\"他站在那块玻璃上,向我伸出手来.我闭上眼,那种一脚踏空的错觉,让我发抖.感觉他在我身后抱住我,不敢往下看,不是害怕,而是一种无依无靠的感觉.即使我知道它完全可以负载好几倍于我的重量,但它看上去却是如此的不可靠.

      我从来就不是个很聪明的人,小学考初中的时候正常发挥,所以也进不了那种市重点之类的好学校.考上的学校不好也不破,唯一让我欣慰的是,我表哥最后还是和我一个中学.

      小学毕业那个假期,第一次没了写不完的小字和那看上去非常之恶俗的<暑假生活>.时间变得多了许多,而那时候也知道了什么叫做分别,于是在着个暑假中,我们尽情的挥霍着不成熟却是非常旺盛的友情.

      一个在五年级的时候转学去临校的好朋友带着他的同学来找我.还记得那个夏天,热的不可思议.我们三个人在吃完了妈妈煮的一大盆花生之后,溜到附近的大荷花池那块.就是我爸小时候留下深刻记忆的地方.当时好像是因为什么红头文件要拆掉.正在清底下的淤泥.白白的藕被翻出来,很残酷的暴晒在大太阳下,和着乌黑发亮的淤泥,怪异的惨白着,刺激我们的视神经.

      不知道爸爸看到这么一塌糊涂的荷花池会有和感想,不过也许他根本不会觉得什么.他一向就不是个很念旧的人.
      从泥里翻出了很多比手掌还大的蚌壳,于是我们尽其所能的把它们搬回家,放在清水里,放上几颗花椒.我妈说,这样可以让它们把肚子里的泥沙全都吐出来.
      然后,我们坐在通风的门口,一边看着河蚌们在水中呕吐,一边想象着我们把它们作为晚餐.大概童年的时候,对于自食其力总是有着强大的兴趣.即使是那么小的一点点,却总是梦想着能自己养活自己.

      我们开始瞎聊,当然,我们的话题不会是学习.从各种游戏到那时候刚刚出现的<圣斗士星矢>(那可是惊为天人的东西)最后聊到了女生.那时总是尽量用不屑的语气去谈论女生,可是却又不得不承认那有着非凡的吸引力,尤其是两个男生的话题,充满了那种怯生生的暧昧,和装出来的老成和下流.

      他能在我面前炫耀炫耀的,就是他曾经隔着一个书包摸过一个小女孩的屁股.这在当时已经是壮举了,我可是连想都不敢想的胆小鬼.
      \"没啥意思.\"他挥着手,像是在赶蚊子.\"我们学校有个叫张晓的女生,真他妈的骚.上次我还看见她跟另外班上的人亲嘴呢!\"他咋咋嘴,好像他也是当事人之一.

      \"这样的骚货,还敢跟人亲嘴,会怀孕的!\"他神情萎锁的跟我分享这个天大的秘密.我这才肯定了以前的一个猜想,那就是亲嘴也是会怀孕的.这还得拜那些垃圾电视剧所赐,那里面都是两人亲着嘴,下一个镜头肚子就大了.我下意识的把嘴使劲抿了抿,我可不想有小孩子,尤其是很多电视剧里最后女的都会抱了个小孩找上门来哭哭涕涕.我可不能有那种麻烦事找上门来,我妈一定会宰了我的.

      结果,到现在,也没有吻过一个女孩,那种想象中痛斥陈世美的场景一直都没有出现.为我妈节省了体力.我其实还是很为老妈着想的.
      那些才水中翻江倒海吐了一个下午的河蚌最终还是没有吃掉,还被我妈狠狠的骂了一顿:\"那么脏的东西都往家带,居然还敢泡在家里的洗脚盆里.败家呀!\"
      我家那个大黄铜洗脚盆可是有点年头了,也难怪我妈会那么生气.我被迫拖着那个沉重的脚盆在院子里的共用水龙头下冲了好长时间.我妈过来闻了闻确认没有异味之后,又补了一句:\"你爸要是知道这事,你就死定了.\"

      那时候家里还没有热水器,在只能定期烧水洗澡的条件下,每天洗脚就成了一件大事.时间不一定,冬天长点,夏天短点,即使可以天天冲凉水的夏天,我们还是坚持天天泡脚.这在我们家可是像吃饭一样的大事.

      一般是由母亲烧好整整一壶水,然后全家人围坐在一起,脱掉鞋袜,把六只大大小小的脚放到盆中,尽情享受泡脚的无穷乐趣.其间三人可聊天,看电视,打毛线(我妈),看报纸(我爸)待脚盆中的水开始慢慢变冷,由具有权威性的母亲发令:\"起~~~~~~~~~~~~~\"所有人把脚提起,放到脚盆的边缘上,由力气最大的父亲负责倒入热水,再继续泡脚.如此三回,直到三个人的脚都红得像煮熟的螃蟹一般,水壶中的水也用尽,才算结束.最后的洗脚水通常沉重无比,需要两个人的力量才能抬起.

      这天,母亲照旧发出那声绵长的号令:\"起~~~~~~~~~~~~~\"我却没有把脚提起来.当时我正津津有味的看着电视,两个脸上有青春豆的大龄男女正在虚假的接吻.我满脑子里想的都是下午谈论的龌蹉事,还有关于接吻会导致怀孕的无数想象.以至我根本没听见我妈在说什么.

      \"看什么看?\"我妈的声音提高了一点,同时飞过来一个硬梆梆的老头乐.\"不许学!听见没有?那种东西很不卫生!\"我知道她说的是亲嘴的事情,顿时脸烫的要命,连头都不敢抬.最后洗完脚之后主动的把脚盆刷了.好像做了什么亏心事一样.

      长大以后,一直最喜欢的就是接吻,甚至比做爱还喜欢.至于卫不卫生,我根本没去想过,也不想去想.

      一个月以后,我成了一个初中生.比较惊奇的一个发现是,那个传说中的\"骚货\"张晓成了我的同学.其实以现在的审美来看,她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大得出奇的一双眼睛,很厚的嘴唇,很妩媚的长相.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黑,真黑,比我们这些天天日晒雨淋的男生都黑.而且她很喜欢和男生说话,笑的声音很夸张.不管班里的男同学女同学背后里都说她骚.连那几个看上去和她关系很好的女生都那么说她.

      我其实觉得她还好了,不过人人都说她骚,我也只有说她骚.当然,我只说了不到两个月的时间,然后,她成了我表哥的女朋友.我理所当然的在这个问题上闭嘴.
      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前前后后加起来好长,长到在我看来那么不可思仪,长到性格那么不同的两个人居然每次山穷水尽之后又都能柳暗花明,长到她真的为他打了两次胎,长到在最近的一封电邮里我知道,明年春天的时候,张晓就会正式成为我的表嫂.

      原来,什么事情在时间的推动下都有可能发生.
      在甜蜜而暧昧的初恋中尽情享受的表哥,渐渐的变得好出风头而且暴躁.时不时的用拳头来捍卫自己那个被人鄙视的小女朋友.很快,学校的处分栏里从上到下,他的名字出现的频率是越来越高,随着他打架名气的增大,他的个头也在初三的时候冲到了人人景仰的1.85.一直在进行半专业训练的他,也因此走了个很大的好运:他被一所市重点高中挑上,以\"运动尖子生\"的名义,为他们打排球.为了不失去这个非常有用的保护神,我只好也用工读书,拼了小命的考到了他所在的那所重点中学.当然,这是后话.

      我个人一直认为,他的智力并没有和他的个子同速增加,相反,我觉得他在他那个骚乎乎的女朋友的影响下,越来越苯.而且常常作出一些惊世骇俗的事情来.
      比如,他一时头脑发热,给刚上初二的我介绍了一个女朋友.
      还记得那天放学,他很少见的在校门口等我.和同学一起走出来的我,顿时充满了自豪感的对身边的同学说:\"看见没有,那个大个,对...就是那个,打架巨狠的,被处分的那个....是我大哥.\"我不仅把那个\"表\"字省略了,还用了\"大哥\"这个词,还记得当时我身边那个傻小子,马上就用一脸崇拜的神情看着我.于是我只好又打肿脸充胖子的加了一句:\"他是专门来等我放学的.\"

      从此以后,我在班上无人敢惹.
      表哥把我带到一边,吃了一块在路边小摊上烤的,黑糊糊的豆腐干.他拍拍我的肩膀:\"来,跟我去游戏厅见见我那些哥门.你都认识的.\"他从说话的语气到动作,简直就是一个假冒伪劣的小马哥.还是那种乡镇企业生产的.

      一路上,又东说西说了些别的事情,最后落到实质上:\"张晓有个姐门,今天也在,就是隔壁那个中学的,跟你一样大,今天也在,你们认识认识?\"他笑的有点色兮兮的.本来很帅的他顿时有了几分媒婆像.

      \"说什么呢?\"我脸上不知怎么开始发烧,心理却是一种奇怪的兴奋.也许是当时表哥在恋爱中的幸福太显而易见了,那种肤浅的快乐其实非常有感染力.
      \"挺好一个小女孩.性格特别开朗,人也长得还可以.\"他脸上浮现出一种非常含混而暧昧的笑容,还带点莫名其妙的期盼,好像就是等我一点头就好了.他又补了一句:\"叫黄艳丽.挺好听的名字.\"

      我一当时十三岁的智力,已经觉得是很俗不可耐的名字了,听了表哥最后那句话,我只能同情的看了他一眼.看来他不仅是越来越笨,连审美观都带着一同下降了.
      游戏厅里乌烟瘴气,而且吵的天翻地覆.那还是魂斗罗刚刚开始的时代,劣质的机器噪音极大.
      \"看,就是那边那个小姑娘.\"表哥推了推我,我看见他脸上的那种期待越来越浓,好像我如果和那个女生没什么发展就对不起他一样.逼得我不得不上前搭讪.他那时候的表情相当经典,让人难忘.

      后来.过了好几年,我妈开始迷上了传销,每天晚上都拉一大堆人来家里\"听课\",我在学习间隙出去倒水的时候,发现我妈那张脸上的表情特别熟悉,回到屋里仔细一想,才突然想起,和当年我哥介绍那个名字恶俗的女孩跟我认识的时候一模一样.

      这才知道,原来做媒和传销如此接近.都是把没有什么意义和价值的东西,以那种不可思议的高价塞给别人,同样,把自己上当受骗的经历复制若干份,再包装一番欺骗别人.

      我不接受媒人介绍的人,如同我不会去买传销来的东西.
      见到那个叫做黄艳丽的女生之后,我在心里不停的问候我的舅舅一家.尽管这很不礼貌,也和我一贯的尊敬长辈不符,但我还是忍不住.
      那个女的,长的是丑,真丑不说.而且丑的很有创意.我在仔细观察了好一阵之后,终于发现,那个长的挺丑的\"男的\"居然是个女的,而且,还是介绍给我的那个.

      一头稀疏焦黄的头发,完全没有一点女性特征的身体.加上那张如果长在一个男人身上都会嫌丑的脸.我知道表哥的审美能力下降了,但是万万没想到下降的幅度如此之大.这种长像在他口中都是\"挺好的\",那么猪都能飞上天摘朵云彩什么的.

      我那天在游戏厅里停留的那十分钟,是我人生中最漫长的十分钟,跟她讲的那不到二十句话,是我一辈子讲得最言不由衷而且痛苦的话.然后我借口必须回家做功课,先行告退.

      \"原来是个书呆子,一点意思都没有.\"我听见她用很男性化的口吻在我背后说.我没说什么,只能恨屋及乌的讨厌上的那个张晓.就是那个白痴教唆着我哥把这种珍惜动物介绍给我,想到这点,直到现在我还耿耿于怀.后来,一直到上了高中,我都还是看了那个游戏厅绕道走.

      从此,最讨厌的就是这种性别特征不明显而又自我感觉超好的人.
      后来,每次有人跟我说很怕见了网友之后发现是大恐龙.我都会自告奋勇的当亲友团,自认在那次刺激之后,从此刀枪不入.\"一个人丑能丑到哪去?\"我一般都这样安慰他们.\"想当年我见了那个底线,靠!快十年的都没人能打破.\"然后听的人都会信心倍增的去件网友,大不了见个底线就是了,还能因祸得福,从此增加免疫力.

      也许,我成为一个gay,我表哥当年干的那见吃力不讨好的白痴事情也是一个原因.
      直到现在,我都很害怕有人头脑发热的给我介绍什么女朋友,包括我妈在内,每次她一提,我都尽全力把她的想法压回她的肚子里.可见,那件事情对我当时还算幼小的心灵造成了多么大的阴影.

      关于我的初中生活,现在的回忆一直都很混沌.可能还是因为当时年纪挺小的,从心理到生理都属于那种没有[url=]\\\[/url]"长开[url=]\\\[/url]"的时期.(这个可是套用了我妈的原话)经历的事情很少,麻烦也相对很少.

      还记得快出国那阵,到处都在打什么丰胸的广告,到处都是铺天盖地的胸脯,连公交车都不放过.还记得有句广告词说的好:\\\"长大的路,其实并不漫长.\\\"当时笑翻了无数人.

      其实现在回想起来,我长大的过程是挺长的,即使是现在去粗取精的回忆起来,仍旧漫长,长的都不知道当年是怎么活过来的.
      首先是腿上的毛开始越来越粗,越来越长.然后腋下也开始长毛,然后颜色变深.还有我的两腿之间也冒出不少的毛发.而且越来越多,还记的当时看什么杂志上报道过什么[url=]\\\[/url]"中国毛孩[url=]\\\[/url]"之类的东西.我开始蹲在厕所里发愁,照这个速度发展下去,说不定我也很快会被那些疯狂生长的毛发所覆盖,成为另一个毛孩什么的.

      我每天在厕所里研究自己身体的时间越来越长,以至于我妈一直都怀疑我是在里面看小说,每次出入厕所都要被她搜一遍身.
      不过这样的时期不是很长,在我的担心越来越强烈的时候,我身上的毛发并没有像头发一样越来越长,而是如同演奏了一半的交响乐突然在最高音处嘎然而止,一切归与平静.而我为此担了好长时间的心突然落下,居然感觉不是如释重负,反而有点空荡荡的.

      初二的时候发了每个星期有了一门课,还记得那时候叫做<青春期教育>,居然还是男女生分开教学,每到那个时候,男生一律被叫到大阶梯教师.女生在楼上另一个大会议室.然后由我们的校医,一个说话有点上气不接下气的老头,上来念了一段课文,然后分组传看,一些做得非常粗糙的模型,主要是一些人体模型,裸体做的非常之丑,还记得我们那组传看的那个人体大概是个次品,头有点扁,身体也像是压的不成比例一般.

      好像记得那门课是不考试的,却偏偏没有人逃课,每个星期的那节课,大阶梯教室总是坐的满满的.而且上课的态度绝对比别的科目认真.有几个比较[url=]\\\[/url]"勤奋好学[url=]\\\[/url]"的男生还一度想去旁听一下女生的课,只是楼上防范的过于严密,最后没有得逞罢了.

      其实当时实在没讲些什么道理,主要论题居然是围绕不要早恋而展开的.课本里很多东西都说的模模糊糊,好像还有些什么个人卫生啦,勤换内裤之类看着好像其实挺有用,其实非常白痴的内容.刚开学那阵,我妈就从众多的课本中把这本挑了出来,然后仔细读了一遍,确定里面没什么不良内容之后再给的我,她当时还顺手把<生理卫生>大概翻了翻,估计是在名称的诱导下拿错了,很快就交还过来.

      班里的男生好像也有同样的嗜好,大家都把这个课本好好的读了好几遍.实在是看不出有什么新鲜内容之后,胆子大一点的男生把目光放到当时属于边缘性文化的国家级报刊<法制日报>上.

      现在看来,当时那些什么<法制日报>名字写得尽管暴力加色情,其实内容还不算出格,像被二次剪辑过的外国电影,很多时候是在紧要关头来一句:那个色狼淫笑着像她走去,撕开她的衣服...从此她开始了屈辱的生涯等等.

      所以看上去尽管刺激,但其实什么都没有.只能用想象力来尽量弥补那些省略号之后的内容.当年那些法制报的记者可谓是后来<废都>的先驱者,只是在<废都>里把那些个省略好换成了[url=]\\\[/url]"此处省略N字[url=]\\\[/url]"换汤不换药.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我只好继续在想象中混沌.
      直到有一天,我路过一家国营的百货商场,看见里面一个柜台里放了一些石膏像,多半是些挺有名的雕塑,断臂维纳斯一类.另一边放了几个复制的大卫像.
      一直到今天,我都不能用文字来说明当时那个小小的石膏像给我带来的震撼.正如我无论怎么形容都无法说明性爱到达级致时候的快感.
      那张俊美的脸,匀称而健壮的身体,还有异常清晰的身体轮廓,像我传达了一种从肉体中发出的美丽与震颤.
      这是一个石膏像,一个伟大雕塑的复制品,但他对于我的意义远远不至于此.
      我在它散发出的肉体诱惑中沉沦.我开始每天放学都去看一眼,并且开始偷偷的攒钱.第一次那么想要一样东西,痴迷上的,竟然是一个不能说话的小小人像.
      在紧跟着的那堂<青春期教育>课上,我头一次觉得我们桌上的那个裸体模型是那么丑陋,被同学没在手中传看着把完着.原本不成比例的身体继续扭曲,塑料做的身体发出虚假而恶心的光.当我拿到手里的时候,那种带着身边同学汗味的温热,我只觉的胃里一阵一阵的翻腾,脖子上,头发里都是粘粘的汗水.

      那一刻,我真的很想念店里那个孤零零的大卫像.
      我只能继续攒钱.终于有一天,我揣着足够的钱跑去店里.我知道我必须赶快,那种大卫像现在剩下的只有一个了.我甚至想好了对售货员的说词:\\\"我是学美术的,需要一个石膏像.\\\"

      结果,我那朝思暮想的大卫面前已经站了两个挺年轻的男女.出于那个年龄的羞涩,我只好站在一边,假装看着别的东西,一面希望他们快点离开.
      [url=]\\\[/url]"你看那个像做的,好有意思.\\\"我听见那个女的的声音,偷瞄了一眼,看见她正指着最后的那个大卫像,我心里咯的一沉.
      [url=]\\\[/url]"有什么好看的,走.\\\"是那个男的在说话.
      [url=]\\\[/url]"我要这个,你看那个鸡鸡做得好好哦.\\\"女的仍然没有放弃.
      [url=]\\\[/url]"看这个干什么,家里还没看够吗?\\\"大概是看售货员不在,男的说话已经开始下流了.
      那时候的我还没能完全领会他们话中的意思,不过从那个女的做作而暧昧的笑声里,我知道那不是好话,不知怎么,却无端的红了脸.
      [url=]\\\[/url]"我要,说不定还能看看洋人的有什么不同呢!\\\"
      [url=]\\\[/url]"有啥子好看的.\\\"男的嘴上那么说,手里的前包却已经拿了出来.
      我知道,我失去了我的大卫.他被这两个庸俗的人捧回了家,仅仅是因为他那个石膏做成的生殖器官.
      回家的路上,我买了不少的零食,牛肉干,无花果一类,还有一个大大泡泡糖,把我身上攒的钱全部都花出去.我吹了一个极大的粉红色泡泡,然后在我眼前破裂,粘的我一脸都是.

      我在水龙头前洗着脸,一点一点把泡泡糖撕下来,越撕越烦,几乎掉下泪来.不是因为我没有能得到他,而因为是他成了一个庸俗的性摆设.
      长大以后,很少强烈的想要什么东西.高中的时候,在画报里看着大卫像的图片,因为是平面的,所以少了不少的质感,对我的冲击力也少了不少.
      后来在一个标着精品艺术品的店里,我终于看到了大卫像的石膏复制品,做工还算是细致,只是好像那里不对劲.于是请守店的小姑娘拿出来看看.这才发现,他搭在肩膀上的那个弹弓,居然被做成了一根毛巾.

      我不顾那个小姑娘的白眼,放下那个小像,依然走出了店门.
      我不能容忍那个俊美的少年英雄变成刚从澡堂里出来的洗澡者.现在的艺术,原来已经是如此的生活化了.


      我自己知道我其实是个很没心没肺的人,当然,很多时候我伪装得很好.初中三年下来,我好像跟很多人都处得还可以,可是毕业典礼以后,却慢慢的把我那些同学们一点一点淡忘了.现在想起来,我能记得名字的大概有五六个人,能记得像貌的不会超过十个(而且这些人多半是有点什么特征的,比如奇丑,比如巨胖,比如长得像什么动物之类).而我能把名字和长相挂上勾的就真的是所剩无几了.

      后来常常在街上碰见初中同学,我们的对话通常都和每年校党委书记作的报告一样,句句不错,但是又句句空话.
      \"哎,是你?怎么样?\"
      \"还行,你呢?\"
      \"一般了,对了,现在你们学校抓得紧吧?天天补课?\"(其实具体他是哪个学校的都不知道,不过大环境如此,这么说怎么也错不了)
      \"累惨了,你们呢?\"
      \"一样,好不多说了.有空打电话啊.\"
      \"好,一定,拜了.\"
      其实,我连他的名字都记不起来,只是看着眼熟罢了.至于电话,我们连对方电话号码都没有,不知道往哪打才是真的.这种对话,在重庆叫做\"假打\",具体出处不详,估计是\"打假\"的倒装用法.放在大环境里,叫做\"用外交途径来解决问题\",比较文学一点的经典用法,出自高二时我们班一个巨强同学的作文:\"当他笑起来,脸上的皱纹都组成了一个\'假\'字.\"简直就是未来的文豪写出的比喻句.

      不过也有例外,比如我一直清清楚楚的记的一个叫胡爱莉的女生,具体什么样子忘了.当初还跟我同桌了很长一段时间,她说因为她出生的时候,她爸妈的感情特别好,所以取名的时候用\"爱莉\"这两个字谐音\"爱你\".可就是这么一对情谊绵绵的夫妻,我们初三那年大打出手.好像是因为她爸在外面包了个小蜜蜂什么的,她妈天天到处捉奸,后来发展到晚自习的时候到学校来帮她女儿请假,以便多一个好帮手一起抓.

      结果,终于捉住了,她爸撕破了脸跟她妈离婚,她妈先是在家服安眠药,后来送得及时,给救回来了.然后在法庭上,她妈突然拿出一瓶巨毒农药,说如果法官判离的话,她就在法庭上把那瓶农药喝下去.当时事情闹的特别大,婚没离成,他爸带着小蜜蜂南下广东风流去了.一不离二不休.

      有一段时间,她天天上课都红了眼睛,像两个泡烂了的李子.最后是刚刚那了毕业证就走了.据说那时候她妈天天想着给她改名,说是每天叫着这个名字心里都是气.好像后来改了个挺中性的名字,我反而记不住,很快就忘了.

      还有一个能记住长相,名字反而忘了.一个疯狂崇拜罗伯特巴乔的女生(正是94年世界杯那阵).在初三毕业放假之后,被她那鬼迷心窍不知怎么琢磨的老妈拉去割了个双眼皮.结果,我后来再看见她的时候,总是一副没睡醒的样子,仔细看了半天,终于发现症结所在:割高了.其实也没高多少,不过眼睛就那么点大,割高了一点就怎么看怎么别扭.

      非常怀念她以前的样子,尽管眼睛小了一点,但是配着挺白的皮肤还是挺好看的.心理挺为她不值,后来我妈也计划给我也开个双眼皮,宁死不从.
      我连活生生的人都记不住,就更别说别的了.不过还记得我十三岁还是十四岁的时候,突然一觉醒来,发现裤子里湿乎乎,粘搭搭的一团.我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坏了,我尿床了.我只好深深的缩进被子里,手摸着湿漉漉的内裤,不敢起来.心里想着的是如何不让爸妈知道,逃过一劫.再仔细摸摸,还好,好像被子也没怎么弄湿.应该换条内裤就可以了.

