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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E伯爵

异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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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2-14 12:58:19 | 显示全部楼层
12.这是战争!•按照逻辑来说他们很安全•追击血狼,不是被血狼追击•生死一线间

戴维和吴有金跑出教堂,神父也紧跟在后面。他们看到人群向着警察局的方向移动,很多人在大喊大叫,他们手里要么捏着斧头,要么抓着枪,还有几个甚至拿着铲子——戴维觉得示威也要好好地挥才行啊,不小心就会打到旁边的人。
“他们是知道消息了吧?”吴有金在嚷嚷的人群外面对戴维说,“今天上午那个人,那个叫什么的。”
“显而易见,”戴维冲前面抬了抬下巴,指向道尔顿夫人的背影,“她本来就已经浑身都是火药,这个消息把她彻底点着了。”
如果现在有个印第安人站在道尔顿夫人面前,戴维相信她能活吞了他。
“这些人是想干嘛?”吴有金说,“难道他们要去复仇?”
也许还真是的,因为神父满脸焦急,就好像有人抢他的钱似的。
“快去找卢卡斯警长!”神父从他们俩中间挤过去,向着警察局那头撒腿就跑。
吴有金和戴维互相看了一眼,似乎也意识到事情严重了,紧紧跟在神父后头。
他们闯进卢卡斯警长的办公室——如果那个放着古董桌子和三条腿椅子的房间也可以叫办公室的话——发现卢卡斯警长正在帮助皮克林医生扶住伤者的身体,以保证医生能用绷带牢牢地将伤口缠起来。
“你们用伏特加冲洗伤口了吗?我觉得你们应该先把绷带用开水煮一下。”吴有金看着简陋的急救条件,忍不住说,“伤口感染也是会死人的。”
这个年代的人,而且是蛮荒西部的人,对于医疗卫生谈不上有什么系统的认识,但是吴有金还是有些后悔自己没有早点把一些基本的消毒方法给他们说。
卢卡斯警长转头看着吴有金,把活儿交给了旁边的一个警员,然后站起来,他的双手和衣服上也沾满了血。“他不会死的!”警长说,“他是个结实的小伙子,只要熬过这两天,他就会重新站起来。”
卢卡斯警长从脖子上解下方巾,擦拭着手上的血,他看了看另外两个人,注意力放在穿法衣的那个身上。“神父,真是奇怪,你上一次来我这里是为修缮教堂的屋顶筹款。”
“现在是为了给你一个警告,”安德鲁神父气喘吁吁地说,“警长先生,请别让道尔顿夫人这么冲动。”
“她干什么了?”卢卡斯警长刚刚说完,目光就移向了门外。喧哗声传来,随之而来的是满脸怒气的人们,他们很快就来到了警察局门口,都站住了。这些五大三粗的男人们像是约好了一眼,把目光投向唯一的一个女人。道尔顿夫人向他们摆摆手,大步走上台阶,在门口就说道:“德拉克,来吧,我们现在应该行动了。”
戴维看到警长的表情瞬间就变了,就好像是原本在散步的狮子突然发现有别的母狮踏入了他的领地。哦,不对,这联想似乎太偏向“Discovery”了,他现在可是在“荒野求生”呢。反正他就是觉得,虽然警长和道尔顿夫人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但这一刻他们的感觉不太对劲。
警长扔下了方巾,手上的血还有些残留,于是他把水壶里的水倒在方巾上继续擦拭。
“行动什么,黛安娜?”警长的口气显得很平淡。
道尔顿夫人拍了拍腰上的皮带:“我带上家伙,我们应该去找他们。这次应该让他们付出代价了。”
“一窝蜂地跑到沙漠里去,寻找跟郊狼一样难觅踪迹的印第安人,再跟他们互相射击,带回更多的伤员和尸体?”警长摇摇头,“不,黛安娜,我不认为这是个好主意。”
道尔顿夫人浮现出意外的神色:“现在已经很明显了,德拉克,那些红野人已经肆无忌惮了,如果不让他们血债血偿,这种事情永远不会停止。”
“纠结一帮酒精上头的矿工无济于事,况且你真觉得就这样就能找到袭击者吗?”
“他们今天才犯下的事,血迹都还在,受害者也活着,再也没有比这些更有力的证据了。”道尔顿夫人提高了声音,“他们也不可能逃得太远,战利品也一定在他们身上。我们现在去追捕,完全来得及。”
“黛安娜,你知道追踪术吗?你知道那些印第安人的数量吗?更重要的是,你怎么能肯定我们找到的部落就一定是当年杀害你家人的那些。”
道尔顿夫人踏上了一步,她的眼神变得锐利,仿佛燃烧着两簇暗绿色的火。“你怎么敢这么说,德拉克!”她虎视眈眈地看着他,“你怎么敢……”
戴维被她的模样吓得背后一阵发毛,他悄悄地用手肘碰了碰吴有金,龇牙咧嘴地暗示他跟自己一起溜。但吴有金瞪了他一眼,选择继续留在原地看好戏。
“对不起,黛安娜。”警长平静地说,“但是事实如此,你太冲动了,我不能支持你。”
道尔顿夫人冷笑着说:“你总是这样,德拉克,瞻前顾后,畏畏缩缩。就是因为你不下定决心,所以那些红野人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袭击移民。最近不到一个月,他们就袭击白人两次,而且偷偷摸摸地来到了镇上,你是要等到他们晚上进来割我们的头皮才会去干掉他们吗?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没种,下面那玩意儿还在吗?”
哇哦,这人身攻击简直是核弹级别的。戴维觉得连自己都要为警长愤怒了,但吴有金却捂着嘴——他的动作不够快,戴维看到他的嘴巴快要咧到耳朵后面了。
但卢卡斯警长并没有生气,他甚至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叫那些人回去,你也回去,”他说,“我和亨利他们几个会想去案发地看看,然后打探一下情况,等我们回来以后,再告诉你要做什么。”
“上几次你都这么做了,可连个鬼影子都没看见。”
“看这个,”卢卡斯警长用手指点了点他上衣上别着的一个银色徽章,“我只抓捕罪犯,不是要去搞屠杀。黛安娜,我知道这么多人出去会发生什么,死人我比你见得多了,我是从尸体中间爬出来的。”
道尔顿夫人高耸的胸脯剧烈起伏着,脸上一阵红一阵白,但最后她抬起了下巴,冷冷地看着卢卡斯警长:“那好……我看看你能找到什么。我得提醒你,德拉克,这次的受害人可不光是屋里的小可怜和他的朋友,他们是劳埃德先生的人。”
卢卡斯警长没有说话,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点点头头:“我等一会儿就出发,你走吧。”
道尔顿夫人干脆地转过身,大步走下台阶,几把推开围观的人群,向着黄玫瑰旅馆的方向走去。那些聚集起来的男人们都面面相觑,有些手足无措。
卢卡斯警长探出头去,喊道:“吉姆,去把弗兰克和威利叫来,带上他们的枪,半小时后你们几个都跟我走。”
人群中一个矮个子男人答应了一声,挤出去了。
卢卡斯警长朝其他的人挥挥手;“去干你们的活儿,先生们,对付印第安人是我的责任,你们给州政府交税就够了。”
人群中发出一阵嗡嗡的声音,接着武器被放下来了,人们陆陆续续地转身离开。除了一两个恋恋不舍的,门前的空地上再没有多余的人了。
安德鲁神父长长地松了一口气,在胸口连着画了几个十字。“上帝保佑,”他说,“您还是有威信的,警长,我就知道你才能阻止这件事,我可不想再主持一次集体葬礼。我相信吴先生也不愿意销售那么多棺材。”
吴有金咳嗽了两声:“那是,我也做不了那么快啊。”
他也有不爱钱的时候嘛,戴维看着神父,这次他又发现了他属于正常人思维的地方,这让戴维又在心里给他加了点分。
不过原本在这个情况下会调侃几句的卢卡斯警长,却依旧绷着一张脸,他看着戴维和吴有金,命令道:“你们两个,杨格先生和艾瑞克,现在你们也去牵马,跟我一起出发!”
戴维以为自己听错了,而吴有金叫了出来:“为什么?我们不是民兵。”
关我屁事啊!戴维在心里怒号,我上次骑马还是去堪萨斯玩的时候!
“你们两个也是幸存者,”卢卡斯警长毫不让步,他来回打量着他们,慢慢地说,“没有马我可以借给你们,没有枪我也可以借,但你们必须跟我走。我需要你们告诉我,你们究竟知道些什么?”


该怎么形容戴维对于“被胁迫”这件事情的厌恶呢?
在他还是个毫无反抗能力的BABY的时候,他的母亲把不太甜的苹果打成泥往他的嘴里味,他憎恨那味道,用力往外吐,结果被信奉“营养均衡大过天”的母亲更加强势地喂了满满一嘴,他只好边哭边往喉咙里吞咽,这导致他长大以后依然不喜欢吃苹果。上中学时他讨厌地理课,但是他父亲觉得某次地质模型大赛能帮助他增加学分,就让他去报名了,并且此后在每个周末的晚上都“陪伴”他完成部件,虽然最后的确得了三等奖,可为此他整整三个月没看神奇女侠的漫画书,同好们都以为他“叛变”了——他完全没有告诉父亲,他喜欢做美女的模型而不是那些石头土壤和棉花云。工作以后,他只喜欢在亲爱的电脑前呆着,可是有一次营销部的同事要求他必须在一个项目说明会上陪伴一个对现代电脑技术一窍不通的史前老爷爷,他万分抗拒,依然被责令照做,他不得不像陪酒女郎一样全程带笑,回答诸如“为什么电脑有猫又有老鼠”这样的问题,依然被营销同事埋怨招待不周,他因此自我厌恶了3天。
他曾经不止一次地发誓,不让任何人再胁迫自己做不愿意做的事情,但实际上平均每两个月他就会被胁迫一次。他觉得人生需要历练,每次就当作是游戏中总要出现的小任务,虽然麻烦,好歹完成了就会有点“人生积分”。现在他骑在马上,安慰自己说,如果他真的连此刻的任务都完成了,那么他将来回到21世纪的纽约就可以中乐透彩票了。
他们一行8人,正在内华达州的戈壁上,阳光照得他们全身出汗,即使骑在马上依然会觉得消耗了不少体力。
卢卡斯警长走在最前面,身旁是他的两个警员和3个民兵,戴维和吴有金拖拖拉拉地掉在最后。他们每个人都装备齐全,带上了枪和绳子,还有三天的干粮、水和毯子。对于在这里生活了很久的卢卡斯警长他们来说,这基本上就是去郊游的路程,不过对于戴维和吴有金,特别是戴维来说,简直是犹太人出埃及时所受的折磨——当然他真的不是犹太人。
他的衣服被汗水打湿了,戴着帽子的脑袋又闷又热,挂在腰上的手枪磨得胯部和大腿很不舒服,嗓子快冒烟儿了,可担心水不够又不敢大口喝——警长说每个人的水都有定量,如果谁先喝完的话不会有谁助人为乐的。
眼前是一片红色和黄色组成的炼狱,偶尔有点灰扑扑的绿色出现,但也有许多白色的东西隐藏在沙土里。他们正在按照斯庄德说的方向走,卢卡斯警长要求所有人在日落前赶到红蜥河,那里有山丘和不太茂密的树林,可以扎营。
“听说过了那条什么河再往前走就到了印第安人的地盘,”吴有金悄悄地对戴维说,“我以前从来没有离开洛德镇这么远过。我曾经想要去我穿越的地点找找线索,但是走到沙漠里其实根本分不清东西,说不定我倒在某个地方就被秃鹫吃干净了。而且我也没有走太远的装备,比如指南针、压缩饼干、净水器和工兵铲什么的,如果是在咱们老家那边,说不定我还会搞到卫星电话……”
哦,听听他说的那个词儿——“咱们老家”,不管算纽约还是中国的那个叫杭州的城市,都让人怀念到要流泪了。
“钱钱,”戴维打断了他,“少说点儿话,警长不会给我们补水的。”
“我带的大概够了,你要是口渴倒可以晕给你点儿……”吴有金依然低声说道,“他们这次应该不会跟印第安人正面交锋吧,毕竟他们的人数不多,一个印第安部落少的有几十个人到多的几百上千个,要是惹毛了,我们几个人的大腿就会被他们吊在帐篷顶上晾着,而且还抹上一层厚厚的盐。你知道吗,在中国我们制作火腿就是这么干的,要新鲜的肉和粗盐,然后摊平了一层层地往上抹……”
“哦,钱钱,别让我想到恶心的事儿。”
“对不起,实际上这相当好吃,你知道金华火腿吗,还有宣威火腿……”
“说点儿正经事,钱钱,虽然我承认中国的食物的确很好吃。”
“好吧,你觉得最前面的那个混蛋到底打算怎么做?”
“卢卡斯警长看起来是个聪明人,而且他跟印第安人应该没有深仇大恨,”戴维努力调动自己还没有沸腾的那部分脑浆,“按照逻辑来说,他只是在辖区有案件发生以后履行一个现场调查的程序,不过就是这个现场稍微远了点,而且有一点的危险性,所以他带的人比较多。”
“我们算帮手吗?”吴有金说的时候都不怎么有自信。
“算目击证人吧,”戴维又想了想,“但他应该还不知道我们做了伪证。”
最后那个词让两个人都同时心中一颤,戴维深深地吸了口气,尘土的味道刺激了他的鼻腔和喉咙,他剧烈地咳嗽起来,前面的卢卡斯警长转过头来看了一眼。
戴维又压低了些声音:“我觉得按照逻辑来说,卢卡斯警长是要拿到证据,然后了解作案的印第安人到底有多少。这不是一个白人杀人犯,这是一群红野人——对不起,我这绝对不是种族歧视,这里的人都那么称呼他们。”
“算了,反正此时此地也没人在乎这些了。”
洛德镇的人只在乎矿脉。
“总之,警长这次应该是取证,如果顺利,他才会开始围剿。”戴维说,“不过,洛德镇的人应该不会真的跟印第安人火并吧。”
“至少从我到这里开始,没有看到他这么干过。算按照惯例,他应该算向卡森城汇报,并且要求调来法警支援吧。”吴有金说,“这么说起来到真不用太担心了……我们得好好想想如果他真让我们指正的话,我们该说什么。”
反正都做伪证了,串供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他们俩有意识地和队伍又拉开了一些距离,不停地窃窃私语,到了太阳在戈壁尽头沉下三分之一的时候,一条半干涸的河床出现在他们眼前,河岸平缓,中间的仅存的一条水流发出哗哗的响声。更远处是凸起的丘陵,在夕阳中被涂上了红色,很多的灌木密密麻麻地长在上面,似乎每一根枝条的末端都闪烁着金光。
“就在这里扎营,先生们,”卢卡斯警长转头对他们说,“升起篝火,把你们的马鞍卸下来。”


他们扎营的地方是河床旁边,有几块裂开的大岩石作为掩护,离树丛有很长一段距离,离水流也有一段距离,并且地势平坦。马都拴在岩石旁的一块小石柱上,跟主人很近。
卢卡斯警长和他的手下们围着熊熊燃烧的篝火喝酒聊天,其乐融融,但戴维和吴有金阴沉得像火光之后的黑影。他们浑身疲惫,被长时间的赶路和担惊受怕折磨得没有任何谈话的兴趣,匆匆地吃过一些玉米饼和熏肉之后就各自躺下了。
戴维选择了离火堆最远的位置,身子下的小石块硌得他背疼,头顶上的巨石遮住了一小块天空。但他入迷地看着另外一半的天空,忽略了身体的酸痛不适。
他的确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天空,幽远,浩瀚,同时又迷人,所有的星光看起来都异常璀璨,简直不像他曾经在21世纪的每个晚上匆匆一瞥的夜空——地上永远比天上亮的那种夜空。
这里的星空让他暂时忘记了自己的困境——被甩进时空隧道的惊惶,失去原来生活的沮丧,对未来的恐惧,对亲友的思念,对陌生环境和陌生人的担忧和戒备,还有对亲手制作的神奇女侠树脂模型的怀念……他欣赏着眼前令人震撼的美景,似乎第一次领略到宇宙的宏大,这让他感受到自己的渺小,在一瞬间他就想脑袋空空地沉入梦乡,忘记一切……
他几乎就要成功了,他的眼睛已经闭起来了,但就在这个时候一阵叫喊把他重新惊醒。
戴维睁开眼睛,马的惊叫声此起彼伏,看到卢卡斯警长正扯着吴有金的领子把他提起来,而那个叫弗兰克的警员正拽着他的胳膊摇醒他。
“印第安人来了!”卢卡斯警长叫道,“艾瑞克,还有杨格先生,现在躲到石头后面去,拿好你们的枪,如果你们还有点儿用,就朝着远处的那些红野人开火吧!”
天啊!
戴维喜欢克林特•伊斯特伍德,他也喜欢保罗•纽曼、约翰•韦恩,他喜欢《关山飞渡》《大地惊雷》《荒野大镖客》《红河谷》,还有《虎豹小霸王》,当然他也最最喜欢凯文•科斯特纳和《与狼共舞》。但是——他只是喜欢那些老电影,并不是想自己来一次情景体验啊!
戴维手心出汗,死死地捏着警长借给他们的那把柯尔特左轮手枪,看了一眼旁边的吴有金。中国人也握着手枪,正架在石头上,他那满头大汗的样子就算在三码外有只死兔子也打不中的。
戴维心中真是绝望,他已经听见了丘陵上传来的呼哨,看见星光下许多黑色的影子正朝着这边疾驰。他们越来越近了,甚至连那些羽毛的摆动都能看清楚。卢卡斯警长和他的人靠在另外一块岩石后面射击,枪声接连不断,偶尔有一个远处的黑影惨叫着消失在马背上,但仍然有更多的接近了这边。
“有多少人?”戴维问。
“大概二十个,或者四十个!”吴有金大叫道,“我也数不清!”
他终于开枪了,戴维看到篝火里溅起一蓬火花。
“他们人太多了!”一个民兵叫道,“警长,咱们抵挡不住。”
“他们没有枪!”卢卡斯警长的两把枪都用上了,他一边射击一边吼道,“弗兰克,你们上马,沿着河岸跑,不要上丘陵。艾瑞克,你们跟着我!”
印第安人的确没有枪,所以他们暂时不敢冲到面前来,当他们来到河床的那一头时就停下了,纷纷靠在石头后面跟白人对峙。但这距离已经很不安全了,印第安人的箭头锋利,而且准头不差。戴维看到那些箭栽在了沙地上,还有的碰到了石头掩体,离自己都只有几码远。
现在不跑估计下一刻箭头就会射进他的身体!
戴维咬着牙,看了一眼岩石旁边的马匹,对吴有金说:“赶紧吧,钱钱!我想留着我的头皮!”
他举起枪,一边胡乱扣动扳机,一边摸到马匹前,解开缰绳,也顾不上放马鞍,就笨手笨脚地爬上去。
警长一边开枪一边掩护着吴有金摸上了自己马,他们向着河床下游狂奔。
为了不掉下去,戴维死死地抱着马脖子,双腿努力夹马肚子催它快跑,还好这畜生争气——也可能是被枪声吓着了,撒开四蹄跑得飞快。
枪声还在继续,戴维转头看了一眼:因为他们的撤退,印第安人已经从掩体后面出来,向着他们这边追来,而最前面的那个人,虽然戴维看不清他的脸,但那轮廓实在是眼熟!
我的天啊,他向上帝祈求,可千万别是那个“血狼”!
上一次被匕首威胁的恐惧让戴维的求生意志立刻满格,他又狠狠地夹了一下马腹。
虽然他靴子上的马刺很钝,但他的坐骑依然被这野蛮的动作激怒了!它喷着粗气,像恶灵骑士的摩托车一样跑得四蹄都要冒出火光了。
风刮掉了戴维的帽子,吹得他睁不开眼睛——他也不太敢回头看,他听到了枪声和惨叫,但不知道究竟是哪边的人(因为惨叫声没有口音)。他只知道自己这匹被诅咒的“血肉哈雷”越跑越快,超过了一个警员,然后是民兵。吴有金在他身后叫他的名字,但那声音又突然飘到别的地方……戴维明白自己应该握住缰绳控制胯下的畜生,可枪声还在响,他就决定让马儿释放本能。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除了耳边呼呼的风声,再也听不到别的声响了。马儿的脚步也渐渐地慢了下来,最后它开始溜达、站定,喷着响鼻,摇晃着脑袋和脖子。
戴维的肌肉从僵硬的状态中缓解过来,就像石化的人被解除了魔法,他睁开眼睛,松开备受折磨的马儿,接着噗通一下,从马背上掉下来。
他还活着,竟然还活着。戴维真想痛哭流涕地感谢上帝,但他来不及这么做,看到周围的景色就觉得也许上帝告诉他这究竟是哪儿再说“谢谢”也不迟——
他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不再是沙漠戈壁,也不是干河床,没有丘陵和灌木,相反还有一片不太茂密但明显算乔木的树林。
这是哪儿?他惊惶地站起来,到处看了看。卢卡斯警长在哪儿?还有钱钱呢?难道他跟他们跑散了?
在荒野中?孤身一人?不会开枪?
戴维觉得自己的脑门上就写着“肉鸡”这个词儿。他会被狼吃掉吧?
就在他的感觉到自己陷入另外一种险境的时候,有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戴维有些惊喜:也许他和钱钱并没有跑散,他只是跑得快了一点。
他立刻向着马蹄声传来的方向望去,果然看见一个黑影很快来到他的面前。
那个人身材高大,长发,赤裸上身,头上插着羽毛,身上背着弓箭,一手握着缰绳,一手拿着刀,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戴维的心都凉了,眼泪夺眶而出。
发表于 2016-2-20 23:37:09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好的三天一更…嘤嘤嘤…
 楼主| 发表于 2016-2-27 11: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13. 从没有当俘虏的经验•乖乖走还是捆起来•反抗与镇压•笑着活下去