      正想偷偷溜出来找条内裤换上,我妈近来叫我起床.我一吓,只好缩回被子里,一动不动.
      \"今天怎么了?不舒服?病了?\"我妈自言自与的上来摸摸我的额头.
      \"不发烧呀!怎么?不想上学?你这个没出息的.\"她一边说,一边上来掀被子.我抓的不紧,让她攻了个措手不及.出乎意料的是,她居然没有对我尿床的事情生气,仔细观察了一会,甚至还摸了摸那湿乎乎的地方.然后露出一个古怪的神情,转声出了门.留我一个人在屋子里紧张.

      过了一会儿,我爸近来,把我从床上抓起来:\"好小子,长大了呀!\"好像还很高兴的样子.然后昏昏然的进屋子去了.我发了一阵呆,实在是想不明白,只好先爬起来换了条内裤,在上学的路上想这么个问题.

      其实我那时是个很害羞的人,所以这种见不得人的事情我只好憋在心里发闷.晚上回来之后,看见一桌的好菜,老爸手边还有一瓶白酒.我妈很快吃完了,借口出去打麻将.把我们留在家里.爸头一回也给我倒了一杯酒.应该度数挺高的,一口下去,从嘴里一直发烫到胸口.

      \"好,长大成人了.\"说着又给我来了一杯.
      我喝下去之后,手都有点不听使唤了,夹菜都夹不稳.
      \"其实,那什么的,满则溢....满则溢呀,不用怕,不用怕...好东西呢.\"我爸看来也是喝高了,说话颠三倒四的.后来我才意识到,我爸当年是想给我来一堂生理卫生课,结果,在说了一通胡话之后,他什么都忘了.

      我妈回来.\"你爸都说了?\"她看着在床上睡了个\"大\"字型的爸爸,偷偷问我.
      \"恩,都说了.\"我只能这么回答,至于说的是什么,我也不知道.反正我妈是很高兴就是了.
      我只好动用自己的力量翻翻书什么的,能让我爸妈如此关注的事情,我当然不敢放松.
      当我明白这个叫做\"梦遗\"的时候,我已经又\"尿床\"好几回了.当然,最喜欢电影<食神>中的\"梦遗大师\",性情中人,性情中人哪!
      初中那阵,突然间出现了\"美国大片\"这个词.如果我考试考的还可以的话,我可以非常荣幸的去看上一场.当然,这种时候实在是不多,所以影像深刻.记得有一回看的是<真实的谎言>,把那时还出于混顿状态的我看了个目瞪口呆.现在想起来,里面的很多内容都是挺超越以往极限的.有很多比较\"精彩\"的镜头,因为老爸就坐在旁边,所以只能做出一种还很单纯的样子,低了头,用眼睛的斜上角看.很快我就发现,这样的表演其实一点用处都没有,因为我爸是看的津津有味,根本顾不上看我.看到电影里史瓦辛格老婆跳拖衣舞那段,我第一次感觉身体开始反常的发热,眼睛好像是挪动不开一般的死死盯着屏幕看,然后....然后....我身体的某个部分开始慢慢的变硬....幸好,在那个紧要关头,恐怖份子破门而入......如果我们的史瓦辛格大叔拖光了和他老婆来段床戏什么的,我估计会以一个非常尴尬的状态回家.后来一直看着拉登大爷挺有好感也就是因为这个.

      后来,我时不时的不等我身体达到\"满而溢\"的状态就自己偷偷的放上一回.当然还是挺紧张的,尽管在那一个是说不出的四肢百骸飘上了天.还是不敢多解决出来,好像还听说什么一滴精十滴血什么的,当时觉得如果老这么往外放,我真能活生生的放干了不可,怕的要命,可有忍不住时不时的来上一小回.而那时脑子里想的最多就是接吻,脱衣什么的,别的没想过,也不知道.

      后来要中考了,压力顿时大了好几倍,我妈也天天弄点稀奇古怪的东西给我大补.结果我创了下一连五天天天流鼻血的记录.从而赢得了\"鼻血青年\"的称号.(据说是某个无聊的人从\"热血青年\"演变而来)

      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下,我突然发现,当我喷射出体内的那些所谓\"精华\"的时候,我的压力好像也在那一刻随之流走了.顿时神清气爽,于是给自己找了个好理由,现在想起来,这种事情居然能和学习挂上勾来,也是我这种虚伪的人能想出来.不过还是给自己约法三章,等中考结束之后,我一定要下定决心把这个毛病戒掉.不然我真的会折腾死的.

      于是,我在无数个\"解压\"的夜晚里,迎来了我的高中时代.
 楼主| 发表于 2009-8-17 16: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说起我的高中,还是所挺有名的学校,当年伟大人民教育家一手创办的.所谓\"重点中学\".除了有考试凭成绩上来的\"重点\"外,还有好些个花钱进来的学生,当然,还有像我表哥那样凭身体条件进来的\"运动尖子\".不过到我们这一届好象是下了个什么红头文件,不让收\"议价生\"了(这名字总让人联想到商店里的大减价商品).当然,明的不收,暗流却不断.比如我们班一个差了三分的倒霉蛋,为了进学校,他爸没少求人.不知怎么让学校知道他家是灯具厂的一把手,结果变着法让他家给学校刚修上的新教学楼把日光灯给装上.结果装到一半,他家也真有本事,硬生生在查分中把那三分查了出来.


      于是,他老爸雄赳赳气昂昂的来学校要钱,一番讨价还价之后,居然还很是赚了一笔.据说是让学校很没面子了一番.从此,他落下一个绰号\"灯管\".这么酷毙了的老爸,儿子当然也相应的很有气势.\"灯管\"在三年中一直都是我们寝室的老大.


      学校是好学校,不过寝室却很一般,所谓的\"学生公寓\"居然能在弹丸之地塞进八个人,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厕所,每到夏天冲凉的时候,常常是一个人刚进去,外面七个人便开始疯狂砸门直到他出来为止.这让我三年下来,养成了一个好习惯:洗澡时间准确的控制在了六分钟以内,以至于现在,我多洗一小会,耳边都会习惯性的耳鸣,和当年那种砸门的声音一模一样.


      寝室老二是个好学生中的好学生.从他眼睛的厚度可以看出来,具体度数不祥,不过,记得军训时上山拉练,汗水流得连眼镜都站不稳.老二刚摘了眼镜擦汗,突然大叫一声\"看,有兔子!\"然后一极其敏捷的动作飞身扑向一个草丛,然后,从里面抱出一个破排球.这后来成为我们那届中的一个不灭的经典.老二老二的叫着实在让人有所联想,于是我们外型,直接叫他\"四眼田鸡\",后来简称\"田鸡\"\"四眼\"或是\"鸡眼\".


      排在老三的是我们班的班长,家里在校门口租了个小铺面,卖兰州拉面.于是三天两头的威逼利诱我们上他家吃面.还在寝室发行一系列的优惠券,实行买五送一(后来证实送的那一份质量上明显和正规面条是天壤之别),还有每月一回的抽奖活动,让我们对他的想象力是又恨又怕.毕业以后想起老三,第一个念头就是一碗粘乎乎,没什么色香味的面条.后来面条班长考了北京一所大学的经济系,也算是物尽其能.


      我在寝室里排老五,高二分班之后过来的老四就刚好睡我上铺.对于他,我无话可说.命中注定的一个人.在两年的时间里,他都睡在我的身上,我们之间隔着坚硬的床板和虚无的空气.我能感觉到他细微的翻身,还有掉落的灰尘.很多煽情的故事里都有这样的情节,尽管俗气,却一再的重复.我们之间的距离,很多时候,伸手可及.


      只是,我们都那么害怕伸出手来.


      十五六岁的男孩子,火气好象都挺大。高一那阵,有一回校队男排的一个替补二传跟初三的几个毛头小子争场地的时候打起来了。结果寡不敌众,被打的鼻血长流。当然着可不是白打的。还在室内场地训练的那帮校队运动员们翻墙而出,浩浩荡荡的把那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臭小打成熊猫。还记得几个高大的男生翻墙而出,白色的球衣飘然,一手撑着窗台,轻巧的落地,然后奔赴战场。当时,一起去打饭的几个MM看的尖叫不止,连饭都顾不上了,急忙赶着去看打架,比赶电影还积极。也看得我目瞪口呆,才知道男生可以在那样高的身材下,可以那么灵活,那么潇洒......那么帅气。


      后来上晚自习的时候,和运动队关系挺好的灯管跟我们绘声绘色的描述那那场激战。据说那几个人最后被揍的鼻青脸肿,不成人型。班上一向胆小的几个女生,居然听的津津有味,时不时的叫好。看来帅哥效应不容忽视。据灯管的可靠消息说,他们是想去把那几个傻小的寝室给端了的,结果没找着管寝室的老头,那门还巨结实,没踹开。他们晚上会多找几个人卷土重来,誓把那个破寝室砸个底朝天。


      回到寝室,打仗一般的洗刷完,全寝的人躺在床上倒记时,等着灯管预告的那场大破坏。结果,那种想象中的破碎声没有出现,却响起了敲门声。顿时,一个寝室的人惊如寒蝉。每个人脑子里都一个念头:坏了,那帮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运动员一定是弄错寝室了,那个闯了祸的寝室刚好在我们楼下。


      在外面的人决定习惯性的踢门之前,面条班长爬起来把门打开。果然门口站的是那个高了他一个头的学校主攻。

      “你们走错了,楼下....楼下....”面条要放在战争时期,肯定是个出卖革命英雄的叛徒,看他那一脸堆起的笑就知道了。

      “不是.....是这个小子,说是认识你们寝室的人,上来避难来了。”这才看见,他手里长度可及之处,一个带眼镜的小男孩抖抖的抱着脸盆毛巾等等杂物站在一边。


      寝室里一下安静了下来,大家都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看着这个倒霉的避难者。

      “你说,你认识谁?说呀......我还忙着呢。”押解他上来的哪个主攻有点不耐烦了。

      “陈...陈...陈峰。”他尽管哆嗦,却是清楚的说。

      正在床上闭目养神的我,一下从床上撑起来。我?不是吧?而整个寝室的人“刷”的一声看向我,弄得我头晕晕的。我仔细看了那个小男生一眼,怎么也想不起我在什么时候见过他。什么时候弄到我的名字不说,还居然上来避难来了?


      所有的眼镜都看着我,田鸡眼镜的反光晃死我了。那一刻,突然决定把这个事应下来,那句话怎么说的:救人一命,剩造七级浮屠。我这算不上救命,不过半级也总该有了。


      于是我从床上下来,“对了,是你......你哥现在怎么样?上了高中就没那么常见面了.....上回还说你呢。”我这人对同学的记性尚且如此,同学的弟弟更不会有印象,这么说合情合理。我一副久别重逢的样子,弄的那个高大的运动员都有点不好意思了。“你是......对了,你是周淇的表弟。”他终于认出来了。“那好,那就好。我马上下去了,以后有什么事找我,呵呵,周淇可是我好哥们。”


      说完,冬冬的跑下楼,积极参加打杂抢了。是不是听见玻璃碎裂的声音,看来,明天那个寝室是没法看的了。守寝室的那个老头一向胆小如鼠,这种时候,指望他出来制止暴乱是比登天还难。我们也只好躺回床上,在心里数着砸东西的次数,寝室里没有空床,于是那个上来避难的小男生只能睡到我床上。床小的要命,两个人侧躺着,一不留神都能翻下去。他呼出的期吹的我后脖子痒痒的。


      “你们寝室的人呢?”我问他,东西都砸成这样了,人还不直接送医院?
      “都回家去了,知道他们今晚来。”他停了停,补了一句“我家太远了,回不去。”
      砸东西的声音仍然继续着。
      “你怎么知道我的?还有我的寝室?”我压低了声音说。
      “上回在食堂打饭的时候,你刚好在我前面挤,当时看你长得挺特别的,就仔细看了你的胸卡。就记住了。”
      我当时晕到,这都能行。以后我也要学学灯管他们几个,把胸卡反着别,这样能少不少麻烦。
      楼下传来一声巨响,估计是暖瓶爆了。那么暴力的声音实在是吓了我一大跳。我身后的男孩突然抱住我。
      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一种难言的温暖从背后传过来。从五岁以后就没有谁在晚上这么抱住我了。而那种感觉好象又更深了一层似的,让我没有力量把他推开,紧张和兴奋把我心情弄的一漾一漾的。

      寝室的人还没有睡,我只好一动不动的由着他抱着我,心理却是一阵一阵的乱跳。他凑到我耳边,轻轻的说:“谢谢你。”
      他的呼吸暖而潮湿,一种说不出的快感直冲脑门。弄得我晕沉沉的,只知道我身体的一个部分开始情不自禁的变化了。我轻轻的一哆嗦,感觉身上的汗毛都变硬了。

      可惜,这种感觉并没有持续下去,他很快翻了个身,背对着我睡去了。留下我一个人在黑暗中想象着,硬挺着入睡。

      最后悔的是,一直都不知道他的名字,好象几个月以后他考到别的高中去了。再也没见过他。

      这个事情以后,被打学生的家长组织了亲友团来学校吵,最后只好把运动队的几个人象征性的处罚了一下,同时,把男寝的管理员换了,来了一个一脸横肉的中年人。

      高二分班的时候,我心甘情愿的选了读理科。理由很简单也很可笑:因为据可靠消息说,那个很恶心的语文老师只教文科。当年就是因为他,我连着语文课一块恨上了。现在回想起来,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他写的那些酸不溜丢的所谓“现代诗”,引用现在网路上比较流行的说法,那些诗一看就是“射精完后写出来的东西。”骚不可闻,却又是作者眼中的精华。


      而最过分的是,他居然把这些精华油印了发给我们,天天逼着我们拜读他的大作,强迫我们写肉麻吹捧的“读后感”。最恶心的一次是在自习上,不知道说到什么东西,反正提到“金枪不倒”这个词,他在讲台上自言自语了好半天,据第一排一个研究过唇语的小个男生所说他当时在讲台上反反复复念叨的就是“金枪不倒”这个词,还眯着眼睛回味了好半天。跟当年的“刀枪不入,佛法无边”和后来的“XX大法”有异曲同工之效。


      实在想不出来这种下流种马当初是怎么混进人民教师的队伍中的。为他未来教育出的“桃李”们悲哀。

      分班之后,寝室也相应做了调整,原来的老四,老六和老七搬走了,从别的寝室搬了三个人填上。研究了一番年龄之后,我的老五位置不变,而上铺新来的老四,名字中也有一个“峰”字,于是,老疯子,小疯子这类称呼是逃不了的。但我还是喜欢叫他老四,感觉更像是一家人。


      老四从来就不是帅哥,瘦瘦的,下巴很尖,皮肤偏黑,很典型的南方男孩相貌。比较特殊的一点就是他的两只眼睛都是真正的1.5,在这个近视横行的学校,这简直就是保护级的珍品,一至于如果有人来找他,就是用“那个不带眼镜的”来代指。老四平时和大家处的都不错,足球,电游,黄片甚至女生这些男生寝室永恒的话题他都能说的头头是道,属于那种比较受欢迎的那种。尤其是上面条家吃了N顿拉面之后,更是和面条引为知己,称兄道弟起来。


      而那时的我,依然害羞。于是,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是寝室里一个可有可无的小人物。

      不知道为什么,总是觉得老四其实很阴郁,即使他让全寝室开怀大笑,我还是觉得那其实是不快乐的。

      那时老四是有女朋友的,这一点很快就让我在放学的路上发现了。每到周六的时候,大家都是背了一大包脏衣服回去孝敬家里的洗衣机。背着大包挤公车可不是件好玩的事情,所以我每次都在学校对付一顿食堂师傅调制的残汤剩水之后,才慢条思理的坐车回家。


      最喜欢坐空空的公车,两截的那种。坐在最后一排,看着长长的车厢,在碰撞中发出叮叮当当的撞击声,很有种火车的感觉。人很少,售票员也到前面和司机聊天去了。我可以毫不费力的看见在前面车厢的老四和他身边的女孩。他的胳膊细细的,却很尽责的围住身边的女孩,她的样子我看不清,头发长长的,应该是个很漂亮的女生。不过不像是我们学校的,穿的校服应该是一个职高的学生。


      老四好象在低身的跟他说着什么,她歪着头听,好象在笑,长发轻轻的抖动着。我沉默的看着他们,却没有感染到一点快乐。老四一直都是冷静的,严肃的,在他脸上我看不到一点幸福的影子,那种肤浅的快乐,那种在表哥和张晓脸上常常看见的幸福,在老四脸上却找不到,就像褪了潮的沙滩,没有一点痕迹。在他护着那个女孩下车的时候,他终于抬头看了我一眼,没有任何情感的一眼,空空的从我脸上扫过,连招呼都没有的下车了。


      整个周末,我脑子里都是老四的那双眼睛,不知道为什么,印象那么深刻。终于在一个晚上醒来,回想着,竟然在他眼中回味出了一种挣扎。我狠狠的闭上眼睛,把这个疯狂的想法从脑子里赶出去。


      回到学校,老四依然和别人一起嬉笑打闹,而那天在车上的事情,他好象并没有想起。生活依然平静,我们之间也仍旧没有交往。

      男生寝室其实也很无聊,于是,很多人都抽烟。总觉得抽烟很酷,而且时间也过的快。比较经典的一次是班主任把田鸡叫到办公室,颇为自豪的说:“你们寝室我就相信你绝对不抽烟。你说说,你们那到底多少人抽?”结果貌似忠厚老实的田鸡伸出手来,手指的二关节处都熏得黄黄的,于是,班主任老头只好感慨人心不古,不了了之。

      当然,学校领导可不会不了了之,重点中学怎么也要那出点不同的风范来。于是对男生寝室不定期的进行抽查,如果在寝室内发现多于十个的烟头,所有人等一律连坐,予以重罚。(如果少于十个,室长可以用某人的爸爸来了,家长在寝室抽的之类狗屁理由给搪塞过去,多了就只好受罚了)


      那时,面条刚进了学生会当了个小官,让他很是牛X了一段时间,后来才发现学生会干事们干的活其实和居委会老大妈干的差不多,都是什么宣传拉,植树拉,查胸卡什么的鸡毛事。于是面条只能把注意力集中到宣传部那几个跳孔雀舞的漂亮妹妹身上,但很快就放弃了,那几只漂亮的孔雀身边早就聚集了以学生会正副主席,号称“高三四帅”的色狼带领的一群敢死队。面条想用他家密制的拉面打动芳心,那简直就是难于登天。


      不过,面条还是很有价值的。比如,每次寝室突击抽查来了,我们总能得到第一手信息,赶在他们来之前把寝室打扫干净,逃过一劫。

      那天,吃了晚饭,正想回寝室躺一会儿。迎面撞上面条,他也正往寝室赶,一看见我,马上抓住:“快,回寝室收拾,他们马上就扫荡过去了。”然后掉头就走。我只好如临大敌一般的跑回去报告给灯管他们。


      于是大家一起动手,速度奇快。灯管抓了扫把就往床下一钻,田鸡一溜小跑的去把放在桌上馊了好几天的饭菜拿去倒了,而我负责的是用塑料袋裹着手,爬到各个铺位上把那些臭袜子,酸内裤一类的东西装到一个大垃圾袋里,扎好口。这简直就是要带防毒面具才能干的活,我一边顶着那可怕的味道,一边在心里骂娘。与此同时,我还要负责把那些皱巴巴的《法制记实》,《黑社会内幕》之类的东西找个大书包放好,再在面上放上几本学习类教科书,伪造一下现场。


      第一次爬上老四的床,比较干净,就是烟味比较重。没有什么毒气弹隐藏其中,我从他枕头底下翻出一本《张爱玲文选》。没想到,老四还有这种暧昧心情。我犹豫了一小会,还是把它和那些“禁书”放到一起,毕竟这不是《鲁迅文选》。又把床上找到的一包廉价的烟放到,衣服堆里,精心的伪装好。这时田鸡带着一脸做呕的表情回来,据说,那些剩饭因为长期不洗,霉菌在里面居然开出了一朵花。他把窗子拉开,我们其实都需要新鲜空气。灯管也从床底下爬出来,带着整整一袋子的烟头。“我操!”灯管一脸愤恨“烟头要丢就丢好了,还往那些小地方挤着扔。掏出来那个上火。”


      “学校也是,烟头都要查。”田鸡接过去“烟头算什么,下次要查出什么针头拉,锡箔纸拉什么的,那才好看。”他笑起来的时候,脸上的两块肌肉都把眼镜抬了起来。


      结果,检查团是过门而不入。让我们白忙了一场,随着警报的解除,灯管在第一时间点了一支烟。抽得那个痛快。
      不管他是男是女,我都一样会爱上他。

      这是我现在回忆起老四,对他唯一的评价。

      那次抽查之后,我没有把那本《张爱玲文集》放回去,而是趁寝室里别的人不注意,偷偷塞到自己的枕头下。晚上上自习的时候,灯管他们正在描述寝室抽查惊心动魄的场景,田鸡也声情并茂的形容那些剩饭是多么做呕,老四就坐在我身后,我偷偷回头看了他一眼。他如往常一样笑着,眼睛却有着隐隐约约的空洞。


      也许就是这种漠然,曾经那么强烈的吸引过我。

      回寝室的路上,找着机会赶上老四。“你...你...那本书,就是...张爱玲的,我借看两天行不行。”我那时还很内向,和老四也说不上很熟,紧张得都有点结巴了。


      “你拿去看吧。”他平淡的说,我感激的笑笑,转过身,才两条腿像是刚刚跑了八百米,腿肚子软软的,重得迈不开。

      那天晚上,听见老四在上铺发出平稳的酣声之后,我缩在被子里,打着手电开始看那本还带着老四床上烟味的书。

      偷偷摸摸的看了快两个星期,最后一篇小说《十八春》是晚自习压在课本下看完的。还看到最后快结束的时候,曼桢再见到世钧,物是人非,他回忆起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小饭馆里淡淡的样子,她对他说:“世钧,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我把书合上,塞到抽屉里,看着桌上语文书的书皮,居然眼睛开始慢慢变热,怔怔的快要流下泪来。一段感情,就在两个人的等待和不确定中,悄然逝去了。突然很想找人说话,只想说话,告诉他我心里那种最细微的感觉,那种从文字底下慢慢浮上来的悲伤,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只想要找一个出口来宣泄。


      书的那一页角上有个细微的折痕,想来老四也一定是看过这一段的。而他,就坐在我身后。

      一转身的距离。可是,我却没有回头。

      一直都觉得,没有人能真正体会到我心理那中细微的痛楚,那种感觉,像极了某个夏天的午后,拖了鞋子,站在冰凉的溪水里,有小鱼浮上来嘬我的脚趾。那种麻酥酥的触感,牵动心里的某跟神经,就那么微弱的疼痛着,可是却又无比快乐。


      这种感觉,不是每天在食堂里挤的头破血流抢来的那一份红烧肉能诠释的,也不是每天深夜寝室里永恒的黄色话题所能注解的,更不是每个周末老爸老妈那一碗碗老火汤所能代替的。和每天十多个小时的学习时间更是挂不上勾。


      没有人知道那种感受,因为就连我自己都对此定义不详,后来在成都罗汉寺,听一个很老很老的和尚说:很多时候,我们心里的东西,就像佛家说的“禅”,不能说,不可说,一说就是错。只能靠自己去悟。


      当时只觉得他是废话连篇,顾弄玄虚,很多年后,才体会出其中的深意来。很多东西,的确如此,比如说:爱情。

      理科班的语文老师,是个有点迂的胖胖老头。除了每天死板死板的课本以外,要求大家每周交上一篇周记,题材不限,文体字数随意。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之后,发现真的是可以在周记里天马行空,为所欲为的时候,我终于开始爱上了文字。


      我的周记开始拿到别的班上当范文,开始登到校报上换饭票,可只有我知道,这只是我的一种方式。总有一天,会有那么一个人能看懂我文字下的东西,然后,拯救我的孤独。


      我的沉默在那时候已经变成无可救药的自卑,我能做的,就只是在一个个用心写下的字后面等待。

      可是,那种等待,比我想象的要漫长得多。灯管他们开始注意我这个总是龟缩在蚊帐里的“才子”,可天知道,我是多么痛恨那个称呼,酸不溜丢的犯恶。当我最后知道他们这些反常亲近的目的都是指向让我帮他们写情书时。我终于开始失望了。


      在一封封肉麻而言不由衷的情书慢慢成型,然后送到不同的漂亮妹妹手中,我也在他们肤浅明快的快乐中,慢慢自闭。开始喜欢黑暗,喜欢小小的空间,喜欢在蚊帐之后看这个小小的世界。


      我一直是个有文字恋情结的人,现在依然如此。我会迷恋那些跳动的语句,从而移情到那个写下它们的人。哪怕我们素未谋面。

      出国这些年,还是觉得中文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文字,那些方块的组合,就是世上最奇妙的魔术。在我的文章里,很少用到英文的句子和单字,尽可能的不用。因为,我珍惜我的母语。


      我的文字恋情,仅仅局限在漂亮的中文字中,这一点,我有点偏执的自恋。

      很久以来,学校的食堂都没有校报上吹嘘的那种什么“井然有序”的情形,相反的,如果没有相当强健的体格,那么是绝对不能在短短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内完成吃饭,刷碗以及午睡发呆等等一系列的动作的。


      所以,在食堂打饭从来都是如钱钟书笔下的《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

      可即使这样,食堂饭菜的质量还是让人害怕。眼神不太好使的田鸡是最大的受害者,他吃出来过从皮带扣,灯泡底座,以及烟头,火柴梗等等一系列的附加材料。而从饭菜里吃出苍蝇,菜青虫这类高蛋白食品,在我们眼里跟本就算不上是“中奖”,因为这实在是太普通了。


      每天都在反复磨练着我们的胃肠道功能。可最先倒在食堂师傅枪口下的,居然不是摘了眼镜一抹黑的田鸡,反而是两只眼睛一点五的老四。

      还记得那天他在寝室吐的天昏地暗,那种让人也忍不住恶心的酸臭味即使打开的窗子也吹不走。到最后,老四吐出的都是淡黄的水,非常可怖。一张脸都是死白死白的,手里拿着水杯都发抖。


      灯管果然是老大,迅速召集了寝室里各色人等之后,开始分配任务:“田鸡去找老师请假,说老四是食物中毒,不能上课了。老六老七留在寝室打扫卫生。面条去通知老四家长,别废话,我知道你有他爸电话。上次还给他爸单位送拉面呢。老八回教室把他的东西拿来,估计这上医院钱不够,想办法借点过来,老五跟我把老四送到医院去。”


      真好样的,我在心里说,这才刚病了一个人,灯管居然想出那么多理由来,让全寝室的人都不用去自习了。我对他的景仰真的是如滔滔江水呀!

      把老四弄到医院,挂号排队,上上下下的跑,灯管真的是体力巨好,而且心肠还巨热,看得我都有点感动了。我一直和老四坐在楼下等着,他头歪歪的靠着我,这才发现他真是瘦,从衣领里看进去,他的锁骨尖得像要把他的皮肤扎破。


      这是我第一次着么近的接触,结果,随时紧张他会又吐出来,染我一身,我只好留意着他的呼吸,一下一下数着。

      最后确诊是急性食物中毒,真奇怪,我们也吃的一样的东西,怎么没事?不过看了看医生那张不耐烦的臭脸,也只好把这个问题压下了。

      等了半天,才等到一个留查室的床位,挂了一瓶葡萄糖水。这才看见老四缓过来,身上手上才有了一点热气。

      老八把书包什么的杂物,连同凑到的一百多块钱都送到了。“好,我跟老八先回寝室了,你在这看着他打点滴,面条说他爸一会就过来。我们先回教室了。”

      鬼才相信他们会那么勤奋的回学校,肯定是两人出了医院就直奔游戏厅了。不过也不好说穿。

      医院其实真的挺无聊,又不能掏出课本来装摸做样的看,那样我会先睡着的。只能把注意力都放到老四身上,问他喝不喝水,要不要上厕所,困不困,饿不饿等等。我实在是个不会照顾人的人,很快就不知道干什么了。只好东转西转,给他拉拉被子什么的。


      “你别转了,我头晕。我们聊天如何?”老四终于看不下去我这么无聊了,于是提议。

      “好。”可是却不知道说什么,说什么呢?寝室里那些话题?女人,黄片?我还真没什么研究,不过看老四病成那样,还真不忍心拂了他的意。

      “你上回那个故事,关于狼的,结果是什么?”他问。我想起我写的那个叫做《仇恨》的小故事,讲一个猎人,儿子让狼吃了,老婆也很快死了。于是买了一个小狗来养,后来,才发现,养的不是狗,是条狼。心里不忍杀死,只好赶它走。第二年,山里又闹狼,于是上山,面对的却是自己养大的那条狼。结尾是一声枪响,最后人们发现雪地里的两具尸体。


      其实,那一声枪响,我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可能是猎人杀死了狼,可更多的人觉得应该是空枪。我看着床上的老四,没说什么,因为我其实自己都不知道。

      他笑笑,我看着他的眼睛,我知道,他是懂了,这不是一个关于仇恨的故事,而是关于孤独。那其实比仇恨更强烈和持久。

      终于,我等到了一个能读懂我故事的人,在我回头的那一刻,原来他一直都在我身后。

      很多年以后,我在MONTREAL的街头乱逛,突然听见有人在离我不远的公共电话挂长途。她说的,是真正的重庆话。三年了,除了跟父母讲讲家乡话之外,连讲中文的机会都不多。在满街的英语和法语之后,听见那不算温柔的重庆话,心里像是被撞了一下,那种感觉,就和当年我看到老四的那双眼睛时一摸一样。


      突然感动到全身麻木。我静静的听她讲话,然后看她走远。终于还是放弃了跟她讲讲家乡话的念头,尽管我知道,也许她会和我一样的惊喜。但还是没有上前搭话。

      才发现,其实我已经不那么年轻了。


      冬天的时候,我和老四越走越近。

      那个冬天,给我留下的唯一印象就是:冷。

      重庆的冬天远没有加拿大的那种酷寒,但没有任何供暖设备的屋子,还是冻的人够戗。寝室的玻璃窗最后只剩下两块,这其实也不能怪学校。秋天刚来的时候,就有工人来把玻璃给安上了,可惜大家实在是习惯了没有玻璃的日子,加上新装的窗户又光亮如新,常常是手里有个什么东西,就习惯性的往外一扔,带着玻璃破碎的声音坠下。


      这样的响动此起彼伏了好一段,直到最后田鸡伸头出去吐痰,头部和窗户亲密接触的后果是,眼镜破碎坠地,玻璃光荣牺牲,田鸡的脑袋上最后缝了三针。

      因祸得福的,剩下的两快玻璃得以保全。大家最后用报纸精心糊起来的窗户,还是不能抵挡冬天的风雨,常常是早上起来,鼻头冻得冰凉,摸上去橡皮一样的没有感觉。


      常常在晚上,感觉上铺的老四身体不住的哆嗦。很想爬上去,抱住他细瘦的身体,一起抵御寒冷的侵袭。但是,我不敢。

      寝室里到了晚上是什么都没有,老七和面条曾经异想天开的在寝室里用蜡烛煮方便面。点了六根蜡烛的后果是,一个搪瓷的饭缸烧的像是刚从煤堆里扒出来的,面条手上烫出一个大疤,天天睡觉都恨不能把手割下来放到外面吹风。


      那时,我也有时抽烟,但并不喜欢那种停留在肺里的感觉,很多时候,我只是把烟雾在口腔和鼻腔里打个转,就吐出来。那是一种刺激的,温暖的味道。我对香烟的敏感从那时开始。也许,准确的说,是从老四的手指开始。


      老四是寝室里在冬天唯一长冻疮的一个人,红红的冻疮长在他手上,原本修长的手指弄的跟红萝卜一样。如果不小心擦破了皮,就和菜市场前面堆的那些放坏了的萝卜没什么区别,惨不忍睹。


      一直都看在眼里,心里隐隐作痛。那时候,我有一双深紫色,没有手指部分的手套。那是我妈的杰作之一:头一回织出来的手套,居然两只是一模一样的。而且整个形状短且肥,很像传说中的熊掌。我妈坚持认为这样的手套能发挥最大的用途:如果不幸丢了一只,另一只可一完全胜任其功效,而且还可以在我爸和我之间通用。不过,我还是坚持认为这只是她技术不过关的说辞。据说当年她还给我爸做过一条裤缝上歪了的裤子,结果我爸连头一回洗过水,晾出去的勇气都没有,更别说穿了。而我,则没有选择,只能带着她精心设计的这双手套上学去。


      那个冬天,我每次都借口带了手套没法写字,而把右手的手套摘下来,放在桌上很显眼的地方。果然,没过多久,老四就在身后用钢笔捅捅我的背:老五,你手套借带一下,反正你现在又不用。


      我真庆幸我妈当初的设计,让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能和老四用同一双手套。每天晚上,我都会躺在床上,闻着他还回来那只手套上淡淡的烟草味道。把那只手套带在手上,想象着他温热的手握住我的手指。


      尽管他就躺在我的上铺,我还是没有伸出手去,我只是等待,在他的气息中,长久的等待。

      现在,我可以确定,那就是爱情。
      要考试之前两个月,我被我妈强行送去补习物理。而补习的老师,不用说,就是我们班的物理老师,肥水不流外人田。为了避嫌,我们几个人只能到她家里去补课。据说代价不菲,我妈反复警告我,如果我敢不去,就打断我的腿。


      结果我是高高兴兴的去了,因为,我发现老四也和我一起补习。这样,我们一星期可以有两天坐着公车晃荡晃荡的去那个物理老太太家里上课,然后一起回寝室睡觉。因为是同校的老师,我们有特权不去上晚自习。


      我和老四什么都谈,那一段每天晚上坐公交车的日子,是我最快乐的日子。常常是反复在心里祈祷着塞车,这样我们呆在一起的时间能长一点点。老四读的书很多,很多事情都知道一些,这让我们的谈话常常充满乐趣。可是,他也会突然沉静下来,脸上慢慢的浮上一种奇怪的忧伤。


      “我常常想,为什么我们要活在着个世上?我们的意义是什么?为什么我们经历的那么多事情好象都是似曾相识,而且是早已注定的?”他时不时的问我,而我却无言以对。这样的问题,我也常常问自己,可是最后发现混沌的活着远比清醒的活着来的容易得多。老四问的这个问题,我是不愿去想的,我只好看着他,感觉他眼里的悲伤。


      当我成为一个医学院的学生的时候,我选了很多有关心理学的课程,可越是往里读,我越是觉得烦闷,我好象又掉进了老四当初给我的那些问题中,没有答案。现代医学可以解释很多东西,可是偏偏对人的大脑无能为力。很多时候,我宁愿相信那是人体的磁场形成的,我对老四当年的迷恋,也完全是基与我们磁场相近所产生的吸引力。而我迷恋的其实是他所反应出来的另一个自我。


      也许,当时老四和我的感觉一样。我微笑的回忆起他的脸,拼图一样拼出他瘦削的脸型,尖锐的眼神,还有那种挥之不去的神态,像是一种受了惊吓的小动物。而当年的我,可能脸上的表情和他一模一样。现在看来,我的初恋,更像是一种疯狂的自恋,如果希腊神话中爱上自己水中倒影的那耳葛所斯,而老四则是我有点变形的影子,蛊惑着我,怂恿着我,最终跳进冰冷的水中,淹没了自己。


      有一天补习了一半,突然停电了。我们只好提前回家,偏偏又坐错了公交车,等发现的时候已经是离学校很远了。我们只好下车,哆哆嗦嗦的往回走,那天特别的冷,我还是摘了一只手套给老四,想象着我们可以手拉手的一起在大街上走。老四那天特别沉默,好象冷空气把他要说的话都冻住了,可我不在乎,能跟他着么肩并肩的走着,我已经没有什么太大的奢求了。


      路边有个小摊还在营业,半露天的那种,一边的大锅里烧着水,白布盖着的小桌上是一排排小鱼一样的馄炖,我们那里叫抄手的。不知怎么,就突然想要吃一碗。老四也没有反对,拉着我就坐下了。


      摊主是两夫妻,还带着刚下岗工人的质朴与惶惑。我们要了两碗抄手,很普通的猪肉馅,汤里有绿色的葱花。因为烫,我小口小口的吃着,中途殷勤的老板娘还给加了两次汤,那是我吃过最鲜美的一次抄手,到最后我们的鼻尖都在这寒冷的冬夜冒出了细细的汗水。付钱的时候,我和老四有了轻微的争执,那是我第一次抓住他的手,他的手已经被热的汤暖过来了,温热的带着汗水。


      “那你付好了。”他没有把手抽回去,反而重重的握了一下“记着我欠你的。”

      我当然会记得,如同我会记得那晚的温暖,还记得我们手拉手的走了好远,直到有夜晚的公车呼啸而过才连忙把手松开,还记得我们那晚揣着足够的钱却坚持一步一步的走回学校,当然还记得我们都沉默而害羞的不敢再看对方一眼。


      其实,我记得很清楚。峰,我们之间发生的一点一滴,在之后无数的夜晚,都在我的脑海里还原然后消散。

      几天前,一个人在家,精心的为自己包了一次馄炖,很用心的调了馅,一个人一点一点的包。汤也做的很用心,骨头,紫菜,虾米。可最后吃到嘴里的时候,却无端的落下泪来。


      有时候,食物代表的是食物后面很多的东西。

      迷迷糊糊的考完试,只有我们在内的几个年级还留在学校假期补课。学校一下子就空旷了许多,而寝室的管理相对也松了不少,有时候晚上过了时间都不关门的。的确,现在剩下的都是高二以上的男生还在留宿,有人吃错药了才会带着防毒面具冲进来。


      晚自习下的早了些,寝室里家住的近一点的都回家了,只有我们几个还在冰窖一样的上下铺监守岗位。我和老四每天下课都会跑出去吃点东西,冒着热气的米线,牛肉面,沙锅饭,吃到胃里暖暖的,而坐在我对面的老四,沉默的温暖着我的胸口。那时候常常想,如果能和一个人每天吃这么一点点消夜,对于我来说,已经是真正的幸福了。


      我从来就是一个很容易满足的人。

      到了口袋里没钱的时候,我们就只好裹足了衣服,在深夜每人的操场上一圈一圈的逛。我们的手都老老实实的插在衣兜里,可是我知道,老四的一只手上带着和我手上一样的手套。我们坐在潮湿的石阶上抽烟,在微弱的光线下看着烟雾后面他的脸。那时候我们说过很多话,很多就记不起来了。只记得老四跟我说:“一直以来,我都想有一个人能像你一样和我说话。和我一样的人。”我沉默的看着他,其实,我早已知道,我们是同类。只是,在他口里说出来,就更深了一层认同。


      那时侯,还不明白什么是爱情。只是觉得我和他在一起,不用带着面具说话,我最单纯也是脆弱的一面可以毫无保留的显露出来,像久缩在壳中的蜗牛,终于可以伸出头来透上一口气。和他在一起很舒服,很快乐,这就够了。


      我们摸出去,在散发着委琐味道的录象厅看通宵录象(那已经是那个年代干的最大胆的事情了)。那天尤其的冷,里面的人也不多。一般的通宵录象到了晚上一点多到三点的时候,一般都会放上一部经过剪辑的,比较香艳的三级片来给观众“提神”,结果那些个录象厅的小老板可能是被名字的色情度所迷惑了,放的却是后来成为王家卫经典的《堕落天使》。


      那是我们坐在一起看的唯一一部影片,我可以透过厚厚的衣服感觉他身体微微的热度。里面相对比较暴露的镜头都被删掉了,留给观众们无限的想象空间。可还是带给我那个年龄一种叫做感动的震撼。李嘉欣爱上一个杀手,可是两人却只能生活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两人见面的结果就是:死亡。她在他留下的床上感觉他的味道,无声的自慰。莫文蔚染着夸张的金发,痛哭的对床上的男人说:“你不记得我,可是我们做过爱,我染了头发,就是想要你记得我,记得又个女人咬过你。”金城武演的哑巴,只能用拳头来证明自己的存在。


      《堕落天使》像是一部扭曲的,变形的都市寓言。而狂乱的情节下面,藏着的是深深的孤独。当我看到最后,金城武斜依着摩托车在隧道中抽烟。他身边的光影交错,时光飞逝,而他吐出的烟雾却是凝滞的,缓慢的。像一颗石子,融不进色彩缤纷的夜色中。


      没有看完,我站起身来,走出了那个小小的录象厅。我实在受不了那种压抑,那种感觉唤醒我心理最后的孤独。呼吸着冰凉的空气,听见老四的脚步声,我知道他跟在我身后。没有回头,也没有跟他说话。


      这么多年来,再也没有看过〈堕落天使〉,实在是害怕里面散发的颓废味道,还有记忆深处的共鸣。如同心底的一个伤口让我感觉到恐惧。

      去年夏天,一个在CONCORDIA大学读书的好朋友打电话给我,说是“东亚电影史”那门课,特别开放了一个“王家卫电影周”,所有影片免费观看。我去的是最后一天,站在大教室的角落里看了一半的〈春光乍泻〉,也是以前在国内看过的一部片,粤语发音,英文字幕。看到梁朝伟拿着录音机坐在舞池的一边,录下他要留在世界尽头的话。


      我终于忍不住还是离开了。王家卫的东西,对与我,杀伤力实在太大。

      早两年的时候,还在MONTREAL的国际电影展上远远的看过一眼王家卫的御用摄影师杜可风。一个满头乱发,说话有点疯疯颠颠的外国老头子。挤在人群中,我微笑了,能拍出那样胶片的人,其实比我们中任何一个人都要清醒,也都要颓废。


      那天晚上,寝室早就关了,我和老四,几乎就这么走了整整一夜。他伸出手抱住我,我们就这么彼此拥抱着,在冰冷的冬夜,像两个小动物一样取暖。我能闻见他身上淡淡的烟味,连同他胸口的热气,融化我眼里的水滴。我轻轻的在他怀里抽泣着,他带着手套的手抚摩过我的头发,轻柔而温暖。


      但,那就是我们之间最近最近的一次接触了。我以为那一夜是我们的开始,却没想到,却是我们之间的结束。

      所谓的缘分在我们之间打了一个转,在我还没有鼓起勇气抓住的时候,它就已经滑走了。



      整个寒假,我都没有和老四见面。他并没有把他家的电话号码给我,我是用尽了心思从面条那个家伙手里贿赂来的。可是,却不敢打。好几次都对自己说:怕什么,不就是一个电话么?就是一般的朋友,过年过节的打个电话去问问也没什么不对的。可是,听见电话那头,他老爸沉沉的声音,我还是偷偷的把电话压下了。幸好那阵电话还没什么来电显示功能,不然,我就死定了。


      就这么熬到了开学那天,从来没有那么高兴的上学去,背着大包的吃食,还有过年好不容易丰满起来的荷包。

      寝室如旧,人也依然如旧。

      第一天的晚自习一般都下的特别早,老四在后面用笔捅捅我的背:“老五,我们出去吃东西吧。我还欠你一顿饭。”

      那时侯的我,还是极端敏感的,听了这话心里竟无端的下沉。好象总觉得吃了这顿饭,我们就谁也不欠谁的了,一拍两散也没了什么牵挂。其实现在看来,感情上不管用什么都很难套牢,更别说是区区一顿饭了。可那时,还是让我难受了好一阵,连看到碗里的牛肉面也都没了胃口。老四好象在说他寒假的事情,我也像是什么都听不进去,就那么一个人闷在一边,一言不发。在心里一个劲的安慰自己:没什么的,只是他过年有钱了,想起请我一顿,是好事情。


      可想归这么想,心里还是高兴不起来。等待了整整一个寒假的重逢,像极了面前这碗慢慢变冷的面条,不知不觉中竟然悄悄变味了。

      他也像是看出了我的不同,吃了饭我们也没有像从前那样瞎走,手插在衣兜里,一前一后的走回寝室。很想跟他说说我心里的话,可嘴里却干干的,苦苦的,说不出一句话。只好这么没有意义的跟他生着闷气,眼睛里有液体憋的难受。


      寝室却和平常有点不同,隔壁的209吵吵嚷嚷的好象在搬东西。老四回头看了我一眼,交换了一下奇怪的眼神,今天早上寝室就已经全部整理清楚了,这下又搬什么劲呢?


      寝室里依然是乱七八糟的,我到现在都相当佩服那时侯的耐心与毅力,居然有本事天天晚上把一个寝室弄得跟日本鬼子进村似的,然后又在天天早上寝室老头上来查房之前收拾得整整齐齐,天天如此,风雨不断。由于是第一天,大家都早早爬回自己的床上,一阵翻身的动作之后,积压了一个寒假的灰尘带着还没有完全散尽的脚臭味,弄的我鼻孔痒痒的。


      “隔壁209在搬什么搬?”老七的床靠着窗口,还能听见209的响动。

      “呵呵,是他们寝室的驳壳出事了,估计这次一个校级警告是跑不了的。”面条班长带着点卖弄的语气说,大概是在学生会混久了,说话都是居委会老大妈的口吻。

      “哪个驳壳?”老四在我上铺问,这也是我的问题,好象全年级就一个外号叫“驳壳”的,不过他出事的几率实在是小。

      “还有哪个?就是文科班那个班长,209那个室长,上回还过来借我们扫把的那个。”

      “啊??!!”这一声同时从好几个人嘴里发出来,包括我在内。那个男生在年级很出风头的一个人,文科班硕果仅存的几个帅哥之一,成绩不错,还常常在学校升个旗做个演讲什么的。可这些都还不是特点,他最绝的是还特别的“根正苗红”我们年级估计就他这么一个预备党员了。这是我们这些还在为入团庆幸的人所不能想象的。


      如果这么一个人都能吃了校级警告,那么我们中的很多人应该是在地狱第十八层还往里走的地方呆着的。

      “他怎么弄的?”这个问题好几个人都在问。

      “听说是放假后来那几天,驳壳带了个人回寝室,被抓到了。”面条是很有发言权的,当然说话也不紧不慢的打着点官腔。

      “女的?”灯管色迷迷的问,这种准三级的内容怎么能错过。

      “不是,男的。听说是他邻居家的男孩,说是没有钥匙进不了门,驳壳就把他带到寝室来了。”

      “那有什么。”田鸡睡意朦胧的说,“上回老五同学那个弟弟上来避难,不也在我们寝室睡了一觉嘛。”

      “喂,喂,喂。别把我扯进来,当初我要不留他一夜,他在那个寝室还有活路么?那帮运动队的不把他踩扁了?我可是救人一命。”我也急了,回想起那一晚,脸上却心虚的发烫,还好熄了灯,什么都看不到。


      “听我说完。”面条的表现欲被人打断了,有点不快。“就是男的才稀奇呢,看不出来吧?驳壳还有这爱好。你想要是当时只是在寝室里查出有人留宿,能有这么大反应么?当然是他们之间有什么让人抓到在会这样。后来那个男生的家长还来我们学校的,吵的那个厉害。学校是尽量保着驳壳,才说是给他个警告,然后强令搬出寝室。不然的话,开除都能让他算上。”


      面条口沫横飞的说着,我缩在被子里却听得心惊肉跳。眼睛定定的看着上铺老四睡的床板,张着嘴却仍然感觉呼吸困难。

      不知道最后这样的谈话是怎么结束了,听着寝室里此起彼伏的酣声,我却没有一点睡意。脑袋里满是驳壳和那个不知道长相的男生,他们两个人单独在寝室里......两个男生能怎么样呢?我迷迷糊糊的好象有印象,却又充满了好奇。连驳壳被踢出寝室这么悲惨的事情都在我委琐的想象中,被没心没肺的冲淡了。


      黑暗中,我感觉我在悄悄的勃起。

      突然上铺的老四翻了一个身,落下些灰尘来。我知道他也没睡,想起驳壳吃的那个警告,我心里突然一惊,背后顿时出了一身冷汗,连同我身体的那一部分也跟着疲软了。驳壳就这么废了,那么我呢?我和老四呢?我不敢多想,只是隐隐感觉好象有什么东西在慢慢的逼近我。


      朦胧中,好象看见我的老四的名字写在的处分栏里,胆战心惊的把目光往下移,是几个刺目的字 “同性恋”!!!