戴维和对面的印第安人对视着,一时间谁都没有动,只是两人的坐骑分别甩了甩尾巴,鼻子里喷着粗气。
实话说,戴维其实没有办法看清楚对面那个人的模样,即便是星光很亮,可也仅仅是在对方的额头和身上镀了一层亮边儿。
但是戴维能感觉到对方的目光像钉子一样钉在自己身上,他莫名其妙地觉得这目光熟悉,同时又很危险。这大概是一种生物本能,就像猫在面对恶犬时竖起全身的毛,他现在背心和手掌也在不断地出汗。于是他只能在心底不断地祈祷千万别是他最怵的那个人。
足足一分钟,他们就这么相隔不到5码,但谁也没有动。
得做点儿什么。
现在的僵持状态让戴维全身不自在,但他不敢贸然调转马头逃命,把脊背亮给对方。他慢慢地伸手去摸枪——即便在那惊心动魄的逃命途中,他也记着把枪塞进腰带里,即便那枪的准心在两码外就漂移了。
但他的手刚刚摸到枪柄,一支利箭呼啸而至,戴维只觉得牛仔帽顶上一颤。他伸手摸了一下,那光滑的箭杆让他像被电了一样立刻缩回来,接着一股怒气从胸口一直蹿上!
“嘿!”他朝印第安人大吼,“你差点杀了我!你没必要吓我,完全可以好好说的,我又不会反抗!”
对面的印第安人放下弓箭,提着缰绳慢慢走过来。
戴维立刻后悔了,他意识到生死之间的那瞬间他竟然让情绪盖过了理智,他应该礼貌一些的,而且——这个人其实根本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吧。不知道现在举起双手印第安人能不能懂他的意思,或者说,印第安人的投降动作是什么?他是不是该跳下马,五体投地地趴在沙土里。
“别误会,”对面的人开口了,“我没有吓你,我只是射偏了!”
他会英语!戴维只高兴了0.01秒,咧咧嘴就突然意识到——他竟然真想杀了他?
所有的怒气又重新变成了恐惧,戴维立刻举起双手:“我再也不乱动了,请饶过我吧,酋长!”
印第安人没有说话,他的马也没有停下脚步,最后他终于来到了戴维跟前,立刻让戴维的恐惧达到了顶峰:他见过这张脸,就在不久前的夜里,在洛徳镇,在那个木棚前,这张脸出现在正前方,而且这个人还向他的头扔出了一把匕首。
两次,竟然两次试图杀死他!
戴维全身都在抖。
这个印第安人放松了缰绳,慢慢地绕着他走,在来到侧面的时候,一把将他的左轮手枪抽了出来。
完了,被缴械了,就跟被拔了牙的狗一样无力。
戴维提心吊胆地僵立在马背上,肌肉绷紧,不知道接下来会怎么样。
这个人就是“血狼”吗?传说中凶狠残忍的刽子手,杀了无数白人的印第安凶徒?那自己一定逃不过了,戴维悲观地想,想不到他的生命竟然终结在26岁这么美好的年纪,而且还保不住头皮……
“我见过你。”印第安人却没有动手,依然慢吞吞地绕着他上下打量,“那天,有白人的大篷车被劫杀,你走过去了。”
戴维猛地转向他,脸上充满了震惊。
“你从沙漠中走来,一直到大篷车附近。”印第安人说,“你查看了尸体。”
原来戴维穿越到这鬼地方的第一天碰到的印第安人果然是他!
那么他就是三次试图杀死自己!
戴维真是想咆哮了:这是在演《死神来了》吗?转来转去都要这个人来终结自己?莫非自己穿越一百多年就是为了让他杀死吗?
不行!
戴维深深地吸了口气,决定打破诅咒,或者是宿命之类的东西。就算他是《死神来了》的男主角,也得为保命而折腾一番。破罐破摔的决心让戴维凝聚起了勇气,他慢慢地放下手,但腰上立刻就被枪口戳了一下。
“别动!”
他的手顿时伸得更直了,他咽了口唾沫,挤出一个讨好的笑。“血……血狼先生……”他说,“您是血狼先生,对吗?”
对方勒住了马。
戴维仿佛得到了鼓励:“血狼先生,您看,既然我们之间能够交流,为什么要如此剑拔弩张呢?”
对方没有说话,依然用漆黑的眼睛看着他。
“我觉得我们可以好好谈谈,我没有恶意,我跟警长他们完全不同。我只是路过这个地方,警长命令我帮忙,我才来的。我不是士兵,也不会参与到你们双方的战争中去,我觉得您完全没有必要把我当成敌人。血狼先生,您看,您追我完全是搞错了,如果您要对警长他们开枪,应该转身去另外的方向……“
“别叫我先生,”印第安人冷冰冰地开口,“那是你们白人的称呼。”
那你现在还在说白人的话呢——虽然带着明显的口音!戴维对种族偏见如此之深的人充满了想要讥讽的冲动,但为了性命还是压住了舌根上的刻薄话。
“好吧,血狼,我发誓我绝对不是你的敌人。为了表示诚意你可以拿走我的枪,让我自己回去就行了。”
血狼低头看了看手枪,把它插在自己的腰上,然后把弓箭背好,在戴维的注视下又从另一侧拔出一把短刀。
都收了东西了怎么还这样啊?戴维脸色发白。
但血狼只是朝旁边抬了抬下巴:“下马……”
戴维立刻照做了,但他还不死心:“等等,先生……不,酋长!马还是留给我吧,我不能靠两条腿走出沙漠啊……”
血狼没有理会他的哀求,也翻身下马,从自己的口袋里抽出一根绳子,割成两端,几下把戴维的手捆起来,然后用另一段把他拴在了马鞍上。
这是什么意思?他暂时不杀他?
“你是我的了。”血狼说,“现在跟我走。”
等等!他要做什么?他想带自己去哪儿?
“不,不,别这样!”戴维用力拽着绳子,“我真的对印第安人没有恶意,我只是暂时寄居在洛徳镇的,我还要回纽约呢!”
“骗子!”
“我是说真的!”
“好了!”血狼不耐烦地大吼一声,他一把抓住戴维的领口把他提起来,凑近他的脸,“我跟你们打的交道可多了,毛嘴子,你们都满口谎言。”
你到底有多深的心灵创伤?这都跟我无关啊!还有……什么叫毛嘴子?因为白人留胡子而印第安人都下巴光光吗?戴维脑子顿时乱成了纠缠的线团。
不过这么近看,血狼的眼睛真亮啊,简直跟卢卡斯警长的目光一样让人感觉到无形的压力。这就是杀气吗?
血狼放开戴维,用短刀拍拍他的脸,说:“现在我给你两个选择,要么乖乖地跟我走,要么我现在把你的脚也捆上,让你的马拖着你走,就像拖一个死人。”
已经没有选择了……
戴维沮丧地垂着头:“我只有一个问题。”
“嗯?”
“你都要捆我的脚了,为什么不让马驮着我呢?”
血狼用奇怪的眼神看着他,突然爆发出一阵大笑,接着把短刀插回了腰间。他用戴维听不懂的话嘀咕了几句,摇摇头。
“你在说什么?”
血狼翻身上马,一手握住自己的缰绳,一手牵上戴维的马,他们往前走的时候,戴维一下子打了个趔趄。
血狼回头来看着他:“我在说,原来今天我抓住的是个白痴。”


戴维想吐了……
虽然他并没还有吃多少东西,应该说从昨天晚上八点钟开始就没有吃过东西了,但他还是一阵阵地反胃,甚至真的发出了干呕的声音,一阵阵酸水涌上喉咙。更糟糕的是,身子下面的马鞍硬邦邦地顶着他的胃部,仿佛是要磨穿个孔。
戴维终于忍不住哇地吐出一口酸水,眼泪都涌出来了。
他从来没有受过这样的罪,他在一个文明的社会里出生、长大,习惯了一个尊重人权的环境。就算是在上学的时候因为太书呆而被一些人欺负过,可那也不过是丢番茄酱或者把作业缠起来这样轻飘飘的玩笑。他当然也知道这个世界上人可以对同类做出残酷的事儿,但从来没有想过这一切也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他不过就是在跟着前面那个暴君在沙漠中行走的时候多说了点儿哀求的话,可他连自己的嗓子也说得沙哑了。是,他的确尝试过弄断手上的绳子,甚至用牙齿咬,可绳子没断不是吗?当然了,他躺在地上装昏倒只有一次,为此还被马拖了几米呢,手臂和脸颊上都擦破了。
好吧……也许他不该试着攻击血狼。可是,他是个俘虏啊,俘虏难道不应该努力试着逃跑并奔向自由吗?
这些事情都是符合逻辑的!
《桂河大桥》《坚不可摧》《哈特的战争》……所有的电影都在阐述这个道理!可那个野蛮人都不懂,他狠狠地给了戴维一拳,然后就不由分说就把他的双脚也捆起来,用可怕的力道将他脸朝下地丢上了马背。戴维如同一头死猪般被马儿驼着,从夜晚走到天亮,从寒冷得发抖到热的冒烟,他哀求过,威胁过,也许诺了金钱,甚至愿意给印第安人做洛徳镇的内线,可血狼完全不理会他,只是拔出短刀挥舞了两下。
戴维精疲力竭,完全绝望,他愤怒又委屈,难受又悲伤,终于呜呜咽咽地哭起来了。
这个时候血狼勒住了马,然后来到戴维的身边,一下抓住他的后衣领,像掀翻一只麻袋一样将他拽下了马。戴维重重地摔在沙地上,尘土飞扬起来,铺满了他全身,他大声地咳嗽着,却没法爬起来。他用手抹了把眼睛,脸上顿时一塌糊涂。
“你可以休息一下。”血狼对他说,“太阳升到最高处的时候,我们就到了。”
“到哪儿?地狱吗?”戴维声音沙哑地说。
“我们的营地。”血狼心平气和地说,“也许那里是你的地狱,但对于我们来说,那里是家。”
“我也想回家。”
家,甜蜜的家……纽约那个。
戴维鼻子一酸,又忍不住流下眼泪。
“从来没有见过一个男人这么容易流泪。”血狼皱起眉头,“就算是我们的孩子也不会!”
“既然……”戴维哽咽了一下,“既然上帝让人拥有泪腺,那哭一哭也是……很合逻辑的……”
要是安德鲁神父听到他的回答一定会感动得拥抱他吧。
“毛嘴子的上帝是个邪神……”血狼在戴维的面前蹲下来,“你们到来以后,杀了我们很多勇士,把我们从家园里赶走,你们都说那是上帝的旨意。你们的神让你们崇尚杀戮,并且还砍掉树木,挖开大地,他一定是在黑暗中诞生的邪神。”
他的英语有些语法问题,并且带着很古怪的口音,可戴维却无法反驳。他明白白人西进运动中印第安人遭遇的灭顶之灾。但他还是委屈地嘀咕:“上帝生在哪儿这件事我觉得你可以和洛徳镇那个穿黑衣服的金发家伙讨论,我甚至可以帮你介绍一下,但我一个印第安人都没伤害过,我也没打算伤害任何人。”
“你也朝我们开枪了。”
这次总不能说是“你们先动手的”了,戴维词穷,在开火这件事儿上他只是听到卢卡斯警长的命令条件反射而已。但是现在要跟一个没有接受过现代生物学教育的印第安人说巴普洛夫的狗实在太艰难了。
“在夜里什么也看不清,我都是朝天上射击的,”戴维急中生智,“你看一看就知道了,那破枪连准心都做歪了,什么也射不中。所以我是清白的,我们完全不是仇敌,你没有必要这么防着我。”
“你见过狼放走它的猎物吗?”
“实际上我连狼都没见过。”
他终于成功地噎着了对方,戴维看见血狼的嘴角抽动了一下,接着他站起身来,又嘀咕了几句,向马儿走去。
“你又说我是白痴,我听见了!”戴维大喊,人格侮辱有一回就够了。
“不,”血狼背对着他说,“我是说,为什么毛嘴子会让你这种笨蛋参加战斗呢?”
笨蛋是白痴的亲戚,所以依然是人格侮辱。
“我只是个……”戴维顿了一秒,他该怎么定位自己的身份呢?不能太离谱,又不能完全没用,否则无法说服眼前精明的猎手。
“我是个医生,”戴维说,“队医,嗯,你知道白人组队出门的时候,总得有人补血——我是说预防着受伤和照料伤口。”
“医生?”血狼显然对这个说法感兴趣,“你的意思是,你会祈祷和治疗。”
“这两件事儿分工不同,不过在洛徳镇安德鲁神父管前面那个,我……可以对付后面那个。”
好歹我当过童子军,读过野战生存手册,还在社区的诊所做过义工。
血狼又拔出了他的短刀!戴维脸色发白:天啊,难道他说错了职业?医生不是最受欢迎的职业吗?等等,在游戏里要打败对方的确是应该先干掉能恢复HP值的人……
要不是手被捆着,戴维简直想给自己两个耳光。
但血狼却用短刀割断了他脚上的绳子。
“起来吧。”他说,“医生不必受到如此对待,只要你答应也同样医治我的同胞。”
就算你要我做全身按摩也没问题啊!戴维心中狂喜,连连点头。
血狼扶住他的胳膊,把他从地上拽起来,甚至拍了拍他身上的沙土。“我尊敬每个照料病人的医生,只要你老老实实地跟我回营地,我就不会再捆着你。”他说,“如果你能为我们的人解除痛苦,我甚至可以解开你的手。”
“我一定会的。”戴维说,有个骨折或者止血、消毒什么的活儿,他还是可以干的。
于是两个人之间的气氛终于趋向缓和,他们友好地相互点头,定下了承诺。
血狼用手搭着凉棚远眺,然后看看地上的影子。
现在他们已经走出了全是细沙的地方,进入了一片泛红的隔壁,虽然已经干旱、炎热,但植物却多了起来,高大的仙人掌和尤加利树,还有一丛丛的灌木。如果接着往前走,戴维毫不怀疑他们将更加接近一片绿洲。戴维不知道昨天晚上他是怎么从宿营地跑出来的,加上被血狼捉住以后行进了那么久,他再也找不到原来那条干涸的河床了。实话说,就算这个时候血狼放他走,也许他也没法回到洛徳镇。
算了,走一步是一步吧,说不定警长还会跟印第安人交换俘虏。对了,钱钱呢?他有没有被捉住……
“我能喝点儿水吗?”戴维指了指血狼的马鞍。
血狼把水壶解下,却无意松开戴维的绳索。好吧,就让你来伺候——怀着自我安慰的想法,戴维张开嘴,让血狼把水流倒进来。
他又活过来了,就像晒干的墨鱼干重新泡够了水,就像冬眠的蛇被农夫的胸膛温暖,这个感觉简直让他的眼眶又要再一次湿润了。
但就在他感动的时候,水流断了。
血狼捏着皮水壶站在原地,微微侧过头。
“怎么了?”
血狼做了个“安静”的手势。
很快,他放回水壶,把耳朵贴到脚边的一块岩石上,仔细地倾听了一会儿。
可这附近什么都没有啊,戴维四处张望。还没等他看到一只野兔或者一只狐狸,血狼已经把他推上了马,然后自己翻身上马,一手握住戴维坐骑的缰绳,一手握住自己的。他嘴里发出响声,催促着马匹开始小跑。
到底怎么了?戴维纳闷儿,也许是救兵?不,他可不能抱有太美好的期望。此时此刻,能不被放在马背上驮着走就够了。
戴维用双手紧紧地抓住了马儿的鬃毛。
发表于 2016-4-16 13: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rosie7788 于 2016-6-20 14:25 编辑

大大幽默风趣的行文真令我叹为观止~
漫天花雨赞大人~~~
发表于 2016-4-16 13:45: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rosie7788 于 2016-6-20 14:25 编辑

静等下文,祝大大身心愉快,心想事成~大大這文主題其實是很心酸的。
到今天種族的戰爭還是暗濤洶湧~~~
人只能自求多福了!!!
生活的確需要一份智慧啊~~~
发表于 2016-5-9 04:58:44 | 显示全部楼层
每天都來、大大啊~~~
你在何方?
 楼主| 发表于 2016-5-16 09:3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0# rosie7788


   我来了,柔丝大大现在身体如何?我一直在写,已经攒了很多了~~

14.劳埃德先生大显神威,然而并没有什么用·一趟艰苦的旅程·文明的野蛮人·逃走还是留下?


血狼的神情充满了警惕,但是戴维却不明白是为什么。

他从骨子里渴望是卢卡斯警长的追兵。昨天晚上的战斗到底结局如何,他并不知道,也没法知道,他只能希望钱钱平安无事,警长和他的部下也能顺利撤退。因为只有他们都保住了性命,才有可能来救他。

但是,万一他们认为他已经死了又怎么办?戴维和洛徳镇的人可没有好到能让他们冒险倒回来搜索他的尸体,然后去埋在那6个坑旁边。

也许钱钱有这个想法,但恐怕他也无能为力,他能做的可能也只是因为这个临时盟友的死而陷入更加孤单的悲伤中。

戴维一边乱想,一边在马上颠簸。现在血狼带着他和坐骑跑得很快,他们已经进入了灌木中,并且穿行在一些倒塌和风化的岩石中。

就在这个时候,戴维终于发现在远处有一片腾起的烟尘,好几个人影出现在烟尘中,同时还伴有枪响。

是救兵?

戴维兴奋地挺直了身体,努力抓着鬃毛,鼓起了眼睛。那些烟尘向着这边过来了,而前面的几个人看起来却不太像白人,他们头上没有帽子,只是竖着羽毛。

还是印第安人?

戴维心里凉了一截,但很快就看到烟尘中又紧接着冲出几匹马,那些人带着阔沿帽,紧追不舍。

果然是救兵,他们正在追击印第安人。

戴维心中狂喜,大叫:“我在这里——”

但他的话音还没落,一下子就被一双大手拉下马来!接着血狼把他扔在地上,狠狠地一刀划在马臀上,前面的马吃痛,拉着戴维的坐骑就开始狂奔。

“你干什么?”戴维愤怒地大叫。

但是血狼紧绷着脸,捂着他的嘴就把他往石头后面拖,戴维如同一条离开水的鱼那么扑腾,可惜他的力气跟血狼比起来简直像是挠痒痒,最终还是被镇压下去了——血狼把他摁在沙地上,并且拔出刀架在他的喉咙上。

“你如果发出一点声音,我就让你的脖子多个洞。”

那我也还是会有气声的!戴维用眼神表达着自己的愤怒。但血狼的回应是把刀刃又往下压了一点儿,戴维能感觉到那金属冷冰冰地贴着自己汗津津的皮肤。

这野蛮人大概不是说着玩的。

戴维垂下眼睛,屈辱地呜呜了两声,表示服从——就像一只被大棒伺候的狗。

血狼放开了他的嘴,但刀却依然贴在他的脖子上。

紧张、恐惧和炎热让戴维全身是汗,他抖动了一下,汗水顺着眉毛落下来,在沙地上发出啪嗒一声。现在他和血狼隐蔽在一块岩石后的灌木丛中,透过枝条间的缝隙,他们能看见已经来到了不远处的那些人。

追击者朝着印第安人们开枪。这些印第安人显然也有枪,他们还击了,然而无论是火力还是准头都差了很远。很快,那三个逃跑的印第安人中枪摔了下来,而追捕的白人赶到,有两个从马上跳下,验尸,其他的人都看着他。

也许是确定三个人都死了,验尸的人对后面的人说几句,接着又捣鼓了一会儿。

这时,马背上有人指着这个方向,似乎是发现了被血狼放走的马。

很快有三个白人就策马向这头跑过来,其中一个验尸的也跟了上来。

啊,上帝啊,如果你真的管事儿就让他们把我从异教徒手里救走吧!戴维的心脏狂跳,用最大的热情地祈祷过。一遍又一遍地给天上的父说好话,甚至许诺他回去就把做神奇女侠的热情都投入到圣母像的制作上。

那四个人越来越近了,但他们显然没有发现岩石后灌木丛中的人,他们追上了两匹乱跑的马,把他们牵住,然后开始检查马上的东西。

那两匹马很明显分别属于白人和印第安人,血狼的那一匹辔头上装饰着他们的彩条和标志物,而戴维的那一匹虽然没有马鞍,辔头和缰绳却不折不扣是白人的东西,马臀上还烙着主人的名字大写字母。

追击的人留下一个牵着马,另外三个开始分头打量四周,仿佛是想要找到这两匹马的主人。他们各自散开,有两个人朝着不同的方向去了,而其中一个则朝着这边慢慢地溜达过来。

戴维的心狂跳,无比希望突然天黑,然后云层只有一束圣光投射下来,就落在自己身上,就跟探照灯似的;或者是有土拨鼠钻出地面,衔着一个路标,上面画着一个“SOS”的标志。

那个人越来越近了,离他们只有六七码的距离了。戴维能看清他戴着一顶深黄色的呢帽,穿着浅灰色的夹克和深蓝色的衬衫,脖子上还有块苏格兰格子的方巾。帽子的阴影让他的上半张脸模糊不清,但下半张脸上能清楚地看到整齐修剪过的胡须。他一手握着缰绳,而另外一只手捏着一只多筒手枪。

这是个厉害角色——戴维有种感觉,这感觉他在面对卢卡斯警长的时候有过,在跟血狼对视的时候也有过。他来不及想原因,或许等他平静下来就可以明白,兔子、田鼠、幼犬……这些小动物在面对天敌和克星的时候都会有这样诡异的第六感。

他真想冲这个救星大喊哈利路亚,但是随着那个人越来越接近,血狼也更用力地压住他,那把短刀也更紧地贴在了他的喉咙上。

如果这位先生主动发现我,那就不算我喊了。戴维很后悔没有跟血狼事先讲好道理,对于“割喉咙”这么严重事情,他竟然没有先设立好唯一条件,真是不聪明。他也想给印第安人说,他其实当个活的人质比死了有价值,如果血狼是个聪明,就可以用他来交换安全。

但他现在没法开口,连哼哼也不行——脖子上的刀已经贴紧到让他连唾沫也不敢吞了。

胡子先生继续朝这边走……五码。

他的装备真是精良,靴子上的马刺雪亮。

四码……啊,朝这边看一眼啊帅哥,看一眼就有惊喜。

他停下来了,似乎这些乱石和灌木中让他感觉到了危险。

而戴维感觉到了揪心。

另外一个骑马的人过来了。“劳埃德先生!”他叫道,“这附近没发现有人。”

那个人点点头:“牵上马,带上那几个红野人的尸体,我们回去。”

他调转马头,和他的同伴一起重新走远。

没有圣光,没有土拨鼠,没有神迹,没有上帝,没有希望,世界一片黑暗。戴维想起了《黑暗侵袭》里女主角爬出了洞穴的假象,醒来却是梦,她依然深处黑暗的地下并且被怪物包围。有一点点希望却立刻破灭才是最好的恐怖片结局——但是当自己是主角的时候,这就不是恐怖片了,这就是死刑!