      这个噩梦伴随了我很久,甚至在我毕业出国之后,还是一直纠缠着我。很多时候,我如果被噩梦惊吓,我都会在梦里告诉自己:这是个梦。然后我就会醒过来。可是,惟独对这个梦没有效果,不管我在梦境中是如何歇斯底里的大喊:我是在做梦!我还是常常不能及时的清醒过来。直到梦里出现了老四略带惊恐的眼睛,我才会彻底的醒来。


      说来好笑,我所一直恐惧的,就这么简单。

      那件事情在学校一直传了好久,从学期开始,一直到学期结束。直到那个长相巨委琐,没事就爱往文科班钻的校长因为招妓被捕上了报,男厕所里的黄色标语才换了主语。


      驳壳也好象练就了一身隐型术,除了上课,其他时间消失的无影无踪。他的名字被写在了处分栏里,只是处分原因被暧昧的写上了:严重违反寝室纪律。后来那张纸在雨水中泡烂了,却还是顽固的粘在墙上,也固执的附在我的心上。成为长久以来的一个噩梦。


      老四跟我再也不在晚上出去吃东西了,自从他换了位置,不再坐在我身后,我们之间的话也变的少了许多。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每星期去补习物理的时候,他也不再等我。我也不说什么,看着他低着头,慢慢走过学校的处分栏,我在收拾书包跟在他后面。


      固执的认为他还是在乎我的,只是我们都在害怕,所以越走越远。老四那个瘦削的背影,一直是我心里一个悲伤的符号。

      每天晚上,躺在床上。我伸出手去,触摸他睡的床板,感觉不到另一边他的温度。木板的冰冷透过我的指间传过来,我一遍又一遍的在上面写下他的名字,在一个又一个漫长的夜里。


      我知道,我是爱他的。只是我们的感情,好象生活在不同的时空里,没有了交汇的地方。


      那个学期结束,我和老四考得都极糟糕。父母的责骂是少不了的,从初中以后,我老爸就不再用拳头教育我了,不过换的是我妈的反复罗嗦,有时我觉得还不如我爸的两巴掌来的顺心,痛快。


      当然了,就那么破的成绩,想过一个舒心的暑假是不可能的。学校的所谓“暑期补课”就残忍的占了一个月,加上我爸妈给我找了一系列补习班,想要喘口气的时间都很难。重庆的夏天是出了名的热,我一个人背了包,一站一站的挤公车,顶着大太阳在车站晒。宁愿中暑,也要等到老四常坐的三路车。那时想法傻的出奇,就想如果能在车上碰见老四,能多看他一眼。


      可整个夏天,老四就像被太阳晒的蒸发了,我连跟他相似的背影都没见着一个。

      在家里对着老爸老妈的日子,实在是让人精神崩溃。所以我还是尽可能的往外跑,身上没什么钱,要做个什么也不可能。只好泡在新华书店里磨时间,那可真是个好地方,又有空调,又舒服,除了没有地方坐和不得不面对营业员的白眼之外,泡上N个小时,还是件很惬意的事情。


      只是长期的光看不买,让我必须时不时的变换位置才能让那些营业员们不至于崩溃掉。后来,那几个架子上的书名我都快要背熟了。

      可我头一回看见那本《同性恋亚文化》时,我还是结结实实的吓了一大跳。我就那么看着,那几个字好象充满肉欲一样的蠕动起来,就看看书背上那几个字,都足以让我心跳加快,手足无措了。可是,我连把它抽出来翻一翻的勇气都没有。更别说那到那个打扮艳俗的营业小姐那里去交钱了。


      结果,我只好每次都装成不经意的过去转一转,感受一下那个书名给我带来的蛊惑。仅此而已。

      然后,我有一天,我发现一个带眼镜,长的很斯文的男孩站在了我平常站的那个书架前。偷偷瞟了一眼,发现架子上的那本《同性恋亚文化》没有了,绕到对面又看了一小眼,我几乎可以确定,他手上拿的就是那本书,尽管我还不知道它的封面是什么样子。我一直捧着本书,东转转,西摸摸,眼睛却没有离开那个男孩。说来奇怪,脑子里并没有什么龌龊的想法,只是直觉的觉得亲近,就这么简单。


      一直看他翻书的样子,想像着他正在阅读的章节。莫名其妙的激动着,直到他走出了大门。跑过去看看,那本书被放到了原来的地方,我手指抚过,书身依然冰冷。

      等到我出国前,我还念念不忘的跑去看了一眼。结果那本书还是没有卖出去,考虑了很久,还是没有买。感觉那时侯去买这么一本书,就跟去买一盒避孕套一样的难以启齿。


      后来在网上,终于下到了《同性恋亚文化》的电子书,翻了翻,实在没有什么兴趣。并没有我那时想象中的香艳内容,让我微微的有点失望。

      不过,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一本书能把“同性恋”这个词这么理直气壮的放到台面上来,作为一个“文化”来研究。我喜欢这样的勇气,因为我一直都是个很胆小的人。

      尽管那个时候已经在脑海里有点什么样的印象,我还是只能偷偷的把《范思哲的一生》里面的同性恋和男妓情节在被窝里翻烂作数。

      如果我这辈子曾经对一个女孩子动过那么一点点心的话。那她就是婷。虽然在彼此的记忆里,我们只是从小玩到大的朋友。

      那时我妈跟她妈是固定的麻将搭子,如果占了她家的地方,她就会跑到我家来。以此类推,我也常往她家跑,我们很小很小的时候就住在一个大院里,据说我常常非常残忍的拉着她的辫子当马骑。我妈曾经为此一度认为我得了儿童多动症。


      后来大一点了,还是常常在一起,只是玩的方式比以前文明了许多。婷长大了之后,比小时侯好看了一大截。在学校时不时的带着些漂亮妹妹唱个歌,跳个舞什么的。引的面条那个色鬼没事就在寝室里打听她的事情,烦都把我烦崩溃了。


      去她家的时候,我们一般都是缩在屋子里看电影(她非常奢侈的在自己的小屋里有电视机和VCD),不然就是看她那一大堆漫画。现在想起来,婷算是个准“同人女”,家里的漫画都是比较和同人接近的,也让我很是大开了眼界。


      那时侯我知道了什么是〈绝爱〉什么是〈X〉,以及两个美少年在纸上平面的亲吻。莫名的感觉她很亲近,却和爱情不同,好象是一家人一样的亲情。

      有天晚上,突然停了电,我们点了两支蜡烛继续聊天。她的脸在烛光的照射下,非常的有质感,皮肤光洁如玉。她披散下来的长发也显得特别的黑,在淡黄的烛光下,简直是流光溢彩。头一回有了亲她一下的冲动,可是却没有勇气。我只能那么呆呆的看着她,像欣赏一件雕塑一般的看她。忘记了我们聊了些什么。


      直到电灯那么狂暴的亮起,我下意识的闭了一下眼睛,再睁开时,她给我的那种美丽的感觉已经完全变了。我一生唯一一次对女孩子动心,仅仅持续了那么短短的一段时间。


      我一直相信,柏拉图式的爱情其实和性别无关,只是人总是很奇怪,一旦走出了第一步,以后的一切都是随着惯性往下冲,拦也拦不住。

      过完了那个暑假,就是高三了。每天都有作不完的卷子,多得连老师都改不过来,只好在班上集体讲评作数。

      可以不做课间操,因为大家其实都窝在教室里睡觉。最痛恨的就是每天进教室不得不面对的倒记时,上面大大的写着,离高考还有XX天。白纸黑字,无情无义。

      其实,学习的压力对我反而是一种麻木。因为,在学期的一开始,老四就以集中精力学习为名,搬出了寝室,一个人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民房。从此,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就更少了不少,虽说还是在一个班上,有时候连照面的工夫都没有。


      可是,他的成绩并没有想象中的飞跃,反而从某种程度上延续了屡战屡败的历史,而他对我的态度越来越冷淡,连朋友都已经算不上了。

      人在面临失败的巨大压力下,总是会不自觉的把情绪转到别人身上,就像是夫妻中丈夫有了外遇,老婆恨的总是狐狸精一样。可那时,我还不明白这个道理,总觉得是自己做错了什么,总相信一旦我们有机会好好讲一讲,还是可以精诚所止,金石为开的。

      可是,我一直没有机会,更没有机会告诉他,我其实真的很喜欢他。

      直到有一天,他没来上晚自习,刚好有份很重要的卷子要给他,于是,我头一回走进了他的房子。

      第一次在完全封闭的环境下跟他面对面,他的房间很小,带着平房特有的霉味,小小的炉子上烧着水,满屋子的方便面香味。一种温暖扑面而来,我看着他,把卷子放在他床上,却舍不得离开。


      他翻弄着桌上的书,我们都没说话,只听见书本发出烦躁的声音。过了好一阵,他懒懒的说:“我今天好象有点感冒,想先睡了。”我听出他话里明显的逐客味道,只好慢慢的走到门边。


      我回过头,看见他刻意的回避着我的眼睛。“老四。”我低低的说,“我有话想跟你说。”我的心跳的厉害,也只好低了头。那几个字在胸口跳得厉害,却卡在喉咙吐不出来。


      “我知道,”他同样低声的说“我们只是朋友,朋友。”我脑袋里“翁”的一声,人却是手脚发麻,说不出话来。

      “有什么话,高考完了再说,好不好?”大概从我的脸色上也猜出来了,他又补了一句,最后还是强调“我们还是朋友。”我好象在笑,心里却是死一样的平静,连他最后一句话的意思都没有多想,直觉的觉得他是拒绝我了。只好收拾的东西走出来。


      没有回寝室,不知道去哪里,秋天的雨其实很凉,我就那么在街上没有目的的瞎走,有一家卖盗版磁带的店还开了灯在做生意,放的是王菲的那首《爱与痛的边缘》,粤语也听不太懂,加上雨水打在塑料雨棚上的声音,劣质的音响突然也突然有了很奇异的感觉。我才开始觉得冷,觉得难受,觉得痛楚。像是手术后麻药过去的那种感觉,痛才开始浮上来,一点一点加强,让我几乎窒息,却又迈不开脚步,只好站在那里一遍一遍的听,很感谢那天下雨,我脸上的泪水才不会那么明显。


      我一直站到全身淋的透湿,才决定搭最后一班车回家。在家里,我包在毯子里,喝着热牛奶,却还是一直发抖,发抖。

      很久都不敢再听那首歌。

      后来,听了迪克牛仔翻唱的《有多少爱可以从来》,才惊觉当年的少年心境,竟也如这首歌一样,悄悄的改变了它的本来含义。至少,不会再一次红了眼睛。

      在那以后很久,我看见老四都跟做了贼一样,连头都不敢抬。说不出那到底是什么感觉,说不上是多么怨恨他,也谈不上是多么想他,只是一见了面,就手脚冰冷心里像是被大锤子打过一样的难受着。可却不能表现出来,脸上还是要笑笑的,没有事情一样。好象是一旦正视了自己的伤心,就是承认了自己真的是喜欢他一样。无可奈何的挣扎着。


      可是我还是那么在乎他的一举一动,偷偷的观察他,但我还是清清楚楚的知道,从那晚以后,我们再也没能成为朋友了。

      寝室里老四的床铺很块被一个插班进来的男生所占据了。理论上来说,我已经从老五的位置升级成了新的老四,只是那时侯学习已经很忙了,没有人再去管这些事情。而事实上,老四原来的位置也不是什么人都能取代的。


      那时候,老爸老妈开始背着我偷偷摸摸的干点什么,常常是我回家的时候,他们才急急忙忙的收起桌子上的一些乱七八糟的纸张什么的,我也时不时的听见他们在客厅的议论,不是很清楚他们在说什么,可是语气里的兴奋还是挡不住。


      我被糊里糊涂的拉出去拍照片,那到的却比一般的标准照大一圈。同样被他们拉着在一些看不清是什么的东西上面签字,总之,当时的气氛很是古怪。只是,那时我还天天在为老四的事情伤神,对于我身边的变化根本没有细想。


      直到,有一天,我爸来学校给我请假,拉我去成都华西医大的附属医院做体检。我才知道,他们那么偷偷摸摸办了N久的事情,原来是移民加拿大。

      这里稍微罗嗦一下我爷爷。我在我头十八年里一共见了他两回,第一回的时候,我才刚刚五岁,据说,我看见这个一头卷毛,高鼻深眼的老“鬼子”,我放身大哭,一张脸哭的皱皱巴巴,像一块用旧了的抹布。然后在接下来的好几天里,我仍然是一见他就开始哭,直到最后他临上飞机,才由我爸把我强行塞在他手是,留影一张。那张照片上的我,简直就是苦大仇深的代名词。而且据说是最后我还心有不甘的抹了一大滩鼻涕在他的衣服上,才让他上的飞机。


      奶奶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对她我一点印象都没有,照片上看,她年轻的时候是个很清秀的女子,家里有一口年深日久的老井,托了那口井水还有后山阴凉的福分,家里的酿酒业做的很红火的,现在看来算是乡绅一类。奶奶也很幸运的上了学,那阵可是真正的“才女”一类。后来跟家里吵翻,来到重庆这个大城,抛头露面的开始做事情,据说把还在乡下的太爷爷气的半死。


      这还不算,最后她嫁了一个还在教会医院的洋鬼子医生,生下我爸爸。然后,这一个惊世骇俗之举,让她到去世也没能回到老家。奶奶的一生应该是很不快乐的,我想,从爸爸留给我的只字片语中,爷爷一直都是一个感情上的懦夫,抗战结束之后,他去上海的医院做事,过了两年之后又回到重庆,在建国那年又飞去上海,奶奶挺着大肚子等他回来,结果,解放等来了,红军等来了,新中国等来了,却没能等来我爷爷。


      奶奶死在文革快完了的时候,那时候实在是挺不住了,身体先在精神之前放弃了。而我爸也在后一年从云南回城,带回一个比他大一岁的女子,就是后来的我妈。

      后来我十六岁的时候,爷爷又回来过一回,呆了两个星期,我带着他看了看朝天门,看了夜景,也给奶奶上了柱香,算给他还了个愿。那时候他七十六岁了,天主教的他,最后还是在中国的佛堂,对着奶奶的骨灰,很郑重的磕了头。


      对与这个和我们长的完全不同的鬼子爷爷,我说不上是特别亲近,也说不上是讨厌。这点,我和我老爸的态度惊人的一致,即使是他的亲生儿子,我爸的态度也是恭敬而不亲密,既没有当年对他临阵脱逃害了我奶奶的愤怒,也看不出对自己父亲的眷念。即使他在后来的几年里给我们寄了不少东西和钱,对他,我们的态度更像是客人,而不是亲人。我们血管里流的那点洋鬼子的血,早就在岁月中冲淡成了浅浅的痕迹。


      最后,我爷爷的做法还是让他多多少少跳出了“洋程世美”的框框,他还是决定给我们全家移民加拿大,一切费用像一家人一样全包,算是多个儿子和孙子。当然,在初期,这一切都是背着我进行的,主要是因为怕影响我学习,还有就是,我的意见没什么好征求的,或者说,征求了,也没用。


      成都的体检非常的漫长,单是抽血就抽了六管,好象生怕我们带什么传染病入境一样。晚上我们去成都的街头吃冷淡杯,老爸喝了不少酒,脸都喝成了紫红色。知道体检表寄出去了,就是八字没一撇的事情了,而那一撇是已经落了笔,挡都挡不住。


      签证下来的时候,我刚刚高考完。都怪那些移民官蜗牛一样的速度,我还是经历了那场黑色七月的磨难。然后就是要走了,看爸妈办着手续,卖了房子,一切都断的如此决绝。偏偏我看着住了十多年的房子,却生出一丝不舍来。把那些收集的足球画报什么都送了人,还有家里的书,还有以前好朋友送的生日礼物。也许我生来就是个很恋旧的人,有时候自己呆在小屋里东摸摸,西碰碰,也会落下泪来。


      最后还是给老四挂了电话,家里有几本心理学的书要送给他。约了在校门口见面,老四那天去领通知书,考的是西南石油学院。我把书递给他,在大太阳下晒着,拿着书的手却是冰凉的,本以为高考完了,我们可以做回朋友,我却就要走了。


      去吃了一个冰淇淋,一直鼓起了勇气看他,把他的举手投足都记在心里。他把书包打开,把那本《张爱玲全集》交给我,我翻开,一张他的照片滑落。他尴尬的笑笑:“这个也是送你的,你出国了,别忘了我们这些穷兄弟,有时间也给我介绍个洋妹妹,如何?”我不知所措的点着头,鼻子里的酸却一直冲向了眼睛,我一直睁大了眼睛,不敢眨一下,因为,我知道,那样一来,我就会头一次在他面前落下泪来。


      我在他前好几站下车,最后握了握他的手,那着书走下去,突然听见他在车上喊:“老五!你这个死人!我他妈的还欠你一顿饭,你要是忘了兄弟我,等你回来的时候我就不请你吃火锅了!”


      我站在站台上,听着公车开走了,却没敢回头,眼泪就那么放肆的流下来。

      三个礼拜后,我从北京出关,在飞机上,我一直在看那篇《十八春》。

      “世均,我们是再也回不去了。”

      看着窗外的云彩,我知道,我真的已经离开中国了。那段清涩年代,我是真的再也回不去了。
 楼主| 发表于 2009-8-17 16: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说起我的高中,还是所挺有名的学校,当年伟大人民教育家一手创办的.所谓\"重点中学\".除了有考试凭成绩上来的\"重点\"外,还有好些个花钱进来的学生,当然,还有像我表哥那样凭身体条件进来的\"运动尖子\".不过到我们这一届好象是下了个什么红头文件,不让收\"议价生\"了(这名字总让人联想到商店里的大减价商品).当然,明的不收,暗流却不断.比如我们班一个差了三分的倒霉蛋,为了进学校,他爸没少求人.不知怎么让学校知道他家是灯具厂的一把手,结果变着法让他家给学校刚修上的新教学楼把日光灯给装上.结果装到一半,他家也真有本事,硬生生在查分中把那三分查了出来.


      于是,他老爸雄赳赳气昂昂的来学校要钱,一番讨价还价之后,居然还很是赚了一笔.据说是让学校很没面子了一番.从此,他落下一个绰号\"灯管\".这么酷毙了的老爸,儿子当然也相应的很有气势.\"灯管\"在三年中一直都是我们寝室的老大.


      学校是好学校,不过寝室却很一般,所谓的\"学生公寓\"居然能在弹丸之地塞进八个人,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厕所,每到夏天冲凉的时候,常常是一个人刚进去,外面七个人便开始疯狂砸门直到他出来为止.这让我三年下来,养成了一个好习惯:洗澡时间准确的控制在了六分钟以内,以至于现在,我多洗一小会,耳边都会习惯性的耳鸣,和当年那种砸门的声音一模一样.


      寝室老二是个好学生中的好学生.从他眼睛的厚度可以看出来,具体度数不祥,不过,记得军训时上山拉练,汗水流得连眼镜都站不稳.老二刚摘了眼镜擦汗,突然大叫一声\"看,有兔子!\"然后一极其敏捷的动作飞身扑向一个草丛,然后,从里面抱出一个破排球.这后来成为我们那届中的一个不灭的经典.老二老二的叫着实在让人有所联想,于是我们外型,直接叫他\"四眼田鸡\",后来简称\"田鸡\"\"四眼\"或是\"鸡眼\".


      排在老三的是我们班的班长,家里在校门口租了个小铺面,卖兰州拉面.于是三天两头的威逼利诱我们上他家吃面.还在寝室发行一系列的优惠券,实行买五送一(后来证实送的那一份质量上明显和正规面条是天壤之别),还有每月一回的抽奖活动,让我们对他的想象力是又恨又怕.毕业以后想起老三,第一个念头就是一碗粘乎乎,没什么色香味的面条.后来面条班长考了北京一所大学的经济系,也算是物尽其能.


      我在寝室里排老五,高二分班之后过来的老四就刚好睡我上铺.对于他,我无话可说.命中注定的一个人.在两年的时间里,他都睡在我的身上,我们之间隔着坚硬的床板和虚无的空气.我能感觉到他细微的翻身,还有掉落的灰尘.很多煽情的故事里都有这样的情节,尽管俗气,却一再的重复.我们之间的距离,很多时候,伸手可及.


      只是,我们都那么害怕伸出手来.


      十五六岁的男孩子,火气好象都挺大。高一那阵,有一回校队男排的一个替补二传跟初三的几个毛头小子争场地的时候打起来了。结果寡不敌众,被打的鼻血长流。当然着可不是白打的。还在室内场地训练的那帮校队运动员们翻墙而出,浩浩荡荡的把那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臭小打成熊猫。还记得几个高大的男生翻墙而出,白色的球衣飘然,一手撑着窗台,轻巧的落地,然后奔赴战场。当时,一起去打饭的几个MM看的尖叫不止,连饭都顾不上了,急忙赶着去看打架,比赶电影还积极。也看得我目瞪口呆,才知道男生可以在那样高的身材下,可以那么灵活,那么潇洒......那么帅气。


      后来上晚自习的时候,和运动队关系挺好的灯管跟我们绘声绘色的描述那那场激战。据说那几个人最后被揍的鼻青脸肿,不成人型。班上一向胆小的几个女生,居然听的津津有味,时不时的叫好。看来帅哥效应不容忽视。据灯管的可靠消息说,他们是想去把那几个傻小的寝室给端了的,结果没找着管寝室的老头,那门还巨结实,没踹开。他们晚上会多找几个人卷土重来,誓把那个破寝室砸个底朝天。


      回到寝室,打仗一般的洗刷完,全寝的人躺在床上倒记时,等着灯管预告的那场大破坏。结果,那种想象中的破碎声没有出现,却响起了敲门声。顿时,一个寝室的人惊如寒蝉。每个人脑子里都一个念头:坏了,那帮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运动员一定是弄错寝室了,那个闯了祸的寝室刚好在我们楼下。


      在外面的人决定习惯性的踢门之前,面条班长爬起来把门打开。果然门口站的是那个高了他一个头的学校主攻。

      “你们走错了,楼下....楼下....”面条要放在战争时期,肯定是个出卖革命英雄的叛徒,看他那一脸堆起的笑就知道了。

      “不是.....是这个小子,说是认识你们寝室的人,上来避难来了。”这才看见,他手里长度可及之处,一个带眼镜的小男孩抖抖的抱着脸盆毛巾等等杂物站在一边。


      寝室里一下安静了下来,大家都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看着这个倒霉的避难者。

      “你说,你认识谁?说呀......我还忙着呢。”押解他上来的哪个主攻有点不耐烦了。

      “陈...陈...陈峰。”他尽管哆嗦,却是清楚的说。

      正在床上闭目养神的我,一下从床上撑起来。我?不是吧?而整个寝室的人“刷”的一声看向我,弄得我头晕晕的。我仔细看了那个小男生一眼,怎么也想不起我在什么时候见过他。什么时候弄到我的名字不说,还居然上来避难来了?


      所有的眼镜都看着我,田鸡眼镜的反光晃死我了。那一刻,突然决定把这个事应下来,那句话怎么说的:救人一命,剩造七级浮屠。我这算不上救命,不过半级也总该有了。


      于是我从床上下来,“对了,是你......你哥现在怎么样?上了高中就没那么常见面了.....上回还说你呢。”我这人对同学的记性尚且如此,同学的弟弟更不会有印象,这么说合情合理。我一副久别重逢的样子,弄的那个高大的运动员都有点不好意思了。“你是......对了,你是周淇的表弟。”他终于认出来了。“那好,那就好。我马上下去了,以后有什么事找我,呵呵,周淇可是我好哥们。”


      说完,冬冬的跑下楼,积极参加打杂抢了。是不是听见玻璃碎裂的声音,看来,明天那个寝室是没法看的了。守寝室的那个老头一向胆小如鼠,这种时候,指望他出来制止暴乱是比登天还难。我们也只好躺回床上,在心里数着砸东西的次数,寝室里没有空床,于是那个上来避难的小男生只能睡到我床上。床小的要命,两个人侧躺着,一不留神都能翻下去。他呼出的期吹的我后脖子痒痒的。


      “你们寝室的人呢?”我问他,东西都砸成这样了,人还不直接送医院?
      “都回家去了,知道他们今晚来。”他停了停,补了一句“我家太远了,回不去。”
      砸东西的声音仍然继续着。
      “你怎么知道我的?还有我的寝室?”我压低了声音说。
      “上回在食堂打饭的时候,你刚好在我前面挤,当时看你长得挺特别的,就仔细看了你的胸卡。就记住了。”
      我当时晕到,这都能行。以后我也要学学灯管他们几个,把胸卡反着别,这样能少不少麻烦。
      楼下传来一声巨响,估计是暖瓶爆了。那么暴力的声音实在是吓了我一大跳。我身后的男孩突然抱住我。
      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一种难言的温暖从背后传过来。从五岁以后就没有谁在晚上这么抱住我了。而那种感觉好象又更深了一层似的,让我没有力量把他推开,紧张和兴奋把我心情弄的一漾一漾的。

      寝室的人还没有睡,我只好一动不动的由着他抱着我,心理却是一阵一阵的乱跳。他凑到我耳边,轻轻的说:“谢谢你。”
      他的呼吸暖而潮湿,一种说不出的快感直冲脑门。弄得我晕沉沉的,只知道我身体的一个部分开始情不自禁的变化了。我轻轻的一哆嗦,感觉身上的汗毛都变硬了。

      可惜,这种感觉并没有持续下去,他很快翻了个身,背对着我睡去了。留下我一个人在黑暗中想象着,硬挺着入睡。

      最后悔的是,一直都不知道他的名字,好象几个月以后他考到别的高中去了。再也没见过他。

      这个事情以后,被打学生的家长组织了亲友团来学校吵,最后只好把运动队的几个人象征性的处罚了一下,同时,把男寝的管理员换了,来了一个一脸横肉的中年人。

      高二分班的时候,我心甘情愿的选了读理科。理由很简单也很可笑:因为据可靠消息说,那个很恶心的语文老师只教文科。当年就是因为他,我连着语文课一块恨上了。现在回想起来,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他写的那些酸不溜丢的所谓“现代诗”,引用现在网路上比较流行的说法,那些诗一看就是“射精完后写出来的东西。”骚不可闻,却又是作者眼中的精华。


      而最过分的是,他居然把这些精华油印了发给我们,天天逼着我们拜读他的大作,强迫我们写肉麻吹捧的“读后感”。最恶心的一次是在自习上,不知道说到什么东西,反正提到“金枪不倒”这个词,他在讲台上自言自语了好半天,据第一排一个研究过唇语的小个男生所说他当时在讲台上反反复复念叨的就是“金枪不倒”这个词,还眯着眼睛回味了好半天。跟当年的“刀枪不入,佛法无边”和后来的“XX大法”有异曲同工之效。


      实在想不出来这种下流种马当初是怎么混进人民教师的队伍中的。为他未来教育出的“桃李”们悲哀。

      分班之后,寝室也相应做了调整,原来的老四,老六和老七搬走了,从别的寝室搬了三个人填上。研究了一番年龄之后,我的老五位置不变,而上铺新来的老四,名字中也有一个“峰”字,于是,老疯子,小疯子这类称呼是逃不了的。但我还是喜欢叫他老四,感觉更像是一家人。


      老四从来就不是帅哥,瘦瘦的,下巴很尖,皮肤偏黑,很典型的南方男孩相貌。比较特殊的一点就是他的两只眼睛都是真正的1.5,在这个近视横行的学校,这简直就是保护级的珍品,一至于如果有人来找他,就是用“那个不带眼镜的”来代指。老四平时和大家处的都不错,足球,电游,黄片甚至女生这些男生寝室永恒的话题他都能说的头头是道,属于那种比较受欢迎的那种。尤其是上面条家吃了N顿拉面之后,更是和面条引为知己,称兄道弟起来。


      而那时的我,依然害羞。于是,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是寝室里一个可有可无的小人物。

      不知道为什么,总是觉得老四其实很阴郁,即使他让全寝室开怀大笑,我还是觉得那其实是不快乐的。

      那时老四是有女朋友的,这一点很快就让我在放学的路上发现了。每到周六的时候,大家都是背了一大包脏衣服回去孝敬家里的洗衣机。背着大包挤公车可不是件好玩的事情,所以我每次都在学校对付一顿食堂师傅调制的残汤剩水之后,才慢条思理的坐车回家。


      最喜欢坐空空的公车,两截的那种。坐在最后一排,看着长长的车厢,在碰撞中发出叮叮当当的撞击声,很有种火车的感觉。人很少,售票员也到前面和司机聊天去了。我可以毫不费力的看见在前面车厢的老四和他身边的女孩。他的胳膊细细的,却很尽责的围住身边的女孩,她的样子我看不清,头发长长的,应该是个很漂亮的女生。不过不像是我们学校的,穿的校服应该是一个职高的学生。


      老四好象在低身的跟他说着什么,她歪着头听,好象在笑,长发轻轻的抖动着。我沉默的看着他们,却没有感染到一点快乐。老四一直都是冷静的,严肃的,在他脸上我看不到一点幸福的影子,那种肤浅的快乐,那种在表哥和张晓脸上常常看见的幸福,在老四脸上却找不到,就像褪了潮的沙滩,没有一点痕迹。在他护着那个女孩下车的时候,他终于抬头看了我一眼,没有任何情感的一眼,空空的从我脸上扫过,连招呼都没有的下车了。


      整个周末,我脑子里都是老四的那双眼睛,不知道为什么,印象那么深刻。终于在一个晚上醒来,回想着,竟然在他眼中回味出了一种挣扎。我狠狠的闭上眼睛,把这个疯狂的想法从脑子里赶出去。


      回到学校,老四依然和别人一起嬉笑打闹,而那天在车上的事情,他好象并没有想起。生活依然平静,我们之间也仍旧没有交往。

      男生寝室其实也很无聊,于是,很多人都抽烟。总觉得抽烟很酷,而且时间也过的快。比较经典的一次是班主任把田鸡叫到办公室,颇为自豪的说:“你们寝室我就相信你绝对不抽烟。你说说,你们那到底多少人抽?”结果貌似忠厚老实的田鸡伸出手来,手指的二关节处都熏得黄黄的,于是,班主任老头只好感慨人心不古,不了了之。

      当然,学校领导可不会不了了之,重点中学怎么也要那出点不同的风范来。于是对男生寝室不定期的进行抽查,如果在寝室内发现多于十个的烟头,所有人等一律连坐,予以重罚。(如果少于十个,室长可以用某人的爸爸来了,家长在寝室抽的之类狗屁理由给搪塞过去,多了就只好受罚了)


      那时,面条刚进了学生会当了个小官,让他很是牛X了一段时间,后来才发现学生会干事们干的活其实和居委会老大妈干的差不多,都是什么宣传拉,植树拉,查胸卡什么的鸡毛事。于是面条只能把注意力集中到宣传部那几个跳孔雀舞的漂亮妹妹身上,但很快就放弃了,那几只漂亮的孔雀身边早就聚集了以学生会正副主席,号称“高三四帅”的色狼带领的一群敢死队。面条想用他家密制的拉面打动芳心,那简直就是难于登天。


      不过,面条还是很有价值的。比如,每次寝室突击抽查来了,我们总能得到第一手信息,赶在他们来之前把寝室打扫干净,逃过一劫。

      那天,吃了晚饭,正想回寝室躺一会儿。迎面撞上面条,他也正往寝室赶,一看见我,马上抓住:“快,回寝室收拾,他们马上就扫荡过去了。”然后掉头就走。我只好如临大敌一般的跑回去报告给灯管他们。


      于是大家一起动手,速度奇快。灯管抓了扫把就往床下一钻,田鸡一溜小跑的去把放在桌上馊了好几天的饭菜拿去倒了,而我负责的是用塑料袋裹着手,爬到各个铺位上把那些臭袜子,酸内裤一类的东西装到一个大垃圾袋里,扎好口。这简直就是要带防毒面具才能干的活,我一边顶着那可怕的味道,一边在心里骂娘。与此同时,我还要负责把那些皱巴巴的《法制记实》,《黑社会内幕》之类的东西找个大书包放好,再在面上放上几本学习类教科书,伪造一下现场。


      第一次爬上老四的床,比较干净,就是烟味比较重。没有什么毒气弹隐藏其中,我从他枕头底下翻出一本《张爱玲文选》。没想到,老四还有这种暧昧心情。我犹豫了一小会,还是把它和那些“禁书”放到一起,毕竟这不是《鲁迅文选》。又把床上找到的一包廉价的烟放到,衣服堆里,精心的伪装好。这时田鸡带着一脸做呕的表情回来,据说,那些剩饭因为长期不洗,霉菌在里面居然开出了一朵花。他把窗子拉开,我们其实都需要新鲜空气。灯管也从床底下爬出来,带着整整一袋子的烟头。“我操!”灯管一脸愤恨“烟头要丢就丢好了,还往那些小地方挤着扔。掏出来那个上火。”


      “学校也是,烟头都要查。”田鸡接过去“烟头算什么,下次要查出什么针头拉,锡箔纸拉什么的,那才好看。”他笑起来的时候,脸上的两块肌肉都把眼镜抬了起来。


      结果,检查团是过门而不入。让我们白忙了一场,随着警报的解除,灯管在第一时间点了一支烟。抽得那个痛快。
      不管他是男是女,我都一样会爱上他。

      这是我现在回忆起老四,对他唯一的评价。

      那次抽查之后,我没有把那本《张爱玲文集》放回去,而是趁寝室里别的人不注意,偷偷塞到自己的枕头下。晚上上自习的时候,灯管他们正在描述寝室抽查惊心动魄的场景,田鸡也声情并茂的形容那些剩饭是多么做呕,老四就坐在我身后,我偷偷回头看了他一眼。他如往常一样笑着,眼睛却有着隐隐约约的空洞。


      也许就是这种漠然,曾经那么强烈的吸引过我。

      回寝室的路上,找着机会赶上老四。“你...你...那本书,就是...张爱玲的,我借看两天行不行。”我那时还很内向,和老四也说不上很熟,紧张得都有点结巴了。


      “你拿去看吧。”他平淡的说,我感激的笑笑,转过身,才两条腿像是刚刚跑了八百米,腿肚子软软的,重得迈不开。

      那天晚上,听见老四在上铺发出平稳的酣声之后,我缩在被子里,打着手电开始看那本还带着老四床上烟味的书。

      偷偷摸摸的看了快两个星期,最后一篇小说《十八春》是晚自习压在课本下看完的。还看到最后快结束的时候,曼桢再见到世钧,物是人非,他回忆起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小饭馆里淡淡的样子,她对他说:“世钧,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我把书合上,塞到抽屉里,看着桌上语文书的书皮,居然眼睛开始慢慢变热,怔怔的快要流下泪来。一段感情,就在两个人的等待和不确定中,悄然逝去了。突然很想找人说话,只想说话,告诉他我心里那种最细微的感觉,那种从文字底下慢慢浮上来的悲伤,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只想要找一个出口来宣泄。


      书的那一页角上有个细微的折痕,想来老四也一定是看过这一段的。而他,就坐在我身后。

      一转身的距离。可是,我却没有回头。

      一直都觉得,没有人能真正体会到我心理那中细微的痛楚,那种感觉,像极了某个夏天的午后,拖了鞋子,站在冰凉的溪水里,有小鱼浮上来嘬我的脚趾。那种麻酥酥的触感,牵动心里的某跟神经,就那么微弱的疼痛着,可是却又无比快乐。


      这种感觉,不是每天在食堂里挤的头破血流抢来的那一份红烧肉能诠释的,也不是每天深夜寝室里永恒的黄色话题所能注解的,更不是每个周末老爸老妈那一碗碗老火汤所能代替的。和每天十多个小时的学习时间更是挂不上勾。


      没有人知道那种感受,因为就连我自己都对此定义不详,后来在成都罗汉寺,听一个很老很老的和尚说:很多时候,我们心里的东西,就像佛家说的“禅”,不能说,不可说,一说就是错。只能靠自己去悟。


      当时只觉得他是废话连篇,顾弄玄虚,很多年后,才体会出其中的深意来。很多东西,的确如此,比如说:爱情。

      理科班的语文老师,是个有点迂的胖胖老头。除了每天死板死板的课本以外,要求大家每周交上一篇周记,题材不限,文体字数随意。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之后,发现真的是可以在周记里天马行空,为所欲为的时候,我终于开始爱上了文字。


      我的周记开始拿到别的班上当范文,开始登到校报上换饭票,可只有我知道,这只是我的一种方式。总有一天,会有那么一个人能看懂我文字下的东西,然后,拯救我的孤独。


      我的沉默在那时候已经变成无可救药的自卑,我能做的,就只是在一个个用心写下的字后面等待。

      可是,那种等待,比我想象的要漫长得多。灯管他们开始注意我这个总是龟缩在蚊帐里的“才子”,可天知道,我是多么痛恨那个称呼,酸不溜丢的犯恶。当我最后知道他们这些反常亲近的目的都是指向让我帮他们写情书时。我终于开始失望了。


      在一封封肉麻而言不由衷的情书慢慢成型,然后送到不同的漂亮妹妹手中,我也在他们肤浅明快的快乐中,慢慢自闭。开始喜欢黑暗,喜欢小小的空间,喜欢在蚊帐之后看这个小小的世界。


      我一直是个有文字恋情结的人,现在依然如此。我会迷恋那些跳动的语句,从而移情到那个写下它们的人。哪怕我们素未谋面。

      出国这些年,还是觉得中文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文字,那些方块的组合,就是世上最奇妙的魔术。在我的文章里,很少用到英文的句子和单字,尽可能的不用。因为,我珍惜我的母语。


      我的文字恋情,仅仅局限在漂亮的中文字中,这一点,我有点偏执的自恋。

      很久以来,学校的食堂都没有校报上吹嘘的那种什么“井然有序”的情形,相反的,如果没有相当强健的体格,那么是绝对不能在短短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内完成吃饭,刷碗以及午睡发呆等等一系列的动作的。


      所以,在食堂打饭从来都是如钱钟书笔下的《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

      可即使这样,食堂饭菜的质量还是让人害怕。眼神不太好使的田鸡是最大的受害者,他吃出来过从皮带扣,灯泡底座,以及烟头,火柴梗等等一系列的附加材料。而从饭菜里吃出苍蝇,菜青虫这类高蛋白食品,在我们眼里跟本就算不上是“中奖”,因为这实在是太普通了。


      每天都在反复磨练着我们的胃肠道功能。可最先倒在食堂师傅枪口下的,居然不是摘了眼镜一抹黑的田鸡,反而是两只眼睛一点五的老四。

      还记得那天他在寝室吐的天昏地暗,那种让人也忍不住恶心的酸臭味即使打开的窗子也吹不走。到最后,老四吐出的都是淡黄的水,非常可怖。一张脸都是死白死白的,手里拿着水杯都发抖。


      灯管果然是老大,迅速召集了寝室里各色人等之后,开始分配任务:“田鸡去找老师请假,说老四是食物中毒,不能上课了。老六老七留在寝室打扫卫生。面条去通知老四家长,别废话,我知道你有他爸电话。上次还给他爸单位送拉面呢。老八回教室把他的东西拿来,估计这上医院钱不够,想办法借点过来,老五跟我把老四送到医院去。”


      真好样的,我在心里说,这才刚病了一个人,灯管居然想出那么多理由来,让全寝室的人都不用去自习了。我对他的景仰真的是如滔滔江水呀!

      把老四弄到医院,挂号排队,上上下下的跑,灯管真的是体力巨好,而且心肠还巨热,看得我都有点感动了。我一直和老四坐在楼下等着,他头歪歪的靠着我,这才发现他真是瘦,从衣领里看进去,他的锁骨尖得像要把他的皮肤扎破。


      这是我第一次着么近的接触,结果,随时紧张他会又吐出来,染我一身,我只好留意着他的呼吸,一下一下数着。

      最后确诊是急性食物中毒,真奇怪,我们也吃的一样的东西,怎么没事?不过看了看医生那张不耐烦的臭脸,也只好把这个问题压下了。

      等了半天,才等到一个留查室的床位,挂了一瓶葡萄糖水。这才看见老四缓过来,身上手上才有了一点热气。

      老八把书包什么的杂物,连同凑到的一百多块钱都送到了。“好,我跟老八先回寝室了,你在这看着他打点滴,面条说他爸一会就过来。我们先回教室了。”

      鬼才相信他们会那么勤奋的回学校,肯定是两人出了医院就直奔游戏厅了。不过也不好说穿。

      医院其实真的挺无聊,又不能掏出课本来装摸做样的看,那样我会先睡着的。只能把注意力都放到老四身上,问他喝不喝水,要不要上厕所,困不困,饿不饿等等。我实在是个不会照顾人的人,很快就不知道干什么了。只好东转西转,给他拉拉被子什么的。


      “你别转了,我头晕。我们聊天如何?”老四终于看不下去我这么无聊了,于是提议。

      “好。”可是却不知道说什么,说什么呢?寝室里那些话题?女人,黄片?我还真没什么研究,不过看老四病成那样,还真不忍心拂了他的意。

      “你上回那个故事,关于狼的,结果是什么?”他问。我想起我写的那个叫做《仇恨》的小故事,讲一个猎人,儿子让狼吃了,老婆也很快死了。于是买了一个小狗来养,后来,才发现,养的不是狗,是条狼。心里不忍杀死,只好赶它走。第二年,山里又闹狼,于是上山,面对的却是自己养大的那条狼。结尾是一声枪响,最后人们发现雪地里的两具尸体。


      其实,那一声枪响,我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可能是猎人杀死了狼,可更多的人觉得应该是空枪。我看着床上的老四,没说什么,因为我其实自己都不知道。

      他笑笑,我看着他的眼睛,我知道,他是懂了,这不是一个关于仇恨的故事,而是关于孤独。那其实比仇恨更强烈和持久。

      终于,我等到了一个能读懂我故事的人,在我回头的那一刻,原来他一直都在我身后。

      很多年以后,我在MONTREAL的街头乱逛,突然听见有人在离我不远的公共电话挂长途。她说的,是真正的重庆话。三年了,除了跟父母讲讲家乡话之外,连讲中文的机会都不多。在满街的英语和法语之后,听见那不算温柔的重庆话,心里像是被撞了一下,那种感觉,就和当年我看到老四的那双眼睛时一摸一样。


      突然感动到全身麻木。我静静的听她讲话,然后看她走远。终于还是放弃了跟她讲讲家乡话的念头,尽管我知道,也许她会和我一样的惊喜。但还是没有上前搭话。

      才发现,其实我已经不那么年轻了。


      冬天的时候,我和老四越走越近。

      那个冬天,给我留下的唯一印象就是:冷。

      重庆的冬天远没有加拿大的那种酷寒,但没有任何供暖设备的屋子,还是冻的人够戗。寝室的玻璃窗最后只剩下两块,这其实也不能怪学校。秋天刚来的时候,就有工人来把玻璃给安上了,可惜大家实在是习惯了没有玻璃的日子,加上新装的窗户又光亮如新,常常是手里有个什么东西,就习惯性的往外一扔,带着玻璃破碎的声音坠下。


      这样的响动此起彼伏了好一段,直到最后田鸡伸头出去吐痰,头部和窗户亲密接触的后果是,眼镜破碎坠地,玻璃光荣牺牲,田鸡的脑袋上最后缝了三针。

      因祸得福的,剩下的两快玻璃得以保全。大家最后用报纸精心糊起来的窗户,还是不能抵挡冬天的风雨,常常是早上起来,鼻头冻得冰凉,摸上去橡皮一样的没有感觉。


      常常在晚上,感觉上铺的老四身体不住的哆嗦。很想爬上去,抱住他细瘦的身体,一起抵御寒冷的侵袭。但是,我不敢。

      寝室里到了晚上是什么都没有,老七和面条曾经异想天开的在寝室里用蜡烛煮方便面。点了六根蜡烛的后果是,一个搪瓷的饭缸烧的像是刚从煤堆里扒出来的,面条手上烫出一个大疤,天天睡觉都恨不能把手割下来放到外面吹风。


      那时,我也有时抽烟,但并不喜欢那种停留在肺里的感觉,很多时候,我只是把烟雾在口腔和鼻腔里打个转,就吐出来。那是一种刺激的,温暖的味道。我对香烟的敏感从那时开始。也许,准确的说,是从老四的手指开始。


      老四是寝室里在冬天唯一长冻疮的一个人,红红的冻疮长在他手上,原本修长的手指弄的跟红萝卜一样。如果不小心擦破了皮,就和菜市场前面堆的那些放坏了的萝卜没什么区别,惨不忍睹。


      一直都看在眼里,心里隐隐作痛。那时候,我有一双深紫色,没有手指部分的手套。那是我妈的杰作之一:头一回织出来的手套,居然两只是一模一样的。而且整个形状短且肥,很像传说中的熊掌。我妈坚持认为这样的手套能发挥最大的用途:如果不幸丢了一只,另一只可一完全胜任其功效,而且还可以在我爸和我之间通用。不过,我还是坚持认为这只是她技术不过关的说辞。据说当年她还给我爸做过一条裤缝上歪了的裤子,结果我爸连头一回洗过水,晾出去的勇气都没有,更别说穿了。而我,则没有选择,只能带着她精心设计的这双手套上学去。


      那个冬天,我每次都借口带了手套没法写字,而把右手的手套摘下来,放在桌上很显眼的地方。果然,没过多久,老四就在身后用钢笔捅捅我的背:老五,你手套借带一下,反正你现在又不用。


      我真庆幸我妈当初的设计,让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能和老四用同一双手套。每天晚上,我都会躺在床上,闻着他还回来那只手套上淡淡的烟草味道。把那只手套带在手上,想象着他温热的手握住我的手指。


      尽管他就躺在我的上铺,我还是没有伸出手去,我只是等待,在他的气息中,长久的等待。

      现在,我可以确定,那就是爱情。
      要考试之前两个月,我被我妈强行送去补习物理。而补习的老师,不用说,就是我们班的物理老师,肥水不流外人田。为了避嫌,我们几个人只能到她家里去补课。据说代价不菲,我妈反复警告我,如果我敢不去,就打断我的腿。


      结果我是高高兴兴的去了,因为,我发现老四也和我一起补习。这样,我们一星期可以有两天坐着公车晃荡晃荡的去那个物理老太太家里上课,然后一起回寝室睡觉。因为是同校的老师,我们有特权不去上晚自习。


      我和老四什么都谈,那一段每天晚上坐公交车的日子,是我最快乐的日子。常常是反复在心里祈祷着塞车,这样我们呆在一起的时间能长一点点。老四读的书很多,很多事情都知道一些,这让我们的谈话常常充满乐趣。可是,他也会突然沉静下来,脸上慢慢的浮上一种奇怪的忧伤。


      “我常常想,为什么我们要活在着个世上?我们的意义是什么?为什么我们经历的那么多事情好象都是似曾相识,而且是早已注定的?”他时不时的问我,而我却无言以对。这样的问题,我也常常问自己,可是最后发现混沌的活着远比清醒的活着来的容易得多。老四问的这个问题,我是不愿去想的,我只好看着他,感觉他眼里的悲伤。