戴维眼睁睁地看着那个劳埃德先生带着他的人马牵走了马,还有印第安人的尸体,重新绝尘而去。

血狼放开了戴维,把刀插回腰上。他的弓箭和水都在马上,现在他的行李也没有了,而戴维更惨,只剩下了一身衣服鞋子和捆着双手的绳子。

“起来。”血狼对他说,“我们现在得靠双腿了。”

戴维还是维持原来的姿势,心如死灰。

“快起来,”血狼踢了踢他的腿,“如果晚上还在这里,就会遇到郊狼。”

戴维懒洋洋地爬起来:“有什么关系,你们是亲戚。”

血狼蹲下来,盯着他的眼睛:“现在立刻跟我走,如果我数到三你还不动,我就割掉你一只耳朵,如果数到五,就割掉另一只。”

“应该是数到六吧,部落里不教数学吗?”

“一……”

戴维站起来:“朝哪个方向?”

血狼指了指,但戴维其实并不知道东南西北。他慢吞吞地朝前走,手上拖着绳子,满身都是沙和灰。“对我好点儿,我是医生……”他说,“虽然我是你的俘虏。”

“俘虏?”血狼怪腔怪调地重复着那个单词,“那是什么意思?”

还得负责当文法老师。戴维继续用死气沉沉的强调介绍了一下这个单词的意思。

“哦,我明白了,”血狼把拖在地上的半截绳子拾起来,走到戴维前面拽了一下,“就是意味着,你是我的猎物。”



他们一直走到日落。

在没有马匹以后,两个人的体能差别立刻表现出来了。戴维的双脚想灌了铅一样沉重,开始还和血狼有个两三步的差距,越到后来越往后拖拉,最后变成了血狼牵着他手腕上的绳子,拽着他往前走。

戴维又渴又饿,他的干粮和水本来就在昨晚给弄丢了,血狼的水还让他喝了点儿,但现在也没有了。途中血狼割下了一点仙人掌肉和他一起吃了,那又苦又怪的味道让戴维胃部抽搐。他满心满意地怀念麦当劳的垃圾食品,并且发誓再也不说他们家的形象大叔像个恋童癖了。

少得可怜的卡路里摄入和缺水让戴维的体力消耗地很快,太阳悬挂在头上,像倒扣的烤炉一样,而他就是铁板上的鱼。他的全身都湿透了,然后又粘上了尘土。这些满是碱的尘土是绝望的灰色,并且乐于把周围的一切都变成这种颜色。浑身潮湿的戴维显然很得它们欢心,它们在他衣服上裹了厚厚一层,裸露在外的皮肤上裹了两层,甚至连靴子里也没放过。当他们从乱石戈壁进入了一个山区后,太阳从背后照过来,他们的影子映到山坡上,也是灰色的。

戴维看着眼前的景象,不再是沙漠了,但这海拔不高的光秃秃的山上同样缺少植被,到处都是荆棘和山艾树。这些植物就像是沙漠的奴隶一般,也被涂成了灰色。戴维一点也不相信预兆或者象征什么的,但此刻他真觉得这颜色就如同他的人生。

虽然他是个书呆,可他不是天才,也只是比公立学校的其他同学聪明那么一点儿。他念的大学是华盛顿州立大学,因为对编程什么的很有兴趣,所以参加过几个比赛,得到过几个不轻不重的奖。这帮助他在纽约的一个小型IT公司里找到了工作,并且一呆就是好几年。他没有天才的荣光,但也不至于落魄,他明白这个世界上很多人的位置就只是亿万拼图游戏中最不起眼的一小块儿——或许就是灰色——掉那么一块,并不会影响拼图的整体构造。像这样的图块儿,哪怕再掉一些,也没有关系,它们无足轻重,也很快会被替代。

所以当他意识到自己的消失,除了让在另外一个时空的亲人和朋友悲伤一段时间之外,对其他人没有任何影响,特别是他的顶头上司和老板——他们大概已经将他作为旷工除名,然后找了新的程序员来顶替。而他如果曝晒在沙漠上被郊狼和秃鹫啃成白骨,也不会在这个世界激起半点儿水花。

戴维的眼泪流出来,在灰扑扑的脸上划出两条线。他现在不生气了,也没有怨恨,他只是很伤心很伤心,从来没有这么伤心过。

走在前面的血狼仿佛有些奇怪的感应,他转过头,就看到默默哭泣的戴维。印第安人愣住了,但他并没有流露出鄙视的神情,他只是皱着眉看了一会儿,然后他走近戴维,说:“真奇怪,你的眼泪是灰色的。”

戴维不想跟他说话,他的喉咙很痛,什么都不打算讲——他似乎也不在乎自己会惹恼这个印第安勇士。

但血狼却似乎变得柔和了一些,他主动指着一块巨大的岩石,从那里开始植物就更加茂密,灌木甚至长得超过了人的胸部。“再往前走,就会到我们的部落了,”血狼说,“这是红手的部落,有最好的猎人和战士,如果你守规矩,你就会很安全。”

戴维仿佛没有听到,他沉浸在自己的悲伤中。

即便是强悍的土著,在没有马的情况下步行了这么久,也是很累的。血狼不打算再在戴维身上浪费口舌。他们俩就在这样的沉默中走到了血狼的家。

在一片起伏的丘陵中,巨石和灌木围出了一块空地,刚好能容纳下整个部落,印第安人在这里搭建起棚屋,竖起帐篷。他们并不是杂乱无章地占地,而是有规律地将一顶最大的帐篷围在中间,其他的棚屋和帐篷之间也保留着固定的距离,虽然有三四十座,却一点也不拥挤。一条地下河的出口就在靠近边缘地方,刚好将营地切去了三分之一。

但他们走近这片营地的时候,便有放哨的人站在一块巨石的顶上,发出有节奏的呼哨。

血狼也回应了那哨声,那些印第安人就欢呼起来,不一会儿有更多的人跑出来,带着激动和欣喜的表情。除了女人和孩子,还有很多跟血狼一样穿着鹿皮裤,带着骨甲,编着发辫,涂着油彩的印第安人。

他们围住血狼,用戴维听不懂的语言大声说话,然后拍打他的胸膛和肩膀,拥着他向部落中走去。同时,他们也看到了戴维,注意到他捆住的手腕和牵在血狼手里的绳子。有些人笑起来,有些人指指点点,还有一个印第安人拔出匕首挥舞。

也许他们在嘲笑他,幸灾乐祸,有人想剥他的头皮。戴维知道,虽然他不懂阿兹克特语的任何一个分支,但他猜得到:他们以为血狼在昨天的战斗里失踪了,担心他已经死了,或者被俘,但他却带着一个毛嘴子回到了部落。这可真是天大的喜事,就好像掉了零钱包却捡到金子。

戴维的悲伤已经如潮水般退去,他勉强着自己保持矜持和理智,重新鼓起勇气面对生活。因此在一堆好奇与敌视的视线包围中,他也挺着背。还好血狼在欣喜之余,也还想起手里牵着一个人,他挡开了一些围拢过来的战士和孩子,抓住戴维的胳膊,用英语对他说:“现在,我们要先去见红手。”

听起来像是酋长。

于是他们来到了最大的那个帐篷里。

一进去,戴维就被呛得咳嗽起来。在这个巨大的帐篷中,好几个印第安人围坐在一起,他们统统在抽烟斗,加上作为照明的一小盆篝火,整个帐篷里烟雾缭绕,只能勉强辨认出跟自己说话的是个人。

考虑过二手烟致癌和室内污染的问题吗?戴维愤怒地环视着这间帐篷,看到几个印第安妇女在另外一头摆弄晚饭。

还有女士在场。

看到血狼进来,好几个人都站起来,纷纷向他打招呼,而唯一一个没有起身的是最正中的那个人。他的头发已经灰白了,脸色涂着红色,头上插着羽毛,披着一件五颜六色的斗篷,上面还有一些珠子作为装饰。他胸前的骨甲白得发亮,手里捏着一只黑棕色的烟斗。

血狼终于丢下了绳子,摊开手掌向那个人行礼。

他们又交谈了一会儿,直到那个人把目光转向戴维,再和血狼说了几句,血狼才用英语对戴维说:“这位就是红手,我们的酋长。昨晚的事情他知道,他们以为我失踪了,但没想到我回来了,还带来了俘虏,所以会好好地犒劳我,等下我可以分一些吃的给你。”

“我要熟食。”

听说印第安人都生吃牛肝,味道都是其次,染上寄生虫可就麻烦了。

血狼怪模怪样地看着他:“都是熟食。”

“你们打算拿我怎么办?”戴维说了两句,又咳嗽起来,这屋子里的烟雾简直要熏死他。

他的模样让几个印第安人都笑起来,他们又愉快地讥笑了他,讨论了几句,血狼最后说了一句,他们突然安静下来,都看着戴维。

“怎么了?”戴维有点毛骨悚然。

然而血狼并没有立刻回答,他向屋里的几个人再次行礼,带着戴维走出帐篷。

“你们到底说了什么?”戴维有些沉不住气。

“他们觉得你没有威胁,可以不割断你的足后跟。”

“我真是感激不尽啊!”这是真心话。

“我告诉他们你会治疗,这是你最大的用处。如果你能好好地治疗我们的人,我们会给你一个名字。”

“我以为报答应该是送我回去。”

“只有当你有了名字,你才会是一个‘人’。”

戴维顿时语塞,他不是很懂印第安部落里关于种族的划分,也许他目前已经不算是灵长类了,大约等同于猫科或者犬科动物。

“他们建议由我来看管你,如果能证明你有用,你就可以活下去。”

“不交换俘虏吗?”

“从来没有过,”血狼说,“毛嘴子抓到我们永远不会释放,要么杀死,要么作为奴隶。”

戴维低头看着自己满是尘土的靴子,现在天已经黑了,他觉得没有任何必要再为自己争取权力了,因为他的肤色,他注定要承担一些事情。他现在必须留下来了,也许他只有用那最基础的急救知识,才能找到逃走的机会——至少可以先去掉手上的绳子。

“你打算把我拴在哪儿?”他低声说,“我至少可以坐下来了吧?”

血狼指着东边的一顶帐篷,那里跟别处不同,帐篷前没有篝火,看起来黑漆漆的。

“你先和我住在一起。”血狼说。

戴维咽了口唾沫,肩膀终于垮下来了。

 楼主| 发表于 2016-5-16 09:39:10 | 显示全部楼层
15.负罪感,哀悼与不合时宜•脏兮兮地睡觉•那是赃物吗?
吴有金是在刚刚天黑时回到洛徳镇的。
他和卢卡斯警长骑着一匹马,如果不是背后的男人让他靠着自己,他已经从马上摔下去几回了。他连一丁点儿力气都没有了。
这是他有生以来经历过的最为混乱的一个晚上,他正在梦里诅咒着卢卡斯警长,把他绑在警察局的铁栏杆上抽鞭子,却一下子被施虐对象蛮横地抓着衣领从梦里拽出来。接着他摸出枪,胡乱向着那据说是印第安人冲过来的方向扣动扳机。老实说他还从没体会过人性的复杂:他希望自己开枪什么也打不中,这样他就不会伤害到任何生物,但同时他也希望自己能阻止那些土著继续往前冲,他们的箭头和长刀可千万别招呼到自己头上。
好在这状态持续的时间不久,那些印第安人的冲锋让卢卡斯警长很快就决定撤退。他被警长拽着上了马。
那匹马是个好样的,就算背着两个成年男性,依然拼尽全力奔跑。大概它喜欢白人的辔头和马鞍,而它那些在印第安部落里工作的同胞鬃毛和尾巴上都全是五颜六色的装饰,甚至还有各种各样的小珠子。审美带来的恐惧会激发强烈的斗志,连马也不例外。
吴有金能感觉到胯下的坐骑在黑夜的戈壁上飞奔,全身的内脏都被颠簸得要从嗓子里倒出来了。他没有回头,但能听到密集的枪声,还有印第安人的呐喊和马蹄声。卢卡斯警长原本是两手捏着缰绳的,后来把右边那截往他手里一塞,说了声“拿好”,吴有金就听到耳朵旁枪声大作。
他是个土生土长的中国人,在来到这里以前,就从来没有摸过枪,更何况是开枪了——他第一次看见真枪也是到美国念书以后的事儿了。而刚才他不但被强迫拿起了枪,还扣动了扳机,现在甚至有人在离他不到一码的地方开枪。这都是什么事儿啊?
所有美国公民都该支持全面控枪!
吴有金在心底怒吼。
但枪支毕竟比弓箭的杀伤力大,大概也因为卢卡斯警长的枪法不错,吴有金听到身后呜里哇啦的叫喊中夹杂了几声惨叫,接着追逐的声音就渐渐地变小了。他攥着缰绳的手被卢卡斯警长握住了,然后他们停下来。
吴有金满身满头的大汗,气喘吁吁,他能感觉到身后卢卡斯警长的体温也很高,剧烈的心跳从背上传来——原来就算是开枪跟吃饭一样寻常的人也不轻松。
“其他人呢?”卢卡斯警长对一个赶上来的人说,好像是叫弗兰克的警察。
“都跑散了。”那个警察抬了抬帽子,“我看到有人好像往西边跑了,但没看清是谁。现在怎么办,头儿?”
卢卡斯警长想了想:“休休尼人不会再追上来了,我击中了三个,他们应该会忌惮一些。”
他的判断是对的。
卢卡斯警长带着吴有金和弗兰克沿着原路返回的时候印第安人再也没有出现,而原本跑散的另外四个人也回来,其中有两个都带着伤:一个被射中了肩膀,一个被射中了腿。
只有戴维没有出现。
“我看到杨格先生往南跑了。”名叫吉姆的民兵说,“我的上帝啊,他跑得可快了,不对,是他的马,那是道尔顿夫人借给他的马吧,跑起来就像闪电,嗖地一声就蹿到了我前面,他好像没睁眼,我叫了他一声,他也没听见!哎哟哟,你们是没看见啊,那架势……他肯定是吓着了,所以把马肚子夹得太紧,这肯定让那畜生以为他在说‘给我使出吃奶的劲儿跑,不然我宰了你!’哈哈哈哈……”
这个没心没肺的家伙竟然笑得很开心,吴有金简直要气疯了。但吉姆说清了很重要的一点:戴维的确在混战分钟跟大家跑散了,他糟糕的骑术使得他的马将他带往了另外一个方向。
吴有金觉得他们有必要立刻找到他,但卢卡斯警长否决了他的提议。
他们目前7个人只有6匹马,其中只有警长的这匹马上还有水袋和食物。现在离洛徳镇有一天的距离,他们必须在这点补给没消耗完之前赶回去。而且,虽然印第安人不会再追上来,可那只是对休休尼人而已,这附近还有一个阿帕奇人的部落,如果碰上也不是什么好事。因此卢卡斯警长当即决定返回。
“难道就把戴维丢在这里吗?他也没有食物和水,而且他也不会寻找这些,而且他说不定会撞上印第安人。”
“那是他的运气。”吉姆说,“实话说,艾瑞克,印第安人往往会用白人俘虏交换一些粮食和武器,如果他真是落进了印第安人手中,他说不定还能捡回一条命。”
“要不然呢?”吴有金黑着脸。
弗兰克插嘴:“饿死或者渴死,在尸体还没有完全腐烂前就被狼和别的什么玩意儿吃个精光。”
一股凉气直愣愣地透进吴有金的胸口,他猛地从卢卡斯警长的马上挣脱下来,去拽马鞍山挂着的水袋。“让我去找他!”吴有金嚷嚷着,“我们不能把他丢在这儿!”
他失去理智的行为让周围几个人错愕,但警长跳下来,严厉地制止了他。
“现在我们不知道杨格先生到底跑了多远,跑到哪儿去了。我们没有时间再漫无目的地在沙漠里找一个人。如果我们留下来,那说不定就会和杨格先生在同一只秃鹫肚子里重逢了。”卢卡斯警长冷酷地说,“现在请你乖乖地跟我上马,我不想再说第二遍。”
他说的全是对的,他的命令是英明无比的,一个声音在吴有金的这样说。但吴有金依然死死地抓着那个水袋,僵硬地站在原地。卢卡斯警长去掰了下指头,惊讶地发现这家伙力气还真大。他果然不再劝说,一下子把吴有金摁在地上,掏出皮带把他的双手反绑起来,将他放在马上。
“走吧,”警长对周围目瞪口呆的下属说,“我们必须在水喝光之前赶回去。”
吴有金的胸口和大脑已经被愤怒、担忧、伤心、绝望和羞辱烧成了一片浆糊,他心头有道栅栏被推倒了。他开始用中文滔滔不绝地咒骂起身边这个男人,那句式如此丰富多彩、变化万千,修辞如此之奇妙,简直没法用英语来表达。洋人们不能欣赏一个理科生在文学上突然迸发出的灵感,无法理解中文的博大精深,成为了吴有金甚为遗憾的一件事。
他就是在这样的遗憾中,被带回了洛徳镇。当卢卡斯松开他的手时,他一言不发地穿过围观的人群,回到了自己的屋子,紧紧锁上门,然后走到戴维的房间门口,看着空荡荡的木床,愣了很久。
吴有金并不会想到,自己被放在马上像货物一样运回来的时候,戴维也遭遇到了同样的事情。他也不会想到,在他的内心被负罪感和伤心淹没,并且想象着戴维倒毙的样子双眼发红的时候,那个人已经获得了两天中最为舒适和平静的一刻。