      当我成为一个医学院的学生的时候,我选了很多有关心理学的课程,可越是往里读,我越是觉得烦闷,我好象又掉进了老四当初给我的那些问题中,没有答案。现代医学可以解释很多东西,可是偏偏对人的大脑无能为力。很多时候,我宁愿相信那是人体的磁场形成的,我对老四当年的迷恋,也完全是基与我们磁场相近所产生的吸引力。而我迷恋的其实是他所反应出来的另一个自我。


      也许,当时老四和我的感觉一样。我微笑的回忆起他的脸,拼图一样拼出他瘦削的脸型,尖锐的眼神,还有那种挥之不去的神态,像是一种受了惊吓的小动物。而当年的我,可能脸上的表情和他一模一样。现在看来,我的初恋,更像是一种疯狂的自恋,如果希腊神话中爱上自己水中倒影的那耳葛所斯,而老四则是我有点变形的影子,蛊惑着我,怂恿着我,最终跳进冰冷的水中,淹没了自己。


      有一天补习了一半,突然停电了。我们只好提前回家,偏偏又坐错了公交车,等发现的时候已经是离学校很远了。我们只好下车,哆哆嗦嗦的往回走,那天特别的冷,我还是摘了一只手套给老四,想象着我们可以手拉手的一起在大街上走。老四那天特别沉默,好象冷空气把他要说的话都冻住了,可我不在乎,能跟他着么肩并肩的走着,我已经没有什么太大的奢求了。


      路边有个小摊还在营业,半露天的那种,一边的大锅里烧着水,白布盖着的小桌上是一排排小鱼一样的馄炖,我们那里叫抄手的。不知怎么,就突然想要吃一碗。老四也没有反对,拉着我就坐下了。


      摊主是两夫妻,还带着刚下岗工人的质朴与惶惑。我们要了两碗抄手,很普通的猪肉馅,汤里有绿色的葱花。因为烫,我小口小口的吃着,中途殷勤的老板娘还给加了两次汤,那是我吃过最鲜美的一次抄手,到最后我们的鼻尖都在这寒冷的冬夜冒出了细细的汗水。付钱的时候,我和老四有了轻微的争执,那是我第一次抓住他的手,他的手已经被热的汤暖过来了,温热的带着汗水。


      “那你付好了。”他没有把手抽回去,反而重重的握了一下“记着我欠你的。”

      我当然会记得,如同我会记得那晚的温暖,还记得我们手拉手的走了好远,直到有夜晚的公车呼啸而过才连忙把手松开,还记得我们那晚揣着足够的钱却坚持一步一步的走回学校,当然还记得我们都沉默而害羞的不敢再看对方一眼。


      其实,我记得很清楚。峰,我们之间发生的一点一滴,在之后无数的夜晚,都在我的脑海里还原然后消散。

      几天前,一个人在家,精心的为自己包了一次馄炖,很用心的调了馅,一个人一点一点的包。汤也做的很用心,骨头,紫菜,虾米。可最后吃到嘴里的时候,却无端的落下泪来。


      有时候,食物代表的是食物后面很多的东西。

      迷迷糊糊的考完试,只有我们在内的几个年级还留在学校假期补课。学校一下子就空旷了许多,而寝室的管理相对也松了不少,有时候晚上过了时间都不关门的。的确,现在剩下的都是高二以上的男生还在留宿,有人吃错药了才会带着防毒面具冲进来。


      晚自习下的早了些,寝室里家住的近一点的都回家了,只有我们几个还在冰窖一样的上下铺监守岗位。我和老四每天下课都会跑出去吃点东西,冒着热气的米线,牛肉面,沙锅饭,吃到胃里暖暖的,而坐在我对面的老四,沉默的温暖着我的胸口。那时候常常想,如果能和一个人每天吃这么一点点消夜,对于我来说,已经是真正的幸福了。


      我从来就是一个很容易满足的人。

      到了口袋里没钱的时候,我们就只好裹足了衣服,在深夜每人的操场上一圈一圈的逛。我们的手都老老实实的插在衣兜里,可是我知道,老四的一只手上带着和我手上一样的手套。我们坐在潮湿的石阶上抽烟,在微弱的光线下看着烟雾后面他的脸。那时候我们说过很多话,很多就记不起来了。只记得老四跟我说:“一直以来,我都想有一个人能像你一样和我说话。和我一样的人。”我沉默的看着他,其实,我早已知道,我们是同类。只是,在他口里说出来,就更深了一层认同。


      那时侯,还不明白什么是爱情。只是觉得我和他在一起,不用带着面具说话,我最单纯也是脆弱的一面可以毫无保留的显露出来,像久缩在壳中的蜗牛,终于可以伸出头来透上一口气。和他在一起很舒服,很快乐,这就够了。


      我们摸出去,在散发着委琐味道的录象厅看通宵录象(那已经是那个年代干的最大胆的事情了)。那天尤其的冷,里面的人也不多。一般的通宵录象到了晚上一点多到三点的时候,一般都会放上一部经过剪辑的,比较香艳的三级片来给观众“提神”,结果那些个录象厅的小老板可能是被名字的色情度所迷惑了,放的却是后来成为王家卫经典的《堕落天使》。


      那是我们坐在一起看的唯一一部影片,我可以透过厚厚的衣服感觉他身体微微的热度。里面相对比较暴露的镜头都被删掉了,留给观众们无限的想象空间。可还是带给我那个年龄一种叫做感动的震撼。李嘉欣爱上一个杀手,可是两人却只能生活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两人见面的结果就是:死亡。她在他留下的床上感觉他的味道,无声的自慰。莫文蔚染着夸张的金发,痛哭的对床上的男人说:“你不记得我,可是我们做过爱,我染了头发,就是想要你记得我,记得又个女人咬过你。”金城武演的哑巴,只能用拳头来证明自己的存在。


      《堕落天使》像是一部扭曲的,变形的都市寓言。而狂乱的情节下面,藏着的是深深的孤独。当我看到最后,金城武斜依着摩托车在隧道中抽烟。他身边的光影交错,时光飞逝,而他吐出的烟雾却是凝滞的,缓慢的。像一颗石子,融不进色彩缤纷的夜色中。


      没有看完,我站起身来,走出了那个小小的录象厅。我实在受不了那种压抑,那种感觉唤醒我心理最后的孤独。呼吸着冰凉的空气,听见老四的脚步声,我知道他跟在我身后。没有回头,也没有跟他说话。


      这么多年来,再也没有看过〈堕落天使〉,实在是害怕里面散发的颓废味道,还有记忆深处的共鸣。如同心底的一个伤口让我感觉到恐惧。

      去年夏天,一个在CONCORDIA大学读书的好朋友打电话给我,说是“东亚电影史”那门课,特别开放了一个“王家卫电影周”,所有影片免费观看。我去的是最后一天,站在大教室的角落里看了一半的〈春光乍泻〉,也是以前在国内看过的一部片,粤语发音,英文字幕。看到梁朝伟拿着录音机坐在舞池的一边,录下他要留在世界尽头的话。


      我终于忍不住还是离开了。王家卫的东西,对与我,杀伤力实在太大。

      早两年的时候,还在MONTREAL的国际电影展上远远的看过一眼王家卫的御用摄影师杜可风。一个满头乱发,说话有点疯疯颠颠的外国老头子。挤在人群中,我微笑了,能拍出那样胶片的人,其实比我们中任何一个人都要清醒,也都要颓废。


      那天晚上,寝室早就关了,我和老四,几乎就这么走了整整一夜。他伸出手抱住我,我们就这么彼此拥抱着,在冰冷的冬夜,像两个小动物一样取暖。我能闻见他身上淡淡的烟味,连同他胸口的热气,融化我眼里的水滴。我轻轻的在他怀里抽泣着,他带着手套的手抚摩过我的头发,轻柔而温暖。


      但,那就是我们之间最近最近的一次接触了。我以为那一夜是我们的开始,却没想到,却是我们之间的结束。

      所谓的缘分在我们之间打了一个转,在我还没有鼓起勇气抓住的时候,它就已经滑走了。



      整个寒假,我都没有和老四见面。他并没有把他家的电话号码给我,我是用尽了心思从面条那个家伙手里贿赂来的。可是,却不敢打。好几次都对自己说:怕什么,不就是一个电话么?就是一般的朋友,过年过节的打个电话去问问也没什么不对的。可是,听见电话那头,他老爸沉沉的声音,我还是偷偷的把电话压下了。幸好那阵电话还没什么来电显示功能,不然,我就死定了。


      就这么熬到了开学那天,从来没有那么高兴的上学去,背着大包的吃食,还有过年好不容易丰满起来的荷包。

      寝室如旧,人也依然如旧。

      第一天的晚自习一般都下的特别早,老四在后面用笔捅捅我的背:“老五,我们出去吃东西吧。我还欠你一顿饭。”

      那时侯的我,还是极端敏感的,听了这话心里竟无端的下沉。好象总觉得吃了这顿饭,我们就谁也不欠谁的了,一拍两散也没了什么牵挂。其实现在看来,感情上不管用什么都很难套牢,更别说是区区一顿饭了。可那时,还是让我难受了好一阵,连看到碗里的牛肉面也都没了胃口。老四好象在说他寒假的事情,我也像是什么都听不进去,就那么一个人闷在一边,一言不发。在心里一个劲的安慰自己:没什么的,只是他过年有钱了,想起请我一顿,是好事情。


      可想归这么想,心里还是高兴不起来。等待了整整一个寒假的重逢,像极了面前这碗慢慢变冷的面条,不知不觉中竟然悄悄变味了。

      他也像是看出了我的不同,吃了饭我们也没有像从前那样瞎走,手插在衣兜里,一前一后的走回寝室。很想跟他说说我心里的话,可嘴里却干干的,苦苦的,说不出一句话。只好这么没有意义的跟他生着闷气,眼睛里有液体憋的难受。


      寝室却和平常有点不同,隔壁的209吵吵嚷嚷的好象在搬东西。老四回头看了我一眼,交换了一下奇怪的眼神,今天早上寝室就已经全部整理清楚了,这下又搬什么劲呢?


      寝室里依然是乱七八糟的,我到现在都相当佩服那时侯的耐心与毅力,居然有本事天天晚上把一个寝室弄得跟日本鬼子进村似的,然后又在天天早上寝室老头上来查房之前收拾得整整齐齐,天天如此,风雨不断。由于是第一天,大家都早早爬回自己的床上,一阵翻身的动作之后,积压了一个寒假的灰尘带着还没有完全散尽的脚臭味,弄的我鼻孔痒痒的。


      “隔壁209在搬什么搬?”老七的床靠着窗口,还能听见209的响动。

      “呵呵,是他们寝室的驳壳出事了,估计这次一个校级警告是跑不了的。”面条班长带着点卖弄的语气说,大概是在学生会混久了,说话都是居委会老大妈的口吻。

      “哪个驳壳?”老四在我上铺问,这也是我的问题,好象全年级就一个外号叫“驳壳”的,不过他出事的几率实在是小。

      “还有哪个?就是文科班那个班长,209那个室长,上回还过来借我们扫把的那个。”

      “啊??!!”这一声同时从好几个人嘴里发出来,包括我在内。那个男生在年级很出风头的一个人,文科班硕果仅存的几个帅哥之一,成绩不错,还常常在学校升个旗做个演讲什么的。可这些都还不是特点,他最绝的是还特别的“根正苗红”我们年级估计就他这么一个预备党员了。这是我们这些还在为入团庆幸的人所不能想象的。


      如果这么一个人都能吃了校级警告,那么我们中的很多人应该是在地狱第十八层还往里走的地方呆着的。

      “他怎么弄的?”这个问题好几个人都在问。

      “听说是放假后来那几天,驳壳带了个人回寝室,被抓到了。”面条是很有发言权的,当然说话也不紧不慢的打着点官腔。

      “女的?”灯管色迷迷的问,这种准三级的内容怎么能错过。

      “不是,男的。听说是他邻居家的男孩,说是没有钥匙进不了门,驳壳就把他带到寝室来了。”

      “那有什么。”田鸡睡意朦胧的说,“上回老五同学那个弟弟上来避难,不也在我们寝室睡了一觉嘛。”

      “喂,喂,喂。别把我扯进来,当初我要不留他一夜,他在那个寝室还有活路么?那帮运动队的不把他踩扁了?我可是救人一命。”我也急了,回想起那一晚,脸上却心虚的发烫,还好熄了灯,什么都看不到。


      “听我说完。”面条的表现欲被人打断了,有点不快。“就是男的才稀奇呢,看不出来吧?驳壳还有这爱好。你想要是当时只是在寝室里查出有人留宿,能有这么大反应么?当然是他们之间有什么让人抓到在会这样。后来那个男生的家长还来我们学校的,吵的那个厉害。学校是尽量保着驳壳,才说是给他个警告,然后强令搬出寝室。不然的话,开除都能让他算上。”


      面条口沫横飞的说着,我缩在被子里却听得心惊肉跳。眼睛定定的看着上铺老四睡的床板,张着嘴却仍然感觉呼吸困难。

      不知道最后这样的谈话是怎么结束了,听着寝室里此起彼伏的酣声,我却没有一点睡意。脑袋里满是驳壳和那个不知道长相的男生,他们两个人单独在寝室里......两个男生能怎么样呢?我迷迷糊糊的好象有印象,却又充满了好奇。连驳壳被踢出寝室这么悲惨的事情都在我委琐的想象中,被没心没肺的冲淡了。


      黑暗中,我感觉我在悄悄的勃起。

      突然上铺的老四翻了一个身,落下些灰尘来。我知道他也没睡,想起驳壳吃的那个警告,我心里突然一惊,背后顿时出了一身冷汗,连同我身体的那一部分也跟着疲软了。驳壳就这么废了,那么我呢?我和老四呢?我不敢多想,只是隐隐感觉好象有什么东西在慢慢的逼近我。


      朦胧中,好象看见我的老四的名字写在的处分栏里,胆战心惊的把目光往下移,是几个刺目的字 “同性恋”!!!

      这个噩梦伴随了我很久,甚至在我毕业出国之后,还是一直纠缠着我。很多时候,我如果被噩梦惊吓,我都会在梦里告诉自己:这是个梦。然后我就会醒过来。可是,惟独对这个梦没有效果,不管我在梦境中是如何歇斯底里的大喊:我是在做梦!我还是常常不能及时的清醒过来。直到梦里出现了老四略带惊恐的眼睛,我才会彻底的醒来。


      说来好笑,我所一直恐惧的,就这么简单。

      那件事情在学校一直传了好久,从学期开始,一直到学期结束。直到那个长相巨委琐,没事就爱往文科班钻的校长因为招妓被捕上了报,男厕所里的黄色标语才换了主语。


      驳壳也好象练就了一身隐型术,除了上课,其他时间消失的无影无踪。他的名字被写在了处分栏里,只是处分原因被暧昧的写上了:严重违反寝室纪律。后来那张纸在雨水中泡烂了,却还是顽固的粘在墙上,也固执的附在我的心上。成为长久以来的一个噩梦。


      老四跟我再也不在晚上出去吃东西了,自从他换了位置,不再坐在我身后,我们之间的话也变的少了许多。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每星期去补习物理的时候,他也不再等我。我也不说什么,看着他低着头,慢慢走过学校的处分栏,我在收拾书包跟在他后面。


      固执的认为他还是在乎我的,只是我们都在害怕,所以越走越远。老四那个瘦削的背影,一直是我心里一个悲伤的符号。

      每天晚上,躺在床上。我伸出手去,触摸他睡的床板,感觉不到另一边他的温度。木板的冰冷透过我的指间传过来,我一遍又一遍的在上面写下他的名字,在一个又一个漫长的夜里。


      我知道,我是爱他的。只是我们的感情,好象生活在不同的时空里,没有了交汇的地方。


      那个学期结束,我和老四考得都极糟糕。父母的责骂是少不了的,从初中以后,我老爸就不再用拳头教育我了,不过换的是我妈的反复罗嗦,有时我觉得还不如我爸的两巴掌来的顺心,痛快。


      当然了,就那么破的成绩,想过一个舒心的暑假是不可能的。学校的所谓“暑期补课”就残忍的占了一个月,加上我爸妈给我找了一系列补习班,想要喘口气的时间都很难。重庆的夏天是出了名的热,我一个人背了包,一站一站的挤公车,顶着大太阳在车站晒。宁愿中暑,也要等到老四常坐的三路车。那时想法傻的出奇,就想如果能在车上碰见老四,能多看他一眼。


      可整个夏天,老四就像被太阳晒的蒸发了,我连跟他相似的背影都没见着一个。

      在家里对着老爸老妈的日子,实在是让人精神崩溃。所以我还是尽可能的往外跑,身上没什么钱,要做个什么也不可能。只好泡在新华书店里磨时间,那可真是个好地方,又有空调,又舒服,除了没有地方坐和不得不面对营业员的白眼之外,泡上N个小时,还是件很惬意的事情。


      只是长期的光看不买,让我必须时不时的变换位置才能让那些营业员们不至于崩溃掉。后来,那几个架子上的书名我都快要背熟了。

      可我头一回看见那本《同性恋亚文化》时,我还是结结实实的吓了一大跳。我就那么看着,那几个字好象充满肉欲一样的蠕动起来,就看看书背上那几个字,都足以让我心跳加快,手足无措了。可是,我连把它抽出来翻一翻的勇气都没有。更别说那到那个打扮艳俗的营业小姐那里去交钱了。


      结果,我只好每次都装成不经意的过去转一转,感受一下那个书名给我带来的蛊惑。仅此而已。

      然后,我有一天,我发现一个带眼镜,长的很斯文的男孩站在了我平常站的那个书架前。偷偷瞟了一眼,发现架子上的那本《同性恋亚文化》没有了,绕到对面又看了一小眼,我几乎可以确定,他手上拿的就是那本书,尽管我还不知道它的封面是什么样子。我一直捧着本书,东转转,西摸摸,眼睛却没有离开那个男孩。说来奇怪,脑子里并没有什么龌龊的想法,只是直觉的觉得亲近,就这么简单。


      一直看他翻书的样子,想像着他正在阅读的章节。莫名其妙的激动着,直到他走出了大门。跑过去看看,那本书被放到了原来的地方,我手指抚过,书身依然冰冷。

      等到我出国前,我还念念不忘的跑去看了一眼。结果那本书还是没有卖出去,考虑了很久,还是没有买。感觉那时侯去买这么一本书,就跟去买一盒避孕套一样的难以启齿。


      后来在网上,终于下到了《同性恋亚文化》的电子书,翻了翻,实在没有什么兴趣。并没有我那时想象中的香艳内容,让我微微的有点失望。

      不过,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一本书能把“同性恋”这个词这么理直气壮的放到台面上来,作为一个“文化”来研究。我喜欢这样的勇气,因为我一直都是个很胆小的人。

      尽管那个时候已经在脑海里有点什么样的印象,我还是只能偷偷的把《范思哲的一生》里面的同性恋和男妓情节在被窝里翻烂作数。

      如果我这辈子曾经对一个女孩子动过那么一点点心的话。那她就是婷。虽然在彼此的记忆里,我们只是从小玩到大的朋友。

      那时我妈跟她妈是固定的麻将搭子,如果占了她家的地方,她就会跑到我家来。以此类推,我也常往她家跑,我们很小很小的时候就住在一个大院里,据说我常常非常残忍的拉着她的辫子当马骑。我妈曾经为此一度认为我得了儿童多动症。


      后来大一点了,还是常常在一起,只是玩的方式比以前文明了许多。婷长大了之后,比小时侯好看了一大截。在学校时不时的带着些漂亮妹妹唱个歌,跳个舞什么的。引的面条那个色鬼没事就在寝室里打听她的事情,烦都把我烦崩溃了。


      去她家的时候,我们一般都是缩在屋子里看电影(她非常奢侈的在自己的小屋里有电视机和VCD),不然就是看她那一大堆漫画。现在想起来,婷算是个准“同人女”,家里的漫画都是比较和同人接近的,也让我很是大开了眼界。


      那时侯我知道了什么是〈绝爱〉什么是〈X〉,以及两个美少年在纸上平面的亲吻。莫名的感觉她很亲近,却和爱情不同,好象是一家人一样的亲情。

      有天晚上,突然停了电,我们点了两支蜡烛继续聊天。她的脸在烛光的照射下,非常的有质感,皮肤光洁如玉。她披散下来的长发也显得特别的黑,在淡黄的烛光下,简直是流光溢彩。头一回有了亲她一下的冲动,可是却没有勇气。我只能那么呆呆的看着她,像欣赏一件雕塑一般的看她。忘记了我们聊了些什么。


      直到电灯那么狂暴的亮起,我下意识的闭了一下眼睛,再睁开时,她给我的那种美丽的感觉已经完全变了。我一生唯一一次对女孩子动心,仅仅持续了那么短短的一段时间。


      我一直相信,柏拉图式的爱情其实和性别无关,只是人总是很奇怪,一旦走出了第一步,以后的一切都是随着惯性往下冲,拦也拦不住。

      过完了那个暑假,就是高三了。每天都有作不完的卷子,多得连老师都改不过来,只好在班上集体讲评作数。

      可以不做课间操,因为大家其实都窝在教室里睡觉。最痛恨的就是每天进教室不得不面对的倒记时,上面大大的写着,离高考还有XX天。白纸黑字,无情无义。

      其实,学习的压力对我反而是一种麻木。因为,在学期的一开始,老四就以集中精力学习为名,搬出了寝室,一个人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民房。从此,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就更少了不少,虽说还是在一个班上,有时候连照面的工夫都没有。


      可是,他的成绩并没有想象中的飞跃,反而从某种程度上延续了屡战屡败的历史,而他对我的态度越来越冷淡,连朋友都已经算不上了。

      人在面临失败的巨大压力下,总是会不自觉的把情绪转到别人身上,就像是夫妻中丈夫有了外遇,老婆恨的总是狐狸精一样。可那时,我还不明白这个道理,总觉得是自己做错了什么,总相信一旦我们有机会好好讲一讲,还是可以精诚所止,金石为开的。

      可是,我一直没有机会,更没有机会告诉他,我其实真的很喜欢他。

      直到有一天,他没来上晚自习,刚好有份很重要的卷子要给他,于是,我头一回走进了他的房子。

      第一次在完全封闭的环境下跟他面对面,他的房间很小,带着平房特有的霉味,小小的炉子上烧着水,满屋子的方便面香味。一种温暖扑面而来,我看着他,把卷子放在他床上,却舍不得离开。


      他翻弄着桌上的书,我们都没说话,只听见书本发出烦躁的声音。过了好一阵,他懒懒的说:“我今天好象有点感冒,想先睡了。”我听出他话里明显的逐客味道,只好慢慢的走到门边。


      我回过头,看见他刻意的回避着我的眼睛。“老四。”我低低的说,“我有话想跟你说。”我的心跳的厉害,也只好低了头。那几个字在胸口跳得厉害,却卡在喉咙吐不出来。


      “我知道,”他同样低声的说“我们只是朋友,朋友。”我脑袋里“翁”的一声,人却是手脚发麻,说不出话来。

      “有什么话,高考完了再说,好不好?”大概从我的脸色上也猜出来了,他又补了一句,最后还是强调“我们还是朋友。”我好象在笑,心里却是死一样的平静,连他最后一句话的意思都没有多想,直觉的觉得他是拒绝我了。只好收拾的东西走出来。


      没有回寝室,不知道去哪里,秋天的雨其实很凉,我就那么在街上没有目的的瞎走,有一家卖盗版磁带的店还开了灯在做生意,放的是王菲的那首《爱与痛的边缘》,粤语也听不太懂,加上雨水打在塑料雨棚上的声音,劣质的音响突然也突然有了很奇异的感觉。我才开始觉得冷,觉得难受,觉得痛楚。像是手术后麻药过去的那种感觉,痛才开始浮上来,一点一点加强,让我几乎窒息,却又迈不开脚步,只好站在那里一遍一遍的听,很感谢那天下雨,我脸上的泪水才不会那么明显。


      我一直站到全身淋的透湿,才决定搭最后一班车回家。在家里,我包在毯子里,喝着热牛奶,却还是一直发抖,发抖。

      很久都不敢再听那首歌。

      后来,听了迪克牛仔翻唱的《有多少爱可以从来》,才惊觉当年的少年心境,竟也如这首歌一样,悄悄的改变了它的本来含义。至少,不会再一次红了眼睛。

      在那以后很久,我看见老四都跟做了贼一样,连头都不敢抬。说不出那到底是什么感觉,说不上是多么怨恨他,也谈不上是多么想他,只是一见了面,就手脚冰冷心里像是被大锤子打过一样的难受着。可却不能表现出来,脸上还是要笑笑的,没有事情一样。好象是一旦正视了自己的伤心,就是承认了自己真的是喜欢他一样。无可奈何的挣扎着。


      可是我还是那么在乎他的一举一动,偷偷的观察他,但我还是清清楚楚的知道,从那晚以后,我们再也没能成为朋友了。

      寝室里老四的床铺很块被一个插班进来的男生所占据了。理论上来说,我已经从老五的位置升级成了新的老四,只是那时侯学习已经很忙了,没有人再去管这些事情。而事实上,老四原来的位置也不是什么人都能取代的。


      那时候,老爸老妈开始背着我偷偷摸摸的干点什么,常常是我回家的时候,他们才急急忙忙的收起桌子上的一些乱七八糟的纸张什么的,我也时不时的听见他们在客厅的议论,不是很清楚他们在说什么,可是语气里的兴奋还是挡不住。


      我被糊里糊涂的拉出去拍照片,那到的却比一般的标准照大一圈。同样被他们拉着在一些看不清是什么的东西上面签字,总之,当时的气氛很是古怪。只是,那时我还天天在为老四的事情伤神,对于我身边的变化根本没有细想。


      直到,有一天,我爸来学校给我请假,拉我去成都华西医大的附属医院做体检。我才知道,他们那么偷偷摸摸办了N久的事情,原来是移民加拿大。

      这里稍微罗嗦一下我爷爷。我在我头十八年里一共见了他两回,第一回的时候,我才刚刚五岁,据说,我看见这个一头卷毛,高鼻深眼的老“鬼子”,我放身大哭,一张脸哭的皱皱巴巴,像一块用旧了的抹布。然后在接下来的好几天里,我仍然是一见他就开始哭,直到最后他临上飞机,才由我爸把我强行塞在他手是,留影一张。那张照片上的我,简直就是苦大仇深的代名词。而且据说是最后我还心有不甘的抹了一大滩鼻涕在他的衣服上,才让他上的飞机。


      奶奶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对她我一点印象都没有,照片上看,她年轻的时候是个很清秀的女子,家里有一口年深日久的老井,托了那口井水还有后山阴凉的福分,家里的酿酒业做的很红火的,现在看来算是乡绅一类。奶奶也很幸运的上了学,那阵可是真正的“才女”一类。后来跟家里吵翻,来到重庆这个大城,抛头露面的开始做事情,据说把还在乡下的太爷爷气的半死。


      这还不算,最后她嫁了一个还在教会医院的洋鬼子医生,生下我爸爸。然后,这一个惊世骇俗之举,让她到去世也没能回到老家。奶奶的一生应该是很不快乐的,我想,从爸爸留给我的只字片语中,爷爷一直都是一个感情上的懦夫,抗战结束之后,他去上海的医院做事,过了两年之后又回到重庆,在建国那年又飞去上海,奶奶挺着大肚子等他回来,结果,解放等来了,红军等来了,新中国等来了,却没能等来我爷爷。


      奶奶死在文革快完了的时候,那时候实在是挺不住了,身体先在精神之前放弃了。而我爸也在后一年从云南回城,带回一个比他大一岁的女子,就是后来的我妈。

      后来我十六岁的时候,爷爷又回来过一回,呆了两个星期,我带着他看了看朝天门,看了夜景,也给奶奶上了柱香,算给他还了个愿。那时候他七十六岁了,天主教的他,最后还是在中国的佛堂,对着奶奶的骨灰,很郑重的磕了头。


      对与这个和我们长的完全不同的鬼子爷爷,我说不上是特别亲近,也说不上是讨厌。这点,我和我老爸的态度惊人的一致,即使是他的亲生儿子,我爸的态度也是恭敬而不亲密,既没有当年对他临阵脱逃害了我奶奶的愤怒,也看不出对自己父亲的眷念。即使他在后来的几年里给我们寄了不少东西和钱,对他,我们的态度更像是客人,而不是亲人。我们血管里流的那点洋鬼子的血,早就在岁月中冲淡成了浅浅的痕迹。


      最后,我爷爷的做法还是让他多多少少跳出了“洋程世美”的框框,他还是决定给我们全家移民加拿大,一切费用像一家人一样全包,算是多个儿子和孙子。当然,在初期,这一切都是背着我进行的,主要是因为怕影响我学习,还有就是,我的意见没什么好征求的,或者说,征求了,也没用。


      成都的体检非常的漫长,单是抽血就抽了六管,好象生怕我们带什么传染病入境一样。晚上我们去成都的街头吃冷淡杯,老爸喝了不少酒,脸都喝成了紫红色。知道体检表寄出去了,就是八字没一撇的事情了,而那一撇是已经落了笔,挡都挡不住。


      签证下来的时候,我刚刚高考完。都怪那些移民官蜗牛一样的速度,我还是经历了那场黑色七月的磨难。然后就是要走了,看爸妈办着手续,卖了房子,一切都断的如此决绝。偏偏我看着住了十多年的房子,却生出一丝不舍来。把那些收集的足球画报什么都送了人,还有家里的书,还有以前好朋友送的生日礼物。也许我生来就是个很恋旧的人,有时候自己呆在小屋里东摸摸,西碰碰,也会落下泪来。


      最后还是给老四挂了电话,家里有几本心理学的书要送给他。约了在校门口见面,老四那天去领通知书,考的是西南石油学院。我把书递给他,在大太阳下晒着,拿着书的手却是冰凉的,本以为高考完了,我们可以做回朋友,我却就要走了。


      去吃了一个冰淇淋,一直鼓起了勇气看他,把他的举手投足都记在心里。他把书包打开,把那本《张爱玲全集》交给我,我翻开,一张他的照片滑落。他尴尬的笑笑:“这个也是送你的,你出国了,别忘了我们这些穷兄弟,有时间也给我介绍个洋妹妹,如何?”我不知所措的点着头,鼻子里的酸却一直冲向了眼睛,我一直睁大了眼睛,不敢眨一下,因为,我知道,那样一来,我就会头一次在他面前落下泪来。


      我在他前好几站下车,最后握了握他的手,那着书走下去,突然听见他在车上喊:“老五!你这个死人!我他妈的还欠你一顿饭,你要是忘了兄弟我,等你回来的时候我就不请你吃火锅了!”


      我站在站台上,听着公车开走了,却没敢回头,眼泪就那么放肆的流下来。

      三个礼拜后,我从北京出关,在飞机上,我一直在看那篇《十八春》。

      “世均,我们是再也回不去了。”

      看着窗外的云彩,我知道,我真的已经离开中国了。那段清涩年代,我是真的再也回不去了。
 楼主| 发表于 2009-8-17 16: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部 快乐无罪
      1
        快乐有罪,
      怎会有罪,

      我哭到心碎。

      也许到最后你我都反悔,

      留下空荡的城市黑夜,

      让我撒野。

      ------------------------许美静《快乐无罪》

      忘记了那段在温哥华的日子。唯一的印象是好象从来不曾放晴的天,灰的让人没有精神。父母盘下了一个很小的杂货店,每天的收入不会超过三位数。和父亲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都是高鼻蓝眼的真正洋人,对我们客气而冷淡。


      四十多岁的父母开始重新学英语,学粤语,用那一点本钱开始最初的奋斗。而我,则选择了离开。

      说好了,他们只给我学费。别的,由我自己来解决,选了魁北克也是因为学校不错,还有就是这边的生活费比温哥华便宜太多。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也应该自立了。


      就像每一个离开家的年轻人一样,父母送我到机场,临走的时候塞给我一个红纸包的信封,里面是一千块钱。我知道那里面的意思:不好过了,就回来。

      于是,我飞过了整个北美大陆,看着偶尔云层开处荒凉的大地,那时候那种忐忑的心情仍然历历在目。

      没有想到的是,机场的标识竟然都是法语的,MONTREAL这个陌生的城市,好象并没有对我的到来表示出一点点的欢迎。

      刚来的那几天,住在一家中国人开的“客栈”里,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那个地方实在不能称为“旅店”,就是一个很大的地下室,三间房分开,一个厕所共用,还有一个很小的厨房。连打电话都要去那个很小的客厅。房租只收现金,按周付费,唯一值得欣慰的是,房租相当的便宜。


      第二天,去学校问了问,申请了学生贷款,估计要好几个月才能批下来。去公告栏看了看,有一些加拿大家庭为学生们提供住宿和伙食,看样子是很不错的,挂了电话过去,才知道费用的惊人,跟提刀抢钱差不多。房子的事情只好先放下,然后是去银行办户头,去学校问保险的事情,多而且繁杂,我在国内和温哥华强化的英文在这帮有法语口音的本地人面前捉襟见肘。时间浪费了不少,事情却没有跑下来。


      离开学还有一段时间,我的英文程度还不够上大学的标准,只好先读语言。在这里读英语没有学生贷款,贵的要死,但是移民读法语则有钱,不过要天天憋在教室里八个小时,郁闷的不得了。同学都是比我大好几十岁的大叔大妈们,想想在温哥华的父母也是一样从头读那些花花绿绿的洋文,心里总是堵堵的。


      不上课那几天就开始到处找工作,中国人开的餐馆,开头总是那几句话:会法语么?会粤语么?不会?那好,上厨房好了。厨房的事情,恶心是一方面的,工作时间还长,工资少。每天一站十个小时,吃饭的时间只有半个小时,多了老板就瞪人。实在腿酸了,就上厕所,在马桶上坐一小会,揉揉腿。晚上下班的时候,在地铁里看书,有时候不小心睡着了,就一直坐到地铁的尽头,然后重新上车,又睡着了,居然又坐到了地铁的另一头。


      干了两周以后,还是离开了,后来才知道那家餐馆的心狠手辣是上了中国留学生的黑名单的。最后还少给了我三天的钱,那时侯财迷的不行,天天老着脸皮去要那一百多块钱,最后要到的时候,居然像捡了什么大便宜似的傻乐了好半天。


      那时候是冬天,特别的冷,不想回那个地下室,就在咖啡馆里看书,有一天,一直坐到深夜,下着大雪,隔了一条街看见商店的大橱窗里,有一套专门给圣诞节设计的大玩具。各式各样的兔子,敲敲打打的好热闹。有小孩子拉着大人的手兴高采烈的看。我捧着已经冷掉的咖啡,第一次,在加拿大的地盘上,流下泪来。


      很久以来,路过那个咖啡馆,都会想起那个下的大雪的冬夜,那个对着落地玻璃窗流泪的少年,第一次对生活如此失望。

      可是,还是要过下去。在报纸上看广告,找房子住。最后找到一间转租的房子,地方不是很好,属于穷人区,不过离地铁近,又是带家具一起出租,加上房租很便宜,也就顾不得那么多了。


      据说这房子原来的主人是个学教育的穷学生,毕业后居然去中国山西某个教育学院当外教去了,一去半年,所以把房子转出来。看样子那个没见过面的二房东也是个很苦中作乐的人,房子虽然小,但还是收拾的很有特点。踩的过膝的雪把两口大箱子拖到家,收拾了整整一天,总算是有个窝住了。虽说半年以后他要回来,不过到时候天气暖和了,再搬也容易。


      把房子安顿下来没多久,就开学了。

      学的还是英文,才知道国内学的东西是那么的不实用,听和说好象总跟不上老外那些翻动的嘴皮子。每天三点放学之后,我去学校旁边的超市打工,专门套塑料袋。那段时间,感觉我是把我这辈子要套的塑料袋都套完了。回家看电视,幸好我那个二房东还有台破录象机,天天录了新闻一遍一遍的看。


      没想到,我在十八年之后,又重新开始学说话了。跟爸妈打电话当然不会说这些,他们发愁的事情够多了。总是挑好的说,把不怎么样的都放在心里。晚上没事了,还没有电脑,就趴在桌子上给老四写信。临走的时候,没有打听到他的地址,只好凭着印象给他的学校寄过去,明明知道是不能收到的,却还是虔诚的希望有所谓的奇迹发生。结果,却是没有。


      那个冬天,让我第一次感觉到了加拿大冬天的寒冷和漫长。

            2

            在学校里认识了我过来以后的第一个中国朋友,一个叫做Kitty的女孩。名字跟那个著名的日本卡通猫一样,所以一直让我叫她猫咪。

            猫咪不是个很漂亮的女生,但却很妩媚,比我大三岁,处世非常的老练。在她的介绍下,我去了一家中国自助餐馆打工,总算是脱离了厨房,能在外面收收盘子,收入虽然差不多,但工作轻松了不少。


            她同住的还有一个女生,周末的时候猫咪打电话给我,让我去她们那里吃饭。人情事故也多少从她那里学到一些,总觉得大家都是穷学生,不能白吃人家的东西,在考虑了很久之后,我居然跑去超市,买了两斤排骨给她们拿过去。


            我提着这两斤排骨上门,回来的时候,两个女生给我一大包奶粉,说是这边的牛奶不如国内的奶粉冲出来好喝,那么香,一定要我拿回去。突然感觉很像当年什么都是凭票买东西才能发生的事情。没想到,在异国他乡,几十年后,又在我身上完整的重现了出来。


            我读的语言班一共有八期,我开始插班在第四级,读完了之后跳了一级,读了第六级之后,我死也不读了,因为没有学生贷款。从猫咪那里借了她以前在新东方的书和材料,在家里复习,准备把托福考下来之后,上大学就有贷款了。什么都先想着钱,跟穷怕了一样。


            仍然在打工,每天晚上自助卖剩下的东西,我们都可以拿回家的。我一般是把剩下的糯米麻团放在个饭盒里,那个东西凉了也好吃。回到家,看看书,冲杯牛奶,吃下去,居然在这样的生活里活出一点惬意来。


            唐人街总有些人在那里要饭,好象这个职业全世界都有。有一回晚上下了班,有一个老头拦住我:“给点钱,我买点吃的吧。”我想了想,打开饭盒,摸了一个麻团给他。我看见他的脸有点不自然了。其实在加拿大这个国家,福利那么好,有专门的机构给这些无家可归者,我不信就能饿死了。我咧咧嘴,说起来,我混得说不定还不如你呢。


            我听见他在我背后用英语骂娘,我微笑着转过身去,冲他竖起了中指。

            常常想起小时侯养的一条小狗,第一次死死咬住东西时候的那股倔劲,我想我也是在那段时间慢慢的磨砺出我自己的性格,惹急了,我也会咬人的。

            猫咪依然是我的好朋友,打工的时候,常常跑到我身后,“快,张嘴。老板不在。”说着把一个虾饺往我嘴里一塞。厨房的人也开玩笑的说我们是小两口,我也会真的脸红,感觉的不是害羞,更多的好象是说不出口的委屈。猫咪的态度也很暧昧,不知道她是真的喜欢我,还是在我面前表现她那种隐隐约约的母性。


            冬天过完了的时候,每天一大早,猫咪就给我打电话,把我从床上拖起来。MONTREAL有个很出名的皇家山,山上空气很好,而且是这边最出名的富人区,房子都以千万来计价,我们每天早上去那边不是为了健身,而且去捡破烂。


            有钱人的垃圾就跟东海龙王尿的那泡尿一样,在他们眼里是废物,在我们眼里就是宝贝。运气好的话,能捡到二十多寸的彩电,真皮的坐椅,没有显示器但是配置绝对不错的电脑等等一系列的好东西。这里很多人最初的家具都是从有钱人的垃圾箱里翻出来的,不过也有运气欠佳的时候,比如,有一回我和猫咪费了大力气搬回家的一个看着几乎是崭新的微波炉最后证实是坏掉的。看来有钱人还是缺乏对我们这个阶层的深刻理解,这样的电器最好在上面附上一个纸条“已坏”,能省掉我们很多的细胞。


            每天捡破烂的人也不少,有的人甚至相当的专业,捡到什么东西如果用不着的话,洗洗刷刷,然后卖给二手市场,很能赚些外快。我和猫咪就认识了这么一个行家,家里一室一厅大大小小的东西都是从垃圾堆里翻出来的,有的重新漆过,有的修的很细致,跟从IKEA里面拉出来的差不多。


            有一回,我们在一家大房子前面找到了一个八成新的单人床垫,趁着别人都还没有过来,猫咪赶紧上去,一屁股坐在上面,意思就是说这个东西已经有人要了。然后我赶紧跑到公用电话去叫人来帮忙。遇到这样的时候,一般中国学生都是很乐于帮人一把的,因为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要人帮忙,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落实到实际也就是这么个道理。


            很快又叫来了一个男生,我们三个把这个垫子往地铁里面抬。一路都是下坡,很不好控制重心,跌跌撞撞的往下抬。到了地铁,售票的人说这么大的东西不让进去,如果打个车也装不进去,我们几个累的满头大汉又失望至极。那个男生有课先走了,把我和猫咪还有那个大垫子丢在一边。因为已经到了市区,这么大的东西是不可以丢到大街上的,否则要吃罚单,看着来来往往的警察先生,我们实在没有勇气把这个大垃圾丢掉跑路,如果顺着原路抬回去吧,上坡不说,估计我和猫咪这样的小体格,以身殉职的可能性比较大。


            只好留一个人看着床垫,另一个人来回跑打探情况。等那个售票的去吃饭了,我们也许能乘机溜进地铁。这么跑了N趟之后,我们也许真的感动了那个卖票的老太太,终于网开一面让我们进去了。看来不管在哪,那个“金石”总是能打开的。


            把这个庞然大物塞进地铁的小门里,还好不是上下班高峰期,人不多,不过每个人都很吃惊的看着我们。那种感觉也真的很奇怪,坐了几站之后,实在忍受不下去了,我们跑到车厢的另一头,不敢看那个大床垫,那个意思是说,那个笨东西不是咱的,别看我们。


            等到了站,我们这两只鸵鸟再把那个垫子抬回家。加上我原来二房东的那个破垫子,我那个小小的卧室,一进门,全是床。

            好几个月前,跟男朋友去皇家山看风景,看见一个个子小小的亚洲女孩正在咬了牙,跟一个双人床垫较劲,脸憋的通红,几乎要流下泪来,于是动了恻隐之心,BF先下去把他的车开上来,好一阵研究之后,去小店买了粗绳子,把那个大垫子绑在车顶上,帮她送回家。一问,也是中国来的。留我们喝茶,拿出好几个花色不同的茶杯来,我笑了笑,她脸红的不行,其实不说也知道,这些杯子也只是从垃圾里翻出来的。


            回到家,看着家里大大小小一屋子的东西,想起当年在垃圾堆里的白手起家,依然清晰如昨。


            3


            第一次托福机考下来,我就知道我的希望不是很大,几个阅读都读的似懂非懂。作文也写的很混乱,听力也很模糊。不过那时侯也是赶鸭子上架,没什么好说的了。为了保险起见,申请了另一所比较底一级的学校,没进大学就很难弄到贷款,至于别的,就只好走一步是一步了。

            工作也不是很顺利。当然,用后来猫咪的话来说,那个悲剧的产生是有历史根据的。老板一共有五个,一山都容不下二虎,更别说是五个。尽管是五兄弟,不过好象相同的就只有他们同样暴烈的脾气。常常在厨房说着说着就吵翻了天,有一回大老板三老板差点动了刀子,最后大老板走的时候狠狠的踢了那个大木桶一脚,里面还没有弄完的豆腐脑全废掉了,那么难看的卖像,最后除了我们自己人分了一点,其他全在下水道里。


            厨房有个元老级的人物,我们叫做大勇哥的,四十多岁,原来是印尼的华侨,反华暴乱时候逃过来的。一家大小五口,几乎全靠他一个人。在厨房,什么都能干,什么都会干,什么都干的好。他们都说,如果不是这个人,这间餐馆早就做不动了。别的不说,就是他那手包云吞的绝技,简直是叹为观止。我们包一个的工夫,他手边就是一堆,一个人能顶我们N个人的工。大勇也是唯一能当着面骂老板不顶用的,他的国语尽管讲的是一塌糊涂,我还是听明白了,当初这间餐馆在唐人街数一数二的,上下两层,装修的也好,后来老板不想做了,败的只剩现在小小的一层,还是二楼。不过老板们感觉也是被骂皮实了,听了居然一点反应都不留下的,麻将照打,就剩大勇哥一个人骂的天昏地暗也不管。


            那时我们都是小打工的,骂人轮不上,只好每周都跟猫咪去买六合彩,几百万的头奖咱不想了,就中个一般的了,几万,也能把这个餐馆买下来,把爸妈弄过来当小老板。餐馆其实地角不错,好好打理一下也是可以挣钱的。以前什么出名拉,赚大钱的宏伟目标居然在半年的时间里磨的连痕迹都不剩,居然做起当小老板的梦来。


            不过梦依然在做,没等我们中了彩票,我们的工资先不发了。当然,不发工资也不发的很有艺术,不会卡的一下什么都没有,就是有那么一周的时候,老板突然下工比较早,然后把钱柜拉开,里面几张小票子,然后用一种踩了大粪的语气对我们说:“看,对不住了,这个礼拜餐馆生意不好,下个礼拜再一起发给你们好不好?”当然,出国那阵爸妈怎么教育我们的来着?“吃亏是福,凡事忍让为先。”还有就是我们是中国人,这点修养还是有的,当然就先委屈自己,忍下了。


            到了第二个礼拜,工钱是发了,不过不是两周的,只有一周。信封里薄薄的几张票子,老板陪着笑脸,当然了,结果是我们又“为先”了一回,“有福”了一回。


            就这么以此类推,我倒是个大大咧咧的人,加上打工的时候在餐馆包饭,不打工的时候上猫咪家蹭饭,没什么花钱的地方,也不觉得,直到我在猫咪家看见她在日历上密密麻麻画下的记号,才弄了个计算器来一算,终于明白了我们的“忍让”给我们带来多大的经济损失。


            猫咪一气之下就不干了,而我因为学校没有开学,自己反正在家闲着也没什么事干,还是天天去打工。一来还是希望老板们能最后守个信用,把那笔我看来实在不小的工钱发给我们,二来,也是因为事情不多,还有免费的饭吃,就先为五斗米折腰了。


            客人是越来越少,老板天天人影不见,不然就是在楼下打麻将。有时候一天就十几个客人,对于做自助餐来说简直是噩梦一样。大勇哥也豁出去了,天天晚饭做最好的来吃,什么龙虾拉,牡蛎拉,什么贵弄什么。老板晚上过来吃饭,看着一桌弄的跟摆席一样,脸上也挂不住,可那时餐馆没了大勇就只好关门了,也不好说什么。他们脸色稍微一变,大勇就扯着嗓子骂人。


            我每天下班都能包一大包东西给猫咪她们送过去。几个人再吃些好的,最后感慨一番,继续做我们的小老板梦。

            大老板长的就是那种典型的香港人,瘦瘦小小,当年却不知道走了什么狗屎运,娶了一个法国女人。儿子是混血,二十多岁了,长的挺好看,可也跟他爸一样,感觉脏兮兮的。后来不知道怎么的,看上了一起打工的一个中国来的女生,没事就往我们哪里钻,还带点香水什么的过来送她。那个女孩子其实比他大,不过人特别的贤惠,不算漂亮,但还算是五官端正,开始还跟我们诉苦,说是看不上他,要等国内那个男朋友过来。后来还是没坚持住,跟那个小小老板了。于是也不打工了,有时候也回来看看我们,我们用中文开开玩笑说她现在是小小老板娘,她就脸红,很难堪的样子,有一回说过头了,嘴一撇,一下就哭了出来。后来来得很少,再很后来以后,在街上看见她和那个混血男生,也扭了头,装做不认识一样。


            其实,不管怎么选,自己开心就好,只怕到后来自己都不开心。

            后来一直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有天早上去上班,门上的锁换了,贴了个条子“内部装修,暂停营业”。从老板到经理一个人影不见,大勇在楼下骂的嗓子都要裂了。回来一算,欠了我八百多块钱。于是天天和那几个打工的中国留学生去堵,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我们不信你他妈的连桌子板凳都不要了。


            谁知道,还真不要了。我们轮着班在楼下守着,鬼影子都没有一个,等到后来,就差拿个白衬衣,喷点红墨水,做个血衣什么的在楼下控诉了。后来发现有一帮练习XX大法的中国人渣比我们先了一步,在不远的地方先控诉上了。为了表明我们和那些白痴的界限,我们的行动只好流产。谁叫我们是礼仪之邦呢?现在过了快三年,回想起这个事情来,还只有一个字:“操!”