戴维抱着膝盖坐在帐篷里,拘谨、胆怯,像一个被怪叔叔囚禁的小姑娘。然而他抬头打量着自己身处的环境,心里有一丝庆幸:他以为会看到血肉模糊的猎物和毫无卫生观念的垃圾堆,但其实这里很干净,用五根木头交叉支撑,一层黄色的皮革覆盖在上面,最上方是一个开口。在这个开口正对的下方地面上,有一个用石头围起来的火塘,尽管是在内华达州,但是沙漠的夜晚温度也很低,所以还是燃着火。在火塘的周围,是柔软的沙地,上面铺着类似帆布一样的垫子,还有一块编织得很精细的毯子。在垫子上方悬挂着一些硝制的皮革和很多五颜六色的石头磨出来的珠子,它们被串成长长的链子,装饰在鹿皮衣物上。在帐篷的另外一头,没有铺帆布的地方,堆放着一些狐狸和野兔的皮毛,还有很粗的绳子,看起来很结实。
戴维看着血狼,这个印第安人在自己的帐篷里取下了头上的羽毛,脱下了骨管胸甲,在火塘前坐下来。他的神情看起来很放松,哪怕是最凶猛的战士,在自己家里也会卸下一些警惕。
一个印第安女孩儿进来了,手里端着木盘,上面有两块串起来的肉,还有一些黄色的饼子和绿色的菜叶。她穿着鹿皮裙,漆黑的头发编成两根辫子,末端缀着羽毛和珠子的装饰,脖子上挂着白色牙齿和蓝色石头串成的项链,一条颜色鲜艳的腰带束在她纤细的腰部,再往下是两条优美的腿……真是个活生生的宝嘉康蒂公主。(注1)
但“公主”对他这个俘虏显然没有什么好感,她用印第安语跟血狼说了什么,就算是一个词都听不懂,戴维也能感觉到她的不满。然后两个人又谈了一阵,她出去提来了一桶水,就退出了帐篷。
血狼拿出小块皮革,沾湿了水清洗自己的脸和手,然后把肉串放在火塘里烤。
“她是谁?”戴维问,“你的妻子吗?”有这么漂亮的少女人妻,运气真是好到让人嫉妒啊。
血狼把饼子放到光滑的石头上:“是我的妹妹,她叫做‘灰雨’。”
印第安人的名字果然都是起得很随意。“她跟雨有关,在这沙漠里可真不容易。”戴维努力营造一个聊天的氛围,用一个少女做话题显然最为愉快。
“她出生的时候,刚好在下雨。”血狼竟然搭了他的话,这无形中让两人之间的气氛缓和了一些,戴维终于放开了膝盖,悄悄改变了之前防御的姿态。
继续,他对自己说,现在这氛围超好,别让他把你锁起来才能睡觉,让他觉得你们可以做个朋友。
“你怎么会说英语?”戴维继续问道,“我听起来不像本地人教的。”
血狼看了他一眼:“在我八九岁的时候,这里的毛嘴子还没有那么多,他们住得离我们很近,但是他们不认识路,所以会到我们部落里来,找一些人带路。我给他们干过活,其中有一个教我说了你们的话。”
“他一定是个英国人,所以你的口音有点儿……”戴维用手做了一个往上勾的手势。
血狼皱了皱眉。
“算了……”要一个印第安人明白英国人说话时上下起伏拐弯的腔调实在不太容易,“那个时候你给那些人,就是你说的‘毛嘴子’做什么呢?”
“他们是来挖开地面的,总是在找可以挖的地方。”
看来是探矿的,最早的一批淘金者。
“那个时候我们的部落人比较多,毛嘴子们人少,他们不敢把我们怎么样。他们会拿锋利的刀,漂亮的布和一些亮晶晶的玻璃玩意儿来跟我们交换货物,让我们去给他们带路。不过后来毛嘴子越来越多了,他们开始在这里修木头房子,为了挖开地下的东西还炸开了一些山洞。那个时候我们就不喜欢他们了……他们却不愿意离开。”
所以就打起来了。戴维在心里默默地叹了口气。
血狼把饼子翻了一面,然后起身去拿皮毛旁边的粗绳子,把它们打成了一个活扣。戴维心里有些发酸:“听着,先生,或者酋长——”
“我不是酋长,我说了这是红手的部落。”
“好吧,血狼先生,我跟你以前见过的毛嘴子不一样,你看,我甚至都没有毛。”戴维用手指在自己的嘴唇上拉了一下,“我对印第安人没有任何偏见,而且我真喜欢你们跳来跳去的那种舞蹈。我欣赏你们吸烟的传统,还有这些艺术品……”
他指着那些可爱的珠串。
血狼默默地制作自己的活扣,看都没有看他一眼。
戴维没有气馁,他挪动着身体,来到血狼旁边:“我保证不会逃走,你看,我对沙漠充满了恐惧, 没有马我是绝对不会进入那个地方的。我从来不做没有准备的事情,从来不!所以……”
“吃吧。”血狼放下活扣,把一串肉塞进他的嘴巴。
戴维连忙把那块肉抓出来,挣扎着说完:“所以,你不必把我绑起来睡觉,我是说不用捆手也不用捆脚,我就乖乖地躺在这里,这块垫子上。”
他甚至拍了拍身下。
“那是我睡觉的地方。”血狼说。
“哦,我不介意睡这边,”戴维立刻指着另外的方向,“没有垫子也可以,那些皮毛借给我保温就行了。”
“你可以用,但不能在那里。”血狼说,“如果不想被捆起来,就睡到我身边。”
“我浑身很脏很丑,我还没脱靴子,”戴维威胁到,“你不会喜欢我脱下靴子的。”
血狼指了指面前那桶水:“清洗好你自己,灰雨去给你找合身的衣服了。”
穿鹿皮,睡帆布,看着帐篷顶上的星空,旁边还有一头狼,这要能睡着就奇怪了。戴维很想再努力争取一下,但他意识到别把帐篷的主人惹得不耐烦,能不被捆着睡觉已经算是尊重人权了。
他迅速地把那块烤肉咽下去,然后又狼吞虎咽地干掉了烤在石头上的饼子——那味道像是玉米做的。在解决了“晚餐”后,戴维又解下了领口的方巾,开始洗脸和擦身体,把满是沙土的靴子脱下来,丢到帐篷外面,然后用桶里剩下的水冲洗双脚。
这简陋清洁手段在过去会被戴维认为是对卫生的敷衍而嗤之以鼻,但此时此刻却仿佛是让他重生的弥撒。他回到帐篷里,把湿漉漉的双脚放在火塘旁边,不再有饥饿和寒冷。
“把你的衣服脱掉,”血狼面无表情地说,“它太脏了。”
戴维低头看了看,这件衬衫上确实灰土和汗渍,他又看了看血狼的“床”。好吧,他认命地解开扣子,虽然不想承认,但那张垫子看起来的确算得上干净。
这时那个叫灰雨的印第安少女又从外面走进来,手里拿着一件衣服,她递给血狼,又说几句,扭头出去了。血狼把那件衣服又扔给了戴维。
这是一条裤子……戴维艰难地辨认了两次,确认它只是一条裤子。虽然它是柔软的鹿皮,用粗线缝合得很好,裤型也不错,有点H&M的感觉,但它仍然只是一条裤子。
“上衣在哪儿?”戴维问,他有种不详的预感。
“冬天的时候有,或者老人们会穿。”雪狼命令道,“换上裤子你才可以睡觉。”
我会在晚上冻死吗?我会因为冷而抱住这头狼吗?我不换他会不会把我从帐篷里踢出去?或者把我重新捆起来吊在帐篷上,就跟那条狐狸皮一样?
戴维屈服了,他扒下裤子,套上被施舍的这条。然后他来到那堆皮毛前,把能裹在身上的都抱起来——反正血狼许诺过他可以……
但就在把皮毛拿开的一瞬间,戴维却突然愣住了。
在这堆皮毛下,是一个箱子。一个深棕色的木头箱子,不大不小,四角包着铜皮,两根铜条给它加固了,上面还有一把满是铜锈的大锁。这箱子怎么看,也不像是印第安人的东西,倒有点像戴维•琼斯放心脏的聚魂棺(注2)。
他蹲下去,握住了那个铜锁,用指甲挂去表面的 一层浮绿,铜锁上雕刻了两个名字的简写,“K•M&A•M”。他的脑子里闪过一种奇怪的感觉,就仿佛黑夜中一只萤火虫突然飞起来,但又很快投身于灌木的阴影中。
这个血狼是个骗子,戴维想,他说毛嘴子是坏蛋,可很明显他也打劫过白人,甚至连赃物都还保留着呢。不过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自己的确得非常小心,万一他发现他时刻准备着要逃走呢?


注1:迪斯尼动画电影《风中奇缘》的女主角。
注2:都看过吧,加勒比海盗第二部
 楼主| 发表于 2016-5-16 09:39:27 | 显示全部楼层
16.带回希望的男人•解密,这宿命的箱子•血狼的往事•与狼共舞

一个夜晚过去,世界重新回到起点。当吴有金拉开窗帘的时候,看见朝阳生气勃勃地从远处的丘陵后面升起来,心里没有任何感动,反而感觉到眼睛干涩得难受,嘴巴里也满是苦味。
他昨天晚上一直半梦半醒,被追赶的恐惧和戴维若隐若现的脸不时地出现在他的脑子里,他难过、无奈又愧疚,在床上翻来覆去,换来了一对大大的黑眼圈和仿佛从坟墓里爬出来的脸色。
也许他应该重新进入那片戈壁,找回戴维,不管是活人还是一具尸体。即便是那个短暂的盟友真的已经死掉,那么至少在洛徳镇的墓地里,他还有一个可以哀悼的人。
一想到这点,吴有金握了握拳,然后转身去盥洗室打理自己。他决定去杂货铺老板那里买绳子、麻袋、匕首、子弹和枪,然后去马贩子温斯顿那里买下他最好的一匹马,接着他带上指南针,离开洛徳镇,进行他这辈子最勇敢、最讲义气的一次冒险。他会像关云长千里走单骑一样找回他的兄弟——虽然他们还没有结拜,也没有好到那个份儿上。
就在吴有金洗好了脸,刮干净了胡茬,找出新的衣服换上(他甚至特地去木棚找出那件星战T恤贴身穿着)以后,正打算出门,就听到楼下有人砰砰地敲门。
那熟悉的频率让吴有金好不容易振作起来的情绪再度恶化,他臭着一张脸下楼,拉开了门。
卢卡斯警长也换好了新衣服,刮干净了脸,但是他的脸色并不见得多好,眼睛下的阴影就是这两天过于刺激的证明。
“哦,”他上上下下地打量吴有金,“很高兴看到你恢复过来,艾瑞克,但是请告诉我你不打算干傻事?”
“什么是傻事?”吴有金挑衅地看着他——还得抬着头。
卢卡斯警长指了指他露出衬衫的那一件T恤,表情很古怪:“去寻找你的那个雇员,对吗?你挺照顾他的,如果不是我把他带到你这里,我都以为你们是认识十年的好朋友了。我不明白为什么对这镇子上的一切都漠不关心的人怎么突然就变成了一个热心肠的游侠了。”
他说的竟然无法反驳,吴有金只能用不耐烦的口气说:“你到底来干什么?我很忙,还有两具棺材。”
卢卡斯警长并没有因为他的恶劣态度而退缩。他向外面偏偏头:“给棺材付钱的人来了,还带回来了一些你愿意见到的东西。”
吴有金满腹疑虑,但他很快想到了这两具棺材是为遇袭死掉的人准备的,而他们是被一个好像很不得了的人雇佣的,好像是被称呼为劳埃德先生。安德鲁神父提到他的事后那夸张的表情吴有金还有印象。
尽管满腔的不情愿,但卢卡斯警长的话还是吊起了吴有金的好奇心。他跟着警长来到警察局,在空地上就看到几个男人牵着马,还有一个在门廊上坐着。他穿着浅灰色的夹克、深蓝色的衬衫,戴着苏格拉格子的方巾,深黄色呢帽捏在手上,腰上挎着枪。虽然没有走近,但吴有金也能感觉到这个男人散发着一种压迫的气势。当真的来到面前时,却发现他的表情其实很柔和,但那只是维持着礼貌的样子,他的眼神中透露出一种凌厉的东西。
“这位就是理查德•劳埃德先生,”卢卡斯警长介绍说,“那两位先生的棺材钱他负责支付。”
“吴先生。”安德鲁神父口中的“大人物”向吴有金伸出手,“很感谢,希望尽快能将我的伙计们收殓,如果我明天就能带他们会卡森城,我将感激不尽。”
如果我不偷偷地溜走大概能如期完工。
吴有金握住他的手,那只手粗糙有力,仿佛是在沙地中磨砺过。“我会尽力的,先生,”他只好敷衍道,“呃,如果您对棺材的要求不那么高。”
“快一点,吴先生,快一点,另外体面一些,不要让我带他们回去的时候被人认为我对我的伙计们太吝啬。”劳埃德先生从夹克里把一个小小的皮口袋拿出来,塞到吴有金的手中。
是金币,那沉甸甸的感觉跟鹰元完全不同。
吴有金虽然不是个财迷,但这种慷慨夹杂着威严和仁慈,简直让他无从拒绝。他咳嗽了两声,把钱收下了。“卢卡斯警长说您昨天就加入了追捕?”吴有金说,“您找到了什么?”
“哦,那个……”劳埃德先生打了个响指,高声说,“艾伦,把马牵过来。”
空地上的一个男人抬了抬帽子,牵出了两匹马,一匹个头不太大,灰色的,属于印第安人;另外一匹是棕色的,个头高一些,带着白人制作的辔头和缰绳。
吴有金的脸色变了——
他记得这匹马,那天晚上他们逃命的时候戴维骑上了这匹马,他那么慌乱,以至于马鞍都来不及捆好,瞧这马儿光秃秃的脊背。
“您认得它吗?”劳埃德先生问,“这两匹马是在地狱湖附近看到的,它们没有主人,我们在周围找了一圈,也没有发现人,就牵回来了。卢卡斯警长说,它应该属于你们一位失踪的朋友。”
他是个说话谨慎的人,没用“死”这个词。
“这是戴维的马,”吴有金难以抑制心中的波动,上前抚摸那匹马的脖子,“您确定没有看到他吗?”
“那里一个人都没有。”
“那……”吴有金咽了口唾沫,“那您有没有看到……看到……”
“如果附近有尸体,我们至少会看到盘旋的秃鹫。但是——”劳埃德先生耸耸肩,“我们什么也没有看到。不过印第安人的马上还有水壶,我觉得他们应该是忽然离开坐骑的。也许是远远地看见了我们,就躲起来了。”
吴有金脸上发光:“那您觉得戴维可能还活着。”
“很有可能,他如果不抵抗,印第安人也不会杀死一个投降的人,现在他们也变得狡猾了,知道跟我们交换俘虏。”劳埃德先生笑了笑,“可惜这次我没有遇到休休尼人,只带回了三个阿帕奇人。”
他朝另外一边偏了偏头,吴有金顺着他的视线望去,吓得往后退了一步,卢卡斯警长扶住他的肩膀。
原来在门廊的另外一边,并排放着三具尸体,全都是印第安人。他的胸口泛起一阵恶心,一股酸味冲向喉咙。他把脸转向一边,压下呕吐的欲望。
虽然知道在这种蛮荒之地,杀人,特别是白人杀印第安人,实在不算什么“犯罪”,可是现代的法制和道德并不会随着穿越而倒退,他依然觉得眼前这一切让他难受。
他只是个过客,他不属于这儿,早晚都要走的,吴有金这么劝自己,他必须忍耐,别去评判任何人。
“哦,很抱歉让您感到不快,吴先生。”劳埃德看到吴有金明显的排斥,只是微微一笑,“下一次我会把尸体都放在更加不引人注意的地方,或者就地掩埋。”
“下一次?”卢卡斯警长开口问道,“这么说您还打算继续追击印第安人。”
“别误会,警长,我并不是在怀疑您的能力,我个人的行动不会跟您的行动发生任何冲突。我只是为我的伙计们讨回一点公道。”
“您已经杀死了三个印第安人了。”
“三个妄图袭击我们的阿帕奇傻瓜?发起袭击的是休休尼人,我还得继续寻找正确的仇家。哦,说不定我会捉住一个两个活的,把吴先生的朋友交换回来。”
那我一定会免费送你两个棺材的!吴有金差点脱口而出,但还好他仍然抱有一丝理智,把这表达感谢的话闷在肚子里。
“如果您要行动,请记得告诉我,劳埃德先生,”卢卡斯警长用大拇指抬了抬帽檐,“不管如何,公民们进入危险的地方我总得知道,这样才能履行我的职责。”
“我记住了,警长。”那个大人物说,“我可能还会在镇上呆一段时时间,也许道尔顿夫人那里还有空房。”
“她一定会欢迎您的。”
他们又聊了几句,吴有金在一旁觉得很无趣,因为害怕看到那堆尸首,他还拼命地别过身子,把自己的目光集中在劳埃德先生挺直的鼻梁上,他的目光专注到连那位先生都有些奇怪了。谢天谢地的是卢卡斯警长终于结束了对话,吴有金赶紧跟着他的话头找到一个机会告辞。
但当他离开警察局往回走的时候,刚刚经过一个拐角,就突然被后面赶上来的人拍了拍肩膀。
“干嘛?”吴有金转过头来,又看到了几分钟前才分开的那个人,“你跟踪我。”
卢卡斯警长把双手扣在皮带上,冷笑了一声:“为了让你聪明点儿。”
吴有金抱着手臂,摆出一副“不管你说什么我都不配合”的架势。
“你原本打算做什么,看到劳埃德先生的能耐以后又打算做什么?”卢卡斯警长低声说,“是不是觉得在你找回那个最佳雇员的时候他能帮上忙?”
“很明显他比你积极一些。”
“别把他当成一个乐善好施的人,艾瑞克,你在洛德镇上接触的任何一个混蛋跟他比起来都像是天使。他来自路易斯安那州,具体是哪儿他从来不说,但他有过一个庄园。他穿过军装,又脱掉了,在军队里的东西他都学得很好,他简直出类拔萃——我是说那些杀人的技巧。”
“这吓唬不了我。”
“北方人接管了他的庄园,他们要审判他,但是他来到了这里。你听说过‘剥皮者杰克’吗?”
“我只听说过‘开膛手杰克’。”
卢卡斯警长显然不太明白他说的是什么:“我好像没有听说过有这个外号的罪犯。”
“他犯的事儿在英国。”
“剥皮者杰克这个名字的由来是因为他的案子都不会留下活口,并且喜欢像印第安人那样剥掉受害者的头皮,或者割下耳朵。他和同伙在三年内抢劫了十五次银行,还有那些富有的摩门教徒,带着金沙的矿主,藏着全副身家的移民……有油水的他都吃得下。到他被抓住为止,大概掠夺了超过五千美元的财物。”
吴有金默默地在心底换算了一下,那也相当于二十一世纪的两百多万美元了——真是个超级大盗。
“他最后一次下手的对象是索罗兄弟矿业运银锭的车,可那一次是个圈套,埋伏了足足六十个警官。剥皮者杰克这次没能剥任何人的皮,自己的倒掉了一层。他很快就被吊死了,但那些抢走的钱却无影无踪。”
“等等……”吴有金打断他,“我记得你刚才是要跟我说劳埃德先生的坏话。”
卢卡斯警长只是看了他一眼,继续说道:“他行刑的那天我去了现场,他是个中等个子的秃顶男人,肌肉发达,满脸横肉。不管是把绞索套到脖子上还是牧师为他的灵魂祈祷,他都面无表情,他一声不吭地被吊死了。当然,他是个凶徒,可他老婆不是。那个瘦骨伶仃的女人离开了卡森城,后来有人给我说她在南卡罗莱纳过得不错,但还不像有五千美元的样子。”
吴有金试探着问道:“你的意思是……那个人其实不是剥皮者杰克?”
“他是顶包的,很明显,那些劫案都不是一两个人能完成的。理查德•劳埃德才是他的老板,不止一个证据证明他们有联系,但是最后所有的罪名他都洗脱了。他给了那替死鬼份子钱,可能超过他应得的,然后再供养好他的老婆孩子。”
“你这些都是道听途说吧。”
“他拥有两条金矿脉是真的,亲手干掉了五个决斗者是真的,他在内华达州有些影响也是真的。有人见过劳埃德冲着活人开枪的样子,还有人用刀向他挑战过,结果也很悲惨……离他远点儿,艾瑞克,他不是你这样的小绵羊能够打交道的。”
那你跟那位剥皮先生都是灰太狼吗?
吴有金忍了又忍,终于皮笑肉不笑地向卢卡斯警长挤出一句话:“你知道吗,其实我不太擅长结交新朋友,我真没有你想那么在意劳埃德先生。”
我只在意戴维那个笨蛋能不能活下来,然后一起回去。