            后来大勇哥找了个律师,跟他们打劳工法的官司,因为一群人中,最后就只有我一个人有工卡,别的都是留学生打黑工。所以最后能在诉状上签字的只有我,别的人都眼巴巴的看着我,他们欠的钱都不少,少的几百,多的上千,却只好白干了。


            最后官司是赢了,可除去各种费用,到我手上的钱不到两百块。于是赶紧联系那些当年的难兄难弟们,拖他们出来吃饭。最后能联系上的只有三个人,喝了不少酒,看着那还贴着封条的餐馆,几个人用中国话大骂老板的不仁不义。最后都喝的差不多了,我把剩下那点钱分成四份,毕竟大家朋友一场,尽管到后来只有三十多块钱,也是当年受剥削下来的,几个东北男生看见那几张票子,眼泪刷的就流下来了。说什么都不要,最后大家都哭成一团,也不是因为具体什么事情,就是那晚特别伤心。


            我的自传写到现在,头一回在写的时候流的眼泪。那时候几个人都是男的,就那晚上突然就上了感情了,哭得一塌糊涂。最后却是唱了一路的歌,走着回家的。



一点题外话

            其实,我并不算是一个好人,甚至连正直的标准都算不上。在这篇文章发出来的时候,基于对全文篇幅的考虑,有些细节我并没有多说,现在这里多废话两句,也求大家有个更为全面的了解。

            就想我说过的一样,我在加拿大的生活是从底层开始的,现在我常常跟人说,我自己的工作经验相当全能,好象除了重体力活没有干过太多以外,别的都干的差不多了。而且我一直认为国内对留学生的报道什么的,有时候让我看了很生气,好象都是什么花父母的血汗钱,不学无术一类。我承认的确有这样的人存在,但是也的确是少数。


            就这么说吧,加币和人民币的汇率是一比七,这么一算,国内再有钱的人也不算什么了。当然,那些身家千万的人除外。很多人刚过来的时候什么都不敢买,买东西的时候都在价钱上乘个七,那个数字跟国内的物价一比,吓都吓死了。很多人打工的最初目的也就是为了让自己花钱心里舒服点。好象新看上了什么好东西,想想就不过是打工几天的工资,心里一下就好过多了。


            我打工的时候,因为想多申请一点学生贷款,所以让老板把我的工作时间写得特别少,别的都用现金来付,所以最后要钱的时候才会吃那么大的亏。感觉是让他吃得死死的。最后那两个月,整个营业都是半休眠状态,发工资的时候少,不发的时候多。每天一般挣五十块,两天就一百块,所以不少人欠的都上千。


            其实当时打工的人相当的团结,可能都是中国大陆来的原因,也可能是当时猫咪非常的受欢迎,我也沾了光,他们对我都不错。还记得那时侯做虾饺,非常好吃的一种点心,一般一天就做那么一点,几个小时就没有了。有时候我下午上班,做企台(这边华人叫的waiter)就专门给我放一笼在下面,给我留着。


            这么好的关系其实相当少见。一般留学生和移民之间的关系相当的微妙,好象总不在一个阶层上,互相也相当不喜欢对方。能处了这么好,成为好朋友,其实相当的不容易。最后欠我们钱那阵,刚开春,风特别大。我们就顶着风在那里守着,那种感觉真的难以忘记。


            后来知道可以去打官司,签字的时候我心里其实特别不愿意。因为那时侯在场的人都知道是没有可能拿到钱了,虽然没表露出来,但是可以感觉他们心里都特别的失望。我当时就觉得,如果我签了字,和他们之间的那种默契就没有了,好象就是摆明了不是一个层次的人一样。当时所有的人都看我,我心里特别的堵,真想就算了,钱和朋友那能放到一起呢?


            后来一个北京来的老大哥(这么说是因为他大学都毕业,工作几年了才出来,重新读书)过来跟我说:“我没想到这辈子在洋人的地方让人给涮了,还是中国人干的。去告他!钱多钱少一回事,我他妈的就想看见他们那帮SB当被告。”


            结果后来要到了钱,却一直没有联系到他。这其实也算我比较重要的一个经历了,现在还记忆犹新。


            4

            最后我的托福成绩还是没有上六百,这个分数和我报的McGill大学差了一截。没有办法,只好先去一间底一点的英语大学CONCORDIA注册,先把学生贷款申请到,修一些基础课,然后准备再靠托福,还是往McGill报,最后看能不能把我这一年修的学分转过去。


            我在CONCORDIA学的是经济专业的国际贸易。一个我非常痛恨而又不得不学的专业,挑课的时候我也全挑的数学拉,计算机一类的课程,那些专业课我根本不想去修。那时侯才真切的体会到了什么叫做“身在曹营,心在汉。”课程少,我一般都在图书馆,读我自己喜欢的书,反而自己乐在其中。


            学生贷款下来了,比我想象的要少,不过至少学费是解决了。赶紧打电话给爸妈,说学费可以不用操心了。说话的时候,我非常激动,毕竟这是一年六千多的钱哪。说了一会,电话那头沉默了下来。妈妈开始轻轻的哭,吓了我一跳,问了半天才知道他们是觉得好象不能给我解决学费,心里愧疚的不行,我在电话里好一通安慰,说到最后自己喉咙都是堵的。


            猫咪跟我的学校一样,学的专业也一样,唯一不同的是,她非常喜欢这个专业,课程开的多,功课也重,相比之下,我简直就是游手好闲。从上回打工小小的吃了个亏之后,我们也没有急着找工作。我在富人区看到一个机箱,一提,是实心的。抱回家,用猫咪的显示器一试,居然还好用。用去弄了个二手显示器,换了声卡,光驱,加了个硬盘,闹腾了半天,居然有个了还像那么回事的电脑。学校有免费的拨号上网号,去要了一个还,呼哧呼哧,也能把网给连上。


            当然了,从垃圾堆里翻出来的东西,我也就不去管质量了,那天要是一口气能工作个四五个小时不死机,那就是奇迹。那玩意在很长时间里,我都像对一个脾气大心眼小的男朋友一样对待它。我的每个小小错误他都记的清清楚楚,动不动就罢工,格盘简直就是家常便饭,机箱的盖子到最后我都不关了,因为几乎是两天一修,才没那个工夫去找螺丝刀呢。我跟对待男朋友一样,把它全身上上下下,摸都摸熟了。


            那时候刚有的电脑,放在一个改装的电脑桌上,别的都好,就是椅子有点高,时间长了,腰酸背疼。那时候没事去到处转,看能不能弄个好点了,软点的椅子回来。转了好长时间也没有合适的,结果有一天回家,看见我隔壁正在搬家,搬来搬去,有一个仿皮黑色的转椅就放在路边,好象没人要一样。我隔一阵就出去看一眼,好象的确是没人要的东西,于是我赶紧下楼,抱着那个椅子就往回拖。


            我当时住的是二楼,和公寓房子不一样,就是一栋两层的房子,楼梯设在外面,冬天的时候上面能结出厚厚的一层冰,非常危险,别的季节因为楼梯窄坡度大,要搬个东西什么的还是很痛苦的。我费了很大的劲才把那个带轮子的椅子拖上去。正在找钥匙开门,我对门那家的门先开了,一个比我高了不少,非常英俊的男孩子一脸吃惊的看着我:“你搬我的东西干什么?”


            我脸上觉得烫得能做烧烤了,没想到这个东西是我这个新邻居要的。我干了这么个白痴事情,紧张得要命,那些英文字在我嘴里乱窜,可是就是说不出来。我们就这么尴尬的立在门口,我跟偷了人家东西一样,不敢抬头看他。


            “恩……”我咳嗽了一声,支支吾吾的开口了。“我以为你不要了。”

            “哦……”我能感觉他的眼睛好象很有趣一样看着我。“我是不要了,家里东西多,没地方放。”他给了我一个台阶,终于气氛不是那么尴尬了。“你喜欢就拿去好了,反正我也是扔掉的。”


            “那,谢谢了。”我赶紧掏钥匙去开门,那时候尽管过来很长时间了,但是还是很少和本地人打交道。好象印象中说话最多的,还不是和我那些同学们,而是和那个罗嗦的要死的房东老头。


            “我叫David,住你隔壁。”他笑着伸出手来,他的手很大,个子也比我高。我要抬头才能看见他的眼睛。

            “我叫Chris.很高兴认识你。”我握着他的手,中轨中矩的讲着我的英文。

            每年春天的时候,学校都有一个Spring break.大约要放一个礼拜。猫咪利用那一个礼拜去了多伦多,我想了想,还是没舍得花那个车票钱,于是只有呆在家里。这才发现我的朋友是多么的少,翻开电话本,密密麻麻的名字,却找不到一个可以挂电话的人,说起来都是通过猫咪认识的,她不在,一个电话挂过去还是太唐突。想了半天,还是在家里发闷。


            从那次遇到David以后,上上下下的如果遇见了,也打个招呼,却也没有什么太多的交往,倒不是因为什么“君子之交淡如水”,那时候实在是太害羞,而且一急起来,话也讲不清楚,和本地人交往起来,还是有淡淡的自卑。


            天气暖和了,我也常常跑到阳台上去坐着,透透气。我们两家的阳台隔的特别近,伸手可及,总是下意识的看看他那个关得死死的门,他的工作好象是在晚上,白天一直都悄无声息,到傍晚的时候才能看见他出门,至于什么时候回来的就不知道了。


            这边的电视台,在晚上的时候会在几个频道放一些类似小电影的色情片。是要付费才可以看的,像我这样掏不出钱的,就只能得到那种非常不清楚有着强烈干扰信号可又偏偏能让你知道看的是什么的那种效果。看过《AMERICAN PIE》第一部开头的人可能就知道了,那种别别扭扭的感觉,当然了,如果你能花点银子,得到的效果当然是天壤之别。我这种财迷就是天天晚上看成红红两个兔眼的那种。


            看多了那种活塞运动,我发现我自我解决需要用的时间越来越长,而每次解决完了之后,才发现周围的寒气慢慢的涌上来。直到有一天,我看着那些被信号干扰的花花绿绿的硕大的乳房在屏幕上伴随着呻吟不停的晃动时,我突然觉得胃里头有股酸液往上涌,跑进厕所,突然呕吐了出来。


            后来才知道,不知不觉中,我对异性的身体,有了一种说不出来的抗拒。

            有天把家里的垃圾搬出去,回来的时候却发现没有钥匙。对着锁眼研究了半天,有去弄了根铁丝捅了捅,没反应,又拿了别的什么东西试了试,还是没动静。这个破房子,没想到锁头还那么结实。想了半天,还是决定把David家门敲开,看他能不能从他家阳台上爬过去。


            敲了半天,一点动静都没有。我看看表,下午三点,这个时候他一般是在家的,我想。又敲了一阵,还是没人开门,我决定只好去找那个每个月除了收房租那几天,就见不着人的房东过来。一摸口袋,我出来倒垃圾,居然什么都没带,连打电话的钱都没有。(手机在那时侯对我来说可是奢侈品)


            正要放弃的时候,终于David家芝麻开门了。他一脸没睡醒的样子探了头出来,总算听明白了我的处境。“你进来吧,没问题。”他给我让出门来。

            这时,我看见了他床上的一个男孩。光线很暗,只能看出是一个男孩子,而且好象还是裸体的,小小房间里的床上乱得很,被子也拖了一截在地上。我急忙把头转开,直觉的很尴尬,脑袋里却乱成一团。


            David 只穿了一条内裤,他过去拿了长裤来穿上,好象用法语对那个男孩说了句什么。我底着头,不敢看他们中任何一个。他家阳台离我家只有一米多一点,可是看着那都锈掉的栏杆,我小时侯留下的那点恐高症让我腿有点哆嗦。这么掉下去要是运气不好的话,估计也能弄个半身不遂什么的。他看我在那犹豫,把我往后拉了一点。手在栏杆上一撑,好象没有借什么力一样很轻巧的就跳过去了。我还楞在那里的时候,他已经把门给我打开了。


            我回过神来低了头没敢看那个还在他床上的男孩,急急的跑回我屋去。

            “谢谢了…………谢谢了…………谢谢了…………”我说了N个谢谢,脸却不知道为什么开始发烫,我知道他在看我,而我也知道他那种似笑非笑很有兴趣的样子让我无端的很紧张。


            “不客气了。”他说,突然很调皮的跟我挤了挤眼睛,“早知道你家怎么好过来,我早就翻过来了。”他伸出手,像对小孩子一样捏了捏我的脸,我紧张的大气都不赶出,不知道怎么居然有点害怕。他话里的意思都没敢细琢磨,只是低了头看着我的鞋带。


            他好象也意识到那是多么冷的一个冷笑话,收住了笑容。“别怕了,我开玩笑的。以后要帮忙找我好了,”怕我不放心一样的补了一句,“我以前是消防员。”


            等他回去了,我关上门,重重的靠在门上,心仍然跳的像要蹦出来一样。我脑袋里翻来覆去就一句话:“David是个同性恋。”


            5


            文章写到这里,总觉得有些话想跟一直追文看的各位说,我跟感谢你们的支持,每多一个的点击,都是对我的肯定,如果没有大家的热情,我可能是不能写到今天这一步的。谢谢大家。

            我说过,这篇文章很大程度上是记录了我个人一个真实的成长过程。我一直在想,大家心目中的可风是个什么样的人?结论是,至少比真实的我要乖,要随和,要可爱。而看了我下面要写的东西之后,也很可能会让大家失望了。因为我本不是那么好的一个人。如果只是为了给大家一个好形象,我不会把后面的情节那么真实的写出来。但是,那的确是我经历过的相当重要的一步。


            如果我写的文章也可以像电影一样分级的话,我希望我后面所写的部分是NC-18级的,至少都是有相当认知的成年人来读它,这样会让我写这部小说的时候不会有愧疚。现在的我,的确是个好学生,也勉强算的是好人,性格也属于温和的一类,以至于很多时候当我回忆起从前,我自己都不可以想象,我曾经用过大麻,用过迷幻药剂,曾经天天晚上都会自己喝酒,用酒送服安眠药和镇定剂,甚至因为抽过一只带有可卡因的烟而在凌晨四点往医院的急诊室赶。更不用说那些在床上一起睡过的,知道真名或者不知道真名的人。这也是为什么我把第二部起名为〈快乐无罪〉。这个快乐指的其实是肉体上的,病态的快乐,所以我认为它其实是有罪的。


            现在想起来,我不后悔那段生活,但是如果让我从新来过,我不会选择用那种方式长大。但是我想说的是,几乎每一个我认识的人,不管他们现在是医生,是教授,是高层管理人员,他们几乎都是经过了这么一个从嬉皮到雅皮的残酷蜕变,经历的那一切,只是一个过程。我希望我是能以一个健康的心态成长,可惜我不是,我也没有办法改变。我唯一值得欣慰的是,那一段历史并没有很大的伤害到我的身体,给我留下最大的印记仅仅只是后腰上的一个文身。


            如果退回两年多以前,我不会选择我现在的男朋友,我会觉得他很闷,很没有激情,很没有乐趣。而且那时侯我把爱情看成是我的信仰,值得我为之疯狂的一样东西。而经历了这么多的东西之后,我才终于开始明白,我要的是什么,什么才是最重要的东西。那段疯狂的日子,其实也让我学到了不少东西。我不后悔,但是我希望我能有一段更为健康的回忆。


            这些话,我写给所有看我文章的朋友,你们喜欢也好,讨厌也罢,那只是我过去的一段生活,如果让你们失望了,我很真心的跟大家道歉,真的对不起,让你们看到那么残酷的一面。我也真的希望我的文字不会带给大家不好的影响,如果是那样的话,我会感到很内疚。


            在接着的那个星期,当我继续在家发闷而且无所事事的时候,David跑来找我去看电影。我过来之后很少看电影,主要还是觉得那个票价让人肉疼,看过的那几场也都是当年学习语言的时候学校规定的,实在说不过才跑去看的。


            我还记得那是个很温暖的黄昏,他在他家的阳台上歪着头等我的回答,突然让我觉得心里一动,不知不觉的就答应了下来。我回到屋子里,开始忙着洗澡,换衣服,脑袋里居然想的很简单,就是可以去看一场电影了。平淡的生活居然能为了一场电影而如此雀跃,而跟谁去看还有看的是什么这么主要的问题却已经被忽略了。


            结果我们跑了好几个地方,最后跑到一家很小,相对也很便宜的小影院,看的是那年还比较热门的《角斗士》,当时印象很深的是两点,一是,电影本身的漫长,二是,我们的电影票是AA制,分开付钱的。在放到一半的时候,他在黑暗里握住我的手,我紧张的几乎要抽回,可是他却微微用力,让我最终还是放弃了,乖乖的把手放在他的手中,我感觉他的手指慢慢的一节一节划过我的指节,随着他的抚摩,一种黑暗中的肉欲如同涨潮的细纱一般,温柔的,不知不觉的一层一层盖过我的身体。我不再在乎电影里的情节,微微闭上眼睛,很认真的感觉他的手指。


            我这辈子看那部片看了不下五次,最后一次还是法语发音的,可是,每次看到一半的时候,脑袋里想起的都是那双温暖的手,那双我完全用触觉来记忆的手,手上细微的纹路和柔软的汗毛。与当年隔着手套握住老四的手感觉是那么的不同,这次的感觉无比真实。


            电影散场的灯光暴虐的亮起,我的手也急急的抽了回来。不敢抬头看他的眼睛,低了头随他入小媳妇一样走出了影院。没有了他手掌的温度,我的手心有种空落落的感觉,好象连同那种黑暗中的默契被抽走了一样,我的心里也莫名的空洞起来。


            我们没有搭地铁,一路走着回家,时间已过午夜,周围的寒气开始上来,我缩着头,把手插在衣服里,尽量的感觉一点温暖。他一路讲着他自己的事情,讲他以前当消防员的趣事,讲他现在的酒吧侍者生活,也讲他的家,他从来没见过面的父亲,以及只比他大十六岁的母亲。我一言不发的听着,却没有任何的惊讶还有好奇,一切好象都是那么的自然而且顺理成章。


            站在家门口,我突然对这样的一个夜晚产生出了一种不舍,似乎我们不应该就这样道别,然后重新又回到我们自己的生活中,毕竟那种在黑暗中蔓延的默契以及欲望真实得不像是梦境。我故意的慢慢掏着钥匙,等待着他说挽留的话。可是,没有。他如同大哥哥一般的吻了吻我的面颊,跟我道了晚安之后,先开门进了他的屋子。


            我进屋,关上门,突然很想哭,很想干脆抱着头,缩在墙角,如同小动物一样的哭泣,希望泪水能够冲掉化不开的孤独。可是,我不能,即使在一个人的时候,我也不允许自己有那么丢人而软弱的一面。我深深的吸了口气,把那些泪水一口气的忍在眼眶里。刚准备进洗手间擦把脸,却看见阳台上站了个高大的影子,吓得我几乎一屁股坐到了地上。还没等我反应过来,我看见David推开门,走进来,他晃晃手里的一瓶红酒:“我有那么吓人么?我说过我有一天会翻过来的。”

            他轻轻挑起眉毛,露出一个很邪气的笑容。

            其实,当我转身去拿杯子的时候,我就已经隐隐约约预见到了我们之间会发生什么。两个已经明确了性趋向的男人,在深夜一起喝酒,况且在之前还有那么多而繁复的铺垫。白痴都能够猜到下一步是什么。可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竟是出奇的平静,既不是那种期待,也不是害怕而且恐惧.而是一种自然,还带着隐隐约约的如释重负。


            我们坐在阳台上喝酒,我不是很喜欢的那种红酒,入口的感觉太干,没有其他酒类的温润。劲倒是很大,烧灼着我的口腔还有喉咙,可是我还是一杯接一杯的喝着,也许只有真的喝醉的时候才不会对将要发生的事情想那么多,我开始慢慢的讲我自己的故事,我的思维在酒精的刺激下变的很混乱,只是模糊的记得我讲了很多的话,有关于我的,关于老四的,还有那临上飞机时候父母给的一千块钱。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被这种孤独的感觉逼疯掉了,”我对他说,“我一直都在想,也许我真的要动用那笔钱回家了,有时候我真的想要放弃,因为我实在看不出这么一个人孤零零的呆在小房子里对我有什么好处。”


            他伸出手来,抚摩我的脸,他的手一直都有中很奇特的力量,能让我在极度的亢奋中慢慢的变得缓和。我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他有一双很美丽的蓝眼睛,在那样一个夜晚,在清冷的月光下发出一种奇异的,冰蓝色的光彩。我看着他的眼睛,感觉里面那种催眠般的蛊惑。


            接吻的感觉和以前想象的有些不同,我能感觉到的是他的手指插在我的头发里,轻轻的抚摩着我的皮肤。他有被酒润湿了的唇,带着一些酒精还没有褪去的味道,我感觉他的舌头灵巧的侵入,挑动着我的舌尖,探索着我的上颌,在他的吻还有抚摩下,我觉得全身发热,一阵一阵微微的颤抖。


            他把我从椅子上拉起来,我把脸贴在他肩头上,我闻到他身上欲望的味道。他把我的手紧紧的反剪着握在我身后,推着我倒退着往屋子里走去,那是一种强势的,带有征服性的动作,而我则完全没有反抗。


            我的屋子很小,当他把我放到床上的时候,透过窗户,我看见那一轮昏黄的月光,一种我从来没有见过的暧昧的颜色。

            他有着我喜欢的身材,标准而不夸张的肌肉,褪下了一切衣物包裹的他,是不温柔且强悍的。他很快的除下我的衣服,紧紧扳住我的肩膀让我靠近他,他手臂环绕的力量让我几乎让我窒息,我张开嘴呼吸,空气中全是他的味道。我感觉他的身体死死的压在我身上,我们的皮肤相互摩擦的发热发痛。可是,我腿间的东西也因为这样的摩擦而变的越发的高涨,第一次一个陌生的肉体在它上面接触,那种感觉是以前完全无法想象的。尽管他一次又一次的冲撞与挤压让我痛的说不出话来,可是那种在疼痛与快感中加倍的高潮还是无可避免的来到了。他低低的呻吟了一声,在我发泄出来之后不久,把那些滚烫的液体喷射在我的肚子上。


            空气中是体液的腥味,我们保持着原来的姿势,直到我们两个人的心跳都恢复正常。他站起来拿纸巾,很细心的擦干净我们的身体。我没有说话,就这么闭着眼睛躺着,他伏下身来,在我的嘴唇上草率的吻了一下。“晚安。”他平静的说,“睡个好觉。”直觉的不想他就这么离开,可是话到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口。我没有跟他道别,想以这种方式告诉他我其实想他留下来。我听见他叹了口气,摸了摸被汗水粘在前额的头发,然后,我听见他离开的声音,把我关在一屋子的黑暗中。


            我的第一次,其实都不能算是作爱,充其量是两个人在一起的一次激烈的自慰。不过,在某种意义上,我还是在我二十岁之前告别了我的处男生涯,算是我人生中一个很大的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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