戴维仰面躺在帐篷里,看着顶上开口处的天空颜色从深黑慢慢地变浅,最后闪烁的星星们也变成了浅色,最后慢慢地淡化在微蓝的天幕中。
戴维轻轻地叹了口气,抱紧了身上的那堆皮草——就算是库伊拉(注1)看到他现在享受的这堆被褥也会羡慕的,因为除了黑色和灰色的狼皮,柔软的鹿皮之外,还有一张非常完整的棕熊皮。
“真是残害野生动物呀……”戴维一边感叹,一边伸手摸了摸盖在胸口的那张狼皮,暖和的感觉让他简直不想爬起来。他是个赖床爱好者,以前每到周末,只要不加班,他都会睡过中午十二点。对于一个忙碌的都市人来说,能在柔软的羽毛枕头和被子里缠绵到自然醒,简直是天堂般的享受。
而对于一个穿越者来说,在经历了箭头乱飞、拼死逃命、烈日暴晒、沙漠跋涉、要死要活之后,能在一堆柔软的皮草中舒舒服服地睡到现在,那感觉就跟以前在家里享受的美好时光一模一样了。
戴维把脸转向旁边,看到了旁边空荡荡的垫子,一丝热气儿也没有。很明显睡在上面的人已经离开了好一会儿了。
开始戴维以为挨着血狼那种人应该会失眠,但他实在低估了自己的心理素质,他一躺下就睡着了,甚至都没做梦。食物和睡眠让他就像蓄电池一样重新满身干劲。
戴维没有急着起身,他把双手交叠在脑后,看着上面敞亮的天空,试图理清现在的状况:
首先,最清楚的事情就是:他现在是个战俘,他被扣留在了敌人的部落,他们对他有处置权。
其次,看起来血狼和那个叫“红手”的酋长目前还不打算要他的命,也没打算虐待他,否则他们就不会给他吃的、衣服,还让他躺在这里。
第三,他们希望他能“治病”,就像一个真正的医生那样,这将是他赖以活命的最重要筹码。
戴维觉得目前他面临的选择有两个:一是乖乖地留在这里,等待着印第安人给他送来病人;二是找到机会,偷一匹马逃走。无论做什么选择,结局都有好有坏。
冒充医生,撞大运医好几个人,受到尊敬,治不好,被揭穿以后可能会丢掉性命。
逃走,前提是偷到马,不然即便逃走也没法穿过戈壁。如果运气好,能找回镇上(这概率简直不会超过20%)或者碰到白人,那就得救了,如果倒霉,很可能被拽回去,那时候脚后跟就保不住了。
戴维按照逻辑推演了一下,觉得保持现状,观察观察再做决定是最明智的。
这么打定了主意,他的身体似乎也被灌注了一些力气,终于摆脱了柔软皮草的挽留,从那张垫子上做起来了。
刚起身,就有人撩开帐篷门走进来。
戴维这辈子,除了他的妈妈和未成年时候的女同学,还没有光着上半身坐在“床上”面对一个女人呢。
那个叫做“灰雨”的印第安少女来到他的面前,放下了一罐水和一个装满了土豆和豆荚的陶盘。“谢谢!”戴维想起了用牛粪洗手的马赛人,他在脑子里google了一下好像没有发现印第安人有同样的习俗,这才放心地拿用木勺舀起了食物往嘴里塞。
忘掉牙膏吧,忘掉洗面奶吧,这这样的条件下你不能要求保持原来的个人卫生习惯。戴维一边自我辩解一边吃着那些食物,他欣慰地发现有盐和辣椒粉的调料,总体来说味道还不错。
那个姑娘就坐在他对面静静地看着他,似乎也不打算回避。就算是最热爱食物的人,被这么专注地看着也会不好意思继续吃的。
“嘿,公主,”戴维放下了木勺,看着她,“我没打算逃走,而且就算我跑的话,你也无法阻止吧?”
灰雨咬了下嘴唇,忽然开口说话,遗憾的是她说的全是印第安语言,戴维一个词儿也不懂。但他没打断她,保持着最礼貌的态度看着她说话。大概是为了让他好理解,这姑娘一边说,还一边打手势。戴维愉快地看着她摸摸自己的头,又摸摸胸口,用手比划着各种形状——不管多么滑稽的动作,美丽的少女做出来都赏心悦目,脸果然是一切的决定因素。
大概是他脸上那暧昧的笑容让灰雨意识到这混蛋的注意力并没有放在理解自己的动作上。于是她顿了一下,用手指了指旁边的“聚魂棺”,然后又用手点了点自己的头。
戴维的脸色变了:“这是什么意思?”
灰雨又指了指哪个箱子。
她不会说箱子里装了个人头吧?戴维背上一阵冷汗。
“她对你抱有很高的期待。”血狼从帐篷外面进来,对妹妹说了几句话,女孩儿却摇摇头,再次指了指那个箱子。血狼又说了几句什么,语气似乎发生了变化,灰雨的表情变得不太好看,她站起来离开了帐篷。
“干嘛对小姑娘那么凶啊。”戴维打抱不平,“她才十八岁吧,还是十七?”
“十六。”灰雨说,“她是个寡妇,她的丈夫死于毛嘴子的枪口,现在我是她的保护人。”
这算是童婚吧,戴维吓了一跳。血狼反而在他的旁边坐下来。这个印第安人的头发和皮肤都湿漉漉的,仿佛刚刚沐浴过,胡茬也没有了,下颌方正,跟他上半张脸一样线条刚硬。
“你说她对我的期待,是什么?”该不是想再嫁给我吧,戴维忍不住想到了“站立舞拳”和邓巴中尉(注2),那可真是一段蛮荒罗曼史。
“她希望你能治好部落里的病人,就像铁圈一样。”
“铁圈?”真令人泄气啊。
“也是一个毛嘴子,但他跟你们不一样,他是一个好人,他为我们做了很多事。包括治疗那些被诅咒的病人。”血狼指着那个箱子说,“那就是他留下来的,但是他死去以后,就没有人会用那些东西了。灰雨希望你能用。”
原来不是打劫来的赃物,如果是听诊器什么的还凑合,虽然戴维听不出来什么东西,但是好歹会装模作样。“等我吃完以后可以看看,”戴维一边继续享受早餐,一边问道,“那个铁圈,他一直待在你们部落?”
“不,他是偶尔来,他是很早以前来到这附近的毛嘴子之一,但是他不像其他人带着工具到处挖掘,他喜欢摆弄一些机器。他对我们很友好,他会拿出礼物请我们的带路,走遍了这附近。他还会教我们说毛嘴子的话,还带酒来给我们喝。所以红手很快就给了他名字,把他当做朋友。”
“说不定是圈地的。”
“不,铁圈只是到处走,他走过的地方就像他来之前一样,没有修房子,也没有挖洞,他跟其他的毛嘴子不一样。”
戴维心中一动:“这个铁圈,该不会就是教你英文的人吧?”
血狼看了他一样,没有否认。
一个白人能跟印第安人做朋友,教他们英文,还看病,并且没有占领印第安人的土地,他要不是做慈善,就是个人类学家。“他雇你当向导?”戴维记得血狼提到过,“他拿什么付账?”
“各种东西,包括玻璃镜子、铁勺子和别的,”雪狼说,“我们并不像你们那样只要金子。”
“实际上,银条我也是不拒绝的,”戴维笑着说,“你们的交往持续了很多年吧?你的英文肯定不是短时间能说到这么好的。”
“早些时候他经常来这里了,那时候我认识了他,但是后来就他来得非常少了,已经是隔很久才来一次了,不过每次会多呆几天。再后来,他就去世了。”
“哦,”在这鬼地方身子弱的都待不了多久,“那他是怎么死的?”
“正如所有人都必须走上最后的一段路程,他也是在岁月之中归于沉寂的。作为朋友,我们安葬了他。”
“你们还挺重情重义的。”戴维敷衍地赞美了一句,“而且难得有个白人竟然不愿意埋在教堂里——”
戴维的尾音好像突然被利刃斩断一般地截住了,如果他是海绵宝宝,他就能感觉到一股气泡突然从体内升起,在头顶炸裂开,如果他是小黄人,他一定突然跳起来会大叫“芭娜娜”!这突如其来的预感让他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那个,铁圈,”他的心跳加速,舌头发干,“他叫什么名字,我是说,他的英文名字。”
血狼歪着头,想了想——着模样可真萌——“黑文•米洛”他说,“米洛,是这个名字。”
“是凯文•米洛吧?”
“嗯,也许是这么念的,我只叫他我们的名字。”
管你们叫他什么,他都是那个捕捉雷电的西部富兰克林!戴维激动地想,又看了看那箱子。对啊,“K•M&A•M”,这不就是凯文•米洛和艾丽娅•米洛的名字缩写吗?
戴维在脑子里飞快地理了一遍现在已经知道的情报:在二十多年前米洛夫妇来到这里,他们跟印第安人认识,他雇佣眼前这位帅哥的儿童版做向导,然后他在洛德镇的房子发生了雷击和火灾,米洛太太失踪了——或者死了,米洛先生就减少了来印第安人地盘的次数。此后的十几年他在洛德镇当教师,并且跟后来的神父搏斗。最后他赢了,死也没有加入上帝的羊群,反而把自己交给了印第安人。
还有他的遗物!
戴维扭头看着那个箱子,现在他百分百肯定那是一个聚魂棺!
“我说,”在这样激动人心的时候,戴维尽量维持着平静的面具,“既然这样,不如你打开箱子,让我看看有什么工具是我会用的。”
万一能找到穿越时空的证据,那可就真是惊喜了!这就是上帝给他打开的另外一扇窗。
血狼却没有动,他摇摇头:“我现在没有办法打开。”
“你不是说灰雨对我充满了期待吗?我很想证明她的期待没错,让我看看有没有听诊器什么的,我可以告诉你这里哪些人的心脏有杂音,我说不定还能判断谁有高血压。”
血狼显然听不懂那几个复杂的词儿,但他能明白他说的是什么意思。尽管如此他还是摇摇头:“不行,我没有钥匙。”
“啊?”
“这个箱子的钥匙已经跟随铁圈长眠在他的墓地,他说过,将它留在这里是在等待他的灵魂允许合适的人打开。”
你在扯什么鬼?戴维瞪大了眼睛,这是在演《还魂》吗?我箱子都找到了你却跟我说这个?
戴维的怒火刚刚升腾,突然被血狼一把拽住了胳膊,强大的力量一下子就把他拉起来。
难道他有读心术?
但血狼显然不是要跟他说说思想上的冒犯问题,他拽着着戴维走出帐篷。
“别磨磨蹭蹭的了,你先证明一下你会治病吧。”


注1 库伊拉:电影 《101斑点狗》中的爱好皮草的反派。
注2 这是《与狼共舞》中的剧情,男主人公邓巴中尉救了因丧夫之痛打算自杀的印第安妇女“站立舞拳”——其实是印第安人收养的白人女孩儿——两人后来经历种种,结为夫妻。
 楼主| 发表于 2016-5-16 09:39:42 | 显示全部楼层
17.勉强算个庸医•劳埃德先生的新动作•寻找墓地•涅槃钢?我的天啊!
治病,戴维想,但愿他们这里最严重的病人只是得了感冒。
抱着侥幸的念头,戴维跟着血狼走出了帐篷,乖乖地站在外面。灰雨在远处跟几个印第安妇女说话,血狼冲她高声说了几句,她浮现出喜悦的表情,很快跑开了。连旁边的几个女人也变得很高兴的样子。
他们肯定是去召集病人,说不定还有装病的。戴维心想,同时努力回忆自己在童子军里学到的那些基础的草药知识。
熬柳树的皮和枝条可以治疗头痛,那里面有水杨苷,可以起到和阿司匹林相似的效果。
熬蒲公英一类的玩意儿,可以缓解胃病。
熬接骨木树皮,可以退烧。
感冒咳嗽,可以泡荨麻的叶子喝。
哦,对了,车前草,那东西才超级管用,把叶子捣成泥可以止血,把茎叶浸泡了以后可以治腹泻……
但是——戴维抬起头来看了看周围——这个营地虽然是进入了山区,但周围的植被也算不上茂盛,看起来能利用的并不太多。
这也许反而是件好事,如果有病人治不了,至少还可以怪罪到“药品”不足这一条上去。
戴维安慰自己,看了看身边的血狼,脑子还在想那个箱子。如果那真的是凯文•米洛先生的东西,他就必须找到打开的方法,说不定可以发现有价值的线索。但打听这件事儿的确有风险,至少现在不是好时机。总不能让血狼发现他对米洛先生的箱子有相当程度的兴趣。
他得找到机会,在顺利逃走之前(没错他的确还一直记挂这事儿)他还要再详细地打听清楚米洛先生下葬的地点,还有他为什么留下那奇怪的遗嘱。
当然了,还不能完全排除血狼胡编乱造的可能性。
他觉得现有的线索还不能够做出一个清晰的推断,剩下的都还得见机行事了。而他眼前更重要的是,是那些陆续向他走来的病人。
戴维吞了口唾沫——天啊,他看到了一个不停颤抖的老头,还有一个脸色看起来就是肝病晚期的“姜饼人”,那个满身是红点的小孩儿,难道是荨麻疹?
他偷偷地抹了把汗,却刻意挺直了背。虽然没有ECFMG证书(注1),但他至少看过《急诊室的故事》,还一直追到了大结局呢。


吴有金站在街道上向对面望,那是道尔顿夫人的黄玫瑰旅馆。还是那么热闹,人来人往,但是跟以前比起来,似乎陌生的面孔更多了。吴有金猜想他们都是劳埃德先生的人,但他没有具体数过,他们来得很零散,也没有聚在一起过,看上去就像是随意雇来的。
但他们肯定会有动作的,吴有金在交付棺材的时候听老威廉姆斯说他们要集结起来出发去找印第安人,也许是寻仇,也许是寻找失踪的戴维•杨格,但后者肯定不是主要目的。如果真的要去把那个笨蛋找回来,说不定跟着这些倒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勇敢点儿,吴有金对自己说,戴维虽然是个慢半拍又脱线的家伙,但他好歹是文明社会的人,是自己在这个半野人出没之地唯一的盟友。
于是,吴有金拉了一下格子衬衫的下摆,勇敢地踏出第一步。
一匹呼啸而过的马车吓得他立刻退了三步。他惊魂未定,朝着那远去的马车恶狠狠地扔出一串诅咒。万事开头难,他在心里默念着中国的老话,天将降大任什么的,重新向黄玫瑰旅馆走去。
这次“摩西”顺利地分开了红海,来到彼岸。
尽管吴有金已经尽量保持着一副“老子就来喝杯酒,别把我当菜鸟”的表情,但是过上过下的人还是会向这个黄种人多看两眼。
毫无疑问,聚集在旅馆中的杂碎更多了,以前吴有金从来没有在洛德镇见过他们——他们跟这里的常住居民很好分辨,因为洛德镇虽然是一个由淘金者和冒险者组成的野蛮之地,但是它本质上是聚集着愿意靠正经劳动和一定的运气来发财的一群人,而现在这些外来者显然是亡命徒。
他们穿着不同,有些粗陋,有些阔气,有些穿着掉色的衬衫,有些则是上好的皮夹克,有些人靴子上的马刺铮亮,有些人的靴子磨掉了后跟,但他们的眼神都是一样的:冰冷、麻木,看人的样子像在看一只狗、一跳蜥蜴,或者别的什么东西。他们就像是蛇,也许就这样冷冷地爬过身边,也许会出其不意地咬上一口,至于猎物到底死还是不死,他们都不会感觉有半点心跳波动。这是一种对生命无所谓的态度。
吴有金想起有以前看武侠小说的时候,说是高手能感觉到杀气——虽然他不是高手,但是他能感觉到那些陌生人身上有类似的东西。他相信那种描写还真不是瞎说,而是一种预感危险的本能。
怀着这样的戒备和畏惧,他来到了吧台,用指关节敲了敲桌面。
“嘿,波比。”他对身高超过六英尺的长发酒保说,“给我来杯威士忌。”
独眼的酒保默默地看了他一眼,给他斟满一杯。
他看人的样子真可怕,道尔顿夫人从来没有意识到拥有一个甜美的吧台服务员才比较好招揽生意吗?光是名字甜美有什么用。
吴有金用酒沾湿了双唇,跟酒保搭话:“我说,波比,这里最近有活儿吧,能给我介绍吗?”
酒保的头发虽然又长又油腻,但是他手里的毛巾倒是异常干净。他就用这样的啊毛巾擦着酒杯,同时用他的独眼又瞥了吴有金一下。“第一,口气别那么亲热,我们俩不熟。第二,介绍活儿有规矩的,不打折。?”
吴有金又假装喝了口酒,从裤袋里掏出一个鹰元放在吧台上。
波比拿走了鹰元,朝东南边抬了抬下巴:“那边坐着一个男人,穿着灰色的外套,秃顶。他在找人去地狱湖附近,报酬是日薪,五美元。”
“地狱湖?”那里是印第安人出没的地方,也是戴维的坐骑被找到的地方,“去哪儿干什么?”
“不知道,不会是轻松的工作。”波比说,“至少不比做棺材轻松。”
吴有金尴尬地笑了笑:“现在生意不太好做,得找点外快……”
酒保耸耸肩:“这不关我的事,你自己考虑。我只是建议,弄清楚工作比较好。我曾经干过日薪五十美元的工作,我赚了八百四十块,然后赔了只眼睛。”
吴有金好不容易才挤出几句言不由衷的话表示遗憾,然后他心一横,把剩下的威士忌都倒进肚子里,转身向那个坐在东南角的人走去。
酒精给他脑子里的内燃机增添了动力,他竟然毫无障碍地向那个秃头表达出“我现在缺钱,让我干什么我都会勇往直前”这样的意思。对方等着吴有金尽情表达完毕之后,抬起头来看着他。
“吴先生,”秃头慢条斯理地问道,“您的枪法怎样?”
“我射中过兔子、狐狸和狼。”也许有印第安人,但那天晚上是在逃命,他并没有瞄准,也没有检验过战果,而打猎这件事儿他倒是体验过。
秃头的嘴角好像抽搐了一下:“哦,那么,您的骑术怎么样?”
“我会骑马。”这话不假,至少在马鞍上抱着马脖子,轻易不会被摔下来。
秃头还看着吴有金,似乎正等着他做出更多阐释。吴有金也微笑着看他,不明白这秃头还指望自己说什么。
这就有点尴尬了。
一分钟过后,秃头咳嗽了两声:“很遗憾,吴先生,可能中国人并不是我们理想的雇员。”
这就叫种族歧视!吴有金脸胀得通红,但还想要再做一次尝试:“我并不太在意工作的性质,也许有些项目需要的人不是那么单一的,我还有其他的长处。”
秃头男有些不耐烦,但吴有金抢在他再次开口拒绝前又继续说道:“能修理一些机器,就算没见过也能摸索出原理。在冶炼方面我也懂一些。哦,对了,还有一些基础的医疗护理知识,我也知道,我上过急救志愿者培训来着——”
就在他急切地推销自己的时候,秃头的眼神从不耐烦变得有些吃惊,接着站起身来。吴有金还没有意识到的时候,背后已经响起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我不太明白您最后那几个词是什么意思,但我觉得那或许是跟医术有关的,对吗?”
理查德•劳埃德先生站在离他们很近的地方,饶有兴趣地看着吴有金。他今天换上了黑色的皮夹克和灰色的长裤,还有油亮的马靴——就算是在尘埃乱飞的洛德镇,那双靴子看起来干净得如同苍蝇站上去会打滑一样。在他敞开的外套下面是同样一尘不染的浅色衬衫,在领口的位置系上了一条丝质的方巾。
在这位绅士的旁边,是盘起头发的道尔顿夫人,她的黑发垂在脸庞,一只手挽着劳埃德先生,一只手叉在她纤细的腰上。她脸上带着疏离的申请,甚至还有一点戒备。
他们好像是刚刚从楼上下来,就站在离楼梯口不远的地方。
哇哦,吴有金心想,卢卡斯警长的宽檐帽已经变成绿色的了。
劳埃德先生当然不会知道吴有金心中冒出的龌蹉联想,他饶有兴趣地走近了几步,对他说:“请原谅,吴先生,我刚才正巧听见了您的话,你似乎对于我提供的工作有点兴趣。“
紧张的感觉又加强了。吴有金不知道是不是卢卡斯警长给他说的故事已经影响了他的对于劳埃德先生的看法,反正他觉得自己现在编不出特别漂亮的话了,手心也有点出汗。
“我已经有了足够的枪手、猎人……”劳埃德先生挥了挥手,“但工程师,或者是队医,这种技术性的工作还缺人,我会很愿意让你加入的。”
看起来医生的确是古往今来最受人欢迎的职业,不管是什么社会,不管是什么人。


戴维觉得自己干得还不赖,真心实意地这么觉得。
在调动了自己所有的童子军技能和少得可怜的草药知识以后,他至少包扎好了两个伤口感染的小孩儿,缓解了一个腹泻和两个肌肉拉伤的男人。当然更严重的偏瘫他是没办法了,还有摸上去像是肝硬化的……但他让这个部落里的人多知道了一些避免伤口感染的方法。
印第安人对他的评价并不算高,而且有些还是认为巫医显然更好,但是无论如何,一个毛嘴子帮忙治病还是能赢得很多好感的。他们甚至讨论着要不要给他一个名字,在讨论的时候戴维看到灰雨笑个不停,甚至连血狼都有些忍俊不禁。他本能地猜测那些名字肯定不是他想的那样。
“他们打算怎么称呼我?”在结束了一天的“义诊”之后,戴维终于忍不住问道,“你们是只给关系好的毛嘴子起名吧,这代表你们至少不讨厌我,是吗?”
灰雨正在用陶罐熬着兔肉汤,她抬眼看了看戴维,居然又笑起来了。
“说吧,”戴维沉痛地看着血狼,“再难听的我也受得了。”
血狼看着他,那眼神跟之前比起来少了一些锋利。他没有直接回答戴维,反而是跟灰雨说了几句话,两个人一起笑起来。
戴维气得胃部抽搐(当然那也可能是饿的),好不容易修补起来的自尊心又一次千疮百孔。
“你很白,”血狼说,“灰雨和其他人,他们都说你比以前见过的毛嘴子都要白,白得像沙漠上的牛骨。”
“哇哦,”戴维冷冰冰地说,“这比喻真是妙极了。”
他低头看看自己,按照印第安人的习惯他光着上身,觉得凉才借来了一件属于血狼的鹿皮褂子,缺乏锻炼的胸膛露在外面,对比黄色的衣服和其他人棕色的皮肤,确实看起来近乎于苍白。
他当然白了,他是高加索人,按照有记录的家谱来看从来没有和蒙古人、尼格罗人这些有色人种混血。而且啊,他从小不喜欢室外运动,对于日光浴和沙滩排球更是嗤之以鼻——为什么那么多人都不明白紫外线和皮肤癌的关系。就这一点来看,戴维的审美的确不太紧跟时尚。
看起来即便是在印第安人的部落,他的肤色都不是值得欣赏的——顶多是猎奇。
“他们打算叫你……”血狼说了几个发音古怪的词儿,“意思是‘白皮白骨’。”
不如叫我德古拉!戴维觉得这名字让他像一个死人。“这名字能改吗?”戴维不抱希望地问。
“名字都是别人给起的,如果你想要一个更好的名字,那么你必须做出了不起的事情来。”
“比如起死回生吗?”戴维没好气地嘀咕了一声,放弃了争取自己的权利,他有气无力地接过兔肉汤,“今天我尽力了,虽然不指望你们感激涕零,可也应该得到点好的。对了,今天那个脸色发黄的,我觉得你们该让他吃点儿好的,他大概没多久了。别混用他的餐具,还有,如果他去世的话,最好是火化。”
“火化,那他无法安息吧。”血狼皱了皱眉。
那个看起来就像有传染病的家伙如果把病毒扩散开整个部落都无法安息。“那就埋深点儿,”戴维克制着没说出刻薄话,他觉得面前的男人虽然很勇猛强大,但要让他理解疾病的可怕还是需要费点儿口舌,他现在没力气。
戴维脑子里刚闪过这个想法,另外一个小心思又冒了出来,他偷偷瞥了一眼血狼,问道:“你们安葬死者是土葬吧?没有做成木乃伊?”
“这是不同的,一般人和酋长的葬礼不一样。”
“那……铁圈是怎么安葬的,他是个毛嘴子。”
“他不是我们的人,但是我们的朋友,我们按照他的意愿安葬了他。他希望被埋起来。”
土葬,耶!那么遗体肯定是完整的。
“那他穿着什么衣服?有什么东西陪葬吗?”
“我不知道。”血狼说,“我们接到他的时候,他已经躺在棺材里了,你们的人封好了棺材。我们带着他到了他要求的地方,为他举行了仪式,让他长眠。”
“听起来真贴心,那后来你们去看望过他吗?“
“当我们路过的时候,会的。”
戴维心满意足,他知道适可而止,并且已经得到了一些有用的信息:凯文•米洛先生的安葬的确是血狼经手的,他知道他埋葬的地方;那位脾气古怪的先生带着他的秘密走的,棺材里除了现在已经是一堆白骨的尸体,说不定还有些什么东西,所以才会封起来;他肯定渴望被找到,不然他不会留下一个锁着的箱子给他的印第安朋友……所以,戴维觉得自己有希望解开米洛先生身上的谜团——如果他能先想办法找他的墓地。
“我说,”他真诚地对血狼说,“如果——我是说如果——你下次要经过他的墓地,能让我也去吗?我可以给他献朵花什么的,就是表达一点哀思。好歹他也算我的同胞,我们都是 毛嘴子,他一定很高兴看到我。“
血狼静静地看着他,黑色的眼睛里透露出的东西让戴维觉得有些紧张,他很不自然地笑了笑:“我完全是出于人道主义……“
“好。”
“呃……”承诺来得太容易。
“如果那时候你还在我们部落。”
戴维立刻陷入了一种难以表达的窘境:如果他在此之前就得到一个完美的逃跑机会呢?
算了,他很快对自己说,反正那是如果,等真的出现了再说吧。
一旦下定了决心,他立刻变得高兴起来,似乎终于从俘虏生活中找到了目标和亮光,之前感受到的屈辱都减轻了许多,甚至连跟血狼说话的口气都变得轻快了。
“说起来,米洛先生那个印第安名字,也就是铁圈,你们是怎么给他取来的?”
血狼也开始喝妹妹端来的兔汤,同时对戴维解释:“他制作了一个铁圈,据说是我们带他去的一个地方捡来的石头做的,那是一个神奇的铁圈。很坚硬,所有的武器都无法在那上面留下痕迹,最尖锐的箭头都不行。它能砸烂很多东西,甚至是其他的铁。并且,它很轻很轻,如同项圈一样的大小,却轻得像几只羽毛。当我们见过这个东西以后,就叫他铁圈了。”
“哇,那个铁圈在哪里。”
“他带走了,我也没有见过。”
“他没有教你们怎么做吗?”
血狼沉默了一会儿,才说道:“那不是我们应该学的东西,铁圈说过,它原本不应该被制作出来,也不应该被人发现。那也许是天神所丢弃的东西。”
陨石?稀有金属?或者只是一个白人糊弄印第安人的东西!
戴维这么想,忽然忍不住笑起来。“我知道那玩意儿,有人拿它做盾牌,还有人把灌进骨头里,然后他们都变得超级厉害了,刷刷刷!”
他嘴里发出呼哨,左手做出爪子的样子乱晃。
血狼惊讶地看着他:“那是谁,这么了不起?”
“一个老头,”戴维笑得肚子都酸痛了,“名字叫做斯坦•李。”

注1:美国的基本行医资格证书
 楼主| 发表于 2016-5-16 09:39:58 | 显示全部楼层
18.警长很生气•你以为是在演《日落狂沙》吗?•不可告人的目的•神奇的环

吴有金翻箱倒柜地找出了一个破旧的小皮包,抖掉上面的蟑螂尸体,比划了一下,觉得他能塞进去三件衣服和一条裤子,可能还有一些饼干,但水壶显然是不行的,只有挂在身上。它看上去又老又可怜,然而却是他能找到的最合适放在马背上的包了,毕竟作为一个从来没打算在沙漠中长途跋涉的人来说,这种马鞍上披挂的皮包可不怎么常用。
就在吴有金回忆在推特上看到的一种空姐收拾行李的方法,盘算着怎么带更多的东西时,楼下突然传来砰的一声巨响。
他抖了一下,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下意识地将翻出来的皮包又重新塞回了橱柜里。
一阵噔噔噔的声音从楼梯上传来,那是靴子重重踩在木板上声音。光是从这种声音里就能听出那人带着什么样的情绪。
“艾瑞克!”卢卡斯警长一把推开房间门,门板撞在墙上,灰尘瑟瑟飘下。
完了,他这么快就知道了!吴有金面无表情,心里却紧张得要死,他就知道道尔顿夫人会把他接受劳埃德先生雇佣的事儿告诉这个野蛮人。他不该有那么绅士的念头,他应该抢先告诉警长他的女人已经红杏出墙了!
卢卡斯警长一步一步地走进房间,吴有金从来没有看到他这个样子,他沉着脸,灰蓝色的眼睛发红,双手捏紧了拳头,就像是一头准备把敌人挑在角上狠狠抛起来的公牛。
吴有金往后面退了半步,脸上还努力绷着。“你撞坏了我的门,”他指责到,“楼下的,还有这一扇,它们可难修了。”
“有必要的话我可以连这栋楼都拆掉,你这个白痴!”卢卡斯警长在他面前站住了,他盯着他的样子就像是要揍他,“艾瑞克,你疯了吗?居然主动去找理查德•劳埃德,还要跟着他去地狱湖,你知道那意味着什么吗?”
“日薪10美元,比其他人多一倍,并且不用开枪。”吴有金硬着脖子说。
“还有死在沙漠里,被秃鹫和郊狼吃得只剩骨头。”卢卡斯警长咬着牙,“去,告诉劳埃德你生病了,脑袋疼,肚子疼,或者恶心反胃,总之让你离开洛德镇半步都没办法,你要退出他的队伍,在这里安心待着。”
“这是我的事,我的工作,警长,你未免管得太多了。我可没犯法。”
“还有比犯法更傻的事情等着我教训你,”卢卡斯警长说,“如果有必要我可以把你关在牢里阻止你。我告诉过你劳埃德是什么人,你真觉得他找的那堆亡命徒去地狱湖是救人吗?”
吴有金感觉到智商受到了侮辱:“就算我不怎么跟你们这种暴徒打交道也明白,他不是个宽宏大量的人,他才不会为了救戴维花这么大的人力和财力,他……他是想去找印第安人的麻烦。他们杀了他的人,抢走了他的东西。”
这才是一个牙呲必报的恶棍的选择。
但是卢卡斯警长原本怒气冲冲的脸上露出了一点点错愕,随即竟然笑起来,那笑容中带着过于明显的轻蔑。“报仇?”他冷冷地哼了一声,“看来我是对,跟你说那么多都是废话,我就该把你锁起来。”
“德拉克•卢卡斯! ”吴有金愤怒地叫起来,“你们怎么能这么野蛮,什么时候才懂得尊重别人!”
卢卡斯警长的眼睛眯起来,“我们?”他说,“我和谁?戴安娜?理查德•劳埃德?还是洛德镇上所有的人?艾瑞克,你终于说出来了,是吗?从两年前你来到这里开始,你就一直游离在外。你住下来了,可你还是不属于这里,你一直把自己和我们隔离开来。”
吴有金一时语塞,就好像毫无防备地被人扒了件衣服。
卢卡斯警长走近他,目光炯炯地直视着他的双眼:“我从一开始就注意你,艾瑞克,一个皮肤白得一看就不像是干过重活的人却自称是铁路竣工后留下来的华工,并且没有留那种可笑的猪尾巴。我想你是有目的的,你留在洛德镇有你自己的理由,我原先的打算是只要你乖乖地不给我找麻烦,随便你在这里住多久。你倒也没让我失望,甚至还不那么讨厌,我有时候会觉得如果洛德镇多一点你这样的家伙或许我也会轻松点。不过那个戴维,他来了以后你似乎全变了……艾瑞克,你和他有什么秘密?”
听起来简直在说他和戴维有奸情!
吴有金涨红了脸,满腔愤怒却无法反驳,也许应该告诉卢卡斯警长他和戴维都是来自于一百多年后,莫名其妙地遇上了一个单向的虫洞,而他们发现也许这个镇子几十年前有人在做神秘的研究,搞不好能够帮助他们回去……
可惜理智让吴有金知道当他说出第一句话,卢卡斯警长可能不会把他关起来但一定会让那个醉鬼医生皮克林把他捆成木乃伊,再用壁虎粉末和昆虫尸体混合的药灌进他肚子里来治疗他的妄想症——这个年代的精神科治疗手段只能用简单粗暴和莫名其妙来形容。
“他是特别的……”吴有金努力地寻找合适的词,“只有他跟我的经历很相似,只有他明白我在做什么。所以,我必须去找到他,他是我的朋友,如果他死了就只剩我一个人留这里,我不想这样……”
如果连一个懂我的人都没有的话,我会很孤独。
如果我不能回去,我没有勇气孤独地过完剩下的人生。
卢卡斯警长长久地凝视着他,灰蓝色的眼睛里没有任何波动。吴有金从来没有这么坦然地直视这个人的眼睛,他此刻一点也不想隐藏自己,像以前一样回避卢卡斯警长的探究。他可以保证在这一刻他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
过了很久,也许只有一分钟,可吴有金感觉足有半小时,最后警长终于向后退了一步。
“随你的便。”他说,然后转身走出了房间。

接下来的三天,卢卡斯警长再没有出现在吴有金的面前,他就好像消失了一样。当他完全从吴有金的生活中消失有以后,愤愤不平的中国人才意识到似乎以前的确是会在很多不经意的时候“碰巧”看到警长先生——比如在他开门堵着来传教的神父时,警长会饶有兴趣地在一旁围观,有时候甚至会帮他解围;比如在他运棺材到顾客的家里时,警长偶尔会在路上跟他聊一点死者的好话或者坏话;比如他去道尔顿夫人的旅馆里去买点甜酒的时候,警长会邀请他喝一杯……
也许他真的没有那么坏,吴有金这么想,但随即被自己的这个念头吓了一跳。
吴有金觉得自己只是在内疚,他明白,毕竟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警长的确是在为他的安全着想。那个家伙是个尽职尽责的人,虽然就像他说的那样,自己从来没有真正地融入洛德镇,可是他还是行使着一个守护者的责任。
越是冷静下来,吴有金越是有点内疚了。但是他还没有准备拉下脸来主动去找警长道歉,警长说对了一点,他不属于这里,也不准备久留,所有有些事情没有必要做到尽善尽美。
第四天的时候,前往地狱湖的队伍终于要出发了。
理查德•劳埃德先生集结了三十个人,有些是在洛德镇招募的,有些是他带来的,还有几个是从卡森城和加利福尼亚那边来的。他们都是些让人畏惧的汉子,人高马大,全副武装,互相打招呼的时候喷出的呼吸都带着硫磺的味道。
吴有金大概是这支队伍中唯一的异类,他已经尽力武装自己了,然而也只有一只可悲的小号“柯尔特”和一把削木头会用到的匕首。当他穿好了衣服,带着干粮和武器,骑着马来到集合地点的时候,一个留着八字胡的混蛋用怜悯的眼神看着他。
“瞧我的‘胡椒粉瓶’。”他对吴有金展示着一把造型古老的手枪,“当然我还有几支别的,可还是这个老伙计好用,它永远不会过时。射击嘛,最重要的其实是瞄准、快,对吗?我的‘胡椒粉瓶’能轰掉一头郊狼的脑袋。”
吴有金勉强向他笑了笑,偷偷摸了摸腰上的手枪,再次默默地复习了一下开枪的步骤——每次都要用拇指去扳开枪击锤,怪不得西部片里的那些英雄在连发射击时老用一只手抽风似的压枪屁股。
但愿老天保佑,他没有机会开枪。
吴有金和那位炫耀武器的队友没什么共同语言,实际上,在等待人到齐的时候,他跟其他人都没话说。他就站在旁边,默默无语,直到有人用马鞭轻轻地碰了碰他的肩头。
“嗨,艾瑞克。”戴安娜•道尔顿骑着一匹枣红色的马站在他背后。
今天道尔顿夫人的打扮跟平时大不相同:她漂亮的黑发扎成了一束,藏在牛仔帽下面,身上穿着男式的衬衫和长裤、马靴,还有一件皮质的外套,腰上的皮带上挂着两把枪。
那两把枪有点眼熟,吴有金想起了上次偷偷摸进这位女士的房间所发生事情。一想到隔了这么久以后那个房间说不定又乱成了一团,吴有金就忍不住难受。
“你好,夫人。”他努力克制着自己的想象,礼貌地向面前的人打招呼。
道尔顿夫人意味深长地哼了一声:“你还是要来,对吗?”
多奇怪呀,她为什么觉得我不会来呢?
“当然了,夫人,我是一个守信用的人,我既然接受了劳埃德先生的工作,那么我就一定不会半途而废的。”吴有金又仔细看了看她,“不过,您也要出门吗?”
“跟你的目的地一样。”
吴有金睁大了眼睛:“你是说……”
“嗯,跟你们一起,不过我不是为了挣钱,我还没那么缺钱。”道尔顿夫人的笑容有些凌厉。
“当然,夫人,那么您是为了……寻找印第安人?”
“也许,”道尔顿夫依然笑吟吟地说,“或许我早就该去看看那些红野人躲在哪儿,看看他们是怎么像沙蛇一样缩在洞里,逮着机会就出来咬人一口。”
她是去报仇的,吴有金立刻就明白了,也许她早就想去了,但卢卡斯警长之前并不太支持她。作为一个女性,她也很聪明地没有独自施行这个计划。而现在不同了,劳埃德先生的人马声势浩大,可以保证她的安全,她终于可以成行了。
她从来没有放弃过复仇,女性的坚韧有时候真是让人惊讶。
“劳埃德先生能找到他们吗?”其实吴有金心中有些不安,他看过西部片,特别是有个片子讲个退伍老兵的家人被印第安人杀掉,侄女被掳走,于是他花了很多年去寻找侄女,手刃仇人。电影的名字他已经忘了,主演很有名,戴维有一定知道,那家伙真是超爱看电影(注)。吴有金觉得道尔顿夫人就有点像那个主角,而且要赏心悦目,同时她的复仇之火也跟主角一样并没有因为时间流逝而熄灭。这样的话,她如果真的碰上了印第安人,或许会出现一些血腥的场面。
吴有金知道自己不能阻止白人对印第安人做的事,但他也不愿意当个历史见证者,也许他可以想办法避开这个场面,毕竟他的主要目的是找到戴维……
“你最好跟着我,”道尔顿夫人对吴有金说,“咱们俩呆在一起,会好点儿。”
“啊?”吴有金瞪大了眼睛,他还有点不习惯女性这么直接主动。
“别误会,艾瑞克。”他的表情让道尔顿夫人大笑起来,“我允许你这几天跟我睡在同一个火堆旁的原因,是你比其他那些家伙都更爱干净。而且我觉得理查德让你加入,也并不是指望着你能骑着马开枪。在这一点上,我自信比你还是稍微强那么一点儿。为了你这趟行程安全,为了我过得稍微舒服些,我建议我们暂时相互照应一下吧。“
听起来她的意思是自己给她当个伴儿,她就能保护他。
吴有金的自尊受到了小小的伤害,但这伤口就像他拔出一颗木刺一样很快就愈合了。他有些不自然地点点头,“好吧,”他说,“为女士效劳是我的荣幸。”
道尔顿夫人的态度变得亲昵了许多,她驱策着枣红马向吴有金靠近了一些,称赞道:“看起来你还是很好沟通嘛,真不知道德拉克觉得你不爱跟人交流这个结论是怎么来的。”
“只是跟他说得很少,”吴有金不自然地咧咧嘴。
道尔顿夫人专注地看着他:“知道吗?其实在这个地方,你最该依靠的人其实是他。”
地头蛇,吴有金明白,可他并不打算在这里呆太久。其实吴有金原本就想过,如果——他是说如果——真的没有办法找到逆向的虫洞,那他也不会留在洛德镇。这个被沙漠包围的地方,这里连个图书馆都没有,他不能在这里度过余生。他会乘坐太平洋铁路去东边,在稍微有点都市模样的纽约或者波士顿生活。
“我能依靠的人只有自己,夫人,”吴有金对她说,“其实您明白我是对的。”
他的语气和表情如此认真,让道尔顿夫人反而愣了一下。不过他们这小小的尴尬很快就被另外的事情给冲淡了。
大概是该来的人都来齐了,最后劳埃德先生骑着他的黑色骏马慢慢地过来,后面跟着四个人,很明显是他的贴身保镖。人们为这个大人物让开一条路,于是他走到了最前面的位置。
他调转马头,看了看聚集的人,大声说:“先生们,还有女士……”他甚至向道尔顿夫人抬了抬帽檐。
“各位,你们都知道我们要去的目的地,你们也知道会面临什么。但我想说的是,我们不是杀手,也不是军队,我们甚至不是去狩猎,我们只是生意人。对于印第安人,我们要求的东西只有两样,第一是被俘虏的人,第二是尊重。我的规矩也很简单,尊重我,尊重你们的朋友——在沙漠里,只要是白皮肤的人,彼此都是朋友。我是个宽容的人,我也很慷慨,但我不容忍不守规矩的人,你们听过我的许多传说,有真有假。也许在这几天中,你们能够分辨出真假,这对于你们很重要。”
最后他转身,随意地挥了挥手:“走吧。”

对于吴有金来说,在沙漠中跋涉并不是多么新鲜的经历。在刚刚被神奇的造物甩到这片蛮荒之地的时候,他就为了生存在那一望无际的黄沙中走得精疲力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生命通过汗水被烈日一点点蒸发掉, 那时候他几乎已经看到死神的侧影。更不要提在那之后他还被印第安人追逐、捕捉,差点真的交代在这无情的沙海中。
大概就是这样无法用“愉快”来形容的经历,让他此后对于沙漠有了一定程度上的畏惧。尽管他想过要找到回去的路,但是一想到要独自再次进入死亡之海,他总是满心抗拒,无法真的踏足一步。
现在可以说是他阴差阳错得到的一个机会。
他终于走出路洛德镇,虽然跟着一个目的难辨的队伍,但是他的确是再次进入了沙漠。在真正开始“拯救大兵戴维”之前,也就是说,在他不得不开始开枪之前,他不能只把时间花在骑马和打牌上。
他记下他们的行进线路,修订不怎么靠谱的当地地图,同时用带来的小口袋给沙土采样。他还用温度计探测地表和空气温度,并且分好时段记录在小本子上。他带了指南针,这指南针经过改造,把刻度细化,能够体现出最细微的偏差——当然这细微也只是相对而言。现在想进行量子观测简直是做梦,但吴有金依然期待这样粗陋的转化测量法能够让他发现一点点时空裂缝的痕迹。
当然,以上那些繁多的动作让骑术本来就烂的他不出意外地掉到队伍到末尾,需要时不时快马加鞭地追上队伍才行。
总在最后等者他到是道尔顿夫人,她对于吴有金的举动有些好奇。有一次,当吴有金把温度计重新放进口袋里,赶着马又一次来到道尔顿夫人身边的时候,她看着她手里的小本子说:“你记了什么?我远远地就看着你在写写画画了。”
“嗯,只是一些感兴趣的地质数据,”吴有金大大方方地向她展示着笔记本,为了保密,他全都是用汉字写下来的,连数字也不例外。
道尔顿夫人只是扫了一眼:“想不到你还有这样的爱好啊,艾瑞克。我还以为你对什么都不感兴趣呢。”
其实我只是对低俗娱乐不感兴趣。吴有金莫名其妙地有一丝优越感:“这误解当然是因为您太不了解我了,夫人。”
道尔顿夫人耸耸肩:“倒不如说是你根本没打算让我们了解吧。真难相信你那么关心姓杨格的家伙。”
她说了和警长差不多的话。吴有金感觉很别扭,他的试着岔开了话题。“我们还有多久才能到地狱湖?”
“还有三天,这跟上次警长带着你们去河床的线路不一样,为了不让那些印第安人觉察,劳埃德先生的向导带着我们绕了点路。”
怪不得,看起来虽然都是戈壁沙漠,但是风景有些不一样的地方。
他们俩说话的空档,前方有人过来了,刚刚提到的人在他们不远处勒住了马。
“夫人,吴先生,”劳埃德先生向他们抬抬帽檐,“也许你们现在必须中断谈话了,如果你们能尽快赶上队伍,我将感激不尽。如果你们需要继续这场谈话,不如边走边聊。”
快要掉队了啊……吴有金向劳埃德先生说了抱歉,踢了踢马肚子,于是后来就变成了三个人同路的情形。
这气氛有点诡异啊,吴有金尴尬得低头不语。但是劳埃德先生就显得自然多了,他说他注意到这几天吴有金似乎都在做观测,是不是考虑找一条新矿脉。
我如果说找的是时空隧道会不会被当成神经病啊。
“大概吧,”吴有金谨慎地回答,“但是我对于寻找矿脉什么的没有经验,我还没有真的找到过呢。”
“实际上这里面有很大的运气成分,我是如此理解的:有时候上帝把财富摆在我们面前,有时候他把它们藏在一个隐蔽的地方,需要我们付出汗水甚至别的东西才能得到。”
他这话听起来像一个哲学家,但依然可以理解为“不择手段”的委婉说法。
“我想这一带应该没有新的矿脉了,劳埃德先生。”吴有金说,“洛德镇有人聚居以来已经探测过周边几乎所有的地方了,很难再有新的矿藏了。”
劳埃德哈哈大笑起来:“不,不是所有的。至少在地狱湖以南的地方还没有探测过,那里是印第安人的地盘。”
吴有金心中忍不住咯噔一下……
但劳埃德先生却又忽然转换了话题。“上次说到您的特长,我记得您提到过冶炼,冒昧地问一句,您对于金属和冶炼方面的事也很了解吗?”
“也只是知道一些普通人不太懂的原理而已。”吴有金虽然学的是物理,但在中国念本科的时候,有个好哥们儿的女朋友是冶金专业的学霸,“我曾经跟朋友的朋友去钢厂呆过一段时间,算是观摩学习。”
劳埃德先生看他的眼神有点怪,但并没有说出来。“好极了。”他从自己的外套里掏出了一个东西递给吴有金,“也许您可以告诉我这是什么矿石炼出来的。”
鉴宝?吴有金脑子里猛地冒出和大人的声音——“有请藏宝人”。他带着一种第一次当专家的忐忑接过了劳埃德先生递来的东西。
那是一个巴掌大小的金属环,目测直径不超过10公分,浑身是一种浅灰色,并没有金属惯有的光泽。更让吴有金觉得神奇的是,这个金属环的重量非常轻,大概只有铁的三分之一,他随手颠了颠,要不是冰凉的触感,几乎会认为自己拿着的是一个木头圆环。
铝?不,比铝还要轻。难道是锂?不,工业化制锂要是二十多年后(1893年)才出现呢!
而且,吴有金用指甲在那个金属环上划了两下,半点印记都没有留下,这样的硬度可不是锂能达到的,甚至是锂合金也不行。
看到吴有金的动作以后,劳埃德先生从靴子里拔出一把匕首,抛给他:“试试这个。”
真是豪迈,吴有金狼狈地接住了匕首,用手指摸了摸刀锋,这才往金属环上割了两下。当他拖动匕首的时候,就有了预感:这金属环硬得超乎他的想像。
果然,当他拿开了匕首,那圆环上依然什么都没有。
“给我看看。”在旁边的道尔顿夫人也有些感兴趣了。
吴有金把那个环给她,她仔仔细细地摩挲了一会,"这是什么合金?"
“我看不出来,”吴有金老老实实地说,“如果要测定成分,我得有合适的试剂,而且我不保证准确。”
毕竟我真不是化学专业的。
道尔顿夫人的脸色有些奇怪,似乎对这个圆环也有了点兴趣,但跟女人见到珠宝的感觉不一样,也不太像看到金条。她足足地看了五分钟,才把这个圆环还给了吴有金,而后者顺手递给它的主人。
“不,”劳埃德先生却摇摇头,“先放在你那里吧,吴先生,你可以再多琢磨一下,过几天再给我也没有关系。”
吴有金很意外,但想想这也许是晚上他休息时他可以作为消遣的一件事,于是他将那个金属环放进了口袋里。
“您从哪儿得到这个的?”吴有金随口问道,“如果能找到它的制造者就可以问明白了。”
“买的,”劳埃德先生回答,“不过是从一个印第安人的手里买的,他一句英语也不会说。我只知道他是从一个死人那里拿到的。”


注:这就是约翰•韦恩的《搜索者》,也翻译成《日落狂沙》,1956年的片子,是西部片的经典之作。
 楼主| 发表于 2016-5-16 09:40:12 | 显示全部楼层
19. 白皮白骨上线•一大早就强迫补充蛋白质•孤独的坟墓•隐藏着什么秘密呢?

当第五天的太阳升起来的时候,戴维躺在专属于他的皮草上,闭着眼睛享受犯懒赖床的时间。
他实在低估了自己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其实他以前出差的时候挑剔旅馆的床和空调,只是因为他觉得要对得起自己付的钱。但是如果他真的没有选择,或者他是白享的,他顶多在心里抱怨,绝对不会将不满形之于外,他知道有时候说得太多还是挺让人讨厌的。他虽然不怕被人讨厌,但有些时候那会让他在某些时候陷入被动, 比如现在,他在满是印第安人的地盘,他虽然对食物和住宿都有些意见,但他会乖乖地吃和睡,不让他的“狱卒”太操心。
哦,其实严格地说,血狼并不是他的狱卒,他是监狱长,整个部落的人,哪怕是一个光着屁股到处跑的小毛孩儿,都是狱卒——他是这个部落的囚犯。
印第安人对毛嘴子的确充满了戒备和敌意,戴维不怪他们,毕竟西进运动中白人对他们干的事儿他在书里读到过。他只是有点儿委屈,要知道,在人权这个事儿上,他绝对是站在印第安人一边的,可他们有时候看他的眼神都不太和善,而且他们看着他用休休尼语交谈的时候,听口气也知道不全是好话。
好在他多多少少帮他们治疗了一点磕磕碰碰和头疼脑热的毛病,这让印第安人中的极端分子也没有趁着他落单的时候特地上门来揍他。他们释放的最大善意就是给了他“白皮白骨”这个名字。
当血狼第二天正式告诉他这个消息的时候,表情严肃,好像是递给他一袋金沙:“‘狐耳’同意给你这个名字,他从炉火的灰烬中看到了圣灵的明示。”
狐耳是部落里老巫医的名字,如果不是他老得已经难以从自己的帐篷里挪动出来,也许人们就不会那么急着要找到医生,甚至不介意他是个毛嘴子。
听起来已经没有什么转圜的余地了,戴维有些气馁地说:“帮我谢谢他,虽然我不太肯定有哪位路过的神会在火堆上写那么复杂的词组。嗯,当然英文的YES要简单很多,但我相信你的圣灵们也没有这个时间。”
血狼蹲在他面前,盯着他说:“名字是一个身份,是别人对你的评价,如果你不喜欢,想要换一个,那么你必须用行动去改变人们的看法。”
你是哲学家还是心理医生啊,戴维咧咧嘴:“那个,你们想叫就叫吧,不过你既然会说英语,还是叫我戴维吧,怎么样?别像对待米洛先生那样叫他铁圈,这老让我觉得他的是个AI……”
血狼皱了下眉头,显然不明白AI是什么,但他也没有问。“监狱长”集中注意力考虑了下囚犯的提议,觉得这个要求不过分,于是就这么成交了。
大概新名字的确有魔力,当部落里的印第安人用那几个词儿称呼他的时候,好像一下子脸声调都变得柔和起来了,甚至会在他干活儿之后递给他半块玉米饼什么的。等到第二天的夜里,几乎每个见到他戴维的印第安人都能称呼他了,并且他也已经记住了自己新名字的发音,并且可耻地觉得它顺耳了……
“今天不会还有割破了手或者吃坏了肚子的倒霉鬼上门吧?”
白皮白骨结束了对昨天的回顾,终于从“床”上爬起来了,他睡眼惺忪,下意识地看了看旁边——他的“同居人”早已经离开了。作为部落中数一数二的猎人,他很早就和其他人一起寻找食物了。他们会带回野兔、蜥蜴、沙鼠和蛇,运气好的话就还会有一些鸟。血狼说如果这里的猎物不够,他们会再往山脉那边走一段,在植被茂盛的地方重新扎营。如果不是拉科塔人,他们可以走得更远,围捕那些迁徙的野牛,那是更加充沛的食物来源,而且还有很多可以利用的东西……
戴维对于印第安人的分类和历史都很模糊,他不太明白拉科塔人到底是什么来头,反正血狼说的时候,牙缝里都透着厌恶。
算了,反正不是很懂他们部落之间的爱恨情仇,戴维也没有多问。
他打着哈欠走出了血狼的帐篷,因为觉得早上还有些凉,所以披着一块鹿皮褂子。他打算找灰雨提供一些早饭,如果不是玉米饼就更好了。那玩意儿虽然滋味还不算坏,但也不想天天吃啊。
也许上帝在冥冥之中听到了他的祈祷,他没有找到灰雨,但却有个小女孩儿站在帐篷外等着他。一看见他出来,那孩子就高兴地叫了他的名字,把手里的一个陶盆递到他的面前。
哇哦……
戴维有些困难地咽了口唾沫,即便现在他饿得咕咕叫,这投喂的食物也太超过他的接受下限了:那是一串肥大的蚱蜢,或许还有别的昆虫,被辣椒和其他的粉末包裹着,然后烤成了深棕色,虽然旁边还点缀着几个浆果,但毫无疑问她要他吃的是是虫子们。
“早上的蛋白质摄入不能太丰富了吧?”戴维挤出一丝难看的微笑,把那个陶盆往小女孩儿的方向推了推。这个动作意味着拒绝,虽然戴维拒绝的只是这份早餐,但显然那个小女孩儿理解的是自己的更一进步的要求也被拒绝了。她着急地上前一步,把那个陶盆塞进了戴维的手里。
语言不通简直是造成惨案的根本原因啊,戴维哭笑不得,他指指那虫子,又使劲摆摆手。那孩子反而捡起一个塞进嘴里,嚼得咔嗞作响。
“我不是说这东西不能吃,我只是不喜欢吃,我的口味很传统的,宝贝儿。”戴维指指虫子,又摆摆手。
那女孩儿干脆又捡起一个朝他的嘴巴里塞去。
你吃了我的东西,就是我的了!戴维觉得这小女孩儿的表情和眼神都在坚定地表达这个意思,将来一定是女王。
就在他被准女王塞虫塞得都要哭出来的时候,有人用印第安人的话喊了几句,那孩子停下了动作,转过头去。
谢天谢地“监狱长”回来了,正朝着这边走来。他的手上拎着两只倒霉的兔子,另外一只手提着一柄长矛。
那个女孩儿跟他说了几句,他也轻声回复了,于是那个女孩把陶盆递给他,又转头看了看戴维,一溜烟跑了。
戴维大大地松了口气。
“断刺是想你接受她的好意。”
“心领了,我个人还是比较偏向哺乳动物的肉,比如你捉到的。”
“兔子?”血狼说着,提起来看了看,“这个要分一些给那些不能狩猎的人。灰雨在哪里,她应该在帐篷外看着你。”
“没必要,你知道的,”戴维说,“毕竟拿炸虫子袭击我的不法分子就那一个。”
“她不是保护你,只是限制你就这样随便地走出帐篷,你毕竟是一个俘虏。”他好像很喜欢那个单词的发音,再次强调,“你是一个俘虏,虽然你有了名字,也帮我们的人治疗,但你是毛嘴子。”
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舒适感被这样一通冷水浇散了,戴维想起这个男人对自己投掷出匕首的那个表情,心中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就好像原本你以为跟一头猛犬做了朋友,结果它转过头的时候还会对你龇牙,并且发出威胁的声音。
但血狼显然没有体会到戴维这细腻的心思,他把兔子放在地上,朝小女孩儿跑走的方向指了一下:“断刺说她的父亲需要你帮助,前几天他受伤了。等灰雨回来,你吃点儿东西,我带你过去。”
“然后呢?”
血狼挑了挑眉头。、
“又给人看病吗?”戴维烦躁地说,“我总不能就这么一辈子当白皮白骨,你们打算拿我怎么办?


戴维没有得到他想要的答案。
当他一时热血上脑地吼出他的疑问后,血狼只是看了他一眼,然后就掏出了他的匕首,戴维刚想说“算了,不回答也没关系,动手就不好了”,就看到血狼蹲下来,开始给野兔剥皮。
印第安人压根就没打算回答他,看起来也像是没有答案的样子。
或许那个叫红手的酋长还没有最后决定他怎么办,是拿来当祭品,还是拿去敲诈毛嘴子们——如果他们愿意为他付赎金,或者干脆就这么把他留在部落里,当做奴隶。他们也许还在观望,冷漠地看着他干活儿,评估到底怎么处置才能把他彻底榨干。
戴维心里不是滋味,在怒气过后有种深深的疲惫。他在理智上很明白这种插曲只是情绪上的发泄,血狼说的再真实不过了,大概印第安人没有毛嘴子那么多的弯弯绕,所以反而直接得有些残忍了。
戴维坐在帐篷门口看着血狼收拾野兔,觉得那个男人血淋淋的双手仿佛仿佛是在剥自己的皮。他扭开了头,僵硬地忍耐着让人尴尬的时间。
就在他反复体会相对论中关于时间的粗浅理论时,灰雨终于回来了。看样子她是去弄了点果子,但血狼显然是口气不好地责备了她擅离职守,兄妹两人你来我往地说了好几句。戴维撑着下巴看了好一会儿,最后他们休战了,终于腾出手来喂饱了他。然后血狼就领着他去“出诊”……
这一次他无能为力,因为那个叫“断刺”的小女孩儿的父亲伤口已经感染,他发着烧,一看就是败血症的。在这个时代和这个地方,没有任何抗生素药物,除了尽力让他降温,只有尽力补充点营养,希望能靠着他自己的免疫系统扛过去。
戴维看着那个印第安女孩儿用黑而亮的眼睛看着自己,里面透着祈求和期待。戴维不敢迎接她的目光,他头一次对自己冒充大夫的这个举动充满了羞愧,虽然即便有真的医生来到,这个满脸通红,高烧不退,身上出现浓重,神智已经不算清醒的男人恢复健康的可能性也不太高。
他艰难地给血狼说了他的看法,然后就钻出了帐篷。
太阳已经靠近了最高点,发烫的日光让他感觉光着的脑袋和上半身都被炙烤得难受,在帐篷的周围,还有一些人看着他。那都是一些女人、小孩儿和老人。戴维的皮肤在阳光下更是白得发亮,在一片黄色和棕色中显得那么醒目,很难让他们不注意到他——他们的目光各式各样,有些是好奇,有些是探究,但其中没有凶狠的,甚至有些是友善。
不过戴维还是在这样的围观中感觉到自己的孤立。他不属于这里,他始终是一个异类。也许他们对他失望之后,他的处境就会恶化,甚至更加糟糕。
他僵硬地站在原地回避那些目光的时候,血狼也从帐篷里走出来,他身后还跟着那个那个小女孩儿。
戴维不敢看那孩子,只是向血狼嗫嚅道:“我很抱歉,她的父亲……如果有药可能会好些……”
“他的时间还有多久?”
“我不知道……”戴维说,“应该是一个星期,哦,就是七天,或者更长一点儿。”
血狼点点头,转身蹲下,对身后的女孩儿说了几句。那孩子紧紧地攥着拳头,黑色的眼睛里迅速地浮起一层水气,接着两颗晶莹的眼泪顺着脸颊滴落下来。
戴维心中有些堵,他走开了两步,背对着他们。血狼低声和小女孩说话,戴维能听见那孩子拼命压抑的哽咽,还有粗重的呼吸声。过了好一会儿,他感受到一只小手拉了拉他的手。
他转过身,断刺站在他的背后,脸上还有些湿漉漉的,眼睛肿着。她往他手里塞了点什么,然后说了一句,就钻回了帐篷里。
戴维意外地看了看手里的东西,那是一个皮口袋装着的炸虫子,是早上他没有能吃得下的食物。
血狼走过来:“她说,她不怪你。”
戴维低头看着手里的东西,那些深棕色的虫子身上沾着辣椒的粉末,他颠了颠,拿出一只不大不小的蚱蜢放进嘴里。香料和辣椒的味道让干脆的虫肉竟然有点好吃。
血狼看着他把那一口袋的虫子收好,对他说:“今天你不用给大家看病了,你需要休息。”
他在同情我,戴维看了一眼这个印第安人,连他都看出了他的沮丧。不知道是自己表现得过于外露,还是因为尽管文化不同,但是人类的情感还是可以轻易地互相觉察。


戴维和血狼只牵了一匹马离开了部落,向着山脉的深处走去。尽管有些印第安人对血狼说了什么,但是他并没有改变计划。他们从宿营地出发,两个人步行,让马儿托着水和干粮,就仿佛去郊游。戴维并不明白血狼为什么这么做,可这个时候暂时逃离印第安人的注视对他而言会轻松一些,他可以喘口气。
实话说,这山中的景色并没有什么好欣赏的,虽然这里有一些植被,但总体上依然光秃秃的,并没有那种绿色葱茏的感觉。戴维看到了几个从地下冒出的泉眼,细小的水流沿着岩石中间的沟壑流淌着,有些钻进了地下。再往上走,他还看到一个不大不小的湖,湖边是一堆奇形怪状的火山岩,还有沙土和浮石。湖水泛着一种诡异的白色。血狼告诉他那水不能喝,也不能洗澡。
“我知道,因为碱太多了。”他跟他聊到,“所以你们没有在这里安营扎寨,因为水源不行。”
血狼并不是太明白碱是什么,但他明白戴维懂他的警告。
“你知道为什么这一带叫做地狱湖吗?”他对戴维说。
“啊?”戴维有点意外,“等等,你们也这么称呼这个地方?我以为这个地名是白人取的。”
“当白人来到这里,有些人学会说我们的话以后,我们把知道的一些地方都告诉了他们。”
看来是有过一段时间的和平,戴维想到现在的状态就觉得惋惜:“他们——我是说洛德镇上的人没有跟我说过,我也……不太感兴趣,我是个外地人,可能不会呆太久。”
“传说在很久以前,在这里有许多的树和花,还有很多很多的野牛,人们不用迁徙就能获得很食物。但是后来他们太懒了,并且变得贪婪,屠杀了许多野牛,甚至连小牛都不放过。于是神就让一只浑身冒火的野牛从地下钻出来,那头牛在平原和山地上狂奔,树木都烧毁了,河流都干涸了,还有很多人都被烧死了。于是祭司们向神祈祷,并且献上祭品,恳求神终止这场灾难。神接受了祭品,天上就裂开了大口子,一团火焰从裂口投掷下来,将那只火牛包裹在里面,烧成了灰烬。”
“哇……真精彩!”戴维看了看地形地貌,认为也许很早以前这里有一次小型的火山喷发,“我觉得能从现实环境中创作作品并且同时进行环保教育是件很了不起的事。”
血狼用古怪的表情看了他一眼,“戴维,”他头一次清晰正确地叫出他的名字,“铁圈说我讲毛嘴子的话很流畅,我听你们说话也很容易,但有时候你说的话我真不太懂。”
“没关系,很多毛嘴子也不懂。”
“你跟其他的毛嘴子不一样,”血狼说,“你有点像铁圈。”
“我们都是白色的。”
血狼笑起来:“不,你们是同一种人。我今天看到你对待断刺的时候就发现了……你们两个人跟我们说话的时候,眼睛里没有一层雾。”
“好极了,现在你说的话我也不太懂。”
血狼站住了,他遮挡着阳光远眺了一会,指着远处:“快到了,你要坐下来吃点东西吗?”
戴维朝他指着的方向看了看,却没有看到什么。他摇摇头:“我现在不饿,既然快要到了,我想早点见到谜底。”
血狼笑着点点头,打开皮水壶灌了一口,然后递给戴维。
在现代卫生习惯的影响下,戴维犹豫了一下,然后擦擦壶嘴,这才喝了一口。
他们继续往前走,从脚下的影子可以看出现在时间应该已经过了正午,气温正慢慢的爬上最高点。他们爬上了一段斜坡,杂草和灌木从碎石中间长出来,地面凹凸起伏,路很难走,那可怜的马前蹄都打滑了两三次。但最终他们还是来到了斜坡的顶端。
戴维睁圆了眼睛——
在他眼前有一个圆形的坑,目测直径大概也就五十米左右,似乎以前是一个不大的湖,但现在已经干涸,这坑里全是形状诡异的石头,没有任何植物生长。它也并不深,斜斜地看下去也就一个人的高度。但是在这个坑的最中心位置有一个石头垒起来的东西,看上去像是一个规整的圆锥,也像一座塔,在最高处似乎还有什么装饰。
“这就是铁圈的坟墓。”血狼说,“他的就在那座塔下面。”
戴维愣了一下:“啊?”
“我觉得你可以到这里来见见他,”血狼对呆滞的毛嘴子说,“你不是对他也有些好奇吗?你们是同一种人。”
他说了两次,但到底指的是什么,戴维并不太明白。但是他把他带到这里,是不是因为上午的事情呢?
现在戴维并不急着弄清楚这一点,他的注意力都被坑底那孤零零的坟墓吸引了。他小心地踩着那些碎石向中心走过去,终于来到它面前。
实际上这座灵塔比他以为的要大得多,而且基座是一个比较明显的长方形,石头都是天然的,没有经过打磨,但是被很巧妙地垒起来,然后中间塞入了一些植物纤维和粘合剂,让它稍微稳定一些。这座灵塔大概超过了6英尺,然后在最上面巴掌大的地方,有一个被立起来的圆圈,但那是个石头磨制的圈。
“铁圈?”戴维指着那东西问,“这是你们给他命名的依据?”
“是仿制的。”
“真的在哪里?”
血狼没有给他答案:“你想打开那个箱子的话,应该好好地看看这个地方,如果铁圈真的愿意让你知道他的秘密,那你应该能在这里得到他的允许。”
他说话越来越像是猜谜了,为什么听起来就像是米洛先生还活着,难道印第安人真的给他施了巫术?在明晃晃的日光地下,戴维忽然有种要开始演《驱魔》的感觉。
这根本不符逻辑!
戴维坚定了米洛先生作为一个无神论者绝不会搞什么超自然的玄虚这样的观点,认认真真地考察起他的埋骨之地来。
“我说,”他对血狼说,“你带我来这里是因为上午的事吗?但我没有能救断刺的父亲。”
“也许吧,”血狼一边把马的缰绳压到一块大石头下,一边回答他,“你难过了,这就够了。”
 楼主| 发表于 2016-5-16 09:41:03 | 显示全部楼层
20.空气中有火药的味道•谜语难猜•入侵•卷入战火•多看西部片

吴有金躺在毛毯上,静静地看着篝火。
现在夜已经深了,除了守夜的两个人,其他的都已经睡着了。就算他和道尔顿夫人离那些粗野的家伙有一段距离,甚至单独燃了堆篝火,但还是能听见此起彼伏的鼾声。道尔顿夫人裹着她的毯子,把脸都盖住了,枕着马鞍一动不动,不知她是不是真的睡着了。无论如何,吴有金是难以入睡的,倒不完全是因为那堆打鼾的粗野之徒,还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忧虑——
没错,虽然独自在这个陌生又糟心的地方呆了两年,吴有金一直用坚强的意志鼓励自己找到回去的路,但戴维的到来还是让他意识到自己有多想念“未来”的生活。他以前没有想过孤独这回事,然而有人可以倾吐秘密,突然又失去了,他能感觉到心底那根铁柱子好像锈蚀了底座,如果不补救,就摇摇欲坠了。
火苗在他的眼里跳动,他又想起了卢卡斯警长的脸,最后那场不友好的交谈所点燃的怒火在这两天也已经熄灭了。吴有金认真的检讨了一下自己,尽管很不情愿,也不得不承认从任何方面来看,卢卡斯警长阻止他都是出于好意。虽然那个野蛮人的确爱捉弄自己,可他对镇上的每个人都很负责,无论是什么时候,从哪儿来,只要在洛德镇住下了,他都会尽力去保障他们的安全。大概就是中国人常说的“刀子嘴豆腐心”……
如果吴有金不是那么强烈地、有意识地把自己跟这个时代隔离,如果他真的安心在洛德镇生活,说不定还真的能跟卢卡斯警长喝喝酒,打打牌,成为朋友。
一阵阴影遮挡住火光,打断了吴有金的瞎想,他抬起头来,看到劳埃德先生站在他旁边。他刚要出声,劳埃德先生却做了个“噤声”的动作,在他身边坐下来。
“怎么样?”他小声地问道。
吴有金做起来,用一把短刀从篝火里把那个金属圈慢慢地挑出来。金属圈的颜色一点也没变,还是那么暗淡,一点儿也没有灼烧的痕迹。吴有金稍稍凑近它,感觉到一股热浪扑面而来,他把水壶里的水倒在上面,滋的一下腾起一股白烟。
“没有变化,”他对劳埃德先生说,“已经烧了四个小时了,它看上去比热很大。”
“我曾经把它丢到钢厂的炉子里去,但它没有融化,也没有附着其他的铁水。”
“那证明它很稳定,应该不是合金。”吴有金脑子里迅速搜寻了一下性质最稳定的金属。会是铱吗?但他立刻又否定了自己的看法,密度不对,而且这玩意儿真的太轻了。
“没有试剂真的很难说啊,要找到王水之类的说不定得去卡森城,”吴有金最后还是放弃了揣测,“如果您不着急的话,劳埃德先生,也许等我们回去以后会有机会搞清楚的。”
“会有机会,当然,”这位大人物说,“实际上,如果我们运气够好,也许可以拿到一些原矿石,那也许会对你的鉴定工作有帮助。”
吴有金愣了一下,还没有来得及追问,劳埃德先生已经冲他压了一下帽檐:“晚安,吴先生。”
原矿石?他为什么这么说,难道他知道哪儿有原矿石?
吴有金看了看面前那个依旧很烫的金属圈,开始觉得这事情透着诡异。
“喂,”一个轻柔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沉思,他抬起头,看见原本用毯子盖着脸的道尔顿夫人探出头来,目光炯炯地命令道,“坐过来,艾瑞克。”
“嗯?”
“我要你坐到我身边来,现在。”
“可是……”
“手脚放轻点儿,快点儿。”
我并不像为卢卡斯警长的宽檐帽再添一笔绿色啊,可是拒绝美女的邀请是会被天打雷劈——况且以前可从来没有这样的艳福啊。
吴有金丢下那块金属,脸色发红地挪到了道尔顿夫人的卧榻前,但在两步远的点,他被要求停下来,然后就地坐下。“尽管沙漠的夜晚很冷,我还是愿意让篝火来温暖我,而不是男人。”道尔顿夫人似乎看出了他的误会,妩媚地娇笑道,“跟我说说话,艾瑞克,你难道不觉得古怪吗?”
“那个铁圈吗?”吴有金说,“的确,我从来没有见过这种金属,它的锻造工艺很高超,我没有发现接缝的痕迹,应该是一次成型的,而且这个硬度要打磨成这么光滑的也样子也很难。”
“不光是这个,”道尔顿夫人冷笑了一声,“这一路上,劳埃德给你说这个金属圈的次数多,还是说到寻找杨格先生次数多?”
吴有金沉默了片刻:“你是说,他的主要目的其实是找到这个金属?他说这个圈是从印第安人那里买来的……”
“付出的大概是血钱。”道尔顿夫人低声说,“反正我觉得他会去找印第安人的麻烦就是为了这个,而且他都自己出马了,搞不好也已经有了眉目。如果这个金属真是在印第安人的地盘发现的,他会想办法拿到手的。”
吴有金的背心有点发凉:就算在中学的时候他的世界历史学得不怎么样,他也知道西进运动中白人是怎么跟印第安人做买卖的,特别劳埃德先生这样的人——就算卢卡斯警长的八卦有夸大之嫌,但这位先生不好惹是肯定的。一时间,吴有金觉得鼻端仿佛是闻到了淡淡的火药味,他变得不安起来,
“但是……既然这样,您还会跟着他继续走吗?”
道尔顿夫人侧过了脸,火的阴影让她有一半的脸都埋在了黑暗之中:“明天就到地狱湖了,那里有一个休休尼人的部落。他们是一群饿狼,他们在这片土地上抢劫过很多次。所以,我希望他们那里真有这种金属原矿石,真的,他们有就最好了。”
她是复仇女神。
吴有金不知道说什么好,他觉得有些不忍心,不管是对即将遇见印第安人还是面前的道尔顿夫人。原本这些跟他没什么关系,他也不想扯上什么关系,但现在他却无法像看西部片一样嘲笑每个俗套的情节。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试着换了个话题。
“那个金属圈,你不好奇吗?”吴有金问道,“我看到今天你也拿着看了很久,有没有什么可以参考的意见?”
“啊……”道尔顿夫人拖长了声音,“实际上,我知道它不止一个。”
“什么?”
“我买下黄玫瑰旅馆那个房子的时候,曾经在地下室里发现过两个,但是大小跟这个不一样,而且有一个是有锯齿的,我把它们挂在地下室里当靶子,往正中心开枪,后来发现就算我打在了这圆圈上,子弹也不会在上头留下痕迹。我觉得它们可能是好东西,就藏在了我的房间里!”
“我怎么没……没见过?”
道尔顿夫人白了他一眼:“你怎么会见过?”
可我进过你的房间,还帮你收拾了那堆乱得让人发疯的东西。
但这话吴有金死也不敢说出来。


戴维坐在地上,石头硌得他屁股痛,但是他也没有力气爬起来,他已经绕着这个被称为坟墓的东西三十圈了,也没闹明白到底死鬼米洛先生到底在里面藏了什么。
他开始想动手拆掉它,但血狼阻止了他,并且表示如果他动了“铁圈”安息之地,那他只有狠狠地揍他,以表示对“铁圈”的歉意,而且,“铁圈”先生并没有说过要靠掘墓来破解他那莫名其妙的“遗言”。
他是认真的吗?
一股邪火在戴维身体中燃烧,他现在又累又热又渴又饿,内心充满了怨气。
但血狼似乎没有戴维那么心浮气躁,他坐在马旁边,安静地看着这个毛嘴子围着灵塔左看右看,摸一摸,比划比划,只有当他试图去抠挖的时候,才会出声阻止。现在太阳正在从西面下沉,夜幕正在降临,他们回不去部落了,今晚注定要在这里扎营。
“喂,戴维,”在毛嘴子似乎精疲力尽,坐着动也不动的时候,印第安人终于开口了,“你要吃东西吗,要喝水吗?”
戴维悻悻地点点头,于是血狼取出了干粮涸水袋。
“我们今晚睡在这里?”戴维有些不情愿地说,“请告诉我我猜错了,躺在这些石头上简直像是在跟十几只刺猬同床。”
“你可以在这个坑的外围睡下,但我还是愿意留在‘铁圈’的坟墓附近。”
“为什么?”戴维表情古怪,“你爱他?他半夜会出来跟我们聊天?还是说他会用别的方式显灵?”
“在这个灵塔的周围不会有狼出现,”血狼平静地说,“还有狐狸,或者是沙蛇,它们都会躲得远远的。”
还有这么诡异的事?戴维瞪大了眼睛,又看了看那个石头灵塔。难道是有辐射?或者是让动物能探知的危险,比如毒物什么的。
“但是人在这里休息却没有出过事。”血狼仿佛看出了他的担心,“放心吧,我们在这里为铁圈修建坟墓的时候,住了好几个晚上,我们没有做噩梦,也没有生病。”
“哦,”他居然猜得到我想的,真神奇,“修这个东西你们还花了不少时间啊。”
“这是为了兑现给铁圈的承诺,他把他的安葬托付给我们,是因为至高无上的友谊。”
还为了避免被埋进安德鲁神父的地盘,成天听他的唠叨。戴维接着问道:“那么,能给我说说你们接到他和安葬的情形吗?”
血狼开始慢慢地讲述,在红手的部落还没有跟毛嘴子关系恶化之前,他们住得离洛德镇不算太远。当米洛先生觉得死神正在门外徘徊的时候,他写了一封信——当然不是英语,而是一些图画——让跟印第安人做生意的移民带给了血狼。可惜当血狼和另外三个印第安人来到洛德镇的时候,米洛先生已经最后一次反击了神父,咽了气。
但安德鲁神父还是将米洛先生的遗物全部转交给了印第安人,包括那个箱子。不过那时候箱子并没有上锁,钥匙是和一叠纸放在一起的。
那些纸上全是图画,米洛先生要求血狼按照他的遗愿安葬他,特别是这座灵塔,必须完全按照他的图纸来修建。
“他说只要是后面有人能从灵塔中获得他的启事,那就能打开他的箱子。”血狼用这句话完成了讲述。
戴维很长一段时间没说话,仔细地滤过了每个细节,最后问道:“那怎么才能知道我有没有找到铁圈先生的G点啊!”
血狼向他皱了皱眉头。
“哦,抱歉,我是说,怎么才能确认我解开了这位先生留下的哑谜呢?“
“我会知道的。”血狼回答,“他已经把答案给我了。”
好吧,这可真是“公平”的游戏。戴维气鼓鼓地咬了一口干粮,用力地嚼。
他们做在大坑的斜坡上,一边吃东西,一边注视着不远处的灵塔。这里虽然不是山脉的最高处,但却是一个独立的丘陵,在这周围没有遮挡,能够一眼望到远处的戈壁上。现在正是夕阳落下的时候,金色的沙漠变成红铜一般的颜色,突兀的岩石下一片黑色,它们就好像在这片沙漠上远行,目标就是那个发亮的圆点,在身后拖着一道道长长的影子。
它们永远也走不到终点,戴维悲伤地想。
他把目光重新转回到灵塔,那个建筑在金红色的光线中被涂抹上了浓重的阴影,一些从未被注意到的东西进入了戴维的视线。他一下子站起来,把半截没吃完的烤饼塞给血狼,冲到了灵塔前。
他把脸凑近这堆石头垒起来的圆锥,夕阳的光在它们的侧面形成了一条边线,让它们的轮廓很清楚地显示出来。它们是印第安人一层一层叠起来的,从方形的底座到最上面的那个圆圈,一共有好几十层,全部都是不超过半个拳头大小的小石块。虽然粗粗地看上去它只是个圆锥,但是光线勾勒出它的侧面时,戴维看出原来每层的石块原来厚度并不一样,甚至有些石头明显很小,缩进去一大截,于是整个灵塔的侧面线条就呈现出清晰的长短和空隙……
短,短,短,长,空……
戴维内心一阵狂喜:这明明就是摩尔斯电码啊!
他迅速打量了一下这个圆锥,顶上的圆圈很明显就是0的意思,代表了原点,这个密码应该从上往下看啊!
戴维咧着嘴放声大笑,但那笑容很快又从脸上褪去,因为这表情变化得太快,脸部肌肉扭曲得近乎狰狞了!
米洛先生果然是老狐狸!想到用灵塔来隐藏摩尔斯电码,这可真是高招啊!但是……戴维简直要哭了——他背不全摩尔斯电码与英文字母的转换表,他玩这个东西还是在高中的时候,现在除了A是.-,B是-..,C是-.-.,他可什么都记不起来了。
怎么办?怎么办?功亏一篑吗?
戴维咬着牙,握着拳头,脑子里一阵晕眩。如果钱钱在就好了,他说不定会记得。哦,等等,莫尔斯电吗是19世纪上半叶就发明了,也就是说现在应该能找到对照表,只要在一个有电报的地方就可以破译。
好吧,那么现在的问题又来了?他还有机会把这个密码传到钱钱手里吗?他还有机会找到一个可以发电报、懂摩尔斯电码的地方吗?
戴维内心一片绝望。


在篝火还剩下一点点虚弱的红光时,东方的天边已经透出了金色,遍布砂砾、岩石、仙人掌和灌木的戈壁上,又开始慢慢地升温。
吴有金是被道尔顿夫人毫不温柔的拍打叫醒的。所有人都在整理行装,或者吃点干粮,准备再次出发。
“再走半天就可以到地狱湖了,”道尔顿夫人冲着劳埃德先生的方向抬了抬下巴,他们的领队正在人群中走来走去,仿佛跟这个说说话,跟那个拍拍肩膀,拉拉马肚子下的皮带,“劳埃德让大家都准备好,因为马上就要进入休休尼人的地盘了。”
“准备好是什么意思?”吴有金觉得腰上发麻,他那几乎没怎么用过的手枪就挂在皮套上。
“给你的枪上膛,傻瓜,”道尔顿夫人眨眨眼睛,“不过你也不必太害怕了,因为我们的线路跟之前不同,我们会从山脉的一个侧面入口过去,不一定会碰到印第安人。”
“但总会碰上的吧?”吴有金一边嘀咕着“我是一个和平主义者”,一边顺从地起身,摸了摸皮套中的手枪。
整个队伍继续朝前走,太阳渐渐地升高,他们的身上开始出汗,而地势也渐渐地开始倾斜,他们已经从一个缓坡慢慢地往上爬。
“这里发生过火山喷发吗?”吴有金为了避开刺目的阳光,一直垂着眼睛,把注意放在路面。
“嗯?”道尔顿夫人诧异地看了他一眼。
“这些石头看上去像是火山碎屑岩风化后的样子……”
“火山什么?”
算了,虽然她是个美人,但她也没有经历过义务教育。“哦,我是想问问你听说过这里有火山喷发的事吗?”
“没有,也许有个火山什么的,可我们来这里也没多久,再远的事儿你就得去问问印第安人了,如果你能跟野蛮人对话的话……”
真有意思,她认为印第安人是野蛮人,而我和戴维也认为自己身处于野蛮人中,这个究竟算是社会学的问题还是行为科学的问题?吴有金默默地想,再一次怀念起那个才认识不久的纽约人。
这时,前方有一点儿小小的骚动,走在最前头的劳埃德先生扬起手臂,让所有人停下来。原本在最前方很远一段距离做前哨的一个男人回来了——好像是叫查克,也许是查德,管他呢——总之,他指着丘陵的最高处说:“那上面有两个印第安人,应该就是休休尼人,昨晚在这里宿营,刚刚起来。他们应该没发现我,我看了一会儿,有一个肤色不对,看起来像个白人。”
“也许只是个涂满了白颜料的傻瓜。”另外一个人哈哈大笑,接着好几个人也笑起来。
“安静,先生们。”理查德•劳埃德严肃地说,“我欣赏你们的幽默感,可现在我们面临着很实际的问题。我需要两位枪法出众的人去干掉他们,越快越好,干脆利落。”
人群中安静了一会儿,吴有金忍不住“哎”了一声,于是好几个人都回头看着他。
“您自告奋勇吗,吴先生?”劳埃德先生怀疑地看着他。
“不,不,”吴有金连忙摆摆手,“我完全不行,我只是说……他们是无辜的,不用这样做吧。”
他的话引起了一阵诡异的沉默,人人看他的眼神都显然是在说“这傻瓜到底是怎么混进来的”。旁边的道尔顿夫人拉了一下吴有金的衣服,咳嗽了两声。
但劳埃德先生却没有这种鄙夷。他用寻常的口吻回答:“不,吴先生,您错了,我们必须经过这个丘陵,从背后进入休休尼人的腹地,这两个人如果逃走了去报信,无疑会破坏我们的行动。”
吴有金忍不住嘀咕:“我们的行动不是杀人吧……”
“这得看您更珍视谁的性命,是我们的,还是那些红野人的。”
这没什么区别吧,吴有金真想给他说说佛家的众生平等观念,但最终他把那一堆话都咽回了肚子里。这是一个价值观和道德观落后了两百多年的地方,他不属于这里,也没有能力改变这里的人。
他知道西部是什么样子,知道这些人的本性,好歹他也看过《大地惊雷》。
就让他们做他们的事儿吧,除了自己坚持自己的底线,别的都是白费力气。
这场短暂的争论就此结束,吴有金不再说话,队伍里有两个带着柯尔特转轮步枪的家伙表示他们可以干这个活儿,他们就喜欢远距离射击。
于是吴有金注视着他们下了马,猫着腰跟着那个侦查的人慢慢地向丘陵顶端走去。他们的身影越来越小,接着他们似乎趴在了地上,向着远处瞄准。所有人静静地等着,不久就听到啪啪两声枪响。
然而紧跟着,其中一个人却突然撑起身子,发出了一声惨叫。另外两个人又连开了几枪,大呼小叫起来。电光石火间,第二个人也倒下了。
剩下的那个人转身滚下了斜坡,来不及爬起来就大喊:“他们发现我们了,他们有弓箭。”
队伍里的人都咋呼起来,他们想要往上冲,却又不得不看着劳埃德先生。
“他们人数不多,不会硬拼,现在正是他们逃走的机会,”劳埃德先生掏出了手枪,“去吧,先生们,打烂他们的脑袋。”
当即就有几个人抽打着坐骑往前冲,嘴里发出狼一般的吼叫。吴有金当然不会那么做,他朝着另外一个方向跑去——那两个枪手倒下的地方。
两人一个被射中了肩膀,一个更倒霉地被射中了右胸,伤口虽然小,但箭头很尖,扎进肌肉里,必须小心翼翼地取出来。他们两个基本上算是丧失了战斗力。
而远处响起了密集的枪声,雇佣兵们催促着马儿向着两个印第安人的方向奔去。吴有金回过头,看到他们的进攻并不能算迅速,因为丘陵顶上是一个类似于火山口一样的大坑,里面都是碎石,他们的马显然不习惯这样的地面。更远处有两个人正在奔跑,他们好像只有一匹马,所以在用自己的两条腿逃跑。
吴有金眯着眼睛仔细辨认了一下,只能看到两个模糊的影子,唯一能分辨清楚的,就是其中一个真的好像有点过于泛白了。
发表于 2016-5-17 11: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謝謝大大,好開心。回頭再敘
发表于 2016-5-24 09: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rosie7788 于 2016-6-6 13:51 编辑

寫得真好!我特喜歡大大藉吳有金對中國人的敘述。其實我頂喜歡大大純中文的寫作。
好看!靜等下文~~~
漫天花雨讚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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